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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獎罰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篇一

爲保證賓館內無違紀、違規現象,並造成不良的影響。進一步加強管理,保證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規定:

1、提前十分鐘到崗,遲到3分鐘罰款10元。超過二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2、換班須提前申請,經主管批准。若出現空崗等情況,由接受換班人員負責,同時對提出換班要求的員工按照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按除名處理。

3、賓館內喧譁、跑動或大吵大鬧,一次罰款50元。

4、不服從領導安排,頂撞上級者,罰款100元。

5、不服從管理,消極怠工,待客無理不恭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在工作時間不得攜帶,使用手機,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如發現罰款20元。工作期間聊天者,如經發現罰款100元。

7、工作質量不達標,三個項目不合格者必須返工,如拖延或弄虛作假者,罰款100元。

8、因疏忽大意導致賓館財產損失或損壞,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

9、因工作失誤引起賓客不滿,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0、不團結協作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罰款100元。

11、因工作失誤引起賓客不滿,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2、未經主管部門批准,隨意改變或變動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等,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3、散佈對全店員工有破壞作用的謠言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14、私自帶出賓館、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財產,發現一次,立即開除。

15、惡意損壞賓館的工具,物品,設施設備等,按照被損壞物品的實際價值的10倍進行處罰。

16、將賓館的財產用於個人消費的,罰款50元。

17、在客房內看電視或洗澡,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8、儀容儀表不符合賓館要求的,罰款10元。

19、下班後或休假時在賓館無幫逗留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20、將飯菜帶出員工食堂,或在非用餐時間吃東西,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篇二

酒店獎懲制度

(一)獎勵

酒店對於表現傑出、成績顯著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公告表揚、獎金、書面嘉獎、記功、晉升榮譽,並以“獎罰令”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1、獎勵等級

獎金:每次獎20元至50元。

書面嘉獎:獎勵獎金100元並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視同一次記功。

記功:獎勵獎金200元並公告,副本歸該員工的人人檔案,一年內有五次記功者自動晉升一級。

酒店獎懲制度。

員工凡籤者,取消評選a級工資標準,季度優秀員工,凡犯有嚴重過失者取消一切評選資格。

員工在工作中因服務質量好,而得到客人的書面表揚兩次者,可衝減一次輕微過失。

2、獎勵性質:

1、拾金不昧者;

2、熱心服務並有具體事實者;

3、提出有益於酒店發展規律的意見和建議的員工‘

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爲酒店爭創榮譽者;

書面嘉獎

1、季度優秀員工(包括:銷售冠軍、禮儀形象大使、服務標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對酒店服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節約酒店各項資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災難,/by/勇於負責,處置得當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者;

7、保護賓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財產者,見義勇爲勇敢獻身者;

8、以現職守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爲防止損害者;

9、對於酒店臨時組織的、非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能按時並出色完成任務者;

10、檢舉飛單現象,經確認情況屬實後,給予該員工書面嘉獎;

11、及時發現隱患,並予以妥善處理,避免酒店遭受損失者;

1、拾金不昧且金額較高並受客人表揚者;

2、技術、業務考覈成績特別優秀者,獲市、區級先進稱號,爲酒店贏得聲譽者;

3、維護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增收節支方面做出成績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妥善處理,有效避免人身傷害或減少損害者;

6、其它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獎勵評選

1、酒店每月給員工做一次等級工資考覈,注:連續三個月拿a級工資纔可參加“季度優秀員工”評比;連續拿二個“季度優秀員工”者可參加“者可參加”“年度優秀員工”評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評選優秀員工,標準按部門人員編制情況而定;

3、評選程序:優秀員工由部門推薦、報行政辦公室審覈備案,總經理批准;其它形式的獎勵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提名,並寫出主要事蹟和具體意見,報行政辦公室覈實後,由行政辦公室推薦並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會議批准;

4、晉升按酒店規定的崗位級別設定辦理。

二、員工懲罰制度:

(一)處罰等級

(1)輕微過失

處罰10-50元,並籤第一次,籤滿3張,酒店將給予辭退。

(2)過失

處罰50-100元,並籤第一次籤,籤滿3張,酒店將給予辭退。

(3)嚴重過失(並籤第二次)

扣除當月工資的50%(當月工資不夠扣除者,從下月工資中繼續扣除,依次順延,或從服裝製作費中代扣),並處停工留職察看7天。酒店獎懲制度。

(4)開除

扣除工資,服裝製作費。

(二)處分權限及程序

(1)解除勞動合同以下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直接處理;書面警告的,經違紀員工本人簽名,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存檔:凡拒絕在違紀單上簽名的,處罰上升一級。

(2)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按規定辦畫理解除合同手續。

(3)開除的員工,由部門、保安部、行政辦公室立即聯合辦理並清除酒店。(特殊情況可直接辦理)。

(4)凡涉及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員工違紀,由有關職能部門書面報總經理或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由總經理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行政辦公室辦理處分手續。(本條款也適用於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

(三)處分有效期限

凡犯輕微過失籤書面警告第一次者二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內撤消(含嚴重過失且籤第二次者)。員工犯有上述過失後,確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現良好,經部門經理提出,行政辦公室覈准,報清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辦公室備案,可提前撤消。

(四)過失性質

輕微過失(第違反以下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一個月內遲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門簽到,或上班時間不經允許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進出;

4、不按規定的時間站立或站位時倚靠其它倚靠物;

5、對客人服務有按規範標準服務或見客、見上司、同事不問候者;

6、因工作失誤,忘錄消費單者(總單金額不超過100元以內),並由個人賠償;

7、未經部門經理批准,下班後在酒店無故逗留15分鐘以上;

8、不按規定着裝,衣着不整潔,不佩戴工號牌;

9、擅自離開本崗位,但尚未離開本酒店(串崗)未釀成事故;

10、違反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後果;

11、未經部門經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就餐;

13、在工作時間到衛生間吸菸或吸流動煙;

14、未經部門負責幹部和行政辦公室同意帶親朋參觀酒店;

15、未經部門經理同意進入或參觀酒店其它部門;

16、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打私人電話或用內線電話聊天;

17、在酒店內行爲不檢點,如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18、工作時間洗澡、吃零食、聽收音機、看書報雜誌;

19、工作時間扎堆閒聊,影響服務質量;

20、撥弄是非,影響員工團結;

21、擅自變更辦公室、更衣櫃,牀位擅自更換鑰匙或加鎖;

22、違反銀川市政府關於建設文明城市的有關規定;

23、區域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將食品帶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滌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燙衣服;

26、由於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物損失200元以內;

27、廚房員工穿工作擅自進入非工作區;

28、工作時間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規定時間關閉各種設備設施;

30、不按規定折兌浴區內的洗浴用品;

31、瞭解其他員工犯有嚴重過失行爲知情不報者;

32、給服務技師亂點鐘者;

33、穿便服在營業區走動者(特殊情況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內線電話閒聊;

35、交接班事項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區域內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規定時間開關設備或使用設備。

38、在夜間執班時穿個人衣物執班;

39、到員工洗澡間洗衣服;

酒店員工獎罰的規章制度 篇三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菸,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採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髮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後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後於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並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篇四

一、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牀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牀位,不得擅自拆離牀位,違者每次扣5元。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5元。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譁、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五、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乾淨,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牆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衛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准後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篇五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於既要促使員工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於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於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爲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範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爲獎:爲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於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蹟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於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範圍,爲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蹟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爲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爲違紀,並處於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爲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爲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並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爲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着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衆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爲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並處以罰款爲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爲,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後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篇六

爲使各項工作有一套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標準,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實現嚴格管理,以管理促效益的目標,確保日常工作能夠得以正常開展,特制定本細則。

一、員工必須遵循的行爲準則

1、誠實,是員工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以誠實的態度對待工作是每位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

2、同事之間團結協作,互相尊重,互相諒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礎;

3、以工作爲重,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是每位員工應盡的職責。

二、工作制度

1、上班時間內一律着本店配製的統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服外罩便衣,季節變換統一更換着裝;

2、必須保持衣冠整潔,儀表大方,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保持清雅淡妝,不得濃妝豔抹,頭髮保持乾淨、整齊,後不過肩,前不過眼,不得披頭散髮,飾物只限於耳釘、手錶;

3、舉止要端莊,在見客人和領導時應禮貌問好,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客人嘻戲、打鬧,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伸懶腰、打哈欠等一切不禮貌的行爲。

三、勞動紀律

1、切實做到“十不”

①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②不撤離職守,不串樓層聊天;

③工作繁忙時不看書、報;

④不幹私事;

⑤不會客;

⑥不用電話閒談亂扯;

⑦不在客房內與客人閒聊;

⑧不亂動用客房物品;

⑨不私自在客房內看電視、洗衣服、洗澡、休息;

⑩不私自開客房留宿親朋好友。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履行崗位職責和交接班手續,防止發生差錯,如有發生必須及時報告部門經理,設法彌補。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篇七

員工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

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

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爲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

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

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爲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爲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爲,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

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

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

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

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菸、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不及時清理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臺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

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裏。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竈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覈,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爲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爲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失職行爲分爲甲、乙、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並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扣除一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二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會被辭退。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

A 留長髮;

B 手髒;

C 站立姿勢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褲腳捲起;

F 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

11、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上班時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爲客人買東西例外);

15、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

16、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7、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衆討論個人事情;

18、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籤卡或唆使別人爲自己籤卡和替別人籤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塗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菸;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並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24、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理交易;

26、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調戲或欺侮他人;

27、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28、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29、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30、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31、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32、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33、曠工。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篇八

爲確保本酒店正常經營運作,酒店管理堅持獎懲分明、獎優 罰劣、獎勤罰懶,以激勵爲主,懲罰爲輔的獎懲原則,以保證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得以貫徹執 行。

一、表揚(通報表揚)、獎勵、嘉獎、晉級(提升)等四類,即甲、乙、丙、丁四類:甲爲晉 級(提升)類,乙爲嘉獎類,丙爲獎勵類,丁爲表揚(通報表揚)類。 凡有員工符合獎勵規定的,由有關部門填寫一式三聯《員工獎勵/處分通知書》,在“獎 勵”一欄中填寫清楚員工獲得獎勵的原因和獎勵方式,報行政人事部審覈,呈總經理批准後 執行。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給予1~50 分內的獎勵。

1、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個人業務水平和酒店服務質量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2、在酒店節約原材料、能源和資金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工作任勞任怨,爲賓客提供細緻周到服務,多次受到賓客讚譽和表揚者。

4、在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5、被評爲酒店年度、季度“優秀員工”或業務技能大賽獲獎;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爲酒 店爭得榮譽者。

6、保護公共財產、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酒店和員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者。

7、堅持原則,遵紀守法、抵制歪風邪氣,見義勇爲,在自覺維護社會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貢獻者。

8、爲酒店科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酒店採納者。 2

9、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10、其他應該給予獎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