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會議管理制度【多篇】

會議管理制度【多篇】

會議的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爲明確各階段工作目標,統一經營思想,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循規有序地組織醫院各類會議,確保醫院的工作計劃得到有條不紊的落實與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2、原則

2.1 主題突出,講求效率。

2.2 組織周密,程序規範。

3、會議類型

3.1 院長辦公會

會議主持:院長主持。院長外出時,由負責常務工作的副院長,或指定一名領導召集和主持。

與會人員:院長辦公會是全院最高行政議事和決策會議,由院長、黨委書記(副書記)、副院長、行政總監、財務總監、經營總監和辦公室主任參加。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組織: 會議議題由院長和各總監共同商定。各部門(科室)提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填寫議題單提交院辦(人事行政部),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彙總後報送會議主持人。會議形成的研究決定和決議,有關部門應組織實施,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督促,並就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彙報。

會議頻率:由院長提議召開,原則上每週一上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時,由院長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院辦公室主任擔任。會議的決策和決定通過院務會或院週會傳達。涉及全院性、多部門參與的工作,由院辦公室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各分管領導要抓好所管部門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

主要內容:

(1)傳達國家及各級職能部門和集團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貫徹執行的意見、方案和具體措施。

(2)研究制定醫院建設與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工作要點和工作總結

(3)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績效考覈、獎金分析方案及醫院收支預決算。

(4)研究制定全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處理各部門存在的問題。

(5)聽取各分管領導的工作彙報;研究處理各部門存在的問題。

(6)研究處理醫療、科教、人事、基建、行政管理等重大問題,並作出決策。

(7)討論處理重大突發性事件及其他重大問題。

院長辦公會議在議事和決策時,要充分發揚民主,注重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對重大問題要事先經過充分的調研和反覆的論證,做到科學決策。

3.2 臨時辦公會

會議主持:院長,或指定負責人。

與會人員:會議主持人確定的有關人員。

會議內容:針對醫院經營和醫療管理工作中突然出現的、急需解決的事項,在事發現場或指定地點緊急召開臨時辦公會議,組建臨時項目工作組,明確責任人,迅速及時地提出方案、解決問題,對於不能自行解決的事項,需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會議頻率:針對突發事項,及時安排召開。

會議記錄:同上

3.3 院務會

會議主持:院長主持

與會人員:院領導、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

會議組織:各職能部門提交院務會議討論的事項,應事先做好諮詢和調研,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及方案,並向分管院領導彙報,應於會議召開前二日以書面形式送院辦公室,院辦公室彙總後提交會議主持人安排議程。

會議頻率:院務會議每兩週召開一次。

會議記錄:院務會議的記錄由院辦公室安排人員擔任。會議的決定和有關工作安排由各職能部門落實執行,院辦公室負責協調和督查。凡涉及到幾個部門協辦的工作,實行“首科(室)”負責制,不得推諉、拖延,必要時向分管院長彙報。重大問題應及時提交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主要內容:

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和院長辦公會議的重要決定,落實執行措施;聽取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彙報,檢查落實情況;部署職能管理部門近期工作;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3.4 院週會

會議主持:院長主持

與會人員:院領導、職能科室和業務部門負責人蔘加。

會議組織:院週會是佈置工作和交流信息的重要行政會議。由院辦公室召集。院週會實行簽到制度。因故缺席時,須事先向院辦公室請假。如遇特殊情況,科室正、副職均未能出席會議時,應指派科室其他人員列席。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認真記錄會議要點,並負責將院週會的'精神及時傳達到全體職工,同時積極組織貫徹執行。保證上情下達,政令暢通。

會議頻率:院週會每週五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由院長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院辦公室安排人員擔任。

主要內容:

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院長辦公會議的決定;通報全院有關行政、業務工作情況;總結上週各部門(科室)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週工作重點,對出現的問題作統一協調,明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5 全院大會

會議主持:院長

與會人員:全院員工。

會議內容:聽取院長彙報半年的重要工作事項,審議通過下半年工作計劃,討論通過有關重要議案。討論議案由院長與各總監確定。

會議頻率:每半年召開一次。

3.6 部門(科室)工作會議

會議主持:部門(科室)負責人。

與會人員:部門(科室)全體人員。

會議內容:總結本部門(科室)當週工作,包括制度落實、市場分析、經營績效、醫療質量、門診管理、服務態度等有關工作,解決本部門(科室)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安排下一週工作重點。

會議頻率:每週召開一次(如週六下午)。

3.7 經營會議

會議主持:由財務總監主持。總監外出時,其指定財務部其他人員召集和主持。與會人員:由院長、各科室主任、護士長,財務總監、財務部相關人員,醫保辦、網絡管理科人員,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組織:會議議題主要由財務部提出,或由財務部與其他部門商定。

會議頻率:由財務總監提議召開,原則上每月中旬下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時,由財務總監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財務人員擔任。涉及全院性、多部門參與的工作,由財務部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各部門領導要抓好所管部門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主要內容:

(1)傳達院外行政管理部門和院內有關部門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貫徹執行的意見、方案和具體措施。(2)公佈各科室的工作量情況,收支結餘情況,在全院樹立增收結支的觀念。

(3)聽取各科室的在醫保和收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研究處理存在的問題。

(4)討論處理臨時性事件及其他重大問題。

3.8 市場營銷會議

會議主持:由經營總監主持,如總監外出時,其指定其他人員召集和主持。

參會人員:院長、市場部、客服部、網絡部負責人以及營銷部門的相關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的其他人員。

會議頻率:每半月組織一次,特殊情況時,由經營總監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客服部副主任擔任。各部門負責人要抓好所管部門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督促和反饋工作。

主要內容:

(1) 傳達醫院有關營銷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研究貫徹執行的意見、方案和具體措施。

(2) 公佈各部門的營銷任務完成情況,各部門負責人針對任務完成情況重點剖析存在的問題、解決的辦法及下月的工作重點

(3) 聽取各部門在工作中有什麼困難,進行討論研究處理辦法。

(4) 各部門工作銜接及配合的具體要求。

3.10 臨牀醫技科室聯席會議

會議主持:醫務處主任主持。

與會人員:臨牀醫技各科室各科室主任。

會議組織:會議議題由各科室會前提交商定。會議形成的研究決定和決議,有關科室應組織實施,醫務處負責協調督促,並就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彙報。

會議頻率:由醫務處提議召開,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會議記錄:由醫務處幹事擔任。會議的決策和決定通過科務會傳達。涉及全院性、多科室參與的工作,由醫務處協調、組織實施。各科室主任要抓好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

主要內容:臨牀和醫技工作銜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臨牀與醫技聯合課題或新技術新項目合作等進行討論。

3.11 輸血管理委員會會議

會議主持:醫務處主任主持。

與會人員:輸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委員(各臨牀科室主任)參加;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組織:會議議題由輸血科確定或各科室共同商定。會議形成的研究決定和決議,有關科室應組織實施,醫務處負責協調督促,並就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彙報。

會議頻率:由醫務處提議召開,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時,由醫務處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醫務處幹事擔任。會議的決策和決定通過科務會傳達。涉及全院性、多科室參與的工作,由醫務處協調、組織實施。各科室主任要抓好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

主要內容:

(1)總結上季度全院用血情況。

(2)對輸血法規、用血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3)總結臨牀用血的監督管理情況,分析臨牀用血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進一步的改進措施。

3.12 護士長例會

會議主持:護士長例會會議由護理部主任召集並主持。

與會人員: 由護理部主任、護士長、副護士長、護士長助理以及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組織: 會議議題由護理部主任確定。會議形成的內容和決議,由科室護士長組織實施,護理部負責協調督促,促進護理質量的持續改進。

會議頻率: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由護理部主任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會議資料護理部記錄留存。會議的決策和決定護士長通過科內例會或其他形式傳達。涉及全院性、多部門參與的工作,由護理部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各科護士長要認真執行,並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

主要內容:

(1)對上月護理工作進行小結,

(2)提出下月護理部工作計劃。

(3)通報護理質量、護士長夜查房、節假日查房等檢查工作的結果。

(4)對全院護理不良事件進行分析討論及定性處理。

(5)聽取各科護士長的工作彙報;研究處理各科室護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6)傳達院領導其他重要事項的決策,並組織實施。

4、會議組織程序

4.1 除部門(科室)會議外,以上各類會議均由醫院行政負責人或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與安排工作,以下簡稱“會議組織人”;

4.2 爲保證會議高效進行,會議主持人需提前半天,以書面材料的形式提供會議主題、議程安排、有關資料和與會人員名單,由會議組織人安排會議;

4.3 與會人員應認真對待會議議題,做好充分的發言準備;

4.4 會議記錄或紀要由會議主持人指定專人負責整理,原則上在會議結束後24小時內完成;

4.5 會議記錄或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覈,由院長簽發,並在院辦(人事行政部)存檔備案。

5、會議記錄與決議

5.1 會議記錄或紀要需下發時,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按發文流程運作,填寫發文登記表,並由接收人簽字;

5.2會議記錄或紀要未經院長批准,嚴禁外傳;

5.3有關部門要對會議決議或會議紀要中提到的目標任務,積極尋求有效的解決辦法和途徑,制訂相應的執行措施和完成時間表,報送會議組織人呈遞院長審閱;

5.4會議組織人隨時督辦、檢查會議決議或會議紀要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向院長彙報。

6、會議紀律

6.1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有事須向會議主持人或組織人請假,會上要求每人做記錄;

6.2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應將手機關閉或設爲振動,除重要聯絡外一律不得接打任何電話;

6.3會議發言必須按議題進行,不得談論與議題無關的事項及發表損害公司利益的言論;

6.4與會人員發言要儘量精簡。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和精細化管理要求,爲進一步規範會議內容和程度,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要求:

一、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着眼於有效溝通、協調公司內部各方面關係、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嘲笑地類會議力求精幹、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佈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部門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爲參會。

第三條、本制度適合於公司及穩中有降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銷售例會、公司專項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四條、公司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公司領導工作例會

(一)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於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爲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爲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公司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重要事項;各部門負責人報告本部門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 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週公司整體工作並宣佈議定事項。

(四)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起草,經辦公室主任審覈後,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其他公司領導簽發。

二、總經理辦公會

(一)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由總經理根據需要決定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題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提出。

(二)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公司重大事項,主要內容:

1、審議公司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審批重大投資項目、資產重組和對外合作項目;

2、審議決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和內部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3、審議公司業績考覈、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資制度;

4、研究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組織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

5、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6、審議通過公司重要規章制度;

7、研究決定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8、討論公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公司各部門的工作彙報;

9、總經理認爲應研究審議的其他問題。

(三)總經理辦公會參加範圍爲:公司領導成員;根據會議議題,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出席人員爲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爲各部門負責人。

(四)總經理辦公會議定事項形成《總經理辦公會紀要》,由辦公室根據會議記錄起草,報總經理簽發。

(五)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有關文件原則上會前要求送與地人員閱研。

(六)總經理辦公會的材料、記錄、紀要均爲公司涉密文檔,由辦公室妥善保存,並於下一年度的二月底前歸檔。查閱會議材料、記錄、紀要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

三、公司專項會議

公司專項會議是公司領導依據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總經理委託,就專項工作召開的辦公會議。

專項會議由總經理或其他公司領導成員召集和主持,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

會議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負責組織和記錄,辦公室配合。會議議定事項形成《專項會議紀要》,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起劃,經辦公室審覈,報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

四、公司銷售例會

(一)公司銷售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於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之間召開,具體日期由銷售總監決定。

(二)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總監主持,銷售部經理、銷售主管和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參加,總經理根據需要出席。銷售總監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銷售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辦公室負責人列度會議。

(三)公司銷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公司總體市場情況;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總結公司當月銷售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彙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對下一工作月度銷售工作進行預測,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及銷售工作的對策,宣佈下月銷售工作安排;總經理通報重要事項並提出工作要求。 公司銷售例會期間,銷售總監與管區域銷售專員個別談話,進行指導,銷售部、銷售主管參加;同期,由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考試和考覈。

(四)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部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銷售例會紀要》,由銷售部起劃,經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審覈後,報銷售總監或其他會議主持人簽發,副本送辦公室備案。

五、部門例會

(一)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但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會議衝突。

(二)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該部門全體員工參加。

(三)部門例會的主要內容:部門負責人傳達公司會議精神,通報公司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麪臨的問題;每名員工彙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下週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六、公司及部門其它臨時性會議,另外安排確定。

第五條、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每月28日前,辦公室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公司級會議,統一報總經理審批後,會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部門例會,編制《公司月度會議計劃》,於月底發放給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

二、凡辦公室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的臨時會議時,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議和報批手續,並報請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三、會議安排的原則爲: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爲: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公司銷售例會、部門會議。

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六條、會議準備

一、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會議主辦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參會人員;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 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 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 其它主辦人認爲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爲與會人和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爲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

二、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彙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並佈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2、公司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辦公室負責。

3、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會議組織

一、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覈,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上籤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會議記錄。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 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並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儘量採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決議”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方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覈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並報會議主持人覈准;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覈准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五、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發放、傳閱、歸檔:

1、公司級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範圍由會議主持人確定,並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2、各部門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同時將一份副本送辦公室統一歸檔備查;

3、會議記錄爲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照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會議跟進

一、會方決議、決策事項需要會後跟進落實的,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主辦部門躍進落實,

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

二、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原始記錄爲準;

會議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爲統一會議管理模式,規範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縮短會議時間、減少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二)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准後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週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週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2、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資料:該部門上週工作總結、本週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週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週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2、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3、參加人員:爲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

(1)公司日常運作狀況的總結。

(2)各部門彙報上週工作任務完成狀況,着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2、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3、會議資料: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彙報半年來的工作狀況,如工作具體資料、工作任務執行狀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4、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四)、其他會議

1、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能夠發起必須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能夠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範圍,並由主經理批准。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資料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佈署和總結。

3、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狀況,佈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羣衆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會議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中會議指的是,在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因縱向、橫向協調溝通的

需要,或者是針對公司運作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而召開的各種會議。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項會議,如公司領導工作例

會、總經理辦公會、公司產銷計劃會、部門例會、各種專項會議等。

第三條 制訂本制度的目的是指導和規範公司經營管理會議的運作,目的在於改

進公司會風,提高會議質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

公司決策層如董事會和決策委員會等的會議按照公司章程和單項有關制度或條例執行。

第二章 召開會議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四條 會議的召開須遵循下面幾個基本原則:

1 一致性原則。公司的經營管理會議討論的原則或議題須同公司現行制度保持一致性,遵循制度所規定的準則或者同制度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其它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的考評制度、公司的報酬制度、公司的業務運作流程、公司的工作報告制度等以及其它制度和規章。

2 流程化原則。對於特定的會議類型,制定相應的運作流程,按照一定的模式進行,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以便總經理對所有公司內部所召開的經營管理會議進行有效的指導和控制。

3 有效性原則。每一次所召開的公司經營管理會議都應該達到的預定的效果,絕對不能“會而不議,議而不果”。在召集會議前,應通知與會者有關會議的議題、是否要求其發言等。每次會議只通知與會議議題有關的人員出席。

4 節約性原則。會議的召開應該遵循節約性原則,時間要安排得恰當有效。會議的主持人根據會議的內容以及重要程度將有關事項在會議召開之前界定好。主持人和發言人的時間也應有所限定。

5 求同存異原則。會議上應該允許不同意見的出現,要讓持有不同意見的人暢所欲言。關於一般的問題,可以採納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但對於事關重大或比較嚴肅的議題,則應採納智者的意見。

6 民主集中原則。會議討論議題,應本着集思廣益的原則, 鼓勵與會者充分參與討論,由會議主持人將集體的意見集中在一起,形成會議共識。

7 會議備檔原則。對於會議過程中所出現的所有重要事情,特別是經營管理的一些原則問題的討論,都應該記錄下來,以備查閱,作爲公司日後工作的參考資料。

第三章 會前準備

第五條 公司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六條 會議召集人在會議召開5日前將會議的主題、地點、時間和對與會者的要求等下發或通知所有與會者。

第七條

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在會議召開3日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記錄人根據會議通知和與會者的會前準備資料在會議召開2日前擬定《會議議程》交會議召集人審覈。

第八條

所有與會者都應該遵守公司的會議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爲特殊原因不能完整地參加會議的與會者,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說明情況,並且將自己的觀點儘量用書面的形式轉達給會議召集人,由會議召集人代爲表達。

第九條

會議的基本人員應該包括:召集人,與會者,記錄員。會議原則上應由召集人主持,也可由召集人指定他人代爲主持。

第四章 會議組織及要求

第十條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第十一條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 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 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 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 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 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第十二條 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 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上籤到;

2 準確、充分地表達自己的立場,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 會議討論過程中,與會者應注意文明用語。 4 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5 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6 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7 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第五章 會議記錄

第十三條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並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專

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 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 會議記錄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儘量採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記錄員應署名;

3 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4 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會議後2個工作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覈簽名;

5 負責會議考勤記錄,並報會議主持人覈准;

6 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覈准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第十四條 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發放、傳閱、歸檔:

1 公司級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範圍由會議主持人確定,並由辦公室存檔備查,按年度移交公司檔案室。

2 各部門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

3 會議記錄爲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 其調閱應嚴格按照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會議精神的督辦及執行

第十五條 會議跟進

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需要會後跟進落實的,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主辦部門跟進落實,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2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原始記錄爲準;

3 辦公室負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催辦,定期檢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記錄及落實情況,並將督辦和催辦情況報告會議主持人,並將作爲考覈當事人工作的依據;

4 部門會議的跟進落實、督促檢查工作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七章 會議紀律和要求

第十六條 公司級會議的保密

1 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將會議內容、討論的有關情況向外泄露。

2 會議議決事項,應嚴格保密,除按規定履行職責需要外,與會人員不得外傳會議討論和議決情況。

3 故意泄漏、傳播會議有關情況的,視負面影響的大小作出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 管理權責和處罰

1 辦公室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2 會議主辦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並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爲提出處罰。

3 遲到、早退、缺席

(1) 遲到:參會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後5分鐘內未到的,計爲遲到;

(2) 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會場的,計爲早退;

(3) 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准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爲缺席。

第十八條 處罰

1 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 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 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4 以上處罰由會議記錄人將召集人簽字確認的會議記錄出勤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從工資扣除。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會議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的會議管理,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爲會議的後續工作的'執行、追蹤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中層幹部會議(包括周例會、月度、季度、年度會議等)

部門內部會議(包括部門例會)

專題會議(公司有關生產、經營、質量、安全、設備、技改、等方面的會議)

公司會議(包括公司全體參加)

三、會議紀要的定義:

對工作會議中的主要內容尤其是重大事項、會議結果、相關的解決辦法和行動計劃進行概括記錄。

四、會議名稱規定:

內部會議(包含部門例會):部門加日期,如品管部爲品管部XX0510

跨部門會議:會議主題加日期

五、具體管理規定

1. 會議紀要記錄要求:

1) 所有會議均需做會議紀要,以方便相關信息的查詢和後續工作的追蹤、落實;

2) 會議紀要需如實記錄,對內容進行概括、總結,分類別或分項目記錄;

3) 會議紀要中包含(但不僅限於)如下內容: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題,會議討論或決定的重大事項、會議決定的行動計劃或改進措施。(具體格式詳見附件一)

2. 會議紀要整理:

1) 公司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紀要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進行整理;

2) 各部門指定專人記錄部門內部會議;

3) 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發起人指定專人進行整理;

3. 會議紀要的發放及工作追蹤:

1) 會議紀要整理和印發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根據工作需要發給所有會議相關人員;

2) 會議紀要中涉及的行動計劃及重要工作的追蹤由會議發起人安排專人進行追蹤、落實,公司會議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追蹤、落實;

4. 抄報、存檔、保管:

1) 各類會議資料必須存檔:公司會議紀要由行政人事部存檔;跨部門會議紀要由發起部門存檔;部門內部會議本部門負責人制定專人進行存檔保管;

2) 所有會議紀要電子版需在1個工作日內抄報一份給總經理及行政人事部;

六、會議紀律和要求:

1. 會議開始前必須由本人簽到,如不能到會應向會議主持人履行請假手續。

2. 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 會議期間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於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4. 會議紀要發放、抄送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扣相關人員績效考覈5分。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篇六

一、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一條全公司會議歸納爲三類:

1、公司級會議(總經理辦公周/月會、全公司年終總結及年度經營計劃會)。

總經理辦公周/月會由總經理助理提出經總經理批准,由總經辦負責組織召開;全公司年終總結及年度經營計劃會經總經理批准,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營銷分析會、技術項目申報會、合同評審會、生產調度會、生產安全會等),由分管副總/總監批准,主管業務經理負責組織。

3、部門工作會:各部門/項目部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項目部每週辦公例會等)由各部門會/項目部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第二條政府部門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審覈會等)或公司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客戶座談會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二、會議的準備

第三條會前準備:

1、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部門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會前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水、必要時準備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員等)。

2、會議記要編寫人員規定:

1)總經理辦公周/月會會議記要編寫由人事行政部經理負責,

2)總經辦特別會議記要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編寫,

3)各部門會議記要由各部門自己編寫。

三、會議安排及議題

第四條爲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特殊情況如有變動要提前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備案。目前公司主要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年度總結及經營計劃會議(每年春節前10天左右召開),分部門經理級別的經營計劃會議和全體員工大會兩部分進行召開:

1)部門經理級別及以上人員參加經營計劃會議。

會議議題:

(1)彙報各部門上年度的工作總結(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得到的經驗教訓、團隊建設情況、費用狀況、制度執行、員工動態等)(具體內容見附件:部門年度總結報告表)

(2)討論下年度的經營計劃(具體內容見附件:年度經營計劃彙總表)

2)全體員工參加公司年度總結大會。

會議議題:

(1)總經理總結公司上年度各項工作情況,總結工作經驗和教訓,簡單展望公司下年度的經營計劃。

(2)表彰先進、優秀員工,獎勵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員工。

(3)簡短的文藝表演或有獎遊戲等。

(4)年終抽獎。

(5)組織全體員工吃團年飯。

(6)其他活動安排。

2、總經理月辦公會(每月最後一週週五,時間16:00-18:00,如有時間變動,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一天通知),經理級別及以上或需要參加人員參加,開會前一天提交工作總結和計劃給總經理助理,再轉交給總經理,未及時提交的做相應的處罰,並納入績效考覈。

會議議題:公司經營策略的局部調整,各部門上月的工作總結與下月的工作計劃,需要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對公司或其他部門的建議,表決或修訂制度,項目進度款項支付情況,通報好人好事、公司或個人獲得的榮譽。

(具體內容見附件:周(月)工作總結計劃表)。

3、總經理周辦公會(每週五16:00—17:00),經理級別及以上或需要人員參加,每週五上班之前提交工作計劃和總結給總經理助理,未及時提交的做相應的處罰,並納入績效考覈。

會議議題:各部門周工作總結與周工作計劃,雙方或多方處理不了的問題,需要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對公司或其他部門的建議,表決或修訂制度,項目應收帳款情況,會議紀要、決議執行情況通報,通報好人好事、公司或個人獲得的榮譽。

(具體內容見附件:周(月)工作總結計劃表)。

4、部門周/月例會(每週一9:00—9:30),部門全體員工參加,每週四下班之前提交工作計劃和總結給部門經理,部門月例會與總經理辦公月例會同步。

會議議題:部門工作總結與計劃,個人不能解決的問題的原因分析和對策,工作上的建議。

公司級別的會議如有會議時間臨時變動,要提前一天通知人事行政部和相關人員。

第五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行政部彙總,並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每週五應將全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並通知(OA或電話或發通知)到各部門負責人,必要時要簽收或回覆給人事行政部。

第七條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報請人事行政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對於準備不充分、或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十條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對會議形成會議記錄/決議的執行規定

第十一條所有會議必須要有會議記錄:

公司級及專題會議必須要形成會議決議,會議決議一定要有執行人和監督人以備追蹤,會議記錄/決議要在規定時間(總經理辦公例會在週一14:00前交審覈:下午四點前發放,專題會議/部門例會在24小時內)內,經會議主持人審批後以書面形式下發參會相關部門或人員簽收並保留原始簽收稿存檔,沒有按時下發者罰款(會議記要人員或審批人員)50元/次,專題會議/部門例會一定要傳一份會議記要到人事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會議記要的編寫規定:

總經理辦公周/月例會,暫時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寫;總經理特別會議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編寫:部門會議記由本部門內部自己決定編寫。

第十三條會議記要發放規定:

總經理辦公周/月例會以及總經理特別會議一定要以書面及OA形式同時發放參會人員及相關領導並知會各分公司,務必做好籤收記錄,其中項目部發傳真並回傳簽收。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周/月例會形成的會議紀要或決議的監督執行:

總經理辦公周/月例會形成的會議紀要或決議,由總經理助理跟蹤並及時反饋給總經理或相關人員,督促或協作各部門負責人及時完成會議決議內容。每週/月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由總經理助理交給人事行政部考覈。

第十五條所有形成會議決議的任務都要有完成時間、執行人、完成事項程度,並由總助放入OA中。

第十六條每個部門都要有會議紀要文件夾,電腦桌面文件夾裏要有會議記要,人事行政部定期檢查,發現未按規定執行者每次罰款30元。

五、會議紀律規定

第十七條參會人員根據會議通知時間(見通知欄或會議通知或OA,例會可以不通知)應提前到會,到會後將手機調整至震動或關閉狀態,參會者必須簽到,否則做缺席處理。

第十八條公司級別會議,如有公差或身體原因不能到會,必須以書面形式(出差者可以電話請假,回公司後補假)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同意簽字,不能到會者務必要委託部門人員帶着問題到會,無故缺席者或未委託人員到會者每人罰款200元/次。

第十九條各類會議開會時間內,不準遲到/早退,無故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者罰款50元/人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罰款100元/人次,中途電話響者罰款50元/次,確實有重要電話需要接聽,可以請假去會議室外接聽。

第二十條會議記錄員應提前10分鐘到會,做好會前準備(空調、茶水、座位、簽到本),並記錄遲到或缺席會議人員名單與遲到時間,月底彙總後交人事行政部審覈後再交給財務部在當月工資中扣款,如發生瞞報或作弊,經查屬實將罰款記錄員100元/次。

第二十一條由於主持人主持不當或會議準備不充分,造成會議拖延時間超過10分鐘者,罰款主持人50元每次。

第二十二條以上罰款全部捐獻給“希望工程”,請大家相互監督,自覺遵守。

第二十三條原有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爲準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修改權歸總經理辦公例會。

會議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爲明確各階段工作目標,統一經營思想,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循規有序地組織醫院各類會議,確保醫院的工作計劃得到有條不紊的落實與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2.原則

2.1主題突出,講求效率。

2.2組織周密,程序規範。

3.會議類型

3.1院長辦公會

會議主持:院長主持。院長外出時,由負責常務工作的副院長,或指定一名領導召集和主持。

與會人員:院長辦公會是全院最高行政議事和決策會議,由院長、黨委書記(副書記)、副院長、行政總監、財務總監、經營總監和辦公室主任參加。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組織:會議議題由院長和各總監共同商定。各部門(科室)提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填寫議題單提交院辦(人事行政部),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彙總後報送會議主持人。會議形成的研究決定和決議,有關部門應組織實施,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督促,並就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彙報。

會議頻率:由院長提議召開,原則上每週一上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時,由院長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院辦公室主任擔任。會議的決策和決定通過院務會或院週會傳達。涉及全院性、多部門參與的工作,由院辦公室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各分管領導要抓好所管部門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

主要內容:

(1)傳達國家及各級職能部門和集團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貫徹執行的意見、方案和具體措施。

(2)研究制定醫院建設與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工作要點和工作總結。

(3)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績效考覈、獎金分析方案及醫院收支預決算。

(4)研究制定全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處理各部門存在的問題。

(5)聽取各分管領導的工作彙報;研究處理各部門存在的問題。

(6)研究處理醫療、科教、人事、基建、行政管理等重大問題,並作出決策。

(7)討論處理重大突發性事件及其他重大問題。

院長辦公會議在議事和決策時,要充分發揚民主,注重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對重大問題要事先經過充分的調研和反覆的論證,做到科學決策。

3.2臨時辦公會

會議主持:院長,或指定負責人。

與會人員:會議主持人確定的有關人員。

會議內容:針對醫院經營和醫療管理工作中突然出現的、急需解決的事項,在事發現場或指定地點緊急召開臨時辦公會議,組建臨時項目工作組,明確責任人,迅速及時地提出方案、解決問題,對於不能自行解決的事項,需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會議頻率:針對突發事項,及時安排召開。

會議記錄:同上

3.3院務會

會議主持:院長主持

與會人員:院領導、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

會議組織:各職能部門提交院務會議討論的事項,應事先做好諮詢和調研,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及方案,並向分管院領導彙報,應於會議召開前二日以書面形式送院辦公室,院辦公室彙總後提交會議主持人安排議程。

會議頻率:院務會議每兩週召開一次。

會議記錄:院務會議的記錄由院辦公室安排人員擔任。會議的決定和有關工作安排由各職能部門落實執行,院辦公室負責協調和督查。凡涉及到幾個部門協辦的工作,實行“首科(室)”負責制,不得推諉、拖延,必要時向分管院長彙報。重大問題應及時提交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主要內容:

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和院長辦公會議的重要決定,落實執行措施;聽取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彙報,檢查落實情況;部署職能管理部門近期工作;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3.4院週會

會議主持:院長主持

與會人員:院領導、職能科室和業務部門負責人蔘加。

會議組織:院週會是佈置工作和交流信息的重要行政會議。由院辦公室召集。院週會實行簽到制度。因故缺席時,須事先向院辦公室請假。如遇特殊情況,科室正、副職均未能出席會議時,應指派科室其他人員列席。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認真記錄會議要點,並負責將院週會的精神及時傳達到全體職工,同時積極組織貫徹執行。保證上情下達,政令暢通。

會議頻率:院週會每週五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由院長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院辦公室安排人員擔任。

主要內容:

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院長辦公會議的決定;通報全院有關行政、業務工作情況;總結上週各部門(科室)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週工作重點,對出現的問題作統一協調,明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5全院大會

會議主持:院長

與會人員:全院員工。

會議內容:聽取院長彙報半年的重要工作事項,審議通過下半年工作計劃,討論通過有關重要議案。討論議案由院長與各總監確定。

會議頻率:每半年召開一次。

3.6部門(科室)工作會議

會議主持:部門(科室)負責人。

與會人員:部門(科室)全體人員。

會議內容:總結本部門(科室)當週工作,包括制度落實、市場分析、經營績效、醫療質量、門診管理、服務態度等有關工作,解決本部門(科室)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安排下一週工作重點。

會議頻率:每週召開一次(如週六下午)。

3.7經營會議

會議主持:由財務總監主持。總監外出時,其指定財務部其他人員召集和主持。與會人員:由院長、各科室主任、護士長,財務總監、財務部相關人員,醫保辦、網絡管理科人員,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組織:會議議題主要由財務部提出,或由財務部與其他部門商定。

會議頻率:由財務總監提議召開,原則上每月中旬下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時,由財務總監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財務人員擔任。涉及全院性、多部門參與的工作,由財務部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各部門領導要抓好所管部門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主要內容:

(1)傳達院外行政管理部門和院內有關部門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貫徹執行的意見、方案和具體措施。(2)公佈各科室的工作量情況,收支結餘情況,在全院樹立增收結支的觀念。

(3)聽取各科室的在醫保和收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研究處理存在的問題。

(4)討論處理臨時性事件及其他重大問題。

3.8市場營銷會議

會議主持:由經營總監主持,如總監外出時,其指定其他人員召集和主持。

參會人員:院長、市場部、客服部、網絡部負責人以及營銷部門的相關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的其他人員。

會議頻率:每半月組織一次,特殊情況時,由經營總監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客服部副主任擔任。各部門負責人要抓好所管部門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督促和反饋工作。

主要內容:

(1)傳達醫院有關營銷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研究貫徹執行的意見、方案和具體措施。

(2)公佈各部門的營銷任務完成情況,各部門負責人針對任務完成情況重點剖析存在的問題、解決的辦法及下月的工作重點

(3)聽取各部門在工作中有什麼困難,進行討論研究處理辦法。

(4)各部門工作銜接及配合的具體要求。

3.10臨牀醫技科室聯席會議

會議主持:醫務處主任主持。

與會人員:臨牀醫技各科室各科室主任。

會議組織:會議議題由各科室會前提交商定。會議形成的研究決定和決議,有關科室應組織實施,醫務處負責協調督促,並就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彙報。

會議頻率:由醫務處提議召開,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會議記錄:由醫務處幹事擔任。會議的決策和決定通過科務會傳達。涉及全院性、多科室參與的工作,由醫務處協調、組織實施。各科室主任要抓好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

主要內容:臨牀和醫技工作銜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臨牀與醫技聯合課題或新技術新項目合作等進行討論。

3.11輸血管理委員會會議

會議主持:醫務處主任主持。

與會人員:輸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委員(各臨牀科室主任)參加;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組織:會議議題由輸血科確定或各科室共同商定。會議形成的研究決定和決議,有關科室應組織實施,醫務處負責協調督促,並就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彙報。

會議頻率:由醫務處提議召開,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時,由醫務處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由醫務處幹事擔任。會議的決策和決定通過科務會傳達。涉及全院性、多科室參與的工作,由醫務處協調、組織實施。各科室主任要抓好對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

主要內容:

(1)總結上季度全院用血情況。

(2)對輸血法規、用血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3)總結臨牀用血的監督管理情況,分析臨牀用血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進一步的改進措施。

3.12護士長例會

會議主持:護士長例會會議由護理部主任召集並主持。

與會人員:由護理部主任、護士長、副護士長、護士長助理以及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組織:會議議題由護理部主任確定。會議形成的內容和決議,由科室護士長組織實施,護理部負責協調督促,促進護理質量的持續改進。

會議頻率: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由護理部主任臨時決定召開。

會議記錄:會議資料護理部記錄留存。會議的決策和決定護士長通過科內例會或其他形式傳達。涉及全院性、多部門參與的工作,由護理部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各科護士長要認真執行,並做好檢查和督促工作。

主要內容:

(1)對上月護理工作進行小結,

(2)提出下月護理部工作計劃。

(3)通報護理質量、護士長夜查房、節假日查房等檢查工作的結果。

(4)對全院護理不良事件進行分析討論及定性處理。

(5)聽取各科護士長的工作彙報;研究處理各科室護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6)傳達院領導其他重要事項的決策,並組織實施。

4、會議組織程序

4.1除部門(科室)會議外,以上各類會議均由醫院行政負責人或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與安排工作,以下簡稱“會議組織人”;

4.2爲保證會議高效進行,會議主持人需提前半天,以書面材料的形式提供會議主題、議程安排、有關資料和與會人員名單,由會議組織人安排會議;

4.3與會人員應認真對待會議議題,做好充分的發言準備;

4.4會議記錄或紀要由會議主持人指定專人負責整理,原則上在會議結束後24小時內完成;

4.5會議記錄或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覈,由院長簽發,並在院辦(人事行政部)存檔備案。

5、會議記錄與決議

5.1會議記錄或紀要需下發時,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按發文流程運作,填寫發文登記表,並由接收人簽字;

5.2會議記錄或紀要未經院長批准,嚴禁外傳;

5.3有關部門要對會議決議或會議紀要中提到的目標任務,積極尋求有效的解決辦法和途徑,制訂相應的執行措施和完成時間表,報送會議組織人呈遞院長審閱;

5.4會議組織人隨時督辦、檢查會議決議或會議紀要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向院長彙報。

6、會議紀律

6.1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有事須向會議主持人或組織人請假,會上要求每人做記錄;

6.2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應將手機關閉或設爲振動,除重要聯絡外一律不得接打任何電話;

6.3會議發言必須按議題進行,不得談論與議題無關的事項及發表損害公司利益的言論;

6.4與會人員發言要儘量精簡。

會議管理制度 篇八

一個組織或團體推行一種規章制度的誘因在於這個組織或團體期望獲得最大的潛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則在於提高組織的協調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協調組織內各部門之間協作效果和組織與外部銜接的有效性。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的作用正在於此。本文就來分享一篇關於會議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准後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週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週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內容:該部門上週工作總結、本週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週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週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爲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

(1)公司日常運作情況的總結。

(2)各部門彙報上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着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彙報半年來的工作情況,如工作具體內容、工作任務執行情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情況,佈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佈署和總結。

3、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可以發起一定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可以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範圍,並由主經理批准。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於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准後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佈。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並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情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准後方可指派專人代爲參加,會後應主動詢問會議內容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佈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並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製作和設置,並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別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佈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後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該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後,無特殊情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應該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佈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必須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於會後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並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並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後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彙總、分類,並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並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准。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爲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爲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必須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爲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誌、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情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情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於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於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該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 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爲了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範化、有序化,提高會議質量。

2、適用範圍

適用於xx有限公司會議召開。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級會議的組織、會場紀律的管理,會議記錄;

3、2行政人事部對公司級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安排的工作進行跟蹤、落實,以確保工作能夠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3、3各單位內部會議由各單位自行組織,行政部予以協助。

4、內容

4、1會議召開的原則

4、1、1公司所有的會議必須以精簡、有效、節儉的原則進行;

4、1、2只有在需要時才召開會議;

4、1、3公司嚴格控制未預見的臨時性會議,對此類會議須按一會一報原則審批(臨時會議需報行政部批准)。

4、2會場紀律

4、2、1公司定於每週下午召開周工作總結與計劃例會,由行政部負責組織,緊急會議提前半小時通知。週會的議程:總結上週工作,安排本週主要工作任務,商討工作中出現問題的具體解決方案。

4、2、2月底會議、季度會議、年度會議由行政部根據具體工作安排確定時間,提前二天通知各部門,各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確定會議時間。

4、2、3開會前5分鐘與會人員必須到達會場,同時將手機調到振動狀態或關閉;

4、2、4會場內嚴禁吸菸,未經批准,不得在會議期間進行私自討論;

4、2、5與會人員因爲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出席會議,須在會前向會議組織單位請假,並以書面形式說明不能按時出席會議的原因(特殊情況可以採取口頭形式請假),得到組織單位批准後,才能請假。

4、2、6會議中途與會人員如有急事需離開,需向會議主持人提出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

4、3會議管理體制

4、3、1公司級會議召開前期,行政部準備好會議相關文件或資料,必要時進行會場佈置、設備調試。

4、3、2行政部需在會議進行中做好記錄,記錄方式主要是速記筆錄。

4、3、3行政部做好會議記錄,並存放於公司共享資料相應文檔內。

4、3、4除各單位內部會議外,公司級會議資料由行政部整理、立卷、歸檔。

4、3、5對於沒有按時出席會議而又未請假者,由行政部參照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5、引用文件

6、記錄

6、1《會議記錄》、《會議記要》、會議任務跟進表》

7、其它

7、1本規定由行政部制訂並歸口管理;

7、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最新會議管理制度 篇十

一、學校要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向校長報告工作,就學校各項重大決策進行討論。

二、對學校幹部和部門工作進行評議。

三、對涉及全體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各種制度、方案提出意見,甚至作出決定。

四、閉會期間,由教工會經常徵求羣衆的意見,維護教職員工的正當合法權益,參與學校決策。

五、校長應該自覺地徵求和聽取教職員工的意見,定期向教代會報告自己和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情況,並主動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

六、討論並向校長交送教職員工代表提出的應由行政處理的各種提案,並檢查實施情況。

七、提出有關各項工作的質詢,聽取校長、各行政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並進行審議。

八、根據校長的提議,對有關教職員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項的草案,進行審議、表決或組織民意測驗,參與學校的決策。

九、對校長和其他行政幹部進行監督評議,可向校長提出任免學校各部門幹部的建議,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任免校長的建議。

十、教代會代表通過“組室推薦—民主選舉—校務會審議—公示確認”程序產生,原則上與工會委員會、工會經審委員會一起,每三年進行一次改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