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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信息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信息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客戶信息資料的管理,打擊銷售誤導、侵佔挪用保險金、假保單、假機構等違法違規行爲,切實維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合法權益,根據《保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廣東人身保險客戶信息資料真實性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客戶信息資料”,特指在公司核心業務系統中記載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證件號碼、銀行賬號、聯繫地址、電話等信息資料。

第三條本細則所稱“真實性”,是指客戶個人的身份資料、銀行賬號、聯繫信息等準確無誤,完整有效,沒有虛假、錯誤和無效的信息。

第四條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承保的保險期限爲一年期及以上的個人人身保險業務,包括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普通壽險、意外險和健康險。

第二章 系統管理

第五條公司核心業務系統和銀保通系統應具備客戶關鍵資料完整性控制功能。即在客戶信息、保單資料錄入系統時,若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關鍵信息資料不完整,系統自動覈保應不予通過,需讓客戶補充告知有關資料後方能承保。

客戶關鍵信息資料應至少包括:

(1)投保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證件號碼、聯繫地址、電話;

(2)被保險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證件號碼(未成年被保險人除外)。

第六條公司核心業務系統和銀保通系統應具備客戶身份檢驗功能。即在客戶信息、保單資料錄入系統時,系統應對客戶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關鍵字段設置必要的校驗,確保其身份證號碼符合身份證編碼規則,性別、出生日期與身份證號碼無邏輯錯誤。否則系統自動覈保將不予通過,需讓客戶補正有關資料後方能承保。

第七條公司核心業務系統應具備可疑客戶提示功能。客戶服務部應根據核心業務系統在T+1個工作日內自動生成的'可疑客戶信息資料問題件清單,在猶豫期回訪前完成可疑調查和資料的修正錄入工作。

客戶信息資料的可疑線索包括“同一電話、同一銀行賬號在2個不同客戶的信息資料中重複出現”。

第八條客戶服務部和業務支持部應指定專人負責收集、瞭解核心業務系統和銀保通系統的使用情況,並在分析有關情況後形成彙總意見及時向總公司反饋。

第三章 銷售管理

第九條培訓部應負責將投保單的規範填寫要求納入營銷員、銀保專管員以及代理機構(包括專業和兼業代理機構,下同)等渠道銷售人員的日常培訓中,設計製作專門的培訓教材與培訓課件,安排不少於2個課時的培訓課程,並定期組織相關內容的專項測試,強調客戶資料真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客戶服務部應協助培訓部完成有關投保單規範填寫要求教材課件的設計製作。

第十條營銷員、銀保專管員應通過培訓部組織的有關投保單規範填寫要求的專項測試才能具備銷售資格。

第十一條營銷員、銀保專管員以及代理機構應當在實際銷售過程中引導客戶如實完整地填寫身份信息、銀行賬號和聯繫地址、電話等投保信息,在向公司遞交投保單前認真核對客戶資料的真實性。

嚴禁營銷員、銀保專管員以及代理機構以本人、本機構(或機構員工)、親屬等的地址和電話替代客戶個人資料,或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客戶不實資料。

除非特殊情形並依循公司內部的調查審批程序,嚴禁從非投保人以外的銀行賬戶扣劃繳納保險費。

嚴禁利用客戶的身份資料私自設立並控制客戶銀行賬號行爲。

嚴禁代簽名行爲。

第十二條公司客服櫃檯應放置“請您認真填寫投保單,提供真實完整的個人資料”提示牌,引導客戶主動提供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等多種聯繫方式。

客戶服務部應充分利用電話回訪、客戶諮詢、保單保全、給付理賠以及舉辦客戶關懷活動等方式,進行客戶信息資料的核實、補正,並提醒客戶及時辦理信息變更。

第十三條客戶服務部負責通過系統提示、電話回訪以及其他途徑發現生成的可疑客戶信息資料問題件清單的獲取、整理和分發工作,並督促各銷售渠道管理部門進行問題件的情況調查、覈實、證據收集及後續變更等工作。

銷售渠道管理部門收到客戶服務部分發的問題件清單後,應立即由渠道內勤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可疑排查,同時將問題件清單及時提供給各業務團隊負責人。渠道內勤可以聯繫業務人員告知其可疑情況,也可以自己單獨處理。各業務團隊負責人應督導業務人員協助渠道內勤完成可疑排查。

渠道內勤應在猶豫期內及時完成可疑排查,以實現猶豫期內客戶真實資料的及時補錄。渠道內勤在進行可疑排查時應按照申請辦理保全業務的相關手續取得客戶的有關證明材料和親筆簽名確認,必要時還要取得來自合作機構和業務人員的有關情況說明,以及其他可以排除可疑的必要證明(包括由渠道內勤親筆簽署的調查情況報告)。

分公司合規和客戶服務部對可疑排查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對排查結果進行檢驗覈實。客戶服務部可以根據渠道內勤的調查需要,綜合考慮調查成本採取電話回訪、會晤等方式幫助支持渠道內勤進行可疑排查,必要時也可以親自開展可疑排查。

對電話回訪發現的可疑排查應同時執行公司有關電話回訪的操作管理規程。

第十四條對一年內被投訴並經查實有銷售誤導行爲 2 次及以上的營銷員、銀保專管員或代理機構,客戶服務部應對其銷售的保單客戶資料進行重新覈查,必要時進行客戶再次回訪,防止客戶資料不真實及銷售誤導問題。客戶服務部應對有關情況予以記錄存檔,並告知分公司合規和銷售渠道管理部門。

銷售渠道管理部門應根據渠道業務人員基本管理辦法對以本人、所負責機構(或機構員工)、親屬等的地址和電話替代客戶個人資料,或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客戶不實資料的業務人員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並納入考覈。銷售渠道管理部門應將有關處罰情況告知分公司合規,並記錄存檔。

第四章 查詢提示

第十五條銷售渠道管理部門和客戶服務部應宣傳推廣公司提供的電話、網絡、櫃檯等查詢服務方式,鼓勵客戶主動覈實保單信息的真實性。

第十六條營銷員、銀保專管員和代理機構應主動向客戶提示告知紙質保險合同和保險合同送達回執上以黑體加粗字體提示的保單信息查詢電話、查詢網站以及服務網點地址,並引導其閱讀“爲確保您的保單權益,請及時拔打本公司服務電話、登陸網站或到櫃檯進行查詢,覈實保單信息”。

第十七條除總公司24小時客服熱線外,分公司客戶服務部應有專人負責回答客戶的電話查詢。回答電話查詢應先覈實查詢人的身份,在確認查詢人爲我公司人身保險保單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後方能提供查詢服務。所提供的電話查詢服務範圍包括保單資料、保障利益、繳費情況、賠案(給付)信息等。

相關工作流程和操作標準應執行總公司電話中心的電話查詢服務有關指引。

第十八條客戶服務部應定期收集、瞭解、彙總保單信息網上查詢平臺的使用情況,並及時向總公司反饋,確保客戶可通過我公司網站進行註冊,提供保單資料、保障利益、繳費情況、賠案(給付)信息等查詢服務。分公司IT應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九條公司客服櫃檯提供查詢服務時應先覈實客戶的身份,客戶憑本人身份證和保險合同可查詢保單、賠案(給付)、保全等相關信息。同時在工作中應遵守“以客爲尊”的接待禮儀。

第二十條客戶服務部應定期收集、瞭解公司向投保人發送的保單生效時間、續期保費繳費時間、保費到賬、索賠資料審覈結果、保險金領取、保單重大變更等信息告知情況,並及時反饋給總公司,幫助客戶及時、準確地收到總公司的告知信息。

第二十一條提供查詢服務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保護制度,防止任何第三方人員在未經保單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同意的情況下,非法獲取客戶的保單及賠案(給付)信息用於非法用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銷售渠道管理部門應嚴格執行渠道業務人員基本管理辦法,將客戶資料信息真實性納入營銷員和銀保專管員的考覈中,綜合運用薪酬(佣金/工資)、級別晉升、解除合同等多種手段,對提供不完整或虛假客戶資料的營銷員和銀保專管員進行約束和懲罰。對提供虛假客戶資料的營銷員、銀保專管員應及時報告分公司合規,並按季度彙總相關情況提交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上報廣東保監局和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

第二十三條銷售渠道管理部門應加強對代理機構銷售保單的客戶資料真實性管理,做好日常溝通協調工作。對拒絕提供客戶真實資料或故意提供客戶虛假資料的代理機構要及時報告分公司合規,並按季度彙總相關情況提交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上報廣東保監局和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合規有權對其所發現的營銷員、銀保專管員和代理機構的不誠信行爲提出批評整改意見,並提交分公司合規委員會評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本細則要求梳理內部工作流程,明確業務操作標準。

第二十六條各有關部門應對本細則施行前客戶信息資料真實性管理情況進行自我檢查,並實時關注向客戶提供電話、網絡、櫃檯查詢服務和手機短信通知服務的實際效果,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完善。

第二十七條本細則施行後,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引發重大風險的,將依據公司責任追究管理辦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信息管理制度 篇二

爲了加強市場信息溝通工作,對市場信息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公司對市場的動態變化做出迅速反應,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一、市場信息溝通方式

信息溝通管理工作由市場部負責,銷售分公司協助完成。市場部及銷售分公司要嚴格執行信息反饋制度。銷售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映到市場部,以便公司針對市場動向做出迅速調整。

(一)日常情況:口頭、電話、傳真。

(二)緊急情況:口頭、電話。

(三)定期溝通:依照《銷售人員信息反饋表》、《顧客意見徵詢表》、《客戶回訪記錄表》填寫相關內容。

二、信息反饋制度

1、《銷售信息反饋表》

針對整個市場的調查,由銷售分公司協助市場部完成。分爲周、月、季度進銷售信息反饋。營銷人員在各階段中定期進行數據整理統計及信息蒐集,如實填寫相應表格,按要求送交市場部。市場部在一週內將信息分析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下達上級批示的執行意見。

2.《顧客意見徵詢表》

針對一般顧客的調查,由銷售分公司協助市場部完成。每季度進行一次。在各季度中不定期進行調查,並於每季度末前一星期內送交市場部。(重大問題須隨時報告)。專賣店及商場銷售人員將以書面或口頭提問的方式知道顧客填寫《顧客意見徵詢表》後傳遞給市場部。市場部在一週內將信息分析彙總,填寫《顧客意見處理報告》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下達上級批示的執行意見。

4、《客戶回訪徵詢表》

針對代銷商以及酒店客戶的調查,由市場部完成。每季度進行一次。定於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月末5日內完成。市場部人員可以通過登門、電話或信函等方式對客戶進行回訪,填寫《客戶回訪徵詢表》,並在一週內將信息分析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下達上級批示的執行意見,填寫《客戶意見處理報告》。

三、資料管理

信息反饋制度所形成的各方面資料,市場部由專人管理。

四、信息溝通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凡對信息溝通工作不重視、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的,對市場和客戶反映的問題不及時上報,出現嚴重問題的,要通報批評,追究責任。

五、信息溝通考覈制度

(一)提出“行銷新構想”而爲公司採用,一年內使公司獲利者,年終酌情獎勵。

(二)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爲公司採用,一年內使公司獲利者,年終酌情獎勵。

(三)提供競爭廠商動態,被公司採用爲政策者,年終酌情獎勵。

六、本制度每年修訂一次。

信息管理制度 篇三

1、必須認真收集施工過程中的各類信息、數據,做到真實、準確地反映施工實際情況。

2、對收集到的信息要經過濃縮加工,加工後的信息要符合信息管理的實際需要。

3、對施工過程中的信息分類:

項目基本狀況的信息:工程實體概況;場地與環境概況;參與建設的各單位概況;施工合同等。

實際工程信息:施工記錄信息;施工技術資料信息;工程進度、安全、質量、成本信息;人員、機械、材料使用等信息;合同管理信息;現場管理組織協調信息;項目竣工驗收、考覈評價信息等 各種指令、決策方面的信息:工程建設指揮部、監理指令,施工企業重大決定、項目的決策等信息。

4、信息數據經技術管理人員篩選、分類後,經項目經理籤認方可上網。

5、信息技術管理人員將經分析的信息,定期編寫報告,供有關領導和部門決策。

6、信息的發佈、貯存必須專人負責、保管,並建立檔案,註明有效期和密級。

7、信息發佈後,要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和反饋後的處理工作,項目經理必須定期對信息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覈。

信息管理制度 篇四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爲防止客戶信息泄露,確保信息完整和安全,科學、高效地保管和利用客戶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於客戶信息相關人員的工作。

第3條 客戶的分類如下。

1、一般客戶:與企業有業務往來的經銷單位及個人。

2、特殊客戶:與企業有合作關係的律師、財務顧問、廣告、公關、銀行、保險等個人及機構。

第2章 客戶信息歸檔

第4條 客戶開發專員每發展、接觸一個新客戶,均應及時在客戶信息專員處建立客戶檔案,客戶檔案應標準化、規範化。

第5條 客戶服務部負責企業所有客戶信息、客戶信息報表的彙總、整理。

第6條 爲方便查找,應爲客戶檔案設置索引。

第7條 客戶檔案按客戶服務部的要求分類擺放,按從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順序排列。

第8條 客戶信息的載體(包括紙張、磁盤等)應選用質量好、便於長期保管的材料。信息書寫應選用耐久性強、不易褪色的材料,如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避免使用圓珠筆、鉛筆等。

第3章 客戶信息統計報表

第9條 客戶服務部信息管理人員對客戶信息進行分析、整理,編制客戶信息統計報表。

第10條 其他部門若因工作需要,要求客戶服務部提供有關客戶信息資料的定期統計報表,須經客戶服務部經理的審查同意,並經總經理批准。

第11條 客戶信息統計報表如有個別項需要修改時,應報總經理批准,由客戶服務部備案,不必再辦理審批手續。

第12條 客戶服務部編制的各種客戶信息資料定期統計報表必須根據實際業務工作需要,統一印刷、保管及發放。

第13條 爲確保客戶信息統計報表中數據資料的正確性,客戶信息主管、客戶服務部經理應對上報或分發的報表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後方可報發。

第4章 客戶檔案的檢查

第14條 每半年對客戶檔案的保管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15條 發現客戶檔案字跡變色或材料破損要及時修復。

第16條 定期檢查客戶檔案的保管環境,防潮、防黴等工作一定要做好。

第5章 客戶信息的使用

第17條 建立客戶檔案查閱權限制度,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查閱客戶檔案。

第18條 查閱客戶檔案的具體規定如下。

1、由申請查閱者提交查閱申請,在申請中寫明查閱的對象、目的、理由、查閱人概況等情況。

2、由申請查閱者所在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

3、由客戶服務部對查閱申請進行審覈,若理由充分、手續齊全,則予以批准。

4、非本企業人員查閱客戶檔案,必須持介紹信或工作證進行登記和審覈,查閱密級文件須經客戶服務部經理批准。

第19條 客戶資料外借的具體規定如下。

1、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分散保管客戶資料和將客戶資料據爲己有。

2、借閱者提交借閱申請,內容與查閱申請相似。

3、借閱申請由借閱者所在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

4、信息管理專員對借閱申請進行審覈、批准。

5、借閱者把借閱的資料的名稱、份數、借閱時間、理由等在客戶資料外借登記冊上填寫清楚,並簽字確認,客戶資料借閱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第20條 借閱者歸還客戶資料時,及時在客戶資料外借登記冊上註銷。

第6章 客戶信息的保密

第21條 客戶服務部各級管理人員和信息管理人員要相互配合,自覺遵守客戶信息保密制度。

第22條 凡屬“機密”、“絕密”的客戶資料,登記造冊時,必須在檢索工具備註欄寫上“機密”、“絕密”字樣,必須單獨存放、專人管理,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查閱。

第23條 各類重要的文件、資料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客戶信息主管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其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24條 企業相關人員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如果需要提供客戶資料時,應事先獲得客戶信息主管和客戶服務部經理的批准。

第25條對保管期滿,失去保存價值的客戶資料要按規定銷燬,不得當作廢紙出售。

第26條 客戶信息管理遵循“三不準”規定,其具體內容如下。

1、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客戶信息。

2、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客戶信息。

3、不準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私人通信中泄露客戶信息。

第27條 企業工作人員發現客戶信息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客戶信息主管及客戶服務部經理。相關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處理。

第7章 附則

第28條 本制度由客戶服務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第29條 本制度呈報總經理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信息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作好信息管理,加快我校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信息資源的運作成效,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關於信息的定義:

1、行政信息:在我校內部目的爲行政傳達的一切文字資料、電子郵件、文件、傳真。具體信息管理表現爲上傳下達、平級傳送的行文管理、資料管理、檔案管理。歸屬於日常行政管理,各別屬於機密的信息則不允許非核心人員私自傳送和帶走。

2、市場信息:對於學員文件、來往傳真、電話、檔案;應用的電話記錄、報價、合同、方案設計、等原始資料、電子資料、文件、報告等。具體信息管理表現爲學員信息、文字記錄、資料收集分析、業務文件編寫等。歸屬於業務經營管理。

第三條信息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以提高我校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務於全校總體的經營管理爲宗旨。

第四條信息管理工作要貫徹“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業效益”的方針,細緻到位,準確快速,在學校經營管理中降低信息傳達的失誤失真延遲,有力輔助行政管理和經營決策的執行。

第五條總校及下屬各工作點、機構的信息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信息管理機構與相關人員

第六條學校信息室,以及各信息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信息人員。

第七條各科部依據《行政管理條例》負責相關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電腦技術人員、文員。

第八條學校信息室負責我校整個系統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所有信息的彙總和檔案管理。對全系統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

第九條各科部負責人主要負責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條學校信息室信息專員,主要負責市場信息的系統化、專業化管理。企業信息專員分爲行政信息和市場信息兩個崗位。

企業信息專員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決議,參與編制總經理辦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專員)

2、在業務中心總監指揮下,負責市場經營中各類信息的採集、處理、傳達,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市場信息專員)

3、與行政部聯合處理日常工作中關聯到業務機構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專員)

4、輔助指導我校其他各部門業務的信息統籌處理。(行政信息專員、市場信息專員)

5、對集團總經www本站uawen.本站cn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6、學校信息室日常負責監察我校全系統的業務信息管理和活動;負責搞好全系統業務人員關於市場經營信息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業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十一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信息中心人員依照本辦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十二條信息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項,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接受指示後執行具體處理。

第十三條集團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員堅持原則,按信息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信息管理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學校對敢於堅持原則的信息管理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十四條信息管理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信息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有關工作。被撤銷、合併單位的信息管理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信息文件資料移交清單和造冊,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節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五條按照行政信息的定義,行政信息主要產生、傳遞、應用於學校行政活動中。

第十六條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據學校相關文件中的下列規定進行:

1、文件收發規定;

2、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規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規定;

4、學校印章、介紹信管理規定;

5、學校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四節市場信息管理

第十七條依照市場信息的定義,市場信息主要產生、傳達、應用在市場業務經營管理中。

第十八條市場信息來源分類:業務(客戶)信息、非業務市場信息。

第十九條信息中心市場信息專員直接在業務中心總監的指揮下,主要負責以下業務信息工作:

1、負責學校網站的建設、維護、更新和對外信息發佈,並開展網絡商務系列工作。

2、負責業務(客戶)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傳呈業務中心總監,建立、保管客戶檔案並不斷維護;

3、在業務中心總監的指揮下,負責與客戶的電話、電子郵件的信息交流,負責與客戶文件資料函件的撰寫、整理、內部報批、外部發送;

4、指導、協助各市場機構對業務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場機構將業務信息及時、準確呈報到學校,整理、分析各市場機構業務信息形成客戶分類檔案,並及時將重要的信息報告給業務中心總監;

5、負責定期撰寫學校業務市場分析報告,協助學校業務決策;

6、監察、收集、整理競爭對手情報資料;收集、整理、分析行業性文章、資料;

7、負責直接業務情報、業務信息的整理。

8、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條行政信息專員在各級行政負責人的指揮下,主要負責以下非業務信息工作:

1、負責日常打印、複印等文字文件電腦處理工作和負責電腦、傳真機、複印機等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2、負責學校非市場事務的洽談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報、發送非直接業務單位(如媒體機構)的信息文件資料;

4、學校內部一般性業務管理文件的擬稿;

5、各種與行政管理有關的信息資料工作;

6、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條信息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制度中下列具體規定:

1、文件收發規定;

2、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規定;

3、信息中心管理規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節其它

第二十三條信息管理人員必須認識到,沒有脫離具體行政活動、業務活動而獨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終目的,檢驗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標準,是業務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執行效率。

信息管理制度 篇六

(1)爲確保進、銷、調、存過程中的藥品質量信息反饋跨暢,根據《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特制定本制度。

(2)質量管理部爲質量信息管理中心,負責質量信息的傳遞、彙總、處理。

(3)質量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國家和行業有關藥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等。

②供貨單位的人員、設備、工藝、制度等生產質量保證能力情況。

③同行競爭對手的質量措施、質量水平、質量效益等。

④企業內部經營環節中與質量有關的數據、資料、記錄、報表、文件等,(包括藥品質量、環境質量、服務質量、工作質量各個方面)。

⑤藥品監督檢查公佈的與本部門相關的質量信息。

⑥消費者的質量查詢、質量反映和質量投訴等。

(4)質量信息的收集原則爲準確、及時、適用、經濟。

(5)質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① 企業內部信息

A、通過統計報定期反映各類與質量相關的信息;

B、通過質量分析會、工作彙報會等會議收集與質量相關的信息;

C、通過各部門填報質量信息反饋單及相關記錄實現質量信息傳遞;

D、通過多種方式收集職工意見、建議,瞭解質量信息。

②企業外部消息

A、通過問卷、座談會、電話訪問等調查方式收集信息

B、通過現場觀察與諮詢來了解相關信息;

C、通過人際關係網絡收集質量信息;

D、通過現有信息的分析處理獲得所需的質量信息。

(6)質量信息的處理由企業領導決策,質管組負責組織傳遞並督促執行。

(7)建立完善的質量信息反饋系統,對異常、突發的質量信息要以書面形式10小時內迅速向企業經理反饋,確保質量信息的及時暢通傳遞和準確有效利用。

(8)員工應相互協調、配合,將質量信息報質量管理部,再由質量管理部分析彙總報報企業負責人審閱,然後將處理意見以信息反饋單的方式傳遞至員工,此過程文字資料由質量管理部備份,存檔。

(9)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質量信息未按要求及時、準確反饋,連續出現兩次者,將在季度質量考覈中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