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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新版多篇】

合同能源管理【新版多篇】

合同能源管理(EMC)實施的若干經驗 篇一

EMC公司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示範獲得了成功,取得了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與客戶的真誠合作

項目實施成功是EMC與客戶雙方共同的目標,客戶的利益是不投入或少投入資金即可得到優良的`節能設備和長期的節能和環境效益,EMC則要從項目成功中賺得利潤。

許多案例證明,雙方的真誠合作是最重要的,EMC在項目全過程中進行優質服務,客戶在項目全過程中密切配合是項目成功的保障。

2、EMC防範經濟風險需要客戶的幫助

爲了達到EMC與客戶雙贏的目的,EMC需要客戶幫助防範經濟風險。

客戶要向EMC提供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產品營銷與發展前景、可供選擇的擔保和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詳實情況,以建立和增強EMC投資的信心;EMC要以誠信精神對待客戶,併爲客戶保守商業祕密,最終達到客戶獲得節能效益,EMC賺得利潤。

3、EMC技術風險的防範

項目是否成功與改造方案的確定和節能技術與配套設備的選型直接相關,也與原始運行狀況和耗能情況關係密切。

EMC要在客戶的坦誠幫助下,弄清原始運行和耗能情況,並在專家的指導下選好改造方案和所有技術與配套設備。

這是防範技術風險的有效措施,也是項目成功的基礎。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 商業條款

1、總則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向甲方提供 項目節能服務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節能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2、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2.1項目名稱:2.2項目內容:2.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環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與期限、項目的驗收

3.1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爲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後,甲方開始項目的設計、乙方負責設備的採購、安裝及調試。設備的安裝調試期爲 個月。

3.2節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爲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 爲

3.3項目安裝完畢後三日內,由甲方按方案檢查系統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後,試運行7

2小時,試運行期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試運行結束後無異常發生,則甲方應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據預算決定對方的融資比例,即乙方佔到的爲X%,則甲方的爲100%-X%,工程款的給付執行3-6-1辦法,即工程開工甲方給付乙方應付款的30%,設備安裝前給乙方應付款費60%,安裝完畢調試前給付乙方10%(這是合同的樣板)

利益分享比例與給付辦法:

根據國家的規定每年的制熱費(製冷費)用爲預收制,在經過一個制熱季結束以後,根據當年的制熱或製冷的使用情況,並綜合機房的運行費用以及人工量的記錄,確認當年的節能利益,在申報稅後,甲方享有節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節能利益的80%,關於ZF對供熱的補助部分留作大型設備維修費用。(這是合同的樣板)

5、甲方的責任

除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甲方還應:

5.1.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應在五日內予以書面審覈;

5.2.對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設備在合同終止以前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5.3.爲乙方實施和管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提供必要的協助;

5.4.按照約定驗收項目,及時提供驗收文件;

5.5根據設備製造商提供的設備操作規程和保養要求向乙方提供設備操作空間設備,並確保該設備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的設備運行、維護和保養記錄作監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爲乙方維護、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觸與本項目有關的甲方設施和設備;

5.8 爲確保乙方的資金回收,甲方應該保證住戶的制熱與製冷費用的收回,並確保住戶的入住率在80%以上;

5.9 爲確保乙方資金的回收,甲方需要提供可變現資產經評估、公正後作抵押爲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資金回收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署。

6、乙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乙方還應:

6.1負責項目融資,對附件所列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列出、乙方認可的設備進行設計、採購安裝與調試,按期完成施工。合同履行結束後,將項目所有權移交甲方。開工前七日內,將設計、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提交甲方予以確認。

6.2確保設計、供貨和安裝達到相關法規、規範的要求。

6.3根據國家有關施工管理條列和與項目相對的技術操作流程,認真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6.4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結束後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該項培訓應不少於十小時,以使他們能夠正確的操作和維護設備。

6.5除本合同另行規定外,承擔項目移交甲方運行前的一切風險損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引起的損失。

6.6設備所有權移交甲方時,乙方應將該項目的'全部設計資料交給甲方。

6.7定期派人檢查項目的運行情況。

7、所有權

7.1在本合同簽訂以後,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時給付乙方款項,不得因此延誤工期;

7.2在本合同有效期滿或甲方請求收購該項目並付清全部款項之前,項目(包括設備和所有附屬設施,下同)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7.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一個月內或甲方請求收購該項目,按規定與乙方進行設備設施及檔案材料的移交併付清應付得全部款項後,纔有權取得項目所有權。

7.4在本合同生效後的十二個月內,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付款方式以相當於乙方分享總價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後剩餘效益的折現價格)提前購買設備的所有權。在乙方收到全部的價款後,項目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項目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項目的所有技術資料。

7.5甲方違約(如拖延應付款且到本合同終止時仍未付清應付賬款及逾期 付款違約金 )時,乙方仍享有項目的所有權,直到此種違約狀況解除後,項目所有權才歸甲方所有。

8、提前解除合同

8.1.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終止費和賠償乙方的其它損失,終止費按下面的公式計算:

終止費=(乙方按合同規定應分享的全部款額—終止前乙方以分享的款額)

乙方的其它損失指的是乙方在項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質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潤,該損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爲限。

8.2由於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而對設備進行實質改動或拆除,影響了本項目的正常運行和節能效益,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應分享款項,且在此情形下項目仍歸乙方所有。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

9.1.1在本合同生效以後。項目移交甲方以前,如果甲方解除合同,則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效益總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以份額爲此項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如設備購置費、運費、安裝費和設計費等;

9.1.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七天內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應向乙方支付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9.1.3甲方違反本合同內的一項或多項義務,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或合併採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I )按甲方實際違約的天數順延項目的安裝調試期;

Ⅱ)延長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

III )加大每期甲方的應付款數額;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損失,項目利潤、律師費用和項目相關的有關費用。

因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是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造成項目中斷和停止,則此種違約若在三十日內解決,且乙方因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則不視爲甲方違約。

9.2乙方違約

9.2.1系統安裝三個月後仍不能正常運行;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則甲方有權對乙方單獨或合併採取以下方式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I)按乙方實際違約的天數順延項目的付款期限;

Ⅱ)延緩或減少乙方的節能效益分享時間;

III )減少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數額,直至甲方的損失得以補償;

IV)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損失,項目利潤、律師費用和項目相關的有關費用。

因乙方違約行爲若在三十日內解決,且甲方因乙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則不視爲乙方違約。

10、違約補救

10.1甲方違約的補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者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應得和受損失的款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發生所有費用;

乙方在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進入甲方工地拆除施工設備,在不得損害甲方權益的情況下解除合同。

10.2乙方違約的補救: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者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應得和受損失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發生所有費用;

10.3乙方違約後,另一方當事人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二部分

11、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的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以及其合理化的建議,愛護設備和其它財產,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12、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2.1停止運行或關閉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儘可能的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爲都不能減輕或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12.2如果因甲方停止或關閉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停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第四條規定付款義務。

13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3.1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徵得雙方的書面簽署才能生效;

13.2由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不足以影響合同的履行,雙方應對影響程度進行工期順延或免責認定。

13.3由於單方面的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3.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面臨重組或資產危機,本合同所屬項目以及乙方的項目投資不得受損。

14、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轉讓

14.1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之前,應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在未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之前,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在實質上轉讓和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4.2乙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之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在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之前,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在實質上轉讓和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4.3乙方可以將本合同中所有權屬於自己的設備作爲擔保,用於節能服務的融資。

15、爭議的解決

15.1友好的協商解決;

15.2提交 仲裁機關;

15.3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6.1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定,並應遵守行業慣例;

16.2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及法人代表人簽署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日期: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日期:

部分一般條款 篇三

10、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客觀實際地測量節能效果和計算節能效益。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合理化建議,愛護甲方的設備和其它財產,在甲方的場地從事項目的安裝運行工作時,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11、節電設備的改進、改動、拆除和損壞等風險

11.1設備的改進。在乙方沒有降低服務標準的情況下,爲了改善設備的運行狀況,提高經濟效益,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改進設備或修改有關程序。甲方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乙方的改進意見。

11.2設備的改動。甲、乙一方如需對設備進行改動,需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11.3設備的拆除。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託他人拆除設備或者進行實質性改動。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拆除設備或進行實質性改動,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

上述設備的改進、改動和拆除完成後,雙方應於當日簽署書面文件予以認可,此種認可視爲對方的接受。

11.4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本合同項下的節電設備經雙方出具試運行正常文件後,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如果甲方不能證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員所致,則應由甲方承擔責任。

11.5設備的意外損壞。由於意外事件導致設備損壞,如果甲方不能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應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費用。如果甲方能夠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11.6如果因爲發生本章規定的情況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運行,超過10天停止運行,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限。

12、對節電設備的'大規模改造

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能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如果爲提高節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內,欲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甲、乙雙方應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意見,並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之後,方可開始施工。

13、節電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3.1停止運行或關閉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儘可能地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爲都不能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13.2如果因甲方關閉或停止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

14、甲方自有設備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與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能夠完全正常運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到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4.2如果甲方欲對自有設備進行更改或調整,可能對項目的節能量造成影響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說明這些變化可能對項目節能量產生的影響。當這些改變致使節能量下降時,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4.3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減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項。

14.4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大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或停止運行,大修期超過30天,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15.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責任。

15.3由於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與本項目實施前相比根本不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轉讓

16.1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在未徵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都是無效的。

16.2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將本合同及所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所屬的分公司或者有關聯的公司,此類轉讓無需甲方同意。

17、侵權和賠償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而導致甲方的任何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除非甲方因保險而得到賠償,乙方同意對甲方給予賠償並使其不因上述損害或傷害而受到損失。但乙方職員或所聘人員的惡意違法犯罪造成的損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而導致乙方的任何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除非乙方因保險而得到賠償,甲方同意對乙方給予賠償並使其不因上述損害或傷害而受到損失。但甲方職員或所聘人員的惡意違法犯罪造成的損害不在此列。

17.3受損害或傷害的一方對損害或傷害的發生也有過錯時,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適當減輕造成損害或傷害一方的責任。

18、保密條款

18.1對於項目所涉及的屬於乙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甲方應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18.2乙方在項目建設和運作中獲悉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亦應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19.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導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15日

內以書面形式將詳細情況告知另一方,並隨後提供事件詳情的有效證明文件。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延期履行或終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義務將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但中止最長時間不超過60天,超過60天應終止合同。

19.3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雙方協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條款,並對有關條款進行修訂,其餘條款繼續履行。

19.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如果因爲未採取相應的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應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20、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爭議、糾紛,本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提出書面協商請求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20.1調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或雙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提出申請,由其作爲獨立的第三方就爭議進行調查和調解,並出具調解協議,另一方應當在日內同意接受該調查和調解。雙方應根據第三方機構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數據、資料,並接受其實地調查。

(B)如果雙方無法對第三方機構的選擇達成一致,或者在一方書面提起調解申請後的45日內無法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同意採取仲裁或訴訟的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如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的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攤。

20.2訴訟/仲裁

雙方同意不經由調解程序,直接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A:項目工程描述

附件B:節能量的確認

附件C:節能效益的計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間規定不一致時,優先適用合同附件的規定。

21.3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並應遵守行業慣例。

21.4甲、乙雙方用電話、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過特快專遞通知對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應採用書面方式。

21.6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二份。

21.7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人或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開戶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開戶名:

合同能源管理 篇四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制定

20__年___月___日

合同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簽訂________項目“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1節 術語和定義

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術語的定義及解釋如下:

1.1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改造項目成本的節能服務機制。即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合同形式約定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爲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融資、改造等服務,並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用能單位以節能收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合理利潤。

1.2 節能效益分享型

指節能服務公司對節能改造項目進行投資,用能單位無需投入資金,項目完成後,用能單位在約定的合同期內,按比例與節能服務公司分享由項目產生的節能收益。

1.3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

1.4節能服務公司

提供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融資、改造、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

1.5節能量審覈機構

提供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節能診斷、節能量測量和驗證等技術服務的機構。

1.6 能源消費賬單

用能單位用於能源消費結算的憑證或依據。

1.7 節能診斷

通過現場調查、檢測以及對能源消費賬單和設備歷史運行記錄的統計分析等,找到建築物能源浪費的環節,爲建築物的節能改造提供依據的過程。

1.8 能耗基準

指由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確認的,用以比較和確定節能量的依據。能耗基準應能代表能耗設施或系統運行規律時間段內的數據,數據採集可採用統計、測試或模擬的方法。

1.9 測量與驗證

指經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雙方認可的方法,用以確定由節能改造項目產生的節能量。具體方法詳見福建省有關節能量覈定辦法。

1.10 項目節能量

在滿足同等需求或達到同等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節能改造項目的能源消耗相對於能耗基準的減少量。

第2節 工作內容與服務範圍

2.1 本合同就_________________項目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改造造價爲___________元人民幣,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造價一般包括節能診斷、設計、施工、設備及材料購置、測量與驗證、運行維護、保險等費用)

2.2 項目基本情況

(1)建築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層數: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改造內容

(1)改造總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___ m2;

(2)主要改造內容及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依據節能改造方案(附件一)簡要介紹項目改造內容及區域)。

2.4 申請財政資金補助要求

申請財政資金補助的節能改造項目節能率應不低於________%。(大型公共建築的節能率不低於20%;其他公共建築節能率不低於15%。)

2.5 以上改造內容僅限於合同簽署前雙方已經確定的改造內容,如今後甲方在以上所列工作地點、工作對象和工作內容之外要求新增改造工作,該新增改造工作不在此合同服務範圍內,需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第3節 項目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個月,包含建設期和節能效益分享期,其中建設期爲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節能效益分享期爲______個月,自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後的次月1日開始計算節能效益分享期。

3.2 如遇項目竣工驗收時間推遲的,則節能效益分享時間順延;如遇建設期提早結束,則該合同可提前進入節能效益分享期。

第4節 項目改造方案設計、實施和驗收

4.1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及節能改造方案(附件一)的要求進行項目設計、供貨、施工、驗收以及節能量的測評與驗證。

4.2 項目節能改造方案經專家組評審通過後由甲方批准實施。若批准後的方案確需變更,應經甲乙雙方同意,並按本合同第8節的規定辦理變更。

(注:鑑於建築節能改造專業強,爲確保節能改造方案的可行性,一般應委託專家對節能改造方案進行評審。)

4.3 節能改造設計

節能改造設計應依據項目合同、節能診斷報告、節能改造方案和國家及地方現行相關標準等進行。設計文件應包括節能改造設計圖紙和計算書。設計文件應明確節能改造技術措施、節點構造做法以及主要材料和設備設施的性能參數、數量、節能措施及節能量計算等。

4.4 節能改造施工

(1)乙方實施節能改造施工前,應組織編制改造施工方案,明確施工措施(包括質量、技術和安全文明措施等)、項目進度計劃、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情況、驗收標準等。乙方人員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辦理開工申請和安全技術交底。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施工區域安全注意事項和文明施工要求;

(2)乙方應按規定配備與改造項目相適應的項目負責人及施工班子人員,指定乙方項目負責人爲_________。施工期間,項目負責人應在場。施工班子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原因需調整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設計文件及其確認的品牌進行採購施工;

(4)因乙方採購的設備、材料或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免費進行返工或維修,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4.5 建築能耗分項計量

乙方應按節能改造方案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同步設計、安裝建築能耗分項計量和監測裝置,在工程驗收前具備將實時採集的能耗數據上傳至省、市建築能耗監測平臺的條件;節能改造後,項目用能計量裝置必須齊備,並正常運行。

4.6 節能驗收

(1)乙方完成項目施工和系統調試運行合格後,可向甲方申請竣工驗收;

(2)甲方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竣工驗收應符合合同書、節能改造方案及相關標準要求;

(3)若驗收合格,則甲乙雙方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附件五);若驗收不合格,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應立即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4)甲方在收到書面竣工驗收申請之日後的______工作日內未組織驗收,或甲方未在驗收後的______工作日內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或甲方未在驗收後的______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均視同甲方認可此合同項目驗收合格。

第5節 節能效益確定及分享方式

5.1 本項目能耗基準數據採用________方法確定(詳見附件二),雙方確認本項目的能耗基準值爲______度電,單位電價_____元/度,總計電費_____元/年。

(注:用能單位有燃氣、煤等燃料消耗的,按國家相關標準規定摺合成等價電力後計入能耗基準數據)

5.2 節能效益分享期內項目年節能量/率預計爲______,預計的年節能效益爲________________。

(注:本條有關預計指標可按照附件二規定的公式和方法予以調整)。

5.3節能效益分享期內,本項目的分期分享比例按照以下第______方式執行:

(1)固定比例分享,分享比例爲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2)獎勵性分享: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雙方同意按照福建省有關節能量覈定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委託第三方節能量審覈機構進行節能量測量和驗證,並按照附件三的格式編制和簽發節能量確認單。

5.5 在節能效益分享期間,節能改造項目因經營狀況、使用功能、用能方式等發生改變導致節能量下降的,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5.6 節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5.3條的規定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1)在相應的節能量確認後,乙方應根據確認的節能量向甲方發出書面的付款請求,敘明付款的金額、方式以及對應的節能量;並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2)甲方應在收到上述付款請求之後的______日內,將相應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5.7 如雙方對任何一期節能效益的某一部分存在爭議,該部分的爭議不影響對其他無爭議部分的節能效益的分享和相應款項的支付。

第6節 甲方的義務

6.1 如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基於任何有權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項目的實施必須由甲方向相應的政府機構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請許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請求,及時申請該許可、同意或者是批准,並在本合同期間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協助其獲得其他爲實施本項目所必需的許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6.2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提供節能項目設計和實施所必須的資料和數據,並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

6.3 提供節能項目實施所需要的現場條件和必要的協助,如清理施工現場、合理調整生產、設備試運行等。

6.4 根據節能改造方案的相關規定,指派具有資質的操作人員參加培訓。

6.5 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配合第三方節能量審覈機構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6.6 甲方應根據項目方案的相關規定,及時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試運行和驗收,並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6.7 甲方應根據節能改造方案的規定,協助乙方做好改造設備的運行、維護、保養及相關記錄工作。

6.8 甲方應當根據項目方案的規定,爲乙方進行項目的建設、維護、運營及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合理的協助,保證乙方可合理地接近與本項目有關的設施和設備。

6.9 節能效益分享期間,如改造設備發生故障、損壞和丟失,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改造設備進行維修和管理。

6.10 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的運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

6.11 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連續穩定運行且運行狀況良好。

6.12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付款。

6.13 甲方應當將與項目有關的其內部規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規定要求及時提前告知乙方,並根據需要提供防護用品。

6.14 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政府機構或者組織申請與項目相關的補助、獎勵或其他可適用的優惠政策。

6.15 項目節能改造後,甲方應完善能源統計、監測和管理制度。

6.16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節 乙方的義務

7.1 乙方應當按照項目方案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自行或者通過經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時完成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建設、運營以及維護。

7.2 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和其聘請的第三方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施工場地安全和衛生等方面的規定,並聽從甲方合理的現場指揮。

7.3 乙方應當依照節能改造方案的相關規定,對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以使其能承擔相應的操作和設施維護要求。

7.4 乙方應當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申請除必須由甲方申請之外的有關項目的許可、批准和同意。

7.5 乙方安裝和調試相關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施工管理法律法規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標準規範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7.6 在接到甲方關於項目運行故障的通知之後,乙方應根據節能改造方案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完成相關維修或設備更換。

7.7 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或者其聘請的第三方在項目實施、運行的整個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

7.8 乙方應配合第三方節能量審覈機構或甲方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7.9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節 項目的更改

8.1 項目開始運行之後,甲方和乙方的項目負責人應當至少每______天進行一次工作會議,討論與項目運行和維護有關的事宜。

8.2 如在項目的建設期間出現乙方作爲專業的節能服務提供者能夠合理預料之外的情況,從而導致原有項目方案需要修改,則乙方有權對原有項目方案進行修改並實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會對原有項目方案設定的主要節能目標和技術指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除非該情況的出現是由甲方的過錯造成,所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3 在本項目運行期間,乙方有權爲優化項目方案、提高節能效益對項目進行改造,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關設備或設施進行添加、替換、去除、改造,或者是對相關操作、維護程序和方法進行修改。乙方應當預先將項目節能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審覈,所有的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8.4 在本項目運行期間,甲方拆除、更換、更改、添加或移動現有設備、設施、場地,以致對本項目的節能效益產生不利影響,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節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9節 所有權和風險分擔

9.l 在本合同到期並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項之前,本項目下的所有由乙方採購並安裝的設備、設施和儀器等財產(簡稱“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屬於乙方。本合同順利履行完畢之後,該等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將無償轉讓給甲方,乙方應保證該等項目財產正常運行。

9.2 項目財產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本項目繼續運行所必需的資料。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需要乙方的相關技術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乙方應當無償向甲方提供該等授權。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務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該等服務和授權的費用由_____方承擔。

9.3 項目財產的所有權不因甲方違約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轉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時,項目財產依照第12.6條的規定處理。

9.4 在本合同期間,項目財產滅失、被竊、人爲損壞的風險由_____方承擔。

第10節 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款項,則應當每日按照相應未支付款項的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10.2 如甲方違反除第10.1條外的其他義務,乙方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_方式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1)按照以下標準延長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____;

(2)按照以下標準增加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____;

(3)直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依照第12.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項目建設,除非該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否則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誤工賠償,誤工賠償按以下第_______方式執行:

(1)按改造後日均節能量×誤工天數計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 如果乙方違反除10.3條外的其他義務,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損失選擇以下第______方式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1)按照以下標準降低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___________;

(2)按照以下標準縮短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___________;

(3)直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依照第12.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0.5 本條規定的違約責任方式不影響甲乙雙方依照法律法規可獲得的其他救濟手段。

10.6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1節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關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任何行爲、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洪水、風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災害、海上危險、航行事故、戰爭、騷亂、暴動、全國緊急狀態(無論是實際情況或法律規定的情況)、戒嚴令、火災或勞工糾紛(無論是否涉及相關方的僱員)、流行病、隔離、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2)任何政府單位或非政府單位或其他主管部門(包括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國際機構)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有法律強制約束力的法案所規定的沒收、約束、禁止、干預、徵用、要求、指示或禁運。但不得包括一方資金短缺的事實。

11.2如果一方(“受影響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無法或預計無法履行合同下的義務,受影響方就必須在知曉不可抗力的有關事件的5日內向另一方(“非影響方”)提交書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細節。

11.3受影響方必須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有關的影響。

11.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受影響方的履行義務暫時中止,相應的義務履行期限相應順延,並將不會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對非影響方承擔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受影響方應該儘快恢復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

11.5如果因爲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受影響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非影響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後,受影響方的不能履行義務持續時間達90個連續日,且在此期間,雙方沒有能夠談判達成一項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來執行本合同下的項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第12節 合同解除、終止

12.1 本合同可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解除。

12.2 本合同可依照第11.1條(不可抗力)的規定解除。

12.3 當甲方遲延履行付款義務達____日時,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後解除本合同。

12.4 當乙方延誤項目建設期限達____日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後解除本合同。

12.5 當本合同的一方發生以下任一情況時,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一方進入破產程序;

(2)一方的控股股東或者是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而且該變化將嚴重影響到該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義務的能力;

(3)一方違反本合同下的主要義務,且該行爲在另一方書面通知後___日內未得到糾正。

12.6 本合同解除後,本項目應當終止實施,除非雙方另行按照附件五的規定處理,項目財產由乙方負責拆除、取回,並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將項目現場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合理的協助。如乙方經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後拒絕履行前述義務,則甲方有權自行拆除相關設備,並就因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向乙方求償。

12.7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任意一方根據本合同或者相關的法律法規向對方尋求賠償的權利,也不影響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履行。

第13節 人身財產損害和賠償

13.1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員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員(“侵權方”)的故意或者是過失而導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員、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財產損害,侵權方應當爲此負責。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員或者是該第三方的賠償請求,則侵權方應當負責爲另一方抗辯,並賠償另一方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損失。

13.2 受損害或傷害的一方對損害或傷害的發生也有過錯時,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適當減輕造成損害或傷害一方的責任。

第14節 保密條款

14.1 對於本合同內容及各附件,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一方接觸到的另一方的技術數據、技術方案、改進方案等均屬於保密信息,本合同各方應予以保密,不透露給任何其他方。

14.2 本合同第14.1條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後滿五年。

14.3 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4 泄密責任:一方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信息,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但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等規定,向有關行政機關提供保密信息,及爲了履行本合同,向一方聘請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的情況除外。

第15節 爭議的解決

15.1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爭議、糾紛,本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提出書面協商請求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調解/訴訟/仲裁

(a)任何一方均可向___(雙方同意的第三方節能量審覈機構)或雙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節能量審覈機構提出申請,由其作爲獨立的第三方就爭議進行調查和調解,並出具調解協議,另一方應當在______日內同意接受該調查和調解。雙方應根據第三方節能量審覈機構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數據、資料,並接受其實地調查。

(b)如果雙方無法對第三方節能量審覈機構的選擇達成一致,或者在一方書面提起調解申請後的(45)日內無法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同意採取以下第_____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①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的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攤。

(c)如果調解的被申請方不依照上述(a)款的規定接受調解,或者任何一方對達成的調解協議拒不執行,則無論依照(b)款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達成的結果如何,該拒絕接受調解或者拒絕履行調解協議的一方都應承擔對方爲解決爭議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調解費以及仲裁費/訴訟費。

(2)訴訟/仲裁

雙方同意不經由調解程序,直接採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①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6節 保險

16.1 按建築工程一切險有關規定,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購買保險:______。

16.2 雙方應協商避免重複投保,並及時告知對方已有的或準備進行的相關項目、財產和人員的投保情況。

第17節 知識產權

17.1 乙方對本項目的技術改造方案、能耗診斷報告、設計文件、工程實施方案等擁有知識產權。

17.2 甲方應保護好乙方的技術改造方案、能耗診斷報告、設計文件、工程實施方案,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18節 費用分擔

18.1 雙方應當各自承擔談判和訂立本合同的費用。

18.2 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雙方應當各自承擔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費用。

第19節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9.1 項目聯繫人職責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9.3 本合同下的通知應當用專人遞交、掛號信、快遞、電報、電傳、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本合同開頭所列的地址。如該通知以口頭髮出,則應儘快的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方式向對方確認。如一方聯繫地址改變,則應當儘速書面告知對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19.4 本合同附件屬於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部分內容與合同正文不一致,優先適用合同_____的規定。

19.5 本合同的修改應採取書面方式。

19.6 本合同可由雙方通過傳真簽署,經授權代表簽字的合同的傳真件具有與原件同樣的效力。

19.7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份。

19.8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方案編寫大綱

節能改造方案編寫綱要如下:

一、建築基本情況。

(一)建築物基本信息。應描述建築名稱、建築面積、建築層數、開工時間、竣工時間,以及建築及其用能設備設施運行使用情況等,並附建築外觀照片。建築基本信息詳見表1-1。

(二)建築圍護結構情況。應描述建築屋頂、外牆、外窗等圍護結構的構造做法、熱工性能及其使用情況是否滿足現行節能標準要求,使用功能是否正常。

(三)用能設備設施情況。應描述建築空調、照明、熱水、供配電、供水、電梯、可再生能源、特殊用能等用能系統的設備設施情況、主要性能參數、設計負荷、系統形式、運行控制方式、前1-3年項目能耗、使用現狀等,並判斷性能參數及建築能耗是否滿足現行節能標準要求,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前1-3年項目能耗詳見表1-2,建築用能和設備設施清單詳見表1-3。

表1-1建築基本信息表

表1-2 前1-3年項目能耗

表1-3、改造前用能系統設備設施清單

二、建築能耗分析及節能診斷。對暖通空調、照明、熱水等用能系統進行能耗審計,並分析建築耗能情況。結合能耗審計和能耗分析對空調、熱水、照明等用能系統以及建築圍護結構進行測試與診斷,對各用能系統的節能潛力進行分析。在分項診斷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診斷,並綜合評估建築物的節能潛力。

三、改造內容。結合建築節能診斷情況,制定節能改造方案。節能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節能改造概況,包括改造目標、主要內容、改造區域;

(二)用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包括空調系統、照明系統、熱水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水系統、電梯、可再生能源系統、特殊用能系統等;

(三)圍護結構節能改造,以建築外窗、屋頂爲主;

(四)建築能耗分項計量監測,包括分項計量裝置、數據採集、數據監測,與省級建築能耗監測中心對接方案,後期維護等內容。

(五)改造前後節能量和節能費用(投資和收益)分析;

(六)節能改造設計文件資料;

(七)改造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措施(包括質量、技術和安全文明措施),施工進度計劃、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情況、施工驗收程序和標準等;

(八)設備運行管理與維保計劃,包括節能改造後用能系統的運行管理辦法,制定人員培訓計劃以及設備維護保養的計劃;

(九)用能改造設備設施清單,詳見表1-4

表1-4 用能改造設備設施清單

四、節能效果預測。能耗基準值確定,改造對象性能提升及節能效果分析、整體節能效果分析(節能量、節能率計算)等。

附件二

能耗基準、項目節能量/率預測及能源價格波動及調整方式

一、能耗基準確定方法

採用合同能源管理的示範項目,其能耗基準可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法確定:

(1)能耗基準值可按照改造前1~3年的其中一年完整數據,或3年平均值確定;

(2)不具備能耗計量條件的項目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機構檢測、驗證、裁定;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項目節能量/率預測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能源價格波動及調整方式

雙方約定能源價格波動及調整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附件四

福建省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合同附件五

合同解除後項目財產的處理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能源管理 篇五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 商業條款

1、總則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向甲方提供 項目節能服務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節能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2、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2.1項目名稱:2.2項目內容:2.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環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與期限、項目的驗收

3.1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爲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後,甲方開始項目的設計、乙方負責設備的採購、安裝及調試。設備的安裝調試期爲 個月。

3.2節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爲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 爲

3.3項目安裝完畢後三日內,由甲方按方案檢查系統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後,試運行7

2小時,試運行期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試運行結束後無異常發生,則甲方應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據預算決定對方的融資比例,即乙方佔到的爲X%,則甲方的爲100%-X%,工程款的給付執行3-6-1辦法,即工程開工甲方給付乙方應付款的30%,設備安裝前給乙方應付款費60%,安裝完畢調試前給付乙方10%(這是合同的樣板)

利益分享比例與給付辦法:

根據國家的規定每年的制熱費(製冷費)用爲預收制,在經過一個制熱季結束以後,根據當年的制熱或製冷的使用情況,並綜合機房的運行費用以及人工量的記錄,確認當年的節能利益,在申報稅後,甲方享有節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節能利益的80%,關於ZF對供熱的補助部分留作大型設備維修費用。(這是合同的樣板)

5、甲方的責任

除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甲方還應:

5.1.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應在五日內予以書面審覈;

5.2.對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設備在合同終止以前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5.3.爲乙方實施和管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提供必要的協助;

5.4.按照約定驗收項目,及時提供驗收文件;

5.5根據設備製造商提供的設備操作規程和保養要求向乙方提供設備操作空間設備,並確保該設備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的設備運行、維護和保養記錄作監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爲乙方維護、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觸與本項目有關的甲方設施和設備;

5.8 爲確保乙方的資金回收,甲方應該保證住戶的制熱與製冷費用的收回,並確保住戶的入住率在80%以上;

5.9 爲確保乙方資金的回收,甲方需要提供可變現資產經評估、公正後作抵押爲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資金回收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署。

6、乙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乙方還應:

6.1負責項目融資,對附件所列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列出、乙方認可的設備進行設計、採購安裝與調試,按期完成施工。合同履行結束後,將項目所有權移交甲方。開工前七日內,將設計、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提交甲方予以確認。

6.2確保設計、供貨和安裝達到相關法規、規範的要求。

6.3根據國家有關施工管理條列和與項目相對的技術操作流程,認真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6.4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結束後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該項培訓應不少於十小時,以使他們能夠正確的操作和維護設備。

6.5除本合同另行規定外,承擔項目移交甲方運行前的一切風險損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引起的損失。

6.6設備所有權移交甲方時,乙方應將該項目的全部設計資料交給甲方。

6.7定期派人檢查項目的運行情況。

7、所有權

7.1在本合同簽訂以後,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時給付乙方款項,不得因此延誤工期;

7.2在本合同有效期滿或甲方請求收購該項目並付清全部款項之前,項目(包括設備和所有附屬設施,下同)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7.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一個月內或甲方請求收購該項目,按規定與乙方進行設備設施及檔案材料的移交併付清應付得全部款項後,纔有權取得項目所有權。

7.4在本合同生效後的十二個月內,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付款方式以相當於乙方分享總價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後剩餘效益的折現價格)提前購買設備的所有權。在乙方收到全部的價款後,項目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項目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項目的所有技術資料。

7.5甲方違約(如拖延應付款且到本合同終止時仍未付清應付賬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 )時,乙方仍享有項目的所有權,直到此種違約狀況解除後,項目所有權才歸甲方所有。

8、提前解除合同

8.1.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終止費和賠償乙方的其它損失,終止費按下面的公式計算:

終止費=(乙方按合同規定應分享的全部款額—終止前乙方以分享的款額)

乙方的其它損失指的是乙方在項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質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潤,該損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爲限。

8.2由於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而對設備進行實質改動或拆除,影響了本項目的正常運行和節能效益,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應分享款項,且在此情形下項目仍歸乙方所有。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

9.1.1在本合同生效以後。項目移交甲方以前,如果甲方解除合同,則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效益總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以份額爲此項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如設備購置費、運費、安裝費和設計費等;

9.1.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七天內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應向乙方支付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9.1.3甲方違反本合同內的一項或多項義務,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或合併採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I )按甲方實際違約的天數順延項目的安裝調試期;

Ⅱ)延長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

III )加大每期甲方的應付款數額;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損失,項目利潤、律師費用和項目相關的有關費用。

因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是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造成項目中斷和停止,則此種違約若在三十日內解決,且乙方因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則不視爲甲方違約。

9.2乙方違約

9.2.1系統安裝三個月後仍不能正常運行;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則甲方有權對乙方單獨或合併採取以下方式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I)按乙方實際違約的天數順延項目的付款期限;

Ⅱ)延緩或減少乙方的節能效益分享時間;

III )減少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數額,直至甲方的損失得以補償;

IV)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損失,項目利潤、律師費用和項目相關的有關費用。

因乙方違約行爲若在三十日內解決,且甲方因乙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則不視爲乙方違約。

10、違約補救

10.1甲方違約的補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者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應得和受損失的款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發生所有費用;

乙方在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進入甲方工地拆除施工設備,在不得損害甲方權益的情況下解除合同。

10.2乙方違約的補救: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者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應得和受損失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發生所有費用;

10.3乙方違約後,另一方當事人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二部分

11、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的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以及其合理化的建議,愛護設備和其它財產,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12、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2.1停止運行或關閉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儘可能的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爲都不能減輕或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12.2如果因甲方停止或關閉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停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第四條規定付款義務。

13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3.1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徵得雙方的書面簽署才能生效;

13.2由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不足以影響合同的履行,雙方應對影響程度進行工期順延或免責認定。

13.3由於單方面的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3.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面臨重組或資產危機,本合同所屬項目以及乙方的項目投資不得受損。

14、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轉讓

14.1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之前,應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在未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之前,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在實質上轉讓和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4.2乙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之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在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之前,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在實質上轉讓和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4.3乙方可以將本合同中所有權屬於自己的設備作爲擔保,用於節能服務的融資。

15、爭議的解決

15.1友好的協商解決;

15.2提交 仲裁機關;

15.3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6.1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定,並應遵守行業慣例;

16.2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及法人代表人簽署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日期: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日期:

合同能源管理(EMC)概念 篇六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簡稱EMC)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於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銷產品或技術,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

EMC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後,EMC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嬴的效果。

基於這種機制運作、以贏利爲直接目的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ESCO,國內簡稱EMC公司)的發展亦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ESCO 已發展成爲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爲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採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並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後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EMC公司服務的客戶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風險,並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後帶來的收益,並可以獲取EMC公司提供的設備。

合同能源管理 篇七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石家莊律師 張峯

GB/T 24915-20__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和參考合同文本。本標準適用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2587用能設備能量平衡通則

GB/T 2589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 3484企業能量平衡通則

GB/T 13234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

GB/T 15 316節能監測技術通則

GB/T 17166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爲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3.2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project

蟻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的節能項目。

3.3

節能服務公司 energy services company:ESCO 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

3.4

能耗基準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確認的,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前某一時間段內的能源消耗狀況。

3.5

項目節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滿足同等需求或達到同等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的能源消耗相對於能耗基準的減少量。

GB/T 24915-20__

4 技術要求

4.1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狀況診斷、能耗基準確定、節能措施、量化的節能目標、節能效益分享方式、測量和驗證方案等。

4.2用能狀況診斷可按照GB/T 2587、GB/T 3484、GB/T 15316、GB/T 17166及相關標準執行。

4.3能耗基準確定可按照GB/T 2589、GB/T 13234及相關標準執行,並應得到雙方的確認。

4.4節能措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要求以及工藝、設備等相關標準的規定。

4.5測量和驗證是通過測試、計量、計算和分析等方式確定項目能耗基準及項目節能量、節能率或能源費用節約的活動。測量和驗證方案作爲合同的必要內容應充分參照已有的標準規範成果,並遵循以下原則:

a)準確性。應準確反映用能單位實際能耗狀況和預期的及達到的節能目標。

b)完整性。應充分考慮所有影響實現節能目標的因素,對重要的影響因素應進行量化分析。

c)透明性。應對雙方公開相關技術細節,避免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的爭議。

4.6項目節能量的確定可按照GB/T 13234及相關標準規範執行。

4.7能耗基準確定、測量和驗證等工作可委託合同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督審覈。

5含同文本

合同能源管理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參見附錄A)、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託管型、融資租賃型、混合型等類型的合同。合同文本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的重要載體。項目各相關方可參照附錄A參考合同的格式,開發專門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合同文本。

附錄A:參考合同樣本:

甲方

(用能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號

乙方

(節能服務公司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號

鑑於本合同雙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或“本項目”)進行 專項節能服務,並支付相應的節能服務費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1節術語和定義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2節項目期限

2.1本合同期限爲 ,自 始,至 。

(根據附件一項目方案填寫)

2.2本項目的建設期爲 ,自 始,至 。

(根據附件一項目方案填寫)

2.3本項目的節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爲 ,效益分享期爲 。(根據附件一項目方案填寫)

第3節項目方案設計、實施和項目的驗收

3.1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項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本項目的實施。

3.2項目方案一經甲方批准,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節的規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乙方應當依照第2.2條規定的時間依照項目方案的規定開始項目的建設、實施和運行。

3.4甲乙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規定進行項目驗收。

第4節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效益分享期內項目節鴕量/率預計爲 ,預計的節能效益爲 。該前述預計的指標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規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調整。

4.2效益分享期內,乙方分享 %的項目節能效益。具體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4.3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節能量進行測量和確認,並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簽發節能量確認單。

4.4節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條的規定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應的節能量確認後,乙方應當根據確認的節能量向甲方發出書面的付款請求,敘明付款

的金額,方式以及對應的節能量;

(b)甲方應當在收到上述付款請求之後的 日內,將相應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c)乙方應當在收款後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4.5如雙方對任何一期節能效益的部分存在爭議,該部分的爭議不影響對無爭議部分的節能效

益的分享和相應款項的支付。

第5節甲方的義務

5.1如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基於任何有權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項目的實施必須由甲方向相應的政府機構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請許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請求,及時申請該等許可、同意或者是批准,並在本合同期間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伽助其獲得其他爲實施本項目所必需的許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5.2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提供節能項目設計和實施所必須的資料和數據,並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

5.3提供節能項目實施所需要的現場條件和必要的協助,如清理施工現場、合理調整生產、設備試運行等。

5.4根據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關規定,指派具有資質的操作人員參加培訓。

5.5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配合乙方或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5.6甲方應根據項目方案的相關規定,及時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試運行和驗收,並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5.7甲方應根據附件一的規定對設備進行操作、維護和保養。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定期作出記錄並妥善保存 年。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向其提供該等記錄。

5.8甲方應當根據項目方案的規定,爲乙方或者乙方聘請的第三方進行項目的建設、維護、運營及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合理的協助,保證乙方或者乙方聘請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與本項目有關的設施和設備。

5.9節能效益分享期間,如設備發生故障、損壞和丟失,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修和監管。

5、 10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的運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

5、 11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芙的設備、設施連續穩定運行且運行狀況良好。

5、 1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付款。

5、 13甲方應當將與項目有關的其內部規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規定要求及時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員或其聘請的第三方,並根據需要提供防護用品。

5、 1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政府機構或者組織申請與項目相關的補助、獎勵或其他可適用的優惠政策。

5、 15其他:

第6節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的項目方案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自行或者通過經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時完成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建設、運營以及維護。

6.2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和其聘請的第三方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施工場地安全和衛生等方面的規定,並聽從甲方合理的現場指揮。

6.3乙方應當依照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關規定,對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以使其能承擔相應的操作和設施維護要求。

6.4乙方應當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申請除必須由甲方申請之外的有關項目的許可、批准和同意。

6.5乙方安裝和調試相關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施工管理法律法規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標準規範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6.6在接到甲方關於項目遠行故障的通知之後,乙方應根據附件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完成相關維修或設備更換。

6.7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或者其聘請的第三方在項目實施、運行的整個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

6.8乙方應配合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或甲方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6.9其他:

第7節項目的更改

7.1項目開始運行之後,甲方和乙方的項目負責人應當至少每 進行一次工作會議,討論與項目運行和維護有關的事宜。

7.2如在項目的建設期間出現乙方作爲專業的節能服務提供者能夠合理預料之外的情況,從而導致原有項目方案需要修改,則乙方有權對原有項目方案進行修改並實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會對原有項目方案設定的主要節能目標和技術指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除非該情況的出現是由甲方的過錯造成,所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3在本項目運行期間,乙方有權爲優化項目方案、提高節能效益對項目進行改造,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關設備或設施進行添加、替換、去除、改造,或者是對相關操作、維護程序和方法進行修改。乙方應當預先將項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審覈,所有的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7.4在本項目運行期間,甲方拆除、更換、更改、添加或移動現有設備、設施、場地,以致對本項目的節能效益產生不利影響,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節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8節所有權和風險分擔

8.1在本合同到期並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項之前,本項目下的所有由乙方採購並安裝的設備、設施和儀器等財產(簡稱“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屬於乙方。本合同順利履行完畢之後,該等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將無償轉讓給甲方,乙方應保證該等項目財產正常運行。項目財產清草見附件一之文件9。

8.2項目財產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本項目繼續運行所必需的資料。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需要乙方的相關技術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乙方應當無償向甲方提供該等授權。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務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該等服務和授權的費用由 方承擔。

8.3項目財產的所有權不因甲方違約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轉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時,項目財產依照第11.6條的規定處理。

8.4在本合同期間,項目財產滅失、被竊、人爲損壞的風險由 方承擔或依照附件一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9節違約責任

9.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款項,則應當按照每日 的比率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2如甲方違反除第9.1條外的其他義務,乙方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有權選擇以下任意一種方式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a)按照以下標準延長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

(b)按照以下標準增加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

(c)直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d)依照第11.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9.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項目方案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項目的建設,除非該等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酌過錯造成,則乙方應當按照每日 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誤工的賠償金。

9.4如果乙方違反除9.3條外的其他義務,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損失選擇以下任一種方式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a)按照以下標準降低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

(b)按照以下標準縮短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

(c)直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d)依照第11.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9.5本條規定的違約責任方式不影響甲乙雙方依照法律法規可獲得的其他救濟手段。

9.6 -方違約後,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0節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關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任何行爲、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a)雷電、洪水、風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災害、海上危險、航行事故、戰爭、騷亂、暴動、全國緊急狀態(無論是實際情況或法律規定的情況)、戒嚴令、火災或勞工糾紛(無論是否涉及相關方的僱員)、流行病、隔離、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或

(b)任何政府單位或非政府單位或其它主管部門(包括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國際機構)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有法律強制約束力的法案所規定的沒收、約束、禁止、干預、徵用、要求、指示或禁運。但不得包括一方資金短缺的事實。

10.2如果一方(“受影響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無法或預計無法履行合同下的義務,受影響方就必須在知曉不可抗力的有關事件的5日內向另一方(“非影響方”)提交書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細節。

10.3受影響方必須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有關的影響。

10.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受影響方的履行義務暫時中止,相應的義務履行期限相應順延,

並將不會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對非影響萬承擔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受影響方應該盡

快恢復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

10.5如果因爲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受影響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非影響方

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後,受影響方的不能履行義務持續時間達90個連續日,且在此期間,雙方沒有

能夠談判達成一項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來執行本合同下的項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書面

通知,解除本協議,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第11節合同解除

11.1本合同可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解除。

11.2本合同可依照第10.5條(不可抗力)的規定解除。

11.3當甲方遲延履行付款義務達 日 時,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後解除本合同。

11.4當乙方延誤項目建設期限達 日 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後解除本合同。

11.5當本合同的一方發生以下任一情況時,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a) -方進入破產程序;

(b) -方的控股股東或者是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而且該變化將嚴重影響到該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義務的能力;

(c) -方違反本合同下的主要義務,且該行爲在另一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未得到糾正。

11.6本合同解除後,本項目應當終止實施,除非雙方另行按照附件二的規定處理,項目財產由乙方員責拆除、取回,並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將項目現場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合理的協助。如乙方經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後拒絕履行前述義務,則甲方有權自行拆除相關設備,並就因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向乙方求償。

11.7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任意一方根據本合同或者相關的法律法規向對方尋求賠償的權利,也不影響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履行。

第12節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轉讓

雙方約定,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轉讓按照以下方式進行:

。。。。。。

第13節人身和財產損害和賠償

13.1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員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員(“侵權方”)的故意或者是過失而導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員、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財產損害,侵權方應當爲此負責。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員或者是該第三方的賠償請求,則侵權方應當負責爲另一方抗辯,並賠償另一方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損失。

13.2受損害或傷害的一方對損害或傷害的發生也有過錯時,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適當減輕造成損害或傷害一方的責任。

第14節保密條款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4.1甲方:

14.1.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4.1.2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範圍:

14.1.3保密期限:

14.1.4泄密責任:

14.2乙方:

14.2.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4.2.2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範圍:

14.2.3保密期限:

14.2.4泄密責任:

第15節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爭議、糾紛,本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提出書面協商請求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雙萬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調解/訴訟/仲裁

(a)任何一方均可向 (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或雙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提出申請,由其作爲獨立的第三方就爭議進行調查和調解,並出具調解協議,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同意接受該調查和調解。雙方應根據第三方機構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數據、資料,並接受其實地調查。

(b)如果雙方無法對第三方機構的選擇達成~致,或者在一方書面提起調解申請後的45日內無

法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同意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的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攤。

(c)如果調解的被申請方不依照上述(a)段的規定接受調解,或者任何一方對達成的調解協議拒不執行,則無論依照(b)段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達成的結果如何,該拒絕接受調解或者拒絕履行調解協議的一方都應承擔對方爲解決爭議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調解費以及仲裁費/訴訟費。

2、訴訟/仲裁

雙方同意不經由調解程序,直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6節保險

16.1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購買保險

。。。。。。

16.2雙方應協商避免重複投保,並及時告知對方已有的或準備進行的相關項目、財產和人員的投保情況。

第17節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實施許可和技術祕密許可,雙方約定如下:。。。

第18節費用的分擔

18.1雙方應當各自承擔談判和訂立本合同的花費。

18.2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雙方應當各自承擔履行本協議下義務的費用。

18.3受限於第18.2條的規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條款或附件另有規定,則 方應當負責本項目的投資,並承擔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建設、運營、監測的所有費用,包括項目所需設備、設施、技術購置、更換的費用。

第19節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9.1項目聯繫人職責如下:

19.2-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9.3本合同下的通知應當用專人遞交、掛號信、快遞、電報、電傳、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本合同開頭所列的地址。如該通知以口頭髮出,則應儘快的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方式向對方確認。如一方聯繫地址改變,則應當儘速書面告知對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19.4本合同附件是屬於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鈴內容如與合同正文不一致,優先適用合同附件的規定。

19.5本合同的修改應採取書面方式。

19.6本合同可由雙方通過傳真簽署,經授權代表簽字的合同的傳真件具有與原件同樣的效力。

19.7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19.8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部分 篇八

1、總則商業條款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合同雙方

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項目進行專項節能服務,並支付相應的節能服務費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2、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2.1項目名稱:

2.2項目內容:

2.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運行成本,減少電費支出,減少維護費用,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改善環境的目的。同時也爲國家“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的完成作出了企業的一份貢獻。

3、項目期限

2.1本合同期限爲,自始,至。本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先支付項目合同總額的20%(人民幣元)給乙方,作爲設備()的保證金。收到甲方保證金此合同生效。

2.2本項目的建設期爲,自始,至。

2.3本項目的節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爲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爲。

4、項目方案設計、實施和項目的驗收

根據項目設計方案乙方對項目組織實施安裝,項目安裝完畢後三日內,由甲方按設計改造方案檢查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後,試運行5天,試運行其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無任何異常現象後,由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5、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5.1效益分享期內項目節能量/預計爲,預計的節能效益爲。

5.2效益分享期內,乙方分享%項目節能效益。具體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乙方分享%的節能效益,甲方分享%的節能效益。

5.3每年測試一次節電效果。當節電率不超過或不低於確定的節電率的5%時,分享數額不變;當超過或低於確定的節電率5%時,調整分享期。

5.4節能效益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A)甲方應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後,自每個月後的1-7日內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數額爲5.1中規定的乙方應分享的數額,直至分享效益數額屆滿。甲方付給乙方的保證金可作爲尾款衝抵。

(B)付款方式爲銀行轉賬到乙方合同規定的開戶行賬號,不得以任何現金形式支付給任何人。

(C)乙方應當在收款後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6、甲方責任:

6.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乙方。

6.2提供乙方安裝與數據測試的便利,提供真實與準確的節能對比數據。

6.3維護節電設備()使之不受人爲破壞、受損或盜竊,否則其修理或損失費用由甲方承擔。

6.4甲方應當按節電設備()使用說明正確使用節電設備(),非質量瑕疵導致第三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責任:

7.1乙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交貨時提供該批產品的認證書,質量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乙方保證產品使用壽命年,效益分享期內,節能設備()的維修、零部件更換由乙方負責。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安裝、調試好甲方所訂購的節電設備。

7.3負責節電設備有關使用方法的諮詢、指導。

8、所有權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項之前,設備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一個月內,按規定付給乙方應得全部款項之後,取得設備的所有權。

8.3設備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同時移交設備的技術資料。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

9.1.1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能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每日按應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9.1.2甲方連續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時支付應分享的款項,乙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將全部節電設備撤走,並不退回甲方的保證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項。

9.2乙方違約:

9.2.1乙方應按期交貨並安裝完畢節電設備,逾期每日乙方應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9.2.2若因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經國家權威部門認定屬實,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EMC業務特點 篇九

EMC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我國從屬於地方政府的節能服務中心有根本性的區別。

EMC所開展的EP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

1、商業性

EMC是商業化運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

2、整合性

EMC業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爲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爲客戶實施“交鑰匙工程”;EMC不是金融機構,但可以爲客戶的節能項目提供資金;EMC不一定是節能技術所有者或節能設備製造商,但可以爲客戶選擇提供先進、成熟的節能技術和設備;EMC也不一定自身擁有實施節能項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戶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

對於客戶來說,EMC的最大價值在於:可以爲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提供經過優選的各種資源集成的工程設施及其良好的運行服務,以實現與客戶約定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

3、多贏性

EPC業務的一大特點是:一個該類項目的成功實施將使介入項目的各方,包括了:EMC、客戶、節能設備製造商和銀行等都能從中分享到相應的收益,從而形成多贏的局面。

對於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EMC可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大部分節能效益,以此來收回其投資並獲得合理的利潤;客戶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部分節能效益,在合同期結束後獲得該項目的全部節能效益及EMC投資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

此外,還獲得節能技術和設備建設和運行的寶貴經驗;節能設備製造商銷售了其產品,收回了貨款;銀行可連本帶息地收回對該項目的貸款,等等。

正是由於多贏性,使得EPC具有持續發展的潛力。

4、風險性

EMC通常對客戶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並向客戶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因此,EMC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

可以說,EPC業務是一項高風險業務。

EPC業務的成敗關鍵在於對節能項目的各種風險的分析和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什麼經濟效益? 篇十

1)用能單位不需要承擔節能項目實施的資金、技術風險,並在項目實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時,獲得實施節能帶來的收益和獲取EMC提供的設備。

2)節能效率高,EMC項目的節能率一般在5%-40%,最高可達50%。

3)改善客戶現金流,客戶藉助EMC實施節能服務,可以改善現金流量,把有限的資金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

4)使客戶管理更科學,客戶藉助EMC實施節能服務,可以獲得專業節能資訊和能源管理經驗,提升管理人員素質,促進內部管理科學化。

5)提升客戶競爭力,客戶實施節能改進後,減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產品競爭力。

同時還因爲節約了能源,改善了環境品質,建立了綠色企業形象,從而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6)節能更專業,由於EMC是全面負責能源管理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所以能夠比一般技術機構提供更專業、更系統的節能技術。

7)節能有保證,EMC可向用戶承諾節能量,保證客戶可以在項目實施後即刻實現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投資回收短,EMC項目投資額較大,但投資回收期短。

從已經實施的項目來看,投資回收期平均爲1~3年。

9)市場機制及雙贏結果,EMC爲客戶承擔了節能項目的風險,在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後,才與客戶一起分享節能成果,而取得雙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