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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中小企業在民間借貸融資問題的建議

民間借貸與融資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爲中小企業緩解了資金壓力,促進了國家民營經濟的持續發展,它是正規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補充。但由於民間金融遊離於正規金融之外,並往往與高利貸聯繫在一起,存在着交易隱蔽、風險不易監控以及易滋生非法集資、洗錢犯罪等問題,致使其存在的正當性始終受到爭議。在我國,民營經濟發達的地區就是民間借貸與融資最活躍的地方,民間資本,爲民營經濟注入了強大的生命力,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功不可沒。引導民間資本規範從事資金借貸活動,鼓勵民間借貸規範化、陽光化運作,是發展多層次信貸市場,滿足社會多元化融資需求的必然要求,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說,“在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規範民間借貸行爲勢在必行”。

關於對中小企業在民間借貸融資問題的建議

一、規範發展民間融資的主要做法

近年來,我省積極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地方金融市場建設,不斷規範民間融資秩序、促進民間資金供給與需求的有效對接。出臺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民間融資規範發展的意見》(魯政辦發〔2012〕18號),明確提出引導民間融資規範化、陽光化發展。選擇東營市、臨沂市和省級金融創新發展試點縣(市)及民間融資活躍、積極承擔民間融資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的縣(市、區),開展民間融資規範引導工作試點。探索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嘗試建立民間融資服務平臺,開展民間融資登記備案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科學評估試點風險的基礎上,適時適度擴大試點區域。

我市近幾年不斷探索民間融資規範化、陽光化新路子,在拓寬民間資本投融資渠道、扶持和幫助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產生積極的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一)強化政策引領。出臺了《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民間融資規範發展工作的通知》和《濟南市金融辦關於印發<濟南市民間資本管理機構暫行操作指引>和<濟南市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暫行操作指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爲民間融資規範化、陽光化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拓寬融資渠道。除了銀行機構發放貸款正規融資渠道外,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由於其貸款手續方便靈活的優勢,成爲中小企業解決抵押擔保不足、短期流動資金週轉的有效途徑;一些資金密集型項目受到民間資本管理公司或私募青睞,如第一期募集1500萬元的山東雪野啤酒項目定向募集民間資本踊躍參與。同時,通過企業上市和債券發行等募集的資金,主要投向保障房建設、能源領域建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或流動資金補充。這些長期資金的有效補給,緩解了企業資金的壓力,保障企業正常的資金週轉和生產經營活動。 

(三)推進金融創新。除了證監會主導的公司債、發改委主導的企業債和交易商協會主導的中小企業集合債、短融和中期票據外,證監會針對中小企業設計中小企業私募債,交易商協會也加速了非金融企業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擴容。“新三板”的濟南板塊初現雛形,截止2015年末,新增掛牌企業48家,全市掛牌企業達到72家,約佔全省的22%,融資額已達31.7億元,佔全省的55%,穩居全省第一位。實現了債種,發行市場、發行方式、管理模式的多維創新。 

(四)完善民間資本市場體系。一是山東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建立按照公益性服務、市場化運營、多層次交易的設計思路,形成以產權交易爲基礎,集各類權益交易爲一體的綜合型金融服務平臺。二是民間借貸登記服務機構開業運營,爲民間資金供求雙方進行直接借貸交易提供登記、公證、評估等綜合服務,並通過入駐的融資中介機構及相關配套服務機構,把對接完成的借貸信息在登記服務機構統一登記備案,集中管理。截至2015年12月,借出登記69筆,金額1.48億元;成交登記備案63筆,金額1.46億元,成交備案平均月利率0.7%。

(五)引導民間融資規範化。加強管理規範地方金融管理隊伍建設,濟南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的設立,規範金融行爲,化解金融糾紛。探索民資發起設立金融公司,擇優推薦民營企業主發起設立村鎮銀行、信託公司、保險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推進民營化深度,濟南市商業銀行加快增資擴股步伐,進一步吸收民營資本進入。

二、民間融資隱含的風險

一般而言,民間融資如果資金來源於自有,用於互助式應急週轉,利率稍高於銀行貸款利率,其作用是有益的,對民營企業的支持作用是明顯的,風險是可控的。一旦民間融資資金來源渠道變亂,來源對象關聯性增強,單體規模變大,利率畸高,那麼這種高利貸性質的民間融資自身已經蘊含高風險。 

(一)民間融資演化成高利貸具有“自發性”。民間融資受逐利的本能驅動容易導致高漲的“投資”熱情,導致社會將普遍認爲賺快錢、賺暴利是十分容易的事情。從而造成社會嚴重的“棄實業博暴利”投資心態和投資取向,不僅加劇部分傳統產業“空心化”,而且吹大金融泡沫,“炒錢”導致對資金無限需求,即使增加更多的增量貸款、社會融資都只是杯水車薪。 

(二)借貸者信息不對稱產生道德風險。當前民間融資市場已經脫離熟人社會的直接借貸,逐漸發展成組織化、機構化和形式多樣化的中介。高額回報吸引了大批社會閒散資金,還包括銀行個人貸款或者房地產抵押貸款。借貸者之間金字塔式多層集資關係,資金來源對象前手、後手環環銜接,相互呈高度關聯性且信息高度不對稱,企業家缺乏外部約束和監管,道德風險顯現,盲目投資、過度投資時有發生。

(三)糾紛案件影響社會穩定。大量的民間融資糾紛案件可能涉及高利貸且數額巨大,羣衆影響面廣。如濟南鼎祥涉嫌非法證券案、章丘市埠村煤礦原東辰製衣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案、隆順投資公司非法集資案等,牽涉人員數量大,涉案金額多,同時還遭遇企業停產、員工討薪、擔保企業資金鍊斷裂,次生刑事案件大幅增長等一系列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