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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景區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旅遊景區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旅遊景區管理制度 篇一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景區廁所衛生管理制度。

本標準適用於景區廁所衛生管理。

2、內容

2.1廁所工作人員必須時刻保持地面乾淨,無污漬、積水、垃圾,空氣清新,無異味,衛生間內暴露管道、標誌牌、宣傳畫乾淨無塵。

2.2空氣清新,每小時清潔一次洗面臺和鏡面,做到鏡面無水珠,無水痕,有光潔度。洗手盆檯面應無積水,紙屑或其他污物,水龍頭光亮潔淨。

2.3遊客走後,及時沖刷,保持蹲位整潔,大便器內無積存物,小便器內無水鏽、尿垢、污物,紙簍不滿溢。

2.4時刻保持牆面、天花板、照明燈具、門窗和隔板潔淨,無積灰、污跡、蛛網、刻畫,洗面臺乾淨、無積水。自動幹手器外表乾淨,出風口無污跡。插座,電源線乾淨無黑跡。

2.5保證廁所的正常用水,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6管理間物品擺放有序,乾淨整潔。

旅遊景區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 爲了加強和規範旅遊景區景點環境管理工作,提高旅遊景區景點環境質量,促進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環保局、國家旅遊局、建設部、林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旅遊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環法[1995]462號)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自然保護區、世界文化遺產地、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點文物古蹟所在地、生態功能保護區等開展旅遊活動的區域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應對景區環境質量負責,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第四條 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應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環境管理工作人員,較大的旅遊景區景點應當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機構,並採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將旅遊景區景點的發展規劃和環境保護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撥出資金用於旅遊景區景點的環境保護。旅遊景區景點也應積極爭取社會團體、個人以及國外有關機構的'捐助,並將旅遊收入的一部分用於環境保護,用於環境保護資金不得低於景區門票收入10%,環保投入比例隨着旅遊區收入增長逐步提高。

第六條 實行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生態環保一票否決制度。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制訂的旅遊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必須有專項環境保護內容,或制訂專項環境保護規劃,進行環境功能區劃分,明確環境保護目標。不允許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緩衝區以及其他需要絕對保護的區域開發旅遊活動。規劃應報縣以上政府批准實施。

第七條 縣以上環保、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法對轄區內旅遊景區景點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參與規劃的論證審查。

第八條 旅遊景區景點開發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其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設施和防止流失、植被破壞、景觀破壞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旅遊資源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和審批。

第九條 旅遊景區景點禁止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設施和對生態環境有害的項目。建設其他設施和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對現有的上述項目或設施,其污染物排入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必須限期治理或依法關閉、搬遷。

第十條 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應因地制宜建設消煙除塵、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景區內生活服務單位的燃煤鍋爐必須採取消煙、除塵措施,其他爐竈應採用型煤、液化氣、電等清潔燃料,賓館、飯店的營業爐竈必須安裝油煙處理設施,禁止原煤散燒;排放污水超過標準的,應進行淨化處理,污水回用;生活垃圾應分類袋裝,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旅遊景區使用高音嗽叭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污染。

第十二條 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及其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植樹造林、護林防火和植物病蟲害防治工作。保護一切自然資源和自然、人文景觀。禁止捕獵野生動物和破壞其生存環境,禁止採集和銷售國家和省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禁止毀林毀草、開山取石、挖土採沙、開礦冶煉、建爐煅煉、改變水系等破壞生態的行爲。生態嚴重破壞的地段,要封閉進行自然恢復。

第十三條 遊覽步道及交通道路的建設要合理規劃、設計,避免破壞生態和景觀,提倡採用天然石板路等。較大景區內的交通應當採用環保節能的方式,如電瓶車。機動車停車場應建在景區外隱蔽處並加強綠化和環境管理。

第十四條 景區中心區或主要遊覽區不得安裝高壓電纜和架空電線,各種線路、管網宜採用隱蔽工程。

第十五條 景區內禁止焚燒秸稈,控制使用化肥、農藥和畜禽養殖規模,防止農村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觀賞動物應做好衛生防疫和糞便處理工作。

第十六條 旅遊景區景點環保機構或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景區景點日常環境監測制定制度,定期監測景區景點內的理化環境和生態環境,並及時予以公告。

第十七條 旅遊景區景點應做好環境衛生和文物保護工作,推行隨票進門發放清潔袋並有效回收,建設水沖廁所或生態廁所,杜絕亂扔食品包裝袋,廢紙等廢物和在文物古蹟、古樹名木上亂刻亂塗、亂寫亂畫現象。加強對飯店、賓館的管理,衛生潔具、餐具必須進行消毒處理,杜絕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衛生潔具、餐具。

第十八條 旅遊景區景點應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建設必要的宣教設施,通過宣傳教育片、宣傳手冊、廣告標語、導遊解說等方式宣傳環境保護。

第十九條 對環境管理做出顯著成績的旅遊景區景點,環境保護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旅遊景區景點,環境保護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給予處罰。

旅遊景區管理制度 篇三

爲了加強景區衛生間的'管理,提高環境能夠衛生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星級廁所管理制度和旅遊廁所設施標準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旅遊廁所必須有轉熱負責額廁所的情節衛生和維護管理工作。

二、廁所管理人員應使用普通話,對入廁人員應服務熱情,主動爲殘疾人、老年人提供方便。

三、入廁人員應愛護公測設施和環境衛生,便後及時沖洗,請勿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及在牆壁上、隔板上亂寫亂畫。

四、管理人員每日堅持對廁所內的各種設施和廁所外周邊環境進行清掃,做到無污穢物、無異味、無亂貼亂畫現象,環境整潔美觀。

五、後勤環衛人員應定期消毒,做到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每半年清掏化糞池一次,保證無糞便滿溢。

六、廁所門窗、燈具、大小便、殘疾人座便器、扶手、幹手器、化妝鏡、衣帽鉤、手紙盒等設施齊全、完好,保證正常使用。

七、廁所標誌齊全、完好、醒目,圖形符號規範。

景區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旅遊公司遊客服務管理制度

1總則

1.1爲加強旅遊公司的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旅遊資源,建立良好的旅遊市場秩序,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公司的發展,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稱旅遊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指利用旅遊資源和設施,爲旅遊者提供遊覽、住宿、餐飲、交通、購物、文化娛樂、體育競賽等綜合性服務的行業。

1.3公司的發展應實行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積極創建文明、和諧旅遊公司,強化以人爲本的'宗旨,利用旅遊景點進行愛國主義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旅遊業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1.4旅遊公司所在地政府在編制當地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時,應將旅遊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大旅遊公司的投入,加強旅遊基礎設施的建設,改善旅遊環境,鼓勵和扶持旅遊業發展。

1.5公司應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財務、安全等管理制度,自主經營。公司應接受所在地旅遊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指導與監督,服從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業管理。

公司應向所在地政府的建設、工商、環保、林業、公安、交通、文化、衛生、宗教等有關部門經常報告工作,取得上述部門的支持,配合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做好旅遊業各項工作。

1.6旅遊公司應按照國家旅遊行業主管部門及地方有關部門的要求,推行標準化等級評定管理制度和定期複覈制度,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要求;取得服務質量等級的旅遊經營者,應當按照相應的標準提供服務。

1.7旅遊從業人員應當舉止文明,語言規範,服務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1.8旅遊服務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資格證書的,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1.9旅遊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制定旅遊安全應急預案,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門人員,配置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切實保障旅遊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1.10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1.11旅遊公司對導遊人員及公司內的遊樂項目、餐飲、商品等從業人員有統一的管理措

施和手段。

1.12公司的工作人員和旅遊者,均應遵守本制度。

2公司活動策劃管理制度

2.1總則

2.1.1通過公司活動的策劃,確保公司活動有序進行,並最終滿足遊客需求。

2.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活動的策劃管理。

2.2公司策劃人員的素質要求

2.2.1熟悉公司經營範圍和工作內容,具備相應的旅遊知識。

2.2.2對遊客的需求有較強的識別能力。

2.2.3具有較強的策劃能力和豐富的策劃經驗

2.3活動策劃的基本要求

2.3.1密切結合公司特點,不脫離公司的主題。

2.3.2主題鮮明,專項性強,區別於公司常規活動內容。

2.3.3活動操作性強,有關部門易於執行。

2.3.4易於遊客參與,體現活動的知識性、趣味性。

2.3.5活動費用的經濟性。

2.4工作程序

2.4.1年度活動計劃的制定

市場部根據旅遊市場情況、市場變化趨勢及公司的實際,每年12月制定公司下年度的《年度活動計劃》。

公司辦公室召集有關部門領導討論研究《年度活動計劃》,經批准後以文件形式下發。

《年度活動計劃》是公司活動及活動策劃的指導性文件。

2.4.2重大活動策劃

重大活動策劃應在正式活動前3個月完成。

重大活動策劃步驟:

a。廣泛蒐集市場信息,瞭解遊客的潛在需求,分析公司現有的資源和類似活動的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