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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羣管理制度【多篇】

微信羣管理制度【多篇】

微信羣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爲更好的加強羣員之間的溝通聯絡,提高溝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安徽商會所建立的微信羣。

三、基本要求

1.指定微信羣名,明確應加人員、微信發佈內容及羣管理員。

2.羣成員一律實名制。

操作方法: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命名規則:所在公司+部門職位+姓名;例如:“安徽商會金融服務部張三”。

3.嚴格保守羣內分享信息,對活動通報、羣內信息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

4.禁止在羣內發佈不良傾向、色情、賭博、病毒鏈接、無關商業廣告及其他有害信息;少發語音,語音可以文字代替;禁止詆譭、謾罵等不文明行爲,以上行爲如有發生,處罰當事人發羣紅包。

5.本羣只加安徽商會會員,不相關人員禁止入羣。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3、vip客戶管理制度

【導語】系統性的、計劃性的讓顧客忠誠已成爲對店鋪與品牌具有戰略意義的營銷規劃之一。 下面關於vip客戶管理制度 ,希望可以到您!

顧客忠誠度是店鋪利潤的主要來源:保持一個顧客的營銷費用僅僅是吸引一個新顧客的營銷費用的五分之一;向現有顧客銷售的機率是50%,而向一個新顧客銷售產品的機率僅有15%;顧客忠誠度下降5%,則利潤下降25%;如果將每年的顧客關係保持率增加5個百分點,可能使利潤增長85%;店鋪60%的新顧客來自現有客戶的推薦。但是忠誠不是天生的,忠誠必須要去贏得。

1、推動顧客從意願向行爲的轉化程度;二是通過交叉銷售和追加銷售等途徑進一步提升顧客與店鋪的交易頻率。

傳統觀念認爲:發現顧客正當需求滿足需求並保證顧客滿意營造顧客忠誠,如此過程構成了營銷三部曲。當滿意度達到某一高度,會引起忠誠度的幅提高。顧客忠誠度的獲得必須有一個最低的。顧客滿意水平,在這個滿意度水平線下,忠誠度將明顯下降。但是,顧客滿意度絕對不仕客忠誠的重要條件!

2、珍惜與顧客的關係。爲了獲得顧客的忠誠,店鋪要提高導購員的綜合素質,要合理的分析、瞭解顧客。要從多對一漸進到單對一的模式化營銷。同時,管理者也必須花量的時間,對每個vip顧客進行篩選出類別(A、B、C、D),利用麥凱66顧客檔案來充分了解顧客,加強與顧客的交流,增加顧客的信任度,珍惜與顧客的關係,建立緊密型的融洽關係。

3、更多地爲顧客着想。要想贏得長久的忠誠顧客,就必須更多地爲顧客着想,自己提供的服務是否使顧客滿意,只有更多地爲顧客着想,才能增加顧客的依賴感,才能提高顧客的滿意率。

4、更多地理解顧客的價值。店鋪管理者應該知道顧客對自己的'價值,顧客是自己的市場根基,是自己的戰略伙伴,更是自己未來發展的潛力,只有充分認識顧客的價值,讓“顧客永遠是對的”伴隨自己的工作,把顧客的價值體現在長久的服務中,讓顧客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增強顧客的被認同感。

5、建立與顧客的廣泛聯繫。店鋪對顧客的瞭解,不應該通過單一的導購渠道,因爲狹窄的信息渠道有可能使顧客的信息失真,使管理者作出錯誤的判斷,而且這種狹窄的渠道還是非常脆弱的,一旦人員變化,就可能使店鋪失去自己的顧客,應該與顧客建立多渠道、多層面的聯繫,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辦各類活動,增加與顧客的聯繫渠道,增強顧客的吸引力。

微信羣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促進集團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加快集團信息化管理建設,充分發揮微信在工作交流、表達述求、信息共享、傳遞正能量、收集建議意見、推動工作、提高辦公效率的積極作用,進一步規範內部微信羣的管理工作,結合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微信管理及信息維護遵循統一管理、統籌規劃、分工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重慶xx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建立的微信羣。

第二章 管理流程、組織、職責

第四條 建立相關職能的微信羣:

1、集團高管工作羣: 由集團總裁、常務副總裁、各分管副總、經審批同意入羣的總裁助理及高管級負責人組成,需報請總裁同意後建立。

2、計劃運營推動羣:由集團總裁、常務副總裁、各分管副總、計劃運營經理及運營推動小組成員組成,需報請總裁同意後建立。

3、集團工作羣:由集團本部全體員工組成(包括試用、實習員工),需報請總裁同意後建立。

4、項目公司工作羣:由集團總裁、常務副總裁、項目公司全體成員組成(包括試用、實習員工),需報請總裁同意後建立。

5、項目營銷微信平臺:由項目營銷策劃相關人員、客戶組成,需報集團營銷副總同意後建立,並報集團行政人事部備案。

(備註:部門工作羣存在統一管理的難題,請示領導是否建立)

第五條 秉着分工明確的原則,微信羣日常管理工作由羣管理員負責,羣管理員須執行微信羣相關管理規定:根據人事變動,負責成員准入、請出;負責成員實名制、聊天管理、違規處理;負責定期對微信羣成員進行梳理。其中:

1、集團高管工作羣、計劃運營推動羣由總裁辦指定羣管理員進行管理。

2、集團、項目公司相關工作羣由集團行政人事部指定羣管理員進行管理。

3、營銷工作平臺原則上由營銷經理作爲羣管理員。

第六條 原則上成員的准入和請出操作由羣管理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邀請人員加入。

第七條 成員實名制管理:進羣人員必須實名制,羣暱稱命名規則:部門+員工姓名,例如:行政人事部-張某某(總裁、副總裁、各分管副總直接使用姓名)。個人頭像宜採用本人近期照片,不宜經常更換。相關具體操作步驟見附件《微信常用操作說明》。

第三章 內容管理及要求

第八條 內容發佈及要求:倡導信息共享和正能量傳遞,羣消息發佈以工作動態信息、最新通知、公告、重大活動與決策、行業最新信息、緊急信息以及探討解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爲主,不得在羣內隨意聊天、不得發佈與國家政策法律牴觸的言論、不得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得發佈與工作無關的信息。

第九條 成員應對發佈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適用性負責,對來源不明、內容不準確、涉及到公司及他人隱私的問題不得在羣裏發佈及擅自轉發;發佈信息內容簡潔、文字表達清晰、儘可能達到圖文並茂。

第十條 微信羣成員每天應及時查閱羣信息,對涉及內容要及時處理,對領導佈置的任務、提出的問題,相關部門負責人、協作人要及時的傳達及回覆,工作交流做到日清日結。

第十一條 微信羣安全保密工作。每一位羣成員須自覺做好羣內容安全保密工作,對羣內信息、業務通報、工作內容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一經發現則按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 集團總裁辦、項目總經辦負責對微信羣進行日常監督,對一般違規行爲進行善意提醒,對嚴重違規行爲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由集團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實施,請遵照執行。

微信羣管理制度 篇三

一、進羣要求

1、德魯克諮詢微信羣只加本單位員工,非本單位員工請勿入。

2、羣成員一律實名制。具體操作步驟: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的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二、信息發佈要求

1、務實、效率、正面,重在價值分享。

2、倡導“乾貨”分享,歡迎正能量話題討論。

3、發佈管理諮詢行業相關新聞。

4、鼓勵分享時政、財經、科技等有價值信息,內容請在200字內,超過則使用鏈接分享。

5、嚴禁發佈黨政府負面消息。

6、允許發圖,圖片內容健康,不得有動、色情等內容,不可惡意刷屏。

7、聊天內容不得包含任何惡意人身攻擊行爲,在羣裏漫罵他人,出粗言者。

8、不提倡話題出現,所有管理員均有權隨時終止話題。

9、晚上23:30至早上07:30休息時 間段請勿羣聊。

三、微信羣管理規則

1、微信羣統一由人資中心管理,負責羣成員實名制、聊天監管、違規處理等。

2、每日檢查羣成員,不應加入人員予以剔除。

3、對羣成員發佈非本羣應發容有權制止,並指導其發佈相應的內容,有權終止不合時宜的話題和言語。

4、不得發佈帶有煽動性、過激性的信息,違者直接清退出羣。

5、不尊重他人或故意打斷其他成員的發言,警告處理。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

微信羣管理辦法 篇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適應我團隊的發展需要,充分發揮微信對外宣傳和信息交流的積極作用,規範管理,樹立良好的團隊形象,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微信管理及信息維護遵循統一管理、統籌規劃、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微信是本團隊重點面向社會宣傳產品,樹立良好團隊形象,有利於信息溝通、促進學習交流、客戶問題反饋的信息平臺。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微信團隊總管理歸安安麻麻,負責總體管理。羣主設立相應文字編輯員爲工作聯繫人,負責督促團隊個人及時遞交信息,解決微信羣裏所出現的問題。

第五條微信信息供稿實行分工負責制,即由各人分別負責所轄工作的信息提供;各人需配合羣主工作,對羣主需要的資料(除本人私密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

第六條 各負責人應負責擬發佈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並對發佈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合規性負責。

第三章 內容要求及信息發佈程序

第七條在微信上發佈信息應嚴格履行審覈程序,未經審覈的信息不得發佈。

第八條發佈、轉載有關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涉密信息不得發佈。

第九條 微信發佈信息範圍

1、各種業務宣傳及促銷活動,重要活動、行業及市場動態;

2、行業應用等信息化方面的宣傳和有社會影響力的項目案例

微信羣管理制度 篇五

基本要求:

1、指定微信羣名,明確應加人員、微信發佈內容及羣管理員。

2、羣成員一律實名制。操作方法: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3、命名規則:部門+姓名;例如:“銷售部-張三”。

4、嚴格保守公司機密,對業務通報、羣內信息、工作內容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一經發現則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5、領導人在羣裏下達的當天需要完成或者解決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網絡暢通的'情況下馬上予以回覆確認,即使當時難以解決,也要即使在羣裏作出迴應或給出可解決的實施辦法,如超過30分鐘依然沒有迴應或解決的,則按照公司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6、禁止在羣內發佈不良傾向、賭博、病毒鏈接、無關商業廣告及其他有害信息;禁止詆譭公司及其各部門和員工形象,一經發現則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7、如果羣內成員不停從羣管理、執意退羣,則以警告處分,退羣帶來的後果個人承擔。

8、對於公司對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義務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動效果和公司影響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微信羣管理制度 篇六

商管公司招商中心、各項目招商部:

您好!

爲了更好的使用微信羣這一新信息平臺,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工作交流、經驗分享和提高辦公效率,現招商中心已建立XXXX商管—招商部微信羣。

爲進一步規範微信羣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微信羣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一、羣成員

1、商管公司招商中心所有成員。

2、各項目招商部所有成員。

二、信息發佈要求

1、招商中心建立微信羣只用於工作交流。

2、保持網絡暢通,對於在羣內反映到的`問題,相關部門責任人爭取及時予以回覆確認。

三、微信羣管理

1、由商管公司招商中心張玉婷負責羣成員實名制、聊天管理等工作,各項目人員如有變動,請各項目招商經理及時予以更新。

2、微信羣禁止發佈與招商工作無關內容,管理員有權終止和屏蔽不符合事宜的話題和言語。

四、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

微信羣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

爲更好的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絡,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及時雨金融公司所建立的微信羣

三、基本要求

1、羣成員一律實名制。操作方法: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2、命名規則:地區+姓名;例如:“南寧-杜豔霞”。

3、嚴格保守公司機密,對業務通報、羣內信息、工作內容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

5、領導在羣裏下達的當天需要完成或者解決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網絡暢通的情況下馬上予以回覆確認,即使當時難以解決,也要即時在羣裏作出迴應。如超沒有及時迴應或解決的,則按照公司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6、禁止在羣內發佈不良傾向、色情、賭博、病毒鏈接、無關商業廣告及其他有害信息;禁止詆譭公司及其各部門和員工形象。

7、如果羣內成員不停從羣管理,則以警告處分,帶來的後果個人承擔。

8、對於公司對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義務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動效果和公司影響力。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