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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研科協幹部考察細則

學院研科協幹部考察細則

學院研科協幹部考察細則

爲提高學院研究生科學技技協會(研科協)幹部素質及工作效率,促進研科協工作的全面開展,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特制定本考覈方案。

一、考覈人員

本考覈方案由主席團具體負責執行,對全體學生幹部進行督促、檢查。考覈過程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多方收集意見使考覈結果真實。

二、考覈辦法

1.考覈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覈。每位幹部以100分爲基準,考覈人員每月底將考評結果在例會上公佈,並彙總、製表,由主席團審覈,團委老師審批後存檔。

2.本考覈方案以月爲單位進行考評月末彙總,考評結果將做爲學生幹部入黨、推薦工作、評優、評選主席團的重要參考,並根據考評結果酌情加分。

3.考覈分數分爲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80分、差70分以下。

4.幹部月度考覈加分超過10分者給大會內部通報表揚,並追加考覈分2分。

(一)、思想道德 

1.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維護祖國的統一,堅定社會主義方向。

2.服從院團委和院科協的統一領導。 

3. 學習刻苦、努力工作,樂於助人,經常幫助身邊的人。

以上如若發現違反者,每次——扣10分。

(二)、工作能力

1. 每學期初研科協幹部根據學校工作重點和團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計劃,重要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 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1) 每學期不按時上交計劃總結的——扣2分。

(2) 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不夠認真的——扣1分。 

(3) 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遲交的——扣1分。

2. 認真參加研科協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好會議精神。 

(1) 缺席一次——扣2分。

(2) 會議精神未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負責人——扣3分。  

(3) 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3. 研科協幹部、幹事有損於研科協幹部、幹事形象的——扣3分。

4. 研科協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彙報的——每人扣3分。

5. 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並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扣3分

6. 大型活動佈置會場參與情況

(1)無故不參加者扣4分。

(2)遲到且表現不好者扣2分。

(3)遲到但表現良好者扣1分。

(三)、工作作風

1. 在校期間酗酒、打架、滋事, 有損學生幹部形象;在公共集會上吹口哨、喝倒彩;參加各種非法娶會, 影響惡劣者——扣 10 分。

2. 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心導生手冊》等,受到學校、通報(批評)或處分者——扣 10 分。

3. 研科協人員要是出現徇私舞弊、拉幫結派,不以研科協工作爲重者——扣5分。

4.隨意損壞學校、研科協的物品,在校園內亂扔、亂吐、亂畫、亂潑、亂倒。在建築物上蹬踏腳印、球印——扣3分。

5. 不尊敬師長、不服從管理,多次被班主任或學生處老師反映工作表現差, 自我約束力不強者——扣3分

6. 各部能定期召開例會,每兩週至少1 次,並作好會議記錄,不召開者負責人——扣2 分,召開了但不做會議記錄者--扣2 分,各部門會議記錄每月上交一次,不上交者——扣2 分。

7. 簽到不籤者一次——扣1 分。連續2 周出現這種情況給予警告並且上交檢討書. (部長及負責人加倍)

8. 研科協辦公室內的物品,未經批准,不得隨意亂動,違反者——扣1 分。

9. 每次無故不參加者——扣2 分。連續2 次出現這種情況給予警告並且上交檢討書。

10. 由於事假原因一學期累計超過2次,即從第3次起每次扣1 分。

14. 有事不請假、或僞造事情來請假者——扣2 分。

15. 在教學樓抽菸,喝酒者,一經發現--扣2 分。

16. 不按時上課,遲到早退3 次後,每次——扣2 分。

17. 在每頂活動過程中各部門要積極互相配合,如有不執行者每次——扣2 分。(負責人雙倍扣分)

三、研科協成員量化考覈加分標準:

l. 在完成本職工作後,能主動協助其他部門完成任務的——加3 分。

2. 積極參加學院活動策劃投稿並被錄用的——加3 分。

3. 獲得各項榮譽的,省加1O 分、市加8分、校加5 分、院級3 分. (見證書爲準)

4.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社會性活動根據情況——加3 分。

5. 樂於助人,起到一定的帶動作用,情況屬實的——加3 分。

6. 幫助老師及學校其它部門工作的,由科協名義去幫忙的——加3 分。

7. 每月按時簽到無不簽到情況的——加1 分。

8. 每月按時上交各類會議記錄,並且認真做好記錄的——加1 分。

9. 積極參加學校各類活動的——加1 分(獲獎的另外加分)

10. 受到學校大會表揚的——加1 分( 1年累計不超過3 分)

11. 任職加分,對學生幹部可根據工作表現給予適當加2分(1學年不超過6 分)

12. 積極給研科協工作出謀獻策並錄用的——加5 分。

13. 每月按時完成本職工作的——加2 分。(由直接主管負責考察,團委批准)

14.每月按時召開部門會議並且效果良好者,部門每人——加1 分。

四、研科協幹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開除研科協

1.本學期無故不參加成員活動累計2 次以上。

2. 無視工作任務者。

3. 出現掛科者。

4. 經常性曠課,經查情況屬實者。

5. 在職期間參與學生打架、鬥毆,行爲性質惡劣的。

6. 在校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等,造成不良影晌,受到學校通報批評者。

7.連續2 次在研科協量化考覈中不及格者。

8. 犯錯後教育仍然屢教不改者。

9.在學校及社會中胡亂捏造不良事實用來誣衊學校和研科協者。

五、研科協成員辭職程序

1.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上交本部部長。

2. 部長及時將辭職書交千團委老師處,並將該同學帶到團委處。

3. 團委老師批准後方可離崗,未經批准惜擅自離崗者將按違紀行爲處理,並取消一切評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