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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裝修管理協議(精選多篇)

第一篇: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住宅裝修管理協議(精選多篇)

甲方(住宅裝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裝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強對居住物業的裝修管理,規範物業裝修行爲,根據《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居住物業裝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住宅裝修期間的管理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住宅裝修的基本情況

1.住宅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結構類型:___________。

2.裝修施工期________天,預計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甲方按照有關法規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乙方裝修住宅的行爲實施日常檢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維護公共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相鄰業主的正當利益。

1.應當將裝修的相關法規、裝修的禁止行爲、禁止敲鑿的部位、注意事項和《住宅裝修須知》等告知乙方,爲進入住宅區的乙方人員進行住宅裝修須知的宣傳,辦理裝修施工人員的小區臨時出入證,指定建築垃圾集中堆放點等。

2.應當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進入小區的出入證,如發現證件過期,應及時辦理續期手續, 對無證裝修施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活動。

3.應按乙方裝修施工的進展情況,對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每天不少於二次現場巡視和檢查。其它裝修項目每天不少於一次的現場巡視和檢查。對發現違規行爲,應及時採取勸阻、警告、發出書面整改通知等。

對涉及房屋結構安全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4.對乙方整改不及時,爲保障相鄰業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應採取相應措施,收回小區臨時出入證、責成相關施工人員退出小區等,直至乙方改正、再辦理確認手續爲止。對施工不當造成公共部位或設備設施損壞的,應當督促責任人及時修賠。

對阻止無效的,可直接按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市有關法規、《住宅裝修須知》,接受甲方組織的宣傳,與甲方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辦理住宅小區臨時出入證、住宅裝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開始施工。

1.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裝修物業的結構、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等基本情況。對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規和本《協議》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絕。

2.施工人員進入小區,自覺佩帶出入證,人員有變動,應主動辦理變更手續。施工人員須文明規範施工,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不得影響相鄰業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維護房屋外觀統一,不得擅自封閉陽臺、安裝外置曬衣架、遮陽棚、花架和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防盜柵欄等。不得違反《條例》規定的禁止行爲,因裝修不當造成相鄰業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損壞的,應承擔修復、賠償等責任。

4.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 施工。

5.施工期間應關閉分戶門,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築材料。建築垃圾。應自覺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亂寫、亂劃、亂畫,保持環境整潔。建築垃圾應袋裝化,並按規定時間運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點堆放,搬運材料或垃圾後應負責及時打掃,保持公共部位清潔。

6.施工人員須住宿的,應確保相鄰業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礙,並按規定到當地警署辦理暫住證。

7.施工期間,必須掛牌施工,接受相鄰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甲方的監督,對公共區域(包括門廳、電梯廳、電梯、樓梯、廊道等)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8.施工完成後,應向甲方提供住宅裝修管線佈置圖等資料、退還小區臨時出入證。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爲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的,應承擔延誤工時的責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職責,故意刁難乙方造成

損失的應賠償。

2.乙方擅自調換裝修施工人員不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的,甲方可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作業,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第二篇: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甲方(住宅裝修管理方):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住宅裝修施工方):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住所:聯繫電話:

裝修住宅地址:

業主姓名:聯繫電話:

爲加強對居住物業的裝修管理,規範物業裝修行爲,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建設部第46號《建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等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住宅裝修期間的管理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住宅裝修的基本情況

1、住宅建築面積:m2;結構類型:。

2、裝修施工期天,預計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

第二條、 甲方按照有關法規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乙方裝修住宅的行

爲實施日常檢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維護公共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相鄰業主的正當利益。

1、 應當將裝修的相關法規、裝修的禁止行爲、禁止敲鑿的部位、注意事項和《住宅裝修須知》等告知乙方,爲進入住宅區的乙方人員進行住宅裝修須知的宣傳,辦理裝修施工人員的小區臨時出入證,指定建築垃圾集中堆放點等。

2、 應當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進入小區的出入證,如發現證件過期,應及時辦理續期手續,對無證裝修施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活動。

3、 應在乙方裝修施工期間,進行每天不少於一次的現場巡視和檢查。對發現違規行爲,應及時採取勸阻、警告、發出書面整改通知等。

對涉及房屋結構安全的,應及時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4、 對乙方整改不及時,爲保障相鄰業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應採取相應措施,收回小區臨時出入證、責成相關施工人員退出小區等,直至乙方改正、再辦理確認手續爲止。對施工不當造成公共部位或設備設施損壞的,應當督促責任人及時修賠。

對阻止無效的,可直接按本協議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市有關法規、《住宅裝修須知》,接受甲方組織的宣

傳,與甲方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辦理住宅小區臨時出入證、裝修許可證等方可開始施工。

1、 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裝修物業的結構、共用設施、公共設施等基本情況。對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規和本《協議》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絕。

2、 施工人員進入小區,自覺佩帶出入證,人員有變動,應主動辦理變更手續。施工人員須文明規範施工,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不得影響相鄰業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 維護房屋外觀統一,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封閉陽臺,不得擅自安裝外伸曬衣架、遮陽棚、花架和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防盜柵欄等。不得違反《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禁止行爲,因裝修不當造成相鄰業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損壞的,應承擔修復、賠償等責任。

4、 施工期間不得使用氣泵及大錘在地坪、牆體上猛力擊打,並採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

l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20:00時

l 雙休日及節假日爲上午10: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20:00時

l 晚間18:00時至20:00時,午間12:00至14:00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鑽、鋸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活動

l 晚間20:00後裝修施工人員須停止工作,服從本小區管理制度,離開本小區。

5、 施工期間應關閉分戶門,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築材料、建築垃圾。應自覺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亂寫、亂劃、亂畫,保持環境整潔。建築垃圾應袋裝化,並按規定時間運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點堆放,搬運材料或垃圾後應負責及時打掃,保持公共部位清潔。

6、 施工人員須住宿的,應確保相鄰業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礙,並按規定到當地警署辦理暫住證。

7、 施工期間,必須掛牌施工,接受相鄰業主、和甲方的監督,對公共區域(包括門廳、電梯廳、電梯、樓梯、廊道等)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8、 施工完成後,如發生管線變更,應向業主提供住宅裝修管線佈置圖等資料,向甲方退還小區臨時出入證。

9、 爲保證房屋的原有結構,底樓不得開挖原有地坪;廚房和衛生間禁止封閉或縮小管道檢修孔和維修孔;不得在陽臺、廳、房間排設水管、安裝洗水盆。

10、施工期間須遵守如下消防要求:

(1) 不得使用電爐及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2) 動用明火須擬定防火措施後向甲方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進行;

(3) 電氣、電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員均需有電工、電焊工等操作證,並按相關作業規範操作,不得無證上崗。

(4) 施工中若需使用油漆等易燃材料時,需提前做好儲存安全工作,妥善保管,控制存放量。施工完畢後,須及時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5) 施工區域禁止吸菸。

(6) 施工區域配備手提滅火器,每50平方米須配置1到2只滅火器,滅火器存放於易取用的位置。

(7) 現場裝修廢料及時清理完畢,特別是刨花鋸末應每天清除,設專人負責。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攔、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暢通。

(8) 施工人員下班時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時必須將所有電源切斷。

(9) 保證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服從配合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爲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的,應承擔延誤工時的責任。甲方不履行管理職責,故意刁難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

2、 乙方擅自調換裝修施工人員不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的,甲方可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作業,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3、 如在裝修過程中,有亂堆、亂扔垃圾,不按施工時間施工,在公用部位施工等現象,物業管理部可做停工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4、 如施工隊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由治安保衛處處理,情節嚴重者送公安部門。

第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第六條、

第七條、 本協議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業委會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示範文本)



甲方(住宅裝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裝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強對居住物業的裝修管理,規範物業裝修行爲,根據《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居住物業裝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住宅裝修期間的管理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問遵守。

第一條、住宅裝修的基本情況

1、住宅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結構類型:___________。

2、裝修施工期________天,預計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甲方按照有關法規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乙方裝修住宅的行爲實施日常檢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維護公共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相鄰業主的正當利益。

 1、應當將裝修的相關法規、裝修的禁止行爲、禁止敲鑿的部位、注意事項和《住宅裝修須知》等告知乙方,爲進入住宅區的乙方人員進行住宅裝修須知的宣傳,辦理裝修施工人員的小區臨時出入證,指定建築垃圾集中堆放點等。

2、應當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進入小區的出入證,如發現證件過期,應及時辦理續期手續, 對無證裝修施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活動。

3、應按乙方裝修施工的進展情況,對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每天不少於二次現場巡視和檢查。其它裝修項目每天不少於一次的現場巡視和檢查。對發現違規行爲,應及時採取勸阻、警告、發出書面整改通知等。

對涉及房屋結構安全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 4、對乙方整改不及時,爲保障相鄰業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應採取相應措施,收回小區臨時出入證、責成相關施工人員退出小區等,直至乙方改正、再辦理確認手續爲止。對施工不當造成公共部位或設備設施損壞的,應當督促責任人及時修賠。

對阻止無效的,可直接按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第三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市有關法規、《住宅裝修須知》,接受甲方組織的宣傳,與甲方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辦理住宅小區臨時出入證、住宅裝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開始施工。

1、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裝修物業的結構、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等基本情況。對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規和本《協議》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絕。

2、施工人員進入小區,自覺佩帶出入證,人員有變動,應主動辦理變更手續。施工人員須文明規範施工,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不得影響相鄰業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維護房屋外觀統一,不得擅自封閉陽臺、安裝外仲曬衣架、遮陽棚、花架和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防盜柵欄等。不得違反《條例》規定的禁止行爲,因裝修不當造成相鄰業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損壞的,應承擔修復、賠償等責任。

4、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 施工。

5、施工期間應關閉分戶門,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築材料。建築垃圾。應自覺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亂寫、亂劃、亂畫,保持環境整潔。建築垃圾應袋裝化,並按規定時間運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點堆放,搬運材料或垃圾後應負責及時打掃,保持公共部位清潔。

 6、施工人員須住宿的,應確保相鄰業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礙,並按規定到當地警署辦理暫住證。

7、施工期間,必須掛牌施工,接受相鄰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甲方的監督,對公共區域(包括門廳、電梯廳、電梯、樓梯、廊道等)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8、施工完成後,應向甲方提供住宅裝修管線佈置圖等資料、退還小區臨時出入證。

9、

10、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爲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的,應承擔延誤工時的責任。

 甲方不履行管理職責,故意刁難乙方造成

損失的應賠償。

2、乙方擅自調換裝修施工人員不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的,甲方可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作業,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3、

4、

5、

第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第六條、本協議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

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

補充條款

第四篇:香蘭雅居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河北辰翔集團邯鄲縣宇飛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香蘭雅居住宅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香蘭雅居24小時服務電話:5309912

香蘭雅居住宅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甲方:邯鄲縣宇飛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乙方:樓單元號業主(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丙方:(施工方)負責人:

聯繫電話:爲加強裝飾、裝修工程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房屋的結構不受破壞,維護小區正常運作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本着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同意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裝修項目或方案(可加附頁)

1、2、3、4、二、裝修期限

裝修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如超期裝修,乙方應與甲方續簽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三、裝修禁止行爲

1、破壞或擅自改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2、擅自增加樓面荷載;

3、在承重牆上穿洞或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牆體;

4、將廳、房、陽臺改爲衛生間、廚房間,將雨水管用於排放生活污水;

5、破壞衛生間、廚房的地面防水層;

6、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7、破壞或擅自改變住宅外觀,擅自在非承重牆上開門窗;

8、擅自改動、接駁燃氣管道設施和公共管線;

9、佔用、損壞或者擅自變動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

10、嚴禁高空拋物;

11、嚴禁在小區內非物業指定位置懸掛或粘貼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展示牌匾、條幅或從事商業活動。

12、其它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爲。

四、裝修管理規定

1、甲乙丙三方都承諾遵守《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10號)等有關的政策法規,並認同上述文件中的規定。

2、乙方需對所屬住房進行室內裝修,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必須向甲方申報,填寫《裝修申報表》,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3、乙方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裝修公司及裝修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對自己委託的上述人員要覈查其持證情況,做到無證不委託,同時甲方有權對上述人員進行管理,要求其進入小區必須辦理並佩戴出入證。

4、裝修施工人員一般不允許在裝修住宅室內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現場,乙方應向甲方申報登記。

5、前期統一裝修無時間限制,當住戶開始入住後裝修施工時間爲:週一至週五8:00-12:00,14:00-19:00,週六、日9:30-12:00,14:00-19:00。其餘時間可以進行牆面粉刷等無聲響的裝修施工,禁止進行一切噪音施工,如違反規定,物管公司有權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6、乙丙方承諾不超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範圍進行裝修,不佔用或臨時佔用公共區域。

7、乙丙方自行負責施工場地的消防安全,應按規定至少配備兩個消防滅火器,嚴禁擅自動用明火。切割焊接等需動用明火時應向甲方維修部提出動用明火申請,經批准並落實監護人和防火措施方能進行。同時非火災時乙方不得使用消防栓,違章予以每次人民幣伍拾元處罰。

8、丙方在小區內搬運黃沙、水泥、石灰時必須袋裝,不得散落在過道、樓梯、路面,如有散落,應及時沖洗乾淨。

9、乙丙方裝修時,對新增的各種管線、設施設備要注意安全,不得擅自改動室內牆體、衛生間、廚房間牆面及地面、平頂露臺、護攔、原有管線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爲保持小區環境有序、整潔,乙方及丙方的施工人員進出的各類車輛(含兩輪車)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對於亂停、亂放的車輛,甲方有權予以清理,在清理過程中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11、爲保障小區內廣大住戶的安全,搬運物品離開小區時,實行登記申報制度,出門須持有小區出門證。乙方及丙方的裝修施工人員必須配合執行。

12、乙丙方搬運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響住戶進出,不得損壞電梯、玻璃、照明、牆面等公共設施。如違反以上規定,須處以相應賠償。

13、本小區住戶不得封閉或改變露臺天溝,不得封閉陽臺雨水管;安裝空調必須在原設計位置或甲方指定位置。

14、乙丙方應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責,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若因

丙方施工人員違章而引起的事故,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對造成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15、現場當日施工完畢後,乙方或乙方委託人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保證現場清潔,防止留下火災隱患,廢料應及時清理完畢,嚴禁阻塞通道,並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對於易燃品,須提前做好存放工作,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宜過多,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16、乙丙方施工中損壞小區設備和建築物應負責賠償。嚴禁往坐廁、便鬥內傾倒砂漿水、雜物、如果下水道堵塞,乙方須及時疏通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7、對室內設有閥門、暖氣管線、下水檢查口等,一定要爲日後檢查、更換留有充足的空間,嚴禁採用固定性裝修形式,否則後果自負。

18、甲方在履行管理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絕或阻礙;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關資料;

(2)進入裝修現場進行檢查;

(3)制止違規裝修行爲,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五、室外設施及防盜門窗的安裝規定

1、乙方安裝抽油煙機、排風扇、熱水器等,需在室內外牆體穿孔、打眼的,須向甲方申報,由甲方指定的安裝位置,不得影響外立面清潔、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2、乙方在室外安裝空調,應當安裝在建築設計預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設計要求。空調機冷凝水應當接入管道內,並用膠帶將接口處包紮好,以免被風颳出,造成滴漏洇溼牆面,破壞他人房屋裝修,爲不影響他人生活,(來源說明好範 文網:)建議安裝空調消音裝置。

3、爲維護小區整體美觀,窗外側不允許安裝防盜網,安裝防盜網必須安在窗的內側,並且按管理處規定的統一規格、部位、款式、顏色、材料安裝。

4、嚴禁安裝太陽能及室內外天線。

六、裝修材料與裝修垃圾的存放,清運與處置

1、裝修材料應存放於裝修住宅室內,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場所,因裝卸需要暫時堆放的應儘快清理;不及時清理的,經甲方通知後,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適當安排的,甲方有權進行處置,處置費用可從乙方的裝修保證金中扣除。

2、裝修的垃圾必須袋裝化,丙方應負責及時(每天下午16:00—18:00)清理至甲方指定地點堆放。清運垃圾時應注意不得散落在過道、樓梯及道路上。

如有散落應及時打掃乾淨。

3、爲維護小區整體環境,甲方負責指定堆放點的裝飾裝修垃圾的統一、集中清運工作。裝修垃圾清運費爲元/平。

七、裝修保證金及管理服務費用

1、本協議一經簽訂,乙方、丙方即按規定標準向甲方交納裝修保證金;

2、裝修工程完畢後經甲方工作人員覈查、確認在裝修過程中無違反本協議、《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有關的政策法規,無違章裝修、無損害公共利益及其他業主利益行爲的;水、電、暖等經乙方使用、驗證無損壞,乙方簽字認可後,甲方將在天(不得超過30天)內將裝修保證金退還乙方、丙方。

3、裝修工程完畢後經甲方工作人員覈查,如有違規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違規裝飾、裝修部分恢復。造成局部損壞無法修復者,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評估並處罰。

4、乙方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裝修期間電梯管理服務費用

八、其他約定

1、因裝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共用管道堵塞、滲漏等,乙方應當立即組織修復;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與受損人協商進行合理賠償。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屬於丙方責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償。

2、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邯鄲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3、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或補充協議。本協議一式叄份,三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小區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小區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甲方:

乙方:(業主)身份證號:

爲了規範小區管理,使業主順利進行室內設計與裝修,避免在裝修過程中出現違規現象,損害戶內自用設施、公共設施和他人利益。爲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14]第110號令《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資共同遵守。

一、需裝修物業:(小區)幢單元號房。

二、裝修期限:本協議裝修期限共三個月,自領取鑰匙之日起三個月內須裝修完畢,逾期物業公司將不再提供電梯、水電、場地、出入管理等相關便利。

三、繳裝修押金,領取《裝修出入證》

爲了保證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嚴格要求施工隊遵守裝修協議約定事項,按每 戶1000元繳裝修保證金,每戶按100元收取裝修垃圾費,並領取《裝修出入證》,工本費5元/份。裝修竣工經物業公司確認後保證金一次性返還。如違反裝修協議,按協議約定數額扣除,剩餘部分一次性返還。

四、裝修技術管理要求

1、不得改變房屋的柱、樑、板、承重牆和建築結構,上下水管道、電路等。

2、不得安裝雨陽棚、晾衣架、廣告牌或其他伸出物。

3、不準擅自改變原來外門、窗的規格及外立面牆面裝飾。

4、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爲衛生間、廚房;不準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壞防水層結構。

5、室內供排水、排污管道裝修時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須包成活動的,以便日後檢查維修。各類計量表閥門不得包封。

6、天然氣屬專業公司管理,爲防止天然氣泄漏造成不安全隱患,裝修時嚴禁封包死和改動天氣然管道、閥表,如需改動必須報天然氣公司書面同意。

7、嚴禁改動供暖設施,可視對講、配電箱等。

五、施工規則

1、裝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各項管理規定,執行消防條例,對小區內 的消防設施,設備不允許擅自動用或變更。

2、爲確保小區安全,裝修人員一律不準在小區留宿。

3、裝修人員攜物出小區,需到安全保衛部門辦理《放行條》。

4、施工時不得佔用公共場地和損壞公共設施。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須裝袋運輸。防止碰傷和污染公共牆壁、樓梯及環境。如有污染及碰傷,乙方必須責令裝修公司負責清理或賠償。

5、裝修時不得將乳膠漆、水泥殘渣等建築垃圾及雜物倒入廁所或下水道,施工時預留管口應採取適當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進入小區運材料的車輛,應遵守《小區車輛管理規定》,即停、即運、即卸、即走。

7、裝修公司對裝修垃圾必須做到袋裝化,不得堆放樓道內,應及時自行清運,也可放在樓下指定的存放地點,由乙方負責有償清運。

8、裝修人員、住戶不得高空拋物,更不許樓下拋垃圾。

9、空調的安裝,必須按物業的統一要求安裝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安裝。

10、裝修時應認真保護好衛生間、廚房及陽臺的地面,避免破壞防水層,對樓下住戶造成不便。

11、裝修期間,嚴禁在公共水電線路上接拉臨時水電,施工時必須做到安全用電,出現跳閘停電時須與物業公司聯繫,不得私自開箱送電。

六、監理、驗收

1、裝修期間物業公司有權對施工現場造成的噪音、材料和工器具的存放、工作進度、裝修時間以及對公共設施的維護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2、裝修工程只能在本住戶室內進行,裝修材料需放在裝修戶室內,不得佔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3、爲確保小區安全,防止閒雜人員混入,物業公司管理人員有權檢查、抽查裝修人員的臨時出入證及相關證件。如發現證件過期,將立即沒收,並重新登記辦理。

4、物業公司有權制止違章施工行爲,凡多次違章者,物業公司有權採取 停水停電等限制措施,同時按建設部頒佈的有關規定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嚴重者取消在本小區的裝修資格,同時扣除裝修保證金,其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章者自負。

5、裝飾、裝修完畢,由物業公司現場確認後,施工企業和業主應交回《出入證》,如有丟失在裝修保證金中扣除10元/證。

七、裝飾裝修責任

1、因住宅裝飾裝修造成相鄰住宅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乙方應負責修復和賠償。

2、裝飾裝修前發現上述問題,由乙方及時反饋到物業公司,由物業公司協調相關部門解決。

八、違章裝修處罰

1、裝修/施工違章的處理措施包括:制止違章行爲、批評教育、即時停工、限期整改、償付違約金等。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將送公安/消防部門等政府機關進行處理。

2、施工單位未向物業公司申報私自施工者、假冒他人單位和私自制造假證件者,一經發現,處以償付違約金500—1000元並賠償經濟損失。同時,物業公司有權採取停水電、責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業區域內施工等有效措施。

3、施工單位辦理施工手續後未經批准就私自進場施工者、違反裝修作業時間施工者,一經發現處以償付違約金500—1000元並賠償經濟損失。

4、施工單位無營業資質和施工資質進行施工者,一經發現處以償付違約金1000—3000元並賠償經濟損失。同時,物業公司有權採取停水電、責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業區域內施工等有效措施。

5、不遵守物業公司裝修管理規定和不聽從勸阻強行施工者,處以償付違約金1000—3000元並賠償經濟損失。同時,物業公司有權採取停水電、責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業區域內施工等有效措施。

6、業戶/施工單位不按申報審批的範圍進行施工和不聽從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制止者,處以償付違約金1000—3000元,並必須恢復原狀。同時,物業公司有權採取停水電、責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業區域內施工等有效措施。

7、業戶裝修時私自佔用公共區域的,責令業戶、裝修單位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處以償付違約金1000—3000元,造成損害的,業戶與裝修單位連帶承擔賠償責任。

8、影響建築物結構或使用安全進行裝修的,責令業戶、裝修單位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處以償付違約金1000—5000元,造成損害的,業戶與裝修單位連帶承擔賠償責任。

9、不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和物業公司的技術標準進行裝修的,責令業戶、裝修單位改正,情況嚴重的,處以償付違約金1000—5000元。

10、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的,責令業戶、裝修單位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償付違約金1000—5000元。

11、施工單位不遵守物業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並不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且態度惡劣者,處以償付違約金200—1000元。

12、施工單位或人員未經許可私自亂接水、電、氣,違者處以償付違約金2014—5000元,並賠償經濟損失;發現施工單位竊水、竊電則處以償付違約金5000元以上;發現施工單位私自動用消防水的,違者處以償付違約金2014—5000元,並賠償經濟損失。

13、施工單位在裝修施工時,未按規定向有關政府部門申報消防/環保等有關手續強行施工者,一經發現處以償付違約金2014—5000元並賠償經濟損失。

14、施工單位唆使施工人員上門推銷業務或故意違反物業公司規定和故意不配合物業管理工作規定者,處以償付違約金100—500元。

15、施工單位不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和物業公司申請驗收、拒絕物業公司進行驗收和未及時辦理施工延期手續者,處以償付違約金500—1000元。

16、若遺失施工出入證,押金予以沒收及補發每張工作證工本費爲人民幣10元。

17、若施工人員未將出入證佩戴在明顯位置或將其借給他人使用,違者償付違約金100元。

18、在公共區域內吸菸、擺放易燃物品、未經批准明火作業者,一經發現處以償付違約金500—2014元。

19、施工單位未在其施工範圍內按規定放置滅火器,違者處以償付違約金500—1000元,因此而產生的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負。

20、施工人員未經許可,私自進入其它單元或上門推銷業務,違者償付違約金100元起。

21、施工人員在本物業區域內喧譁大叫、粗言穢語、赤身露體及作出不文明行爲和在本物業區域內隨地大小便的,處以賠償違約會金200—1000元。

22、施工單位和人員不愛護公共設備設施,並故意損壞和私自動用公共設備設施者,處以償付違約金1000—5000元並賠償經濟損失。

23、施工人員未合理使用衛生間,並明顯足裝修垃圾或材料造成馬桶、小便器或排污管堵塞給業主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單元裝修施工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現違章者,由此引起的清除堵塞費用將由其施工單位和當事人負責,並償付違

約金500—3000元。

24、施工單位在非規定的、未經批准的施工時間(即加班施工時間)內進行噪聲、異味施工者,處以即時停工和償付違約金500—2014元。

25、施工單位不根據整改通知單的要求及時進行整改或拒絕整改,處以償付違約金1000—10000元並扣除裝修押金。

26、業戶或施工單位未及時向管理處申報廣告牌並經批准而私自安裝者,處以償付違約金500—2014元。

27、其它違規事宜由物業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處理。

九、裝修施工期間,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第三者意外傷害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