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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1.參改單位總體情況。大餘縣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2013年設立,爲縣政府直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綜合股、規劃指導股、政策研究股、執行西部大開發政策股等4個職能股室。

主要職能:

(1)負責《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落實工作的日常綜合協調、指導服務和督促落實。

(2)研究提出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劃的建議;對各項規劃、計劃進行指導、論證、協調、綜合評估和銜接。

(3)研究提出贛南蘇區振興發展重大問題、重大政策的建議,以及一些先行先試政策的建議。

(4)研究提出贛南蘇區振興發展重大項目佈局及建設建議,協調推進重大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做好項目的跟蹤落實。

(5)研究提出贛南蘇區振興發展重大資金安排建議,加強重大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6)研究提出我縣執行西部大開發政策的規劃和建議,協調落實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

(7)組織和協調向國家部委、省直部門、市直部門對接彙報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

(8)組織和協調開展贛南蘇區振興發展的交流協作和宣傳推介工作。

(9)負責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絡協調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及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參改人員情況。根據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縣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的通知》(餘編字〔2013〕30號)文件覈定大餘縣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目前,實有參改人員7人,正科級2人,副科級2人,科員及其他3人。

3.現有公務用車情況。我辦無公務用車。

4.其他情況。我辦在編在崗7名,主任(正科級)譚家福,副主任(副科級)葉際江、唐先鋒,正科級幹部際尚清,科員及其他幹部朱春燕、羅振銘、蔡聰,無公務用車和司勤人員。租車費等其他相關支出7.38萬元/年。

二、公務用車改革

我辦無公務用車,無需涉改公務用車保留情況、保留車輛更換號牌情況。

三、取消的公務用車處置

我辦無公務用車,無需處置公務用車。

四、司勤人員安置

我辦無司勤人員,無需安置司勤人員。

五、車改經費測算

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7.38萬元,改革後公務交通總支出6.83萬元,節支率8.05%。

(一) 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

1.我辦無涉改公務用車購置費、涉改公務用車運行費、涉改司勤人員支出。

2.其他相關支出。2013-2015年年均租車費7.38萬元。

車改前總支出爲7.38萬元。

(二)改革後公務交通總支出

1.改革後公務交通補貼支出。參改人員7人,其中:正科級2人、副科級2人、科以下3人,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爲正科級650元/月、副科級550元/月、科以下450元/月(補貼標準不超過同級別公務員補貼標準),公務交通補貼總額爲4.5萬元/年。

2.我辦無保留車輛和保留涉改司勤人員,無保留涉改車輛的運行費和平均年更新車輛的購置費及涉改司勤人員的支出。

3.其他相關支出2.33萬元。

改革後公務交通總支出預計爲6.83萬元,較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節約0.55萬元,節支率爲8.05%。

六、方案實施

1.組織機構。我辦成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組,組長譚家福,副組長葉際江、唐先鋒,成員陳尚清、朱春燕、羅振銘、蔡聰,聯繫人朱春燕。

2.實施要求。按時完成方案要求,保障公務出行措施,實現我辦公務交通保障高效、費用節約、成本下降和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