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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校規【精彩多篇】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校規【精彩多篇】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校規 篇一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章程

(送審稿)

序 言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以下簡稱“學校”)成立於1960年,前身爲上海市業餘工業大學,1984年更名爲上海第二工業大學。2000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由獨立設臵的成人高校轉製爲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2001年與上海東滬職業技術學院合併。2003年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爲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建校以來,學校遵循職業教育發展規律,堅持教育與經濟社會相結合、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堅持應用型人才培養定位,凝練形成了“厚生、厚德、厚技”的校訓,走出了一條具有鮮明特色的職業教育發展之路。

爲規範辦學行爲,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實現學校的奮鬥目標,根據法律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中文名稱爲上海第二工業大學,簡稱“二工大”。

學校英文名稱爲shanghai polytechnic university,英文簡稱爲shanghaipoly.,英文縮寫爲sspu;學校由上 海市人民政府舉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

第二條 學校實行多校區辦學,法定住所爲: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海路2360號。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學校可設立或調整校區。

學校網址爲:http:///。第三條 學校舉辦者依法對學校進行宏觀指導和監督,爲學校提供辦學經費和基本保障條件,保護學校的合法權益,支持學校依照國家法規和學校章程自主辦學。

第四條 學校爲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事業單位,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接受舉辦者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學校的領導、管理、監督和考覈。

第五條 學校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第六條 學校定位爲多科性應用技術大學,堅持職業導向的高等教育,以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與創新爲主要職能,努力實現高水平現代應用型大學的奮鬥目標。

第二章 教育形式和辦學活動

第七條 學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爲主體,有序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開展高水平專科層次教育,並根據社 會需求,適當舉辦各種層次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

學校積極構建中職、高職、應用型本科、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應用型人才培養貫通體系。

第八條 學校把立德樹人作爲辦學的根本任務,按照德才兼備、德育爲先、能力爲重、全面發展的要求,發揚工學結合、產學合作的辦學傳統,致力於培養掌握職業技能、崇尚職業信用、彰顯職業特色的高技術、高技能應用型人才。

第九條 學校依法合理確定和調整辦學規模、層次和結構,遵循國家招生政策,根據社會需求和自身辦學條件,科學編制和調整招生方案,確定和調整各類學生的錄取標準。

學校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招生活動,依法自主選拔人才,接受校內外的監督。

第十條 學校重視學科建設,通過凝聚學科方向,拓展研究基地,加強團隊建設,形成和彰顯工科見長、管經文理藝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建設格局與特色。

第十一條 學校堅持科研教學並重、科研反哺教學、科研融入教學,鼓勵廣大師生在學術自由和誠信公正的原則下開展各類應用性學術研究和教學研究,不斷提高科研 創新水平,促進學校教學內涵建設,提升人才培養的整體能力與實力。

學校不斷優化和完善科研管理體制,建立科學的科研評價和保障體系,激發廣大教師從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和科研質量效益。

第十二條 學校依法自主設臵和調整學科、專業。學校學科門類的設臵與調整須由二級教學單位提議,校學科建設委員會討論、校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或審批。

學校專業設臵與調整須由二級教學單位提議,校教育教學工作委員會討論、校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或審批。

第十三條 學校通過課堂教學、實驗實訓、社會實踐、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組織實施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 學校實施學分制、選課制等人才培養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明確教師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把教育教學質量作爲教師考覈評價的首要依據。

學校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監督、監控教育教學質量,定期公佈教學質量報告。第十六條 學校執行國家學位管理相關制度,依法授予受教育者相應的學位。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黨委領導、校長負責、專家治學、民主管理的管理運行機制。

第十八條 中國共產黨上海第二工業大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校黨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校黨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動學校科學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覈和監督,討論決定學校內部 5 組織機構的設臵及其負責人的人選,依照有關程序推薦校級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人選。做好老幹部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學校人才工作規劃和重大人才政策,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優化人才成長環境,統籌推進學校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五)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師生員工頭腦,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牢掌握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六)加強學校文化建設,發揮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風學風教風。

(七)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發展黨內基層民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學校黨委自身建設。

(八)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九)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學生會等羣衆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十)討論決定其他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第十九條 校黨委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議,在校黨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它的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履行其職責。校黨委常務委員會由黨委書記召集並主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條 中國共產黨上海第二工業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校的黨內監督機構,在校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根據黨章和黨內相關規定,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學校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的監督責任,協助校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保障和促進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第二十一條 學校成立校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是學校加強民主管理、保障科學決策、促進依法治校的重要組織形式,其主要職能是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本着民主協商的精神,就學校改革與發展等重大行政事項行使其審議、評議功能,提出決策建議和意見。校務委員會委員主要由校黨委常務委員會委員等人員擔任。

第二十二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長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具體規章制度和年度事業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對外交流與合作,部署並協調全校行政工作。

(三)制定各行政職能和非常設性機構的設臵和調整方案,領導和指導各行政職能機構開展工作。

(四)負責教師及職工的聘任、考覈、獎懲、晉升等管理工作。對學生實施學籍管理,依照法律和學校規定對學生實施獎勵或處分。

(五)擬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學校資產,積極籌措辦學經費,科學配臵各類資源,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

(六)組織修訂學校章程。

(七)按規定代表學校與校外合法組織、機構和個人簽署各類合作協議或合同。

(八)主持校長辦公會議,決策、協調、處理學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九)向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十)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第二十三條 學校行政實行校長負責,副校長分工協助校長的工作機制,各職能部門具體實施各項行政工作。

第二十四條

校長辦公會議是校長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研究、部署和處理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行政工作重要事項的基本形式。

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或由校長委託相關校領導)主持,參加人員爲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其他校領導可參加會議;校長辦公室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監察部門負責人、學校新聞發言人列席會議。根據會議需要,與議題相關的部門和二級教學、科研單位負責人可以列席會議。

校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兩週舉行一次,會議討論議題由分管校領導事先提出,校長審覈確定。對會議討論事項,由會議主持人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進行歸納集中,就需作出決策的議題或事項作出明確結論,形成會議決定或決議,並根據需要在校內公共媒體上予以公開。

第二十五條 學校依法設立學術委員會。校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諮詢等職權。其主要職權爲:

(一)審議學校學科、專業及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以及科學研究、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等重大學術規劃。

(二)審議交叉學科、跨學科協同創新機制的建設方 案。

(三)審議並決定教學科研成果、人才培養質量標準和教師職務聘任的學術標準及相關管理制度。

(四)確定各專門委員會議事範圍和工作制度;批准二級教學科研單位學術分委員會議事規則,並指導其工作。

(五)爲學校各類教學、科研成果及獎項和高層次人才引進、聘用作出學術水平評價和評定。

(六)爲學校教學、科研預算經費的安排和相關重大項目的申報及資金使用提出學術諮詢意見。

(七)維護學術尊嚴和師生學術上的正當權利;爲學校處理學術爭議和學術不端行爲提供調查依據和處理意見。

(八)處理其他需由校學術委員會審議決定、評價評定和諮詢建議的重大學術事宜。

第二十六條 校學術委員會的組成應體現學科、專業方向的均衡性、委員的代表性和年齡結構的合理性,其成員原則上應當具有教授或其他正高專業技術職務;校聘教授和在應用領域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根據需要也可進入校學術委員會。

校學術委員會中,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其總數不超過委員總數的四分之一;在任的校黨政主要領導不參加學術委員會,需要時可由校學術委員會邀請列席會議;不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及二級教學科研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委員,一般不少於委員總數的二分之一。

校學術委員會委員遵循自下而上、公開公正、民主選舉的規定程序產生,經校務委員會審議確定,由校長聘任。

第二十七條 校學術委員會可以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具體承擔相關職責和學術事務。

二級教學、科研單位根據需要可設立學術分委員會。第二十八條 學校依法設立學位評定委員會。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是學校學位事務的管理決策機構。其主要職權爲:

(一)聽取相關部門關於學位授予工作的彙報,覈查學位申請人材料。

(二)審批相關部門審查通過的學位申請人名單,做出授予學位的決定。

(三)對有關學位的申訴和異議進行復核,做出撤銷違反規定而授予學位的決定。

(四)審批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名單,做出設立和撤銷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決定。

(五)審批學校學位授權點的增列或調整方案。

(六)審批研究生培養方案、增補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

(七)審批校優秀研究生學位論文,推薦報上級部門的相關優秀成果評選。

(八)審覈學校學位授予的相關規章制度,檢查、監督、評估學位授予質量。

(九)研究與處理學位授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第二十九條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由15-19人組成,每屆任期一般爲五年。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從學校的主要負責人、二級教學科研單位負責人、學科專業帶頭人、教授及研究生導師中遴選,經校長提名,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後報上海市學位委員會備案。校學術評定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由校長擔任。

第三十條 學校根據管辦分離、精簡效能的原則,合理設臵黨政職能部門和相關直屬機構;各部門和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履行職責。黨政職能部門和相關直屬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撤併,由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審議決定。

第三十一條 根據需要,學校可就教育教學、學科建設、學生工作、預算管理、外事工作、師生權益救濟等設臵各類非常設機構。校級非常設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撤銷,須根據其不同性質,由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第三十二條 學校依法設立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羣衆組織,積極發揮各級各類黨的羣衆組織和民主黨派、統戰團體在參與學校建設與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章 教學和科研組織

第三十三條 學校以學科大類或專業羣爲依據設臵二級教學單位,並根據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按規定程序適時調整。二級教學單位是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與創新的具體組織實施單位,並在學校授權範圍內實行自主管理。二級教學單位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學院實際制定本單位發展規劃。

(二)制定內部工作規則和管理規定,保障單位內部工作部門的規範運行。

(三)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教育教學、科研開發、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等活動。

(四)具體負責學生的教育與日常管理。

(五)管理和使用學校覈撥的各類辦學資源。

(六)設立學術、學位評定、教育教學等分支機構,並按其議事規則,組織開展學術評議、學位評定、人才培養、教學質量保障等各項工作。

(七)設立工會組織,依據法律、法規和學校工會的要求開展工作,行使本單位的民主管理、權益保障和組織文體活動等職權。

(八)實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參與本單位的民主管理,行使本單位重大發展事項和重要決策的參與、審議和監督權。

(九)行使學校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四條 二級教學單位經學校黨委審批設立相應的黨組織,並在學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決議在本單位的貫徹執行。

(二)加強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廉政建設,具體指導所屬黨組織開展工作。

(三)領導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單位黨員、幹部和師生員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單位學生黨建等工作,指導開展各項學生工作;

(五)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等羣衆組織,負責本單位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落實。

(六)支持本單位行政負責人履行職責。

第三十五條 二級教學單位行政負責人主持本單位行政工作。行政負責人由學校黨委常委會決定,學校任命。行政負責人向學校報告工作,並定期向本單位教職工代表大會作工作報告。

第三十六條 黨政聯席會議是二級教學單位重要事項的決策形式,行政辦公會議是二級教學單位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組織形式,分別按各自的議事範圍和議事規則開展工作。

第三十七條 學校根據需要設立科研機構。獨立建制的科研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授權承擔相應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職責。

第五章 學 生

第三十八條 學生是指被學校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學校學籍,接受高等學歷教育的受教育者。

第三十九條 學生在校期間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完成學校規定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三)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助學,依法按規在校內組織或參加學生團體及文娛體育等活動。

(四)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資助及助學貸款。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有異議,可按規定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出聽證或申訴要求;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受學校侵犯時,可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

(六)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對學校建設與發展及與自身利益相關的重大事項具有知情權,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法律和學校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四十條 學生在校期間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合法權益。

(二)努力學習,完成學業;誠信明德,完善人格。

(三)遵守學生行爲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爲習慣。

(四)愛護併合理使用教育設備和生活設施。

(五)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六)履行獲得資助時的承諾。

(七)法律和學校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一條 學校設立學生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學生學習實踐、思想政治教育、就業創業、生活保障等工作;積極創造條件,爲學生成長成才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十二條 學校實行學籍管理制度和激勵表彰制度,依法維護學生學習權利,對違法、違規、違紀學生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爲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三條 學校建立和完善學生民主管理的組織形式,支持和保障學生通過學生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鼓勵學生對學校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四條 學校建立學生權益保護機制。學校設立師生員工申訴委員會學生申訴處臵工作小組,暢通學生申訴渠道,規範學生申訴處理程序,受理學生申訴,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五條 不具有學校學籍的受教育者,在校學習或培訓期間,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享受相應的 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學校爲其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六章 教職員工

第四十六條 學校教職員工由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等組成。

第四十七條 學校實行崗位聘用和崗位管理制度,設立崗位聘任委員會,建立健全公開招聘制度、競聘上崗制度,審議教職工聘任事項,合理配臵人力資源。學校自主聘任兼職教師。

第四十八條 學校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對管理人員實行職員職級晉升制度,對工勤人員實行崗位合同聘任制度。學校設立專業技術職務評議委員會,依規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進行評議。

第四十九條 教職員工除享有憲法、法律及法規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下列權利:

(一)公平使用學校的公共資源。

(二)公平獲得自身發展所需的進修、培訓、相應工作機會。

(三)在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四)公平獲得各級各類獎勵及各種榮譽稱號。

(五)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及關涉切身利益的 重大事項。

(六)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民主管理。

(七)就職務職稱、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事項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表達意見和提出申訴。

(八)學校規章或者聘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五十條 學校教職員工除履行憲法、法律及規章規定的義務外,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嚴守師德規範,盡職盡責,爲人師表,維護學校利益。

(二)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規章制度。

(三)尊重和愛護學生,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四)遵守教學規範,提高教育教學業務水平,自覺從事科學研究。

(五)嚴格遵守學術道德,尊重他人的教學、科研成果。

(六)學校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十一條 學校大力實施人才強校戰略,維護學術自由和學術公平,鼓勵學術創新,爲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職業發展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五十二條 學校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學校設立考覈委員會,對教職員工的政治表現、職業素養、業務水平和工作成效實行年度考覈和聘期考覈,考覈結果作爲對教職員工聘用、分配、晉升、獎懲的依據。

第五十三條 學校對在辦學活動中做出突出成績與貢獻的教職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聘用合同規定的教職員工,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第五十四條 學校實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員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監督辦學行爲。教職工代表大會依法就學校重大發展事項和與教職員工利益直接相關的重要民生事項行使審議、監督、選舉、評議等職權。

第五十五條 學校設立師生員工申訴委員會教職工申訴處臵工作小組,依法建立教職員工權益救濟機制,規範申訴程序,維護教職員工合法權益。

第七章

財務、資產管理和服務保障

第五十六條 學校以政府財政撥款、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方式,依法多渠道籌措和獲取辦學經費,爲學校發展提供保障。第五十七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學校實行預算管理制度,按照“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預算,優化資源配臵,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建設節約型校園。

學校設立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有關預算管理的規章制度、年度預算編制、預算調整,對預算執行情況行使檢查、督促和評價權,併爲教學、科研和重大項目預算提供諮詢意見。

第五十八條 學校建立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制度、經濟責任制度和審計監察制度,接受校內外監督,保證資金運行安全。學校財務運行狀況須定期向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議、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五十九條 學校依法對合法佔有、使用的各類資產進行自主管理。學校設立後勤保障工作委員會,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制度,規範各類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學校設立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對學校經營性資產的運行行使管理權。

第六十條 學校設立信息化工作委員會,就校園信息化建設與發展的重要事項行使審議、決策和諮詢權。

第六十一條 學校設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統 籌協調和審議指導校園安全工作重要事項,保障校園整體安全、穩定。

第六十二條 學校後勤服務部門堅持公益性原則,爲師生學習、工作、生活和學校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

第八章 外部關係

第六十三條 學校堅持開門辦學,積極利用自身知識、技術、人才等智力優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承擔社會責任。

第六十四條 學校堅持走產學研合作之路,積極開展與政府、校外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的合作,以共建研究基地、實驗實訓基地,合作舉辦教學實體等形式聯合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等活動,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

學校鼓勵科技成果產業化,支持將產學研合作成果服務於學校科學研究和教學活動。

第六十五條 學校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由學校與符合學校辦學定位、辦學方向的相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合作院校、研究機構代表或校內外知名人士建立的校內非常設機構。

理事會的主要職能,是圍繞學校辦學定位,對學校學 科建設、人才培養、師資隊伍、教育國際化等重大發展問題,提出決策諮詢意見。

學校定期向理事會通報發展情況與發展設想,優先爲理事會成員單位提供知識、技術和人力資源服務。理事會依據其章程開展活動。

第六十六條 學校設立校友會。校友會是由學校校友自願參加的社團組織。

學校通過校友會密切學校與校友的聯繫和交流,支持校友利用學校資源開展學習、研究等活動,鼓勵校友爲母校發展作出貢獻,對取得突出成績的校友給予表彰。

學校在各教學、科研單位設立校友會分會,並支持校友按地域、行業、屆別等特徵成立校友會分支機構。並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其章程開展活動。

校友會按其章程確定其設立原則、成員構成,並開展相關活動。

第六十七條 學校大力實施國際化戰略,通過中外合作辦學、留學生教育、國際學術、文化交流等形式實施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學校設立外事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學校國際交流與合作及港澳臺事務。

第九章 校徽、校訓、校慶等

第六十八條 學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校徽是學校的象徵。

學校徽志爲圓形,藍色外圈內爲學校中英文校名,白色中央爲校名英文縮寫圖形。

學校徽章爲教職工和學生佩戴的刻有舒同先生所題校名的長方形證章。

第六十九條 學校校訓是“厚生、厚德、厚技”。第七十條 學校校慶日爲每年9月28日。第七十一條

學校擁有校名、校徽、校訓等形象標誌的知識產權,維護學校整體形象。

第十章 附則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提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徵求意見後,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由校黨委全委會討論審定,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覈准和教育部備案。

第七十三條 章程是學校的基本規章,根據學校章程制定的學校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等均應符合章程精神,不得與章程相牴觸。

第七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學校啓動章程修訂程序:

(一)本章程的法律依據發生變化。

(二)學校舉辦者與管理體制發生變化。

(三)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目標、內部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等發生重大變化。

(四)其他需修改章程的情形。

章程修訂、審覈程序與章程制定程序一致。章程修訂方案經校黨委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後啓動修訂程序。

第七十五條 本章程由校黨委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七十六條 本章程自核準之日起生效,並向校內外公佈。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校規 篇二

西北工業大學校友會章程

(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爲西北工業大學校友會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是xxx大學海南校友自願參加的自發性、互助型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各項活動,加強xxx大學校友與母校之間的聯繫與溝通,促進校友間信息交流及各種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團結廣大校友共同爲國家、爲地方、爲母校的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會接受xxx大學校友總會和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會址設在xxx。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積極爲所屬廣大校友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難或需求,提供相關信息和力所能及的幫助。

(二)加強校友之間的聯繫,團結校友,發揮校友會的力量,互勉互助,使校友在各行各業的事業更加發達,達到每位校友共同進步的目的。

(三)宣傳介紹母校的發展狀況,促進廣大校友、校友所在地區與母校的交流與合作。

(四)宣傳校友中的成功典型和先進事蹟,弘揚先進,提供經驗,相互借鑑,相互砥礪,共同發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爲個人會員。

(一)個人會員 凡曾在xxx大學學習過的歷屆畢業生、肄業生(含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後、成人教育學生、自考生、職業技術教育生、進修生、外國留學生)和工作過的教師、幹部、職工都是xxx大學的校友;承認本會章程的校友均可成爲本會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校友會批准。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關心東北財大的建設與發展,關心校友會的工作;

(四)積極參加本會工作,承擔本會委託的相關事項;

(五)根據可能積極爲本會籌措經費。

(六)每年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選舉產生xxx大學海南校友會新的一屆理事會;

(三)聽取和審議校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事宜。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代表會議負責。

理事會敦請德高望重的學長、前輩出任名譽會長。

第十七條 理事會設立會長、祕書長、副會長、副祕書長等職位,會長兼任理事長,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對理事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會至少一年召開一次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召開臨時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代表會議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或撤消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祕書長、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會會長、祕書長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須經過2/3以上會員代表通過方可擔任。

第二十二條 本會副會長通過校友自薦或推薦方式產生,原則上畢業15年以上的校友經其本人同意、會長批准後均可擔任副會長。理事會副會長成員從副會長名單中選舉產生,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人員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條 副祕長由會長提名,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人員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祕書長及理事會成員每屆任期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2/3 以上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理事長爲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祕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者,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代表會議、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工作計劃

(五)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名祕書長以及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七)決定各職能部門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八)負責對各地及境外西北工業大學經管院校友會的聯絡工作及廣大校友來瓊的接待工作。

(九)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九條 本會祕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助會長處理校友會日常工作、活動等各項事務。

(二)監督校友會各項資金使用情況,審議校友會財務預、決算。

(三)監督、指導各副祕書長及各職能部門相關工作。

第三十條 本會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輔助會長籌劃校友會各項工作、活動等,維護校友會健康長久發展。

(二)分工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促進各部門工作的開展。

第三十一條 本會執行祕書使下列職權:

執行祕書長分設兼任財務部部長、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部長、外聯部部長,分別處理校友會的財務、宣傳、組織、外聯等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

(一)校友或社會的捐助;

(二)校友業餘辦學、科技開發、信息服務、基金管理、資本運營爲本會提供的收入;

(三)會員每年的會費 校友會根據資金支出計劃收取會費,原則上會員會費最低標準爲100元/人/年,副會長及以上職位會費最低標準500元/人/年,不設上限。

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每年定期向校友會公佈財務收支明細。

第三十五條 本會會計由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擔任,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覈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

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七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代表會議審議。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代表會議通過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覈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八條 本會因終止活動或解散等原因需要註銷的,需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本會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爲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1年5月28日在海口召開的xxx大學xx校 7

友會第一屆校友代表大會通過,校友會成正式成立大會頒佈。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覈准之日起生效。

西北工業大學校友會籌備組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校規 篇三

附件1

2017上海學校德育研究課題指南

第一部分 德育理論課題的選題要求及參考題目

一、關於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總書記在5月17日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強調指出: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必須牢牢把握以馬克思主義爲指導這個靈魂。如何堅持立足中國、借鑑國外,挖掘歷史、把握當代,關懷人類、面向未來的思路,構建中國特色的哲學社會科學體系?如何把握好“繼承性、民族性,原創性、時代性,系統性、專業性”,繼續推進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時代化、大衆化?如何從哲學社會科學的角度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馬克思主義理論如何在人才培育、學術研究、學科建設等方面協同推進,進而形成既有科學性、又有可行性的綜合發展體系?如何有效構建教育體系,利用教育載體,設計教育路徑,切實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效性?

二、關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中華傳統優秀文化研究

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細、落小、落實”,已成爲學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課題。如何挖掘和梳理優秀傳統文化中的德育元素?如何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相關元素融入學校思政理論課教材中?融入職業生涯和心理健康教育中?融入到學生的核心素養的培育中?如何把傳統文化節日活動納入學校德育實踐環節中?在大數據時代,如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引領校園文化的建設和培育,通過調整和完善相關體制、機制,以形成學校德育的有效工作平臺和渠道?

三、關於教育“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及其實施途徑等研究 黨的十八大明確“立德樹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務,國家有基於戰略考量的教育方針和政策,學生(家長)也有自身成長和發展的教育訴求,如何把國家的主導意志和個體的訴求聯繫起來並進行有效融合,學校的作用至關重要,而作爲學校的教師和管理者,更是重要角色。如何理解“立德樹人”這個教育的根本任務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目標?如何在學校中構建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政教育大格局?如何形成由學校、家庭、社會、學生組成的“四位一體”的育人機制?如何在依法治國大背景下加強學生法治意識與誠信教育體系研究?等等。

■ 參考題目:

1.“學科、學術、學生”爲一體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綜合發展體系研究 2.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理論體系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3.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協同育人研究

4.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融入學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5.教育“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目標研究

6.在教育綜合改革縱深發展背景下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體系及機制研究 7.大數據時代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創新研究 8.關於現代“工匠精神”的培育研究

9.在依法治國視域下學生綜合/核心素質培育框架、實施途徑及評價機制研究 10.新大學聯考背景下高中生生涯輔導的理論基礎與實施路徑探究 11.校內外合力育人共同體建設的基本理論研究

第二部分 德育決策諮文的選題要求

1.高校宣傳幹部發展狀況調查研究

【研究要點】調查總結上海市高校宣傳幹部的個人能力素質、發展情況及面臨的困境問題。探討分析上海市高校宣傳幹部隊伍的發展方向,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管理機制等。

【成果形成】《高校宣傳幹部生存發展狀況調查研究報告》

2.上海教育系統校內宣傳渠道建設研究

【研究要點】總結和研究上海市各級各類學校校內宣傳渠道方面的整體狀況、存在問題、新的挑戰和機遇,探討上海教育系統校內宣傳渠道建設的現實意義、整體佈局、途徑方法、管理機制等。

【成果形式】草擬《關於加強上海教育系統校內宣傳渠道建設的實施意見》

3.高校宣傳文化傳播力研究

【研究要點】總結上海市高校宣傳文化傳播現狀及規律,分析存在的實際問題。探討提高上海市高校宣傳文化傳播力的途徑措施和長效機制等。【成果形成】《高校宣傳文化傳播力研究報告》

4.上海高校與“一帶一路”國家文化交流現狀及對策研究

【研究要點】分析和研究“一帶一路”戰略爲上海高校開展文化交流提供的新機遇和挑戰,探索上海高校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文化交流的現狀、特點和趨勢,提出上海高校與“一帶一路”國家開展文化交流的建設性意見。

【成果形式】草擬《上海與“一帶一路”國家高校文化交流的對策研究》

5.校史文化育人功能與路徑研究

【研究要點】研究上海學校校史文化育人作用發揮的意義、現狀和存在問題,歸納總結校史文化內涵,分析校史文化的育人功能,結合上海學校實際,研究如何拓展校史文化的宣傳渠道,研究開展校史文化教育活動等的路徑和具體策略。【成果形式】草擬《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史文化育人工作的意見》 6.慈善文化與人文道德建設的關聯研究

【研究背景與要求】2016年3月《慈善法》獲通過,9月1日將正式實行。該法規定:“國家採取措施弘揚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識。學校等教育機構應當將慈善文化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分析研究慈善的內涵及本質以及與人文道德建設的關聯,探索慈善文化進學校的途徑,結合學校道德實踐的平臺,整合學校慈善/公益/志願者活動。同時,結合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細、落小、落實的要求,研究從身邊小事做起,培育慈善意識,推進道德實踐,增強社會責任感等的載體與渠道。

【成果形式】草擬《“慈善文化進學校”實施方案》或撰寫專題論文一篇

7.新媒體環境下上海教育系統新聞輿情評估體系研究

【研究要點】緊密圍繞新媒體發展的環境,結合上海教育新聞宣傳工作的實際開展情況,研究建立上海教育系統新聞輿情評估體系的框架,包括:教育輿情的評估標準、評估的指標體系、評估的操作體系等。重點探討通過互聯網、大數據進行教育輿情效果評估的可操作方法以及定期評估的產品化機制。【成果形式】草擬《上海教育新聞宣傳及輿情評估體系》

8.上海民辦高校加強新聞宣傳與輿情應對工作研究

【研究要點】學習貫徹中央59號文以及總書記在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等,結合上海民辦高校宣傳工作特點,分析存在的瓶頸和困難,就加強新形勢下上海民辦高校新聞宣傳工作提出建議。

【成果形式】草擬《關於加強上海民辦高校新聞宣傳工作的指導意見》

9.上海高校易班工作站工作機制研究

【研究要點】總結上海高校易班工作站建設的現狀、存在問題和挑戰,研究網絡信息化時代學生網絡思政的新特點和新要求,探討如何理順機制,加強高校易班工作站建設,提出高校校園資源融合和隊伍聯動建設的有效途徑。【成果形式】草擬《關於進一步加強上海高校易班工作站的意見》

10.上海教育系統網絡輿情協作機制建設研究

【研究要點】爲探索建立網絡輿情工作的協作機制,完善網絡輿情管理工作體系,本課題擬在分析上海教育系統網絡輿情工作現狀、特點、規律的基礎上,從宏觀層面探索建立上海教育系統網絡輿情協作機制,在中觀層面探索網絡文化研究室等平臺的運行機制,微觀層面完善上海教育系統網絡輿情信息收集、研判、應對及處置協作配合機制,切實形成上海教育系統整體聯動的工作格局。

【成果形式】草擬《關於進一步加強上海教育系統網絡輿情協作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關於在上海高校中建立網絡文化研究室的實施意見》

11.發揮網絡意見領袖輿情引導功能的機制研究

【研究要點】網絡意見領袖中的個人和組織的立場、觀點和行爲,很大程度上影響着輿情傳播的導向。因此,開展涉及網絡意見領袖的統戰工作,對網絡輿情管理和引導具有重要意義。本課題在分析上海教育的網絡意見領袖的基礎上,探索建立發揮網絡意見領袖輿情引導功能的長效機制。

【成果形式】草擬《關於進一步發揮網絡意見領袖的教育網絡輿情引導功能的指導意見》及相關案例集。

12.上海校園新媒體運行管理體系建構研究

【研究要點】隨着互聯網新媒體的發展,上海校園新媒體也取得長足的發展,並在廣大師生中產生越來越重要的影響。但監測發現,很多校園自媒體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管理部門不明、指導老師缺位、發文把關不嚴、輿論導向錯誤等問題。本課題在研究上海高校校園新媒體的現狀、分析問題原因的基礎上,對如何加強校園新媒體的運行管理提出有針對性的指導意見。

【成果形式】《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上海校園新媒體運行管理的指導意見》

13.上海高校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發展報告

【研究要點】:貫徹中宣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體系創新計劃》,梳理總結上海高校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發展狀況、特徵。

【成果形成】:草擬《上海高校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發展報告》

14.2017年上海市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質量報告 【研究要點】:注重政治性、時代性、創新性和科學性,全面展示上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進展及當代大學生精神面貌,梳理本地出臺的相關政策、方針,總結新經驗,選取有代表性的項目進行深入研究分析,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對未來發展提出決策建議。

【成果形成】:草擬《上海市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質量報告》

15.上海高校形勢與政策課規範化建設研究

【研究要點】: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形勢與政策課規範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深入分析梳理上海高校形勢與政策課建設現狀、經驗與存在困境,立足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綜合改革,就如何加強和改進上海高校形勢與政策課規範化建設提出對策建議。

【成果形成】:草擬《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上海高校形勢與政策課規範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16.危機事件應對中的高校輔導員情緒管理研究

【研究要點】:梳理上海高校輔導員應對相關危機事件典型案例,分析上海高校輔導員在相關危機事件應對中的情緒狀況及相關情緒形成的原因,研究構建上海高校輔導員在危機事件應對中的情緒管理舉措,探討具有上海特色的高校輔導員危機事件應對管理機制和辦法。

【成果形式】:草擬《危機事件應對中的上海高校輔導員情緒管理手冊》

17.大學生主題班會設計策略與技巧研究

【研究要點】:主題班會是對大學生進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陣地,直接影響班級的建設和發展。分析目前組織開展大學生主題班會中所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探討開展主題班會設計應具備哪些要素、設計策略和技巧,創新性地開展主題班會。【成果形式】:草擬《高校輔導員主題班會設計辦法》

18.上海中國小德育教師社會實踐基地建設研究

【研究要點】爲進一步加強上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結合中央八項規定等文件精神,健全學校德育教師社會實踐管理方式,整合實踐教學資源,拓展實踐教學形式,建設一批相對穩定的實踐教學基地,注重總結社會實踐考察成果,推動學校德育教師實踐教學與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機結合,提升學校德育教師綜合素養。【成果形式】 草擬《上海中國小德育教師社會實踐基地建設決策諮詢報告》

19.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志願服務(公益勞動)認定標準及實施研究

【研究要點】:通過文獻研究、調查研究、實證研究,在同步跟進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開展現狀的基礎上,分析本市中職校學生志願服務(公益勞動)現狀和問題,研究制訂本市中職校學生志願服務(公益勞動)認定標準,以及根據認定標準進行實施的工作機制、方法。

【成果形成】:草擬《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志願服務(公益勞動)認定標準》

20.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示範校評估研究

【研究要點】:通過文獻研究、調查研究、比較研究,分析開展中職校心理健康教育評估的現狀和問題,研究進一步改進中職校心理健康示範校評估的目的、方法、途徑及評價指標。

【成果形成】草擬《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示範校評估指標體系及實施方案》

21.上海市中國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考覈機制研究

【研究要點】:通過調查研究,瞭解上海市中國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現狀,分析制約學生社會實踐基地發展的瓶頸問題,構建各方通力合作、協同推進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健康發展的考覈機制。

【成果形成】:草擬《上海市中國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考覈辦法》

22.中國小德育主任(學生髮展中心主任)崗位素養與核心能力發展研究

【研究要點】:通過問卷、訪談和文獻等系統調研,瞭解當前中國小德育主任專業素養現狀,分析梳理中國小德育主任專業發展已有的做法與經驗,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中國小德育主任崗位素養與核心能力發展的實際需求和現實可能,爲中國小德育主任崗位培訓的開展及分層分類培訓課程的開發提供決策依據和實踐參考。

【成果形成】:《中國小德育主任崗位素養與核心能力發展報告》

23.中國小日常德育工作管理規範研究 【研究要點】聚焦當前中國小日常德育工作管理,通過問卷、訪談和文獻等系統調研,梳理現狀,分析已有經驗與存在問題,研究中國小日常德育工作管理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爲加強中國小日常德育工作的調研診斷與督導評估,促進日常德育工作管理的規範化提供參考。

【成果形成】草擬《中國小日常德育工作管理基本要求》

24.上海高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建設現狀研究

【研究要點】針對全市高校學生心理健康課程教育的現狀進行調研,結合對學生接受心理健康課程教育的動機、需求、信念等的調研和分析,提出加強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成果形式】草擬《關於加強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建設的意見》

25.上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研究

【研究要點】調研梳理上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師隊伍在工作效能、專業成長等方面的現狀,結合當前隊伍培育培養機制的現狀研究,根據時代發展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專業化發展的要求,提出改進和加強上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培養的建議。

【成果形式】草擬《關於加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26.上海高校研究生心理健康狀況及教育對策研究

【研究要點】針對高校研究生羣體開展調查研究,分析當前高校研究生心理健康水平、問題、特點及對心理健康教育的需求,提出加強和改進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成果形式】草擬《關於加強上海高校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

27.2017上海學校德育研究課題數據庫建設

【研究重點】(1)每年相關數據的收集、甄別和分類等方法研究;(2)檢索、複合查詢、自動篩選、簡單分析等功能的升級路徑探索;(3)設計相關文本資料(如《成果摘要》等)的輸入、查詢功能;(4)相關資料的下載、格式轉換和打印等功能的實現和維護等。【成果形式】草擬《上海學校德育研究課題庫建設及維護方案》

28.2017上海德育研究專家庫建設

【研究重點】(1)設計“專家相關信息徵詢表”;以實現後期字段及關鍵詞的設置;(2)實現相關數據的收集、分類和輸入功能;(3)設計專家與曾參與的研究、評審的課題和取得的科研成果間的匹配檢索和複合查詢功能;(4)相關資料的下載、格式轉換和打印等功能的實現和維護等。

【成果形式】草擬《上海學校德育研究專家庫建設及維護方案》

29.2017高校德育科研動態及前瞻性研究

【研究重點】堅持以問題爲導向,在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體系,推進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時代化、大衆化的研究中;在如何從哲學社會科學的角度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切實提高的實效性的研究中;在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思政教育理論課建設中;在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和大學生日常思政工作中,在有效構建教育體系,利用教育載體,設計教育路徑的探索中廣泛搜尋、收集、梳理國內外的研究和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等,努力把握研究動態,預測研究前沿及其發展趨勢等。

【成果形式】草擬《高校德育科研動態研究報告》

30.新疆內派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隊伍建設研究

【研究重點】調研新疆內派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隊伍現狀,研究新疆內派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包括培訓機制、科研工作機制、定期交流和工作總結等機制。

【成果形式】草擬《關於新疆內派少數民族學生服務管理教師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

第三部分 德育實踐類課題選題參考

(一)新聞宣傳與文明文化等實踐類課題選題參考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爲引領,認真學習和深刻理解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立德樹人和教育綜合改革的目標和任務,突出大局意識,強化問題導向,研究和探索新形勢下創新教育宣傳思想工作的內容體系、制度體系和路徑方法等。研究在構建教育系統大宣傳格局,推動流程再造,增強教育新聞宣傳工作傳播力、影響力和感染力方面的有效途徑和方法等,包括:新聞宣傳聯動機制、長效機制的構建和完善;新聞宣傳的案例分析;新聞宣傳專家智庫和評論員建設;教育新媒體羣建設;教育輿情事件的分析和應對;師生媒介素養的提升等。研究加強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與校園文化建設新要求,傳承與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凝練與培養學校精神,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爲精神文明建設的示範區和輻射源。

(二)高校德育實踐類課題選題參考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聚焦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提煉在教育教學實踐中帶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學理研究提供簡要解答,增強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問題要緊扣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內容和教學重點,表述力求準確、具體、簡練。學理研究要重點分析問題的不同表述和實質。問題解答需說明該問題涉及哪門課程或者哪幾門課程哪部分內容和章節的教學,尤其鼓勵研究形勢與政策課教育教學中的重難點問題,並提供解答問題所需要的支撐材料、延伸材料(含音像資料、相關文獻、典型材料等)的目錄。問題解答要體現科學性,闡釋問題深入透徹,數據翔實,以理服人;體現針對性,直奔主題;體現生動性,文風樸實,可讀性強,有利於在教學中推廣使用。

[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圍繞高校輔導員九個職業功能,聚焦職業能力發展,重點研究加強輔導員隊伍專業化體系建設的策略與舉措,促進輔導員專業化、專家化建設的思路與方法;貫徹落實《關於建立完善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完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重點研究在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如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着重研究大學生日常主題教育規範化建設的思路和方法;圍繞總書記系列講話重要精神,重針對當代大學生時代特質、羣體特徵,重點開展針對性的教育引導、管理服務等方面的研究。

(三)普教德育實踐類課題選題參考

從中國小生的身心發展和認知規律出發,以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爲核心,以一體化設計爲工作理念,聚焦當前德育工作的難點和瓶頸問題,重點在課程育人、實踐育人、文化育人、建班育人、管理育人、生涯規劃指導、網絡德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育德意識和育德能力提升的方法和策略創新,以及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等德育工作的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開展研究和探索實踐,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研究成果。

(四)中職德育實踐類課題選題參考

從中職學生的特點和需求出發,圍繞“準社會人”、“準職業人”的培養,聚焦當前中職德育工作的難點和瓶頸問題,重點探索如何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職業教育全過程,在德育課建設、實訓實習等實踐育人功能發揮、生涯規劃輔導、心理健康教育,德育隊伍建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網絡德育、企業文化融入學校文化建設等方面開展研究和探索實踐,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研究成果。

(五)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實踐類課題選題參考

高校側重於心理健康教育與體育、衛生及相關社會資源的協同機制研究,心理健康教育本土化的實踐與探索,輔導員工作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實踐研究,校園文化建設與心理健康教育,當代大學生心理行爲特點與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如大學生對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務的需求及其特點研究、心理健康教育與學業輔導、信息化與心理健康教育、學生朋輩心理互助、多元文化及後現代視角下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定人羣或少數派羣體的心理健康及其教育對策等。

(六)易班實踐類課題選題參考

圍繞易班在高校學生工作系統的實際應用情況,就加強易班資源建設、創建特色應用、創新班級和學生管理手段、繁榮網絡文化等方面進行實踐研究,內容和方向可參考《上海市易班建設與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中的相關要求,同時,認真研究如何調動各校的特色資源(或優勢學科),積極探索相關工作的考覈和激勵機制,積極保護和提升學校及大學生的創新創造積極性,努力推進易班的全面建設和可持續發展。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校規 篇四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2013 學年第2014學期《形勢與政策》課程學習小結

姓名:學號:班級:成績:

本學期的《形勢與政策》課程,主要學習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當前經濟形勢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等國家社會熱點重點問題。其中,三中全會課程主要內容有:1.準確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2.貫徹全會確定的各項改革任務和重大舉措。3.切實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當前經濟形勢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課程主要內容有:1.正確看待當前總體經濟形勢。2.保持經濟合理增速具備有利條件。3.清醒認識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4.2014年我國經濟將保持中高速平穩增長態勢。5.準確把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下面我就三中全會做個個人的小結:

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於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開,總書記主持了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

通過學習我們更加清楚的瞭解了:會議首次定義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加明確強調了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同等重要性;提出“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特別提出了“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制度、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制度、股票發行註冊制度、權力清單制度、官邸制、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等等。這些重大突破,鞏固和發展了社會主義制度,豐富和完善了社會主義理論,對個人、社會、國家和世界都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全會的改革目標明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當前中國面臨的重大和緊迫問題作出系統改革部署,並指出,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該決議對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都做了更加明確的要求。

但是同樣的,在當前經濟形勢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學習中我們也深刻認識到:儘管我國經濟具備穩定增長的有利條件,可是經濟增長動力依然不足,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問題嚴重,地方政府債務水平持續上升,房地產市場扭曲,保障糧食安全難度加大,農民工用工荒與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狀況並存,生態環境惡化、食品藥品質量堪憂等突出問題仍沒有緩解。作爲代表着祖國下一代有知識的大學生,我們應該在學好個人專業知識的同時正確認識好我們國家的現狀,多多瞭解那些和我們切身相關的社會熱點問題。我的夢,中國夢。爲了國家的繁榮富強,爲了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讓我們融入國家和民族的偉大事業。學會承擔起我們的責任,在追求理想中,爲國奮鬥中,激揚無悔的青春!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校規 篇五

中青年教師公派出國(境)選拔與管理辦法

(試行)

(滬二工大人[2005]262號)

各學院(直屬系)、部、中心,機關、直屬各部門:

爲擴大對外交流合作,加快中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加強學校公派出國人員的管理,促進學校的建設和發展,根據有關政策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選派原則

1.堅持“按需派遣,保證質量,學用一致”,突出重點,統籌兼顧,使選派工作有利於學科專業建設,有利於加速培養學科專業帶頭人, 有利於學校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2.重點支持重點學科建設、教學高地建設的人才培養,優先選派師德優良,在教學、科研工作中勇挑重擔的中青年骨幹教師。

3.實行“個人申請,部門推薦,專家評議,公開競爭,擇優選拔,簽約派出”的辦法。

第二條 選派對象及要求

熱愛祖國,誠實守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業務能力強,是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骨幹,近兩個考覈中獲得過一次及以上的校級優秀或類似榮譽,並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博士學位人員需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碩士學位人員需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需在本校工作五年以上。2.選派審定時年齡一般不超過 45 足歲。

3.外語合格,或經歷短期培訓即能用外語進行有關學科、專業的學術交流。

4.身心健康,符合出國學習工作的規定標準。第三條 選派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人可向學校人事處領取並按規定如實填寫《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申請表》、《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審批表》,後遞交所屬部門。

2.所屬部門推薦。在認真聽取羣衆意見的基礎上,所屬部門在《基層單位推薦意見表》上填寫推薦意見,並將填好的《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申請表》、《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審批表》和《基層單位推薦意見表》以及兩位同行專家推薦信一併報學校人事處。3.學校選拔。校黨管人才辦公室全體成員和外事辦公室主任對申請者進行面試, 綜合申請者材料、基層單位推薦意見、專家推薦信,以及面試結果,提出選拔意見,最後報校長辦公會議審定。人事處根據校長辦公會決定向被選定人員頒發《公派出國對外聯繫通知書》。

4.對外聯繫。納入校際協議的公派出國項目,由學校外事辦公室負責聯繫國外接收單位並通知出國人員。其他出國人員應在接到《公派出國對外聯繫通知書》之日起一年內,根據工作計劃安排,自行聯繫國(境)外接收單位(超過期限未能成行者,公派留學資格將視爲自動放棄),隨後的公派出國手續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條 資助經費範圍及方式

1.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的護照費、簽證費及本人自居住地(或工作單位)至國際機場往返一次的交通費由學校按規定支付。2.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的往返國際旅費(按實計)及在外生活費(按學校同意資助的時間範圍)參照教育部國家留學基金委有關規定由學校支付。

3.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出國前,學校先將公派出國(境)時段生活費的50%以人民幣輸入到公派出國(境)人員的銀行卡中,待公派出國(境)人員回國到校人事處辦理報到手續後,學校再將其餘生活費以人民幣輸入到公派出國(境)人員的銀行卡中。

4.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除生活費以外的費用,憑發票經人事處長簽字,按學校財務規定到財務處報銷。

第五條 公派出國(境)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1.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在規定的派出期限內,享受政府工資與補貼,停發學校自行制定的崗位津貼、補貼、獎金等。

2.在批准的延長期限內,只保留公職,不再享受政府工資與補貼。3.按期回國的公派出國(境)人員,從到校人事處辦理報到手續之日起, 恢復執行學校自行制定的津貼、補貼與獎金。

4.在批准的延長期限內回國的公派出國(境)人員,從到校人事處辦理報到手續之日起, 恢復執行學校自行制定的津貼、補貼與獎金,以及政府工資與補貼。

5.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停發或不再享受的各類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回國後不再補發。

第六條 回校報到

學校公派出國(境)人員按期(含經批准的延長期)回國後,須在兩週內到人事處、外事辦和所屬部門報到,填寫《回國人員登記表》,並將因公護照交外事辦。第七條 管理與考覈

1.公派出國(境)人員在出國前,必須與學校簽訂出國(境)協議,出國(境)機票一經確認,本人須將確切離境日期通知校人事處、外事辦和所屬部門。

2.公派出國(境)人員在出國前,所屬部門領導應對其明確出國學習的目的、任務、並提出嚴格的要求,外事辦公室負責對其進行外事紀律等方面的教育。

3.公派出國(境)人員到達目的地後,在兩週內通過信件或電子郵件等向人事處、外事辦和所屬部門彙報情況一次,並告知境外通訊地址、聯繫電話,以便與學校保持聯繫;以後每兩個月與人事處、外事辦和所屬部門聯繫一次,彙報工作、學習情況;回國後兩週內向學校人事處、外事辦和所屬部門提交出國(境)書面小結,並由所屬部門安排作專題報告和於規定的時間內在覈心刊物上發表相關的論文;以上要求均作爲有關的考覈內容。

4.公派出國(境)人員不得變更出國(境)國別、人員身份,一般不延長在外停留期限。自行變更出國(境)國別、人員身份或逾期不歸者按聘用合同及出國(境)協議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5.如確因學習或工作需要,可在原定出國(境)期滿前兩個月內書面向人事處申請延期。延期最長時間爲六個月,且只能申請一次。

第八條 其他

1.學校其他中青年骨幹人員的公派出國(境)選拔與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2.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試行。

200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