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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公車改革總體方案【新版多篇】

山東公車改革總體方案【新版多篇】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篇一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爲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據《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潔型機關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轉變傳統的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範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爲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出示範。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制度創新、保障公務出行。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並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正確處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關係,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確保新舊機制有效轉換。

3. 堅持統一部署、分類分步推進。率先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照屬地化原則推 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參照本方案制定相關改革政策,堅持先易後難,分類分步穩妥推進改革。

二、主要任務

(一)參改範圍

1.機構範圍:中央紀委機關和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全國政協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羣衆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參公事業單位。

2.人員範圍: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3.車輛範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二)改革方式

1.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城區)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2. 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於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合理確定各職級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具體爲: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 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爲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於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 題,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統籌資金使用要公開透明,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3.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列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按月發放,用於保障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適時適度調整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4.執法執勤部門統一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規定保留的執法執勤用車要嚴格配備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執法執勤部門的其他一般公務用車一律納入改革範圍。

5.對未參改單位和人員,不得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三)車輛處置

1.對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統一規範處置。

2.對取消的公務用車,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價作爲處置基準價,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公開處置,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

3.處置公務用車所得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中央國庫。

4.取消車輛處置要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四)司勤人員安置

1.根據保留公務用車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現有在冊正式司勤人員中,採用競聘上崗、綜合擇優等方式確定上崗人員。

2.對其他司勤人員,按照以人爲本、積極穩妥、因地制宜的原則,堅持內部消化爲主,通過內部轉崗、開闢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將其簡單推向社會。

3.做好相關人員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工作,妥善處理該類用工形式司勤人員與單位的勞動關係,維護好相關人員合法權益。

4.人員安置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籌協調,所需支出由財政安排專項經費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強保留公務用車管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根據編制總量和工作性質可保留5輛以內的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實行編制管理,編 制數量和配備標準要根據各部門各單位實際工作情況科學確定,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崗 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對執法執勤用車進行覈定和規範。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 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國管局會同中直管理局負責修訂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公務用車規範化管理。進一步精簡公務用車管理機構。

(二)嚴格財務管理。財政部要嚴格交通費用預算管理。各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按照在編在崗公務員數量和職級覈定補貼數額,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不得擅自擴大補貼人員範圍、提高補貼標準。

(三) 加強公務用車紀律檢查和審計。嚴肅公務用車紀律,各部門各單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 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交 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和查處違 紀違法行爲。審計部門要對公務用車改革情況進行監督,並將改革後公務用車配備和運行維護費用、交通補貼發放、車輛處置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

(四)切實保障公務出行。北京市要採取切實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完善出租車市場化運營管理方式,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及時解決公務出行遇到的問題,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普通公務出行。

四、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成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組,負責制定本部門本單位實施方案,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准後組織實施。已先行改革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規範執行。

(二)明確責任。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本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要認真研究部署,明確任務分工和責任,確定相關責任人員,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分步實施。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力爭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與地方改革同步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

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會同 有關部門制定,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四)加強輿論引導。切實做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廣泛宣傳相關政策規定、典型經驗和成效,及時迴應社會關切,使廣大公務人員和人民羣衆瞭解、支持改革,努力爲改革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篇二

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文章作者: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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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頒佈單位】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頒佈文號】中辦發[2014]41號 【有 效 性】有效

【頒佈日期】2014/7/1

2【生效日期】2014/7/12

【失效日期】

【備

注】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4年7月12日 中辦發[2014]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解放軍各總部、各大單位,各人民團體: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爲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據《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潔型機關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轉變傳統的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範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爲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出示範。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制度創新、保障公務出行。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並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正確處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關係,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確保新舊機制有效轉換。

3、堅持統一部署、分類分步推進。率先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照屬地化原則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參照本方案制定相關改革政策,堅持先易後難,分類分步穩妥推進改革。

二、主要任務

(一)參改範圍

1、機構範圍:中央紀委機關和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全國政協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羣衆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參公事業單位。

2、人員範圍: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3、車輛範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二)改革方式

1、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城區)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2、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於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合理確定各職級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具體爲: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爲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於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統籌資金使用要公開透明,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3、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列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按月發放,用於保障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適時適度調整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4、執法執勤部門統一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規定保留的執法執勤用車要嚴格配備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執法執勤部門的其他一般公務用車一律納入改革範圍。

5、對未參改單位和人員,不得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三)車輛處置

1、對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統一規範處置。

2、對取消的公務用車,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價作爲處置基準價,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公開處置,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

3、處置公務用車所得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中央國庫。

4、取消車輛處置要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四)司勤人員安置

1、根據保留公務用車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現有在冊正式司勤人員中,採用競聘上崗、綜合擇優等方式確定上崗人員。

2、對其他司勤人員,按照以人爲本、積極穩妥、因地制宜的原則,堅持內部消化爲主,通過內部轉崗、開闢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將其簡單推向社會。

3、做好相關人員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工作,妥善處理該類用工形式司勤人員與單位的勞動關係,維護好相關人員合法權益。

4、人員安置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籌協調,所需支出由財政安排專項經費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保留公務用車管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根據編制總量和工作性質可保留5輛以內的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實行編制管理,編制數量和配備標準要根據各部門各單位實際工作情況科學確定,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對執法執勤用車進行覈定和規範。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國管局會同中直管理局負責修訂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公務用車規範化管理。進一步精簡公務用車管理機構。

(二)嚴格財務管理。財政部要嚴格交通費用預算管理。各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按照在編在崗公務員數量和職級覈定補貼數額,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不得擅自擴大補貼人員範圍、提高補貼標準。

(三)加強公務用車紀律檢查和審計。嚴肅公務用車紀律,各部門各單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和查處違紀違法行爲。審計部門要對公務用車改革情況進行監督,並將改革後公務用車配備和運行維護費用、交通補貼發放、車輛處置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

(四)切實保障公務出行。北京市要採取切實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完善出租車市場化運營管理方式,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及時解決公務出行遇到的問題,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普通公務出行。

四、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成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組,負責制定本部門本單位實施方案,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准後組織實施。已先行改革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規範執行。

(二)明確責任。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本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要認真研究部署,明確任務分工和責任,確定相關責任人員,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分步實施。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力爭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與地方改革同步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四)加強輿論引導。切實做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廣泛宣傳相關政策規定、典型經驗和成效,及時迴應社會關切,使廣大公務人員和人民羣衆瞭解、支持改革,努力爲改革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公務用車改革實施方案 篇三

根據市委、市政府下發的《xx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加強公用車管理工作總體方案》、《xx市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現制定市民防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關於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加快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臵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創新制度、分類保障。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實行社會化提供並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正確處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關係,科學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確保新舊制平穩轉換。

3、堅持統一部署、確保穩步推進。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確定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向和原則,有序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三)總體目標

市民防辦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力爭xx。年xx月基本完成,建立健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後的配套管理制度,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範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

二、主要內容

(一)參改範圍

1、機構範圍:市民防辦機關。民防辦直屬事業單位不屬於參公單位,其公務用車制度待中央、省、市出臺改革政策後另行實施。

2、人員範圍: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一律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市民防辦現有編制xx名,其中行政xx名,工勤人員xx名。目前實際在編人員xx人,其中正局級xx人、副局級xx人,處級xx人、副處級xx人,科級(含副科級)xx人,科員及以下xx人(含工勤人員xx人),符合參改條件。

3、車輛範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我辦涉及改革車輛xx輛。

(二)改革方式

1、改革後,對參改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發放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出行方式。公務交通補貼範圍要與差旅費保障範圍相銜接,超出公務交通補貼範圍的公務出行按照差旅費相關規定執行。

2、機關公務交通補貼保障範圍:xxxx到xxxx以外的公務出行按照差旅費有關規定執行。

3、對執行重大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臵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任務,在應急預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況下公務用車保障辦法。

4、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改革後公務交通支出必須低於改革前支出總額。市民防辦公務交通補貼具體爲:廳級每人每月xxx元,副局級每人每月xxx元,處級每人每月xxx元,科級每人每月xxx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xxx元。爲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可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不超過補貼總額的xx%作爲單位統籌部分。統籌資金使用要規範、公開、透明,並制定相關規定。

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列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隨工資按月發放給個人。未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單位和人員,不得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5、確定保留車輛範圍及標準。根據《xx市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中關於“保留機要通用車範圍及標準:市級直屬黨政機關各保留1輛(編制人數少於xx人的單位不保留機要通信用車)”、“保留應急用車範圍及標準: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

市政協辦公廳各保留x輛應急用車,其他市級黨政機關編制人數在50人以下的保留1輛”的要求,市民防機關保留機要通信用車1輛、保留應急公務用車1輛。

根據《xx。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文件中“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編制按每xx名離退休幹部覈定x輛,xx人以上的按xx人的遞增倍數取整數覈定”的要求,目前我辦現有離退休幹部xxxx名,應保留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2輛。

(三)車輛處置

對市民防辦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規範處臵。按照市裏統一部署,封存停駛車輛。

(四)司勤人員安置

機關現有各類司勤人員xx人,其中在冊正式司勤人員xx人,單位勞務派遣人員xx人。

根據保留公務用車轉崗安臵的實際需要,合理設臵司勤人員崗位,按照分類安排、公開透明的原則,調整崗位。根據保留車輛臺數,按1:1比例應配備4名司勤人員,其餘人員給予妥善安臵,具體安臵工作由組織人事處負責制定《xx。市民防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司勤人員安臵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加強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市民防辦公室黨委書記、主任xx爲組長。xxx爲副組長。xxx爲成員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綜合處牽頭,xxx爲辦公室主任,xxx爲辦公室工作人員,具體推進全辦公務用車改革並抓好工作落實。

(二)明確責任分工。辦公務用車改革領導小組指導推進全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綜合處作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牽頭部門,主要負責起草改革實施方案並做好與市政府車改辦的協調,完善改革配套制度,研究解決改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規定處臵好公務用車,做好公務交通保障工作;財務處負責車輛費用信息統計工作,按要求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及發放等;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編制信息的統計,起草《xxx市民防辦公務用車司勤人員安臵方案》,協調市編辦、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做好司勤人員安臵工作等;監察處、工會負責監督改革進展情況,維護所有人員,特別是司勤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認真抓好落實。深入調查研究,細緻統計測算,明確時限要求,確保按時完成。具體方法步驟爲:

1、xx月xx日,成立車改領導小組,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車改有關政策和討論起草車改實施方案,部署車改任務。

2、xx月xx日,召開主任辦公會,傳達市車改會議精神,研究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司勤人員安臵方案及公務用車改革表格等工作。

3、xx月xx日,上報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司勤人員安臵方案及公務用車改革表格。

4、xx月中旬至xx月下旬,辦車改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根據任務分工,做好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處理涉改車輛違章、保險等相關事宜,進一步摸清司勤人員個人安臵意願和研究安臵辦法。

5、根據市車改辦要求,適時對保留車輛加貼公務用車標識,停駛移交車輛就地封存,辦理相關手續併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6、xx月至xx月,做好司勤人員安臵工作,落實相關政策。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加強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宣傳工作,做好政策解讀,闡釋改革的目的和意義,正確引導,認真做好公務人員及司勤人員思想工作,使廣大幹部職工支持改革,確保公務用車改革工作圓滿完成。

xx市民防辦公室

xx年xx月xx日

某市民防辦公室公務用車改革方案 篇四

XX市民防辦公室

關於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下發的《。。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加強公用車管理工作總體方案》、《。。市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現制定市民防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關於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加快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臵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創新制度、分類保障。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實行社會化提供並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正確處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關係,科學制定相關配套政 1 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確保新舊制平穩轉換。

3、堅持統一部署、確保穩步推進。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確定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向和原則,有序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三)總體目標

市民防辦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力爭。。。年。。月基本完成,建立健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後的配套管理制度,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範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

二、主要內容

(一)參改範圍

1、機構範圍:市民防辦機關。民防辦直屬事業單位不屬於參公單位,其公務用車制度待中央、省、市出臺改革政策後另行實施。

2、人員範圍: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一律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市民防辦現有編制。。名,其中行政。。名,工勤人員。。名。目前實際在編人員。。人,其中正局級。。人、副局級。。人,處級。。人、副處級。。人,科級(含副科級)。。人,科員及以下。。人(含工勤人員。。人),符合參改條件。

3、車輛範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我辦涉及改革車輛。。輛。

(二)改革方式

2 1.改革後,對參改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發放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出行方式。公務交通補貼範圍要與差旅費保障範圍相銜接,超出公務交通補貼範圍的公務出行按照差旅費相關規定執行。

2、機關公務交通補貼保障範圍:。。。。。,到。。。。以外的公務出行按照差旅費有關規定執行。

3、對執行重大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臵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任務,在應急預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況下公務用車保障辦法。

4、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改革後公務交通支出必須低於改革前支出總額。市民防辦公務交通補貼具體爲: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副局級每人每月1590元,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每人每月6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爲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可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作爲單位統籌部分。統籌資金使用要規範、公開、透明,並制定相關規定。

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列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隨工資按月發放給個人。未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單位和人員,不得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5、確定保留車輛範圍及標準。根據《。。。市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中關於“保留機要通用車範圍及標準:市級直屬黨政機關各保留1輛(編制人數少於20人的單位不保留機要通信用車)”、“保留應急用車範圍及標準: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3 市政協辦公廳各保留5輛應急用車,其他市級黨政機關編制人數在50人以下的保留1輛”的要求,市民防機關保留機要通信用車1輛、保留應急公務用車1輛。

根據《。。。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文件中“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編制按每30名離退休幹部覈定1輛,30人以上的按30人的遞增倍數取整數覈定”的要求,目前我辦現有離退休幹部。。。。名,應保留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2輛。

對市民防辦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規範處臵。按照市裏統一部署,封存停駛車輛。

(四)司勤人員安置

機關現有各類司勤人員。。。人,其中在冊正式司勤人員。。人,單位勞務派遣人員。。人。

根據保留公務用車轉崗安臵的實際需要,合理設臵司勤人員崗位,按照分類安排、公開透明的原則,調整崗位。根據保留車輛臺數,按1:1比例應配備4名司勤人員,其餘人員給予妥善安臵,具體安臵工作由組織人事處負責制定《。。。市民防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司勤人員安臵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加強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市民防辦公室黨委書記、主任。。。爲組 4 長,。。。。。。。。。。。爲副組長,。。。。。。。爲成員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綜合處牽頭,。。。。爲辦公室主任,。。。。。。。。爲辦公室工作人員,具體推進全辦公務用車改革並抓好工作落實。

(二)明確責任分工。辦公務用車改革領導小組指導推進全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綜合處作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牽頭部門,主要負責起草改革實施方案並做好與市政府車改辦的協調,完善改革配套制度,研究解決改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規定處臵好公務用車,做好公務交通保障工作;財務處負責車輛費用信息統計工作,按要求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及發放等;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編制信息的統計,起草《。。。。市民防辦公務用車司勤人員安臵方案》,協調市編辦、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做好司勤人員安臵工作等;監察處、工會負責監督改革進展情況,維護所有人員,特別是司勤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認真抓好落實。深入調查研究,細緻統計測算,明確時限要求,確保按時完成。具體方法步驟爲:

1、。。月。。日,成立車改領導小組,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車改有關政策和討論起草車改實施方案,部署車改任務。

2、。。月。。日,召開主任辦公會,傳達市車改會議精神,研究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司勤人員安臵方案及公務用車改革表格等工作。

3、。。月。。日,上報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司勤 5 人員安臵方案及公務用車改革表格。

4、。。月中旬至。。月下旬,辦車改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根據任務分工,做好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處理涉改車輛違章、保險等相關事宜,進一步摸清司勤人員個人安臵意願和研究安臵辦法。

5、根據市車改辦要求,適時對保留車輛加貼公務用車標識,停駛移交車輛就地封存,辦理相關手續併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6、。。月至。。月,做好司勤人員安臵工作,落實相關政策。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加強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宣傳工作,做好政策解讀,闡釋改革的目的和意義,正確引導,認真做好公務人員及司勤人員思想工作,使廣大幹部職工支持改革,確保公務用車改革工作圓滿完成。

。。。。市民防辦公室 。。年。。。月。。日

公務用車改革方案 篇五

附件1

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

改革實施主方案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全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粵委辦〔2016〕85號)要求,按照《廣東省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廣東省省屬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規定,結合本單位/本公司實際,制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具體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1、事來單位/企業名稱、性質、任務、主要職責、編制數量/經營規模,下屬機構/子屬企業情況,人員數量及結構(包括司勤人員數量及結構);

2、事業單位/企業公務用車(包括一般公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生產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等)數量及結構、主要用途、管理方式、經費來源;

3事業單位/企業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包括車輛購置及更新、運行維護費用)、司勤人員勞務支出(工資、津貼、福利等)、其他相關公務交通費用支出情況;

二、改革方案

1、改革組織實施的工作機制;

2、改革後公務出行保障的社會化替代方式;

3、改革後保留公務用車的管理辦法、相關監督措施; 4.事業單位/企業對不同步實施改革的下屬機構/子屬企業改革方案的審覈辦法。

附件:1.事業單位基本情況彙總統計表 2.事業單位擬取消公務用車輛彙總統計 3.事業單位擬保留車輛匯部統計

4、事業單位公車改革總體“節支率”統計測算表 5.(集團)公司本部基本情況彙總統計 6. (集團)公司本部擬取消公務車輛彙總統計

7、(集團)公司本部擬保留車輛彙總統計表 8.(集團)公司本部公車改革總體“節支率”統計測算表 9.事業單位/企業改革後公務出行保障及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

公務用車改革實施方案 篇六

根據《咸陽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精神和有關會議要求,爲了全面推進機關公務用車制度化改革,積極穩妥地做好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各項工作,現結合我局工作任務和公務車輛資源配置及保障途徑範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實施意見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政型機關要求,即以降低行政運行成本,降低公車私用情況的發生,降低單位財務支出負擔,提升工作效率、推進廉政建設爲目的,建立高效廉潔的公務車輛管理體制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要求相一致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二、基本原則

1、積極穩妥。按照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文件規定的要求,積極穩妥的實施我局公務用車改革工作,並逐步在探索中完善和深化公車制度改革。確保在7月15日前完成公務車輛有關信息的登記和涉改車輛封存,制定我局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2、統籌兼顧。正確處理公車改革涉及各方工作利益關係,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提高民族宗教行政效能,保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務運行。

3、厲行節約。堅持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的原則,有效解決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資源配置不均、財務負擔過重等問題,確保車改後單位財務經費支出明顯降低。

4、公正透明。機關公車改革實施方案將在充分徵求局領導幹部和各科室意見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操作和實施。局紀檢監察全程將參與,並接受廣大幹部羣衆的有效監督,確保在20xx年7月15日全面完成。

三、主要任務

(一)參改範圍。

1、人員範圍:局機關在編在崗領導幹部和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均屬改革範圍,單位臨聘司勤人員改革將按照《咸陽市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司勤人員安置分流指導意見》中其他司勤人員有關規定做好擇優選聘和分流工作。

2、車輛範圍:對單位在編的2輛公務車輛,嚴格按規定涉改1輛一般公務用車,留用1輛日常機要通訊、民族宗教突發應急處置的公務車輛。

(二)改革方式

1、機關在編在崗領導幹部和科級及以下人員,執行市級財政規定的交通補貼發放標準,在常駐地範圍內(秦都、渭城行政區,咸陽高新區開發建設區域及西安咸陽國際機場)公務出行自行選擇出行方式,財務不再覈報公務交通費用。跨區域的公務活動按照機關差旅費相關規定執行,對跨區域出行有公務用車事物保障的,不再報銷交通費。

2、在常駐地範圍內的需要處理的日常機要通訊和民族宗教突發應急事件,嚴格執行單位車輛管理有關制度規定後,方可予以派遣。

3、對跨區域執行公務活動,本着厲行節約、合理安排、統籌協調的公務車輛管理原則。確因工作需要在留用公務車輛不能完全保障的條件下,將由局祕書科負責聯繫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實行租賃保障。

(三)交通補貼發放程序及標準

公務交通補貼將納入單位年初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隨工資按月發放,用於保障機關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交通補貼標準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再以其他名義額外或變相多發。其標準爲:正縣(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副縣(處)級每人每月950元,正科級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級每人每月600元,科級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機關參與車改的所有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當月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連續在15天以上的`,由局祕書科覈實無誤後將停發次月個人公務交通補貼。機關參與車改人員正式退休後,從下月起停發車改補貼。

(四)留用公務車輛管理。

按照公務車輛改革領導小組有關規定,保留我局的1輛公務用車,主要用於單位機要通訊和民族宗教突發應急處置。管理辦法在參照單位現有車輛管理規定的基礎上,由祕書科重新修訂完善,明確職責、用途、範圍及管理權限,建立適用於改革後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並嚴格實施。

(五)其他司勤人員安置分流。

對於局臨聘的合同制司勤人員,由局機關根據留用車輛數量,在本人自願前提下,經本人申請,擇優競聘選用,並規範管理。對於其餘臨聘人員將推薦參加市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機構駕駛員崗位競聘。未被聘用其他司勤人員,予以分流。

重新聘用還是分流司勤人員,一切工資福利待遇發放截止20xx月7月15日,由局依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與其先解除勞動關係,並由祕書科按照具體規定提出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新聘司勤人員將與局簽訂新的聘用合同,從20xx年8月1日起算。

四、實施步驟

1、制定方案,上報審批階段(7月10日―7月15日)

加強與市車改領導小組溝通聯繫,制定完善的機關公務用車實施方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後於7月15日前報市車改辦審覈。

2、全面動員,組織實施階段(7月13日―7月15日)

組織機關全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文件精神,做好涉改車輛的信息、證件、隨車物品的登記工作,嚴格依照規定要求做好涉改車輛的封存工作。局紀檢監察室做好監督配合。同時,祕書科做好臨聘人員經濟補償金和機關在編在崗人員車改交通補貼前期統計預算和造冊工作。

3、檢查驗收,上報總結階段(8月15日―9月15日)

由局紀檢監察參與,局車改工作領導小組實施,對局機關車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查漏補缺,全面做好相關制度的修訂完善工作,9月15日前由祕書科將局機關車改總結報告上報市公車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全面準確按時完成這次車改工作任務,將成立咸陽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由黨組書記、局長周少華擔任,副組長由副局長、調研員王義川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祕書科,祕書科長王彥信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車改工作的協調聯繫,祕書科指派專人負責統計和填報車改信息,制度局實施方案,紮實推進機關公車制度改革工作。

(二)明確目標責任。爲確保按期全面的完成此次車改任務,局車改工作領導小組要明確職責分工,認真負責,夯實責任,對車改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要及時解決,領導小組對每一環節做好研究部署,把每一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車改工作順利實施。

(三)嚴格財經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按照在編在職人員的數量和職級覈定補貼數額,從嚴審覈,及時申報,不得擅自擴大補貼人員範圍和支出標準。建立交通費用定期公示制度,接受廣大幹部羣衆監督。對租賃用車費用也將嚴格控制,並將一同納入“三公經費”預算管理。

(四)加強監督檢查。局紀檢監察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車改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留用機要通訊應急公車是否違犯用途使用、領導幹部違規乘坐及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等現象進行着重監督,建立完善的監督檢查機制。對發現的問題加強執紀問責追究,堅決糾正和查處違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違規違紀行爲,確保車改工作的平穩實施。

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篇七

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公務用車制度爲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方便工作,提高辦事效率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費用畸高、公車私用、效率低下、超標準超編制配備、駕駛員管理混亂等諸多弊端一直爲人們詬病不已。本文擬就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改革方案作一探討。

一、現行公務用車制度的形成和基本內容

(一)現行公務用車制度的形成

公務車,一般是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組織和個人用於工作、業務、接待等公務活動的各類汽車。我國的公務用車制度參照了前蘇聯相關規定,按照幹部級別和幹部編制配備公車。在戰爭年代只有團以上幹部纔可以騎馬,建國之後逐步改用吉普和小汽車。現行的公務用車制度基本上沿襲瞭解放初期的供給制。1979年中央發佈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1981年中央有關部門發佈了《關於中央和國家機關汽車配備和用油定量包乾的暫行辦法》,1983年中央發佈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任副部長、副省長以上幹部生活待遇的幾項暫行規定》對領導幹部汽車配備作了相應規定。1984年以後對公務用車配備有所放鬆,各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競相購買公車。爲了解決公車使用和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1994年下發了《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隨着我國汽車工業的發展,汽車的質量檔次逐步提高,車種車型不斷增加,爲了進一步規範黨政機關汽車配備標準,減少國家財政支出,1999年中辦和國辦又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黨政機關汽車配備使用標準的通知》。

(二)現行公務用車制度的基本內容

爲了節約國家財政開支,加強廉政建設,糾正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中攀比的傾向,黨和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逐漸形成了比較規範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制度。

1、公務車數量配備標準

根據現行中央和浙江省有關規定,公務用車分爲領導幹部專車、領導幹部工作用車、機關工作用車三類。工作用車與專車的區別在於,工作用車不固定爲某一領導幹部或某一工作人員所使用,由機關統一調配,而專車則固定爲某一領導幹部所使用。專車只有高級領導幹部才能配備。領導幹部工作用車,廳局級以下領導幹部不配專車,根據機構領導職數實行定編管理。機關工作用車,根據“三定方案”覈定的編制配備公務用車。根據《浙江省省級黨政機關小汽車配備數量及編制管理規定》:廳局級幹部工作用車,按覈定的領導幹部職數每2—3人1輛的標準配備;機關工作用車,依據“三定方案”覈定的編制,按每20人1輛配備。目前,廳局級以下(不含廳局級)領導幹部和黨政機關尚沒有明確的數量配備標準。經控辦審批的,廳局級以下(不含廳局級)領導幹部和黨政機關數量配備標準一般不會超過省級機關。

另外《浙江省黨政機關汽車配備標準及管理規定》還對公務車的資金來源加以要求:黨政機關不得以借款、集資、攤派、挪用專項資金等方式籌款購買小汽車,拖欠職工工資的單位也不得購買小汽車。

2、公務用車檔次配備標準

根據199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黨政機關汽車配備使用標準的通知》規定:黨政機關的其他公務用車一般配備排氣量2.0升(含2.0升)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的轎車。根據2000年省委、省政府反腐敗鬥爭聯席會議[2000]3號紀要精神,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採取指定車種、車型的辦法,即:地廳級及地廳級以下領導幹部工作用車和各級黨政機關的公務用車,可配備排氣量2.0升的廣州本田雅閣轎車、排氣量2.0升的長春紅旗世紀星轎車、排氣量1.8升的上海帕薩特(手動檔)轎車或排氣量不超過2.0升、價格不超過25萬元的其他國產轎車。

3、公務用車使用的相關規定

省部級以上高級領導幹部使用專車,副省部級領導幹部由單位根據需要保證用車。其他領導幹部及機關幹部用車則應由機關統一調配。黨政機關不得利用職權向企業及下屬單位借車、換車或接受下屬單位的贈車。

公務車應用於公務活動。1989年發佈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央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明確要求:所有機關幹部和職工均不得用公務用車辦私事,遇有特殊情況必須用車的,一律按規定收費。各部門都要嚴格執行統一規定的專車使用登記和因私收費制度。

4、我市公務用車有關管理規定和現狀

近年來,我市對公務車制定了一些制度來加強公務用車的購置、養護、使用方面的管理。一是實行公務用車控制審批制度。二是實行政府採購制度,對公車採購、車輛保險費列入政府採購範圍。2004年江山市財政局發佈《關於對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產行定點保險的通知》,要求對行政事業單位車輛保險實行政府採購,未按規定辦理車輛保險的,車輛保險費財務不予報銷。三是其它規定。2002年江山市財政局印發《江山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對公務用車駕駛員給予每行使1公里0.08元的里程補貼,同時要求各單位建立車輛使用調度制度,嚴格按出車任務登記行車裏程。建立駕駛員安全行車責任制,對全年安全行車無事故的駕駛員,單位可在人保公司出具的《關於機動車輛無賠款優待的說明》所列示的金額範圍內進行獎勵。2004年中共江山市紀委轉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務車輛管理堅決糾正違反規定學習駕駛技術和駕駛公車問題的通知》,要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不準公費報銷私自學習駕駛技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因違反規定駕駛公車造成交通事故的,不準利用職務的影響干預交通事故的處理,嚴禁用公款支付交通事故賠償等費用。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對個人作出相應的賠償。

截止2005年底,我市公務用車已有 410 輛,其中市級機關部門 365 輛(含公檢法系統 120 輛),鄉鎮一級政府 45 輛,平均每個單位(不包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輛。

二、我市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問題

雖然上述制度在規範公務用車使用、降低財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等級觀念、攀比心理、監督乏力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存在很多弊端。

一是公務用車費用高,財政負擔沉重。根據對我市納入會計覈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單位調查顯示,2003年至2005年平均每輛公務用車的年使用費用3.14萬元以上,司機的工資及福利在2.05萬元以上,平均每輛公務用車的運營成本在5.2萬元,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2005年全年車輛運行成本爲1460萬元,分攤到當年各單位財政供養人均負擔4700元,當年新購公務用車30輛,購置費爲692萬元,全年車輛費用爲2181萬元,佔納入集中核算單位經常性支出23172萬的9.41%,約佔公用支出的三分之一。雖然隨着工作人員工資、福利、購房支出大幅增加,經常性支出總額大幅增加,但公車費用所佔比例還在提高。高昂的公務用車消費影響了行政事業單位其他正常公務的開展,有的甚至影響了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的正常發放,給財政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從而減少了我市的其他建設和社會事業經費的投入。下面是我市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一些費用數據,也能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公務用車費用高的問題。

2003年—2005年納入會計集中核算單位公車費用統計表

項目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年初汽車數量

241

265

280

本年購置汽車數量

32 33 30 本年購車金額合計

6,772,407.39

7,043,481.00

6,916,647.00

本年覈銷數量

8 18 16 年末汽車數量

265

280

294

車輛運行費用合計

7,674,450.81 8,481,390.28 9,011,401.07 年均車輛數

253.00

272.50

287.00

每輛平均運行費用

30,333.80 31,124.37 31,398.61 駕駛員工資及福利合計

5300000 5600000 5880000 公務用車費用合計

19,746,858.20 21,124,871.28 21,808,048.07 公車費用佔經常性支出比例

0.0815

0.0846

0.0941

二是公務用車私用現象嚴重。按規定公務用車不得用於辦私事,但由於公私界限難以區分,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公務用車私用現象極爲普遍。社會上廣爲流傳着“三個1/3”:在公務用車使用中,辦公事佔1/3,領導幹部及其親屬私用佔1/3,司機私用佔1/3, 這句話也正是反映了公務用車私用現象是很普遍的。在我市,公車接送小孩上學放學,公車用作婚車等現象也屢見不鮮,相關制度也難以遏止。筆者認爲公車私用不是佔小便宜的簡單問題。它不僅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而且成了“官位的炫耀”。這種流動的腐敗廣告,極大地損害了機關幹部形象,甚至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

三是公務用車使用效率低下,浪費驚人。一方面,有資料表明,社會其他運營車輛每萬公里運行成本爲8215元,我市公務用車每萬公里運行成本在1.5-2.5萬元之間(不含車輛折舊)。每輛出租車的使用效率爲公務用車的5倍,而運營成本僅爲公務用車的13%左右。另一方面,我市部分單位由於缺乏公車管理的具體規定或雖有規定卻執行不力,也存在車輛修理費用、燃油費用畸高等現象。再一方面,目前納入覈算中心的單位藉口無車輛或車輛不足,租車使用的,據2005年統計,涉及16個單位,其費用高達42萬餘元。最後是車輛行駛里程不同,高的全年駕駛近六萬公里,低的卻不足 一萬公里,這裏雖有出差長短途的區別,但利用程度利用效率高低不同,存在浪費卻是事實。

四是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轎車。有些部門的領導不是從工作需要出發,而是把公務用車看成是一種“待遇”,是“地位”與“權利”的象徵。在這種思想驅使下,有些部門不管條件是否許可、車輛是否超編、有無購買能力,都要購車。一是超編制配備。政府不批有的就以下屬企業或單位的購車,到目前爲止,產權屬於其它單位,卻由自身交納相關車輛費用的據不完全統計有 11輛。二是超標準配備。將超過政府採購價車價款以裝修或其它費用開具。三是超豪華裝修。由於對車輛裝修缺乏明確的規定,個別單位車輛裝修費用很高。

五是駕駛員管理混亂。目前我市機關駕駛員主要有正式在編的機關工人、招聘合同工,但大多數爲臨時工身份,由於用人權在各單位,全市缺乏相應的駕駛員管理制度,對駕駛員的招聘、使用、待遇等各單位參關差不齊。經不完全調查,有的單位駕駛員享受正式幹部一樣的待遇,有的月工資僅爲600元,並且沒有參加各類保險。這就導致了駕駛員素質不一,流動性大,對公務用車的維護和使用也缺乏責任感,也很容易產生公車私用、費用畸高等現象。

三、當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在運行過程中產生了很多弊端,破壞了黨和國家在羣衆中的形象,人民羣衆要求改革的呼聲很高,迫切需要對現行公務用車制度進行改革。1998年9月,國家體改委制定了《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部分中央機關進行車改試點,同時我省杭州、義烏等地也啓動車改試點。從先行改革的地方情況分析,改革的思路和舉措大體分爲以下三種模式:

(一)公務用車分配貨幣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務用車,公務人員(有些地方是主要領導除外)徹底取消公務用車待遇,按級別、崗位發放交通補貼。從目前情況看,已進行車改的地方,大多數採取了此類方法。交通補貼的發放又分爲按月發放(以現金的形式隨工資發放)、一次性發放、包乾使用等形式。

1、按月發放交通補貼。對公務用車實行貨幣化改革,即以貨幣形式發給公務員交通補貼。其具體的做法是:車輛向社會公開拍賣。領導幹部、司機均可參加競拍,領導幹部、司機可享受拍賣價一定的優惠。行政、事業編制的司機進行轉崗或適當安置。幹部按照職務、崗位發放交通補貼。

2、一次性發放交通補貼。一次性發放即給車改對象一定數額的購車補貼,並由公家負責車輛保險、養路、年審等固定性費用,其他如汽油、維護、路橋、停車等日常費用均由個人支付,單位不再發給其交通補貼。具體做法是:一次性給車改對象每人發購車補貼,明確個人享有使用權期限,產權依然歸單位所有,期限滿後產權歸個人,公家不再負擔任何費用。

3、包乾使用交通經費。包乾使用即對用車費用限額包乾,超支自負,節餘按比例給予獎勵。這種費用補貼方式整個過程不出現貨幣,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稱爲“準貨幣化模式”。

(二)公務用車服務市場化。一是實行“公務用車租用”,即部門、單位相對集中的區域將車輛集中管理,成立車輛管理服務中心,將黨政機關現有公務用車整建制轉爲經營性實體,模擬市場經營實行有償服務。按市場租車計價方式,向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有償用車服務。公務人員按照級別、崗位發放交通補貼或實行費用包乾,需用公務用車時按里程、車型交納費用。這種改革方式的最大好處是積極穩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務用車制度的弊端,又照顧到目前駕駛、後勤人員無法安置的現狀。

二是實行“私車公用”。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私有車輛越來越多,其中不乏機關工作人員,私車公用就是指當公務需要時,由單位指派幹部駕駛自備車招待公務,補助標準以二人乘坐公交車及三輪車計算。其優點就是能有效解決派車難、節約經費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等問題。也能達到減少公務用車數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針對目前的公務用車制度也能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三)公務用車管理規範化。完善現有的公務用車制度,控制車輛的購置、使用和維修,堵塞公務用車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務用車條件尚不成熟的情況下,一些地區通過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購買,規範公務用車使用、維修制度等,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監督和管理。

四、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破釋

在上述三種方案中,貨幣化、市場化兩種方案中,實際上都是貨幣贖買現行公務用車的制度。貨幣化方案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公務用車費用。所謂的市場化方式,則以費用包乾方式讓公務員從政府車輛服務中心或社會上獲取公務用車,並以包乾費用節約部分的一定比例獎勵給個人的方式鼓勵公務員少用車。

從兩種方案的改革實踐來看,兩種方案都在初期有效降低了公車費用,但是還存在很多爭議,一是貨幣化方式公車補貼標準難以做到科學合理,因爲一般只是考慮到領導級別或地區差距,但很難細化到崗位,補貼難以平衡,容易產生不作爲或低效率,也容易導致公車費用反彈。二是市場化方式可能促使公務員減少公務次數來節約包乾費用,以獲得節約獎勵,或者以公務員節約的包乾費用用於私事上。三是一次性處理公車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目前一些試點單位主要是通過內部認購和公開拍賣兩種方法來解決。若採取優惠認購的方式,有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

另外,公務用車貨幣化、市場化方案還面臨着另外三個難題。一是難在現有駕駛人員和車輛的處理上。現在機關的駕駛人員主要有三類:一類是有行政編制的公務員,一類是事業編制人員,還有一類是臨時工或合同工。對於臨時工、合同工可以採取辭退或解除合同給予補償的辦法解決。如何安置前兩類人員,特別是在短期內大批量地安置好這些有正式編制的駕駛人員絕非易事。二是難在改革方案的制定上。由於現階段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公務用車的多重標準和公務用車自身的不確定性,要給每個公務人員確定出一個既能體現公平合理,又能促進廉政勤政的貨幣補助(或包乾費用)額度很難。三是財政和社會的承受力也是公務用車貨幣化、市場化改革必須充分考慮的問題。目前車改的補貼標準動輒每月兩三千元,比公務員的工資還高,遠遠超過財政和社會承受力。

公務用車管理規範化方案應該說不是一種改革方案,而是現行公務用車制度的一貫要求。公車增加(更新)過快,使用效率不高以及公車私用等突出問題,從理論上說都可以通過健全制度,加強管理來解決。但實際情況是,思想觀念和權力構成沒有實質性變化,公車不僅大量存在而且管理分散,僅僅靠制度來解決公務用車中的問題是十分困難的。其實我們缺少的不是制度,缺的是執行。如中央規定因私用公務用車要收費,但公務用車幾乎是有2/3用於私事上,但從來沒有人因私使用公務用車而交納了用車費,也沒有人去關注因私用車是否收了費。強化管理的核心在制度,執行制度的關鍵在領導,而現在許多單位的公車主要是爲領導幹部服務的,有的已經成爲領導幹部個人權力和身份的象徵。在這種體制下,依靠領導幹部的所謂自覺性採解決他們自身或身邊存在的問題是不現實的。因此,如果不改革現行公務用車的體制機制,僅僅侷限在管理層面上做文章,只能是治標不治本,管一時而難管長遠。

綜上所述,貨幣化、市場化方案實行的補貼政策,是現行公務用車制度的另一種方式,是以包乾費用的方式代替公務用車的監督管理。但過高的補貼標準不符合我國的現階段國情,也不符合公務用車僅僅是以車代步工具的理念。經過各地車改實踐後,發現羣衆對這種改革方式並不認可,認爲是公務用車的另一種腐敗。因此浙江省於2005年3月叫停了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公務用車管理規範化方案則是現行公務用車制度的深化,難以擺脫“制度歸制度,執行歸執行”管理上的窠臼。從上述矛盾可以看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一場難度極大的改革,沒有一定的決心,沒有一定的犧牲精神是難以取得成功的。

五、面對車改我市應當如何接軌

在目前車改方案不是很成熟的前提下,筆者認爲我市應當靜觀其變,同時採取積極的對接辦法——公務用車管理規範化。完善現有的公務用車制度,控制車輛的購置、使用和維修,堵塞公務用車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公車運行效率。在完全取消公務用車條件尚不成熟的情況下,通過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購買,規範公務用車使用、維修制度等,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監督和管理,爲下一步公務用車改革做好準備。

1、深化公共財政改革,規範車輛購置行爲。

細化車輛費用預算,嚴格預算執行,控制車輛費用的增長。嚴格執行中央關於黨政機關小汽車配備和實行編制管理的規定,制定公務用車購置審批規程,對以下屬單位名義購置和上級部門統一購置的車輛也應報財政備案。負責審批車輛配備、更新計劃的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認真執行車輛報廢標準。利用職能部門的權限,對車輛進行調劑使用,嚴格控制公務用車的增長。

2、完善車輛管理制度,加強車輛管理。

一是建立公務用車的車輛檔案制度,準確掌握各單位的車輛的應配數量、實有數量、購置年限、車輛使用、維修狀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實行單車管理,有條件的可納入固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以便實時查詢。二是對所有的公務用車進行統一着色,或者統一噴塗醒目的標誌,便於公務用車的管理和監督。三是設定車輛管理的職能單位,制定具體的車輛使用管理辦法,規範公務用車的使用程序,明確管理的職能範圍。四是恢復完善車輛定點維修制度,將車輛裝修和用油納入政府採購範圍。

3、實行車輛費用定額控制制度。即在建立嚴格的公務用車使用制度下,按各種具體車型和狀況,按行駛公里定額包乾招標維修費、燃油費,駕駛員補貼等各種費用。一是根據車輛型號、狀況、性能,使用年限、耗油率等指標確定公里費用定額。二是取消駕駛員各種出車待遇。三是按車輛定額實行節約獎勵。

4、制定全市的駕駛員管理制度。一是統一駕駛員的招考和調劑。保證駕駛員數量的合理性和人員流動的穩定性,保證駕駛員的質量。二是引入獎懲機制,加強駕駛員考覈。駕駛員崗位的特殊性決定了不能視同一般幹部考覈,應根據其特殊性制定具體的考覈辦法。

5、成立車輛管理服務中心,爲下一步公車改革做好準備。在保留基本公務用車的基礎上,引進現代化的管理模式,對各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進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計價使用。各單位按每車每年定額標準領取用車代幣券,超支不補,節餘自留。把GPS衛星導航定位系統引入車輛管理,指揮中心根據每一輛車的行駛路線和所處位置,在全國範圍內及時就近調度用車,從要車、派車、行程、耗油、計費到問題處理等全過程實現了智能化管理。這種公務用車形式,改變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務資源配備方式,實行資源共享,可有效提高公車使用效率,併爲轉入市場化運營創造了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