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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原文、翻譯(新版多篇)

魚我所欲也原文、翻譯(新版多篇)

註釋 篇一

(1)亦:也。

(2)欲:想要。

(3)兼:同時具有。

(4)舍:捨棄。

(5)取:選取。

(6)甚:超過。

(7)於: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這裏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闢: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於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麼。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用,採用。

(20)爲:做。

(21)而:但是。

(22)是故:這是因爲。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27)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8)豆:古代一種木製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則:就。

(30)弗:不。

(31)得:通“德”,恩惠,這裏是感激的意思。

(32)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3)呼爾而與之:呼喝着給他(吃喝)。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飢餓的`人用衣袖蒙着臉走來。黔敖吆喝着讓他吃粥。他說:“我正因爲不吃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34)行道之人:(飢餓的)過路的行人。

(35)蹴:用腳踢。

(36)而:表修飾。

(37)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8)萬鍾:這裏指高位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鬥爲一鍾。

(39)何加:有什麼益處。何 介詞結構,後置。

(40)宮室:住宅。

(41)奉:侍奉。

(42)得我:感激我。

(43)得:通“德”,感激。

(44)與:通“歟”,語氣助詞。

(45)鄉:通“向”,從前。

(46)已:停止,放棄。

(47)本心:本性,本來的思想,即指“義”

賞析 篇二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裏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視,因爲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着“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爲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裏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虧心事來。其實,僅對本文的結構進行一番分析,我們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講每個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簡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裏,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捨生取義”的觀點,並分別從正面和反面加以闡明。行文至“所惡有甚於死者”,作者對這個觀點的論述就結束了。緊接着“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提出了新的命題: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賢者”能夠保有它。第2段就是對這個命題的論說和闡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證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辯禮義”接受“萬鍾”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慣有行爲,並對此進行批評和嘲諷。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舉的失去“本心”的事例,並不牽涉生死,而只是富貴與“義”之間的矛盾與對立,所以,它和“捨生取義”的說法沒有什麼關係。從課文整體上看,人應該保有“本心”是本文論述的中心。“捨生取義”的觀點和不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講的都是“本心”賦予人的極大力量,屬正面論證;“不辯禮義”接受“萬鍾”的故事講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恥,屬反面論證。

朱熹說:“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於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於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不省察於斯焉。”(《四書章句集註》)這段概括主旨的話,還是比較恰切的。

拓展內容:魚我所欲也閱讀題目與答案 篇三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爲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爲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爲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向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爲之;向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之奉爲之;向爲身死而不受,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小題1】解釋詞語的意思。

①患:②蹴:

【小題2】把下邊的句子譯成現代漢語。

①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②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小題3】填空:作者用“一簞食,一豆羹”來進行論證,這屬於______________的論證方法,文段中着重論述了“_____________”比“____________”更重要,人應該保有本心的道理。

孟子《魚,我所欲也》 篇四

乙:公孫儀1相魯而嗜魚,一國盡爭買魚而獻之。公孫儀不受。其弟子諫曰:夫子嗜魚而不受者,何也?對曰:夫唯嗜魚,故不受也。夫即2受魚,必有下人3之色;有下人之色,將枉於法;枉於法,則免於相,雖嗜魚,彼必不能常給我魚,我又不能自給魚;即無受魚而不免於相,雖嗜魚,我能長自給魚。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解析 篇五

【小題1】

試題分析:“患”在古文中有“憂、擔心”和“災禍”的意思,本文中爲“災禍”;“蹴”爲“足”字旁,意爲用腳踢。

【小題2】

試題分析:第一句中“二者”指“魚”和“熊掌”;“得”:“得到”;“兼”:同時;“捨生”:捨棄生命;“取義”:伸張正義。第二句中“萬鍾”指“優厚的俸祿”,“辨”:分辨;“禮義”指“封建道德規範”,“受”,接受;“何”:什麼;“加”;好處。

【小題3】

試題分析:“一簞食,一豆羹”是具體的事物,是舉例論證,本文的中心論點就是“捨生取義”,根據論點理解即可填空。

通假字 篇六

第一層(從開頭到“捨生而取義者也”):提出本文的論點。作者先講一個生活常理,即在魚和熊掌不可以同時得到的情況下,一般要“舍魚而取熊掌”,以這個生活常理爲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義無法同時兼顧的情況下應該“捨生而取義”的結論,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層(從“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惡有甚於死者”):對論點進行具體的分析與闡釋。第一層中用比喻論證的方法引出論點,雖然很巧妙,但比喻畢竟不是嚴密的論證,第二層就直接對論點進行較深入的分析與闡釋了。

作者先從正面來講:雖然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是,因爲我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雖然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是,我所厭惡的東西還有甚於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時也不避開它。這裏所說的“甚於生者”就是指“義”;所說的“甚於死者”就是“不義”。於是,爲了“義”,可以“捨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義”的事。

接着,作者又從反面來申述觀點: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辦法,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這裏隱含的意 思是,一旦將愛惜生命和懼怕死亡發展到極端,那麼在生命受到考驗的時候,人的行爲就會失去準則,做出讓人不齒的事情來,最終,人的價值和尊嚴喪失殆盡。因爲暗含了這樣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爲也?”這兩句話,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層(“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作者進一步指出,其實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賢者”才能做到“捨生取義”,是因爲“賢者”能夠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運用的是舉例論證法。作者以“一簞食,一豆羹”爲例告訴我們,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簞食,一豆羹”,當它關乎生死的時候,也能考驗一個人的品德。“呼爾”“蹴爾”而與之,則“行道之人”與“乞人”都不屑受之,這就是人沒有喪失“本心”的表現。

又舉有的人“不辯禮義”地貪求“萬鍾”爲例,說明喪失“本心”的表現。“一簞食,一豆羹”雖然比“萬鍾”少得多,可是“弗得則死”,看來更爲重要。這裏作者又運用了對比論證法,將“一簞食,一豆羹”與“萬鍾”作對比。按財富的數量說,“萬鍾”自然是多的。但是,“萬鍾”決定的是“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一簞食,一豆羹”決定的卻是生命,自然要比“萬鍾”更重要。通過這種對比,既讓人認識到將“禮義”拋到腦後,貪求富貴的行爲是多麼地不值得,也讓人醒悟到“本心”的喪失是一個漸變的過程,人應該時時反省自己才行。

翻譯譯文或註釋: 篇七

鮮魚,是我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東西。(如果)兩樣東西不能一齊得到,(只好)放棄鮮魚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義不能夠同時得到,(只好)犧牲生命來保住正義。生命本是我喜歡的,(可我)喜歡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幹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厭惡的,(可我)厭惡的東西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所以(遇到)災禍也不躲避呀。如果人們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採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沒有比死亡更厲害的,那麼,一切可以避開禍患的事情,哪有不採用的呢?靠某種不義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卻不肯採用。靠某種不義的門道就可以避免禍患,有的人卻不肯去幹。這樣看來,喜歡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東西,不僅僅有道德的人有這種精神,每個人都有這種精神,不過有道德的人能夠最終不喪失掉罷了。

一碗米飯,一盅肉湯,得到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餓死。(可是)惡聲惡氣地遞給人家,(就是)過路的(餓漢)都不會接受;踩踏過纔給人家,討飯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對優厚的俸祿卻不區別是否符合禮義就接受它。那優厚的俸祿對於我有什麼好處呢?(只是)爲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我嗎?過去寧願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爲了住宅的華麗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爲了妻妾的侍奉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爲了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自己卻去做這種事:這種不符合禮義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他的本性。

譯文 篇八

名詞作動詞 得:恩惠,這裏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

動詞作名詞 生:可以獲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