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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合同(新版多篇)

物業管理合同(新版多篇)

物業管理合同 篇一

合同編號:115491

裝飾裝修單位:__________________幢號,業主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裝修人;

裝飾裝修企業: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裝修公司;________XXX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

爲加強商鋪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衆利益,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服、優良的生活環境,就_____小區商鋪裝飾裝修管理一事,簽訂如下協議:

一、裝飾裝修安裝工程內容

□拆牆改建□木工裝飾□空調設備

□室內用電系統增改□衛生間設備□燈箱廣告牌

□其它:

二、裝修工程施工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裝修人須在該時間內裝修完畢,過期須辦理延期手續。

三、允許施工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與其它時間不得施工,特殊情況以XX公司通知爲準。

四、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

所有因裝修安裝工程而產生的材料、廢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頭、木屑)等散裝物品須用袋包裝後由裝修公司自行清運到XX公司指定的地點,裝修垃圾清運費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計交到XX公司,由XX公司統一清運到堆放垃圾地點。

五、樓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變任何門、窗的款式和設計功能,室外燈箱廣告牌、商鋪招牌須按XX公司指定的規格進行安裝(不得遮蔽二樓住戶凸窗,厚20公分;長爲商鋪隔牆的牆心,鋼架必須用防鏽漆粉刷,並採用不鏽鋼包邊,商鋪招牌若需安裝燈,必須是內置燈箱)。

2、裝修人可以在商鋪落地玻璃門內側安裝防盜拉閘,在窗戶內安裝不鏽鋼窗花或在室內安裝自動報警系統,防蚊網只能安裝在所有門窗裏面。

3、空調安裝須向XX公司申報同意後,按XX公司現場指定的位置安裝。

六、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1、裝修人在裝修前須帶齊相關資料及圖紙向XX公司申報裝修,所有施工項目必須按照XX公司審批範圍內的內容進行裝修,不得虛報假報裝修內容。經檢查如發現有虛報假報和超審批施工的,必須停工補辦申請審批手續,並在得到批准後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項目必須恢復原樣。裝修申報時裝修人須交納______元裝修押金,裝修公司須交納______元的裝修施工押金。

2、裝修施工前必須由裝修公司自行將冷熱水系統進行試壓測試,排水系統進行灌水試驗和將電視、電話、室內照明等電氣設備系統進行檢查,並在動工前將試壓測試結果填表記錄交回XX公司,以便有問題能及時處理,否則裝修動工後發生的問題由裝修人承擔責任。

3、商鋪室內用電總負荷不得超過140,如須增容裝修人須向供電部門提出申請待供電公司批准同意後方可(其因增容所產生的費用由裝修人承擔),施工用電須由裝修公司自行提供專用配電箱,將所用電源經過配電箱後再接線使用,以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

4、裝修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現場煮食、留宿和燒製瀝青。燒製瀝青只能在XX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頂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裝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和未經申請批准使用明火作業,並由裝修公司配置手提式滅火器(2公斤10個或4公斤5個)。

6、不得侵佔公共空間,在外牆、屋頂、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裝任何管、線、空調主機、熱水器等設施設備;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7、不得切割、鑿打天花、地面樓板、柱、共用牆體和改變總電箱位置,衛生間牆身、天花等處有排水管檢查口的位置不得用牆磚或封閉式天花將排水管檢查口封閉,必須在天花上做預留檢查口。

8、XX公司將派人不定時對施工現場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施工,並在裝修完工後派人對貴單位進行裝修後的竣工驗收檢查。裝修人或裝修公司申請驗收時,有給排水系統或電氣線路增改的須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給排水增改圖、電氣線路圖紙方可進行驗收檢查。

9、XX公司只負責對裝修後的隱蔽工程進行表面驗收檢查,由於裝修施工技術、質量及裝修所用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裝修人或其它住戶利益造成損失的,XX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商鋪裝修工程的________年保修期和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________年的保修期由裝修人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如因未簽訂合同而造成損失的由裝修人自己承擔責任。

10、商鋪裝修竣工自表面驗收檢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鋪投入使用____日後,如無異常現象方可退領裝修保證金(不計利息)。

11、在裝修時嚴禁損壞牆面、地面地磚,不得安裝防雨蓬。

12、商鋪的裝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裝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按規定的防火和環保要求。

13、安裝空調外機時,必須由XX公司指定位置統一安裝。

七、違約責任

1、未經XX公司批准就進行施工的違章裝修安裝項目,裝修人必須自行拆除並恢復原樣,經通知後在期限內未拆除或拒絕恢復原樣的工程內容,XX公司將另行安排人員施工,所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裝修人負責承擔。

2、電氣線路、給排水系統、防滲漏等隱蔽工程必須按XX公司要求或相關規定,規範要求施工,如經檢查有不符合的,經通知後必須拆除遮擋部分進行整改,直到合格爲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經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將對貴商鋪要求進行停工整改處理,所造成的費用和損失由裝修人或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3、商鋪裝飾裝修工程違章施工、違章改建、空調安裝損壞外牆等不合格工程內容XX公司將限期整改,整改後進行復驗,()直到合格爲止。如拒不整改或經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時,XX公司將另行安排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或停電停工整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裝修人負責承擔。

4、裝修人或裝修公司在裝飾裝修活動過程中有違章施工、違章改建、空調安裝不合格等行爲未整改合格時,XX公司將不予辦理按金退領手續,如因此造成損失或產生費用的,XX公司將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

5、屬裝修公司責任的由裝修人自行向裝修公司追償。

6、乙方在裝修改造過程中對商鋪及他人的設施設備等造成損毀的,由乙方負全責並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7、乙方對商鋪的裝修改造均不應對建築物的主體結構安全,消防,電路,空調和其它各種管線的使用安全及整體美觀造成不良影響、並不得影響甲方或第三方的經營,否則乙方應立即改正,並賠償因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八、其它約定

1、爲保證本商場裝修工程的質量,XX公司將不定時派人到現場進行嚴格的監督和指導施工,裝修人和裝修公司須配合XX公司對商鋪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2、XX公司有權制止裝飾裝修活動中的影響公衆利益、公共安全和影響周圍住戶正常生活的相關行爲。

3、裝飾裝修工程技術質量和所用的產品質量由裝修人按裝修合同約定和相應的質量標準自行進行驗收或委託相關部門進行驗收,XX公司只負責對現場進行檢查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和違反本協議的行爲。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二

甲方: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聘乙方爲甲方開發建設的荊州市玉蘭小區(以下稱 “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單位相關事宜、在雙方已經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下稱“合同”)基礎之上,補充約定如下:

一、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

1、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0.5萬元通過轉帳方式給付乙方,該款項作爲本項目開辦費中,用於物業服務員工招聘培訓、辦公用品採購、物業管理服務工具採購等,具體項目見本協議附件一《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預算中的其餘開辦費共計4萬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開始開展本項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後3個日曆日內通過轉帳方式給付乙方,以保證項目的物業管理接管工作順利開展。

2、開辦費用由乙方按甲方財務流程使用報銷,總額度控制在4.8萬,甲方對列入預算的項目在合同期內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補貼。乙方對開辦費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監督,開辦費採購的物品需經過甲方查驗籤點。

3、關於開辦費所支出採購的物品的所有權問題,雙方約定:乙方在合同簽定後爲甲方提供臨時業主公約等文本的擬訂和在房管局的備案協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項目正式交付使用前爲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諮詢,範圍包括從物業管理角度對項目的設計施工和促進銷售提供建議、對銷售人員進行關於物業管理方面的培訓;乙方在項目入住期間協助甲方提供客戶入住的手續辦理服務如驗樓等;乙方在項目接管後協助甲方處理業主對房屋質量保修的報修,主要是接待業主諮詢和投訴、填寫報修聯繫單轉給甲方處理、對客戶進行安撫和回訪解釋以避免糾紛等;做爲對甲方開辦費用的交換,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務的費用,享有開辦費用的使用和用開辦費用所採購的物品的所有權。

4、合同期未滿之前, 由乙方按開辦費用預算總額採購的所有物品所有權爲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內無償使用,其保管和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有乙方承擔,但乙方不承擔任何折舊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損毀消耗的,必須由甲方認可;合同期滿後開辦費所採購的物品由乙方無償獲得;合同非正常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按照合同執行期長的比例無償獲得部分開辦費所採購物品,具體辦法雙方另形協商。

5、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後 日內無償提供臨時辦公用房供乙方使用,並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業管理用房裝修,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物業管理用房的產權、維護責任和其他問題按照荊州市相關規定處理。

二、正式入駐前期介入服務與費用

1、爲保證順利交接,乙方應於正式入駐小區之前介入項目進行員工招聘培訓、工程介入等接管準備。

2、乙方前期介入人員的工資福利等由甲方負責按照確定的標準支付,最終以乙方實際介入人員情況爲準支付。

3、本項目交付房屋買受人使用所需《住戶手冊》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項目前30個工作日內完成文字稿擬訂,交甲方設計版式及印刷,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所有必須的物業管理入夥文件資料印製成本一律由乙方從開辦費中列支。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的補充約定

1、按照《荊州市物業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以及國家發改價格[20xx]1864號《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等規定,業主從領取鑰匙之日起開始承擔物業服務費,未售房屋由建設單位全額承擔物業服務費;爲計算方便,本項目實行已售房屋從業主前來辦理入夥手續領取房屋鑰匙的下一個月度初起計算物業服務費用,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甲方承擔的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給付乙方。

2、爲保證本項目物業管理正常進行及方便業主,採取在辦理入夥手續時預收業主一年物業服務費再移交鑰匙的辦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業管理服務費按照預收一年處理,乙方對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的帳目情況每個月公佈一次,並接受業主和甲方的監督。

3、甲方給予房屋買受人物業管理費優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書面文件爲準,房屋買受人持優惠文件乙方予以認可接受,並按月以優惠文件實際發生的當期金額向甲方報銷。

4、對本項目收費標準,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項目機動車及非機動車位的使用和維護和外來車輛的臨時停放管理按照荊州市相關規定處理;自本項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內不收取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費),半年後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收取業主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費),具體價格不超過每車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務與費用

1、本項目綠化工程保活養護期內的用水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承擔辦法由雙方另行協商。

2、本項目正式交付使用後的工程施工和維修保養等用水用電費用一律由施工維保單位自行承擔,具體承擔辦法由當事雙方另行協商。

3、本項目景觀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擔普通開放和維護費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開啓天數或延長開啓時間,由甲方預先書面通知乙方,按照實際延長的開啓時間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對銷售中心安全保衛等服務的,乙方應當按要求提供服務,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承擔費用。其他雙方未明確的服務項目的費用承擔一律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計算。

五、物業移交與接管

1、乙方按照荊州市關於前期物業服務的管理辦法對本項目進行接管驗收後,雙方簽定正式的物業移交文件,本項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甲方將本項目移交乙方接管時,應具備荊州市房管局荊房[20xx]43號通知中所列條件,本項目的移交與接管事項雙方無明確約定的均按照此文件處理。

2、本項目移交物業管理前房屋套內、物業公共部位、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清潔衛生由甲方負責按照實際正常使用標準完成或督促施工單位完成;乙方不負責承擔此類工作;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由甲方承擔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

3、本項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標識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屬設施設備由甲方負責完善,但需徵詢乙方意見。

3、甲方在不遲於首個業主通知入住手續辦理日期15個工作日前將已售房屋業主資料移交乙方,便於乙方做好業主入住手續辦理準備工作。

4、辦理物業移交時甲方需將本項目所有建築房屋鑰匙同時移交乙方保管;對已銷售的房屋,甲方授權乙方負責協助其向業主移交房屋鑰匙,業主在接收房屋鑰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法辦理相關手續;對未銷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鑰匙需辦理借用手續,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鑰匙必須由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移交鑰匙。

5、甲方授權乙方對業主房屋質量問題的報修投訴進行登記和中轉,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對業主報修問題進行預先複驗及通知業主複驗,並對業主進行回訪。

6、對本項目保修期內的物業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等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乙方不直接對第三方進行聯繫;甲方在退還工程保修單位質量保脩金時知會乙方並徵求乙方意見;其他關於本項目工程質量保修問題按照荊州市相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業主代表的監督指導;物業服務費用採取包乾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協議給付物業服務費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補貼;但合同期內因主要生產資料價格變動造成的乙方帳面虧損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2、甲方需給付乙方的費用到帳日期一律以當月10日前爲最後期限;雙方未明確的關於財務支付到帳期限一律按照本約定處理。甲方如不能按時按期給付費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在甲方欠費超過30個日曆日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包括降低服務標準和終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各項政府行政手續辦理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甲方與任何第三方因本項目發生的任何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不負責承擔其任何連帶責任。

4、本協議爲雙方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合同同時生效;其中內容如與合同有衝突的以協議約定爲準;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的附件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荊州市人民法院管轄;

7、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萬平方米

容積率:_________%

綠地佔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小區總戶數: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付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板、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戶外牆面、樓梯間、直廊通道、門廳、樓內共用存車庫、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落水管、住宅區道路、綠地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車庫、游泳池、小區自管公廁、垃圾間、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建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教育場所。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辦費:_________。

3、特約服務費:__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首屆業主委員會正式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止。

首屆業主大會召開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首屆業主大會可按照規定選聘或者續聘物業企業,並簽訂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產權單位)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並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在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要求物業買受人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

3、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立案制度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賬務預算及決算;

7、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委託管理費_________元/m2;合計_________元。

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_________(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號文頒發的《_________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據市_________文件規定將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說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房屋修繕

(一)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託管費用

(一)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_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爲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戶,帳號_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其它

(一)爲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其它約定:_________。

五、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合同(B)適用於各類公房,與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乙方按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標準從房屋租金中提撥修繕及管理費用給甲方,託管房屋內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爲損壞除外),上甲方負責。”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徵收及管理”部分。並規定標準執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統一標準執行。

(2)租金由甲方負責徵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_%返回乙方用於日常管理,其餘_________%留作甲方用於託管理房屋室內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與管理。

合同(C)是針對各類私房(優惠和補貼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與合同(A)相比僅變動: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種方式進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託甲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權性質不變。”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模板 篇五

一、引言

隨着人們對居住環境要求的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作用愈發突顯。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1條的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與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書面合同。由於辦理房屋產權證需要一定時間,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物業服務費用通常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而這一面積往往與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築面積略有差異,而實踐中,當事人爭議的物業服務費用與房屋面積的認定有密切關係。

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分類

從我國立法和實踐的角度考慮,可以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大致分爲三類。:

第一類是《條例》第21條規定的,建設單位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雙方簽訂的前期合同。結合《條例》第25條規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作爲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業主在接受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也須承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效力。

第二類是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物業合同在實踐中並不常見,在《條例》中也沒有體現。

第三類是開發商自行指定的物業管理人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前期合同規定了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權利義務關係,這類糾紛在實踐中最爲常見,通常是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對物業服務費用的爭議。

三、我國關於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制

《條例》對於物業管理方式僅推行了“市場型專業化管理模式”,即單一的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區大都以《條例》爲基礎,根據實際狀況制定並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現有的物業服務管理模式下,關於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具體內容主要體現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服務合同混合了委託、僱傭、保管等法律關係,雖然《條例》中21次提及“物業服務合同”,但並沒有對合同的訂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

筆者認爲,從適用性的角度出發,只能將條例規定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擴大到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視爲業主委託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一)承擔主體

就主體而言,各省、市、自治區大致都以某時間節點爲限,將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建設單位轉移給業主。例如《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汕頭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唐山市物業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以竣工後出售或交付物業買受人爲時間節點《威海市實施<物業管理條例>辦法》則規定以業主入住爲時間節點。

(二)計算標準

《條例》對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絕大多數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規定,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以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內容爲標準。在單價一定的情況下,物業服務費用的高低與房屋面積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築面積的認定對於物業服務費用爭議的解決至關重要。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故合同約定的房屋面積與購房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一致。然而當房屋建築面積發生變化時,物業服務合同又該如何履行?此時的物業服務費用怎樣計算才公平合理?

四、房屋建築面積的認定

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築面積關係到物業公司的服務成木,即業主需要支付的對價。假設某建設單位與甲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房屋買賣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爲標準計算。乙(自然人)購房後與甲物業公司簽訂承諾書,同意繼續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後因乙對甲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甲公司多次催繳未果提起訴訟。在此期間,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其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多於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

筆者認爲,要合理的認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築面積,就要對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認識。

(一)認定面積的標準

1、促進效率

標的的數量和質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業管理公司與乙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但此時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完畢,業主和物業公司無法準確測量並確定房屋實際面積。若待產權證辦理完畢才簽訂物業服務協議,不僅會影響物業公司盈利,還會影響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故合同標的面積只能以乙購房時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面積爲準,使雙方得以及時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

2、考慮合同雙萬的真買意思

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約定的基礎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實,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主要是業主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爲所購房屋提供物業服務,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顯然,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成木以房屋實際面積爲基礎,業主也希望物業公司的服務範圍涵蓋其所購房屋實際面積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實際面積大於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損害:相反,若房屋的實際面積小於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業主作爲弱勢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損害。因此,應當認爲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實際面積爲物業管理費用的計算基礎。

(二)變更標的房屋面積的時間節點

對時間節點的認定關係到雙方爭議的金額。在此,筆者提出以下四種認定標準加以比較。

1、以房屋產權證載明時間爲準

這種認定標準相對比較權威和準確。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精確到日,並且有公信力,雙方當事人比較容易認可。然而,房屋產權證爲業主所有,若業主爲少繳物業費用故意隱瞞物業公司,則物業服務合同標的的面積無法變更。

2、以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時間爲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到房屋產權證送達業主的時間相對於辦理完畢時間往往會有延遲。業主知曉房屋實際面積變更後再進行物業服務合同的變更有利於保護弱勢的業主方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其他證據證明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例如郵寄憑單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業主沒有收到房屋產權證的情況,這時對事實的認定就更加困難。

3、以業主告知物業公司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面積的時間爲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了物業公司和業主雙方的知情權,對雙方都相對公平。然而,這種標準使業主負擔了告知義務,而告知的主動權在業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規定,否則該標準無可行性。

4、以雙方變更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時間爲準

這種認定標準充分尊重了雙方的意思自治,將時間節點體現在合同中使得該標準具有法律約束力,該標準可行的前提是業主如實履行告知義務。

五、完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建議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築面積認定困難的問題普遍存在,卻因爲物業管理費用的單價較低容易被忽略。鑑於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相對持久,如不能合理認定房屋面積,會給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帶來隱形的損失。

不同情況下對房屋建築面積的測量標準可能不同,因此,類似的差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夠完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考慮到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種種情勢變化,就能有效規避由此引發的糾紛。

建議購房者在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增加條文,約定“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依據以政府部門文件載明的面積或面積衡量標準爲準”。同時,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業主在房屋面積實際面積變更後的及時告知義務,具體的變更時間節點可由雙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據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也可以依據雙方變更服務協議的時間,但應當適當傾斜於業主作爲弱勢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標的房屋實際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時,公平誠信的繼續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變更合同或啓動訴訟程序帶來的低效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