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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百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百貨管理制度 篇一

百貨商場門面治安管理制度

1、商場的治安管理由商場管理人員負責,各個營業櫃點和商品由營業員負責,執行'誰主管、誰認負責'的'原則。

2、保安部的保安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商場和營業點,一旦發生治安案件和接獲報警信息及情況,要及時趕赴現場查處。

3、經營金銀手飾、珠寶、古董的營業櫃,點是管理的重點,必須嚴格做到帳物相符,日清日盤,交接手續完善,營業結束時應將陳列的商品收保險箱內。

4、商場的管理人員和營業員要維護商場區域的秩序,掌握活動於商場範圍的客人動態,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其中進行偷盜,扒竊活動,注意發現可疑情況,並及時報告。

5、銷售商品收款找零要點清金額,認真驗證鈔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人民幣及失效的信用卡。

百貨管理制度 篇二

百貨商場制度彙編之撤場管理規定

1.目的

規範商戶撤場流程及其遺留物品的管理,降低公司損失,維護公司利益。

2、適用範圍

公司的所有商鋪撤場管理工作。

3、定義

撤場:合同到期正常終止、商戶提出撤場申請或因違反合同約定公司要求其撤櫃等,按公司正常流程辦理撤場手續,並終止商戶在廣場的經營行爲。

逃場:商戶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正常流程辦理撤櫃手續,自行終止在廣場的經營行爲。

4、職責

4.1招商部負責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和辦理撤場手續。

4.2營運部負責商鋪撤離現場全過程的監控與管理,商鋪撤場場地驗收和商戶逃場後的相關工作。

4.3物業後勤部負責對商鋪撤場/逃場的現場監管,對有逃場跡象的商戶進行監控,對經營場地進行拆除與驗收。

4.4財務部負責費用覈算與收取。

4.5行政部負責利用法律程序對逃場商戶進行欠費追繳和逃場撤櫃扣押物品與遺留物品入庫、保存與處理。

5、程序

5.1公司百貨品牌、邊角租賃類和特色店類的合同到期商戶正常撤場與未達成續約意向的商戶撤場。

5.1.1商戶須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逾期未提出視爲無續簽意向,招商經理於續約申請提出後的10個工作日內回覆商戶是否繼續合作。招商經理將續約申請與相關資料情況和續約談判情況彙報招商部門經理、副總及公司總經理確認。合同續約參見《招商管理制度》。

招商經理與商戶於合同到期前30天未達成續約意向,招商經理即給商戶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商戶未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招商經理根據商鋪經營情況與洽談情況於商戶合同到期前30天給商戶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5.1.2招商經理於《解除合同通知書》下發後5個工作日內與商戶進行撤櫃洽談並要求商戶上報撤櫃申請與商鋪拆裝施工方案。

5.1.3招商經理在確定撤場日期前兩個工作日填寫《撤櫃審批單》(詳見附表b),註明準確的`撤場日期與商鋪交付租金日期,後附撤櫃申請,經招商經理、營運經理、經營管理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於撤場日期前一個工作日連同商戶商鋪拆裝施工方案一併轉物業後勤部。

5.1.4營運樓層經理在審批《撤櫃審批單》後,帶領商戶到物業後勤部安管人員爲商戶辦理撤場手續,保證商戶正常撤場。

5.1.5物業後勤部根據《撤櫃審批單》中註明具體撤場時間通知相關設備人員做能源覈算與商鋪撤場場地驗收的準備,並審覈商鋪拆裝施工方案防止野蠻施工。物業後勤部覈算能源費後立即將《撤櫃審批單》與商鋪拆裝施工方案傳至招商經理。

5.1.6招商經理接到物業後勤部傳至的《撤櫃審批單》後立即填寫《撤櫃確認單》(詳見附表c),連同審批後的《撤櫃審批單》於撤櫃當天一併傳至財務部覈算是否欠費,如欠費,商戶補齊後方可撤場。《撤櫃審批單》由財務部保存。

5.1.7招商經理持財務確認無欠費後的《撤櫃確認單》和商鋪拆裝施工方案傳至營運樓層經理,營運樓層經理需在《撤櫃確認單》上註明同意放行,並傳給物業後勤部,審覈後傳至營運樓層經理,營運樓層經理下發至商戶。相關部門各執一聯,並將招商留存聯轉至招商經理做合同終止。

5.1.8商戶持《撤櫃確認單》於撤櫃當天晚18點後直接撤出經營場地,並按商鋪拆裝施工方案現場施工,物業後勤部和營運樓層管理人員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管。

5.1.9營運樓層管理人員、物業後勤部各設備人員與商戶在撤櫃場地清空後,根據該商鋪《商鋪交接表》對撤櫃場地進行場地驗收,三方簽字確認後留營運部樓層保存。撤櫃場地如有損壞,商戶須按公司標準賠償,賠償金可在裝修押金中扣除。

5.1.10撤出場地後,物業後勤部清理場地。營運樓層經理將《商鋪交接表》於次日早10點前交財務部保存。

5.1.11商戶於合同結束後三個月到財務部結算貨款與保證金等費用。財務部根據《撤櫃審批單》和《商鋪交接表》給商戶結算費用。

5.2公司百貨品牌、邊角租賃類和特色店類商戶違反合同約定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或商戶已被確定爲公司經營調整目標的,公司要求其撤櫃。

5.2.1招商經理與商戶洽談撤櫃事宜,並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違約行爲,招商經理須與諮詢法律顧問確認,保證公司的處理意見與國家法律法規一致。

招商經理將商戶違約事實與法律顧問的意見,以書面形式呈報經營管理中心

副總和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報財務部覈算相關費用,防止欠費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5.2.2具體撤場流程參見5.1.2至5.1.11程序。

5.3公司獨立項目和主力店的合同到期商戶正常撤場與未達成續約意向的商戶撤場。

5.3.1商戶須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六個月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逾期未提出視爲無續簽意向,招商部門經理於續約申請提出後的30個工作日內回覆商戶是否繼續合作,並將續約申請與相關資料情況和續約談判情況彙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及公司總經理確認。合同續約參見《招商管理制度》。

招商經理與商戶於合同到期前3個月未達成續約意向,招商經理即給商戶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商戶未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6個月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招商部門經理根據商鋪經營情況與洽談情況於商戶合同到期前3個月給商戶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5.3.2招商經理於《解除合同通知書》下發後5個工作日內與商戶進行撤櫃洽談並要求商戶上報撤櫃申請與詳細的商鋪拆裝施工方案。

5.3.3招商經理在確定撤場日期前七個工作日填寫《撤櫃審批單》(詳見附表b),

註明準確的撤場日期與商鋪租金交付結算日期,後附撤櫃申請,經營運樓層經理、經營管理中心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於撤場日期前一個工作日連同商戶商鋪拆裝施工方案一併轉物業後勤部。

5.3.4營運樓層經理在審批《撤櫃審批單》後,帶領商戶到物業後勤部辦理租用臨時能源費的手續與到物業後勤部安管人員爲商戶辦理撤櫃手續,保證商戶正常撤櫃。

5.3.5具體撤場程序參見本制度5.1.5-5.1.11程序。

5.3.6營運樓層經理在確定撤場後2天內組織物業後勤部人員、公司財務人員共同對商鋪內不可移動的物品與未撤走的物品進行登記與固定資產折舊覈算,並與公司行政物業中心人員交接

現場物品入公司一級庫保存。由公司財務人員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商鋪《固定資產折舊審批表》轉營運樓層經理。經物業後勤部覈對後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及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由營運部樓層經理和招商經理保存,以備在洽談新商戶時使用。

1.4公司獨立項目和主力店商戶違反合同約定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或商戶已被確定爲公司經營調整目標的,公司要求其撤櫃。

5.4.1招商經理與商戶洽談撤櫃事宜,並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違約行爲,招商經理須與諮詢法律顧問確認,保證公司的處理意見與國家法律法規一致。

招商經理將商戶違約事實與法律顧問的意見,以書面形式呈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和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報財務部覈算相關費用,防止欠費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5.4.2具體撤場流程參見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

5.5公司強行撤場的處理辦法,包含百貨、獨立項目、商業街花車項目和邊角租賃項目。

5.5.1招商經理未與商戶就撤場事宜達成一致,招商經理)起草《解除合同通知書》後附《商戶違規操作單》,報公司行政部法務人員審批。審批後轉營運部並下發給商戶。

5.5.2營運樓層經理在接到商鋪《解除合同通知書》後,知會物業後勤部,聯繫當班的物業後勤部安管值班人員和商戶或營業員等乙方人員三方共同清點封存(若乙方無人到場,營運部樓層經理須聯繫相關人員做影象記錄,將錄象資料存公司行政物業中心保存),並填寫《商品清點臺帳》,三方清點人均要簽字確認。並根據場地需求聯繫物業後勤部或物業後勤部指定的裝修公司對商鋪場地進行拆除,並對拆除後的場地進行驗收。將商鋪清點封存貨品與確認後的《商品清點臺帳》與商鋪拆裝後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點後與公司行政經理交接入庫,商鋪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負責保存與處理。

5.5.3營運樓層經理負責填寫《撤櫃審批單》與《撤櫃確認單》報公司審批,審批後將《撤櫃確認單》轉招商部綜合業務經理做合同終止。

5.6逃場商鋪的撤櫃處理辦法:

5.6.1營運樓層經理確認商鋪逃場後,營運樓層經理填寫《商戶違規操作單》將撤場/逃場的情況經過(包括時間、地點、見證人、確認人等)與商戶欠費單做爲證據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審批,審批後公司總經理審批,其他依據以公司行政部法務人員要求爲準,各部門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提供,確保公司利用法律程序追繳欠款。

5.6.2營運樓層經理得到商鋪逃場的公司審批意見後,知會物業後勤部服務中心。物業後勤部服務中心安排具體人員協助營運樓層經理對商鋪內物品進行封存和商鋪裝修的拆除。

5.6.3營運樓層經理負責填寫《撤櫃審批單》與《撤櫃確認單》報公司審批,審批後將《撤櫃確認單》轉招商經理做合同終止。

5.6.4逃場遺留物品處理:

營運樓層經理聯繫當班的物業後勤部安管值班人員和商戶或營業員等乙方人員三方共同清點封存(若乙方無人到場,營運部樓層經理須聯繫相關人員做影象記錄,將錄象資料存公司行政部保存),並填寫《商品清點臺帳》,三方清點人均要簽字確認。

物品清點完畢後由營運樓層經理將《商品清點臺帳》交公司行政部經理處入公司一級庫保存,營運樓層經理做好交接工作。公司行政部做好扣押物品的出入庫賬簿登記,保留出入單據以便覈查,公司行政部負責扣押物品的處理和利用法律程序對商戶的欠款進行追繳。

營運樓層經理根據場地需求聯繫物業後勤部或物業後勤部指定的裝修公司對商鋪場地進行拆除,並對拆除後的場地進行驗收。將商鋪清點封存貨品與確認後的《商品清點臺帳》與商鋪拆裝後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點後與公司行政部經理交接入庫,商鋪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負責保存與處理。

營運樓層經理負責聯繫商戶,並與之協調以儘量減少雙方損失。

如果與商戶達成一致,則由營運樓層經理填寫《欠款/逃款商戶遺留物品處理審批表》報經營管理中心審批,經總經理審批後,報公司行政部審批。按公司審批意見執行。

如果與商戶無法達成一致,公司行政部負責利用法律程序追繳欠款。

5.7商戶合同未到期,商戶申請撤櫃包含百貨類商戶、邊角租賃類商戶和特色店類商戶、臨時經營商戶和獨立項目商戶。

5.7.1商戶在合同執行期向招商部提出書面撤櫃申請,招商經理根據資源儲備情況與商鋪賣場經營情況與商戶進行談判並洽談新商戶資源。

商戶同意繼續經營,商戶撤回撤櫃申請。

新商戶有簽約意向,招商經理(部門經理)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獨立項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戶撤場,按照《招商管理制度》和《進場裝修管理流程》安排商戶進場。撤場商戶合同保證金、已交租金不予返還。

商戶不同意繼續經營並且無新商戶進場,招商經理在商戶提出書面撤櫃申請第六十天後,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獨立項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戶撤場。撤場商戶合同保證金、已交租金不予返還。

5.8臨時經營商戶的撤櫃:

5.8.1招商經理在《臨時經營合作協議》到期前3個工作日內,確定本期促銷到期後撤櫃的商鋪,並填寫《撤櫃審批表》經招商經理、營運經理、經營管理中心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於撤場日期前兩個工作日傳至營運樓層經理處。營運樓層經理負責安排臨時商鋪撤場。

6、記錄

《解除合同通知書》、《撤櫃審批表》、《撤櫃確認單》由招商部保存,期限一年。

《欠款/逃款商戶遺留物品處理審批表》由營運部、行政部保存,期限一年。

7、參考文件

《招商管理制度》

8、附錄

百貨管理制度 篇三

百貨商廈倉庫管理辦法

一、爲使倉庫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倉庫爲易燃場所,嚴禁任何人攜帶明火進入倉庫,倉庫內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若因此造成的後果,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倉庫爲儲藏公司商品的場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存儲私人物品。

四、任何單位進入倉庫提取貨品時,須填寫商品領用單,經部門主管覈准後,交倉儲組辦理,。

五、公司任何員工入庫提貨,須由倉儲人員陪同。

六、商品進出倉庫,倉儲人員須辦理入庫、出庫手續,並存檔備案。

七、倉庫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放射性商品,商品入庫時,各單位應詳細填寫商品內容,倉儲人員有權拒絕上述商品進入倉庫。

八、倉庫商品應歸類存放,以便隨時覈查、提貨,服裝類商品應用吊掛存放。

九、倉儲人員應保持倉庫的乾燥、通風,倉庫應定期進行檢查,及時維修,同時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

十、倉儲人員應定期檢查倉庫的。商品,如發現損壞、蟲蛀、變質,應及時通知營業單位覈實,同時填寫報損單,經公司主管覈准後,報財務部作報損處理。

十一、本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