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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屢屢發生的原因分析及對策建議

關於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屢屢發生的原因分析及對策建議

關於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屢屢發生的原因分析及對策建議

按照“關於報送有關工作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組織縣食安辦、食品股、餐飲股等業務股室工作人員對圍繞我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屢屢發生折射基層防範工作仍存短板”這一主題進行了大致的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情況。一是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事件多半發生在4月至7月份,中毒事件發生地區在山區地帶鄉鎮的村組,爆發場所均以家庭爲主,2020年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事件共1起,發生在太擁鎮太擁村,事發原因爲食用野生菌中毒,涉及人數8人,其中死亡人數爲0;二是調查結果。通過現場覈實,事件共有發生病例8例,罹患率88.89%(8/9),2例病例較重,無死亡病例。臨牀特徵:以腹瀉(8人,佔100%)、嘔吐(6人,佔75%)、腹痛(5人,佔62.5%)、噁心(2人,佔25%)、頭暈(1人,佔12.5%)爲主;潛伏期分佈:最短潛伏期10小時30分,最長潛伏期14小時30分。人羣分佈:男性發病4例,女性4例,男女比:1:1;最小年齡7月齡,最大年齡52歲。

二、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原因分析

(一)野物難以鑑別。我縣絕大多數山區羣衆歷來有采食野生蘑菇的生活習俗,而野生蘑菇種類繁多,有毒和無毒蘑菇難以辨別,很多人是因爲輕信流傳的所謂毒蘑菇鑑別方法,加上宣傳教育不到位,認爲無毒才誤食的。

(二)以“野蘑菇”爲主的野物種類衆多。我國已知毒蘑菇種類超過400種,多以牛肝菌科和鵝膏科爲主。毒蘑菇毒性成分複雜,一種毒蘑菇常含有多種毒素,一種毒素又常常存在於多種蘑菇之中。

(三)野物中毒症狀複雜。毒蘑菇中毒症狀極其複雜,起初表現爲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消化道症狀,患者自身不容發現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能及時診斷,待進入肝臟損傷時期已錯過最佳治療時期,患者死亡率極高。

(四)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存在監管盲區。機構改革後,市場監管局的監管執法力量並未按照職能劃轉、人隨事走的要求得到有效補充,只劃轉了職能,人員和編制數並未一併劃轉,導致監管力量與監管職能嚴重不匹配,執法不到位。而且機構改革前,原質監局、食藥品局、價監、知識產權等部門在基層沒有派出機構,目前我縣的市場監管分局是由原工商所整合成立的,承擔的職能包括辦證辦照等行政許可事項、以及原工商、質監、食藥、物價等全口徑監管,還包括各類市場巡查、專項整頓、消費投訴、執法檢查、統計報表等工作。但職能擴展的同時,執法人員並未得到相應補充。*縣每個鄉鎮常住人口約2-3萬,每個鄉鎮市場主體約300戶,但全縣只設了5個分局,每個基層分局一般要監管2-3個鄉鎮、約70-80個行政村、約500-700戶市場主體,每個分局只有2-4名工作人員,由於監管面大,人員少,監管出現盲區,特別是在城鄉的食品安全等工作上存在監管不到位的現象。

(五)市場監管的效能還有待提高,幹部隊伍建設還有待加強。“三局合一”後的市場監管局承擔着原工商、質監、食藥辦的監管職責,其中特種設備、醫療器械、餐飲、食品等監管領域對專業知識要求高,短時期內讓執法人員在監管任務非常繁重的情況下掌握技術性強的監管業務難度很大。

三、對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防控工作。相關職能部門應充分認識誤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帶來的嚴重危害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從保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高度重視預防和控制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吸取經驗教訓,加強信息溝通,嚴格落實各項防控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全力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和醫療救治工作,減少患者死亡。

(二)加強信息報送,落實防控工作措施。嚴格按照《劍河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劍河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管理辦法》等規定,落實食源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三是加強應急準備,提高醫療救治能力。

(三)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應急藥品、設備、人力、技術的儲備工作,提高應對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建立並完善預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工作機制;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和應急隊伍的培訓,促使掌握各類食物中毒的診斷、治療和事件處置方法,努力提高基層預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的能力。

(四)加強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縣食安辦積極會同縣宣傳部門、農業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有效宣傳媒體,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力度,向廣大羣衆特別是有采食野蘑菇地區的農村羣衆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識,重點加強預防野物中毒的知識宣傳。

(五)促進全員參與爲依託,完善農村食品監管網絡建設。一是縣市場監管、衛生等部門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建立政府食品監管網絡平臺。通過各部門之間有效的綜合協調,進一步整合監管資源,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建立政府食品監管網絡平臺,形成監管合力。二是全員參與,健全完善羣衆監督網。充分發揮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的作用,積極邀請他們參與農村食品市場監督檢查,同時發動農民羣衆積極參與,構築有效的羣衆監督網,實現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全覆蓋性與時效性。三是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市場監管。市場監管、工信、農業農村局等職能部門聯合加強對農貿市場、商場、農家樂餐館等重點單位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夜市、排檔等無固定門店經營戶的巡查力度,確保不採購、經營、加工、食用野物。

(六)充實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力量,消除監管盲區。以推進機構改革爲契機,進一步加快整合食品安全監管資源,切實提升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充實加強農村監管力量,在待遇、編制、經費補助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時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提升基層執法力量,在農村形成廣覆蓋、專業化的監管體系。提高外聘食品協管員的待遇,建立獎懲機制,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整合現有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增加檢測設備、完善檢測資質、提高檢測水平,檢測資源配置能夠基本滿足農村食品安全檢測的需要。

(七)加強市加強督辦檢查,嚴格落實問責追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層層建立包保工作責任制,組織專班開展拉網式督查,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確保不發生誤食野物中毒事件,堅決杜絕死亡病例發生。組織督查組對各鄉鎮各單位防控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情況予以全縣通報。對因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中毒事件發生的、救治不力導致死亡病例發生的,堅決提請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