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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狀(多篇)

交通事故起訴狀(多篇)

2022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一

原告廖,男,1X年X月XX日出生,xx市甦仙區人,住xx市甦仙區XX村X棟X單元號。聯繫電話:。

被告何,男,1X年X月X日出生,xx市北湖區人,住xx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x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繫電話:13。

被告何,男,xx市北湖區人,住xx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5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繫電話:1。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住所地:xx市飛虹路1x號。聯繫電話:2xx3xx1。

法定代表人徐郴範,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 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何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鑑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x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何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x月x日15時許,被告何駕駛被告何所有的湘L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後因傷情嚴重轉至xx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後共住院天,共花醫療費454xx元,出院診斷爲:1、右足毀損傷;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鑑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x年x月1x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第Axx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爲其所有的湘L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爲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何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後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x元,餘款拒不支付。爲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xx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

x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二

原告:×,性別,漢族,生於 年 月 日,原在××公司工作

住址:××路××號 室,電話:×××××

被告:×,性別,漢族,××公司駕駛員

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路號 郵編:電話: ××××

訴訟請求:

一、賠償原告醫療費、交通費 、共計 元;

二、賠償原告車輛損失費 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 元;

四、律師代理費 元由被告承擔;

五、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X時 ,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車正常行經××路、××路路口時,遭遇被告×駕駛的車(牌號爲滬×)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並致使原告的自行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市XX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等。後經××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X)。原告又於X年X月X日,經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鑑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 “,屬X級傷殘” (見證據X)。雙方就賠償事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因被高的行爲無法上班。.。.。.。.。.。.。

原告認爲:被告的行爲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並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上海市XX區人民法院

原告: (簽名)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三

原告:陳______,男,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族,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住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小區______室。

被告:於______,男,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住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小區______室。

案由: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誤工費_______________元,營養費_______元,護理費____________元,住院伙食補助費____________元。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交通費_________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財物損失____________元。

4、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_______________元。

4、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用。

5、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在_______路上,被告駕駛被告有限公司的__號小型出租客運車由南向北行駛,途中從後面將騎自行車上班的原告撞倒,原告被送到急救中心進行搶救,經醫院診斷爲:____________。事故發生後,被告支付過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對於此事故給原告造成的誤工等其他費用,雙方未能協商一致。爲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求__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區人民法院

狀訴人: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2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四

原告:郭某,女,漢族,40歲,現住址:錦州市黑山縣【】鎮,身份證號:。

被告:王某,男,漢族,45歲,現住址:錦州市開發區【】村,身份證號:。

訴訟請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承擔因交通事故給我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66588.25元(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交通費、營養費、伙食補助金、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

二、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x7年12月25日7時40分,被告王某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沿錦州開發區南海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與錦港大街十字路口時,與同向行駛的騎自行車的郭某相刮,造成郭某受傷。郭某於x7年12月25日至x8年3月26日在錦州市第二醫院住院治療,共住院93天。經遼寧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郭某的傷殘程度爲十級。x8年3月28日,錦州市開發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下達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王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郭某無責任。被告的行爲給原告的身心均造成了巨大傷害,被告已給付醫療費23000.00元,故依法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五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 本站…,住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郵編: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住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郵編:________

(如果是僱傭行爲或者職務行爲,可以將僱主,車輛所有人,司機單位列爲共同被告)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________元;

(包括:醫療費________元;住院伙食補助費________元;交通費________元;護理費________元;誤工費________元;殘疾/死亡賠償金________元;被撫養人生活費________元;鑑定費________元;營養費________元;精神損害撫慰金________元)

2、判決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駕駛________號車)行至________地,遇被告駕駛________號車,由於被告駕駛不當,將原告撞傷(導致發生兩車相撞事故)。

本次事故經______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________隊認定,被告對本次事故承擔全部/同等/次要責任,原告對本次事故不承擔/承擔同等/承擔主要責任。

本次事故給原告造成了重大損失,經過多次協商未果,不得已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懇請貴院依法裁判。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六

原告:性別:男年齡:民族:漢住所:身份證:

被告(一):性別:年齡:住址:聯繫方式:

被告(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負責人:地址:聯繫方式:請求事項:

一、請求被告承擔傷殘賠償金70792。2元。

二、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原告之子)生活費17204。2元,承擔(原告之女)生活費25806。3元。合計43010。5元。

三、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原告父親)扶養費5883。22元,承擔被扶養人(原告母親)扶養費7984。37元。合計13867。59元。

四、請求被告承擔醫療費75000。00元(醫療費約125000。00,被告已承擔50000,具體數額以醫院證明爲準)。後續治療醫療費120xx元。合計:820xx元。

五、請求被告承擔誤工費35000元。

六、請求被告承擔護理費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費351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2200元、營養費5000元。合計:43510元。

七、請求被告承擔精神賠償金20xx0元。

八、以上合計:308180。29。

九、請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十、請求二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日晚上8時40分,在某某廣場地下停車場,被告(一)駕駛機動車從停車場駛出,行駛至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通道右轉彎時,從後面撞倒原告並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車停了下來再次加速,車的右輪從原告下腹部碾壓過去,被告在停車場駛出時速度過快,未盡注意義務,沒有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壓過去,造成原告九級傷殘。

20xx年3月14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隊作出了交通事故認定,但是在20xx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佈,當時原告就懷疑被告(一)酒後駕駛,因爲事發時間爲晚上八點多,正是晚飯時間,況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過,是旁邊有人叫停車時車才停下來,種種跡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後駕駛,原告向交警大隊提出質疑,交警大隊既未給被告(一)做酒精檢測,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經過,忽略被告(一)存在嚴重過錯,只作了簡單的筆錄後就作出事故認定,原告對該份事故認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心存疑慮。原告申請法庭能詳細瞭解當時的事發經過,調取事發錄像資料以確定當時事發情況及責任關係。

原告在醫院住院將近一年,花費醫藥費十多萬,並落下殘疾,被告支付少量醫療費後對原告不聞不問,導致原告至今大部分醫療費都未能結清,原告上有年老無工作能力無經濟來源的父母,下有二個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權行爲給原告身體、經濟、家庭、生活帶來巨大傷害。

被告人身侵權行爲導致原告傷殘,雖然傷殘鑑定原告喪失的是部分勞動能力,但原告從事的是貨物運輸行業,除了汽車貨運原告無其它特長也無其它手藝,而被告侵權行爲導致原告右腿殘疾,從此原告不能再從事汽車運輸,甚至不能再開車,使原告不能再從事賴以維持生計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養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擊,生活着落出現問題,原告二個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從此生活在父親殘疾的陰影之下,對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負面影響,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打擊是非常大的。原告作爲父母的經濟來源支柱,作爲自己家庭的頂樑柱,從此可能變成傷殘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員的精神損失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廣東省20x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民事訴訟法》及交通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被告的行爲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造成無法彌補的痛苦,被告應承擔相應責任,而被告至今未給原告任何賠償,據此,原告爲維護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書 篇七

原告: 性別:男 年齡:

民族:漢 住所:

身份證:

被告(一): 性別: 年齡:

住址:

聯繫方式:

被告(二):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

負責人:

地址:

聯繫方式:

請求事項:

一、請求被告承擔傷殘賠償金70792.2元。

二、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 (原告之子)生活費17204.2元,承擔 (原告之女)生活費25806.3元。合計43010.5元。

三、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 (原告父親)扶養費5883.22元,承擔被扶養人 (原告母親)扶養費7984.37元。合計13867.59元。

四、請求被告承擔醫療費75000.00元(醫療費約125000.00,被告已承擔50000,具體數額以醫院證明爲準)。後續治療醫療費120xx元。合計:820xx元。

五、請求被告承擔誤工費35000元。

六、請求被告承擔護理費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費351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2200元、營養費5000元。合計:43510元。

七、請求被告承擔精神賠償金20xx0元。

八、以上合計:308180.29.

九、請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十、請求二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日晚上8時40分,在某某廣場地下停車場,被告(一)駕駛機動車從停車場駛出,行駛至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通道右轉彎時,從後面撞倒原告並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車停了下來再次加速,車的右輪從原告下腹部碾壓過去,被告在停車場駛出時速度過快,未盡注意義務,沒有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壓過去,造成原告九級傷殘。

20xx年3月14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隊作出了交通事故認定,但是在20xx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佈,當時原告就懷疑被告(一)酒後駕駛,因爲事發時間爲晚上八點多,正是晚飯時間,況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過,是旁邊有人叫停車時車才停下來,種種跡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後駕駛,原告向交警大隊提出質疑,交警大隊既未給被告(一)做酒精檢測,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經過,忽略被告(一)存在嚴重過錯,只作了簡單的筆錄後就作出事故認定,原告對該份事故認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心存疑慮。原告申請法庭能詳細瞭解當時的事發經過,調取事發錄像資料以確定當時事發情況及責任關係。

原告在醫院住院將近一年,花費醫藥費十多萬,並落下殘疾,被告支付少量醫療費後對原告不聞不問,導致原告至今大部分醫療費都未能結清,原告上有年老無工作能力無經濟來源的父母,下有二個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權行爲給原告身體、經濟、家庭、生活帶來巨大傷害。

被告人身侵權行爲導致原告傷殘,雖然傷殘鑑定原告喪失的是部分勞動能力,但原告從事的是貨物運輸行業,除了汽車貨運原告無其它特長也無其它手藝,而被告侵權行爲導致原告右腿殘疾,從此原告不能再從事汽車運輸,甚至不能再開車,使原告不能再從事賴以維持生計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養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擊,生活着落出現問題,原告二個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從此生活在父親殘疾的陰影之下,對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負面影響,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打擊是非常大的。原告作爲父母的經濟來源支柱,作爲自己家庭的頂樑柱,從此可能變成傷殘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員的精神損失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廣東省20x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民事訴訟法》及交通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被告的行爲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造成無法彌補的痛苦,被告應承擔相應責任,而被告至今未給原告任何賠償,據此,原告爲維護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22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八

原告廖,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郴州市甦仙區人,住郴州市甦仙區XX村X棟X單元號。聯繫電話:。

被告何,男,19xx年X月X日出生,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6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繫電話:138。

被告何,男,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5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繫電話:186。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住所地:郴州市飛虹路18號。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徐郴範,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 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何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鑑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178804.77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20xx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何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8日15時許,被告何駕駛被告何所有的湘L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後因傷情嚴重轉至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後共住院68天,共花醫療費45497元,出院診斷爲:1、右足毀損傷;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鑑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20xx年7月19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20xx)第A08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爲其所有的湘L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爲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何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後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000元,餘款拒不支付。爲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郴州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

二0xx年 月 日

2022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九

原告:李,男,民族:蒙古族 年齡:1x年3月22日出生,籍貫:古自治區**市*區*鎮二村,單位:北京市大興區食品廠,暫住地:北京市**區**村號。聯繫電話:136

被告:古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臨河物流一分公司

住所地:古自治區**市**區物流一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

聯繫電話:

被告: 李,男,民族:漢族 年齡:1xx5年x月出生,,籍貫:古自治區**市**鎮**村社號,單位:古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物流一分公司

聯繫電話:13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地:古自治區**市*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劉

聯繫電話:x4-

聯繫人:宋*

聯繫電話:151

郵編:

住所地:古自治區**市路號

電話:x4-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請求事項:

1、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共計:x3x1x.45 元,其中,(1)醫療費:126x.45元 (2)誤工費: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1. 元 (4)護理費:。xx元 (5)營養費:元 交通費:元(6)輔助器具費:元 (x)精神損害撫慰金::元 (x)繼續治療費:約元 (1x)鑑定費:(待定)(11)殘疾賠償金:(待定)

2、判令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在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對原告的賠償責任。

3、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X年x月1x日3時5x分,原告駕駛輕型廂式貨車(車號:京P56D2x),內乘:王、張,在北京市通州區京津高速1x公里處由西向東行駛時,適有被告李駕駛被告古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物流一分公司重型半掛牽引車沿快速車道同方向由後駛來,重型半掛牽引車右前部與輕型廂式貨車左側相撞後,重型半掛牽引車及輕型廂式貨車又與前方機動車相撞,造成三車損壞,原告、王、張受傷。事故後,前方大型機動車駕車逃逸。原告在此次事故中嚴重受傷(後鑑定爲 級傷殘),另有車輛及物品損壞。事故發生後,北京市通州區交通支隊長陵營大隊作出京公交認字【】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確定被告李負事故次要責任,原告負事故次要責任。

原告認爲,本次事故應由被告負主要責任,原告無責任。首先,X年x月1x日3點22分發生交通事故時,原告的車輛因爲前面有非法調頭的車輛(該起事故逃逸的大型機動車)擋住通行路面無法行駛,而停下來等候,,並沒有行駛,這點從同車乘務人王、張證人證言及該車的衛星定位系統中能清晰的看到,同時原告也表述,當時該車被後面的重型半掛牽引車撞擊後,其採取了緊急制動,並下意識的向左回方向緊急避險,而後被後面的車輛撞擊後車體廂部,並被撞出2x多米後和前車相撞,其車是在慢車道被撞擊到快車道的,而不是認定書訴所認定的非法變道,前面有車輛擋住正常行駛路面,作爲原告理應採取緊急避險措施,其本身沒有任何駕駛的過錯責任。其次,原告車輛狀況良好,沒有任何過錯情況,而被告李在駕駛過程中本應履行謹慎注意駕駛的義務,但是其沒有盡注意義務,是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且其違法駕駛外,重型半掛牽引車還嚴重超載行駛。

在本次事故中原告遇到前方車輛調頭等險情,採取緊急剎車等避險措施措施,其行爲符合一般交通規則,沒有任何過錯,依法依理不應對此次事故承擔任何責任。原認定書在沒有對原告進行調查的情況,僅僅通過對其他間接證據就做了錯誤的認定,顯系認定責任不當。

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北京市紅十字會急診搶救中心搶救治療。經診斷,原告左腓骨小頭粉碎骨折,左膝外側副韌帶斷裂,左膝部腓總神經挫傷,左脛骨中下段粉碎骨折,右手及左膝部開放傷口,左腓骨骨折,右足內側骨骨折,右足第5砣骨基底部骨折,右足第1趾骨近節基地骨折。該中心爲原告進行了清創探查、復位、固定手術等,後原告於X年1x月x日出院。住院期間,被告支付了部分醫療費 用以及營養費等,原告出院後,被告再未支付任何費用。

如上所述,被告的行爲嚴重侵害了原告的人身權利,依法應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原告雖爲農村戶口,但長期以來在北京生活工作工作,其經常居住地、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爲北京市區,該事實有勞動合同、工資表、北京市大興區食品廠出具的“證明”爲證。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其賠償額的計算理應適用城鎮標準。

又如前所述,本次事故中被告疲勞駕駛,未盡注意駕駛的義務,由後面撞擊原告車輛,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理應負事故主要責任。且原告家境貧寒,年齡且小,長期以來是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在此次事故中卻落下下肢殘疾的慘況。其本人和其父母的精神痛苦難以想象。故懇請法院支持原告之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原告在在事故中被毀壞的財物也應一併賠償。同案第二被告作爲肇事車保險投保單位,理應在保險責任限額內向原告承擔保險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原告有權請求兩被告給付上述費用。

爲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決。

此致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十

原告:

住址:

被告一:

住址:

被告二:

住址: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停運期間_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原告_______駕駛_______出租車公司______出租車與被告______駕駛______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經__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_____大隊認定被告方司機______負責。原告______所駕駛的車輛因事故造成損壞經_______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定損爲_______元,損壞後送到修理廠修理,_____年____月_____日修理完畢交給原告_______行駛。

原告認爲:被告_____在行車中未確保安全行車,與原告車輛發生追尾,致使原告車輛損壞並造成車輛無法正常營運,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運損失,被告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告______作爲車主理應對肇事司機楊某的行爲承擔連帶責任。原告的車輛是從事出租營運的,由於被告的肇事行爲致使原告的車輛停止營運______天,損失十分慘重。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之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或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用於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者應當予以賠償。據此,原告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兩被告賠償原告的停運損失。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