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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發達地區民間借貸問題初探

欠發達地區民間借貸問題初探

欠發達地區民間借貸問題初探

江西省贛州市是全國最大面積的地級市,下轄 19 個縣(市、區),人口 880 多萬,其中農業人口占比在 80%以上。該市是省內的一個農業大區和經濟作物主產區,也是一個經濟欠發達的大地市。

爲真實掌握民間借貸的狀況及對當地經濟金融的影響,我們採取問卷調查、實地走訪、座談討論等形式,按經濟較發達、經濟一般和經濟較落後分類,各選取安遠、崇義、大餘、信豐、尋烏、石城 6 個縣作爲典型調查樣本,對每縣的 50 戶個人和 5 戶企業的民間借貸行爲進行了調查。欠發達縣域民間借貸的現狀

覆蓋面廣,參與者衆。在典型調查的 30 個企業樣本中,有 80%存在民間借貸行爲,而在調查的 300 戶個人樣本中,有過民間借貸經歷的達到 90%。由此可見,民間借貸仍是縣域經濟體內中小企業、“三農”經濟融資的重要渠道,而且發展速度加快。

總量擴大,用途廣泛。抽樣調查顯示,截至 2009 年 2 月末,典型調查樣本民間借貸總額爲6281 萬元,比上年底增長 34%。民間借貸的用途主要是生產經營。調查發現,2008 年個人民間借貸資金用於生產經營性支出和農業生產資料支出的金額佔比爲 85%。

期限趨短,利率攀升。民間借貸主要適應民間資金“短、頻、快”的特點,期限越來越趨於短期化,最短的幾十天甚至幾天,期限在 6 個月至一年(含)的佔 59.97%。而不約定期限的融資呈逐步擴大之勢,要引起大家的關注。

手續簡便,信譽度強。當前民間借貸與銀行貸款相比,手續簡單得多。個人民間借貸多爲信用或者擔保方式,一般採用標準的一張白紙,視爲合約,上面註明借貸雙方姓名、借貸日期、金額、利率、期限、簽名和手印等內容。

當前欠發達縣域民間借貸的新特點

民間借貸的替代效應明顯。在欠發達的縣域農村,廣泛存在的民間借貸與正規金融之間的替代效應正逐步增強。從調查樣本看,民間借貸除了投向當地的資源型行業企業外,其餘主要投向了房地產業和高耗能企業。民間借貸股權化趨勢迅速。調查發現,民間融資方式呈現多樣化,除了借貸、集資等方式之外,還出現了以實物爲媒介的融資。比如,一些資金較爲富裕的民間投資者開始轉“債權式融資”爲“股權式融資”,把借貸資金折算成股份或以合夥形式投入到各類項目,共享投資與利潤。

民間借貸催生職業借貸人和中介人出現。隨着民間資本的擴大,一些專業放債人和中介人在贛州城鄉出現。一些資金富裕的個人在民間借貸過程積累了一些經驗之後,開始退出生產經營領域,進而專門從事放貸收息,成爲職業放債人。民間借貸的區域性變化明顯。從調查情況看,民間借貸的區域性特點非常明顯。一是工礦業經濟發展較快的縣域,民間借貸自然十分活躍;二是種養殖業發達和個體私營經濟繁榮的縣域,民間借貸也異常頻繁;三是經濟較爲落後的縣域,資金需求量相對較小,民間借貸行爲相對較少。

民間借貸規範與引導的建議

民間借貸的利弊得失,其實在人們心中早有定論。如何趨利避害,更好地引導和發揮民間借貸的作用,筆者建議:正視民間借貸盛行對改進正規金融的積極效應。長期以來,民間借貸的存在與發展,可以有效激勵國有商業銀行改善發展模式,正規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借鑑民間借貸的特點,創新一些操作靈活、手續方便、貼近實際需求、價格和期限更具有彈性的信貸產品。

大膽鬆綁民間借貸,建立中小商業銀行和借貸公司。要放寬村鎮銀行、社區銀行、典當行、民間信用擔保機構等地方性金融機構的創辦條件,建議在民間借貸活躍的地方,率先成立一批民間小額貸款組織,或組建農村融資服務中心、支農融資互助會等,讓分散、隱蔽的民間借貸活動走向公開化、正規化,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積極、穩妥、合理地引導民間借貸發展。一是要加強法規建設,儘快出臺《放債人管理條例》等規範民間借貸發展的法規或條例,規範和維護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爲,將民間借貸導入法制化、陽光化、規範化軌道。二是要將民間借貸納入正式監管體系,建立民間借貸的登記備案和監測、預警、通報制度。加強民間借貸中介的管理。建議國家制定《民間借貸中介管理暫行辦法》,用法律形式明確民間借貸中介的地位,包括民間借貸中介的性質、組織形式、准入條件、經營範圍和責任等,使其更好地發揮對正規金融體系的補充作用。同時,要加強對民間借貸中介的監測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