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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木雕課文原文新版多篇

羚羊木雕課文原文新版多篇

作者簡介 篇一

張之路1945年生於北京,山東諸城人。首都師範大學物理系畢業。

現爲中國電影集團策劃部編審、一級編劇、國務院授予的有特殊貢獻的專家、中國作協兒童文學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少年電影協會理事、中國影協會員、中國作協會員、北京兒童文學委員會委員等。

我國最有影響的少兒小說作家之一。主要從事電影劇本、小說、童話和電視劇本的創作。其作品不僅屢屢在國際國內獲獎,而且絕大多數被改編成電影、電視,風靡全國,擁有廣大的讀者。

其作品曾獲國家圖書獎、中國圖書獎一等獎、四次獲中國作協兒童文學獎、三次獲宋慶齡文學獎、四次獲冰心兒童文學獎。兩次獲陳伯吹兒童文學獎。還曾獲電視劇飛天獎、大衆電視金鷹獎、電影華表獎、五個一工程獎、夏衍電影文學獎、童牛獎。國際兒童讀書聯盟(IBBY)優秀作家獎。短篇小說《羚羊木雕》被選入全國中學語文課本。在臺灣地區共出版了12本書,並多次獲得“好書大家讀”優秀作品獎。

張之路第一位入選中央電視臺“東方之子”欄目(1997)的中國兒童文學作家。《羚羊木雕》最近出版的張之路非常“感動”、非常“可笑”、非常“神祕”三大系列作品之一。

《羚羊木雕》閱讀答案 篇二

1、逼“我”用糖果換回木雕。木雕這麼貴重的東西不能送給別人。

2、動作描寫、語言描寫 堅決要“我”用糖果換回木雕

3、說明爸爸媽媽和“我”的矛盾衝突發展到了極點,雙方處於僵持狀態。

4、不顧孩子間情誼的做法會傷害孩子的心靈,會給孩子的成長籠罩上陰影。也會傷害友情。

5、因爲“我”知道和萬芳之間的友誼,不是用糖果一類的物質能替代的。

6、作者傾向於“我”,流露出(或認爲)作父母的應該理解孩子的感受(或心情)。

《羚羊木雕》 篇三

“那隻羚羊哪兒去啦?”媽媽突然問我。

媽媽說的羚羊是一件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藝品。那是爸爸從非洲帶回來給我的。它一直放在我桌子角上。這會兒,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來,因爲昨天我把它送給了我的好朋友萬芳。

“爸爸不是說給我了嗎?”我小聲地說。

“我知道給你了,可是現在它在哪兒?”媽媽的目光緊緊地盯着我。我發現事情不像我想的那麼簡單。

“我把它收起來了。”

“放在哪兒了?拿來我看看。”媽媽好像看出我在撒謊。因爲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低着頭不敢看她。

“要說實話……是不是拿出去賣啦?”媽媽變得十分嚴厲。

“沒有賣……我送人了。”我覺得自己的聲音有些發抖。

“送給誰了?告訴我。”媽媽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送給萬芳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現在就去把它要回來!”媽媽堅定地說,“那麼貴重的東西怎麼能隨便送人呢?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着喊了起來。

爸爸走了進來,聽媽媽講完事情的經過,他靜靜地點燃一支菸,慢慢地對我說:“小朋友之間不是不可以送東西,但是,要看什麼樣的東西。這樣貴重的東西不像一塊點心一盒糖,怎麼能自作主張呢?”爸爸的聲音一直很平靜,不過帶着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

“您已經給我了。”

“是的',這是爸爸給你的,可並沒有允許你拿去送人啊!”

我沒有理由了。我想到他們馬上會逼我去向萬芳要回羚羊,心裏難過極了。他們不知道,萬芳是個多麼仗義的好朋友。

上幼兒園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她學習很好,人一點也不自私。我們倆形影不離,語文老師管我倆叫“合二而一”。

上星期一次體育課,我們全班都穿上剛買的新運動衣。跳完山羊,我們圍着小樹逮着玩。一不小心,我的褲子被樹杈劃了一道長長的口子。我坐在樹底下偷偷地抹眼淚,又心疼褲子,又怕回家挨說。萬芳也不玩了,坐在我旁邊一個勁地嘆氣。忽然,她跳起來拍着屁股說:“咱倆先換過來,我媽是高級裁縫,她能把褲子上的大口子縫得一點兒都看不出來。”

當時,我覺得自己得救了,就把褲子和萬芳換了。後來,我聽說爲了這件事,她媽媽讓她對着牆壁站了一個鐘頭。

“爲什麼你不說褲子是我的?”

她嘿嘿地笑着:“我媽是婆婆嘴,她要是知道,早晚也會讓你媽知道。”

我要把褲子換過來。她卻滿不在乎地說:“算了吧,反正我已經站了一個鐘頭,要是再換過來,你還得站兩個鐘頭……”直到現在,我身上還穿着她的運動褲。每次上體育課,看見她褲子上那條長長的傷疤,我就覺得對不住她。

昨天,萬芳到我家來玩。我見她特別喜歡我桌上的羚羊,就拿起來遞到她的手上說:“送給你,咱倆永遠是好朋友……永遠!”她也挺激動,從兜裏掏出一把彎彎的小藏刀送給我。

不知什麼時候,奶奶站在門口。她一定想說什麼,可是,她沒有說。這時,媽媽從櫃子裏拿出一鐵盒糖果對我說:“不是媽媽不懂道理,你把這盒糖送給你的好朋友……那隻羚羊,就是爸爸媽媽也捨不得送人啊!”我從媽媽的眼睛裏看出了羚羊的貴重。她和爸爸一起看着我,像是在等待着什麼。我知道事情已經無可挽回了,眼淚順着我的臉頰流下來。屋子裏靜極了。奶奶突然說:“算了吧,這樣多不好。”媽媽一邊遞過糖盒一邊說:“您不知道那是多麼名貴的木雕!”

我再也受不了了,推開媽媽的糖盒,冒着雨飛快地跑出門去。

我手裏攥着萬芳送給我的小刀一路走一路想,叫我怎麼說呢?她還會像以前一樣和我要好嗎?一定不會了。

我輕輕地敲了敲門。門開了,萬芳伸出頭來,一把拉了我進去。

“萬芳……”我站在過道里不肯再往前走。

“你怎麼啦?也不打傘,是不是捱揍了?”萬芳奇怪地看着我。

“沒有……”我慢慢從口袋裏掏出小刀,“你能不能把羚羊還我……”我幾乎聽不見自己的聲音。

萬芳愣了一下,沒有接小刀,只是咬着嘴脣看着我,我垂下眼睛不敢看她。

“昨天不是說得好好的,你怎麼能這樣呢?”

我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這時,她的媽媽從屋裏出來了。看見我手裏的小刀,又看看我們的樣子,立刻明白了:“萬芳,你是不是拿了人傢什麼東西?”

萬芳看了我一眼,跑進屋去。過了一會兒,她拿着那隻羚羊出來了。她媽媽接過來一看說:“哎呀!你怎麼能拿人家這麼貴重的東西呢!”她把羚羊遞到我的手上,“好好拿着,別難過,看我呆會兒揍她!”

我把小刀遞到她的手上說:“阿姨!羚羊是我送她的,都怪我……”當我擡起頭來的時候,萬芳已經不見了,她不會再跟我好了……

我一個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來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個寒顫。路上一點聲音也沒有。忽然,我聽見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過頭,只見萬芳跑了過來。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裏說:“你拿着,咱倆還是好朋友……”

我呆呆地望着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淚。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因爲我對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麼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這能全怪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