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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工作經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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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工作經驗交流
第一篇:書記員工作經驗交流第二篇:法院書記員工作流程及經驗技巧第三篇:書記員工作第四篇: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第五篇:書記員工作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書記員工作經驗交流

書記員工作經驗交流

書記員工作是法院審判工作良性運轉中的基礎部分,也是十分關鍵的一環,作爲一名優秀的書記員,不僅要寫的一手好字,熟練使用電腦,準確而快速的記錄各種筆錄,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還應該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強主動性和責任心,提高工作的整體質量和個人素養。筆者結合審判實踐需要,將書記員的綜合素養總結爲三個“三”,即三個階段、三種品質、三樣能力。

一、三個階段。

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說,古今之成大事業、大學問者,必經過三種之境界:“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高樓,望斷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帶漸寬終不悔,爲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衆裏尋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此第三境也”。王國維用三闕宋詞中的名句形容人生必經的三個階段,其實說的就是立志、奮鬥、成功這三個階段。那麼書記員在工作中需要經歷哪三個階段呢?第一階段是甘於平淡,第二階段是自我突破,第三階段是美的發現。

(一)爲什麼要甘於平淡?

平淡不等於平庸,而是要求自己擺正位置,腳踏實地。無論之前在學校裏的表現是多麼出色,無論在家裏是如何被父母捧在手心寵愛,無論身上存在多少光環,進入法院以後,一切從零開始,沒有真才實學,沒有能力,就沒有立足之地,更不會得到認可。剛出校門的同學認爲自己十年寒窗,在大學裏書生意氣,激揚文字,糞土當年萬戶侯。等到走出校門,感覺自己這塊金子總算是要發光了,有此心態,必然導致浮躁,對一些基礎性的工作不屑一顧,可書記員的工作恰恰是整個審判系統保持良性運轉時最基礎的部分,甚至還要去做擦桌子、掃地、燒開水、跑腿送材料等一些十分瑣碎的事務性工作,而且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所以這個階段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地位、明確自己的職責,用行動去贏得別人積極的評價,可能會有很多委屈,很多辛苦,但也是最有收穫,最有價值的過程。

(二)自我突破的實現。

當各項工作被一再重複的時候,就失去了挑戰性和趣味,在這種感覺下工作,很難有所總結和提高,能夠調整心態正確對待,會產生厚積薄發的效果,不能正確對待的,就會從平淡滑入平庸,尸位素餐,庸碌無爲。因爲人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奮鬥之後,會遭遇事業上的“瓶頸期”,停滯不前,怎樣實現飛躍和突破呢?有一個很有哲理的小故事,一隻毛毛蟲怎樣才能度過一條河流?答案是變成蝴蝶。“破繭成蝶”有時用來形容女孩子容顏上的變化,但更多時候是指心靈上的昇華,用來比喻事物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一隻毛毛蟲,要實現自己的願望,要到河流的對岸去,都要經歷一段黑暗的日子,要把自己封閉起來、禁錮起來,忍受孤獨和痛苦,默默等待重現光明、蛻變成美麗蝴蝶的那一天。換成我們也是一樣,要在漫長的時日中經歷沉默與成長,然後迸發出一種力量,得以在人羣中脫穎而出。

在這一階段,書記員的行爲應該完全與審判事業聯繫在一起,首先,個人全身心的投入。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說明對工作的興趣已經形成,並感到內在的充實和愉悅,不再是爲了工作而工作。其次,對法律的信仰已經成爲習慣。儘管目前中國的法治進程處於不斷完善的階段,法律制度也不能稱之爲健全,有些時候法律在權利、政治面前甚至會出現很尷尬的現象,但是作爲國家司法機關的一份子,就必須將合法性判斷作爲審判工作的第一要務,也就是考慮問題首先要從法律規定的角度出發,同時還要將維護法院公信力和法律權威作爲審判工作的靈魂和核心。第三,法律專業思維能力的形成。什麼叫法律專業思維能力?指的是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培養出來的以裁判技術爲基礎、以解決衝突爲目標的司法判斷技術理性。它來源於在實踐中經驗的積累,以及獨立思考習慣的養成。

(三)善於發現工作之美

這個階段是工作鍛鍊、積累以後的昇華。生活中處處充滿了美,一朵花,一顆露珠,一束清晨的陽光,都可以帶給大家美的享受,這種美是通過視覺上的衝擊帶給我們心靈上的愉悅,那麼的繁重、單調的工作何來之美呢?梁啓超先生有一句話,敬業即是責任心,樂業即是趣味。要發現美,就要從工作中找到樂趣,只有快快樂樂的工作,才能快快樂樂的生活。工作中的樂趣應該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創造的樂趣。對於法官而言,可能是挑燈夜戰,完成了一份論述精美、邏輯嚴謹的判決書,也可能是成功調解一起積怨頗深的案件,使當事人之間的重重矛盾消弭於無形。對書記員而言,則可能是記錄了一份詳盡完整、工整有序的庭審筆錄,裝訂了一起證據繁多、順序複雜的卷宗,那麼此時你心裏會由衷的感到喜悅;二是收穫的樂趣。比如通過一起案件,學到一個法律知識,通過和當事人的對話,領悟到人生的哲理,通過和同事們的相處交流,意識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每天都有新的衝擊,每天都有新的境界,要把最平常的東西咀嚼出不一樣的味道,在思辨的過程中獲得新的認識,擺脫舊的束縛。三是責任擔當的樂趣。筆者對本行業肩負責任的理解,不是審結案件,也不是圓滿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而是要通過審判過程,通過對案件最終的處理,在還當事人一個公道的同時,把當事人從官司中解脫出來,如果不能,那麼審判也要起到一個彰顯公平正義,倡導社會良善風俗的作用。所謂工作中的樂趣和美好,其實就是在體驗酸甜苦辣中所獲得的成就與快樂。

二、三種品質

做事先做人。書記員與法官一樣,都是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他們自身的人格化行爲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有力途徑,所以與社會大衆相比,應該具備更高尚的情操,更純良的品質。美國法官法蘭克福特認爲法官必須具備的最重要的品格有三個,即哲學家、歷史學家、預言家的品質。書記員雖然不具體承辦案件,但其與案件的審判過程是一個整體,言行舉止均與案件的處理、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評價息息相關,即使用法官的標準來衡量書記員的行爲也不爲過。筆者認爲,書記員所要具備的三樣品質一是誠實守信,二是不卑不亢,三是公私分明。誠實守信乃立身之本,法院的審判工作即是竭力還原事物本身的面貌,書記員在庭審筆錄中原汁原味的記載,對查明案件事實將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審判工作能否順利開展,在於與當事人之間的溝通和交流是否順暢,雖然人的社會地位有所區別,但人格尊嚴平等,千萬富翁、社會名流與布衣百姓在法律面前應享受同等的待遇,書記員應一視同仁,始終保持平和心態,切不可因當事人社會地位的高低而左右自己的司法態度。鄧小平的一段話“要敢說真話,反對說假話,不務虛名,多做實事,不拿原則換人情”正是對公私分明一詞最好的詮釋。

三、三種能力

一是具備勤於學習,豐富自己知識的能力。書記員是法官的助手,應該具備相應的辦案、調解能力。首先是向書本學習,掌握基本法律知識,熟悉三大訴訟程序。其次要向周圍的同事學習。人無完人,但每個人的身上都有長處,在日常工作中,做一個有心人,看到其他同事的優點,並加以學習。

二是具備樂於思考,昇華自己氣質的能力。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逐步養成任何事情在自己頭腦中經過的時候多加一道反思程序的習慣,並形成自己的價值判斷。

三是具備敢於交流,提高自己綜合素養的能力。人與人只有在交流中才能得到激勵和成長,聰穎有心的人能夠隨時通過傾述或者傾聽汲取他人之長,補己之短。與別人溝通的過程就是自己不斷成長的過程,在獲得大量的信息後,再結合自身情況,去粗取精,去僞存真,爲我所用。

工作經驗的豐富和個人素質的提升都需要一個累積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就需要不斷的學習、沉澱、充實自己,法院的工作充滿挑戰性,也有一定的難度,所審判的案件又是各種社會利益的絞殺場,作爲一名書記員,應當腳踏實地,保持良好心態和純淨的心靈,不受各種不良習氣的影響,健康、積極向上的去完成各項工作。

第二篇:法院書記員工作流程及經驗技巧

法院書記員工作流程及經驗技巧

書記員是人民法院中專門以擔任審判記錄工作爲主並協助法官辦理審判有關事項的司法工作人員,書記員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具體體現。書記員工作職責,任務很大程度上影響着人民法院審判權的行使和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下面以民事訴訟爲例談一下書記員工作中的流程及一些經驗技巧。一、 書記員工作職責概述

書記員主要工作職責有:

(一) 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二) 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

(三) 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和其他記錄工作;

(四) 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 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書記員的具體工作是在法官的指導下,參加案件調查、調解;協助做好開庭前的準備工作,擔任合議庭(含獨任庭)的全部審判活動的記錄,包括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記錄。同時還要接待當事人,聽取意見;收集保管審判案件的全部證據材料和文件資料,填制、覈對、發送訴訟文書。案件審理終結後,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件材料,還得由書記員整理立卷作爲國家訴訟檔案,辦理歸檔手續。二、立案階段立案庭書記員的基本工作任務具體可以劃分爲以下五項內容:⒈製作應訴通知書與受理通知書;⒉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⒊記錄合議庭評議筆錄、庭務會討論案件筆錄以及訊問筆錄;⒋協助承辦法官計算案件受理費;⒌錄入立案信息;⒍將立案材料移交相關的審判庭。1、要審查起訴狀和其他訴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民事訴狀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要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確定。

2、要審查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函、律師執業證書複印件等),發現有遺漏,則在通知其領取其他訴訟材料時一併要求補齊到位,以避免在開庭後才發現遺漏,此後當事人有可能不予配合的情況發生。

3、要檢查立案的手續是否齊全合法,根據訴狀的內容覈對立案案由是否規範、是否有當事人訴訟主體不適格的情形、是否遺漏了訴訟當事人。如發現有不妥或者錯誤,應當即時報告承辦法官,由承辦法官審查確認。

4、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民事起訴狀》(副本)和《應訴通知書》,以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要求的《舉證通知書》。送達回證是一個固定格式的文書(送達回證的格式設計應科學、規範和統一),要把上面的項目填齊了。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時,要被告在送達回證上籤署姓名、日期以及聯繫電話等(系自然人被告同住成年家屬簽收的,在備註欄內註明近親屬關係的性質;系法人工作人員簽收的,在備註欄內註明其工作部門和職務),要告知被告在收到《民事起訴狀》(副本)的第二天起十五日內提交《民事答辯狀》。被告不提交《民事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送達相應法律文書時,一定要要求當事人準確無誤地簽署姓名和日期)。

5、收到被告《民事答辯狀》以後,書記員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民事答辯狀》(副本)送達給原告,由原告在送達回證上簽收。在這期間,可能會有當事人到庭,而法官有可能需要詢問當事人有關情況,此時則要對當事人作一個《談話筆錄》。民事審判中的《談話筆錄》,總的要求和前面陳述的一樣,但在當事人的項目記載上要注意規範:是自然人的要記載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不要記成多少歲)、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這就是我們民事審判中經常提及的“前六項”;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要記明單位的全稱(以該單位使用的公章爲準)、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在記載職務的時候要注意根據《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的表述記載爲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或者經理。

三、庭前準備工作細節與技巧

1、一方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時,應要求其填寫證據目錄(對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簡要說明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簽名或蓋章,註明實際提交日期),根據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並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來法院領取證據材料副本,由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對方當事人經通知不來法院領取的,在送達回證的備註欄內加以註明)。

2、在開庭時間、地點確定以後,書記員應在開庭三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將合議庭(獨任庭)組成人員的情況告知當事人。實踐中這項工作可以和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以及《民事答辯狀》(副本)時同時進行。

3、庭審時間確定以後,書記員要做好以下開庭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庭審設施是否完備,值庭法警是否到庭。

①標誌牌是否齊全並擺放到位;

②擴音設備是否完好;

③值庭法警是否到位。

(2)檢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覈對出庭人員身份,查驗有效身份證件,請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按指定席位就座。(法庭筆錄不能僅抄錄民事起訴狀上相關內容,應將經查驗覈實的真實身份情況計入筆錄)當事人是公民的,覈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覈對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訴訟代理人是律師的,覈對姓名、所屬律師事務所及執業證書;其他人員擔任訴訟代理人的,覈對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與當事人的關係(法庭筆錄中可記明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的聯繫電話)。

(3)要求到庭當事人在《簽到表》上籤到,並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以避免庭審結束後當事人藉故不在法庭筆錄上簽名或因送達地址不確定而發生裁判文書送達困難的情形。

(4)檢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在開庭三日前收到《傳票》和《出庭通知書》。

(5)宣佈法庭紀律(書記員起立宣讀):請大家肅靜,現在宣佈法庭紀律。

(6)請合議庭成員(獨任法官)入庭(起立)。

四、 以法庭筆錄爲主幹的民事審判筆錄製作

(一) 關於法庭筆錄

書記員在記錄法庭活動時,字跡要整潔,內容要全面,防止出現字跡潦草,錯字、別字、漏字的現象,更要注意邏輯、語法等。爲記好法庭筆錄,書記員應在開庭前閱卷,熟悉案情,尤其是對有些專業名詞和術語要提前掌握。審判人員應與書記員配合默契,如遇到記錄的內容比較多或特別重要時,應放慢速度,等書記員記好後再進行下面的步驟。從書記員的角度來說,當無法跟上庭審進度(節奏)或聽不清時,書記員一定要當場向當事人或法官提出,而不能敷衍帶過,以避免對查明案件事實和作出裁判造成不利影響。下面的情況應在庭審筆錄中應着重記明:1、審判長(員)歸納的案件沒有爭議的事實;2、審判長(員)歸納的案件爭議的焦點;3、審判長(員)歸納的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的重點;4、對於不動產案件,不動產的由來、權屬以及歷史和目前的變動情況;5、對於侵權賠償的案件,損害或者侵權的事實、過程、過錯責任以及侵權行爲造成的結果(包括傷情、程度、醫療、護理、交通等法律規定的項目費用)以及雙方對賠償數額的意見;6、關於債務案件,債務的由來和形成情況(即何時何地、何種方式形成的債務)以及雙方在債的發生過程中達成協議或者約定的情況;7、關於離婚的案件,要着重記明雙方當事人的婚姻基礎情況、婚姻締結的過程、生育情況、財產形成的情況、離婚的真正原因、矛盾的焦點以及雙方對共同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的意見等等。從總體上說,庭審筆錄製作要注意以下幾個要點:1、要依審理程序如實記錄,客觀真實地反映審理的進程。審判程序是否合法,要在筆錄中明確反映出來,這既是檢驗辦案質量,實行審判管理的依據,又是反映審判人員駕馭庭審能力的第一手資料;

2、要注意記錄的準確性,儘可能記準原話、原意;3、對當事人的最後陳述儘可能記全原話或原意,另外,在庭審過程中,如有訴訟參與人或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和紀律,被審判人員制止、警告或者採取措施的情況,也應記入筆錄備查。對於庭審中發生的其他意外或者反常情況,必須如實記載。

五、製作民事判決書的相關工作

一份民事判決書的形成,要經過以下這樣的程序:擬稿→核稿→簽發→打印→校對→蓋印。

擬稿即撰寫判決書,是承辦案件的法官的工作。

核稿和簽發根據法院關於審判權限管理的具體情況決定,這一階段書記員的工作就是文書流轉,即審判員將判決書撰寫好後,由書記員分別將草稿交由核稿人核稿,簽發人簽發。經簽發人簽發的稿本,是判決書的定稿,是判決書的標準稿本,亦稱爲判決書的原本,是進行打印複製正本的標準依據。

打印是將原本轉化爲正本的過程,現在法院的辦公自動化已經很普及,漢字錄入、文書的排版、編輯都是書記員的工作。

校對。根據實踐,文書校對方法有以下三種:

1、讀校,也稱“唱校”。即一人讀原稿,其他人覈對校樣的校對方法。讀原稿的人要以記錄速度把原稿字、詞、句和標點符號讀清楚、讀準確。對文中出現的空行、提行、另面、另頁、着重點、數字、符號或特殊格式等都應讀出或說明,對

容易混淆的同音字或生僻字亦應說明。看校樣的人注意力則應高度集中,根據所讀原稿,看閱校樣是否一致。如發現差錯,應即以校對符號標出,以便更正。

2、對校,又稱“點校”。即由一人所進行的先看原稿再對照校樣的校對方法。對校時,一般將原稿放在校樣的左上方,左手點原稿字句,右手執筆點看校樣,默讀文字,手隨之移動,逐字逐句校對。對校前,可先看一遍原稿,心中有個數,然後點校默讀中,一般每次以一個句子或10個字左右爲宜,以利既能看清原稿,又能及時發現校樣的差錯。

3、校紅,也稱“核紅”或“復紅”。這是文書校對的最後一道工序,是指將最後一次的校樣與經更正差錯印出的清樣相校對、複覈的一種方法。這是對整個校對質量的最後把關。一般要求校對人先將校樣中標上改動符號的文字、標點等,對照清樣是否已得到改正。然後再將清樣通讀一遍,是否完全正確無誤。這就要求更認真、細緻。力求在文書印製前,杜絕任何差錯的存在,以保證文書的印製質量。

注意:校對過程中,若發現原本有誤,需立即報告擬稿人,校對人不得修改原本。六、民事訴訟卷宗的立卷和歸檔立卷就是人民法院受理的每個案件審結後,將零散的訴訟文書按照立卷原則和要求,組成案卷、裝訂成冊的工作過程。

(一)訴訟卷宗立卷的範圍和程序

1、關於訴訟卷宗立卷的範圍

從總體上說,凡是在訴訟活動中形成的,記載案件審理過程的文書和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都屬訴訟卷宗的立卷範圍。歸納如下:

①凡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以一定程序和定式編寫填字的規範性司法文書。②有關機關製作的執法文書,例如檢察機關的抗訴書、撤回抗訴書、公安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製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涉及訴訟活動的文書。

③當事人參加訴訟提供的材料,例如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訴訟保全或先予執行申請書、保證書、信件以及當事人舉證的證據材料。

④律師參與訴訟活動形成的文書,例如出庭函、民事訴訟的代理詞

⑤在民事審判活動中,審判人員的工作記錄和依照證據法規定收集的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證據。包括與案件有直接關係的圖紙、照片、音像資料等等。

當然,這麼多種的訴訟材料並不是全部要立卷歸檔的。其中,有一些材料不需要立卷:a 答覆當事人到有關單位處理的;b 轉交有關單位辦理的;c 沒有證據作用、沒有保存價值的信封;d 內容相同的各類重複材料,如當事人散發的內容相同的重複來信可以剔除,但是有領導同志批示的仍應保留(副卷)。e 常用法律、法規的複製件;f 法律文書草稿,是指未定稿或初稿;g 與本案無關的材料。2、關於訴訟卷宗立卷的程序

(1)平時注意及時收集訴訟文書

做到收集及時,手續完備。書記員要注意將每個案件的卷宗封面的案件編號分別擺放,做好收集的準備;此後每個案件的訴訟文書,按照形成的自然時間順序,分別擺放在案卷封面後面,做到收集及時、齊全、排放有序,便於案件審結後組合案卷。

(2)檢查和調整卷內訴訟文書

案件審結後,在正式組卷時,還要再進行一次檢查,看看訴訟文書是否收集齊全,已有的文書中法律手續是完備,並及時補正。還要檢查每份文書是否內容重複的文件,卷內只保存一份,但領導有指示的重複文件仍應保留。一個案件訴訟文書多的可以立分卷。另外應保留三份裁判文書夾在卷內,以便日後利用。

(3)排列卷內訴訟文書

(4)剔除金屬物、修補整理文件

①剔除金屬物。爲了防止卷內訴訟文書日後受金屬裝訂物(訂書釘、回形針、大頭針)氧化鏽蝕,損壞文件,在裝訂案卷前,應一律將文書附着的金屬物予以剔除。

②修補、複印文件。

a、對破損的訴訟文書,應進行修補和複製。

b、褪色的文件複印。將褪色的不便長期保存的文件進行復印。常見的需要複印的文書有:原來文書的字跡是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墨水筆書寫的、原來文書是傳真件的。因爲用這些材料書寫的墨跡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褪色或揮發,不利於長期保管,經過複印以後的複印件和原件一併歸卷。

c、複印、複製、貼補文書,一律用a4紙。原文書不是a4紙的,需要a4紙粘貼。

d不能將卷內文字材料訂入裝訂線內。若遇文字材料太靠左邊,則應另行黏貼一條空白紙後再行裝訂,以保證卷內文字材料完整,便於將來閱卷。

③字跡難以辨認的材料,要附上抄件;外文材料應將中文譯本附在後面。④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開平放,郵票不要起掉(因爲郵票的郵戳上附有郵件發送的時間)。

(5)編寫案卷頁數、填寫卷內目錄、備考表和封面(6)裝訂案卷。案卷的裝訂要牢固整齊,以便於保管和利用,防止文書散失和損壞。訴訟卷宗的歸檔,書記員在完成立卷工作後,應及時將案卷移交檔案室 ,這就是歸檔。爲了提高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質量,書記員在立好卷歸檔前,應經承辦該案的法官檢驗,法官檢驗的內容爲:

(一)卷面案號、原被告與裁判文書是否一致;材料是否收集齊全;無關材料是否剔除。

(二)材料製作手續是否完備,如筆錄是否清晰無錯漏,製作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是否填寫清楚;當事人、審判員、書記員是否簽名。

(三)法律文書原本、正本覈對無異。

(四)訴訟文書排列正確,頁數編號無誤。

(五)根據《關於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對案卷提出保管期限的意見。要注意防止出現書記員代審判員檢驗卷宗。卷宗檢驗人的簽名一定由檢驗卷宗的審判員親自簽名。卷宗檢驗完畢後,書記員還要填好案件卷宗歸檔表,交庭長審覈後將案卷移送檔案室。(徐巍)

第三篇:書記員工作

一、宣佈開庭

1、開庭前,書記員應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到庭情況,並及時報告審判長。當事人已到庭的,收回傳票、通知書附卷。

2、審判長決定開庭後,書記員宣佈: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入場。(證人應在庭外候傳)

3、宣佈法庭紀律。

書記員宣佈:現在宣佈法庭紀律:

(1)訴訟參與人應遵守下列紀律:①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維護法庭秩序,不得喧譁、吵鬧;②不得吸菸、隨地吐痰;③不得中途退庭;④發言、陳述、辯論須經審判長許可,並站立。

(2)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①未經許可,不得記錄、錄音、錄像和攝影;②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③不得發言、提問;④不得吸菸、隨地吐痰;⑤不得鼓掌、喧譁、鬨鬧和實施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爲;⑥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聽的人不得旁聽;⑦旁聽人員對法庭的審判活動有意見,可以在閉庭後用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⑧爲保證審判活動順利進行,請進入法庭的人員關閉隨身攜帶的移動電話、bp機等無線電通訊接收器。

(3)對於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審判長可以口頭警告、訓誡;也可以沒收膠捲、錄音帶、攝影器材和無線電通訊工具;責令退出法庭或者經院長批准予以罰款、拘留。

(4)對鬨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4、合議庭入庭。

書記員宣佈: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合議庭成員入庭在各自座位前站立,然後一同落座,脫帽置於座位的左前方,帽徽朝前,然後書記員宣佈:全體坐下。

5、書記員站立面前向審判長報告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到庭情況。 書記員報告:“報告審判長,上訴人xxx及其訴訟代理人xxx,被上訴人xxx及其訴訟代理人xxx均已到庭,準備工作一切就緒,請開庭。”

(當事人是法人的,應講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法庭調查

三、法庭辯論

四、法庭調解

五、合議庭評議

六、宣判

1、審判長宣佈閉庭(不當庭宣判的宣佈休庭)後,書記員宣佈全體起立,合議庭成員退庭。

審判長:現在宣佈閉庭。閉庭後當事人覈對庭審筆錄。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退庭。

2、閉庭(休庭)後,由書記員宣讀庭審筆錄,也可告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當庭或五日內閱讀。經宣讀或閱讀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認爲記錄無誤的,應當在筆錄上簽名蓋章。拒絕簽名蓋章的應記明情況附卷,申請補正的,允許在後面或另頁補正。合議庭成員、書記員應在庭審筆錄上簽名。

第四篇: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

如何做好書記員

來到法院兩年多的時間了,在法警隊工作一年多,後來在政治處工作了半年多的時間,書記員工作剛剛開始,之前就對書記員有一種嚮往,但是從來沒有接觸,可以說對這項工作沒有什麼認識,現在有機會從事這個工作自己也感覺比較幸運,一開始感覺沒有什麼太難的直到真正接觸到才感覺工作很瑣碎什麼都得想到做到,書記員一個小的失誤可能導致很多麻煩,通過了一個多月的學習逐漸瞭解了書記員的工作要點雖然還不是太熟練,但比起剛開始的時候還是好很多了,從剛開始開庭不知道怎麼記錄,不知道程序怎麼走,從不會訂卷、不會卷內文書順序、不會填寫卷內目錄、不會填(轉載請註明來源)寫立案流程、不會填寫卷內文書,不知道怎麼歸檔案卷到基本掌握了簡單的事務性工作。期間不懂的向審判員、老書記員請教,希望通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和實踐能夠熟練掌握這項工作,進而能夠勝任並幹好這個工作。不知道如何能做一個好的書記員,但是通過這一段時間的學習實踐,自己認爲做一個書記員至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一、作爲一名書記員應該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

書記員作爲整個審判流程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而且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必需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才能真正的在這個崗位上起到應有的作用,可以說法律知識是做好

書記員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書記員不是簡單的記錄器,只有運用法言法語去提煉那些無序的陳述才能對法官今後的裁判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書記員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雖然書記員在法院中是輔助法官作一些工作,但是書記員的工作去不能忽視,一個案件的處理好比一個人騎自行車手扶着車,把腳蹬着踏板,書記員好比是一個鏈條連接着整個案件沒有書記員這個鏈條整個案件就不能進行下去,所以作爲書記員來說不能小視自己的地位,要幹這項工作就想法幹好。書記員作爲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不論內部分工如何對外來說是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所以書記員的一言一行可能影響着老百姓對法院的評價,所以作爲書記員要時刻保持着一顆正義心,只有在心中存有正義纔不可能使法律的天平有所傾斜,書記員可能接觸當事人的機會比較多面對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應該耐心儘量平息當事人的情緒把握好自己的應該說什麼不應當說什麼,進而有利於案件的處理。還有在案件處理中書記員可能掌握着一定的審判祕密這樣就要求書記員的職業道德來約束自己,要謹言慎行,不向當事人或無關人員泄露審判祕密。,

三、應該有高度的責任心

書記員工作很瑣碎,一點點的差錯可能就會帶來不小的麻煩,一開始立案填寫立案信息子在信息系統中將當事人的信

息填寫完整,給當事人送達受理、舉證、應訴舉證通知書和傳票,開庭前熟悉案卷,調試審判庭的計算機,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庭審記錄,開庭完畢覈對筆錄,案件結案後訂卷歸檔,遇到調解的案件參與調解制作調解筆錄,製作調解書讓當事人簽收調解書。還有很多的工作我沒有敘述到但是實際工作中真的很忙碌也很雜亂,所以這就要求書記員真的要具備高度的責任心來認真的作這項工作。

以上是我自己的幾點感受,可能做書記員時間不長還沒有真正領會到做一名書記員應該掌握的要領,但是我相信只要肯認真學習仔細鑽研一定能夠做一名合格的書記員。

第五篇:書記員工作

一、加強業務學習。我於××年月正式作爲一名書記員進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經是第三個年頭。在我剛進入法院工作時,對書記員工作不是很瞭解,通過院裏的培訓、老書記員帶領及自己的努力學習下讓我很快了解到這份工作的性質及內容。書記員工作是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執行法定訴訟程序,完成審判任務,保證辦案質量,提高辦案效率等各項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書記員職責履行得好壞,對能否如實反映整個審判活動的情況,對案件能否準確、合法、及時地審理,起着重要的作用。書記員的工作質量和效率,直接影響到法院的審判工作。同時,書記員工作也很瑣碎,比較繁雜,正是基於對此的認識,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細節方面的問題,因爲我知道在書記員的工作內容中一方面主要處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務,任何一個案件的審理,無論在實體法上審判員處理的如何好,只要訴訟程序出了錯,那就會被髮回重審,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會白費。所以平時我比較注重對訴訟法的學習,工作中儘量做到認真、仔細,特別是對當事人的送達、期間等方面比較關注,就而言,由我擔任書記員的案件共件,目前沒有一個案件在程序上出錯。而另一方面,書記員的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開庭時的記錄工作,就我個人的工作習慣而言,每次開庭記錄的前一天,我會到審判員處翻閱案件卷宗材料,這不僅是爲了再次檢查訴訟材料送達的情況,確認庭前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完成,也是爲了熟(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祕書不求人”)悉案情,瞭解當事雙方爭議的問題,讓自己能在開庭記錄時做到快速總結、分析,這樣才能做到快、準、精的記錄庭審情況。

二、提高自身修養。書記員的工作職責中第一條就是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而案件開庭前事務性工作會與許多當事人接觸。在過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羣衆眼裏是個神聖的地方,他們對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問題能在法院得到解決,同時也瞭解到很多羣衆對法律程序瞭解不多,在與他們的接觸中有時會遇到不是很瞭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對立情緒很重的當事人,此時,我就會耐心的給他們解釋民事訴訟中相應的法律程序,熱情的接待他們,告知他們享有的權利、義務。雖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爲法院的一名書記員、一名黨員在工作時、在面對當事人時,我代表的是青羊區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響到當事人對我們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認爲我有責任也有義務在工作時應以較好的修養、熱情的態度來面對當事人,我希望能讓他們在與我們的接觸中感受到法院是個能讓羣衆信任的地方。

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較高的工作效率。在今年月中下旬院裏一批老書記員離開後,庭裏領導安排我跟着三名審判員進行工作,當時每天一上班就要開庭,根本沒有時間處理新收案件的送達等各種事務性工作,爲了保證每個案件不違反程序法,那時我常常加班處理案件,通知當事人到法院領取各種法律文書。同時在院裏至季度的工作考覈中我均達到了院裏的要求,案件的歸檔工作也完成的較好,前三季度的案件均按時送到檔案室且無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我認爲書記員的工作多而繁瑣,從案件的庭前準備、庭審記錄到卷宗的歸檔均是書記員來完成,如果沒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細緻的工作態度、較強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錯,而一旦出錯就會是違法的行爲。我作爲法院的工作人員更應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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