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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流程(精選多篇)

證明書3.17W

第一篇: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流程

深圳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流程(精選多篇)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流程

爲進一步規範我市計劃生育證明管理,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深圳市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14〕125號)和《關於辦理出生入戶手續時查驗計劃生育證明的通知》(深府〔2014〕225號)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的適用範圍

(一)辦理市外遷戶的已懷孕或生育的人員(隨遷入戶除外);

(二)辦理隨遷入戶、子女出生入戶人員;

(三)辦理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人員;

(四)辦理購買或者租賃保障性住房人員;

(五)辦理新生入園、入學、轉學證明,少兒醫保人員;

(六)辦理公務員招考人員;

(七)計劃生育兼職單位綜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人員。

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⒈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註銷證明;

⒉全家戶口本;

⒊計劃生育服務證。女方爲廣東省戶籍的,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女方爲非廣東省戶籍的,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已懷孕或生育的市外遷戶人員(男性配偶隨遷入戶除外)無需提供此項資料;

⒋節育證明。女方爲49週歲以下的己婚人員,提供近3個月本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女方不在深圳的,可提供女方現居住地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辦理一歲以內

子女出生入戶證明人員無需提供此項資料。辦理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證明人員提供已懷孕證明。

⒌屬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夫妻雙方戶籍地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徵收完畢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票據等相關材料;

⒍生育兩個孩子及以上的,另需提供再生育證明(準生證)和再生育一個子女審批表(該表可提供複印件,由原審批計生部門註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無證或無審批表的,提供戶籍地村(居)委、鄉鎮(街道)和縣(區)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證明。

另根據情況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一胎子女爲病殘兒的,提供病殘兒鑑定表(可提供複印件,由原審批部門註明“與原件相符”,並加蓋公章);

②原農業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農轉非戶口底冊複印件(派出所註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

③子女爲雙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與父母不同時期的合影照片,並根據覈實部門要求帶小孩目測;

④子女爲收養的,提供收養證;

⑤其他情況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時女方戶籍地省計劃生育法規及相關材料。

(二)特殊材料(根據各種證明用途另需要提供材料)

⒈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的市外遷戶人員,需提供“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由公安部門辦理的市外遷戶人員(隨遷入戶除外),需提供戶籍地村(居)委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⒉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人員

⑴擬生育第一胎的,需提供一胎生育登記證明。

⑵擬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證明、再生育一個子女審批

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⑶已在深圳進行生育登記或備案的,只需提供以下材料,無需提供第(一)項基本材料。

①深圳戶籍人員擬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計生部門進行過一胎生育登記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及已懷孕證明;

②流動人員擬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計生部門進行過一胎生育登記備案資料及已懷孕證明;

③深圳戶籍人員擬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計生部門進行過再生育登記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及已懷孕證明;

④流動人員擬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其戶籍地核發的再生育證和已懷孕證明,及在本市人口計生部門進行過二胎生育登記備案資料。

⒊辦理子女出生入戶證明另需提供:

⑴《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⑵女方戶口在深圳市外,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提供生育證。無生育證的,提供女方戶籍地村(居)委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⒋辦理隨遷入戶證明,女方屬非深圳戶籍的,提供女方戶籍地村(居)委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部門

(一)市外遷戶人員(隨遷入戶除外)中屬懷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辦理。

懷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兩個子女及以上的,在擬入戶地區級人口計生部門辦理。

(二)出生入戶、隨遷入戶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三)擬生育第一胎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員辦

理少兒醫保的,在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辦理。

(四)屬深圳戶籍人員的,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男方爲深圳戶籍、女方非深圳戶籍的,在女方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五)屬流動人員的,在其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辦理程序

申請人持第二項規定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向辦理部門申請,辦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交材料與廣東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省系統)信息進行比對覈實。對材料齊全、形式符合規定並與廣東省系統信息覈對無誤的,辦理部門應受理材料,收取複印件。對材料不全,或者材料與省系統信息不符,或者廣東省系統中未有信息登記的,受理部門應告知申請人補充材料或到社區工作站進行信息補充或錄入。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有疑問的,可留原件作進一步覈實,待材料補充齊全後再予受理。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時限

辦理市外遷戶證明的,辦理部門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辦理或不予辦理決定。

其它證明辦理部門應在材料受理後即時辦理。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有效期

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計劃生育證明爲本孕次內有效,其他計劃生育證明自辦理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生效時間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6個月內有效。

龍崗區各街道辦事處地址電話一覽

第二篇:辦理計劃生育證明流程

辦理計劃生育證明流程

一、計劃內一孩

(1)持在戶籍地辦理的、有效的《流動人口婚姻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到計生辦查環;

(2)持計生辦查環證明,全家戶口本(原件)到社區辦理信息卡;

(3)持信息卡和全家戶口本(原件)到計生辦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二、計劃內一孩

(1)沒有上環的,到社區計生辦簽定計劃生育合同書;

(2)持在戶籍地辦理的、有效的《流動人口婚姻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計劃生育合同書、全家戶口本(原件)到計生辦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三、計劃內二孩

(1)持在戶籍地辦理的、有效的《流動人口婚姻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全家戶口本(原件)、結紮證到計生辦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四、計劃外二孩

(1)持在戶籍地辦理的、有效的《流動人口婚姻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全家戶口本(原件)、結紮證、計劃外罰款單據到計生辦辦理《計劃生育證》;

諮詢電話:28020146劉小姐

第三篇:2014年深圳市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明須知

凡戶口託管在本中心的代理人員,需要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明、證件的,請按下列要求,到梨園居委會協商辦理。

一、辦理未婚證明所需材料:

戶口本、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情況證明、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張。

二.《流動人員婚育證明》查驗程序

1、無深圳戶籍的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婦女(20-49週歲)到達深圳後15日內到現居住地村(居)委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本省戶籍的已婚育齡婦女交驗《計劃生育服務證》。

2、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計劃生育服務證》、已婚育齡婦女近期婦檢證明。

3、村(居)委對材料齊全的,應即時進行查驗。對查驗合格的,加蓋覈驗章;對不合格的,辦理四個月有效期《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並限期回原籍補辦。

三.《計劃生育服務證》辦理程序

1、所需材料:全家戶口簿、結婚證、現居住地居委會育齡婦女計劃生育情況證明、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張。

2、申請人持1項規定材料及複印件一套到戶籍地村(居)委,填寫信息資料。

3、鎮、街道計生機構覈實後發放《計劃生育服務證》。委託發證的村(居)委也可直接發放《服務證》。

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程序

1、所需材料:全家戶口簿、計劃生育服務證、結婚證、現居住地居委會育齡婦女計劃生育情況證明、查環查孕證明、小孩醫學出生證、小孩一寸照片1張,收養的須提供《收養證》。離異的應提供全家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前夫或前妻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機構出具的沒有再生育證明。離異或配偶死亡的申請人爲女方的還需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

2、申請人到其戶籍地村(居)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份,填寫後交雙方單位加具意見。

3、申請人將《申請表》及1項規定材料交雙方戶籍地村(居)委(離異或喪偶的申請人將材料交本人戶籍地村(居)委)。村(居)委對材料齊全的應即時進行初審。

4、申請人持審覈過的《申請表》、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撫養子女的男方戶籍地鎮、街道計生機構,鎮、街道在材料齊全時應於3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准。

5、對經覈准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及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對不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書面告知當事人,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當事人。

五.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審批程序

1、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應共同向女方戶籍地鎮、街道計生機構提出生育申請,審批後方可懷孕(原患不孕症者可在懷孕後提出申請)。

2、所需材料:結婚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全家戶口簿、女方近期婦檢情侶商城dongding證明、計劃生育服務證。並分別提供特殊情況證明材料:①第一個子女爲病殘兒的,應有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的鑑定結論材料;②再婚的,應有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原配偶死亡證明書;③原患不孕症的,應有收養證及區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鑑定書;&a(謝謝你訪問好範文)mp;#9315;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應有獨生子女證明或有關證明材料。

3、申請人持2項規定材料到女方戶籍地村(居)委領取《再生育一個子女申請表》一式四份。

4、申請人將《申請表》交雙方單位加具意見,再分別交雙方戶籍地村(居)委。 村(居)委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

5、女方村(居)委將《申請表》、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套在5個工作日內送交鎮、街道計生機構。鎮、街道接到《申請表》後10個工作日內審批。對符合規定的,簽署同意意見,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對不符合規定的,簽發《不予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通知書》,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

6、村(居)委收到同意生育審批意見後,將安排再生育夫妻名單張榜公佈30日。期滿羣衆無異議的,書面通知鎮、街道計生機構,鎮、街道在《服務證》上登記蓋章後退還申請人。

六.收養子女計劃生育證明辦理程序

1、所需材料:申請人屬女性或夫妻共同收養的,應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全家戶口簿及單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申請人爲男性的,應提供戶口簿、單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患不孕症者要求收養子女的,另需提供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鑑定患不孕症的證明。

2、申請人到現居住地村(居)委領取《收養子女計劃生育證明表》一式兩份,如實填寫後將《證明表》及1項規定材料交男女雙方現居住地村(居)委(申請人爲男性的,將材料交現居住地村(居)委),由其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實並加具意見。

3、申請人持覈實過的《證明表》及材料原件、複印件一套交女方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機構(申請人爲男性的,將材料交本人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機構),鎮、街道在材料齊全時應於5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實並加具意見。

4、鎮、街道計生機構將覈實後的《證明表》及材料送交女方現居住地區計生局(申請人爲男性的,將材料交現居住地區計生局)。區計生局應於5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准,加具意見,並將《證明表》及材料退回鎮、街道計生機構。

5、對經區計生局覈准合格的申請人,鎮、街道計生機構將《證明表》一份及材料原件退回申請人。不符合生育條件的申請人應與鎮、街道計生機構簽訂計劃生育保證書

地田心社區工作站地址:紅嶺北路梅園倉庫深城公寓二樓

第四篇:深圳居民如何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計生證明辦理流程(2014年1月26日星期日整理)

戶口遷出:

1,a,未婚人員:

(1) 本人身份證戶口卡原件複印件

(2) 如果代辦,則需要手寫一份《授權委託書》

(3) 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 到南山民政局填寫一張申請單

->

2,a,未婚人員:

(1)《未婚證明》原件複印件

(2)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戶口本原件複印件(戶主頁複印件加蓋公章或人事章)

b,已婚人員:

(1) 全家戶口本原件複印件(都要戶主頁及本人頁)

(2) 結婚證原件複印件

(3) 女方最近三個月內的查環查孕單(區級以上醫院)原件複印件

(4) 全家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如小孩沒有則不需要)

3,a,未婚人員:

(1) 身份證原件

(2) 戶口本原件

(3) 《未婚證明》原件(所有材料不需要複印件)

b,已婚人員:

(1) 全家身份證原件(小孩沒有則不需要)

(2) 全家戶口本原件(如是集體戶則需要首頁複印件加蓋公章或人事章)

(3) 女方查環查孕單原件

(4) 結婚證原件

辦理完成。

戶口遷入:

1,

2, 去居住地社區窗口登記覈對全家信息。(這個我沒有親身經歷過,你要去窗口問清楚你

的情況需要做哪些登記。)

3, a,未婚人員

(1) 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2) 戶口本原件複印件(如是集體戶則需要首頁複印件加蓋公章或人事章)

(3) 如是女生,則需查環查孕單原件複印件

b, 已婚人員:

(1) 全家身份證原件(小孩沒有則不需要)

(2) 全家戶口本原件(如是集體戶則需要首頁複印件加蓋公章或人事章)

(3) 女方查環查孕單原件(複印件)

(4) 結

4, 辦理完成。

其實遷出遷入的流程基本上一模一樣的,遷入的要是不清楚,看遷出的即可。

第五篇:計劃生育證明辦理詳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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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證明辦理詳細流程核心內容:法律快車婚姻法編輯在本文具體計劃生育證明詳細的辦理詳細流程。希望您能從中獲得收益,謝謝您的捧場。

一、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程序

(一)辦證條件

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域,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年齡在18週歲至49週歲之間,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辦證機構

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

(三)辦證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2、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4、已生育子女的,應提交由施術單位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避孕措施情況證明;違法生育的,還應當提交處理執行情況證明。

二、計劃生育證明的寫法

計劃生育證明

茲有 (性別: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屬於(未婚、初婚、再婚、離婚、喪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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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性別: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別: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證號: ,準生證號: ;② (性別: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證號: ,準生證號: 。特此證明。

負責人簽字: 單位名稱:

(蓋章)

年 月 日

單位詳細地址: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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