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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財產的權利政治教學設計

擁有財產的權利政治教學設計

財產所有權即: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以下是有關擁有財產的權利教案範文,歡迎大家參閱!

擁有財產的權利政治教學設計

知識要點與學習要求

1、知識目標

⑴瞭解社會財產的分類和個人財產的內容及財產所有權的含義。

⑵明確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的法律規定和保護。

⑶明確遺產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繼承權的含義及實現方式。

⑷明確智力成果的含義,依法保護智力成果權。

2、能力目標

⑴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

⑵未成年人的財產繼承權和智力成果權不受侵犯。

⑶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經濟權利。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⑴在遺產繼承中,除了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外,還要大力傳承和弘揚中華傳統美德,踐行社會主義道德。

⑵保護智力成果權,要樹立維權意識。

課時:3課時。第一框爲1 課時,第二框爲1 課時,第三框爲1 課時。

教學內容提要

一、財產屬於誰

1、合法財產及其所有權

(1)財產的含義(歸屬):屬於國家、集體或個人所有權的物質財富。公民的財產權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具有經濟利益的權利。財產權包括財產所有權、準物權、債權及知識產權等。

(2)公民的的合法財產的含義:公民正當的、合法的途徑獲得的財產。

教育學生能辨別哪些是合法財產?哪些是非法財產?結合教材P68——70頁來學習。

(3)財產所有權的含義:教材P70

分別解釋: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

2、法律保護合法財產所有權

(1)爲什麼要保護?P71

(2)怎樣保護?

①憲法保護 ②民法保護 ③刑法保護

3、當財產所有權受到侵害時

(1)確認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2)及時尋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

第一框 財產屬於誰

一、導入新課

“拾金不昧”。

教師:哪位同學解釋一下這個成語?

(學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錢財不藏起來據爲己有。

教師:現實生活中,對於拾金不昧的人社會是怎樣評價的呢?(學生回答)

教師:的確正如同學們說的,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優良美德。對於拾金不昧的人我們不僅要大力表揚而且政府和有關部門還會給予他們特殊的獎勵。我們看看這張圖片。

就在我們感嘆好人有好報的時候,我在某一報紙上看到了這樣一則內容:

出租車司機李某應旅客王某的要求將其送往火車站。王某下車時不小心將錢包丟在了出租車上。李某發現後,打開一看,內有5000元現金。此時,他正好從收音機裏得知某大學的學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會求助。李某就產生了將這筆意外之財捐給患病的學生的想法,於是就將這拾到的5000元現金寄給了這位大學生用以治病。

教師:看到這兒,你會怎樣評價這位出租車司機的行爲?(學生說這個司機善良、有愛心,但是不應該未徵得失主的同意自行處理其財物。)

教師:看來大家是很能辯證地看待這位出租車司機的行爲的。丟錢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會找到司機李某。那麼如果你是失主,當你找到李某聽到他將5000元捐給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後,你會做出什麼反映?(學生回答)

讓我們看看王某的做法:

王某上了火車後發現錢包不見了,經回憶,錢包可能丟在了出租車上,於是他根據票上的車號找到了李某,要求返還錢包中的5000元現金。李某說錢已經捐給了患白血病的大學生,自己並沒有得到利益,並拿出匯款存根爲憑證,因而拒絕返還錢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李某返還5000元現金。

教師:你支持王某的行爲嗎?爲什麼?(支持)

好,讓我們來看看法院最後做出了怎樣的處理?

法院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經調解後,李某自願返還王某3000元,王某願意放棄剩餘的2000元。

對於這個結果,有的同學可能會想拾金不昧爲什麼還要賠償,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處理的依據是什麼?要解決大家頭腦中的這個疑問,就需要我們從財產的歸屬問題說起,因此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財產屬於誰”這一課的內容。

板書:財產屬於誰

一、合法財產及其所有權

要想理解剛纔那個案例中法院的判決,我們首先要明確什麼是財產所有權。

(一)財產所有權

教師:同學們每天都在教室裏上課,相信大家最盼望的就是放假了。那麼,一年365天,你最喜歡過哪個節日(法定節日)?(學生回答)

教師:春節期間大家一般可以收到多少壓歲錢?(學生回答)

教師提問:好。假設春節期間你收到了1000元壓歲錢,你會如何安排這些錢呢?(學生回答)

教師:你會把這1000元放在哪裏?(學生回答存銀行)

老師說,看來同學們年紀雖小但卻十分具有理財思想。近期央行根據國內經濟形勢調高了存貸款利率,相信你這時存錢會給你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

教師:如果你去商店看到了自己十分喜愛的物品,你會怎麼辦?(學生回答)

教師:(找存銀行的同學繼續提問)剛纔你說會把這500元存入銀行。如果你過一段時間去銀行取錢,錢是多了還是少了?多了的部分叫什麼?是歸銀行還是歸你自己。(學生回答)

教師:如果你在報紙上也看到了類似出租車司機李某聽到的消息,你會怎麼做?(學生回答)

教師:從我們拿到這500元到現在,在這個過程中你對這500元都做了哪些事呢?

其實將大家做的這些行爲後面加上一個“權”字就是我們財產所有權的全部內容。

財產所有權即: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瞭解了財產所有權的含義之後,回過頭我們再看看剛纔那個案例中法院的處理結果,誰能將法院作出處理的理由給我們大家試着分析一下。(學生回答,教師總結)

教師:好!瞭解了財產所有權的含義。下面請大家想想在生活中你都對周圍的哪些財產享有所有權呢?(學生回答)

教師:通過同學們的回答,我感到在我們周圍可爲我們所有的財產越來越多,剛纔有同學說到對家庭財產(家庭中的電腦、電視等)享有所有權。前兩天,我的一個朋友接到了這樣一個諮詢電話:

6月初,我花3600元買了一架數碼相機。三個月後,我發現相機不見了,經再三追問,兒子說他將相機以1000元的價格賣給了同學。我找到那位同學及其家長,表示願以1000元將相機贖回,但那位同學的家長認爲:張明是14歲的中學生,不是小孩,說話是算數的,買賣已成交併寫有字據,雙方出於自願,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請問我該怎麼辦?

教師:你如何看待中學生張明的賣出行爲?(學生討論回答)

歸納總結:我國民法通則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根據這些規定,一般情況下,10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從上述材料看,一個只有14歲的孩子屬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他只能進行簡單的與其智力、年齡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出賣家裏的高檔照相機的行爲已經超出了14歲的孩子的行爲能力。因此,其與買方之間的買賣行爲應是無效的。

我們在生活中決不能做案例中張明所做的事,雖然我們是家庭中的一員,但是由於年齡、智力等因素的影響,我們目前對家裏的財產只有使用權,只有在徵得父母的同意後纔可以行使對財產的處分權。

教師:剛纔大家列舉了那麼多屬於自己的財產。下面請看圖片,看看這些財產的所有權都歸屬於誰?

(出示圖片:學校的桌椅、路邊的電話亭等。)

教師:我們如何劃分財產歸屬的種類呢?(學生回答)

我們可以將財產分爲個人所有、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

由此可見,不是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公民個人,我國法律規定屬於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有哪些呢?

(二)公民合法財產的範圍

財產範圍的法律規定: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教師:我們看教材第68~69頁出示的五種財產佔有情況,判斷一下哪些應該屬於個人,哪些不屬於個人?爲什麼?

(學生判斷,教師總結)

所謂合法財產是指公民通過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內容合法的財產。

因此在我國法律中明確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這個規定強調合法性。

過渡:瞭解了財產所有權和合法財產的範圍,那麼生活中我們的合法財產受到侵犯應該怎麼辦呢?

(過渡:請同學們看家庭盜竊現場的圖片)

教師:如果你放學回家,看到了圖片中的情形,你的反映是什麼?(家中被盜了)

教師:看到如此情景,你接下來會做什麼?(打電話告訴家長,或直接打110報警)

教師:由同學們對剛纔情景所作出的反映,我感到大家還是很有法律意識的。即在自己財產受到侵害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應該說依靠法律是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的最有利的武器。

(三)法律保護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爲了切實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我國的根本da法——憲法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現實生活中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的具體手段有那些呢?

(學生討論,回答問題)

以上通過民事法律手段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的所有權是最普遍的做法。

生活中如果出現了下面的情況我們又該怎麼辦呢?

教師提問:畫面中的開車人遇到了什麼事情?(學生回答搶劫)

教師提問:搶劫行爲使你的什麼權利遭到了損害?(學生回答財產所有權和人身安全)

教師提問:如果該搶劫犯在對你進行搶劫時,恰好被公安機關抓獲,你認爲應怎樣處理他?並說明你的理由。

(學生回答)

教師總結:相信大家對他的處理意見是一致的,即交由公、檢、法機關依法對其進行相應的懲罰。具體來講,就是運用刑法這一最爲嚴厲的法律武器對犯罪人進行最有力、最有效的打擊,從而保護公民財產所有權不受侵犯。因爲這些進行搶劫、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行爲的犯罪人,他們的存在不僅會給公民財產帶來一定的損害,而且還對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脅。不僅如此,這類實行侵犯財產所有權犯罪的犯罪人,還會成爲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影響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經濟建設,如果僅用民事手段來解決,根本無法起到威懾、保護作用。因此,國家在規定通過民事法律手段保護公民財產所有權的同時,還規定了公民可以通過刑事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