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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委會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實施方案

根據《**市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辦法》、《轉發〈**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和技術工一級崗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校委會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突出政治標準,以德爲先;

(二)以教學爲中心、科研爲支撐,突出主責主業主課導向;

(三)突出精品導向,突出團隊導向,突出工作業績和現實表現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五)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設置

按照區委組織部對我校事業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意見,專業技術崗位共設*個。其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個。

(一)副高級崗位*個,分別爲五級崗位*個、六級崗位*個、七級崗位*個;

(三)中級崗位*個,分別爲八級崗位*個、九級崗位*個、十級崗位*個。

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基本條件: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具備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及技能條件;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年度考覈合格及以上。

(一)五級崗位

資格條件:聘任副高滿3年;取得副高資格以來,開設主體班、專題短期班4門;累計完成授課工作量500課時;每年度教學評估90分以上;參與本校重點研究課題1項或者區級以上研究課題1項,或者決諮報告獲區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市級以上部門採納1次;並符合下列選項條件中第1項條件或第2-9項條件任意2項者,可申報五級崗位。選項條件爲:

1.獲市級以上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系統精品課1次,或主持市級以上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1項;

2.獲區級以上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系統精品課獎項(一等獎)2次;

3.獲區級黨校教學質量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教學質量獎2次;或4次年度教學評估進入全校1/4,或5次年度教學評估進入全校前1/3;

4.主持市級以上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或軟科學課題2項;

5.在二級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在三級以上刊物(三級以上出版社)發表(出版)學術論文(專著)3篇(部);

6.決諮報告獲區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區級以上部門採納1次;

7.獲市級以上(含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科研成果獎三等獎以上1項,或區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系統科研成果獎二等獎以上2項;

8.主持全國性的圖書館專業聯盟、中國圖書館學會、國家圖書館(國家數字圖書館)、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國圖書館學會分會、省圖書館學會、省圖書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圖書館、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圖書館招標委託的圖書情報資料專業研究項目1項;

9.擔任責任編輯的文章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全文轉載(3000字以上)1篇;或擔任責任編輯的文章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論點摘要3篇;或獲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系統、中國新聞出版署或中國期刊協會評選的優秀作品(擔任責任編輯)或優秀編輯;或獲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或廣東省期刊協會評選的優秀作品(擔任責任編輯)或優秀編輯。

(二)六級崗位

資格條件:取得副高資格以來,開設主體班、專題短期班課程3門;累計完成授課工作量200課時;每年度教學評估90分以上;參與本校重點研究課題1項或者區級以上研究課題1項,或者決諮報告獲區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地廳級以上部門採納1次;並符合下列選項條件中任意2項者,可申報六級崗位。選項條件爲:

1.獲市級以上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系統精品課獎項(一等獎)1次;

2.獲區級黨校教學質量獎二等獎以上1次,或教學質量獎2次;或3次年度教學評估進入全校前1/4,或4次年度教學評估進入全校前1/3,或5次年度教學評估進入全校前1/2;

3.主持市級以上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或軟科學課題1項;

4.在三級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在四級以上刊物(三級以上出版社)發表(出版)學術論文(專著)3篇(部);

5.決諮報告獲區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市級以上部門採納1次;

6.主持2項龍崗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橫向課題且成果被採用;

7.獲市級以上(含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科研成果獎三等獎以上1項,或區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系統科研成果獎二等獎以上1項;

8.主持全國性的圖書館專業聯盟、中國圖書館學會、國家圖書館(國家數字圖書館)、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國圖書館學會分會、省圖書館學會、省圖書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圖書館、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圖書館、市圖書館學會、深圳圖書情報學會、市圖書館招標委託的圖書情報資料專業研究項目1項;

9.擔任責任編輯的文章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全文轉載(3000字以上)1篇;或擔任責任編輯的文章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論點摘要2篇;或獲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系統、中國新聞出版署或中國期刊協會評選的優秀作品(擔任責任編輯)或優秀編輯,或獲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或廣東省期刊協會評選的優秀作品(擔任責任編輯)或優秀編輯。

(三)七級崗位

資格條件:取得副高資格。

(四)八級崗位

資格條件:聘任中級滿3年;取得中級資格以來,開設主體班、專題短期班課程4門;累計完成授課工作量200課時;每年度教學評估90分以上;參與本校重點研究課題1項或者區級以上研究課題1項,或者決諮報告獲區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市級以上部門採納1次;並符合下列選項條件中第1項條件或第2-9項條件任意兩項者,可申報八級崗位。選項條件爲:

1.獲市級以上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系統精品課1次,或主持市級以上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1項;

2.獲區級以上教學創新獎或精品課1次;

3.1次年度教學評估進入全校前1/3以上,或1次年度教學工作量進入全校前1/4以上;

4.主持市級以上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或軟科學課題1項;

5.在四級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2篇;

6.出版具有一定學術影響力的專著1部;

7.決諮報告獲區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區級以上部門採納1次;

8.主持2項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橫向課題且成果被採用;

9.獲市級以上(含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科研成果獎三等獎以上2項。

(五)九級崗位

資格條件:取得中級資格以來,開設主體班、專題短期班課程2門;累計完成授課工作量100課時;每年度教學評估90分以上;參與本校重點研究課題1項或者區級以上研究課題1項,或者決諮報告獲區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市級以上部門採納1次;並符合下列選項條件中任意2項者,可申報九級崗位。選項條件爲:

1.獲區級以上教學創新獎或精品課1次;

2.1次年度教學評估進入全校前1/2以上,或1次年度教學工作量進入全校前1/3以上;

3.主持本校重點研究課題及以上課題1項或實際參與市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參與寫作結項成果的30%以上);

4.在四級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

5.出版具有一定學術影響力的專著1部;

6.決諮報告獲區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市級以上部門採納1次;

7.主持1項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橫向課題且成果被採用;

8.獲市級以上(含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科研成果獎三等獎以上1項。

(六)十級崗位

十級由具備中級職稱資格者按獲職稱資格時間順序聘用。

四、五級至十級專業技術崗位競聘方式

崗位聘用採取條件准入與業績量化打分相結合辦法。符合資格條件者,根據《業績量化標準》進行量化打分,分數作爲聘任的重要參考。

五、競聘程序

(一)發佈專業技術崗位競聘通知。

(二)報名與資格審覈: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專業技術崗位競聘申請表》,並根據量化內容和評分標準,進行自評,同時提交相關材料。辦公室(人事)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崗位工作情況進行審覈。

(三)複審與競聘:按照崗位聘用條件及量化評分標準進行復審並排序。教學業績、教輔和行政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量分數由教務科覈算,科研業績分數由培訓科覈算,圖書資料、刊物編輯分數由理論宣傳科覈算,決諮成果由決策領導小組提出意見、決諮成果分數由培訓科覈算,榮譽、職務由辦公室覈算。

(四)確定擬聘人員:根據崗位職數,校學術委員會統籌考慮人員分數、綜合表現、民主測評等情況,研究提出建議人選,然後由校委會集體討論決定所有崗位擬聘人員。

(五)公示:在全校範圍內公示擬聘人員,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

(六)報批與覈准:向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報送材料,辦理聘任手續。

(七)簽訂聘用合同:所有受聘人員由學校聘用,簽訂聘用合同。

六、其他問題說明

(一)資格條件,以取得相應職稱資格次月起算。

(二)本方案中,所稱的“以上”,均包含本級;所稱的“主持課題或項目”,均以通過結項爲準;所稱的“發表論文出版著作或上報研究報告”,均指第一作者,論文不少於3000字;所稱的“獲獎”,均指第一署名人;所稱“科研成果獎”,國家級爲我校科研考覈制度中所列明的獎項,其餘級別爲黨校(行院)、社會主義學院系統優秀科研成果獎和省、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團隊講授的精品課獎項,成員均可使用;所稱的“肯定性批示”是指決諮報告(工作類、信訪類報告除外)獲領導(以批示時所任職務爲準)認可的批示意見,批示爲“閱”“已閱”“圈閱”的除外;所稱的“部門採納”,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決諮報告署名爲******;

2.政府部門的採納證明;

3.有相應文件佐證被採納內容。

(三)量化評分辦法:按取得相應職稱資格次月以來進行量化評分。其中,近三年分數係數爲1.2;三年前分數係數爲1。按“年”計分的,未滿半年按半年計,滿半年未滿一年按一年計。

(四)本方案中所指條件及量化內容僅限於我校工作期間。

(五)聘用期限

1.原則上每屆聘期爲3年。

2.聘期內,如出現崗位空缺,由競聘時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但因崗位數量原因未被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以競聘時的該崗位業績量化分數排名順序,按程序依次遞補。如空缺崗位爲七、十級,經遞補之後仍有空缺的,則由新取得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聘用合同終止時間與本屆聘期終止時間一致。

3.聘期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六)年滿55週歲,本屆競聘聘期不滿一期的,可以繼續受聘現崗位等級直至退休。

(七)聘用合同。學校依法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八)行政教輔八、九級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完成本職工作後參照執行。

(九)本方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發生變化時,按新的規定執行。方案中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方案自2021年X月1日起施行,由校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