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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精品多篇)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精品多篇)

教育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化工安全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全文-國家規範性文件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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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篇二

【發佈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發佈文號】安監總管三〔2013〕88號 【發佈日期】2013-07-29 【生效日期】2013-07-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文件來源】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三〔2013〕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化工過程(chemical process)伴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產品,涉及工藝、設備、儀表、電氣等多個專業和複雜的公用工程系統。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是國際先進的重大工業事故預防和控制方法,是企業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事故、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全面提升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水平,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一)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過程安全生產信息;風險辨識和控制;不斷完善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通過規範管理,確保裝置安全運行;開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嚴格新裝置試車和試生產的安全管理;保持設備設施完好性;作業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變更管理;應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持續改進等。

二、安全生產信息管理

(二)全面收集安全生產信息。企業要明確責任部門,按照《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3034)的要求,全面收集生產過程涉及的化學品危險性、工藝和設備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產信息,並將其文件化。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產信息。企業要綜合分析收集到的各類信息,明確提出生產過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通過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製作工藝卡片、編制培訓手冊和技術手冊、編制化學品間的安全相容矩陣表等措施,將各項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納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中。

(四)建立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制度。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制度,及時更新信息文件。企業要保證生產管理、過程危害分析、事故調查、符合性審覈、安全監督檢查、應急救援等方面的相關人員能夠及時獲取最新安全生產信息。

三、風險管理

(五)建立風險管理制度。企業要制定化工過程風險管理制度,明確風險辨識範圍、方法、頻次和責任人,規定風險分析結果應用和改進措施落實的要求,對生產全過程進行風險辨識分析。

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統稱“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儲存裝置進行風險辨識分析,要採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術,一般每3年進行一次。對其他生產儲存裝置的風險辨識分析,針對裝置不同的複雜程度,選用安全檢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預危險性分析、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FMEA)、HAZOP技術等方法或多種方法組合,可每5年進行一次。企業管理機構、人員構成、生產裝置等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要及時進行風險辨識分析。企業要組織所有人員參與風險辨識分析,力求風險辨識分析全覆蓋。

(六)確定風險辨識分析內容。化工過程風險分析應包括:工藝技術的本質安全性及風險程度;工藝系統可能存在的風險;對嚴重事件的安全審查情況;控制風險的技術、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後果;現場設施失控和人爲失誤可能對安全造成的影響。在役裝置的風險辨識分析還要包括髮生的變更是否存在風險,吸取本企業和其他同類企業事故及事件教訓的措施等。

(七)制定可接受的風險標準。企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參照國際相關標準,確定本企業可接受的風險標準。對辨識分析發現的不可接受風險,企業要及時制定並落實消除、減小或控制風險的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

四、裝置運行安全管理

(八)操作規程管理。企業要制定操作規程管理制度,規範操作規程內容,明確操作規程編寫、審查、批准、分發、使用、控制、修改及廢止的程序和職責。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開車、正常操作、臨時操作、應急操作、正常停車和緊急停車的操作步驟與安全要求;工藝參數的正常控制範圍,偏離正常工況的後果,防止和糾正偏離正常工況的方法及步驟;操作過程的人身安全保障、職業健康注意事項等。

操作規程應及時反映安全生產信息、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的變化。企業每年要對操作規程的適應性和有效性進行確認,至少每3年要對操作規程進行審覈修訂;當工藝技術、設備發生重大變更時,要及時審覈修訂操作規程。

企業要確保作業現場始終存有最新版本的操作規程文本,以方便現場操作人員隨時查用;定期開展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覈,建立培訓記錄和考覈成績檔案;鼓勵從業人員分享安全操作經驗,參與操作規程的編制、修訂和審覈。

(九)異常工況監測預警。企業要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對重要工藝參數進行實時監控預警;要採用在線安全監控、自動檢測或人工分析數據等手段,及時判斷髮生異常工況的根源,評估可能產生的後果,制定安全處置方案,避免因處理不當造成事故。

(十)開停車安全管理。企業要制定開停車安全條件檢查確認制度。在正常開停車、緊急停車後的開車前,都要進行安全條件檢查確認。開停車前,企業要進行風險辨識分析,制定開停車方案,編制安全措施和開停車步驟確認表,經生產和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要嚴格執行並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

企業要落實開停車安全管理責任,嚴格執行開停車方案,建立重要作業責任人簽字確認制度。開車過程中裝置依次進行吹掃、清洗、氣密試驗時,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引進蒸汽、氮氣、易燃易爆介質前,要指定有經驗的專業人員進行流程確認;引進物料時,要隨時監測物料流量、溫度、壓力、液位等參數變化情況,確認流程是否正確。要嚴格控制進退料順序和速率,現場安排專人不間斷巡檢,監控有無泄漏等異常現象。

停車過程中的設備、管線低點的排放要按照順序緩慢進行,並做好個人防護;設備、管線吹掃處理完畢後,要用盲板切斷與其他系統的聯繫。抽堵盲板作業應在編號、掛牌、登記後按規定的順序進行,並安排專人逐一進行現場確認。

五、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

(十一)建立並執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企業要建立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明確教育培訓的具體要求,建立教育培訓檔案;要制定並落實教育培訓計劃,定期評估教育培訓內容、方式和效果。從業人員應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十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企業要按照國家和企業要求,定期開展從業人員安全培訓,使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及本崗位操作要點、操作規程、危險因素和控制措施,掌握異常工況識別判定、應急處置、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技能與方法,熟練使用個體防護用品。當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等發生改變時,要及時對操作人員進行再培訓。要重視開展從業人員安全教育,使從業人員不斷強化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化工安全生產的特殊性和極端重要性,自覺遵守企業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企業要採取有效的監督檢查評估措施,保證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質量和效果。

(十三)新裝置投用前的安全操作培訓。新建企業應規定從業人員文化素質要求,變招工爲招生,加強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培養。工廠開工建設後,企業就應招錄操作人員,使操作人員在上崗前先接受規範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培訓。裝置試生產前,企業要完成全體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崗位技能培訓,確保全體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考覈合格後參加全過程的生產準備。

六、試生產安全管理

(十四)明確試生產安全管理職責。企業要明確試生產安全管理範圍,合理界定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方的安全管理範圍與職責。

項目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商負責編制總體試生產方案、明確試生產條件,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要對試生產方案及試生產條件提出審查意見。對採用專利技術的裝置,試生產方案經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還要經專利供應商現場人員書面確認。

項目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商負責編制聯動試車方案、投料試車方案、異常工況處置方案等。試生產前,項目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商要完成工藝流程圖、操作規程、工藝卡片、工藝和安全技術規程、事故處理預案、化驗分析規程、主要設備運行規程、電氣運行規程、儀表及計算機運行規程、聯鎖整定值等生產技術資料、崗位記錄表和技術臺賬的編制工作。

(十五)試生產前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建設項目試生產前,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商要及時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生產等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開展“三查四定”(三查: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查工程隱患;四定:整改工作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確保施工質量符合有關標準和設計要求,確認工藝危害分析報告中的改進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已經落實。 系統吹掃沖洗安全管理。在系統吹掃沖洗前,要在排放口設置警戒區,拆除易被吹掃沖洗損壞的所有部件,確認吹掃沖洗流程、介質及壓力。蒸汽吹掃時,要落實防止人員燙傷的防護措施。

氣密試驗安全管理。要確保氣密試驗方案全覆蓋、無遺漏,明確各系統氣密的最高壓力等級。高壓系統氣密試驗前,要分成若干等級壓力,逐級進行氣密試驗。真空系統進行真空試驗前,要先完成氣密試驗。要用盲板將氣密試驗系統與其他系統隔離,嚴禁超壓。氣密試驗時,要安排專人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氣密檢查記錄,簽字備查。 單機試車安全管理。企業要建立單機試車安全管理程序。單機試車前,要編制試車方案、操作規程,並經各專業確認。單機試車過程中,應安排專人操作、監護、記錄,發現異常立即處理。單機試車結束後,建設單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及製造商等方面人員簽字確認並填寫試車記錄。

聯動試車安全管理。聯動試車應具備下列條件:所有操作人員考覈合格並已取得上崗資格;公用工程系統已穩定運行;試車方案和相關操作規程、經審查批准的儀表報警和聯鎖值已整定完畢;各類生產記錄、報表已印發到崗位;負責統一指揮的協調人員已經確定。引入燃料或窒息性氣體後,企業必須建立並執行每日安全調度例會制度,統籌協調全部試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投料安全管理。投料前,要全面檢查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和應急準備等情況,具備條件後方可進行投料。投料及試生產過程中,管理人員要現場指揮,操作人員要持續進行現場巡查,設備、電氣、儀表等專業人員要加強現場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投料試生產過程中,要嚴格控制現場人數,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七、設備完好性(完整性)

(十六)建立並不斷完善設備管理制度。

建立設備臺賬管理制度。企業要對所有設備進行編號,建立設備臺賬、技術檔案和備品配件管理制度,編制設備操作和維護規程。設備操作、維修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培訓和資格考覈,培訓考覈情況要記錄存檔。

建立裝置泄漏監(檢)測管理制度。企業要統計和分析可能出現泄漏的部位、物料種類和最大量。定期監(檢)測生產裝置動靜密封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定期標定各類泄漏檢測報警儀器,確保準確有效。要加強防腐蝕管理,確定檢查部位,定期檢測,建立檢測數據庫。對重點部位要加大檢測檢查頻次,及時發現和處理管道、設備壁厚減薄情況;定期評估防腐效果和核算設備剩餘使用壽命,及時發現並更新更換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

建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企業要編制電氣設備設施操作、維護、檢修等管理制度。定期開展企業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要制定防爆電氣設備、線路檢查和維護管理制度。 建立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管理制度。新(改、擴)建裝置和大修裝置的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投用前、長期停用的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再次啓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要建立健全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建立安全聯鎖保護系統停運、變更專業會籤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制度。

(十七)設備安全運行管理。

開展設備預防性維修。關鍵設備要裝備在線監測系統。要定期監(檢)測檢查關鍵設備、連續監(檢)測檢查儀表,及時消除靜設備密封件、動設備易損件的安全隱患。定期檢查壓力管道閥門、螺栓等附件的安全狀態,及早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

加強動設備管理。企業要編制動設備操作規程,確保動設備始終具備規定的工況條件。自動監測大機組和重點動設備的轉速、振動、位移、溫度、壓力、腐蝕性介質含量等運行參數,及時評估設備運行狀況。加強動設備潤滑管理,確保動設備運行可靠。

開展安全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企業要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安全儀表功能(SIF)及其相應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級(SIL)。企業要按照《過程工業領域安全儀表系統的功能安全》(GB/T21109)和《石油化工安全儀表系統設計規範》的要求,設計、安裝、管理和維護安全儀表系統。

八、作業安全管理 (十八)建立危險作業許可制度。企業要建立並不斷完善危險作業許可制度,規範動火、進入受限空間、動土、臨時用電、高處作業、斷路、吊裝、抽堵盲板等特殊作業安全條件和審批程序。實施特殊作業前,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十九)落實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責任。實施危險作業前,必須進行風險分析、確認安全條件,確保作業人員瞭解作業風險和掌握風險控制措施、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要求、預防和控制風險措施得到落實。危險作業審批人員要在現場檢查確認後簽發作業許可證。現場監護人員要熟悉作業範圍內的工藝、設備和物料狀態,具備應急救援和處置能力。作業過程中,管理人員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嚴禁監護人員擅離現場。

九、承包商管理

(二十)嚴格承包商管理制度。企業要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將承包商在本企業發生的事故納入企業事故管理。企業選擇承包商時,要嚴格審查承包商有關資質,定期評估承包商安全生產業績,及時淘汰業績差的承包商。企業要對承包商作業人員進行嚴格的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覈合格的方可憑證入廠,禁止未經安全培訓教育的承包商作業人員入廠。企業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二十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承包商進入作業現場前,企業要與承包商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交底,審查承包商編制的施工方案和作業安全措施,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管理範圍與責任。現場安全交底的內容包括: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墜落、物體打擊和機械傷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確保作業人員接受了相關的安全培訓,掌握與作業相關的所有危害信息和應急預案。企業要對承包商作業進行全程安全監督。

十、變更管理

(二十二)建立變更管理制度。企業在工藝、設備、儀表、電氣、公用工程、備件、材料、化學品、生產組織方式和人員等方面發生的所有變化,都要納入變更管理。變更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以下內容:變更的事項、起始時間,變更的技術基礎、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消除和控制安全風險的措施,是否修改操作規程,變更審批權限,變更實施後的安全驗收等。實施變更前,企業要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檢查,確保變更具備安全條件;明確受變更影響的本企業人員和承包商作業人員,並對其進行相應的培訓。變更完成後,企業要及時更新相應的安全生產信息,建立變更管理檔案。 (二十三)嚴格變更管理。

工藝技術變更。主要包括生產能力,原輔材料(包括助劑、添加劑、催化劑等)和介質(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工藝路線、流程及操作條件,工藝操作規程或操作方法,工藝控制參數,儀表控制系統(包括安全報警和聯鎖整定值的改變),水、電、汽、風等公用工程方面的改變等。

設備設施變更。主要包括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非同類型替換(包括型號、材質、安全設施的變更)、佈局改變,備件、材料的改變,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計算機及軟件的變更,電氣設備的變更,增加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管理變更。主要包括人員、供應商和承包商、管理機構、管理職責、管理制度和標準發生變化等。

(二十四)變更管理程序。

申請。按要求填寫變更申請表,由專人進行管理。

審批。變更申請表應逐級上報企業主管部門,並按管理權限報主管負責人審批。 實施。變更批准後,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沒有經過審查和批准,任何臨時性變更都不得超過原批准範圍和期限。

驗收。變更結束後,企業主管部門應對變更實施情況進行驗收並形成報告,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相關部門收到變更驗收報告後,要及時更新安全生產信息,載入變更管理檔案。

十一、應急管理

(二十五)編制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完善。企業要建立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等。要定期開展各類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評估預案演練效果並及時完善預案。企業制定的預案要與周邊社區、周邊企業和地方政府的預案相互銜接,並按規定報當地政府備案。企業要與當地應急體系形成聯動機制。

(二十六)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企業要建立應急響應系統,明確組成人員(必要時可吸收企外人員參加),並明確每位成員的職責。要建立應急救援專家庫,對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發生緊急情況後,應急處置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到達各自崗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處置。要授權應急處置人員在緊急情況下組織裝置緊急停車和相關人員撤離。企業要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動態管理,定期覈查並及時補充和更新。

十二、事故和事件管理

(二十七)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的管理。企業要制定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加強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包括生產事故徵兆、非計劃停車、異常工況、泄漏、輕傷等)的管理。要建立未遂事故和事件報告激勵機制。要深入調查分析安全事件,找出事件的根本原因,及時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二十八)吸取事故(事件)教訓。企業完成事故(事件)調查後,要及時落實防範措施,組織開展內部分析交流,吸取事故(事件)教訓。要重視外部事故信息收集工作,認真吸取同類企業、裝置的事故教訓,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能力。

十三、持續改進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九)企業要成立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工作領導機構,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開展本企業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企業要把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納入績效考覈。要組成由生產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負責,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安全、人力資源和績效考覈等方面的人員參加的考覈小組,定期評估本企業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功效,分析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並覈查整改情況,持續改進。要編制功效評估和整改結果評估報告,並建立評估工作記錄。

化工企業要結合本企業實際,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本指導意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化工過程安全管理。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3年7月29日

本內容來源於政府官方網站,如需引用,請以正式文件爲準。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 篇三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

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爲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化工安全儀表系統(SIS)包括安全聯鎖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及火災檢測保護系統等。安全儀表系統獨立於過程控制系統(例如分散控制系統等),生產正常時處於休眠或靜止狀態,一旦生產裝置或設施出現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情況時,能夠瞬間準確動作,使生產過程安全停止運行或自動導入預定的安全狀態,必須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規範的維護管理,如果安全儀表系統失效,往往會導致嚴重的安全事故,近年來發達國家發生的重大化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大都與安全儀表失效或設置不當有關。根據安全儀表功能失效產生的後果及風險,將安全儀表功能劃分爲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級(SIL1-4,最高爲4級)。不同等級安全儀表迴路在設計、製造、安裝調試和操作維護方面技術要求不同。

目前,我國安全儀表系統及其相關安全保護措施在設計、安裝、操作和維護管理等生命週期各階段,還存在危險與風險分析不足、設計選型不當、冗餘容錯結構不合理、缺乏明確的檢驗測試周期、預防性維護策略針對性不強等問題,規範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亟待加強。隨着我國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規模大型化、生產過程自動化水平逐步提高,同步加強和規範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十分緊迫和必要。

二、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基礎工作

(二)加快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相關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培養。化工設計、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要組織對相關負責人、工藝和儀表等工程技術人員開展安全儀表專業培訓,普及功能安全相關知識,學習有關標準規範。要針對安全儀表系統全生命週期不同的環節,分別對設計、安裝調試和操作維護管理人員進行具有針對性的培訓,使相關人員熟練掌握安全儀表系統、風險分析和控制、風險降低等相關專業技術。各化工設計單位要利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培養一支勝任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設計的技術骨幹隊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即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在役生產裝置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要加快人才培養工作,培養一批具備專業技術能力、掌握相關標準規範的工程技術人員,滿足開展和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進一步完善化工安全儀表系統技術標準和認證體系。加快制修訂化工安全儀表系統技術標準體系。要組織研究、規劃我國化工功能安全技術標準體系,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制定工作計劃,組織制定符合我國化工行業企業安全發展現狀的功能安全相關技術標準及應用指南。推動形成並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功能安全認證體制機制。依據《電氣電子可編程電子安全相關係統的功能安全》(GB/T20438)和《過程工業領域安全儀表系統的功能安全》(GB/T21109),逐步建立相關人員、產品以及組織機構功能安全認證服務體系。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儀表系統全生命週期的管理

(四)設計安全儀表系統之前要明確安全儀表系統過程安全要求、設計意圖和依據。要通過過程危險分析,充分辨識危險與危險事件,科學確定必要的安全儀表功能,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對安全風險進行評估,確定必要的風險降低要求。根據所有安全儀表功能的功能性和完整性要求,編制安全儀表系統安全要求技術文件。

(五)規範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的設計。嚴格按照安全儀表系統安全要求技術文件設計與實現安全儀表功能。通過儀表設備合理選擇、結構約束(冗餘容錯)、檢驗測試周期以及診斷技術等手段,優化安全儀表功能設計,確保實現風險降低要求。要合理確定安全儀表功能(或子系統)檢驗測試周期,需要在線測試時,必須設計在線測試手段與相關措施。詳細設計階段要明確每個安全儀表功能(或子系統)的檢驗測試周期和測試方法等要求。

(六)嚴格安全儀表系統的安裝調試和聯合確認。應制定完善的安裝調試與聯合確認計劃並保證有效實施,詳細記錄調試(單臺儀表調試與迴路調試)、確認的過程和結果,並建立管理檔案。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文件安裝調試完成後,企業在投運前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行業和企業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安全要求技術文件,組織對安全儀表系統進行審查和聯合確認,確保安全儀表功能具備既定的功能和滿足完整性要求,具備安全投用條件。

(七)加強化工企業安全儀表系統操作和維護管理。化工企業要編制安全儀表系統操作維護計劃和規程,保證安全儀表系統能夠可靠執行所有安全儀表功能,實現功能安全。

要按照符合安全完整性要求的檢驗測試周期,對安全儀表功能進行定期全面檢驗測試,並詳細記錄測試過程和結果。要加強安全儀表系統相關設備故障管理(包括設備失效、聯鎖動作、誤動作情況等)和分析處理,逐步建立相關設備失效數據庫。要規範安全儀表系統相關設備選用,建立安全儀表設備准入和評審制度以及變更審批制度,並根據企業應用和設備失效情況不斷修訂完善。

(八)逐步完善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制度和內部規範。企業要制定和完善安全儀表系統相關管理制度或企業內部技術規範,把功能安全管理融入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斷提升過程安全管理水平。

四、高度重視其他相關儀表保護措施管理

(九)加強過程報警管理,制定企業報警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與安全儀表功能安全完整性要求相關的報警可以參照安全儀表功能進行管理和檢驗測試。

(十)加強基本過程控制系統的管理,與安全完整性要求相關的控制迴路,參照安全儀表功能進行管理和檢驗測試,並保證自動控制迴路的投用率。

(十一)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設計和實施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檢測保護系統,爲確保其功能可靠,相關係統應獨立於基本過程控制系統。

五、從源頭加快規範新建項目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

(十二)從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獨資合資等具備條件的化工企業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的要求設計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安全儀表系統。

(十三)從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其他新建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安全儀表系統,從2020年1月1日起,應執行功能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

六、積極推進在役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工作

(十四)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在役生產裝置或設施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要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確定安全儀表功能及其風險降低要求,並儘快評估現有安全儀表功能是否滿足風險降低要求。

(十五)企業應在評估基礎上,制定安全儀表系統管理方案和定期檢驗測試計劃。對於不滿足要求的安全儀表功能,要制定相關維護方案和整改計劃,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和完善工作。其他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參照本意見要求實施。

七、工作要求

(十六)各有關企業和單位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本指導意見的要求,完善企業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制度和體系,加大資金投入,保障新建裝置安全儀表系統達到功能安全標準的要求。對在役裝置安全儀表系統不滿足功能安全要求的,要列入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努力消除潛在的事故隱患,降低事故風險,遏制事故發生,切實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十七)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儘快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工作目標,確定試點單位,明確進度要求,指導和督促企業加強化工過程安全儀表系統及其相關安全保護措施的管理。要將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評估、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制度落實、人員培訓開展等情況納入安全監督檢查內容。省級安全監管局要每年彙總相關檢查情況,並於每年2月底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及時將本指導意見精神傳達至本轄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企業和設計單位。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4年11月13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指導意見 篇四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一〔2009〕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精神,全面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以下簡稱標準化建設),不斷提高金屬非金屬礦山本質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範》(AQ2007-2006,以下簡稱《規範》)的規定和要求,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標準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1.近年來,在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各類礦山企業共同努力下,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強化安全生產許可,加強企業安全管理,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整體水平不斷提高。但部分金屬非金屬礦山開採不正規、工藝技術落後、設備設施水平低、基礎管理薄弱等問題沒有根本解決,導致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多發,事故總量依然較大,重特大事故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在全國範圍內強制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勢在必行,以促使各類礦山企業逐步建立以風險控制爲核心,全員參與、過程控制和持續改進的動態安全管理體系,實現對礦山各個環節的風險進行辨識、預控,最大限度地消除在作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事故隱患,有效降低事故總量,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同時,加強標準化建設也是實現依法治安的必然要求,是促進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逐步建立起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的有效途徑。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各類礦山企業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加強標準化建設,不斷提高金屬非金屬礦山本質安全水平。

二、進一步明確標準化建設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2.總體思路。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方針,本着總體規劃、分步實施、突出重點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加強標準化建設的技術支撐體系、考評體系、培訓體系、獎勵約束體系和信息交流體系,立足於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着力落實14個大元素和若干子元素,全面完成準備與策劃、實施與運行、監督與評價、改進與提高的創建過程,實現全員參與、過程控制和持續改進,階梯式推進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風險,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3.工作目標。到2009年底,全國100家以上大中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到2010年底,全國20%以上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達到安全標準化五級以上水平,70%以上的大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到2011年底,全國60%以上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達到安全標準化五級以上水平,大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100%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力爭到2013年底,全國金屬非金屬礦山100%達到安全標準化五級以上水平。

三、着力構建加強標準化建設的工作體系

4.建立技術支撐體系。一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成立標準化建設專家指導組,由參與標準起草的人員組成。統一編寫與《規範》配套的標準化評分辦法、宣貫輔導材料和相關資料;對全國標準化建設中的共性和導向性問題進行研究,爲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策提供建設性意見;指導各地開展標準化宣貫工作,爲各地開展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的專家指導組,指導本地區的標準化工作。二是建立技術支撐機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有關單位爲技術支撐機構,依託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專家指導組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能力培訓,指導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組織考評的有關礦山企業開展標準化工作,並進行相應等級的評定。三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開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等級評定計算機軟件,統一規範考評文件格式和內容,提大學聯考評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四是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委託有專業技術力量的社會團體、科研院校、中介組織作爲本地區標準化考評機構。考評機構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條件,有一定數量適應礦山考評工作的專職人員。從事一、二級標準化等級考評的機構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認定,其它考評機構由各省(區、市)安全監管局(以下簡稱省局)組織認定。具體認定工作程序和辦法由各省結合實際制定並報總局備案。

5.建立考評標準體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安全標準化評分辦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地下開採系統、露天開採系統、尾礦庫、小型露天採石場分別按照相應的評分辦法進行評定。具有多類和多個生產系統的礦山,要對各個生產系統分別進行評定,以評定的最低等級作爲礦山企業的安全標準化最後等級。尾礦庫爲非正常庫的,必須經整改達到正常庫標準後方可參評。安全標準化等級分爲一、二、三、四、五共5個等級,一級爲最高,五級爲最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對達到一、二級標準的礦山企業進行評定,各省局負責組織對達到三級及以下標準的礦山企業進行評定,其中四、五級標準評定工作,可視具體情況由各省局授權市、縣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

6.建立標準化培訓體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依託相關機構對各省局、中央管理的礦山企業相關人員,以及從事一、二、三級標準化考評的考評機構相關人員進行業務能力培訓;各省局負責或委託相關市、縣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組織對上述以外參與標準化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業務能力培訓。培訓內容參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編制的培訓大綱進行。

7.建立激勵約束體系。一是將標準化建設與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結合起來。各地可根據實際,逐步將標準化最低評定等級作爲金屬非金屬礦山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到2013年底凡未達到最低標準化等級的,一律依法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請地方人民政府關閉;2010年底以後換髮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山企業,必須達到安全標準化最低等級。二是將標準化建設與相關經濟政策結合起來。對於達到標準化三級以上(含)的礦山企業,各地可探索在落實相關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減少對其檢查頻率等方面採取優惠措施,鼓勵企業不斷提高標準化等級。三是實行統一公告制。達到標準化二級以上(含)的企業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上統一進行公告,其它等級的企業由各省局組織統一公告,以接受社會監督。

8.建立信息交流體系。一是建立工作方案備案制。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化工作方案,按照考評等級的職能劃分,分別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局進行備案。從事三級標準化考評的機構必須經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同意,其他等級標準化考評的機構應經省局備案同意;取得標準化相應等級的企業每年必須向認定其等級的相應安全監管部門報送一次自評結果。二是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省局每季度末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報送標準化建設進展情況和已經取得標準化相應等級的企業名單。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及時通報交流標準化進展情況。

四、規範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定程序

安全標準化等級採用企業自評和安全監管部門組織評定相結合的方式,主要程序如下: 9.企業自評。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生產活動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要求,按照《規範》要求建立並良好運行標準化系統6個月以上的企業,可成立自評組織機構,應用評定軟件自評確定相應等級,形成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報告。

10.外部考評。企業按照自身類別和自評等級,選擇符合規定條件的考評機構進行外部考評。考評機構依據《規範》、相應評分辦法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考評,形成考評意見並向企業反饋。考評工作結束後,向企業提交標準化考評報告。企業自評與考評機構考評的等級不一致的,應以考評機構評定的等級爲準。

11.等級認定。企業根據考評結果,向具有相應考評職能的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申請。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對企業申報的資料進行審覈,符合條件的,予以認定;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

12.發佈公告。安全監管部門要對已認定等級的企業進行公告,公告期滿向企業頒發標準化等級證書和牌匾,證書、牌匾採用全國統一的式樣(見附件)。

各省可根據實際,按照上述要求制定考評工作程序和辦法。

五、工作要求

13.加強領導,強化宣傳。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各類礦山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調查研究,定期研究解決重點問題,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要大力加強宣傳工作,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使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各類企業正確理解和把握標準化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實施原則、創建步驟、評定方法、監督管理等內容,爲正確執行《規範》提供思想保障,推進標準化建設規範、有序開展。

14.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各地要在全面摸清礦山企業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全國標準化建設的總體目標,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實際的工作方案,明確各工作具體目標。在此基礎上,對轄區內企業按照經濟性質、礦山種類、生產規模、開採工藝等分門別類進行排隊,本着先易後難的原則,有步驟地推進標準化工作。要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帶動作用,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可選擇本行政區域內3—5個不同類型的企業率先開展標準化試點,搞好對試點單位的幫扶,組織專家爲試點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及時幫助解決試點過程中的困難,及時糾正可能出現的偏差,爲試點單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通過試點積累經驗,樹立典型,以點帶面,全面推進。

15.突出重點,務求實效。標準化建設是一項長期持久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工作方向上把重點放在促進中小企業開展標準化建設上,推動中小礦山企業不斷提升本質安全程度,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在工作方法上把重點放在率先引導規模大、管理強的礦山企業達到相應標準化水平上,發揮大企業的輻射帶動作用和對中小企業的幫扶作用;在工作實施上把重點放在加強標準化建設的過程上,不能重考評、輕建設,重結果、輕過程。要注重工作實效,真抓實幹,防止走形式、走過場、做表面文章;防止強調客觀、強調困難,敷衍拖延,止步不前。

16.嚴格監管,加大投入。《規範》是強制性的安全生產行業標準,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屬地分級監管的原則,強化對標準化工作的監管,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規則,規範標準化考評機構行爲,加大對考評機構工作過程的監督。對於違反有關規定的考評機構和有關從業人員要依法予以處罰,爲標準化考評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秩序。要本着服務與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對各類礦山企業開展標準化工作的指導。對於未按《規範》要求開展標準化的企業要及時糾正;對於不按規定開展標準化的企業要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的手段督促其儘快啓動實施。要加強對礦山企業安全費用提取的監督檢查力度,促進礦山企業集中物力、財力,加大對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投入,切實改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條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關於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的解讀 篇五

《關於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的解讀

近日,國家安監總局印發《關於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完善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制度和體系,加大資金投入,保障新建裝置安全儀表系統達到功能安全標準。

隨着化工業的快速發展,化工產品要求的生產工藝變得異常複雜,必然使化工工藝裝置設計和操作更加困難和複雜。這給工人操作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誤操作的概率越來越大,安全隱患愈發嚴重。這就需要一種安全裝置,在工人誤操作的時候,能夠及時報警或糾正誤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目前,我國安全儀表系統及其相關安全保護措施在設計、安裝、操作和維護管理等生命週期各階段,還存在危險與風險分析不足、設計選型不當、冗餘容錯結構不合理、缺乏明確的檢驗測試周期、預防性維護策略針對性不強等問題,規範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亟待加強。

《意見》指出,要從源頭加快規範新建項目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從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獨資合資等具備條件的化工企業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按照《意見》的要求設計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安全儀表系統。從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其他新建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安全儀表系統,從2020年1月1日起,應執行功能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

《意見》還要求,要積極推進在役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工作。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在役生產裝置或設施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要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確定安全儀表功能及其風險降低要求,並儘快評估現有安全儀表功能是否滿足風險降低要求。企業應在評估基礎上,制定安全儀表系統管理方案和定期檢驗測試計劃。對於不滿足要求的安全儀表功能,要制定相關維護方案和整改計劃,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和完善工作。 【知識點擊】

化工安全儀表系統(SIS)包括安全聯鎖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及火災檢測保護系統等。安全儀表系統獨立於過程控制系統(例如分散控制系統等),生產正常時處於休眠或靜止狀態,一旦生產裝置或設施出現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情況時,能夠瞬間準確動作,使生產過程安全停止運行或自動導入預定的安全狀態,必須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規範的維護管理,如果安全儀表系統失效,往往會導致嚴重的安全事故。近年來,發達國家發生的重大化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大都與安全儀表失效或設置不當有關。根據安全儀表功能失效產生的後果及風險,安全儀表功能可以被劃分爲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級,不同等級安全儀表迴路在設計、製造、安裝調試和操作維護方面技術要求不同。

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的作用:化工安全儀表系統具有故障安全性,能夠自動(必要時可手動)完成預先設定的動作,對生產裝置可能發生的危險或不採取措施將惡化的狀態進行及時的響應和保護,使生產裝置按照規定的條件或程序退出運行,從而使危險降到最低,以保證人員、設備的安全。 【安全度等級】

安全儀表系統的安全度等級,是指在規定的條件下、規定的時間內,安全系統成功實現所要求的安全功能的概率。 安全儀表系統的安全度等級越高,安全系統實現所要求的安全功能失敗的可能性就越低。安全儀表系統分爲4個等級:SIL1級至SIL4級,SIL1級最低,SIL4級(主要用於核工業)最高。 【生命週期】

在安全儀表系統設計階段,必須提前構建一套完善、健康、科學的流程,制定一個嚴密、完整的管理控制程序。

在進行安全儀表系統的程序設計時,其週期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所以,要從變化、設計方面進行研究,設定出多個循環、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

一般來說,在安全儀表系統設計中,設計水平的高低和風險控制水平有着密切的關係。所以在設計的過程中,需要建立一個不斷更新的機制,在更新的過程中,逐步瞭解系統中存在的危害與風險,從而使系統的功能不斷完善。

在設計之後,就是對安全儀表系統的使用,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安全完整性與風險控制水平的匹配。同時,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對安全儀表系統的操作進行全面規範。 【典型事故】

•2011年7月11日,廣東省惠州市中海油煉化公司惠州煉油分公司芳烴聯合裝置發生火災事故,造成重整生成油分離塔塔底泵的軸承、密封及進出口管線及附近管線、電纜及管廊結構等損毀。調查發現,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集散控制系統通道不足,儀表系統沒有按照規範設置泵的機械密封油罐低液位信號,進入控制室的信號只設置了狀態顯示,沒有聲光報警,致使控制室值班人員未能及時發現異常情況。 •2010年11月20日,山西省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樹脂二廠聚合廠房內發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5人受傷,經濟損失2500萬元。經調查,本應起到報警作用的泄漏氣體檢測儀卻沒有發出報警,未起到預防事故發生的作用,最終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2008年8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廣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59人受傷,廠區附近3公里範圍共11500多名羣衆疏散,直接經濟損失7586萬元。調查發現,該起事故的發生與罐區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不到位有直接關係,事故儲罐沒有安裝液位、溫度、壓力測量監控儀表和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儀表。

•2007年11月27日,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重氮鹽生產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400萬元。經調查,該公司存在的裝置自動化水平低,重氮化反應系統沒有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和自動緊急停車系統失靈等問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