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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譯文精品多篇

《魚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譯文精品多篇

拓展內容:魚我所欲也閱讀題目與答案 篇一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爲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爲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爲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向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爲之;向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之奉爲之;向爲身死而不受,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小題1】解釋詞語的意思。

①患:②蹴:

【小題2】把下邊的句子譯成現代漢語。

①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②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小題3】填空:作者用“一簞食,一豆羹”來進行論證,這屬於______________的論證方法,文段中着重論述了“_____________”比“____________”更重要,人應該保有本心的道理。

魚,我所欲也閱讀答案由小編整理,僅供參考: 篇二

21、(1)用腳踢 (2)通辨,分辨 (3)特別喜歡(很愛好)

(4)他,指公孫儀

22、(1)一碗飯,一碗湯,得到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得餓死。

(2)先生喜歡魚卻不接受(別人送給的)魚,爲什麼呢?

23、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或: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如用自己的話答出這個意思也可。)

24、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25、公孫儀是個注重防微杜漸(清醒自律),清正廉明的人。

26、兩個語段都是寫在利與義面前如何抉擇的問題。

魚我所欲也翻譯: 篇三

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捨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捨棄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追求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爲什麼不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爲什麼不採用呢?採用這種方法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這 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那是因爲他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是聖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聖人沒有失去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沒有禮貌地吆喝着給別人吃,四處遊歷的人不肯接受;用腳踢着(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如果見了高位厚祿不分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是爲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人爲了大義)寧肯死也不願接受(因得好處而喪義),現在(有人)爲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好處);先前(有人爲了大義)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爲了妻子與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爲了大義)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爲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嗎?(如果這樣做了,)這就叫做喪失了他的天性。

譯文 篇四

魚,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會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會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還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所以有禍患(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沒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沒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做的呢?按照這種方法可以生存卻不採用,按照這種方法可以躲避禍患卻不去做。是因爲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就是義),有比死亡更厭惡的東西(那就是不義)。不僅僅是賢人有這種思想,每個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道德不丟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沒有禮貌地吆喝着給人(吃),就是過路的飢餓的人都不會接受;用腳踢着給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義就接受了,那麼這種高位厚祿對我有什麼益處! 是爲了宮室的華美,爲了妻妾的侍奉,爲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爲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爲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爲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爲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爲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如今卻爲了所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爲不可以停止嗎?(如果不停止的話,)這就是所說的喪失了人本來的思想,即羞惡之心。

句讀停頓(略 篇五

本文選自《孟子·告子上》。孟子主張“性善論”,他認爲人生而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這些“善心”喪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備“仁義禮智”。本文就是從這種理論出發,闡明瞭義重於生,義重於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捨生取義”的主張。孟子認爲,如果把生命看得比義更重要,就會做出各種不義的事情來。他對比了兩種生死觀,讚揚了那些重義輕生、捨生取義的人。斥責了那些苟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告誡人們要辨別義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魚我所欲也 篇六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爲(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wù)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bì)患者何不爲(wéi)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bì)患而有不爲(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wù)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wèi)宮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歟(yú)?鄉(xiàng)爲(wèi)身死而不受,今爲(wèi)宮室之美爲(wéi)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qiè)之奉爲(wéi)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wèi)所識窮乏(fá)者得(dé)我而爲(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wèi)失其本心。

《韓非子·外儲說右下》 篇七

註釋:

1、公孫儀:春秋時魯穆公的相。

2、即:假如。

3、下人:遷就他人。

21、解釋加點的詞語。(4分)

(1)蹴爾而與之( )

(2)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

(3)公孫儀相魯而嗜魚( )

(4)其弟子諫曰( )

22、翻譯句子。(4分)

(1)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2)夫子嗜魚而不受者,何也?

23、甲文此之謂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代什麼?(2分)

24、乙文中哪句話表達了公孫儀的觀點?(2分)

25、從公孫儀對受魚和枉法關係的分析,可以看出他有怎樣的品質?(2分)

26、概括這兩個語段內容上的相同之處。(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