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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聘用制度(新版多篇)

員工聘用制度(新版多篇)

員工聘用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規範離職人員重新返聘入職管理規定及流程。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離職員工不是因爲被酒店辭退、淘汰的;

二、離職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

三、離職後在外無不良記錄的;

四、在店工作期間表現良好的。

五、經部門申報酒店領導批准的。

六、返店員工向酒店提出申請的。

第二章權責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負責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處理離職人員重新回店的錄用。

第四條離職人員離職前所在部門主管面試評價離職人員二次應聘,並籤示具體意見。

第五條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員離職重新聘用由人資經理報批總經理。

第六條副經理及經理級人員離職重新聘用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報批-總經理/董事長審覈-報備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管理內容

第七條上崗前要進行全面體檢(耒陽市收生防疫站辦理健康證);

第八條上崗後,如是在原崗位工作,需要一個月試用期;如在新的崗位則需要二個月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後,通過考試合格持予以轉正。

第九條凡離職人員二次入酒店應聘,必須經過審批後按酒店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並重新計算工齡。

第十條返店員工至人力資源部報到。(報到手續按新員工進店程序執行。)

第十一條返店一次的員工,如再次離店,則不再接受其返店。

第十二條原則上非正常原因離開公司包括開除、辭退、自動曠工3天解除合同的員工等永不錄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示。

第十三條對要求重返酒店的員工,各部門應謹慎對待,瞭解其當時的離職原因,落實是否按公司制度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用人部門要以書面文件向酒店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不得存在隱瞞、私自聘用的情況,否則一經發現,由用人部門經理承擔相關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規定的擬定和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送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人力資源部

二0xx年四月二十日

員工聘用制度 篇二

一、總則:優秀人才是企業成功的一大要素,設立嚴格的招聘制度爲企業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任人爲賢,不避親疏。要求聘用的人員外表端莊,皮膚較好,口齒伶俐,好學上進。

二、聘用標準:符合本市勞動管理部門勞動力管理條件,根據本企業的崗位需要,凡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技能,身體健康,有志從事美容、美髮、足療、保健服務工作的應聘人員。

三、聘用條件:凡報名應聘人員,應年滿18週歲以上,均應提供身份證、健康證、學歷證、從業證及專業技術資格證。

四、試用期:所有入選員工都必須經過一個月的試用期,接受本店的工作培訓,一週內熟悉本企業產品的使用、設備使用、價目表、水電設施和管理制度。在試用期內如欲終止合作,須提前3天通知,無工資。試用期滿後,合格者與本企業簽署正式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辭退。

五、培訓考覈合格成爲本企業員工,執行本合同,遵守公司所有規章制度。

六、辭退或辭職:員工在合同期內要求辭職,須提前30天寫書面申請報告,經批准交回公司物品,結清賬款方可離職(有培訓費的培訓費不退)。如本企業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不滿意或員工健康情況對營業有影響,本企業有權辭退,辦理辭退手續,結清賬款。如屬嚴重違反本企業規章制度被開除的,一律不結算工資,另根據情節追究責任。

七、考試:應聘人員須由店長(經理)面試、筆試、口試、技術手法等進行綜合素質的考覈。

員工聘用制度 篇三

一、人員錄用政策及程序

(一)企業人事錄用的目的。

一、企業人事錄用源於以下八種情況下的人員需求:

(一)缺員的補充;

(二)突發的人員需求;

(三)爲了確保企業所需的專門人員;

(四)爲了確保新規劃事業的人員;

(五)當企業管理階層需要擴充之時;

(六)預選企業的經營者之時;

(七)企業對組織有所調整之時;

(八)爲了使企業的組織更具活性化,而必須導入外來的經驗者時。

二、企業人事錄用爲企業發展儲備人才,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一)招聘員工的部門在確認並無內部橫向調職的可能性後,向人事部門遞交書面申請表,並附上需招聘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的資料可通過工作寫實和經驗座談的方法獲得。

(二)人事部詳細審覈申請職位之工作性質、等級等事項。如同意其申請,應先在本企業內刊登招聘廣告,當確定本企業其他部門並無適當人選時,方可在企業外部刊登廣告,並應及時將信反饋給用人部門。

□ 招聘方法

人事部刊登外部招聘廣告時須注意以下數點:

1.廣告設計應突出企業徽志;

2.須依據用人部門提供的職位說明書擬定廣告的內容;

3.廣告設計須使用鼓勵性及刺激性用語;

4.廣告須說明徵聘的崗位、人數及所需的資格條件,並註明待遇;

5.如需招聘科技人員,宜在學術性較濃的報紙刊物上刊登廣告;其他類別人員的招聘也須如上有針對性地利用新聞媒介,爲企業節省開支。

□ 初步甄選

(一)求職表是企業初步甄選的手段之一,目的在於獲取應聘人員的背景信息,對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二)初步篩選性會見在應聘人員填寫求職表時進行。

(三)就業測試

1.就業測試是初步甄選的最後一個環節;

2.對於技師、工匠、打字員、速記員等類人員,由於其所擔任工作屬技術性工作,故應進行實地操作測試;

3.對於高級職位之職務,非由博學多能之士無法擔任,此類人員可用審查其著作、發明,或覈查其學歷、經歷,以鑑定其資格。

□ 面試的準備

(一)組成面試遴選小組

面試遴選小組成員由以下三方人士組成:

1.用人部門代表。

2.人事部專門人員。

3.獨立評選人。獨立評選人應對該職缺的工作有深切瞭解及有密切工作關係。

(二)面試方法採取合議制面試(也可採取階段制面試),用人部門主管的意見起決定作用,遴選小組其他成員的意見起參謀作用。

(三)根據招聘職位的職位說明書設計面試評價量表。

面試評價要素共分以下十九項:

1.儀容;

2.人生觀、社會觀、職業觀;

3.生活設計;

4.人格成熟程度(情緒穩定性、心理健康與心理掩飾性等);

5.個人修養;

6.求職動機;

7.工作經驗;

8.相關的專業知識;

9.語言表達能力;

10.思維邏輯性;

11.應變能力;

12.社交能力;

13.自我認識能力;

14.支配能力;

15.協調指導能力;

16.責任心、時間觀念與紀律觀念;

17.分析判斷能力:

(考察其應變能力及決策能力)

(五)面試場所的選擇與環境控制

1.面試環境應保持安靜舒適;

2.面試考官的位置應避免背光;

3.被試的位置避免放在房子中央;

4.面試過程中人員不能隨意走動;

5.面試過程中不要被打斷。

(六)對初試合格的應徵者函邀面試。

□ 面試的實施及結果反饋

(一)面試過程中,面試遴選小組成員應填寫面試記錄表,表明對應徵者的評語及結論。

(二)全部面試結束後,遴選小組成員應討論對各應徵者的意見。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

一致結論時,由用人部門代表拍板。評價結果應填寫在面試結果推薦書上,送達用人部門主管及人事部備案,作爲下一步行動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