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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兩節”期間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匯報

根據國務院、省、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部署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安排,從11月初開始,區解欠聯席辦在全區建設領域大刀闊斧地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項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進。

2020年“兩節”期間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匯報

一、工作措施

1、領導高度重視。根據區委主要領導指示批示精神,從11月10日區清欠辦即開展新一輪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區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就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行強調。11月25日,召開了全區農民工工資支付冬季攻堅行動動員部署會,由常務副區長牽頭召開,各鎮(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負責人、區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蔘會,下發《南譙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冬季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全區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堅活動熱潮。

2、加強欠薪摸排。由於謀劃早、行動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區在建項目情況。全區共66個項目,重點分佈在住建、重點工程處、經開區、高教科創城等領域,鎮(社管中心)欠薪壓力小於區直部門。66個在建項目中政府類項目37個,社會類項目9個,涉及農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資0.81億元,區解欠辦將66個項目分爲三個等級:即無欠薪項目、一般欠薪項目和嚴重欠薪項目。據統計,無欠薪項目是40個,一般欠薪項目26個,嚴重欠薪項目8個。

3、有力推進工作。一是實行周調度制。在“冬季攻堅行動”後,區解欠辦每週召開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嚴重欠薪隱患調度會,一個一個項目分析研判,提出解決問題具體措施;二是週報告制。每週向區效能羣發佈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銷號情況;三是重大隱患協調機制。對可能存在隱患的問題,由政法委牽頭,公安、人社、稅務、住建等部門參加,集體會商、合力攻堅。專項行動期間,製作“約談詢問筆錄”28份,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和“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3份,對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資的,立案偵查2件。

4、形成長效機制。今年相繼出臺了《南譙區建立治理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的通知》、《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覈辦法》、《南譙區關於建立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和隱患排查預警機制的實施辦法》等文件,同時將各鎮(社管中心)、各部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考覈,強化各地、各單位責任意識。

二、工作成效

一是實現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戶設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兩個百分百;二是全區範圍內在建66個項目,其中有隱患的是26個,到目前爲止,一般隱患由18個銷號至1個,嚴重隱患由8個銷號至1個,無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堅行動”初期的60.6%提升至97%。兩個未銷號的項目相繼進入司法程序;三是據統計到目前,今年共追繳補發農民工工資9652萬元,涉及農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類投資項目,實現農民工工資百分百發放到位;四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越級羣訪事件基本消除,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強剛性約束。根據《滁州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緊盯我區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類投資項目,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辦理勞動用工實名制和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同時要求在項目開工前,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按合同撥付工程進度款的30%匯入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

2、加大攻堅力度。2020年區解欠辦將每月對全區在建工程項目進行統計,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做到在建項目數量清、工程造價清、欠薪隱患清。同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通過摸排將聯合相關責任單位對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實行約談制度,對約談中確定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先行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對限期內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將依法下達“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

3、落實相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原則,對存在欠薪隱患的項目,實行責任包保,推動各鎮(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門對本地、本行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總責,推動各地、各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靠前指揮、具體抓,其他領導主動配合的良好格局;區解欠聯席會議加強對清欠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發揮組織協調和各部門職能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4、強化督查考覈。按照專項行動方案要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對清欠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充分發揮民工維權熱線作用,力爭做到及時快速處理。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項目、重點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據《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考覈辦法》,年後對各鎮、社管中心和區直有關部門進行專項考覈,並由效能辦、解欠辦聯合通報,同時做好迎接市解欠辦的考覈工作。

5、維護社會穩定。年後全國“兩會”將相繼召開,區解欠辦將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明確權限、任務和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羣體性事件時,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或企業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防止事態升級擴大。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爲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規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對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宣傳力度,以《條例》推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制度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