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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政策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經驗材料

第一篇:落實政策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經驗材料

落實政策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經驗材料

**鎮現有68個行政村、9個城市社區,農業人口11.7萬人,面積196平方公里。近年來,我鎮在發展農村規模經濟和工業經濟中,從實際出發,加快土地經營權流轉步伐,發展產業經濟,推進規模經營,努力提高農業經濟效益。目前,全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達到2.31萬畝,其中耕地流轉面積爲1.71萬畝,佔耕地總面積的17%,山地及四荒地流轉面積約6000畝,佔農用地面積的5%。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積極推進土地流轉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近年來,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土地流轉工作,成立了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信訪、農業、國土、經管等部門任成員,各部門各負其責,對土地流轉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圍繞發展農業經濟、工業經濟和城鎮經濟,根據《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認真解決發展與用地的矛盾。

二是提高認識,轉變觀念。作爲縣城駐地鎮,隨着二、三產業不斷髮展,規模不斷壯大,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一部分農村勞動力在外創業,迫切要求把原承包的土地轉讓到願意經營的農戶、經濟組織或龍頭企業,以實現比自己耕種更爲可觀的經濟收入。黨委、政府認識到,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是推進農村城鎮化、調整農業結構、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有效的途徑。爲此,我鎮把土地流轉工作始終作爲一項重要任務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三是完善措施,積極推進。首先,政策上予以支持。近幾年來,我鎮每年都要在年初的鎮委一號文件中強調鼓勵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完善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同時,鎮與村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村、社區完善土地(耕地)承包合同書管理,農村土地(耕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發放工作;其次,輿論上大力倡導。我鎮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等各種媒介經常開展農村土地流轉的集中宣傳,在鎮辦公樓重要位置,設立了電子屏幕,不間斷播放土地流轉信息;第三,經濟上給予扶持。制訂“以獎代補”政策鼓勵土地流轉,鎮裏設立專項基金,鼓勵土地向種植、養殖、加工大戶或致富能手集中。開展土地整理,改善生產條件,投資1000多萬元先後完成了龐居湖、大井湖的治理,以便於土地流轉大戶開展生產;第四,服務上緊緊跟上。鎮黨委、政府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積極幫助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經管、林業等業務主管部門不定期深入村、社區開展服務。

二、積極引導,合理佈局,多種形式推動土地流轉

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建立土地流轉機構,明確權益,自願有償,控制土地流向,引導土地多種形式流向農業優勢主導產業、經營能手大戶、規模高效項目。

一是對等互換形式。第二輪土地延包後,土地承包劃分面積較小,這樣對部分農戶規模經營,產業化發展帶來了諸多的不利因素,在農戶家庭間自發出現了自願協商、對等互換承包地的現象,通過調整土地,使其相對集中連片,便於規模經營和生產管理。

二是農民自願互換形式。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戶,一般都是舉家外出,他們對承包地的處理主要是通過轉包給親朋好友或田邊就近的人家經營。目前全鎮這種土地流轉6000戶,達1.3萬餘畝。此類以自發爲主的土地流轉形式雙方往往不遵循一定的程序與履行必備的手續,有較大比例的流轉面積,沒有通過流轉合同或者契約來規範流轉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均以“口頭協議”方式進行民間流轉,造成土地承包關係混亂,履行應盡義務、發生糾紛時容易出現相互推諉。

三是出租形式。農戶土地經營權流轉到村經濟合作社,再由村經濟合作社統一發包給經營大戶,開發產業經濟。全鎮這種形式的土地流轉面積已達6300畝。

四是轉包形式。今年我鎮有近2200畝農田委託村經濟合作社轉包或出租形式給一些外地客商開發大棚西瓜及常年種植蔬菜,有的以土地入股,形成農戶之間或者農戶與企業、與外來人員建立股份合作社進行農業生產。

在流轉方向上,我們積極引導,按照集約化、效益化模式,確定了土地流轉流向,經營權流向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發展現代農業,走集約化種植的路子。依據我們的傳統優勢,我們選擇了集中發展經濟作物路子,先後形成了旺溝、白馬鮮桃基地,講理流域的生薑基地,張莊的土豆基地,東陽店子的蔬菜大棚基地。

二是發展規模養殖。現代化的養殖企業必須突破家庭作坊式,建設現代化的養殖企業必須解決土地流轉問題。如晗哺村的合同鴨養殖場,大東陽的萬頭養豬場,都是在解決土地流轉問題後才創辦起來。

三是流向專業合作社。全鎮流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面積爲1萬多畝,土地佔流轉總面積的43%。張莊土豆種植合作社由128戶種植大戶組成,合作社員以自己責任田爲依託,採取土地入股、租賃、互換等方式連成一片,面積達3萬餘畝,年產量達7000萬公斤,年產值近6000萬元,比種植農作物增加收益4倍多。又如白馬村在穩定農村家庭經營制度和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前提下,引導160多戶農戶以土地經營權入股成立了鮮桃專業合作社,面積達3000多畝,其中,租用本村耕地面積xx多畝,佔全村耕地面積的80%。

四是流向專業大戶。向全鎮專業大戶流轉面積爲1800畝,佔流轉總面積的8%。如我鎮農民**#租用荒山1200多畝種植油桃、櫻桃,發展生態農業山莊,效益非常可觀。

三、規範運作,常抓不懈,土地流轉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

土地經營權流轉符合現代化農業發展需求,堅持了黨在農村基本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取得了明顯效果。

一是優化了農業投資環境。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有利於吸引企業投資高效農業,爲推進農業產業化創造了良好條件。

二是推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機制加速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目前,我鎮已初步形成了“平原蔬菜、山區水果”的農業產業格局,畜牧業、糧菜、林特水果互爲補充的農業產業優勢。

三是增加了集體經濟收入。土地經營權通過流轉,盤活了集體土地資產,搞活了農戶土地經營,走出了一條以地生財的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新路子。

四是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土地經營權通過流轉,解放了土地對農民的束縛,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步伐。

在土地流轉工作中,我們儘管做了積極有效的探索,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土地流轉的操作程序不夠規範,中介組織、服務、監管體系不夠健全,政府管理作用不明顯,部分農民思想上還存在一些片面認識等方面。今後我們將借這次會議的東風,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有關政策,建立起以“自願爲基礎、有償爲條件,依法爲前提,引導爲手段,規模開發爲目標”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促進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快調整產業經濟發展步伐。

第二篇: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政策創新

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政策創新

區2014年初任副處級領導幹部培訓班第四小組“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問題,而土地問題是解決農民問題的關鍵。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行適度規模經營是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土地通過轉包、轉讓、出租、互換、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轉,這是農村土地制度的一項重要創新,爲拓展解決“三農”問題路徑和農民地權的完善提供了政策創新空間。

一、當前我區農村土地流轉現狀

截止2014年底,我區常用耕地面積14.05萬畝,農村土地流轉總面積3.33萬畝,農村土地規模經營度達23.75%,涉及12個鎮,1.92萬農戶,佔承包耕地農戶總數的28.65%。從調查的總體情況來看,因不同區位的農業資源條件和經濟社會水平各不相同,農業規模經營和產業發展水平參差不齊,農村土地流轉的形式也各不相同。如:曾家鎮白林村總面積5668.2畝,其中耕地3943.7畝,土地流轉面積1316.496畝,佔51.72 %,土地流轉方式爲租用和一次性流轉。流轉後用途爲種植花卉苗木和修建公路。土地流轉租金田按每畝900斤黃谷、土按每畝600斤黃谷當年市價計算。通過調查,農村土地流轉存在規模經營度不高、租金偏低、農民不願流轉、流轉合同缺乏規範性管理、無序流轉等問題。

二、現有土地制度的政策缺陷

(一)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虛置,造成管理缺位

農村土地所有權模糊,《憲法》中籠統地規定爲集體所有,《民法通則》規定爲鄉村兩級所有,《農業法》稱集體爲鄉(鎮)村或村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這些法律所界定的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不統一,對象模糊,導致農村土地管理不到位,農村土地無序流轉。通過調查,目前全區登記備案或公證的農村土地流轉面積不足45 %.

(二)土地所有權人沒有法律地位,權益難以保障

法律沒有給予土地集體所有權人完全的土地處置權,國家纔是農村土地的終極所有者。在土地流轉或者徵用時,政府處於強勢地位,村民集體的土地權利往往被忽視,土地增值收益大部分被政府或開發商獲得,農民得到的僅僅是一小部分。土地徵用制度實質上是農村集體土地低價國有化。

(三)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完全建立,制約土地流轉

長期以來,我國尚未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土地一直承載着農民的生活保障功能,成了農民生活保障的最後屏障。農民對土地過於依賴,並不是對土地具有濃厚的感情,而是出於對未來的擔憂,由此制約了土地流轉。只要土地對農民的社會保障功能不消除,實現土地的真正流轉就很困難。

(四)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困難,流轉形勢嚴峻

多年來,在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下,我國制定的就業政策重點

針對城市,導致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困難,即使部分農村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但受文化素質和技能制約,就業也不穩定。當前受世界金融風暴影響,我市300多萬農民工失業回到家鄉,土地耕作是他們首選。在曾家鎮白林村,土地流轉後,業主能吸納當地農民就業的非常有限,平均每戶在公司收入一年僅1000元左右(季節性臨工)。土地流轉後大量農村勞動力需要轉移就業。

三、農村土地流轉政策創新

(一)賦予農民土地用益物權權利

要使農民實現真正的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不僅要保證土地承包的長期性,更重要的是承認農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的財產權性質,才能實現土地的有效流轉,才能避免土地流轉中侵犯農民權益的行爲,才能賦予農民土地流轉的主體地位,提高農民在土地流轉中的談判地位和農民權益的維權能力。

(二)還原土地的生產要素屬性

土地社會保障功能是政府對農民社會保障責任缺失的表現,也是二元戶籍制度下城鄉差異體現。讓農民的社會保障與土地分開,將農民的社會保障納入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之中,消除農民的後顧之憂,使勞動力和土地真正具有生產要素的屬性,進入要素市場,參與市場調節和配置,促進土地作爲生產要素的價格形成,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

(三)創新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制度

在全市範圍內平衡利用土地,實行建設用地指標和基本農田

保護指標異地有償調劑制度,建立土地平衡和保障機制。逐步賦予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同等權利,實現農村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同地、同權、同價”。拓展農村集體建設土地使用範圍,除開發商品住宅外,允許集體土地可通過土地市場公開交易,用於商業、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建設,允許開展農產品加工、農業觀光等經營活動,放寬農民宅基地流轉、繼承、利用方式上的限制,對農民放棄宅基地的,可以用置換方式在城鎮集中建房,可以享受城鎮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

(四)完善農村土地流轉風險防範制度

農村土地流轉不可避免社會風險、市場風險產生,在積極鼓勵農民轉包、轉讓、出租、互換、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轉土地時。政府應加強風險規避,建立土地流轉風險資金,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保證金和土地復墾保證金制度。農村集體建設土地使用權轉讓發生增值的,應參照國有土地增值稅徵收標準,繳納土地增值收益,加強土地流轉風險防範。推進農村農業保險試點,降低規模化經營的流轉受讓方的自然風險。

(五)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就業體系

要把農村勞動力就業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建立城鄉一體就業體系,實現城鄉居民就業機會均等。同時要加快二、三產業發展,增強對農村勞動力吸納能力;提高農村人口素質,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增強就業能力;搭建就業服務平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組員:孟英彪羅憲蘭陳斌傅華、鄭欣、李芳、熊師培、舒偉、張路春、劉貽 執筆人:孟英彪羅憲蘭陳斌

第三篇:各地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經驗

各地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經驗

一、 廣東: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試點

試點工作內容:

(一)探索流轉形式。一是尊重農民的意願和首創,引導和鼓勵農民採取多種形式流轉承包地。

二是外出務工農民可以向集體經濟組織或流轉服務組織申請託管承包土地,或者委託集體經濟組織或流轉服務組織代爲流轉承包土地。

三是允許土地流轉受讓方對通過轉包、出租、轉讓、互換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經營權進行再流轉。四是引導集中成片流轉承包土地,促進優勢特色產業基地建設和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鼓勵農民積極發展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二)創新流轉內容。建立合理的承包經營權退出機制,鼓勵長期外出遷入城鎮並有穩定職業和固定住所的農民自願放棄承包土地。對自願放棄承包地的農民,各縣(市)可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鼓勵政策,給予補償、補助。自願放棄承包地並遷入城鎮定居的農民,應享受與遷入地城鎮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社會保障。

(三)培育經營主體。一是拓展農村土地流轉經營主體範圍。農村土地流轉的受讓方可以是承包農戶,也可以是境內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城市工商企業、事業法人或者城鎮居民,還可以是境外農業生產企業。二是鼓勵農村中的種田能手,專業大戶和各類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流轉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開展土地規模經營。

(四)規範流轉管理。一是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建立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機構及其相關服務體系,健全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和組織,做到機構、職責、人員、經費四落實。二是統一制定流轉合同規範文本。指導合同簽訂,督促合同兌現,提供土地流轉信息、政策諮詢,開展土地託管、流轉 1

委託、中介介紹、流轉登記等服務。三是建立土地承包和流轉信息系統。構建完善的流轉信息網絡,完善土地流轉的市場體系,培育中介服務組織。

(五)妥善解決撂荒土地問題。引導撂荒土地的農民自願將土地流轉給規模經營主體,支持各類規模經營主體承租、經營撂荒土地。對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集體經濟組織要按規定組織代耕,代耕收入歸代耕者。對舉家長期外出且失去聯繫農戶的撂荒土地,集體經濟組織要代爲流轉,流轉收益歸原承包方。在國家法律政策指導下,探索解決撂荒土地的其它有效辦法。

(六)財政激勵。加大財政扶持力度,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試點所在縣(市)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流轉土地面積,由財政給予一定數額的承包費補貼(補貼給土地流轉的出讓方或受讓方),對組織連片流轉土地面積較大、流轉時間長、流轉工作成效顯著的鎮村給予一定資金的獎勵。力爭通過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促進土地流轉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二、江蘇:土地承包權流轉採取三種形式

一種是土地合作社的方式:農民可以自願入股合作社,統一使用土地,統一分配分紅,這種形式,目前在蘇南地區,如蘇州、揚州等地做得較好;

另一種形式就是流轉土地承包權的方式:農民可以將土地承包給更有能力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這樣,農民可以收取穩定的租金,而土地可以得到更好的使用,這種形式,在張家港、常熟等地比較多用;

還有一種形式就是政府推動的方式:政府採取預流轉的方式以達到流轉土地的主動性,現在,這種方式在鹽城的阜寧地區試點效果較好。

三、上海: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

(一)上海將在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的同時,創新農業經營形式。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積極探索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以提供流轉信息、開展政策諮詢、指導合同簽訂、完善中介服務、推進承包糾紛仲裁試點爲重點,形成相關的指導意見。

(二)上海還將推進村級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選擇具備條件的村先行試點,探索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利益共享、保護嚴格、流轉規範、監管有力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將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到人,資產變股權,農民變股東,享受集體資產股金分配。在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正式制定相關的指導意見。

(三)上海將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導向和槓桿作用,大力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多種組織形式互爲補充的農村金融體系,提高爲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龍頭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擴大信用擔保的範圍和比例,探索建立農戶小額貸款聯保機制。在健全農業自然災害保險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市場風險保險機制。目前上海已推出“銀保聯合”創新貸款信用保證保險新業務,拓展金融支農服務空間。同時制定了專業合作社信用等級評定辦法,確定了首批守信合作社名單,試行發放信用貸款。

四、湖南:8%集體所有土地試點土地流轉

湖南現在已經有8%的農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面積開始了流轉試點。省農村經營管理局局長黃永明說,對於一個缺乏主導產業的地方來說,因爲流轉需要企業需要土地纔有流轉的前提,所以現在要通過招商引資引進一些好的項目,開發一些好的產業,這是基礎。轉包、租賃、互換、入股經濟合作社參與分紅,是目前實現土地流轉的四種主要形式,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從政策方面鼓勵、扶持土地流轉,比如長

沙市已經提出流轉土地500畝以上獎勵每畝地300元,長沙縣更是將扶持力度加大到了每畝獎勵900元。而加入農村經濟合作社統一經營是湖南省有關部門作爲支持的流轉模式,農村經濟合作社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因爲合作社是民辦、民管、民受益的。

五、青島:嘗試在鄉鎮一級建立土地流轉中心

山東省膠州市膠北鎮建立土地流轉中心交易大廳。像膠北鎮這樣的流轉中心在青島尚屬首家。在流轉中心,農民流轉土地可以像城裏土地使用權交易一樣,實行流轉雙方公開掛牌、公平競價、公正交易。主要功能是接受土地供需雙方委託,登記和發佈土地流轉信息;組織土地流轉雙方商談;提供交易場所,代辦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出租、互換、入股等具體交易事宜;按照規範的合同文本指導流轉雙方及時簽訂土地流轉合同,辦理土地流轉合同的鑑證及立卷歸檔工作。交易中心還在各村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站,配備了流轉信息聯絡員。村服務站及時收集農戶流轉信息,按規定將流轉土地的位置、面積、適宜用途、參考底價及時上報鎮土地流轉中心。還對農民委託流轉的土地進行規劃集中,發展規模化種養基地。另外,及時組織鑑證並與新承包人簽訂合同,確保流轉收益及時足額支付給原承包戶,否則原承包戶有權終止委託並依法追償。青島市副市長張元福表示,在鄉鎮一級建立土地流轉中心是一個大膽嘗試。今後將加大政策配套和制度規範力度,在流轉條件、流轉環節、流轉價格評估以及法律保障等方面逐步實現規範化,讓農民真正從土地流轉中收益。在試點成功後,還要把建立這種土地流轉中心的做法向全市推廣。

第四篇: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措施

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措施

加快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促進農業規模經營,是推進農業轉型升級、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要求,是破解當前我區土地資源要素制約、實現農業產業提升的現實需要。在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過程中,政府、農民、規模經營者必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全面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做好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步伐。具體來說,政府、農民、規模經營者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政府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作爲解決三農問題的突破口。加快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是今後一個階段深化農村改革的焦點,也是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因此,必須把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擺上重點議事日程。首先,要解決幹部的思想認識問題,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上來。通過深入貫徹學習《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和政策,使他們掌握政策,轉變觀念,促進流轉。其次是建立組織。建議在縣(區)、鄉(鎮)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領導小組,在村級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站,加強工作指導和綜合協調。推進土地流轉工作重點在鄉(鎮)一級,關鍵在於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因此,要明確職能、強化責任,建立靈活、科學的考覈激勵機制,充分發揮鄉(鎮)、村二級組織及幹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土地流轉工作取得實效。

2、大力加強農民觀念教育和技能培訓,引導農民流轉土地,進

入非農領域發展,或從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一是要大力宣傳《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和政策,使之瞭解政策,消除誤解,轉變觀念。二是要宣傳土地流轉對推進高效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的意義和作用。使廣大農戶看到實實在在的效果,激發自願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三是加強技能培訓,使其掌握一技之長,拓寬他們在非農領域的收入。勞動就業部門要與鄉村兩級密切配合,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讓流轉土地的農民進入非農領域就業增收。

3、繼續加快工業化、城鎮化建設步伐,拓寬農民進入二三產業就業的增收空間。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和傳統產業的改造升級力度,大力發展加工製造業,使更多的企業和資金進入本地;同時要加大投入,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大力發展服務行業,提高服務水平,爲進城農民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圍,使他們進的來,留得住。

4、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爲農民進入城鎮創造條件。一是要加強公共設施建設,加大投入力度,使進城農民在住房、子女教育、文化生活等方面得到更大的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多層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險、大病救助、子女教育、農民工社會保障多層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積極探索土地長期流出農民的養老保障方式,即“承包土地使用權換保險”的制度,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會保障功能,消除土地流出者的後顧之憂。使進城農民在養老、醫療、工傷等待遇得到全面保障。三是打破城鄉界

限,實行戶籍寬鬆管理,使進城農民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5、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引導農民及社會力量從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政策引導是促進土地流轉持續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建議政府儘早出臺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農業規模經營的政策措施。

(1)、建立財政專項獎補資金。根據我區實際和工作目標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土地流轉專項扶持資金,主要用於鼓勵農民長期流轉土地、建設土地流轉服務組織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扶持。爲鼓勵和促進農民流轉土地,切實解決土地流轉供給不足和難以集中連片的問題。對於具有一定規模集中連片的土地流轉,在加強登記備案和監督管理的基礎上,採取財政補助支持辦法。對於土地流轉業績較好的鄉(鎮)、有關中介服務組織及帶動效應明顯規模經營主體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2)、對“整村集中連片流轉”予以重點扶持。爲了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在推進土地流轉的作用,對於推進整村流轉,或者達到80%以上土地流轉面積的村,政府應給予村級集體組織一定的獎勵。在此同時,對於推進“整村集中連片流轉”的村,政府將整合部門的資源重點予以扶持,優先列入村莊整治建設項目,優先給予農田基本設施建設項目補助,對符合農業產業政策的現代農業發展項目,優先立項。

(3)、加強信貸支持。引導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加強對規模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持,把規模經營主體作爲信貸支農的重點,解決規模(來源本站:)經營主體季節性、臨時性所需生產經營資金不足。對於實力強、

資信好的規模經營主體給予足夠的信貸授信額度。簡化貸款手續,實行利率優惠。

(4)、給予農業政策性保險補貼。對自願入農業政策性保險的規模經營者,政府應給予一定比例的保險補貼,使保險公司、政府、農民共同承擔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農業風險。

6、加強領導,依法管理,有序推進。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中,政府應加強領導,依法管理,同時又要做好各項服務工作,確保農村土地流轉有序進行。一是對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進行依法管理,依法維護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單方面撕毀合同者,必須用法律程序進行解決。二是因土地流轉而發生的各種矛盾糾紛,各級政府要及時進行排查解決,將矛盾消化在萌芽狀態。三是解決好流轉土地的農民勞務輸出工作及規模經營者勞動用工問題。四是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和農田道路建設,使經營者能正常進行生產和銷售。五是爲各類專業化服務組織、中介機構做好管理和服務,以此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健康、有序推進。

二、農民

1、要轉變觀念,增強技能,拓展生存空間。農民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主體,由於長期受小農意識和小富即滿、小富即安思想的影響,一些農民不願離開土地,另外一些農民由於缺乏離開土地發展的經濟實力和謀生技能而不願離開土地。但作爲一個現代新型農民,必須清楚的認識到當今社會所發生的深刻變化,認識到靠幾畝土地傳統種植和一家一戶單打獨鬥是無法致富的,因此,必須轉變觀念,解

放思想,充分認識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支持土地經營權流轉;同時要學習其它一些非農產業的勞動技能,到二三產業就業,拓寬增收渠道,獲得更好的收益。

2、要揚長避短,發揮優勢,積極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無論是一個農民還是一戶農戶,都要對自己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要揚長避短,發揮優勢,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一些有種植和管理經驗,又有經濟實力的農民,應積極支持和參與土地流轉,發展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獲得更好的產出效益。對一些不具備經濟實力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可就近在農業園區打工或到城鎮、工礦區搞二三產業,增加收入。

3、遵守合同,尊重合約。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農民要遵守合同,尊重合約,完全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去辦,不能單方面撕毀合同或無理取鬧。

三、規模經營者

1、努力學習現代科學技術,掌握農業經營管理知識,增強管理能力,提高經營水平。農業是一個存在很多風險的產業,不僅會發生很多自然災害,而且在生產中也受到很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作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者,必須要努力學習現代科學技術,逐步積累豐富的種植和經營管理知識,不斷提高經營水平,增強管理能力,更好的適應現代農業的發展要求。

2、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用現代機具裝備農業,用先進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先進理念經營農業,用現代化信息手段服務農業,用現

代經營形式推進農業,使規模經營者融入到現代農業發展當中,加快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推進。

3、樹立質量意識、品牌意識、競爭意識、發展意識。農產品質量安全關係到每一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農產品出口的關鍵制約因素。因此,規模經營者要充分樹立質量意識,把生產無公害綠色農產品作爲首要任務,做優做強。同時要樹立品牌意識和競爭意識,使自己生產的農產品不僅質量好,而且信譽高,牌子亮,競爭強,能在市場上立於不敗之地。規模經營者還要樹立發展意識,牢記“發展是硬道理”的思想,不能有小富即滿、小富即安的想法,發展壯大自己的規模和實力,使自己在市場經濟的潮流中能揚帆遠航。

第五篇:對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思考

核心提示

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是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一項戰略任務。如何進一步推進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是值得慎重對待和認真研究的問題。

近年來,長沙市農業產業化蓬勃發展,新農村建設穩步推進,帶動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農村土地流轉市場非常活躍。但由於還處於起步階段,存在流轉機制不健全、流轉行爲不規範、法律法規不完善等問題,這勢必造成利益聯結鬆散、糾紛矛盾增多、流轉市場擴展困難的矛盾,最根本的還在於對加快農業發展、農民增收、提高農村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現代農業帶來不利影響。因此,我們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正確處理土地流轉和農民利益、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關係,制止非法的不規範的流轉行爲,積極探索土地流轉的新路徑。具體來說,要在下面六個方面下功夫。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堅持把創新農業生產經營機制作爲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總的指導思想。要從發展現代農業着眼,從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着手,從創新農村經營機制着力,把思想認識從傳統農業生產方式中解放出來,從自給自足的農業經濟形態中解放出來,從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中解放出來,把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作爲進一步推進農村改革和發展的一項戰略任務。要堅持以市場農業爲導向,以“兩型社會”建設爲契機,以增強流轉主體動力爲切入點,以健全服務體系爲保障,努力建立起統一、高效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

二、堅持原則,穩步推進。一是必須堅持“自願、依法、有償”的原則,充分尊重農民羣衆意願,由農民自由選擇是否流轉、採取何種方式流轉。對一些暫不願意放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在做好過細工作的前提下,可採取土地置換的辦法滿足他們的生產需求,避免因少數農戶而影響流轉土地的集中連片開發。二是必須堅持“穩制活田”和土地使用性質不變的原則。堅持土地權屬不變和土地農業生產用途不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受讓方不得擅自將農業用地轉爲非農業用地,不得進行掠奪性的生產經營。

三、健全組織、強化服務。堅持順應市場經濟的要求搭建農村土地流轉信息服務平臺。市可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網站,向縣、鄉兩級配備農村土地流轉網絡軟件,建立土地流轉信息渠道,及時向社會發布土地流轉和產業發展信息,形成市、縣、鄉鎮三級服務網絡平臺。通過服務平臺這個媒介,着力幫助實現供與求的有效對接,不斷破解農業生產規模經營的難題,從而實現農村土地大範圍大規模的流轉。

四、積極引導,加大扶持。一是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堅持創新農業生產經營機制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根據本地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業勞動力轉移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狀況,實行以農業產業、土地承包經營權和集體資產產權入股方式,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集體資產合作社,在堅持農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礎上,通過優化農業生產關係,創新農業生產經營機制,努力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積極組織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推動農業生產和農村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二是重點推動

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流轉形式,實現農村承包土地由資源變資本,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土地、資金、技術和勞動力優化配置。

五、積極探索,創新模式。堅持用城鄉統籌方針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要進一步加大城鄉一體化建設,打破計劃經濟下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讓更多的社會公共產品覆蓋農村。在完善農村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業災害保險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農民生活養老保障試點工作,將農民生活養老保障從土地承包經營權中剝離出來;爲解決農村土地融資難的問題,要着手研究整合部分財政資金建立農業投資公司,爲農業生產經營機構和企業提供抵押、擔保,建立農村土地融資機制;可以通過農民以承包土地換社會保險和就業、以農戶宅基地換城市住房的辦法,逐步轉移農業人口和農業勞動力,實現農村土地公司化運作,達到土地規模經營的目的。

六、完善法規,規範管理。土地流轉工作涉及農民利益保障、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需要有一系列政策法規使土地流轉有法可依,出現矛盾和問題可依法解決。矛盾主要表現爲兩個方面:一是土地流轉主體——農民利益保護問題。要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基本原則,規範現行農用地經營權的流轉形式,尤其要注重對法律上未予確認和規範的流轉形式、流轉程序、管理與服務和爭議問題的解決,確保農民“三個不失”(失地不失權,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業),確保不損害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確保農民增收。二是土地規模流轉過程中城鄉同地不同權的問題。法律上對集體土地權益是有限制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配套建設需要使用土地時,必須要依法申請國有土地,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建設的,因此對流轉土地達到一定規模的,要按流轉面積,比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依法辦理有關手續等。只有完善法規、規範管理,土地流轉才能健康有序進行,農業現代化才能加快推進。

編輯:黃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