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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分析情況的報告

關於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分析情況的報告

關於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分析情況的報告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3年度***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分析情況報告的通知要求,我鎮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了深入分析和評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我鎮應急管理緊緊圍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全面構建幸福太平的工作目標,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工作預案,加強宣傳教育,強化保障措施,取得了較好效果。今年以來,全鎮共發生各類安全事故15起,死亡7人,直接經濟損失17.3萬元,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與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其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0起;發生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7人,傷260人,直接經濟損失13.8萬元;發生火災3起,直接經濟損失3.5萬元,因救援措施得力和出警及時,無人員傷亡。

二、應對工作評估

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印發了《太平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了我鎮應急體系建設的目標、原則、任務以及重點項目。各村委會、各部門按照黨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採取有效措施做好監測預警和防範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了各類突發事件損失,保障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健全應急機構,加強組織領導。由鎮黨委委員王青毅分管應急管理工作,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黨政辦,承擔具體工作,並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進一步明確了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使工作落實到人,落實到崗,確保了工作有計劃、有督辦、有檢查、有總結。

(二)完善應急體系,明確工作措施。在原有預案的基礎上,結合我鎮實際,對以前的各類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了梳理、彙總,重新編制、修訂各類應急預案,形成了鎮較爲完整的應急體系。同時,對每項預案,從應急指揮、應急響應、各部門的具體分工到配合專業隊伍具體處置,都制訂了詳細具體的工作措施,明確了具體任務和工作方法。

(三)加強預測預警,做好應急值守。一是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力度。進一步明確風險隱患的監管主體,加大對全鎮公共危險源、安全隱患、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建立各職能部門隱患排查及治理檔案,健全重大隱患公告公示、督辦整治、整改制度,努力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和降低事件發生後的影響程度。二是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工作。明確任務主體,強化責任意識,堅持日常應急值守,認真做好信息的查詢、研判、跟蹤和彙總工作,並及時發佈預警信息,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得到及時、準確上報和妥善處置。

(四)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應急演練。鎮通過宣傳欄、標語、應急知識宣傳冊、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向廣大人民羣衆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做到應急常識進社區、進工廠、進學校、進家庭,形成了全鎮人民齊心協力,共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先後聯合消防中隊、派出所等單位開展了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防火防災應急疏散演練、突發交通事故應急演練、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等各類演練活動 6次,參演人數達31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我鎮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個別村(居)委會和部門缺乏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新性有待於提高。二是協調管理不到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物資、隊伍、信息等資源分散,缺乏統一組織和協調,難以發揮整體效能。三是信息報送工作尚需進一步加強。

四、趨勢分析及工作建議

趨勢分析: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是一項事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經濟穩定與發展的重要工作。近年來,隨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進入了集中多發期,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鎮仍將處於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多發、易發期,而且涉及的範圍廣,可能造成的影響和處置的難度也會相應增大,應對工作形勢比較嚴峻。對此,我們必須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不斷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紮實做好突發事件應對的各項基礎性工作,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一個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

工作建議:1、建議上級部門儘快出臺相關政策,落實應急機構的設置工作,確保應急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整合資源力量,迅速推進各項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應加強突發公共事件專業隊伍建設,要多開展應急處置的日常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攻堅處突能力。增強各職能部門在處置突發性事件時的協調配合,熟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方案和預案,提高應急處置的能力。

3、應加強應急救援保障的經費投入,配齊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滿足實戰的需要。同時,加大應急救援隊伍對突發公共事件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培訓,切實提高突發公共事件應對處置能力。

 

***市太平鎮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