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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黑龍江大學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學校“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爲深入貫徹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切實落實省委書記張慶偉同志在大會提出的“堅決打擊教育領域腐敗現象,從嚴查處家長身邊、學生身邊的‘微腐敗’,營造教育領域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要求,全面提升廣大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根據教育廳《全省高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從2019年6月開始,在全校開展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把師德師風作爲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第一標準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教師資格准入、教學評價、評職晉級、考覈聘用、推優評選、表彰獎勵等一切環節,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度。將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和高等學校在職教師從業行爲“十禁止”監督執行到位,堅決查處教師師德失範、頂風違紀行爲,切實解決羣衆不滿意、社會反應強烈的師德師風突出問題,讓每位教師知準則、有敬畏、守底線、形成恪守師德“底線”的堅定共識,整治學校教育“微腐敗”行動收到明顯效果。

二、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在職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家長禮品禮金和利用教師身份謀取私利的行爲。本方案中的教師爲廣義教師,指的是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其他專業技術和工勤人員。

(一)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義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擅自利用學校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二)在招生、考試、保研、入黨、就業、獎(助)學金評定、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處、索要賄賂的行爲。

三、整治範圍

全校在崗人員,含在編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和聘任制人員。

四、專項整治行動時間

2019年春季新學期開學起,至2020年秋季寒假結束止。

五、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學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按組織領導、工作部署、宣傳教育、自查自糾與總結報告和嚴肅處理等步驟推進實施,每季度各二級黨組織要對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向學校報告,同時學校要向省教育廳彙報。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教育“微腐敗”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與師德師風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一致,即組長由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師德師風、組織、紀檢、宣傳、教學、科研、學生、研究生、工會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人事處、教師工作部、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學校辦公室、組織部、黨委宣傳部、教務部、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院、工會和各二級黨組織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師工作部。領導小組在省教育工委和學校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全省高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統籌推進學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

(二)工作部署

根據《方案》要求,學校於6月召開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會,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強化責任分工,確保整治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進。在學校召開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會議後,各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就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領導、整治內容、時間安排、宣傳教育、自查自糾、構建師德監督體系、完善師德輿情快速反應機制和對違紀人員處理等內容抓落實。

(三)宣傳教育

1.全面學習《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牢固樹立底線意識

各單位要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傳達本方案內容,把《十項準則》作爲學習、培訓的首要教材,做好學習計劃,學習及活動列入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師風培育40學時計劃內,確保學習活動全覆蓋、無死角,做到人人應知應做、必知必做、入心入腦。

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全省高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師函[2019]79號)要求,全校教職工要與單位簽訂承諾書,教學、科研人員要簽署自覺遵守《黑龍江大學教學科研人員規範從教行爲承諾書》承諾書(附件3),非教學、科研人員要簽署自覺遵守《黑龍江大學非教學科研人員規範從業行爲承諾書》承諾書(附件4)。

2.加強警示教育,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每學期,由學校召開專門教職工警示教育大會,宣講政策法規,剖析校內外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各單位也要結合實際開展警示教育,以案爲鑑、強化教育、切實做到警鐘長鳴。

3.加強正面宣傳、注重典型引領

1)對照教育部公佈首批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先進事蹟,各單位要主動搭建教師發展平臺,加強院系、教研室建設,整合資源,凝練特色,主動創建優秀教書育人團隊,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的教師隊伍。

2)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對師德先優模事蹟進行宣傳(展、播、報),充分展示學校師德先進個人、團隊、羣體先進事蹟,主動營造廣大教師愛崗敬業、奮鬥奉獻、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濃郁氛圍。

3)各二級黨組織要按照組織生活內容要求,認真開展“新時代‘四有好老師’和‘四個引路人’主題黨日活動”,主動講述師德故事,學習身邊的師德典型,傳遞正能量,引導廣大教師爭做“四有好老師”、“四個引路人”。

(四)強化監督

1.構建學校、教師、家長、學生和社會“五位一體”全覆蓋的師德監督體系。實行學校師德師風特邀監察員制度,特邀監察員受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委員會委託開展師德師風監督,參與檢查、考覈和信息交流工作。特邀監察員由學校黨委頒發聘書,聘期爲3年,由各二級黨組織擇優向學校推薦。其中,教學科研單位推薦1-3名教師,1-2名學生和1名家長,非教學科研單位推薦1-2名黨員幹部、職工,學校校友辦公室推薦5名校友。學校將認真考覈,優中選優,差額選聘。

2.通過公開舉報電話(86604922)和網絡郵箱(),設置舉報意見箱(黑龍江大學123信箱或者學校主樓、匯文樓、1號教學樓、2號教學樓、3號教學樓、4號教學樓、學生食堂等場所設立的舉報箱)等監督平臺,及時接收教師、家長、學生和社會反映的教師“微腐敗”行爲信息。

3.建立師德輿情快速反應機制,遇到師德突發事件或教師重大違規違紀行爲,教職工所在單位(教研室、系、專業、科室)要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二級黨組織(部、處班子)報告,經單位黨政聯席會議(部、處務會)研究後,向學校教育“微腐敗”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師工作部辦公室)或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報告。二級黨組織(部、處)第一時間要盡其所能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輿情發展,及時着手調查、妥善處置。

4.開展對各單位教育“微腐敗”整治工作的專項督查。由學校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採取“雙隨機”方式根據工作要求開展專項督查,並將該項工作列爲年度考覈內容。

(五)自查自糾與總結報告

按照學校工作要求,由各單位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自查自糾工作,要緊盯重點人羣、重要時間節點和涉及整治內容的工作事項,對照整治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如實填寫《黑龍江大學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統計表”),並對自查自糾工作進行總結,舉一反三,形成長效機制。

(六)嚴肅處理

學校時刻保持對教育“微腐敗”行爲的高壓打擊態勢,對教育“微腐敗”行爲“零容忍”,一經發現、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對置若罔聞、頂風違紀的,不管涉及到誰,一經查實一律依法依規嚴肅懲處。“對存在‘微腐敗’行爲的教師,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處理辦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全省高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其作爲職稱評聘、崗位聘用、先優模評選的重要依據,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六、工作要求

(一)全校各單位要成立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與本單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相一致,負責落實學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的各項工作。

(二)全校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組織、嚴肅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對各單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各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教育“微腐敗”自糾自查統計表》、《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每季度最後一週週三前報送至學校教師工作部辦公室(主樓A320室,聯繫人:張達、姜丹;聯繫電話:86604922),以上材料需各二級黨組織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二級黨組織公章。

(四)學校將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作爲師德師風建設重點工作之一,把督促問題整改貫穿專項整治的全過程,針對專項整治中暴露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查缺補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範和糾正教育“微腐敗”的制度體系,長抓不懈。

爲深入貫徹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切實落實省委書記張慶偉同志在大會提出的“堅決打擊教育領域腐敗現象,從嚴查處家長身邊、學生身邊的‘微腐敗’,營造教育領域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要求,全面提升廣大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根據教育廳《全省高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從2019年6月開始,在全校開展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把師德師風作爲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第一標準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教師資格准入、教學評價、評職晉級、考覈聘用、推優評選、表彰獎勵等一切環節,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度。將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和高等學校在職教師從業行爲“十禁止”監督執行到位,堅決查處教師師德失範、頂風違紀行爲,切實解決羣衆不滿意、社會反應強烈的師德師風突出問題,讓每位教師知準則、有敬畏、守底線、形成恪守師德“底線”的堅定共識,整治學校教育“微腐敗”行動收到明顯效果。

二、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在職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家長禮品禮金和利用教師身份謀取私利的行爲。本方案中的教師爲廣義教師,指的是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其他專業技術和工勤人員。

(一)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義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擅自利用學校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二)在招生、考試、保研、入黨、就業、獎(助)學金評定、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處、索要賄賂的行爲。

三、整治範圍

全校在崗人員,含在編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和聘任制人員。

四、專項整治行動時間

2019年春季新學期開學起,至2020年秋季寒假結束止。

五、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學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按組織領導、工作部署、宣傳教育、自查自糾與總結報告和嚴肅處理等步驟推進實施,每季度各二級黨組織要對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向學校報告,同時學校要向省教育廳彙報。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教育“微腐敗”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與師德師風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一致,即組長由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師德師風、組織、紀檢、宣傳、教學、科研、學生、研究生、工會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人事處、教師工作部、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學校辦公室、組織部、黨委宣傳部、教務部、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院、工會和各二級黨組織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師工作部。領導小組在省教育工委和學校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全省高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統籌推進學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

(二)工作部署

根據《方案》要求,學校於6月召開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會,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強化責任分工,確保整治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進。在學校召開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會議後,各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就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領導、整治內容、時間安排、宣傳教育、自查自糾、構建師德監督體系、完善師德輿情快速反應機制和對違紀人員處理等內容抓落實。

(三)宣傳教育

1.全面學習《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牢固樹立底線意識

各單位要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傳達本方案內容,把《十項準則》作爲學習、培訓的首要教材,做好學習計劃,學習及活動列入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師風培育40學時計劃內,確保學習活動全覆蓋、無死角,做到人人應知應做、必知必做、入心入腦。

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全省高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師函[2019]79號)要求,全校教職工要與單位簽訂承諾書,教學、科研人員要簽署自覺遵守《黑龍江大學教學科研人員規範從教行爲承諾書》承諾書(附件3),非教學、科研人員要簽署自覺遵守《黑龍江大學非教學科研人員規範從業行爲承諾書》承諾書(附件4)。

2.加強警示教育,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每學期,由學校召開專門教職工警示教育大會,宣講政策法規,剖析校內外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各單位也要結合實際開展警示教育,以案爲鑑、強化教育、切實做到警鐘長鳴。

3.加強正面宣傳、注重典型引領

1)對照教育部公佈首批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先進事蹟,各單位要主動搭建教師發展平臺,加強院系、教研室建設,整合資源,凝練特色,主動創建優秀教書育人團隊,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的教師隊伍。

2)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對師德先優模事蹟進行宣傳(展、播、報),充分展示學校師德先進個人、團隊、羣體先進事蹟,主動營造廣大教師愛崗敬業、奮鬥奉獻、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濃郁氛圍。

3)各二級黨組織要按照組織生活內容要求,認真開展“新時代‘四有好老師’和‘四個引路人’主題黨日活動”,主動講述師德故事,學習身邊的師德典型,傳遞正能量,引導廣大教師爭做“四有好老師”、“四個引路人”。

(四)強化監督

1.構建學校、教師、家長、學生和社會“五位一體”全覆蓋的師德監督體系。實行學校師德師風特邀監察員制度,特邀監察員受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委員會委託開展師德師風監督,參與檢查、考覈和信息交流工作。特邀監察員由學校黨委頒發聘書,聘期爲3年,由各二級黨組織擇優向學校推薦。其中,教學科研單位推薦1-3名教師,1-2名學生和1名家長,非教學科研單位推薦1-2名黨員幹部、職工,學校校友辦公室推薦5名校友。學校將認真考覈,優中選優,差額選聘。

2.通過公開舉報電話(86604922)和網絡郵箱(),設置舉報意見箱(黑龍江大學123信箱或者學校主樓、匯文樓、1號教學樓、2號教學樓、3號教學樓、4號教學樓、學生食堂等場所設立的舉報箱)等監督平臺,及時接收教師、家長、學生和社會反映的教師“微腐敗”行爲信息。

3.建立師德輿情快速反應機制,遇到師德突發事件或教師重大違規違紀行爲,教職工所在單位(教研室、系、專業、科室)要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二級黨組織(部、處班子)報告,經單位黨政聯席會議(部、處務會)研究後,向學校教育“微腐敗”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師工作部辦公室)或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報告。二級黨組織(部、處)第一時間要盡其所能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輿情發展,及時着手調查、妥善處置。

4.開展對各單位教育“微腐敗”整治工作的專項督查。由學校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採取“雙隨機”方式根據工作要求開展專項督查,並將該項工作列爲年度考覈內容。

(五)自查自糾與總結報告

按照學校工作要求,由各單位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自查自糾工作,要緊盯重點人羣、重要時間節點和涉及整治內容的工作事項,對照整治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如實填寫《黑龍江大學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統計表”),並對自查自糾工作進行總結,舉一反三,形成長效機制。

(六)嚴肅處理

學校時刻保持對教育“微腐敗”行爲的高壓打擊態勢,對教育“微腐敗”行爲“零容忍”,一經發現、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對置若罔聞、頂風違紀的,不管涉及到誰,一經查實一律依法依規嚴肅懲處。“對存在‘微腐敗’行爲的教師,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處理辦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全省高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其作爲職稱評聘、崗位聘用、先優模評選的重要依據,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六、工作要求

(一)全校各單位要成立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與本單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相一致,負責落實學校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的各項工作。

(二)全校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組織、嚴肅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對各單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各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教育“微腐敗”自糾自查統計表》、《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每季度最後一週週三前報送至學校教師工作部辦公室(主樓A320室,聯繫人:張達、姜丹;聯繫電話:86604922),以上材料需各二級黨組織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二級黨組織公章。

(四)學校將教育“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作爲師德師風建設重點工作之一,把督促問題整改貫穿專項整治的全過程,針對專項整治中暴露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查缺補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範和糾正教育“微腐敗”的制度體系,長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