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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協議書【新版多篇】

勞務派遣協議書【新版多篇】

勞務派遣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爲加快 項目工程施工進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 省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及範圍:

勞務分包內容:

3 、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匯現金 元(大寫)(合同價的5%或甲乙方協商的絕對額度)到甲方帳戶,作爲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全部合格後,視乙方履約情況決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體額定(不計息)。

4、工期:

4.1 進場施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2 除下列原因經甲方書面同意,工期方可順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罰款(可根據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確定罰款額) 元,乙方每提前一天獎勵(可根據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確定罰款額)元。

4.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誤;

4.2.2 業主同意的工期順延;

4.2.3 因重大變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減少。如業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縮短時,施工工期由雙方另行約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勞務報酬

6.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 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6.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6.6規定的情況外,均爲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6.3 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6.4 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爲:。

6.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爲:。

6.6 本合同單價中不含建築業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由甲方統一繳納。其他稅費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

6.7 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數量爲名義數量,不作爲最終結算的依據,最終以乙方實際完成的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工程數量,結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單價確定結算總價。

7、項目經理

7.1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 ,職務: 。

7.2 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

8、雙方權利與義務

8.1 甲方

8.1.1 全面負責與設計單位、業主、監理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8.1.2 負責該工程項目控制測量、複測、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設計圖紙、工程地質及地下管線等有關資料(變更原因影響的除外),負責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難題。

8.1.3 負責按合同約定供應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設備。

8.1.4 負責土地徵用、青苗補償、建築物拆遷及臨時用地租用事宜。(相關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8.1.5 負責依據業主、監理及上級管理單位和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辦法並送達乙方。(必須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企業現狀,項目各部

門要根據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於現場管理制定各自部門的各項管理辦法,項目部在討論合同文本時,一些細節無法在合同中規定的,可在各項管理辦法中另行規定,作爲合同附件。)

8.1.6監督乙方施工質量、現場管理、原材料使用。對不符合技術規範及質量要求的行爲,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或依據甲方的管理規定進行罰款。

8.1.7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及施工圖設計(含變更設計)、該項目規定使用的《技術規範》、甲方有關技術文件要求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評比、兌現獎罰。

8.1.8 負責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支付。

8.1.9 甲方有權根據業主對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況,調整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乙方不得因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調整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要求甲方賠償。

8.2 乙方

8.2.1 複覈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技術交底等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按照圖紙、交底、規範要求組織施工。完成安全應急預案的準備和實施,嚴格執行甲方的施工計劃和現場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記錄。

8.2.2 對甲方供應材料和設備進行復檢並辦理籤認手續。

8.2.3 自行解決承包內容中規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臨時設施的施工、管理和維修,以及完工後拆除和復耕工作。

8.2.4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規定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將勞動合同向甲方上報備案。

8.2.5 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自行制定勞務人員的工資待遇,按時支付勞務人員工資,並按甲方要求將發放的工資表上報甲方備案。

8.2.6 自主解決勞務人員居住和生活設施,臨時房屋、工棚、場地的修建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按規定爲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或費用。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的規定爲勞務人員辦理保險。

8.2.7 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自行安排勞務人員節假日休息,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

8.2.8 按乙方承諾條件及施工計劃需要,組織自備施工機具設備和週轉材料準時進場;機具設備和週轉材料進場後,沒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調離,且性能滿足施工需要。否則視爲乙方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8.2.9 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間或非夜間施工照明、看守、維護和警衛。

8.2.10 負責工程交工前的保護和看管。

8.2.11 作好臨近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遵守國家、地方、業主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承擔實施環保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8.2.12 及時通知甲方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

8.2.13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8.2.14 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業主對甲方的罰款以及甲方對乙方的罰款,罰款在乙方月度計量款中扣除。

8.2.15 遵照甲方各項管理辦法的要求及規定,安排組織施工管理並上報資料。

8.2.16 遵照甲方相關管理體系運行要求及規定,加強相應的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8.2.17 負責對甲方提供圖紙、數據進行復核。

8.2.18 乙方撤離現場時,應清除並運出裝備、剩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設施,做到現場和工程整潔,達到甲方認可的使用狀態。若甲方清理,則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從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8.2.19 乙方機械設備、人員進出場時,乙方均應向甲方提交清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9、材料、設備供應

9.1 乙方應在接到圖紙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甲方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乙方運輸、卸車的,乙方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乙方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9.2 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或業主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3 甲方委託乙方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乙方憑採購憑證,從結算費用中扣除。

9.4 施工用水、施工用電

9.4.1 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費用,水費及管路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若甲方統一供應,則水費按照乙方實際用量和約定的供水單價在月度計量中扣除)

9.4.2電費按照乙方實際用量和約定的供電單價在月度計量中扣除;乙方應自備

發電機,以備停電使用;電費、自備發電機及低壓線路費用已包含在相應合同單價中。

9.4.3因天氣、便道等原因致使車輛無法正常進入工地,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材料到場,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損失和費用乙方自負。

9.4.5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安排,按工程數量有計劃的從甲方料庫提取甲供材料。

9.4.6 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上報下月甲供材料的書面材料計劃,若不及時上報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乙方自負。

10、工程質量

10.1 乙方必須按照 項目施工設計圖及配套圖紙、《技術規範》、技術交底書等有關規定組織施工,執行甲方制定的項目質量計劃規定,工程質量等級爲 。

10.2乙方應保證自己的資質和經驗適合本工程,並提供合法的資質證書等證明文件;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和工作指令負有複覈的責任和義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或未達到上款約定的質量等級,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

10.3 乙方對未達到上款約定的質量等級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進行無償返工或修補,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如返工或修補後仍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乙方應按工程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對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進行返工或修補,其返工或修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4因工程質量原因返工,造成工期超過本合同約定者,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辦理。

11、施工機具設備及週轉材料的供應及結算

11.1 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及週轉材料詳見附件三《甲方供應機具設備及週轉材料一覽表》。機具設備及週轉材料使用費根據乙方使用的臺班和週轉材料數量,按照合同附件三約定單價,從乙方月度計量款中扣除。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及週轉材料妥善保管、保養,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丟失負責賠償。乙方指定 爲本工程機具設備及週轉材料領用人,負責領用、籤認及退還工作。

11.2 除9.1條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及週轉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機具設備及週轉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費用。

11.3 乙方承諾投入本工程的機具設備及週轉材料詳見附件四《乙方投入設備及

勞務派遣協議書 篇二

甲方:XXXX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平等互利爲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派遣學生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尊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屬合法勞務派遣企業,與公司(以下稱:用工單位)簽訂合法勞務派遣合約,甲方委託乙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的學生,與甲方簽訂合法勞動合同。

2、甲方必須誠實、信用、謹慎、依法有效地辦理委託事務,向乙方提供加蓋甲方公司公章的招聘簡章。

3、甲方應主動及時與乙方溝通,就業信息、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負責乙方輸送的應聘學生接待,面試等工作,並及時向乙方反饋面試結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受甲方委託招聘甲方員工,乙方應提供個人真實資料(如姓名、現住址、聯繫方式等)及身份證複印件1份給甲方備案。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包括年齡、學歷、身高等),收集應聘者並批量輸送到甲方面試。

3、乙方應嚮應聘者詳細介紹甲方就業信息內容,不得更改甲方就業信息內容,如因乙方更改就業信息或以欺騙方式將應聘者輸送給甲方而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將就業者統一輸送到甲方規定的面試地點,並將就業者名單在面試前一天晚上20:00時前發送給甲方。

5、乙方如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許可,不得嚮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因乙方非法嚮應聘者收費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本協議從XX年XX月XX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爲壹年。

四、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和乙方招聘委託書同時使用。

甲方(蓋章):XXXX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勞務派遣協議書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許可資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據甲方的人力資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外派員工”)。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派遣工作

甲方負責將所需外派員工的數量、要求、勞動報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務。

甲方負責對所招用外派員工的挑選和最終確認。外派員工的數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具體法定或者約定事項以甲方蓋章確認的《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爲準。

第二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規定乙方外派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以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規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條 員工管理

外派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紀律、教育培訓、績效考覈等事務由甲方實施。甲方的勞動紀律、工作規程、考覈辦法等管理文件應向外派員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外派員工的技能,在與外派員工協商一致後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四條 用工關係

外派員工爲甲方工作期間,應由乙方與其建立勞動或勞務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每次外派員工的期間不得少於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員工的時間至少爲2年。

外派員工到甲方報到時,行政關係、黨團組織關係和工資關係一般不轉移,有特殊情況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徵繳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的規定爲外派員工辦理並徵繳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徵繳費用經甲方確認後操作;如外派員工是非上海戶籍人員,可參照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辦法辦理保險;或者參照《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外派員工屬於法定勞務人員,則甲方可依法免於承擔外派員工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或法定徵繳費用。

以上費用的徵繳比例和繳費基數均以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如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須依據上海市新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調整相應地調整收費標準,在甲方確認後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遲延告知或甲方遲延答覆而造成相關責任,由遲延方承擔。

第六條 費用結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XX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給派遣員工的,不足一月,甲方應按一月支付該人的管理費。

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員工的人數、身份、工作起訖時間、繳費基數、勞動報酬、約定的管理費等內容結算費用(具體計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書》中確定的數據或金額與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標準不符,則依法執行。

甲方須於每月工資發放日前12日將外派員工的考勤考覈結果交乙方。乙方須於每月工資發放日提前10日將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確認乙方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後,甲方應按照《用人單位簽約情況登記表》中約定的時間節點向乙方提供人員異動清單,並須於每月XX日前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將本合同所涉及的總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雙方約定: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按以下XX項的辦法發放。

a.甲方經乙方同意,直接向員工合法、按時地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法定福利中員工個人應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後支付給乙方;員工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爲扣繳。

b.在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員工勞動報酬在內的所有應付費用後,由乙方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乙方應於每月 日(逢法定節假日應提前)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由乙方代爲扣繳。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員工發放除勞動報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費用,該福利費用的標準、發放時間等由甲方自行決定,乙方對甲方直接發放費用的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外派員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區工作,因跨省市發放勞動報酬而產生的銀行或郵政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指定的收費帳戶如下:

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 派遣員工的退回

7.1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將其退還給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同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其他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該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將其退還給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用於給員工的經濟補償,如產生醫療補助費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醫療補助費用。

1)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規定退回,在派遣期滿時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在雙方未就如何處理達成一致前,員工的派遣期限順延,甲方不得退回。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4派遣期限內,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該員工的,乙方可以與該員工協商變更用工單位,在派遣員工無工作期間,乙方繼續爲派遣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並按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該費用由甲方承擔,每月隨管理費由甲方一併支付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員工仍然無工作的,乙方應終止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賠償或補償約定

派遣工作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或外派員工造成損害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如外派員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間發生患職業並工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況的,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全額承擔用人單位應付的費用,並通過乙方支付給外派員工或者法定繼承人;如因外派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發生勞動爭議或法律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等機構調解、或裁決、或判決應給予外派員工賠償或補償的,則甲方應根據判決或裁決的結果承擔該賠償或補償費用及其他因爭議或訴訟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鑑定費等),此等賠償或補償以及相關費用不受本協議期限限制。

第九條 本協議期限、續約、解除及終止

(一)本協議有效期從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與乙方建立的勞動或勞務關係的終止日期超出本協議有效期,則本協議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中勞動或勞務關係的最晚終止日期爲準。

(二)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雙方沒有異議,本協議可自動順延。

(三)派遣工作期間,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能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費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核政策,損害乙方利益的;

3、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工作條件、衛生環境惡劣,嚴重危害外派員工身體健康的;

(四)如乙方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的情形,嚴重損害甲方或外派員工利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五)除本條(三)、(四)項的情況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時,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按通知當月的管理費標準向對方賠償。提出方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員工勞動或勞務關係而產生的經濟補償或賠償費用。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進行保密。商業祕密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1)技術信息;(2)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3)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資料;(4)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收費標準和財務數據;(5)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

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爲止。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均不影響甲、乙雙方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十一條 協調原則

本協議期內,若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遵照最新的規定執行,並協商修訂本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如與外派員工發生爭議,應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員工三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員工可按規定在上海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但上述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導致的最終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合同因自然終止而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等)

《用人單位簽約登記表》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蓋章確認。若甲方無法定理由而未按時間節點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並由雙方各執一份。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業務經辦人:

簽定地址:

勞務派遣協議書 篇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

、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爲人,爲(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爲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爲(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爲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爲每月元;績效獎金考覈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爲。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爲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爲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爲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爲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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