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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科技特派員服務基層存在三方面問題

基層反映科技特派員服務基層存在三方面問題

基層反映科技特派員服務基層存在三方面問題

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對科技特派員制度推行20週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科技特派員制度推行20年來,堅持人才下沉、科技下鄉、服務“三農”,隊伍不斷壯大,成爲黨的“三農”政策的宣傳隊、農業科技的傳播者、科技創新創業的領頭羊、鄉村脫貧致富的帶頭人,使廣大農民有了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各地科技特派員積極開展科技服務,指導引進推廣新品種、新技術、建立試驗示範基地,開展技術培訓,在推動農業科技發展,助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科技支撐作用。調研發現,雖然各地先後啓動科技特派員工作,從省(市)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農業推广部門等單位引進選派科技特派員數量大幅增加,但總量仍然相對較少,科技特派員制度的推行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逐步完善和解決的現實問題。

一是服務時間難以保障。科技特派員從高校、科研院所等不同單位選派,有的面臨派出單位績效考覈壓力,難以較長時間離崗開展服務指導工作,工作時間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地方的科技特派員以兼職爲主、專職爲輔,許多兼職科技特派員要承擔本單位工作,難以專心踏實每週到農村基層工作。加之到農村開展科技服務路程較遠,交通不便,一定程度也影響服務時間。如重慶某高校專家到開州開展科技服務,從重慶駕車到服務駐點平均約需6—7個小時。

二是選派機制亟待優化。調研發現,從選派範圍上看,主要集中在一產種養殖方面,二三產業方面專業人員較少。從選派方式上看,一定程度上存在“拉郎配”現象,有的對基層需求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從選派條件上看,還存在唯職稱、唯學歷論,對電子商務、互聯網信息、大衆文化娛樂等農村急需人才的選派力度不夠。

三是服務考評缺乏標準。科技特派員的年度考覈程序通常是自我評價、服務地科技主管部門評議推薦、上級科技部門審覈確認,而由於服務地的科技主管部門人手普遍較少,難以對每個科技特派員開展的工作進行有效跟蹤監測,且缺乏統一的評價細則,在評價時主觀性較強。目前各地評價方法、資料提供、經費撥付等方式都各不相同。同時科技特派員的考覈結果在項目申報、職稱評定和薪酬待遇中應用較差。

爲此,建議:

一是完善選派機制。堅持企業科技需求導向,充分發揮政府“有形的手”的調控、指導、管理和服務作用。注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逐步改變主要由政府選派、在市區內選派等單一選派模式,堅持供需雙方雙向選擇、按需選擇,突出公司化市場化運作,實行政府和市場兩手聯動,充分考慮與幫扶對象合作基礎,擴大向區外、市外選派比例,實現科技服務資源有效配置和供給。

二是建立長效機制。整合科技服務資源,根據產業發展需求,組建科技特派員團隊,開展“無縫式”科技服務。科技主管部門要爲科技特派員團隊配套科技項目,積極引導聯建聯辦“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濟實體,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組織科技特派員開展培訓,提升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提升基層農業推廣服務體系整體業務能力。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政策,鼓勵科技特派員下鄉創新創業,鼓勵科技特派員以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入股企業、申請種子基金和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打通科技、資本、人才對接發展“最後一公里”。

三是規範服務管理。積極推進科技特派員管理與服務規範地方標準建設,進一步明確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管理單位具體職責要求,細化管理與服務流程,完善信息管理系統功能。優化科技特派員服務對接、簽訂協議、項目申報、工作考覈等內容和科技特派員隊伍管理制度,保障科技特派員工作連續性,突出考覈評價可操作性。加大對科技特派員先進典型宣傳力度,加強考覈結果應用,及時撥付科技特派員工作經費,將科技特派員工作績效評價結果作爲單位考覈、職稱評聘和幹部選拔等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