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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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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第一篇: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研報告第二篇:鄉鎮人大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第三篇:鄉鎮人大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第四篇: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研報告第五篇:關於全市鄉鎮人大工作的調研報告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關於對鄉鎮人大工作進行調研的通知要求,我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從4月5日開始,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分別深入到部分鄉鎮,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交流分析談討鄉鎮人大工作情況。4月15日,我縣又在原公鎮召開了鄉鎮人大工作現場經驗交流座談會,會上原公、桔園、孫坪等鄉鎮就如何開展鄉鎮人大工作進行了經驗交流,同時又分析討論了鄉鎮人大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各鄉鎮人大主席團會後也分別走訪了代表和有關方面,徵求和座談討論了鄉鎮人大工作開展的情況。5月17日,我們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對調查走訪座談以及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書面彙報情況進行歸納整理。通過討論分析,現將對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查研究的情況彙報如下:

一、鄉鎮人大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24個建制鄉鎮,鄉鎮人大代表1534名。鄉鎮人大主席24人,其中專職主席7人,兼職主席17人。鄉鎮人大副主席22人,專職22人。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擔任同級黨委委員24人,設立鄉鎮人大辦公室24個,設鄉鎮人大聯絡員24人,其中:專職8人,兼職16人。鄉鎮人大主席團建立了《主席團工作職責》、《主席團會議制度》、《主席團學習制度》、《主席團成員聯繫代表制度》、《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制度》、《代表小組活動制度》、《代表聯繫選民制度》、《請示彙報制度》等。

二、鄉鎮人大開展工作情況

從2014年開始,我們實行了對鄉鎮人大工作目標管理百分考覈辦法以來,年初都召開鄉鎮人大工作會議,會上對上年鄉鎮人大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並安排佈置當年的人大工作。在每年2月初又發文要求鄉鎮人大會議在三月底前召開完畢。在七月份又對鄉鎮人大上半年工作進行檢查,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具體地改進要求和指導意見。年底又對鄉鎮人大工作進行年終考覈,評優樹模。通過這些方式,我縣鄉鎮人大工作逐年有所提高。一是各鄉鎮每年都能按時召開一次代表大會,會議準備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參政議政積極踊躍。二是每個鄉鎮在閉會期間,堅持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主席團會議,研究人大工作,開展“三查、一評議”活動,都能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查、執法檢查3到4次,每個鄉鎮都能每年開展1-2次代表評議“七站八所”工作。個別平川鄉鎮加強對公安、土地、城建、教育部門的評議和執法檢查達到6-7次。三是通過代表小組活動,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分片聯繫走訪代表溝通聯繫多,能夠及時將代表和羣衆的意見反映給黨委、政府,以引起重視。四是代表視察、建議能夠在規定的人代會召開後三個月內答覆代表。五是我縣鄉鎮自去年開始,已逐步進行試點,開展代表向選民述職工作。今年每個鄉鎮都全面開展代表向選民述職工作。在人大代表履職方面,我們三月份舉辦了全體縣人大代表學習培訓會,會上縣人大代表劉龍存、程建國、樑光榮、李龍福、蘇開卿、孫水玉、李竹成等10名代表發了言,交流了代表履行職責的經驗,起到了示範作用。

三、鄉鎮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意見

經過調查,我們認爲當前鄉鎮人大工作存在以下問題:

1、代表素質不能適應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需要。

2、代表履職的積極性、發揮作用的主動性還不高;

3、代表活動經費沒保障,一些鄉鎮因活動經費緊缺而導致一些代表活動無法開展。

4、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不夠,黨委對人大工作有待進一步重視,各級各方面的人大意識,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識不強,鄉鎮人大的人員較少,經費很緊,辦公設施較差等都制約了鄉鎮人大工作的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我們認爲,要改變這種情況:

一是各級各方面要重視和支持鄉鎮人大工作。要不斷樹立人大意識,民主政治法制意識,充分認識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鄉鎮人大開展好工作,從人員配備,經費,辦公設施方面給予解決。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競選機制,不斷提高代表素質。代表競選是代表發揮代表作用,積極參加代表活動,履行代表職責,提高代表素質的重要基礎手段和重要支柱。

三是完善鄉鎮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鄉鎮人大目標管理考覈機制,建立健全對代表培訓,代表述職活動的考覈制度,促進代表積極開展活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總之,通過調查研究,我們認爲,鄉鎮人大工作隨着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隨着全國人大以及上級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發展較快。但是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仍需國家立法加以解決。鄉鎮人大在目前狀況下要進一步採取多種措施,調動代表參政議政積極性,積極開展代表活動,履行鄉鎮人大的職權,把鄉鎮人大工作搞好。

第二篇:鄉鎮人大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課題安排和岱山縣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調研要求,近期我們對岱山全縣鄉鎮人大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縣鄉鎮人大工作的現狀和績效

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在縣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在鄉鎮黨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社會和諧主題,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有所探索,有所規範、有所作爲,有所進取,有所形象,認真履行職責,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實加強領導,鄉鎮人大工作得到保證

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是鄉鎮人大開展工作、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1、機構健全、領導重視。全縣共有七個建制鄉鎮。高亭、東沙、岱西、岱東、長塗鎮人大主席由黨委書記兼任,設專職副主席和聯絡員各一名;衢山鎮、秀山鄉設專職主席、副主席、聯絡員各一名。今年四位鄉鎮人大聯絡員調配了大學生公務員,二位聯絡員兼任政府辦副主任。這樣的配備,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各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總體來說比較重視,每年都聽取人大工作的彙報,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職能,幫助人大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書記辦公會、黨委會、鎮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都請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列席。2、鄉鎮黨委研究人大工作。鄉鎮黨委要將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大多鄉鎮黨委每年都有幾次聽取或專題研究鄉鎮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團會議每年召開2—4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涉及有關重大問題時能及時向黨委報告,需要黨委統籌協調的,也得到了黨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證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3、經費得到保障、辦公條件不斷改善。鄉鎮人大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鄉鎮人大代表活動經費一般採用報帳制。目前,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都配備了專用電腦,爲日常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有的鄉鎮按照“目標同一,工作同向,獎懲一致”原則建立了黨委領導下的書記、人大主席、鄉(鎮)長分工負責制,各項工作協調發展。

(二)監督與服務並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我縣經濟比較落後,2014年全縣生產總值才27億元,縣級財政收入1億元。自從縣委號召跨越式發展和“四個岱山”建設以來,各鄉鎮人大把招商引資、統籌協調、維護穩定、創建和諧、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作爲人大工作的大事來抓,努力尋求人大工作與經濟建設的最佳契合點。

一是各鄉鎮人大對政府工作實行監督的基本做法:1、召開主席團會議,適時聽取和審議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彙報。重點對政府招商引資、工業園區、實事工程、民生問題等重要事項處於人大的監督之下,促進了政府有序、高效運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落實工作,建立會議辦理、現場辦理、評估辦理等制度,大多鄉鎮採用答覆時面商和辦結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議滿意率和辦理解決率逐年提高。3、組織各種層次的視察活動。突出重點工程建設、農村基礎設施、環境衛生、生態綠化、轉產轉業、生產安全、農貿市場等方面開展視察。選擇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組織代表開展調查研究,提高對政府辦事效率、政務公開、承諾服務的監督有針對性。如岱西鎮人大把鹽業享受柴油價補貼問題以建議形式,通過代表提交到省人代會和全國人代會上;還把鹽業鹽民生產問題的調查報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鹽業局後,引起省裏對鹽區生產建設的重視、達到原鹽價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鄉鎮人大爲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的主要體現:1、切實履行職責,審議、決定鄉鎮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重大事項,保障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順利進行。擴大知政知情渠道,積極採取“政府實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議”的活動,並組織人大代表深入調查研究,聽取羣衆意見、爲地方發展進言獻策。2、服務中心工作,始終與黨委同心同調。主動推進政府工作,做好維穩工作:如衢山鎮人大在鼠浪湖島整體搬遷中做了大量工作;長塗鎮人大在金海灣大型工程建設中,負責徵地拆遷工作;秀山鄉人大在常石集團和惠生集團落戶中負責民生協調工作;高亭、東沙、岱西鎮人大做好工業園區徵地工作等。3、鼓勵人大代表招商引資起作用、幫困扶貧獻愛心、經濟發展作貢獻。據近二年初步統計:各級人大代表在縣鄉兩級招商引資工作中受表彰達20多名;有80%以上各級人大代表建立幫困結對戶;在全縣重點骨幹企業老總中人大代表佔50%以上;在“創業創新”評選全縣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佔6名;在縣第三屆專業撥尖技術人才和優秀實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佔10名。4、協助企業轉型升級。各鄉鎮人大經常組織企業代表到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型企業學習考察,僅去年長塗鎮組織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業考察;衢山鎮組織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橫船舶企業考察,東沙鎮組織代表到寧波北侖港物流企業考察等,爲本地企業代表借鑑創業創新經驗提供平臺。可以說,這幾年引進全縣港口企業落戶和省市縣重點工程建設,各鄉鎮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2014年全縣地區生產總值達84.2億元,財政總收入7.5億元。

(三)民主法制意識加強,依法治縣治鄉工作逐步推進

鄉鎮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設和依法治縣治鄉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傳教育。督促鄉鎮政府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義務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衛生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養老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促進普法工作的落實。2、着力推進依法行政。以建設法治政府爲目標,督促政府部門效能建設和政務公開,提高公務人員素質。各鄉鎮人大多次牽頭舉辦《生產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權法》等法律講座,並開展對執法部門督查。3、有效開展執法檢查。近年來鄉鎮人大着力對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漁業生產安全、教育衛生、農民負擔、職工維權等方面要求有關部門述職、組織代表評議,如去年衢山鎮人大對設立不久的交通、建設、漁業分局提出了14條整改意見、各分局有了壓力,就產生動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觀。

(四)搭建活動平臺,發揮代表作用有所進取

全縣192431萬人,產生市級人大代表67名(現有66名、其中26名在鄉鎮)、縣級人大代表172名(現有168名、其中111名在鄉鎮)、鄉級人大代表446名(現有442名)。爲鄉鎮人大工作開展確保了主體力量,並較好地發揮代表作用。1、開展代表專項學習培訓。開展代表專項培訓是鄉鎮人大工作的重頭戲。2014年人大換屆結束後,每個鄉鎮人大對所屬各級人大代表進行了專項學習培訓,內容有憲法、人大選舉法、代表法、監督法、地方組織法、《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條例》和《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代表如何行權履職》、《規範人大工作用語》等講課,多數鄉鎮組織培訓2次以上。各鄉鎮人大爲每位代表訂閱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縣人大設立網站,還專門爲代表編印了《人大代表手冊》,方便代表掌握知識和履職參考。2、開展代表專項活動。結合縣人大在本屆開展的“認真履行代表職責,建設富強和諧岱山”的總體活動,各鄉鎮人大紛紛組織有自己特色的專項活動:如高亭鎮開展人大代表“進百家門,解百人難”爲內容的代表聯選民“愛民利民”活動,東沙鎮設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動,岱東鎮每年開展人大代表活動周活動,長塗鎮組織人大代表“深入社區調研、爲發展獻一計”活動,岱西鎮和秀山鄉開展“重點工程聯選民維穩定”活動,衢山鎮組織三級人大代表視察、檢查、評議活動保持每月二次,充分發揮了各級代表的整體作用。3、開展代表接待選民日活動。去年七月份起,每個鄉鎮都在每月15日按排縣鎮二級代表接待選民,要求代表傾聽羣衆呼聲,關注社會熱點,掌握第一手民情資料,撰寫好代表議案建議。

(五)加強自身建設,人大工作有所評價

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主要是在制度、作風、陣地三個方面:1、在制度建設上,各鄉鎮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項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團會議制度、向黨委彙報工作制度、代表建議交辦和督辦制度、規範代表活動制度、代表學習制度、代表聯繫選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組組長副組長和履行代表職責等一整套制度和職責,建立了“五簿一冊”(主席團會議記錄簿,人民來信來訪記錄簿,各級文件登記簿,代表議案和批評、建議、意見記錄簿,代表小組活動記錄簿,代表分組情況及代表花名冊)。另外,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各代表小組每年工作年初度計劃,年終有總結,規範了鄉鎮人大的運作機制。2、在作風建設上,各鄉鎮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向原選區選民進行口頭述職,加強選民對人大代表的監督。鄉鎮人大負責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聯繫社區及漁農村指導工作、岱西鎮和秀山鄉人大副主席還兼任一個社區黨務工作,廉潔自律方面都沒有問題。3、在陣地建設上,東沙鎮和長塗鎮人大還設立了人大代表活動之家,掛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鎮人大有《人大工作簡報》和人大宣傳之窗,使羣衆和代表能夠及時瞭解人大工作情況,人大代表對本級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評價。

二、全縣鄉鎮人大工作的問題和不足

調研中我們感覺到,雖然鄉鎮人大在謀求地方經濟發展、推進政府工作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中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認識不足

縣委曾經強調鄉鎮人大工作是鄉鎮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各級各部門要齊心協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級各部門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認識有差異,因而工作績效不平衡。個別黨委書記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黨委書記對重大事項、重要會議,不提交人大主席團討論。如人大主席團會議有1個鄉鎮一年只開1次、2個鄉鎮一年只開2次,達不到1季度只少召開1次的依法規定。對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邊球,利用黨政會議提一句點一下就算交差。在現實生活中,鄉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認識和重視,是影響鄉鎮人大工作的一個根本原因。在農村,相當部分的人認爲現在鄉鎮一級的權力機關是鄉鎮黨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牌子列於人民政府之後,人大專職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職甚至副職侯選人之後。從經費保障來看,雖然鄉鎮人大代表活動所需經費一般會列入財政預算和按實際開支予以報銷。但部分鄉鎮財政困難,代表活動經費不一定能滿足,無固定工資收人的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沒有給予補貼費或很少補貼,代表小組活動經費更難以保證。也有少數地方對人大代表活動不熱心、不支持,不爲代表活動提供方便、創造條件,有的因經費問題使必要的人大有關會議和代表活動時間縮短或取消。

(二)鄉鎮人大幹部職責不到位

縣委在換屆時雖然對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選進行了調配,但從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備與職責和情況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專職人大主席少。全縣7個鄉鎮設專職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鎮6萬人口的大鎮,未能配設專職人大主席。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級別上加強了人大工作,但由於黨委書記往往沒有過多的精力從事人大工作。有的擔任人大主席時間不長,人大業務知識還比較陌生,所以對做好鄉鎮人大工作顯得力不從心,給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動的正常開展帶來難度。二是專職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職過多。絕大多數專職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職能性質的工作,有3位專職主席和副主席還長期兼任社區職務及工作組負責人等。使主管的工作處於被動應付,對隨時可能出現的事關鄉鎮全局的新情況、新問題得不到及時瞭解,需要人大主席團決定的事項提出極少,導致人大主席團會議偏少或以臨時碰頭會替代。三是人大幹部職責不到位。全縣7個鄉鎮雖配有人大專職聯絡員,但實際上都有兼職,有的兼其他工作量佔70%以上。從客觀上導致了多數鄉鎮人大工作是“一人決策一人做,孤掌難鳴”,人大幹部是“一塊牌子一個人”,客觀上影響了人大作爲民主主渠道作用的發揮。

(三)鄉鎮人大工作的法定職權不完善

目前,《地方組織法》規定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規定大會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負責的工作。這些負責工作僅在閉會期間起到組織聯繫、檢查、督促的作用,沒有設定審查監督和人事任免等職權。導致大會主席團在閉會期間要審查政府專項報告、監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順;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提出對政府批評意見和建議要求也有“個別行爲”之嫌。另外《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對人大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負責的工作僅有原則性規定,對在閉會期間如何組織聯繫、開展視察調查、行使檢查督促、安排述職評議、提出意見和建議等方面未作出具體程序和要求,這就不便於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工作的具體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棄,“彈性”太大。

(四)鄉鎮人大工作監督力度還不強

一是人代會會期過短。每年一次的人代會雖能保證召開,但有的會議質量不高,甚至流於形式;有的大會時間只有半天至一天,會期過短,只好簡化程序,不能保證代表們的議政時間,難以涵蓋全年度需要審議監督的事項。二是代表意識不強。換屆選舉中過於強調代表的結構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職能力差;在大會上代表提交的議案建議數量少,而質量普遍不高,一屆甚至幾屆沒有形成過大會議案;部分人大代表參政議政能力差,個別代表開會從不發言,在其心目中就是“開一天會、劃一個圈、吃一頓飯、照一張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輕監督。一些鄉鎮領導幹部只重視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輕視人大的監督,甚至把人大的監督看成是“太羅嗦”、“找麻煩”,不太願意接受人大監督。這就使得人大在開展監督時往往“心有餘悸”,不敢大膽監督,即使進行監督也是敷衍應付,流於形式,顯得無力。如對代表建議辦理答覆程序比市縣人大代表建議差得多,多數建議意見的處理都是有頭無尾;有的奈於鄉鎮政府領導面子,代表對答覆滿意率雖然較高、而問題的解決率且很底。又如有的鄉鎮組織代表視察、檢查、評議活動次數不算少而效果較差,有的在代表活動中,只聽政府有雷聲無雨影,活動結束或表態後就沒有交待。

三、加強全縣鄉鎮人大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鄉鎮人大是鄉鎮一級的基層國家權力機關,具有監督鄉鎮政府及下屬部門工作,依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職能。加強鄉鎮人大工作有利於促進基層實踐科學發展觀、協助鄉鎮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行政,保障漁農村三個文明和小康社區建設,從而更好地紮實推進“四個岱山”建設。

(一) 推進鄉鎮人大工作黨委重視是關鍵

鄉鎮人大工作直接受黨委領導,而且多數鄉鎮人大主席有黨委書記兼任,推進鄉鎮人大工關鍵在於黨的領導。一是建議鄉鎮黨委要統籌兼顧,加強對鄉鎮人大的領導,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來認識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定期聽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鄉鎮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國家事務中做到有職、有權、有責。在制定本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工作規範中,應規定人大主席列席黨委會和政府重要會議,以確保鄉鎮人大能全面貫徹黨委意圖,瞭解、掌握鄉鎮的基本情況,更好地圍繞黨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點開展人大工作。認真研究和幫助解決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爲鄉鎮人大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二是建議縣委合理設置考覈目標,對鄉鎮黨委的考覈將鄉鎮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適當比例,以增強黨委對人大工作領導的責任心和人大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及主動開展工作的積極性。要不斷強調鄉鎮人民政府應主動接受人大的監督,凡屬人大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必須主動報請人大審議、批准。鄉鎮人大一旦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或決議後,政府必須認真執行。三是建議上級組織部門協調配置,給較大鄉鎮(高亭、東沙鎮)配設專職人大主席;對主持日常工作的專職人大副主席經幾年考察,工作較好的儘可能亨受正科級待遇,專職人大副主席的次序應列於政府副鄉鎮長前面;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的任職年齡可適當年輕化或離職年齡適當放寬,以保證其能基本任滿一屆。黨委、人大、政府班子的獎勵雖略有區別,但應基本相同,主席團工作經費要有保障。對較大的鄉鎮宜設鄉鎮人大辦,若與黨政辦合署的,可由黨政辦副主任兼人大聯絡員。

(二)推進鄉鎮人大工作縣級人大指導是動力

鄉鎮人大工作的好壞,事關全縣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於上級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監督指導,能給鄉鎮人大強有力的支持,是推進鄉鎮人大工作的動力。一是縣級人大要促進各鄉鎮人大工作平衡發展,可增加鄉鎮人大工作列會次數,促使鄉鎮人大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設。今年爲鼓勵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創新爭優,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從2014年起,明確鄉鎮人大主席團年度工作績效評估的指導意見(試行)。內容在原考覈標準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評估分值確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獎各一個。希望這個激勵機制,能在實踐中得到充分運用和完善,促使鄉鎮人大工作整體發展。二是縣級人大要關注鄉鎮人大實際困難,通過對市委、縣委《關於加強對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見》傳達貫徹,督促幫助鄉鎮人大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如在鄉鎮領導班子的分工時,建議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儘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別是帶有“一票否決”性質的工作,便於劃清人大與政府的各項職權,對主持日常工作的專職副主席不宜長期兼任社區職務和工作組負責人,讓他們確保一半以上時間從事人大本職工作。對鄉鎮人大幹部(聯絡員)的編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辦公條件等問題,可向同級黨委、政府提出建議,督促加以明確、落實,使鄉鎮人大工作的同志熱心、安心於鄉鎮人大工作。三是建議有關部門加大對人大的宣傳、幹部培訓和代表活動經費保障力度。建議縣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宣傳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設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監督及各級人大代表參與地方國家事務管理等內容列入宣傳計劃,並認真抓緊抓好,防止人大閉會期間無聲無像的現象。建議縣組織部門、黨校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列入縣管幹部培訓課程,提高幹部對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認識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強調政府及其部門要自覺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監督。建議縣鄉兩級財政部門依法保障代表活動經費,落實無固定工資收人的代表在執行職務中的補貼,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專戶管理,專項使用,確保鄉鎮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推進鄉鎮人大工作加大監督力度是重點

監督工作是人大的重點,也是鄉鎮人大工作的難點和弱點。一是要把握科學發展的重點。圍繞經濟發展第一要務和“十一五”規劃的落實,監督政府制定實施好各項具體措施;圍繞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促進各部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圍繞關注民生,深化農村制度改革和羣衆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積極有序地推進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斷創新監督形式。鄉鎮人大的監督方法形式比較單一,既不利於提高人大代表履職熱情,也影響了監督的效果。因此,要積極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監督新路子。如:在人代會上增加專題審議內容,及時監督一些社會焦點問題;採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寫議案、建議的質量。在閉會期間要組織代表開展針對性強的調研、視察、檢查、評議活動 。三是發揮代表整體作用,增強監督力量。加強對代表的學習培訓,注重學而爲用,如:培訓“在人代會期間如何審議政府工作”、“在閉會期間如何開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產工作崗位上怎樣起模範帶頭作用”等。鄉鎮人大要擴大區域內各級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進各代表小組活動經常化;要督促政府對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增強代表透明度 ,不斷提高代表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的能力。

(四) 推進鄉鎮人大工作依法規範是保證

目前鄉鎮人大在閉會期間沒有法定的監督和人事任免職權,沒有常設機構和辦事機構等問題,會影響鄉鎮人大政權建設,非常不利依法開展工作,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巳把《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列入法規清理範圍和計劃召開全省鄉鎮人大工作會議之際,建議縣人大通過市人大組織撰寫《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過區域內省人大代表提出這方面建議,同時要求制定出臺鄉鎮人大主席團組成人員守則、議事規則、監督條例、議案建議辦理規定、述職和評議工作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促成修訂和完善有關鄉鎮人大工作的法律,爲加強鄉鎮人大這一基層政權建設提供法律保證。

第三篇:鄉鎮人大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課題安排和岱山縣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調研要求,近期我們對岱山全縣鄉鎮人大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縣鄉鎮人大工作的現狀和績效

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在縣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在鄉鎮黨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社會和諧主題,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有所探索,有所規範、有所作爲,有所進取,有所形象,認真履行職責,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實加強領導,鄉鎮人大工作得到保證

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是鄉鎮人大開展工作、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1、機構健全、領導重視。全縣共有七個建制鄉鎮。高亭、東沙、岱西、岱東、長塗鎮人大主席由黨委書記兼任,設專職副主席和聯絡員各一名;衢山鎮、秀山鄉設專職主席、副主席、聯絡員各一名。今年四位鄉鎮人大聯絡員調配了大學生公務員,二位聯絡員兼任政府辦副主任。這樣的配備,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各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總體來說比較重視,每年都聽取人大工作的彙報,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職能,幫助人大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書記辦公會、黨委會、鎮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都請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列席。2、鄉鎮黨委研究人大工作。鄉鎮黨委要將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大多鄉鎮黨委每年都有幾次聽取或專題研究鄉鎮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團會議每年召開2—4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涉及有關重大問題時能及時向黨委報告,需要黨委統籌協調的,也得到了黨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證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3、經費得到保障、辦公條件不斷改善。鄉鎮人大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鄉鎮人大代表活動經費一般採用報帳制。目前,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都配備了專用電腦,爲日常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有的鄉鎮按照“目標同一,工作同向,獎懲一致”原則建立了黨委領導下的書記、人大主席、鄉(鎮)長分工負責制,各項工作協調發展。

(二)監督與服務並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我縣經濟比較落後,xx年全縣生產總值才27億元,縣級財政收入1億元。自從縣委號召跨越式發展和“四個岱山”建設以來,各鄉鎮人大把招商引資、統籌協調、維護穩定、創建和諧、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作爲人大工作的大事來抓,努力尋求人大工作與經濟建設的最佳契合點。

一是各鄉鎮人大對政府工作實行監督的基本做法:1、召開主席團會議,適時聽取和審議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彙報。重點對政府招商引資、工業園區、實事工程、民生問題等重要事項處於人大的監督之下,促進了政府有序、高效運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落實工作,建立會議辦理、現場辦理、評估辦理等制度,大多鄉鎮採用答覆時面商和辦結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議滿意率和辦理解決率逐年提高。3、組織各種層次的視察活動。突出重點工程建設、農村基礎設施、環境衛生、生態綠化、轉產轉業、生產安全、農貿市場等方面開展視察。選擇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組織代表開展調查研究,提高對政府辦事效率、政務公開、承諾服務的監督有針對性。如岱西鎮人大把鹽業享受柴油價補貼問題以建議形式,通過代表提交到省人代會和全國人代會上;還把鹽業鹽民生產問題的調查報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鹽業局後,引起省裏對鹽區生產建設的重視、達到原鹽價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鄉鎮人大爲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的主要體現:1、切實履行職責,審議、決定鄉鎮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重大事項,保障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順利進行。擴大知政知情渠道,積極採取“政府實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議”的活動,並組織人大代表深入調查研究,聽取羣衆意見、爲地方發展進言獻策。2、服務中心工作,始終與黨委同心同調。主動推進政府工作,做好維穩工作:如衢山鎮人大在鼠浪湖島整體搬遷中做了大量工作;長塗鎮人大在金海灣大型工程建設中,負責徵地拆遷工作;秀山鄉人大在常石集團和惠生集團落戶中負責民生協調工作;高亭、東沙、岱西鎮人大做好工業園區徵地工作等。3、鼓勵人大代表招商引資起作用、幫困扶貧獻愛心、經濟發展作貢獻。據近二年初步統計:各級人大代表在縣鄉兩級招商引資工作中受表彰達20多名;有80%以上各級人大代表建立幫困結對戶;在全縣重點骨幹企業老總中人大代表佔50%以上;在“創業創新”評選全縣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佔6名;在縣第三屆專業撥尖技術人才和優秀實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佔10名。4、協助企業轉型升級。各鄉鎮人大經常組織企業代表到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型企業學習考察,僅去年長塗鎮組織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業考察;衢山鎮組織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橫船舶企業考察,東沙鎮組織代表到寧波北侖港物流企業考察等,爲本地企業代表借鑑創業創新經驗提供平臺。可以說,這幾年引進全縣港口企業落戶和省市縣重點工程建設,各鄉鎮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2014年全縣地區生產總值達84.2億元,財政總收入7.5億元。

(三)民主法制意識加強,依法治縣治鄉工作逐步推進

鄉鎮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設和依法治縣治鄉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傳教育。督促鄉鎮政府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義務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衛生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養老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促進普法工作的落實。2、着力推進依法行政。以建設法治政府爲目標,督促政府部門效能建設和政務公開,提高公務人員素質。各鄉鎮人大多次牽頭舉辦《生產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權法》等法律講座,並開展對執法部門督查。3、有效開展執法檢查。近年來鄉鎮人大着力對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漁業生產安全、教育衛生、農民負擔、職工維權等方面要求有關部門述職、組織代表評議,如去年衢山鎮人大對設立不久的交通、建設、漁業分局提出了14條整改意見、各分局有了壓力,就產生動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觀。

(四)搭建活動平臺,發揮代表作用有所進取

全縣192431萬人,產生市級人大代表67名(現有66名、其中26名在鄉鎮)、縣級人大代表172名(現有168名、其中111名在鄉鎮)、鄉級人大代表446名(現有442名)。爲鄉鎮人大工作開展確保了主體力量,並較好地發揮代表作用。1、開展代表專項學習培訓。開展代表專項培訓是鄉鎮人大工作的重頭戲。xx年年人大換屆結束後,每個鄉鎮人大對所屬各級人大代表進行了專項學習培訓,內容有憲法、人大選舉法、代表法、監督法、地方組織法、《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條例》和《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代表如何行權履職》、《規範人大工作用語》等講課,多數鄉鎮組織培訓2次以上。各鄉鎮人大爲每位代表訂閱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縣人大設立網站,還專門爲代表編印了《人大代表手冊》,方便代表掌握知識和履職參考。2、開展代表專項活動。結合縣人大在本屆開展的“認真履行代表職責,建設富強和諧岱山”的總體活動,各鄉鎮人大紛紛組織有自己特色的專項活動:如高亭鎮開展人大代表“進百家門,解百人難”爲內容的代表聯選民“愛民利民”活動,東沙鎮設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動,岱東鎮每年開展人大代表活動周活動,長塗鎮組織人大代表“深入社區調研、爲發展獻一計”活動,岱西鎮和秀山鄉開展“重點工程聯選民維穩定”活動,衢山鎮組織三級人大代表視察、檢查、評議活動保持每月二次,充分發揮了各級代表的整體作用。3、開展代表接待選民日活動。去年七月份起,每個鄉鎮都在每月15日按排縣鎮二級代表接待選民,要求代表傾聽羣衆呼聲,關注社會熱點,掌握第一手民情資料,撰寫好代表議案建議。

(五)加強自身建設,人大工作有所評價

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主要是在制度、作風、陣地三個方面:1、在制度建設上,各鄉鎮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項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團會議制度、向黨委彙報工作制度、代表建議交辦和督辦制度、規範代表活動制度、代表學習制度、代表聯繫選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組組長副組長和履行代表職責等一整套制度和職責,建立了“五簿一冊”(主席團會議記錄簿,人民來信來訪記錄簿,各級文件登記簿,代表議案和批評、建議、意見記錄簿,代表小組活動記錄簿,代表分組情況及代表花名冊)。另外,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各代表小組每年工作年初度計劃,年終有總結,規範了鄉鎮人大的運作機制。2、在作風建設上,各鄉鎮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向原選區選民進行口頭述職,加強選民對人大代表的監督。鄉鎮人大負責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聯繫社區及漁農村指導工作、岱西鎮和秀山鄉人大副主席還兼任一個社區黨務工作,廉潔自律方面都沒有問題。3、在陣地建設上,東沙鎮和長塗鎮人大還設立了人大代表活動之家,掛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鎮人大有《人大工作簡報》和人大宣傳之窗,使羣衆和代表能夠及時瞭解人大工作情況,人大代表對本級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評價。

二、全縣鄉鎮人大工作的問題和不足

調研中我們感覺到,雖然鄉鎮人大在謀求地方經濟發展、推進政府工作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中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認識不足

縣委曾經強調鄉鎮人大工作是鄉鎮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各級各部門要齊心協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級各部門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認識有差異,因而工作績效不平衡。個別黨委書記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黨委書記對重大事項、重要會議,不提交人大主席團討論。如人大主席團會議有1個鄉鎮一年只開1次、2個鄉鎮一年只開2次,達不到1季度只少召開1次的依法規定。對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邊球,利用黨政會議提一句點一下就算交差。在現實生活中,鄉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認識和重視,是影響鄉鎮人大工作的一個根本

第四篇: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我鎮人大主席團利用一個多月的時間,深入各村各代表組,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討鄉鎮人大工作情況,分析討論了鄉鎮人大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通過討論分析,現將對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查研究的情況彙報如下:

一、 鄉鎮人大基本情況

我鎮現有11個建制村,鄉鎮人大代表54名,其中黨員代表33名,佔代表總數的61%;非黨代表21名,佔代表總數的39%;婦女代表15人,佔代表總數的28%。

二、鄉鎮人大開展工作情況

每年都能按時召開一次代表大會,會議準備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參政議政積極踊躍。在閉會期間,堅持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主席團會議,研究人大工作,開展“三察、一評議”活動,都能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查、執法檢查3到4次,每年開展1次代表評議“七站八所”工作。通過代表小組活動,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分片聯繫走訪代表溝通聯繫多,能夠及時將代表和羣衆的意見反映給黨委、政府,以引起重視。代表視察、建議能夠在規定的人代會召開後三個月內答覆代表。

三、鄉鎮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意見

經過調研,我們認爲當前鄉鎮人大工作存在以下問題:

1、代表素質不能適應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需要。

2、代表履職的積極性、發揮作用的主動性還不高;

3、人大自身建設不夠,黨委對人大工作有待進一步重視,各級各

方面的人大意識,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識不強。

綜上所述:我們認爲,要改變這種情況:一是各級各方面要重視和支持人大工作。要不斷樹立人大意識,民主政治法制意識,充分認識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人大開展好工作。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競選機制,不斷提高代表素質。代表競選是代表發揮代表作用,積極參加代表活動,履行代表職責,提高代表素質的重要基礎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大目標管理考覈機制,建立健全對代表培訓,代表述職活動的考覈制度,促進代表積極開展活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總之,通過調查研究,我們認爲,人大工作隨着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隨着全國人大以及上級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發展較快。但是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仍需國家立法加以解決。人大在目前狀況下要進一步採取多種措施,調動代表參政議政積極性,積極開展代表活動,履行人大的職權,把人大工作搞好。

第五篇:關於全市鄉鎮人大工作的調研報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14年度工作安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對鄉鎮人大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走訪了鄰水縣柑子鎮、興仁鎮,華鎣市永興鎮、紅巖鄉,武勝縣沿口鎮、華封鎮,與近100名鄉鎮人大代表、30餘名鄉鎮人大幹部進行了座談,聽取了5區縣市人大常委會情況介紹,向500名鄉鎮人大代表、300名鄉鎮人大幹部、100名鄉鎮幹部發放了問卷調查表。綜合問卷調查、走訪座談、區市縣彙報材料等情況,現將鄉鎮人大工作綜合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全市共有172個鄉鎮,共有鄉鎮人大代表9452名。自2014年鄉鎮換屆以來,我市鄉鎮人大工作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上級人大常委會的指導,認真履行職權,爲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維護農村穩定做了大量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組織機構基本健全。地方組織法規定,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大會設主席,並可以設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全市172個鄉鎮均設立了人大主席團,其中,4個鄉鎮設專職人大主席,168個鄉鎮由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席,168個鄉鎮設專職人大副主席,因人事調整目前暫出缺7名專職人大副主席。廣安區、華鎣市、鄰水縣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爲同級黨委委員,嶽池縣部分鄉鎮專職人大副主席爲同級黨委委員。除武勝縣外,全市各鄉鎮普遍配備1名兼職人大幹事。總的來看,鄉鎮人大組織機構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開。一是依法選舉人大代表。各鄉鎮基本能按照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和上級的要求,設立選舉委員會,合理劃分選區,認真做好選民登記,依法推薦和確定代表候選人等工作,引導選民對候選人進行醞釀、討論,通過無記名投票依法選舉產生鄉鎮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開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全市98%以上的鄉鎮能如期召開人代會,聽取人大主席團和政府的工作報告,能依法選舉主席團、選舉或補選鄉鎮人大主席和副主席、鄉鎮長和副鄉鎮長。三是依法召開主席團會議。多數鄉鎮在閉會期間每季度召開1次主席團例會,研究部署人大工作,聽取和審議政府重要工作報告。武勝縣沿口鎮、華鎣市紅巖鄉等鄉鎮人大在年初印發審議計劃,提前告知主席團成員、鄉鎮人大代表和政府各工作部門,審議質量得以提高。

(三)履行職能緊扣中心。全市多數鄉鎮人大主席團能圍繞鄉鎮黨委工作重點、政府工作難點和羣衆反映熱點,較好履行監督職能。據調查,近年來,全市近一半的鄉鎮人大緊緊圍繞工業經濟、農業產業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義務教育、農村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生育等重要事項,開展調查、視察,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政府整改落實。如廣安區觀塘鎮人大每年組織人大代表開展一次農業產業園發展視察活動,嶽池縣石埡鎮人大加強對基層執法部門的監督, 鄰水縣柑子鎮人大對學校、衛生院、電管所等單位開展行風評議活動。

(四)代表活動普遍開展。各鄉鎮普遍建立了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聯繫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聯繫選民制度,劃分了代表活動小組,制訂了代表活動計劃,代表活動普遍開展。據調查,全市每年開展代表小組活動2次以上的鄉鎮人大達55%,鄉鎮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參加代表小組活動2次以上的達48%。鄰水縣45個鄉鎮均開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聯繫信訪選民”活動。武勝縣開展了人大代表監督安全生產活動,督促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被廣大人民羣衆譽爲安全生產 “守護神”。華鎣市永興鎮人大開展了“一名代表、一面旗幟”活動,把人大代表引導到經濟建設的主戰場,用代表的先進性引領廣大羣衆發展致富。嶽池縣顧縣人大鎮開展了代表向選民述職活動。

(五)上級指導逐步加強。各區市縣人大常委會按照“密切聯繫、加強指導、大力支持、推進工作”的思路,與鄉鎮人大建立了緊密型指導關係。2014年鄉鎮換屆後,各區市縣人大常委會均建立完善了人大常委會聯繫鄉鎮人大工作辦法,開展了1次以上鄉鎮人大主席、專職副主席、人大幹事業務培訓,指導鄉鎮人大普遍建立了主席團例會、代表活動、代表建議督辦、代表視察等制度,通過定期召開鄉鎮人大工作會議,對鄉鎮人大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考評等方式,推動了鄉鎮人大工作正常開展。鄰水縣人大常委會指導督促鄉鎮人大建立和完善了各項活動制度和“七簿一冊”,華鎣市人大常委會建立鄉鎮人大主席聯席會制度,武勝縣人大常委會召開鄉鎮人大主席“履職觀摩會”。

二、存在的問題

儘管鄉鎮人大在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經濟建設、社會穩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績,但與法律法規賦予鄉鎮人大的職責要求還有一定差距。調查顯示:56%的調查對象對鄉鎮人大履職行權的總體評價是“成效一般”,鄉鎮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思想認識存在模糊。一是一些領導對鄉鎮人大工(更多請搜索:)作的性質、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確認識,思想上不夠重視,支持不夠有力。如:區市縣對鄉鎮綜合目標考覈,有的沒有將人大工作納入考覈內容,即使納入目標考覈內容,但在100分的分值中也僅佔1分,權重太輕。二是社會民衆普遍習慣於鄉鎮黨政“兩駕馬車”,沒有將鄉鎮人大作爲地方權力機關來看待和認識,對鄉鎮人大的認同度較低。三是一些鄉鎮幹部認爲鄉鎮人大是“ 大牌子、空架子,二線幹部找岔子”,人大幹部是“退居二線”,並戲稱人大主席團爲“活動團、會議團和舉手團”。四是在人大系統內部也還存在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模糊認識,覺得鄉鎮人大工作是虛功,難做實,“意思意思”就行了。這些現象集中暴露出鄉鎮人大宣傳不足和人們對鄉鎮人大認識上的偏差。

(二)現行機制不利工作。“兼職不兼,專職不專,幹事不幹”,是目前鄉鎮人大機制的現狀。調查顯示,全市由書記兼任主席的佔97.6%,這本是爲了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是對人大工作的強化,但絕大多數同志是重黨政工作,輕人大工作,兼職不履職;各地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實際工作都兼任部分黨政工作,絕大多數有3—4項,大多集中在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責任重大的崗位,其中1名鄉鎮人大副主席除人大工作外,還分管聯繫國土、城建、安全生產、招商引資、工業經濟、信訪、政法等,兼職工作達7項之多,兼職過多牽扯了鄉鎮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業”。還有部分鄉鎮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人大監督權時,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處境十分尷尬,這也有悖《四川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條例》第三條第三款“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不得擔任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的工作”之規定。兼職人大幹事也普遍從事黨政、組織、紀檢、武裝等工作,身兼數職,沒有時間從事人大工作。主席團日常事務沒有專人負責,難以提高人大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三)履職行權不夠充分。從問卷調查看,各鄉鎮召開人代會1天時間的佔79%,半天時間的佔18%,1天以上的僅佔3%,且大都是“上午10點開會,中午2點結束,吃完飯就散夥”,被戲稱爲“快餐人代會”,審議工作幾乎不進行。大多數鄉鎮人代會上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僅爲2—3條,人均不到0.1條,有的甚至1條建議也沒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鄉鎮人大主席團沒有堅持做到每季度召開1次主席團會議,代表小組活動一年1次未開展的佔3%,開展1次的佔33%。對鄉鎮人民政府的工作監督乏力,一方面,組織代表開展調查、視察、評議、檢查等監督活動少,疏於監督;另一方面,有的鄉鎮即使開展了監督活動,但絕大多數滿足於聽一聽,看一看,問一問,走過程的多。有人評價鄉鎮人大主席團是“會議主席團,會後沒有團”。

(四)工作保障不夠有力。《四川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條例》第十條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和代表活動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但實際上,鄉財縣管後,鄉鎮人大工作經費和代表活動經費均沒有納入財政預算,絕大多數實行實報實銷,實則無保障。調查顯示,認爲代表活動經費基本夠用的佔42%,略有不足的佔22%,嚴重不足的佔29%。有的連人代會會議經費都不能及時足額保障,更談不上代表培訓、無固定收入代表活動的誤工補助了。由於經費的困難,使鄉鎮人大工作缺乏“底氣”。主席團成員變化過快或補充不及時,無相對固定的人大幹事,使一些鄉鎮人大工作無法正常開展。鄉鎮人大的辦公軟硬件有待完善。加之,《四川省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條例》沒有結合新情況及時修訂,受工作機制和外部氛圍的影響,鄉鎮人大幹部普遍有“行權難、難行權”的感慨。

(五)自身素質有待提高。鄉鎮人大代表多數是農民代表,文化素質普遍不高,在調查鄉鎮人大代表影響履職的因素中,50%的代表選擇了“文化水平低,對如何履職不太清楚”,開會不發言,表決隨大流,一屆無一條建議、批評、意見,根本談不上執行代表職務,成爲 “榮譽代表、代表榮譽”。鄉鎮人大幹部接受培訓的次數和時間均較少,近三年來,沒有參加人大業務培訓(會議培訓、辦培訓班)的佔15%,只參加1次的佔51%。由於學習不繫統,程序不熟悉,致使組織會議或開展活動時,犯了一些低級錯誤——議了不該議的事,舉了不該舉的手,投了不該投的票。同時調查發現, 88%的鄉鎮人大副主席從黨政崗位轉崗到人大,年齡在40—45歲之間的佔55 %,且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多年,產生了“二線”思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如從前,少數同志人大工作程序意識不強,還不習慣按法律要求開展人大工作。

三、對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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