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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整治工作報告多篇

市場整治工作報告多篇

【第1篇】局開展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整治工作自查報告

xxx市監察局: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監察局開展社會組織和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工作步驟進行了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工作措施到位

(一)成立機構、明確工作任務

根據《通知》的要求,我局即成立了由局分管領導爲組長,局監察室、利用處、耕保和測繪地籍處等有關處(室)負責人爲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各自的業務範圍進行了工作分工,下設了土地評估機構專項整治工作組、經營性測繪機構專項整治工作組、督導協調工作組,明確了各個工作組的職責,保證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位。同時向全市的土地評估機構、經營性測繪機構發出了相關通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部署,並利用網絡等媒體進行了宣傳發動,提高了對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艱鉅性的認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制定方案,明確工作內容

結合工作實際,我局研究制定了《**市國土資源局開展社會組織和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具體提出了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進一步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爲:一是中介機構的脫鉤改制情況;二是土地估價機構和從業人員高評低估、出具虛假或失實估價報告情況;三是在地價評估中暗箱操作,高額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四是估價機構內部制度建設情況;五是查出違規違法行爲。要求堅決糾正和查處國土資源部門公職人員利用土地評估機構、經營性測繪機構等社會組織開展違法經營和干預其正當執業行爲的違規違紀行爲。同時規定了專項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提出了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措施和具體要求。我局及時將《實施方案》下發到各會員單位並按照《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有力推動了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專項整治自查開展情況

(一)中介組織基本情況

目前**地區涉及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有xx家,主要從事土地掛牌出讓、資產處置及徵地拆遷等涉及土地評估工作方面。xx市管理註冊的經營性測繪機構中介組織共有xx家。

(二)自查基本情況

1.土地評估機構情況。xx家涉及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其中全國x級x家,業務範圍是全國;全區x級x家,**市x能x家,業務範圍是**市地區。

2.經營性測繪中介組織情況。目前**市地區經營性測繪中介機構共計39家,其中具有乙級資質15家;具有丙級資質xx家;具有丁級資質xx家。

三、整治措施

結合此次自查自糾工作,針對我局所管理的土地評估和經營性測繪中介組織我們將採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強年檢,嚴格把關。強化機構和執業人員的資質審查和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對違反有關規定、不符合條件的機構要及時吊銷或降低其資質等級,對執業人員不符合註冊條件的暫緩或取消其註冊執業資格,並向社會公告。

(二)強化制度和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一是將重新修訂行業自律公約,組織全市註冊執業的中介機構聯合簽約發佈,共同遵守執行;二是組織中介機構簽訂“放心中介”聯合宣言,開展“十佳中介機構”評選活動,着力塑造行業形象和中介機構執業品牌;三是建立行業“黑名單”公示制度,對違規執業、不誠信執業及其他不良行爲的機構列入“黑名單”範圍,記入其信用檔案,並及時向社會曝光。對一年之內有兩次不良行爲記錄的機構,督促其在三個月內停業整改,整改合格後准予再執業;對屢教不改的機構,撤銷其註冊執業資格。通過建立健全中介機構的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強化行業自律管理,推進行業誠信建設,樹立誠信經營理念,遏制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爲。

(三)加大執業檢查和懲處違規違法行爲。進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對那些不遵守行業技術規範、粗製濫造、迎合客戶不合理要求、嚴重背離客觀地價水平的估價報告以及虛假評估、違規評估等行爲要予以嚴肅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披露曝光。

(四)加強宣傳和輿論監督的力度。充分利用輿論媒體,及時報道專項整治情況,大力宣傳整治成果。通過設置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羣衆的投訴、監督,要把整頓規範的情況及時向羣衆和企業反饋。根據實際選擇部分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環節,認真開展警示教育,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斷把專項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第2篇】市場經濟秩序整治工作報告

市場經濟秩序整治工作報告

年區統籌局在市、區相關部門的指導下,紮實搞好整治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並取得了良好工作實效。現按照《關於報送年工業經濟專項工作全年總結的通知》(經科[]29號)要求,對本局整規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職責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高度重視整規工作,在原有基礎上調整充實了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具體抓;相關科室負責人爲成員的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二)制定方案、落實職責。結合《年食品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方案》(一體〔〕12號),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目標任務分將落實到了相關科室、中心、大隊。一是執法大隊牽頭做好組織協調與日常工作,並具體負責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二是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初級農產品種、養過程中農業投入品使用的日常監管指導;做好畜禽及其產品的防疫檢疫及質量安全抽樣送檢工作;做好蔬菜、水果、食用菌三類農產品市場準入的宣傳工作。三是水務科具體負責水產品養殖過程中投入品使用的'日常監管指導;做好水產品檢疫及抽樣送檢工作。繼續完善水產品市場準入制度。

二、健全監管機制、落實監管制度

(一)健全監管機制。健全落實了“監管崗位責任制度”、“專項整治信息通報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監管舉報投訴制度”、“違法企業記錄及曝光制度”、“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承諾制度和臺帳記錄制度”等整規工作長效監管機制,確保了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落實監管制度。1、落實農資經營誠信制度及承諾制度。印發了“農資經營管理制度”“農資商品進貨制度”、“農資商品銷售制度”、“商品撤櫃制度”、“消費投訴處理制度”等農資經營誠信制度及“農資經營公開承諾”、“農資經營服務公約”等農資經營承諾制度到區內農資經營門市,並要求其在顯著位置張貼,進一步推動了農資市場規範化管理。2、落實農資生產、經營可追溯制度。一是印發了農資產品進銷檔案到區內農資經營門市,強調了嚴格落實進銷臺帳登記等可追溯制度的重要性。同時要求其進一步完善農資進銷臺賬,並切實加強了對進銷臺賬記載情況的督促檢查。二是結合日常和集中整規監管檢查,向全區7個農資生產企業(全部爲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強調了嚴格落實生產記錄及產品留樣觀察等可追溯制度的重要性。

三、突出重點,加強執法監管

(一)加強農資市場執法監管。一是農資市場日常調查覈實。經調查,截止目前全區共計7個農資生產企業(全部爲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13個農資經營網點:包括2個種子經營點、8個農藥經營點(全部兼營肥料)、2個獸藥經營點(全部兼營飼料及飼料添加劑)、1個漁藥經營點(全部兼營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經對全區範圍內農資生產企業及經營網點的調查覈實,爲確定我區農資市場監管重點奠定了基礎。二是農資市場日常執法監管。對農資生產經營市場每月實施日常監管檢查2次以上,小春及大春種植暨農資使用高峯期每月實施日常監管檢查4次以上。截止目前,對農資生產經營市場開展日常監管檢查30餘次,出動執法人員800餘人次。三是農資市場專項執法監管。按照市上安排部署,7月20日-8月20日對全區農藥經營點銷售的農藥產品標籤標註內容及有無銷售“六六六”、“滴滴涕”等禁用農藥情況組織開展了“農藥標籤專項整治月行動”;7月下旬-8月中旬對轄區內所有獲證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的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產品標籤組織開展了全覆蓋專項執法檢查;9月10日-9月30日對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組織開展了專項清理整頓工作。經專項監管檢查,未發現有製售違禁、假劣農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爲。四是農資市場執法監管實效。經執法監管,未發現生產、經營高毒、高殘留、違禁、假劣農資等違法違規行爲。同時督促農資生產、經營戶堅持履行進、銷臺帳登記及生產、經營記錄制度,繼續健全完善相關檔案資料。

(二)加強初級農產品市場執法監管。一是農產品(果品)批發市場執法監管。重點對區內農產品(果品)批發市場開辦者不按規定履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及銷售者在果品保鮮、儲存中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範等情況開展了定期執法監管。同時結合執法監管,依法督促八里莊果品批發市場和駟馬橋聯誼果品批發市場按要求建立了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室,並建立健全了進銷記錄,極大地促進了我區三類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蔬菜、水果生產、經營市場農殘速測。截止目前,對龍潭蔬菜生產基地的1197個蔬菜樣本及“世紀聯華八里店”、“好又多新鴻店”、“北京華聯雙橋店”、“百佳2號橋店”、“沃爾瑪sm廣場店”、“鑫紅星雙建店”等本區範圍內6個大型超市的690個蔬菜樣本開展了農殘速測。同時督促駟馬橋及八里莊果品批發市場對市場營銷的1165個水果樣品進行了農殘速測,抽檢合格率均達100%。三是市場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防疫。我區檢疫人員每天堅持到崗到位,重點加強對市場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和胴體驗訖章的監督檢查,並堅持每天對市場進行動物疫病消毒。經監督檢查,未發現逃避檢疫和經營病害、病死畜禽產品及不符合動物產品衛生防疫條件等違法違規行爲。

(三)加強重大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市場整規工作。一是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節日期間重點對農資市場是否有生產、經營高毒、高殘留、違禁、假劣農資等違法違規行爲及初級農產品市場是否有非法經營病害、病死畜禽、水產品、逃避檢疫等違法違規情況開展了執法監管,進一步推動了重大節日期間農資及初級農產品市場規範化管理。二是制定了《世博會期間食品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措施》,完善了世博會期間農資及初級農產品市場整規措施,進一步推動了重大活動期間農資及初級農產品市場規範化管理。

四、年工作安排

(一)繼續健全、完善整規工作機制及相關制度。

(二)繼續加強農資生產、經營市場執法監管。

(三)繼續加強農貿、農產品批發市場等初級農產品市場執法監管。

(四)繼續加強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農資及初級農產品市場執法監管。

【第3篇】市場整治工作自查報告

市場整治工作自查報告

我們從9月下旬至11月中旬,組織會同縣城建、環保、公安、質監、安監、工商等九個部門,開展了全縣成品油市場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爲了切實把這次專項整治活動搞好,取得實效。一是我商務執法大隊建立了以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抓落實,相關股室負責日常工作的機制;二是向縣各相關部門轉發了我市商務字[2022]40號文件;三是明確了各部門此項整治活動工作分管領導和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的形式,即以各部門監管工作職責自行安排爲主,以商務主管部門牽頭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相結合進行;四是指定了各部門相關聯絡員,以利協調,掌握情況。

二、對成品油市場違法違規行爲進行清查,查出問題,及時整治。

整治活動期間,各部門組織工作人員認真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重點針對成品油市場現狀進行了清查。即:在建成品油加油站時是否符合《成品油分銷體系發展規劃》要求;是否經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是否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是否有無證無照或過期、超許可範圍從事成品油經營的行爲;是否假冒別人標識從事非法成品油經營;是否有安全隱患的加油站;銷售假冒僞劣油品,變質油品的行爲;是否有非法經銷乙醇汽油或甲醇汽油的加油站;是否有未安裝加油機監控裝置、計量不合格的加油站;僞造、出租、出賣、出借、轉讓成品油經營證照行爲;設置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形式的審批事項的行爲等。

從清查情況來看,我縣的成品油市場(含農村成品油市場)和成品油經營企業,整體情況是較好的,沒有發生、發現違法違規經營成品油的行爲,但有些加油站還存在一些安全和存在事故隱患方面的問題,如:縣公安局對部分加油站的視頻監控沒有回放記錄,視頻監控回放記錄不足30天,要求企業全部升級、增容;縣城鄉建設局就部分加油站消防沙硬化,不能滿足消防要求,提出了整改意見等。

三、通過專項整治活動,今後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和機制。

縣各部門認爲:(1)對縣成品油市場要定期開展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治。(2)各相關部門要設立舉報電話、舉報電子信箱、向社會公佈,讓社會廣泛參與成品油市場監管工作。(3)根據成品油市場存在的問題,重點監督企業建立健全成品油管理制度和制度的落實,並不斷完善和添置新設備設施,確保加油站的絕對安全。

【第4篇】開展銀行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自查報告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規範保險市場秩序,保監會將於近期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黨的xx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保險業實現了持續較快增長,保障能力不斷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提升。但是,由於部分市場主體動機不純、急功近利、貪快求全,加之一些監管人員位置不正、責任不強、履職不力等原因,金融市場亂象問題在保險業同樣存在,集中體現爲部分保險機構資本失實、治理失效、投資失控、營銷失信、數據失真等方面,嚴重損害了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了保險市場秩序,甚至可能引發重大經濟金融風險。面對這些市場亂象問題,保監會將堅持不迴避、不遮掩,以更強擔當精神履職盡責,從嚴整治、從快處理、從重問責,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確保國家經濟金融安全穩定。

二、工作部署

(一)着力整治虛假出資,切實解決資本不實問題。

集中整治保險公司股東利用保險資金自我注資、循環使用;通過增加股權層級規避監管、使用非自有資金出資;入股資金未真實足額到位或抽逃資本金。

各保險機構要對入股資金來源認真核查,確保入股資金真實、自有、合法。如存在提供虛假信息或故意隱瞞的情況,自願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置措施。

監管部門要開展資本真實性專項整治,重點關注股東是否直接或間接通過以下方式向保險公司投資:銀行貸款及其他形式的債務資金;信託資金、委託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利用保險公司投資信託計劃等金融產品的有關資金;利用保險公司存單質押獲取的資金;通過質押保險公司股權獲取的資金。對存在入股資金來源或股東關聯關係申報不實,以及編制提供虛假材料等違規行爲的股東,一經發現,依法採取限制行使表決權、派駐董事等股東權利,直至責令轉讓或拍賣股權等監管措施,並將有關當事人列入保險業黑名單,限制其在保險業開展投資活動。

(二)着力整治公司治理亂象,提升治理機制有效性。

集中整治股東之間或股東與管理層之間,因控制權爭奪或重大利益分歧導致公司無法正常經營;決策機制缺乏制衡,形成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一言堂”的情形。

各保險機構要提升對公司治理理念的認識,培育優秀的公司治理文化,完善公司治理架構,明確職責和權力邊界,嚴格落實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報告要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並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監管部門要深入推進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加強投資人背景、資質和關聯關係穿透性審查,禁止代持、違規關聯持股等行爲。重點核查公司是否建立適合自身情況的治理架構、公司治理機制的合規性和有效性,排查公司治理潛在風險。

(三)着力整治資金運用亂象,堅決遏制違規投資、激進投資行爲。

集中整治保險資金投資多層嵌套的產品,模糊資金的真實投向,掩蓋風險的真實狀況;非理性連續舉牌,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共同收購,利用保險資金快進快出頻繁炒作股票;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向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輸送利益;盲目跨境跨領域大額投資和併購;將短期資金集中投向非公開市場的低流動性高風險資產。

各保險機構要嚴格落實“審慎、穩健和服務主業”的監管導向,強化資產負債匹配管理,持續評估自身資產負債匹配狀況和資產配置能力,防範資產過度錯配的風險。要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健全投資決策機制,提升投資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

監管部門要組織開展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排查專項整治工作,全面覈查保險資產質量和安全性,投資決策和交易的合規性,以及內部控制健全和有效性。重點檢查資金運用比例合規、產品嵌套和槓桿投資、關聯交易、重大股票投資和不動產投資等情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

(四)着力整治產品不當創新,堅決清退問題產品。

集中整治產品創新不規範,炒作概念和製造噱頭;產品設計偏離保險本源,保障功能弱化。

各保險機構要堅守保險保障本位,強化保險產品保障屬性,體現保障特徵。要不斷優化產品和業務結構,規範產品開發管理。

監管部門要部署各財產險公司對在用的備案產品進行全面自查,及時清理違規產品。針對財產險產品開展首次非現場檢查,對問題產品嚴格採取監管措施予以強制退出。要嚴格規範人身險產品開發設計行爲,對違法違規問題堅決查處,採取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產品等監管措施,對履職不到位的高管人員從嚴從重追究責任。

(五)着力整治銷售誤導,規範銷售管理行爲。

集中整治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欺騙消費者、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以其它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不履行責任免除及特別約定條款的說明義務、不告知提前解除合同可能產生損失、客戶信息失真等銷售誤導問題。

各保險機構要對銷售管理情況開展自查自糾,重點針對產品管理、信息披露、銷售宣傳、客戶回訪、續期服務和投訴處理等業務環節,排查相關經營行爲是否依法合規、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信息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監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爲的“亮劍行動”,在對保險機構電網銷業務專項檢查的基礎上,延伸至保險銷售交叉領域中投訴集中、業務量大、分支機構多的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重點檢查,規範新興渠道的保險銷售業務。組織各保監局針對銷售誤導和客戶信息真實性等問題開展檢查,依法從嚴從速處罰。要強化責任追究,在對直接責任人依法予以重處的同時,嚴肅追究公司高管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對省級分公司依法採取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等監管措施。

(六)着力整治理賠難,提高理賠服務質量和效率。

集中整治理賠手續繁多、流程較長、告知不到位、未按法定時限核賠給付、理賠尺度不一、爭議化解不及時以及服務體驗不佳等理賠難問題。

各保險機構要對理賠服務中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開展自查,重點關注人爲操控導致的惡意拖賠惜賠、無理拒賠。要完善調處機制,加強理賠爭議的內部協調處理,有效化解合同糾紛。

監管部門要開展理賠服務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保險公司理賠管理和客戶服務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爲,追究各級負責人的責任。開展保險小額理賠服務質量監測工作,及時公佈評價和監測結果。

(七)着力整治違規套取費用,規範市場經營行爲。

集中整治違規套取費用,開展不正當競爭行爲;經營農險業務的公司與基層政府部門勾結,通過虛假承保、虛假理賠等方式套取財政補貼資金。

各保險機構要從制度、機制和系統等方面加強違規套費行爲的識別和管控,重點關注商業車險、農業保險和大病保險等業務,對相關人員利用虛假髮票、虛假業務、虛假人員等違規套取費用行爲開展自查。

監管部門要組織開展2022年車險市場現場檢查工作,對問題突出的公司開展重點檢查,發揮監管引導市場預期的功能作用。組織開展大病保險專項檢查、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檔案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規經營問題。組織各保監局對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兼業代理機構進行財務業務真實性合規性檢查,嚴罰重處違法違規問題,妥善化解風險隱患。

(八)着力整治數據造假,摸清市場風險底數。

集中整治償付能力數據不真實問題,具體包括資產不實;準備金不實,不按規定的折現率曲線和精算方法及假設進行準備金評估,人爲調整利潤或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irr)基礎數據不實,不按照規定口徑報送數據、“報喜不報憂”、數據質量偏低;償付能力信息披露不及時、不真實、不完整等。

各保險機構要對財務、承保、理賠、投資、信息系統等開展全面清查,摸清數據不實的底數。按照監管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相關報告和數據。

監管部門要開展償付能力數據真實性專項治理工作,在公司自查整改的基礎上,組織實施現場檢查,突出對重點公司、重點領域的監管整治,對存在問題的機構和人員,依法頂格處理,嚴格責任追究。要進一步加強監管信息和數據的審查,重點關注遲報、錯報、漏報等問題,切實提升監管信息數據質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治理金融亂象、整頓金融市場秩序的決策部署,把市場亂象整治作爲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的工作重點,紮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保監會各相關部門要在2022年5月31日前制定下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整治重點、職責分工、工作安排及監管要求,提出具體的時間表、路線圖。各保險公司要切實承擔起整治市場亂象的主體責任,客觀認識自身存在的問題,圍繞整治重點,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儘快開展自查。

(二)堅持“嚴”字當頭。

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手段,對重大違法違規的保險機構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更加嚴厲的處罰、更加嚴肅的問責,對違法犯罪行爲絕不手軟,堅決移送司法處理。要加強對監管行爲再監督,嚴肅監管紀律,對於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任性執法、內外勾結等行爲,一經發現,一律依法從嚴問責。各保險公司要認真自查整改,強化責任落實。對在專項整治行動中走過場、瞞報、漏報或整改不到位的機構和相關責任人,監管部門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注重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