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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調研報告多篇

權益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地方人大如何關注和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的調研報告

地方人大如何關注和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的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縣人大常委會在縣委的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緊緊圍繞關係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緊緊圍繞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依法履職,與時俱進,人大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爲維護羣衆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科學發展新跨越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關注職業教育發展

就業難、招工難、招生難是影響百姓安居樂業和企業及職教學校發展的難題,人大常委會給予高度關注,將職業教育作爲破解“三難”的關鍵環節,納入人大常委會重要議題,組成調研考察組到外地考察,組織代表對我縣職業教育發展情況進行視察,形成了關於發展我縣職業教育的調研報告。在此基礎上,聽取審議了縣政府關於我縣職業教育發展情況的報告,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實施積極的支持政策、加大投入,搭建校企合作平臺,整合培訓資源,調整優化職教專業,打造職教品牌,建立技能人才培養高地的意見建議,縣政府對此給予高度重視,成立了以縣長爲組長的職業教育工作領導組,及時召開會議,研究制定了《縣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縣職業教育建設規劃(20xx-2022)》以及《縣職業教育“十二五”發展規劃》,確立了“”的教學目標,爲進一步推動我縣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組織和制度的保障。

【第2篇】國企改制中職工權益保護的對策建議調研報告

國企改制中職工權益保護的對策建議調研報告

現階段,我國正處於社會經濟的轉型期,隨着企業改制不斷深入,職工權益保護問題凸顯。在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下,維護職工權益和維護勞動關係穩定,調動全體職工積極性,推動生產力發展,勞資合作共渡難關,是當前面臨的重要任務。造成改制過程中員工權益保護工作中的種種問題,源於法制不健全、行政不作爲、企業不主動、員工不積極等原因。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依賴於各方團結一致,共同謀劃。

政府部門應加快法制建設和相關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力度;企業要勇於和善於承擔社會責任;員工也要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技術,儘快實現下崗再就業;工會要認真貫徹“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會工作方針,“以職工爲本,主動依法科學維權”。只有從社會、政府、企業、員工多方入手,實行綜合治理,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員工權益保護的種種問題,確保企業可持續性發展,促使國有經濟又好又快增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1.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和廣大職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根據全總瞭解的情況,許多成功改制、呈現出健康快速發展良好勢頭的國有企業,之所以能順利改制重組,就是因爲堅持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這一根本指導方針。在事關企業改革改制等重大決策問題上,事先交職工代表討論,經職代會審議、通過決定後再予以實施,從而使企業各項決策都建立在民主科學的基礎上,保證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也保證了企業不斷髮展。但在部分企業領導幹部及職工中還存有模糊認識。因此要把解決認識問題放在首位,根據不同類型單位特點、存在的問題,利用多種形式和渠道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到,工人階級是國家的主人,是黨鞏固政權的堅實基礎和推進改革、發展經濟、保持穩定的依靠力量。尊重和保障職工民主政治權利,是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通過廣泛學習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在全社會營造依靠職工辦企業的良好氛圍。

2.完善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規範政府行爲。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先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有效保障了廣大職工的勞動權利。但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需要保護的不僅僅是職工勞動權益,還包括職工享有的人身權利、民主政治權利、資產權益、文化教育權利等。這就導致對於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出現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難以規範和調整。且原有一些勞動保障方面規範性文件也由於效力層次較低且分散,不便於職工知曉和掌握。職工迫切要求依法加強對職工權益的保護力度,爲職工維權提供完善的法制保障。因此,儘快完善有關職工權益保護的法律,既是職工迫切要求,也是維護穩定和諧勞動關係客觀需要。根據依法行政原則,對政府在企業進行關、停、並、轉中的權力應由法律法規明確。沒有法律根據,政府不能對企業做出影響其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爲。同時,政府對企業進行改制過程中,做出關閉企業的決定或實施此種決定,都須嚴格遵守法定程序。

3.集中一切可利用資源,多渠道籌措改革資金,突破改制企業遺留問題難點。建議各級政府相關部門集中財力加速推進國企改制的收尾工作。首先,政府相關部門要督促那些企業資產質量比較好、現金支付有困難的企業用有效資產、有價證券、企業債權、債權轉股權等多種方式依法償還職工的補償金、勞動債權、福利性債權、養老金、醫療保險等。可採取由職工與企業簽訂協議方式,約定償還時間。其次,政府相關部門對那些沒有能力償還職工補償金、勞動債權、福利性債權、養老金、醫療保險等企業給予一定政策,一次性解決遺留問題。或政府暫時代企業先行償還,解決職工後顧之憂。對矛盾比較突出共性不強的個案問題個別處理。對於企業需要裁減的人員,要督促企業一次性兌現經濟補償金,清償拖欠職工的工資、醫療費、集資款等各種債務,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障費和住房公積金。對於改制企業繼續留用人員,要督促企業向他們支付轉換身份的經濟補償金和清償各種債務,不得違背職工意願強行將經濟補償金和未清償債務作爲職工股本金入股。

4.必須堅持履行民主程序,充分發揮職代會作用。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堅持國有企業改制方案和國有控股企業改製爲非國有企業的方案,須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其中職工安置方案須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集體企業轉制方案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在企業改制過程中,必須堅持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得以主席團聯席會議等形式代替職代會。召開職代會必須堅持嚴格的程序,職工代表大會要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出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通過方爲有效。任何企業都不得因放假等原因簡化職代會的形式。審議通過企業改制方案、職工安置方案等內容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贊成票必須佔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方爲有效。對於出現“暗箱操作”、“違規操作”造成職工上訪 、羣訪事件的,工會及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妥善解決,不留後遺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職代會決議和有關政策規定,導致矛盾激化,影響企業單位和社會穩定的,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5.做好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調整、續簽、重籤工作,千方百計穩定職工隊伍。堅決反對借改革之機大規模裁減人員和隨意裁員。要敦促改制企業儘可能多的安置職工,對調整下來的職工儘可能採取措施內部消化。對於改制企業中職工轉換身份或按政策合理分流的人員,工會和相關部門要做好職工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工作,並幫助和指導職工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改制過程中涉及職工勞動權利和經濟利益等方面問題,要通過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方面進行平等協商解決。認真做好集體合同的調整、續簽、重籤工作,所有改制企業都要建立和完善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保持工作連續性。對改制過程中出現的不穩定因素,工會及相關部門積極做好勞動爭議預防和調解工作,對於利用改制之機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爲,工會要代表職工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走法律程序解決。對因改制引發的職工羣體事件,要積極協助黨組織做好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6.採取多種措施,標本兼治,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隨着企業改革不斷深化,技術進步,經濟結構調整,職工下崗失業已成爲當今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中一種特有現象。如何促使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全方位聯動,標本兼治,才能達到目標。爲了進一步保障勞動者的就業權利,確保國家建立起完善的就業機制和良好的就業秩序,國家應儘早出臺《就業保障法》,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再就業工程的實施。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就業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培訓設施,對下崗職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轉崗轉業訓練,提高下崗職工再就業能力和整體素質。

7.加強對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和職工經濟補償的監督保護。企業改制要全面公開,在企業改制過程中,有的往往公開的只是對某個企業的整體估價,然後進行競拍,整體出售。只公開某個企業整體估價,而不公開企業資產明細表,很有可能只是對部分資產的評估,而作爲整個企業的估價,這就會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建議企業改制時,不但要向職工公開企業資產的整體評估價格,還要向職工公開企業全部資產的明細表,接受職工的監督。職工同企業一起成長,最瞭解企業情況,向他們公開了企業全部資產明細表,會防止用部分資產來代替全部資產而進行評估,從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要組織職工羣衆對企業清產覈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交易管理、轉讓價格等情況進行監督。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負責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對集體企業負責人違法亂紀侵吞集體財產,對嚴重損害國家、集體和侵犯職工羣衆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爲,要組織職工及時向有關方面反映、舉報,督促有關方面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建議各市建立對職工經濟補償保證費用的監管制度,建立地方領導責任人制度,組成由國資委、勞動保障、法院等有關部門參加的監管機構,認真落實履約監督職責,切實保障國有資產和職工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8.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組織作用,主動依法科學維權。部分國有重組改制企業特別是困難企業,由於各種原因,造成企業黨的組織和工會組織不健全,活動不正常。因此,要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把工會組織儘快建立健全起來,爲其承擔職代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組織保障。在企業改制前,工會組織要及時向企業黨委和上級工會組織反映情況;改制後建立新公司時,要按照全總“機構同步建立、幹部同步配備、工作同步運行”的要求組建起新的工會組織。同時根據改制企業機制的多樣性和職工身份的多重性,盡一切力量讓其他不同身份的職工加入工會組織,特別注意吸收農民工入會。對改制後一些企業規模小、人數少、工作地點分散、人員難集中的小企業、小公司,可採取組建聯合工會的辦法,成立工會組織,力爭每個改制企業都有工會組織。

【第3篇】關於婦女土地權益工作的調研報告與思考

隨着我國對農村的投入,“三農”成爲人們熱議的話題,土地作爲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保障,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更是農村婦女的命根子,如果喪失土地權益,就會使農村婦女自身的生存權、財產權受到侵害,其他社會權利也就難以保障。雖然《農村土地承包法》、《婦女權益保護法》等國家法律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進行了立法保護,但由於農村婦女受傳統思想約束,經濟地位獨立性弱等特點,侵害農村婦女合法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同時因爲隨着社會的發展,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這些新的情況是法律未曾覆蓋的,也易於對婦女土地權益造成侵害。比如城郊土地的徵用,出現了侵害婦女土地權益的事例,土地穩定30年不變的政策,可能使婚變婦女土地權益得不到保障等等。

一、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農村婦女婚姻狀況的改變,對其享有土地權益產生了嚴重影響,存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問題。農村婦女離婚後,土地往往仍依附於前夫,無法單獨分出來;如戶口移回孃家,夫家所在地將承包土地給再婚妻子,而孃家所在地也不給或無法落實其承包土地。大齡女青年、戶口仍在本村的農嫁居婦女、離婚婦女難以單獨立戶批房,如某城效村一離婚婦女,離婚時女兒判給她,原房屋判給前夫,本人沒有房屋居住。村裏一直沒有批宅基地給她,她只好自己靠着經營小店還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在拆遷補償分配時,她卻拿不到補償,村裏的答覆是以戶爲單位發放的,補償款全部被她前夫家領走,要拿錢自己協調。

二、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分析

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交融着歷史和現實、法律和傳統、政治經濟和文化、改革與發展等諸多方面的矛盾和衝突:

(一)相關法律政策缺乏性別視角。一些法律政策表面上看來是中性的,但是由於沒有充分考慮中國現實的社會性別利益關係,法律法規在實施過程中往往會給女性帶來不利,如我國現有的土地法律法規,雖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以戶爲單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並沒有充分考慮到基於不同性別利益上的差異,忽視了由於婚姻關係而流動的農村婦女的權益,造成對出嫁女、離婚女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權益的保護力度不夠,可操作性不強。

(二)土地承包政策導致的不公平。由於實行了 “三十年不變”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絕大多數鄉村在土地承包或延包過程中都沒有預留機動地、也沒有新開墾地和村民自願交回的承包地,所以婦女結婚後在新居住地很難取得承包地。

(三)村規民約監管存在盲點。《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佈後,農村強調“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村規民約很多,什麼事情都用村規民約來規範,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確規定,但是部分村仍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爲由,以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決議、村委會決定或村規民約的形式,侵害作爲少數人的農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的土地權益,出現了諸如“規定婦女結婚後,必須遷走戶口或雖可保留戶口,但不得享受村民待遇”等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村規民約,侵害了婦女土地權益以及由土地承包權衍生出來的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土地徵用補償等財產權益。

(四)利益驅動導致矛盾加劇。目前農村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村級集體經濟迅速壯大,當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經濟收益及宅基地。農村戶口利益的優厚使經濟發達村的出嫁女不願意把戶口遷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鎮男子結婚的“農嫁居”婦女更不願隨其夫將戶口遷往城鎮。“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們認爲自身的利益被搶走了,所以紛紛排斥“出嫁女”、“離婚婦女”等邊緣人羣。

(五)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仍有殘餘。長期以來,在廣大農村仍留有殘餘的重男輕女封建思想,“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等傳統觀念在農村的影響力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部分村民重男輕女觀念十分頑固,法律意識也很淡薄,認爲“嫁出去的女兒”理應不和當地的村民爭土地、爭飯吃。這是諸多損害“出嫁女”權益的村規民約得以通過的思想基礎。男性是“頂門立戶之人”的觀念在農村得到極爲普遍的認同,最爲明顯的表現是在農村幾乎戶主都是男性,女孩往往只被看作家庭的暫時成員,早晚是“人家的人”,一旦結婚,就不得再享有孃家的權利,當然包括土地權益。婦女出嫁後只有依靠丈夫在夫家及其家族中取得財產和繼承權,從而使農村婦女在土地權益的爭取上永遠只能處於依附地位。

(六)各類保障措施不力

土地權益遭受侵害的農村婦女在找村幹部解決問題時,村幹部往往以村規民約的規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對而無能爲力;找鎮政府解決,他們認爲土地是村裏的,村民思想做不通,是不能強制執行的。起訴到法院,由於法律條文中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缺乏詳細的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釋,法院在受理、判決此類案件時難度很大。即便婦女勝訴,執行起來也很難。因此係統性的保障措施乏力是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受損的最重要原因。

三、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的對策

目前農村婦女所面臨的土地權益困境,涉及到農村戶籍制度、農民內部的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深層次問題。在現有的社會保障程度以及集體經濟發展水平之下,維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特別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護,需要有效的司法救助,需要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的積極介入和監督,婦聯組織則應當正確審視自身的職能,既不越位越權,又積極奔呼協調,切實爲廣大農村婦女維護土地權益營造一個更好的社會環境和法制環境。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一是要進一步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提高領導決策層、執法者、基層幹部的男女平等意識,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將性別意識納入決策主流。二是要廣泛深入地抓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三是要提高婦女羣衆的法律意識,使她們充分了解國家法律賦予自身的權利,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積極爭取男女平等權利的實現。

(二)正視性別差異,完善法律條文。各鎮(街道)應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各自實際,儘快研究制定新時期農村土地承包權以及土地補償和村級集體福利分配的實施細則,出臺有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的規範性文件,使農村婦女不論結婚與否或婚姻狀況改變後都享有應有的戶籍、居住地選擇權及相應的土地權益。積極探索將婦女個人的土地承包權從家庭中剝離出來、從婚姻中剝離出來的合理有效方式。

(三)提高婦女參政議政比例。當前農村,女性參政的比例偏低,婦女雖然已進入村民委員會,但在農村重大事務的決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規則制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見難以得到充分的表達,往往是由男性村幹部和村民代表決定,婦女在利益分配中處於不利地位。建議出臺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大會中婦女應占有的一定比例,保證農村婦女在農村重大事項決策中的參與權。

(四)加強和完善對村規民約的審查和監督。規範政府監督和管理村規民約的具體權限和程序,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行使自治權,確保村規民約與法律的一致性。

(五)政府協調支持,多渠道解決婦女土地承包權問題。政府應在土地徵用、實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以及城鎮化改造過程中,前瞻性地出臺相關政策保障男女平等原則的落實,指導規範集體經濟組織的行爲,依法監督村居委會對集體財產、土地安置費、土地補償費的合法使用。政府的行政職能部門要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機構,完善仲裁程序,妥善解決農村婦女與村委會之間的土地權益糾紛。同時,就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落實問題開展督查,對未能享受土地承包權益的人口,應在經濟補償、稅費等方面進行利益調整。

【第4篇】維護民工合法權益調研報告

維護民工合法權益調研報告

20xx年4月29日、5月19日、6月3日三批川籍民工共176人分別向_____縣政府及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其工資被拖欠,導致百餘名民工滯留_____,形勢嚴峻,_____縣按照市長朱廣平和市長助理、市政府祕書長李中傑的重要指示,積極行動,精心部署,堅持依法處理,最終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得以快速化解矛盾,使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維護。

一、案情

國家電網重點工程晉東南——_____——荊門特高壓線工程途徑_____。20xx年10月23日,發包方河北省送變電公司與四川省廣安市嶽池縣石埡建安總公司(以下簡稱“建安公司”)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20xx年4月,建安公司授權嶽池縣江華爲項目經理,設立項目部,具體負責施工事宜。隨後,該項目部在四川省招錄民工,民工由8位民工班長帶領,勞務派遣至_____縣皇后鄉施工。工程發包方、承包方、項目部和施工隊均非_____縣境內法人。

20xx年4月29日,四川省美姑縣28位彝族農民工到_____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反映施工隊共拖欠其工資9萬餘元。縣勞動監察部門立即致函四川省勞動保障廳,請求協查,並向發包方下發勞動保障監察建議書,建議暫停撥付施工隊工程款。5月6日,28位少數民族民工終於從發包方項目部暫扣工程款中領到工資9.076萬元。5月19日,又有44名川籍民工到縣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反映因家鄉發生地震急欲返鄉,但其工資未能兌付。縣勞動監察部門再次出擊,經不懈努力,5月26日,勞動監察部門將16.5萬元工資款發放至44名民工手中。

真正的考驗其實才剛剛開始。6月3日,縣勞動監察部門再次接到報案,稱建安公司法人授權項目經理江某於5月25日去向不明,導致多名川籍民工無法領取工資,現有104名民工滯留_____。縣勞動監察部門在迅速立案調查的同時,立即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面對104名川籍民工滯留_____的嚴重事態,_____縣沉着冷靜,積極應對。一是高度重視。縣政府在瞭解事情原委後,迅速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請求支持,市長朱廣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計解決好欠薪和滯留問題。縣委書記趙景然、縣長鄢國賓得知情況後,指示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儘快予以解決,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工作情況,並明確由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指揮,具體負責。二是措施得力。6月10日上午,縣政府召開會議,常務副縣長汪天喜要求政府辦、公安局、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積極行動,深入調查,採取得力措施,依法從快處理。要求公安部門立即行動,經調查發現有違法行爲的,依法立案偵捕,每天向縣政府彙報行動情況;勞動監察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督促協調,樹立“宣傳、勸告、協調也是執法”的觀念,積極宣傳法律政策,督促工程發包方在未找到項目部經理江某之前儘快墊付104人的工資,動員8個民工班長協助做好民工穩定工作,並責成項目部保證解決民工臨時生活安置問題;施工所在地皇后鄉政府協助縣政府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工資討要和民工安撫工作。另一方面,_____縣及時與嶽池縣取得聯繫,要求迅速派人來召協助。三是解決徹底。6月10日下午,事情迅速取得重要進展:第一是發包方同意預先支付工資總額的一半,約45萬元;第二是公安部門經調查取證,認爲江某涉嫌合同詐騙,決定立案查處;第三是嶽池縣政府同意迅速派人來召協助解決問題。6月11日,經過努力協調,積極協商,問題最終得到圓滿解決:工程發包方和農民工代表達成協議,發包方、項目部同意墊支85萬元用於民工工資發放。從當日起,104名民工懷揣血汗錢分三批由勞動監察部門統一購票並護送登上火車,陸續返鄉。

二、思考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_____縣的努力,從4月29日起至6月11日,共有176名民工的拖欠工資合計170.576萬元被追回,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保障。但在整個執法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疑難,暫時還無法迴避和解決。

(一)違法行爲發生地執法部門管轄存在障礙。依據《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爲發生地行政執法部門管轄,_____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可依法對拖欠民工工資的項目部進行處罰;但是,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管轄。本案用人單位項目部作爲二級法人,應依法承擔拖欠民工工資的法律責任,可是項目部在四川省嶽池縣境內,_____縣勞動監察部門雖是違法行爲發生地的執法機關,但不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執法機關,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法規規定,沒有法定管轄權,從實際情況來講,也不可能直接到四川省境內開展執法活動。這樣,違法行爲發生地的_____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該違法行爲的監管就出現了管轄障礙,不能依法採取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措施,民工拖欠工資不能依法予以強制追回。因爲執法手段過於單一和軟弱,僅靠宣傳、勸告和協調,畢竟不能有效地解決所有問題。

(二)制度存在缺陷。國家電 網工程沒有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現工資拖欠問題,不能有保障地及時支付拖欠工資。

(三)缺乏全國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息聯動平臺。由於沒有全國性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息平臺,在執法過程中遇到疑難和障礙時,信息不能互通,工作不能聯動,執法障礙不能迅速消除,不能有效制約須承擔責任的企業,工作效率和質量得不到提高,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能及時有效的予以保障。在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今天,在踐行以人爲本、執政爲民的過程中,絕對是一個遺憾。

三、建議

(一)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法律法規體系。有關立法部門應針對法律法規中的模糊地帶或衝突,及時予以修訂和完善,清除執法障礙,使其更有操作性和實踐性,便於監管部門嚴格執法,依法辦事。

(二)儘快建立國家電網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隨着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增多,儘快建立電網及其他領域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迫在眉睫。這一點,可以參照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的有關制度,一旦遇到類似問題,可動用保障金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建立全國性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息平臺。企業不管在哪裏違法,監管部門都能快速反應,予以制約,促進工作聯動性,提高工作效率,對違法企業施以高壓態勢,便於採取更加有效的懲治舉措,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更加有效地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第5篇】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近年來,由於農村城鎮化和項目建設的不斷髮展,尤其是部分鄉鎮、開發區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國家徵用,徵地款的分配問題引起羣衆的廣泛關注,在分配土地徵用款時往往出現一些侵害婦女權益的問題。近兩年來,我市婦聯共接待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信訪案件 7件(其中 4件,XX年3 件),涉及25人,其中重複上訪 2 批 7人。佔信訪總量 181 件(126件,XX年55件)的3.8 %。爲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兒童土地權益、探索婦女土地權益案件解決、落實婦女土地權益的辦法,婦聯就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在我市的幾個重點鄉鎮作了專題的調研。

一、接待來訪事項的簡要情況和特點

從我市婦聯接待有關農村婦女反映土地權益糾紛的信訪事項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上訪來源地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徵用的地方,如:高碼鄉、經濟開發區、東江鎮、香花鄉等;二是反映的訴求基本一致。基本上是戶口在本地的出嫁女、男到女家落戶者家庭成員要求享受土地徵用分配款,也有少部分爲丈夫去世後或離婚後其土地權益受到一定侵害的問題;三是因婦女權益受損引發的上訪多存在重複上訪傾向。如高碼鄉邵愛玲因其夫到女家落戶家庭成員要求享受組上同等待遇問題多次赴京、赴省、赴郴,到本市不計其數上訪;四是造成上訪的原因焦點基本爲村規民約與法律的衝突。主要是法律規定男女平等,計劃生育政策也提倡男到女家落戶,但由於農村傳統的影響,以及一部分地方村規民約的規定,出嫁女戶口必須外遷,即使不外遷在一定年限後也不再享受村組的經濟成員待遇,同時,對於農村男到女家落戶也有一定的限制。

權益侵害體現在:

1、有的村組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農村外嫁女和離婚婦女,因爲土地不可移動的特殊性,往往在孃家或依附於前夫,無法單獨分出來;如香花鄉星塘村一離婚婦女,夫家所在地將承包土地給再婚妻子,而孃家所在地也不給或無法落實其承包土地,鄉村經過多次協調都得不到解決。

2、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宅基地分配權得不到落實。周邊城區鄉鎮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宅基地成了一項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經濟利益,部分村組在宅基地分配問題上按照男婚女嫁習俗,採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村規民約明文規定男子成年或結婚後可單獨立戶批一間宅基地,而大齡女青年、戶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婦女、離婚婦女包括孩子不能單獨立戶批房,只能計入孃家或夫家大戶人口。

3、徵地補償款和集體福利享有權得不到保障。隨着城鎮一體化的不斷推進和項目建設的需要,對土地的非農建設性需求也不斷增大。在分配土地補償金政策上,雖然各級政府都明確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對外嫁女、離婚婦女不發或少發土地徵用補償金;在分配集體經濟時採取剝奪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導致土地權益糾紛,其子女戶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二、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存在問題和根源

1、受傳統觀念影響。受幾千年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爲嫁出去的姑娘理應到男家落戶,不能與孃家的村民爭土地、爭飯吃,所生的子女更沒有理由再到孃家爭土地和經濟利益。由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佈實施,在法律上確認了村規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農村過分強調“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而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確規定,中央和地方對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也專門制定了許多政策,但是部分村組仍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爲由,以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決議、村委會決定或村規民約的形式,侵害甚至剝奪作爲少數人的農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的土地權益,出現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現象。這些村規民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害婦女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權益的現象。

2、依法解決該類問題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難度。缺乏必要的解決手段是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始終難以得到解決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許多土地權益受侵害的農村婦女找村幹部,村幹部因爲村規民約的規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對而無能爲力;而且有的村本來就是村上的主要幹部反對,即使大多數村民同意,因支書或組長的不同意也得不到落實;找鎮政府或街道,總認爲土地是村裏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強制執行,則勢必造成幹羣關係對立,影響其它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在處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夠,陷入兩難境地;找到市婦聯,市婦聯缺乏相應的執法權限,心有餘而力不足,也只能結合受害婦女所在的鎮街道婦聯做一些宣傳教育工作,或是協調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起來難度很大,收效甚微。依法起訴,法院因爲村民委員會具有社會管理的職能,由於我國法律中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缺乏詳盡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釋,以致法院在受理、判決此類案件時彈性很大。即使訴訟時婦女勝訴,執行起來也很難。爲此,婦女要求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婦女去找法院起訴時,法院答覆暫緩受理外嫁女土地權益侵害案。因此各個部門在解決此類問題上顯得拖沓和被動,使受到侵害的婦女們往往爭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很難。

3、利益驅動導致矛盾加劇。當前農村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村級集體經濟迅速壯大,當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經濟收益及宅基地。農村戶口利益的優厚使經濟發達村的出嫁女不願意把戶口遷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鎮男子結婚的“農嫁居”婦女更不願隨其夫將戶口遷往城鎮。長此以往,導致農村資源和經濟利益增長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長速度急劇性的矛盾比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關係壓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們認爲自身的利益被搶走了,所以紛紛排斥“出嫁女”、“離婚婦女”等邊緣人羣。

三、解決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建議和對策

目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受侵害問題,我們認爲一是有違背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二是不利於和諧社會建設,問題不妥善解決,帶來不穩定因素;三是不利於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在現有的社會保障程度以及集體經濟發展水平之下,維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特別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護,需要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積極介入和有力的司法救助與監督。現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村組幹部的法律意識。通過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把高層意識逐步轉化爲廣大人民羣衆的共識,推動農村廣大幹部和羣衆學法、知法、懂法和用法,增強法制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樹立男女平等意識,堅持依法辦事,在農村形成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氛圍。

2、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廢除與法律相牴觸的村規民約。明確各級政府部門責任,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嚴懲瀆職人員。目前,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不力現象的發生,固然有歷史、立法的原因,但“執法不嚴”的因素也不容忽視。因此,應明確各級政府部門保護農村婦女權益的職責,建立起相關執法監督制度,加大對瀆職人員的懲罰力度,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加強國家法律對村規民約等的指導和規範,建立“村規民約”審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時,出臺相關法律條文,規範政府監督、管理村規民約的具體權限和程序,對涉及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規定、村民或社員代表會的決定、村規民約進行徹底清理,對村規民約中侵害婦女合法財產權利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堅決制止村委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於法律的做法,完善對村規民約的審查和監督,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行使自治權。

3、積極爭取政策,提高婦女參政比例。當前農村重大事務的決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規則制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見難以得到充分的表達,往往是由村幹部和村民代表決定,婦女在利益分配中處於不利地位。鑑於這種狀況,要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爭取在原有的“至少要有一名女幹部”的基礎上,制定出適當增加女性“一把手”比例的相關政策,爲女性當選“一把手”提供組織保障和政策支持。

【第6篇】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爲了更好地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全面推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做好新時期企業工會女職工工作,縣總工會調研組分別對靈溪、龍港兩鎮女職工人數相對較多的19家企事業單位工會,就工會女職工組織的作用發揮以及當前工會女職工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開展了調查研究。通過調研,對基層工會女職工情況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掌握,對當前女職工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對策和建議,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工會女職工工作的目標,對縣工會女職工工作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一、基本情況

截止到底,全縣已建企業工會中,15人以上企業建女職工委員會659家,設女工委員518家,組建率91.8%。簽訂集體合同538家,覆蓋職工49160人。規模以上建會企業簽訂工資協商223家,簽訂率86%。50家企業簽訂女職工勞動保護專項協議,95個單位1600名女工參加婦科病普查。

近年來,全縣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以《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爲依據,加強源頭參與,推動有關法律法規的落實和完善。加強調查研究,反映女職工的呼聲。加強基層工會女職工組織的制度建設和女職工特殊權益的維護,使女職工權益保護的整體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被調查的19家企業都能夠正常運轉,效益較好,能正常發放工資,嚴格遵守女職工“四期”保護有關規定,無侵犯女職工合法權益現象。企業工會組織也比較健全,19家企業全部成立了女職工委員會或設有女工委員,女職工組織制度也比較健全,大都與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同時將女職工專項合同作爲條款寫入集體合同。能基本落實養老、醫療、生育等保險,其中星炬電力電子有限公司、天信儀表公司等企業實現了全員參保。能夠基本保證女職工享有三個月產假待遇,無懷孕期間開除女職工現象,天信儀表公司在女工產假期間工資全部發放,另外給予哺乳期女職工每天2小時哺乳假。工會女職工活動正常。“三八”節期間,各單位工會女職委都採取各種形式進行慶祝。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非公企業在保障女職工特殊權益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合同內容不規範。企業簽訂集體合同率比較高,但均未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僅作爲集體合同的條款列入其中。部分企業簽訂了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但合同內容不規範,缺少涉及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權益保護內容。

2、女職工“四期”保護得不到有效落實,生育保險覆蓋面低。企業勞動設施簡陋,部分非公企業經營者受經濟利益驅使,重生產、輕保護,勞動條件惡劣,缺乏職業病安全保護措施。

3、逢生產旺季加班加點現象嚴重,報酬低且勞動強度大,並以計件工資作爲規避加班加點工資的手段。招工和用工中存在性別和年齡歧視,男女同工不同酬現象時有發生。

三、形成問題的原因

1、企業法律意識淡薄,不重視工會女職工工作,特別是對工會法、工會知識及女職工特殊保護的法規不瞭解、不執行,認爲只要照章交稅、文明經商、不違背國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爲追求高額利潤,肆意降低女職工勞動保護成本投入,使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法律法規成爲一紙空文.

2、女職工文化素質較低,缺乏法律維權意識。非公企業外來務工女性大多來自農村,她們只想趁年輕多掙些錢,就業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對待甚至身心受到傷害時,多數也是忍氣吞聲。許多女職工對國家有關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不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利,無法判斷自身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業提出合法正當的要求。

3、非公企業工會女職工組織發揮作用不夠,女職委主任絕大多數都是兼職的新手,且經常流動更換,自身又處於受僱地位,不敢大膽開展工作和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缺乏有力的法律制約機制和執法保障機制,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難究的現象。四、對策和建議

(一)加大法律宣傳和執法監督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和重視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氛圍。要繼續把《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作爲工會系統普法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形成尊重和關心女職工,自覺維護女職工權益的良好氛圍。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宣傳教育,提高他們自覺保障女職工的權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識。加大對女職工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各種形式的廣泛宣傳,增強她們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積極配合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切實加大執法力度,特別應加強對非公有制企業的執法監督力度。

(二)切實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調動女職工爲經濟建設作貢獻的積極性。工會女職工組織要積極參與維權機制的建設,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加大宏觀維護力度,積極參與涉及女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工作和執法檢查活動;在建立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工會與政府(行政)聯席會議、集體合同制度和廠務公開制度等過程中,着力解決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的突出問題;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形式,進一步維護女職工民主決策、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的權利。積極參與女職工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工作,參與查處嚴重損害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侵權行爲,努力做好女職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工作。

(三)推動女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落實,實現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工作的新突破。加強非公有制企業女職工工作。積極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大對勞動用工和勞動保護的執法監察力度。加強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的組建工作,並要求新建工會嚴格按照“三同時”要求組建工會女職工組織或設立女工委員。建立健全職代會制度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工會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的簽訂工作,從機制上解決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

(四)關心困難女職工生活,努力爲廣大女職工辦實事。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要深入基層瞭解女職工的困難,關心她們的疾苦,傾聽她們的呼聲,反映她們的意願和要求。協助政府做好下崗女職工再就業工作,加強對困難和特困女職工的幫扶活動,努力爲她們排憂解難。

當前,工會女職工工作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同時也面臨新的挑戰。在今後的工作中,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要突出“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圍繞工會工作全局,體現工會女職工工作特色,通過加大源頭參與、整體維護的工作力度,促進女職工權益保障和勞動關係協調與穩定,開創工會女職工工作的新局面。

【第7篇】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調研報告

根據市中院《關於轉發省法協〈關於在全省法院開展保護婦女權益和女法官、女工作人員基本情況工作調研通知〉的通知》精神,_____*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特對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情況以及女法官、女工作人員基本情況進行了調研,情況如下:

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工作情況

保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是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_____*法院在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工作中,院黨組高度重視,始終把維護婦女權益工作作爲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並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使維護婦女權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發揮審判職能,依法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_____法院在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工作中,充分發揮其審判職能,對起訴來院的婦女、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等案件,突出打擊重點,加大打擊力度,做到快審快結。近年來,共審結涉及婦女案件××*餘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在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爲婦女維權構築了堅固的司法防線。

我院在懲治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爲的工作中,從修正婦女身心健康的目的出發,在保證案件公正裁決的前提下,更傾重於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自xx年以來,我院共立案受理涉嫌xx案件_____件_____人,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有力震懾和教育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近年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日漸增多,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爲如家庭暴力等案件也不斷增加。在這類案件中,家庭不但不是避風港反而成爲了受害場所。我院在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認真調查分析原因,一方面,加大調解力度,對於因一時衝動而鬧離婚的,儘可能維持家庭的和睦,對於確實無法換回的,也要最大化地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自xx年以來,我院共受理離婚糾紛案件_____*件,結案__________件。在這類案件中,都充分發揮了保護婦女權益的作用,維護了社會家庭的安定團結,維持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

【第8篇】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情況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由於農村城鎮化和項目建設的不斷髮展,尤其是部分鄉鎮、開發區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國家徵用,徵地款的分配問題引起羣衆的廣泛關注,在分配土地徵用款時往往出現一些侵害婦女權益的問題。近兩年來,我市婦聯共接待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信訪案件 7件(其中 4件,xx年3 件),涉及25人,其中重複上訪 2 批 7人。佔信訪總量 181 件(126件,xx年55件)的3.8 %。爲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兒童土地權益、探索婦女土地權益案件解決、落實婦女土地權益的辦法,婦聯就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在我市的幾個重點鄉鎮作了專題的調研。

一、接待來訪事項的簡要情況和特點

從我市婦聯接待有關農村婦女反映土地權益糾紛的信訪事項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上訪來源地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徵用的地方,如:高碼鄉、經濟開發區、東江鎮、香花鄉等;二是反映的訴求基本一致。基本上是戶口在本地的出嫁女、男到女家落戶者家庭成員要求享受土地徵用分配款,也有少部分爲丈夫去世後或離婚後其土地權益受到一定侵害的問題;三是因婦女權益受損引發的上訪多存在重複上訪傾向。如高碼鄉邵愛玲因其夫到女家落戶家庭成員要求享受組上同等待遇問題多次赴京、赴省、赴郴,到本市不計其數上訪;四是造成上訪的原因焦點基本爲村規民約與法律的衝突。主要是法律規定男女平等,計劃生育政策也提倡男到女家落戶,但由於農村傳統的影響,以及一部分地方村規民約的規定,出嫁女戶口必須外遷,即使不外遷在一定年限後也不再享受村組的經濟成員待遇,同時,對於農村男到女家落戶也有一定的限制。

權益侵害體現在:

1、有的村組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農村外嫁女和離婚婦女,因爲土地不可移動的特殊性,往往在孃家或依附於前夫,無法單獨分出來;如香花鄉星塘村一離婚婦女,夫家所在地將承包土地給再婚妻子,而孃家所在地也不給或無法落實其承包土地,鄉村經過多次協調都得不到解決。

2、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宅基地分配權得不到落實。周邊城區鄉鎮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宅基地成了一項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經濟利益,部分村組在宅基地分配問題上按照男婚女嫁習俗,採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村規民約明文規定男子成年或結婚後可單獨立戶批一間宅基地,而大齡女青年、戶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婦女、離婚婦女包括孩子不能單獨立戶批房,只能計入孃家或夫家大戶人口。

3、徵地補償款和集體福利享有權得不到保障。隨着城鎮一體化的不斷推進和項目建設的需要,對土地的非農建設性需求也不斷增大。在分配土地補償金政策上,雖然各級政府都明確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對外嫁女、離婚婦女不發或少發土地徵用補償金;在分配集體經濟時採取剝奪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導致土地權益糾紛,其子女戶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二、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存在問題和根源

1、受傳統觀念影響。受幾千年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爲嫁出去的姑娘理應到男家落戶,不能與孃家的村民爭土地、爭飯吃,所生的子女更沒有理由再到孃家爭土地和經濟利益。由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佈實施,在法律上確認了村規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農村過分強調“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而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確規定,中央和地方對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也專門制定了許多政策,但是部分村組仍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爲由,以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決議、村委會決定或村規民約的形式,侵害甚至剝奪作爲少數人的農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的土地權益,出現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現象。這些村規民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害婦女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權益的現象。

【第9篇】我縣返鄉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調研報告

按照x政辦明電[20__]x號文件《關於開展返鄉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調研的通知》要求,農業局、農綜辦和人勞局分別抽調人員組成三個調研組,於 20__年x月21日至26日深入全縣鄉村和農戶,採取聽彙報,召開座談會,走訪羣衆等形式,對當前我縣農民工返鄉情況和土地承包權益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調研,在鄉、村各級部門的積極配合下,圓滿完成了此次調研任務,現將調研結果報告如下:

一、我縣農民工外出與返鄉迴流的基本情況

我縣共有農業人口x人,有農戶數x戶,其中有外出農民工的戶數x戶,佔總戶數的x%,舉家外出的戶數x戶,佔總戶數的8%。全縣共有農村勞動力x人,其中外出農民工x人,佔勞動力總數的37%。春節前共有返鄉農民工x人,截止2月底仍有x人沒有返城。

㈠返鄉農民工返鄉的原因

1、受世界經濟危機的影響。我國沿海地區出口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產品出口受到限制,經濟不景氣,導致企業停產、轉產、降薪、載員等,造成農民工不得不返鄉。這是造成我縣農民工大量返鄉的主要原因。

2、國家惠民政策的影響。如糧食補貼、生豬補貼、農機補貼等一系列強農支農惠農政策,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具有吸引力,部分農民工返鄉後發展農業生產和開展多種經營,如果經營得當,每年也有不錯的收入。

3、部分農民工經過幾年的創蕩,開闊了視野,掌握了一技之長,準備返鄉企業和再就業。如有的農民工經過多年打工,有了積蓄,有了技能,有了一定的銷售門路,返鄉後自己當老闆,或者在家鄉再就業。

4、因年齡和技能的侷限,迫使部分農民工退業返鄉。由於年齡的增長和技能偏低,迫使他們退業返鄉。

㈡未返城農民工的就業意願

1、未返城農民工中,大部分已認識到技術和技能的重要性,想學到一門技術,掌握一項技能,最好是原來已經基本熟悉和掌握的技術、技能,達到熟練和精巧,爲以後更好就業創造必要的條件。

2、我縣近期大規模農民工返鄉現象雖然尚未出現,但伴隨着沿海企業經營的不景氣乃至關停倒閉,農民工就業不穩定的狀況已經呈現。調查發現,面對歇崗和失業,我縣少部分農民工選擇回鄉,但大部分農民工仍然滯留原地等待、觀望,還有部分農民工流向內地一、二線城市,繼續尋找就業機會。

3、“外地再好,沒有家鄉水甜”。部分農民工返鄉後,還是希望能夠用上自己在外學到的技術和經驗,在家鄉再就業和創業。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及流轉情況

我縣是從1998年開始按照國家農業土地政策開展了二輪土地承包,以村爲單位與農戶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發放經營權證書等,承包期限定爲30年。20__年根據《土地承包法》要求,對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進行了完善。全縣土地承包合同的簽訂率和土地經營權證書發放率都達到了98%以上。但是在農業稅費改革以前,部分農戶紛紛外出務工經商,甚至棄耕撂荒,有的村組將土地收回,重新進行了發包,有的農戶進行了流轉,有的農戶放棄了承包權。目前,全縣外出農民工家庭沒有承包地的戶數爲2256戶,佔舉家外出戶數的17.8%。

㈠造成農戶沒有承包地的原因

1、在二輪承包時自願放棄。在稅費改革前,有的農戶已經在外務工經商,同時感到稅費負擔較重,於是自願放棄了土地承包權,這部分農戶有x戶,佔無地農戶的50%.

2、因欠繳稅費或撂荒等被收回。這部分農民已經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耕種了一段時間後舉家外出,因欠繳稅費數額較大或棄耕撂荒等,被村組收回土地重新進行了發包,承包土地的農戶現在不願放棄承包權,使這部分農戶無地可種。這部分農戶共有x戶,佔無地農戶數的28%.

3、二輪承包時因全家外出務工經商未通知到戶。二輪承包時有的農戶已經舉家外出失去聯繫,因未通知到,使這部分農戶失去了土地承包權,這部分農戶共有x戶,佔無地農戶數的8%。

4、其它原因造成。如新增人口,因村組機動地已分完,沒有機動地可調整;還有土地被徵用等原因失去土地,這部分農戶共有x戶,佔無地農戶數的14%。

㈡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

目前我縣有土流轉的農戶數爲x戶,佔農戶數的10.3%,土地流轉面積x畝,佔土地承包面積的28%。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存在以下幾個特點:

1、土地流轉面積較大。全縣有近三分之一的土地都有流轉現象。主要原因是農民外出務工經商,產業結構調整,國家徵用如修路、辦企業、移民等和缺少勞動力的農戶。

2、土地流轉對象是本村農戶的比例較高。在農戶外出務工經商和缺乏勞動力的流轉土地中,有90%以上的流轉對象是本村的農戶。

3、土地流轉期限較長。全縣農村的土地承包權流轉中,有超過86%的土地流轉期限在一年以上。

4、簽訂書面流轉合同的比例太小,幾乎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全縣農村土地流轉中,簽訂書面流轉合同的比例僅爲0.5%。除國家徵用和少數流轉外村的土地簽訂有書面合同外,其它都是口頭協議和私下轉包,有的流轉連村組幹部都不知道。

三、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情況

全縣今年元—2月份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共有81起,其中涉及農民工家庭的糾紛案件共有20起,佔糾紛起數的24.7%;因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生糾紛的案件數爲58起,佔糾紛起數的72%。

引起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因口頭協議引發的權力和義務的糾紛,近幾年國家惠農政策加大補貼力度後,補貼款歸誰等引發糾紛。二是失地農戶與承包地較多農戶的糾紛。外出務工農戶口頭將承包地轉給別人,現回來想收回,但對方不願放棄承包。三是新增人口無地可種引發的糾紛。如有的通過機動地的調整分到了土地,有的則沒有分到。四是個別村組幹部執行政策出現偏差,“一碗水端不平”造成糾紛。

四、對解決當前農民工就業及土地承包糾紛的有關建議

㈠對解決當前農民工就業的建議

1、加強對返鄉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大對農民工培訓的投入,改進培訓方式,擴大培訓效果。在中等職業

學校開展面向返鄉農民工的職業教育培訓,根據返鄉農民工的特點開設專業和課程,採取靈活多樣的學習方式,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2、搭建就業平臺。加強對農民工的信息引導和就業服務,加強與勞務輸入部門的聯繫和銜接,發揮勞務經紀人的作用。同時,大力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和投身新農村建設。抓緊制定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具體政策措施,引導掌握了一定技能,積累了一定資金的農民工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3、做好農民工社會保障。抓緊制定農民工社會保險關係異地轉移與接續辦法。及時妥善安排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積極引導返鄉農民工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解決其看病就醫問題。

㈡對解決當前土地承包糾紛的建議

1、着力解決返鄉農民工的土地承包問題,特別是無地農民工若沒有機動地,可通過流轉的方式使其獲得一份耕地,並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使其重新返城或在本地就業。

2、加強對土地流轉的監管力度,完善縣鄉兩級土地承包管理和糾紛仲裁機構,加強對土地流轉監管和糾紛調解工作。只有加強對土地流轉的監管,消除因口頭協議,形成土地承包糾紛的隱患。通過監管把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形成書面合同形式,確保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不受侵犯。

3、完善糾紛調處機制。認真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維護農民工的土地承包權益。縣鄉農經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信訪條例》有關規定,建立農民來信來訪制度,對每一起農民來信來訪都認真對待,及時入村入戶調查覈實,按照有關政策、法律法規進行調解,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迴音”。

【第10篇】女職員權益保護調研報告

工會女職工工作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當前。同時也面臨新的挑戰。今後的工作中,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要突出“組織起來、切實維權”工作方針,圍繞工會工作全局,體現工會女職工工作特色,通過加大源頭參與、整體維護的工作力度,促進女職工權益保障和勞動關係協調與穩定,開創工會女職工工作的新局面。

全面推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做好新時期企業工會女職工工作,爲了更好地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縣總工會調研組分別對靈溪、龍港兩鎮女職工人數相對較多的19家企事業單位工會,就工會女職工組織的作用發揮以及當前工會女職工工作存在困難和問題開展了調查研究。通過調研,對基層

對當前女職工工作存在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工會女職工情況有了更進一步的解和掌握。提出了對策和建議,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工會女職工工作的目標,對縣工會女職工工作的發展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

一、基本情況

全縣已建企業工會中,截止到底。15人以上企業建女職工委員會659家,設女工委員518家,組建率91.8%簽訂集體合同538家,覆蓋職工49160人。規模以上建會企業簽訂工資協商223家,簽訂率86%50家企業簽訂女職工勞動保護專項協議,95個單位1600名女工參加婦科病普查。

全縣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以《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爲依據,近年來。加強源頭參與,推動有關法律法規的落實和完善。加強調查研究,反映女職工的呼聲。加強基層工會女職工組織的制度建設和女職工特殊權益的維護,使女職工權益保護的整體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存在主要問題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當前非公企業在保障女職工特殊權益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但均未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僅作爲集體合同的條款列入其中。部分企業簽訂了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但合同內容不規範,合同內容不規範。企業簽訂集體合同率比較高。缺少涉及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權益保護內容。

生育保險覆蓋面低。企業勞動設施簡陋,2女職工“四期”保護得不到有效落實。部分非公企業經營者受經濟利益驅使,重生產、輕保護,勞動條件惡劣,缺乏職業病安全保護措施。

報酬低且勞動強度大,3逢生產旺季加班加點現象嚴重。並以計件工資作爲規避加班加點工資的手段。招工和用工中存在性別和年齡歧視,男女同工不同酬現象時有發生。

三、形成問題的原因

不重視工會女職工工作,1企業法律意識淡薄。特別是對工會法、工會知識及女職工特殊保護的法規不瞭解、不執行,認爲只要照章交稅、文明經商、不違背國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爲追求高額利潤,肆意降低女職工勞動保護成本投入,使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法律法規成爲一紙空文.

缺乏法律維權意識。非公企業外來務工女性大多來自農村,只想趁年輕多掙些錢,就業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對待甚至身心受到傷害時,多數也是忍氣吞聲。許多女職工對國家有關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知之甚少,2女職工文化素質較低。不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利,無法判斷自身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業提出合法正當的要求。

女職委主任絕大多數都是兼職的新手,3非公企業工會女職工組織發揮作用不夠。且經常流動更換,自身又處於受僱地位,不敢大膽開展工作和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缺乏有力的法律制約機制和執法保障機制,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難究的現象。

四、對策和建議

(一)營造全社會關心和重視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氛圍。要繼續把《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作爲工會系統普法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大法律宣傳和執法監督力度。形成尊重和關心女職工,自覺維護女職工權益的良好氛圍。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宣傳教育,提高他自覺保障女職工的權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識。加大對女職工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各種形式的廣泛宣傳,增強她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積極配合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切實加大執法力度,特別應加強對非公有制企業的執法監督力度。

【第11篇】教育局關於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調研報告

關於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

調 研 報 告

區教育系統現有教職工4033人,其中女教工2318人,佔教職工總數的57.48%。根據區總工會《關於開展“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與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調研活動的通知》要求,區教育工會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在教育系統38處直屬事業單位、中國小、幼兒園進行了“教職工生育保險與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情況調研,報告如下:

一、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爲女教職工辦好事、辦實事

一是強化宣傳,形成關心支持女教職工發展的良好氛圍。區教育局和各校黨組織遵循《婦女權益保障法》,利用各種形式,宣傳男女平等的馬克思主義的婦女觀,提高女教職工的政治地位;宣傳教育教學工作中先進女職工的典型事蹟,在教育界乃至全社會形成了尊重女職工、關心女職工、支持婦女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是落實女教職工政治待遇。在婦女幹部的選拔任用、組織發展、職稱評聘、培訓教育、評先樹優、住房分配及報酬待遇等等方面,都做到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爲婦女展現才能和智慧創造了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使很多女教職工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在參政議政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僅2002年度,教育系統1名女同志被推選爲省人大代表,2名女同志被推選爲區人大代表;5名女同志被選爲區政協委員;6名女同志被選爲區黨代表。目前,全區教育系統校級領導幹部137人,其中女校級領導幹部28人,佔校級領導幹部總數的21%。

三是提高女教職工思想業務素質。全區教育系統婦女組織廣泛開展了 “教師職業道德全員培訓活動”、巾幗建功雙文明競賽活動。通過爭創巾幗建功示範崗、爭做崗位明星等一系列活動,激勵廣大女教職工立足崗位、勇於奉獻、再創佳績。目前爲止,已有182名女教師參加助學自考,1936名女教師參加了教師基本功訓練,1400名女教師參加了微機培訓,110名女教師參加骨幹教師培訓。各校組織的教職工練兵比武活動中,練兵項目達84項,參賽教師2507人,其中女教師1304人。僅2002年,2名女同志被評爲市特級教師;5名同志被評爲區十佳教師。在市教育局對市區國中、國小規範教育教學行爲專項督導評估中,我區青年路國小獲一等獎,校長滕欣雲同志獲得市教育局獎勵人民幣6000元,成爲市區惟一獲得此獎項的女校長。我區4名女同志被評爲濰坊市市區“十佳班主任”;4名女同志被評爲市區“十佳教師”。我區39名教師被評爲市區“優秀教師”。其中37名是女教師,佔了優秀教師總數的95%。

二、深入實施婦女發展綱要,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一是增強婦女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權益的意識。各單位認真組織女教職工學習“兩綱”,學習《婦女權益保護法》、《新婚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做到人人懂法、守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二是認真落實婦女“五期保護”制度。全區教育系統女教職工的婚假、產假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休息時間,產期休假5個月,晚育實行休假150天,產期發放100%工資。在醫療、孕、產期、哺乳期內,不參加競聘,不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自動順延至醫療、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爲止。女教師懷孕期間安排輕鬆的工作,爲有小孩的女教職工安排餵奶的時間,50歲以上的女教師每天可以晚到和早走半個小時等。

三是組織了婦女兒童綱要宣傳月活動。強化“兩綱”宣傳。確定三月和六月爲婦女兒童綱要宣傳月,各單位採取多種形式做好宣傳工作,強化全社會關心婦女工作的氛圍。

三、關心女教職工身心健康,豐富女教職工業餘文化生活

一是關心女教職工家庭幸福。今年全區進一步普及了“美在家庭”活動。全區女教職工積極響應上級要求,因地制宜的開展活動,注重家庭美德建設,促進了家庭環境不斷改善和家庭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各級工會組織積極開展助貧幫困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幫助家庭生活困難的女教職工渡過難關。

二是關心女教職工身心健康。教育系統無強體力勞動、有毒場所、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各單位堅持每年兩次組織婦科查體,發現問題及時治療。女教職工在經期,單位不安排體力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安排從事夜班勞動。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

三是豐富女職工業餘文化生活。各級教育工會定期舉辦女職工“慶三八”拔河比賽、排球比賽、書畫展等文體活動。在活動中,增進了女職工間的相互瞭解,融洽了幹羣關係,增強了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女教師身心健康水平。2002年度,區教育局婦工委被區婦聯授予 區婦女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二00五年一月十五日

【第12篇】農村婦女權益保障調研報告

黑溝鄉現有4個行政村,農村婦女4431人,佔農村總人口49%,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中,農村婦女發展呈現出新的特點:

(一)經濟參與平臺不斷拓寬,在生產發展中挑重擔

隨着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原來農村傳統的“男耕女織”被現在的“男工女耕”所替代。我鄉農村婦女從事種植業213人,從事養殖業167人,從事加工業205人,從事服務業 307人。農村婦女在種植、養殖、加工等各個領域大顯身手,成爲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一支生力軍。

(二)求知求新求發展,在生活寬裕中閃亮點

通過學習和實踐,部分農村婦女不斷提高知識層次和技能,成爲增收致富的先行羣體,掌握實用技術的234人,獲農民技術員職稱的52人,全鄉共有科技致富女能人467名,婦女示範基地11個。

(三)生活方式日益改善,在鄉風文明中佔主導

在基層婦聯組織的引導下,廣大農村婦女發揮自身性別優勢,踊躍參與五好文明家庭、和諧平安家庭創建活動,投身文明村鎮建設,成爲農村精神文明傳播的主力軍。80%的婦女在家庭中發揮主導作用,重視提高婚姻家庭質量,尊老愛幼,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積極倡導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

(四)着力整治生活環境,在村容整潔中唱主角

在美化、淨化庭院的基礎上,廣大婦女積極參與村莊環境整治,不斷優化家庭生活環境。各村婦女主動參與 “四清”(清草堆、土堆、糞堆、垃圾堆)和 “四學”(學政策、學文化、學技術、學法律)活動,廣大婦女積極改廁、改竈,推廣“沼氣池”,大力發展循環生態農業。

(五)參政意識不斷提升,在民主管理中作代言

農村婦女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各村村婦女主任在政治、經濟等社會生活各方面成爲婦女利益的代言人,在人大代表、村“兩委”選舉中發揮了較大作用。

(一)婦女參政議政法律意識淡薄

雖然《》、《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規定,農村婦女依法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民主政治權利,但事實上,當前農村婦女參政議政的基礎環境還較差,農村婦女本身也缺乏主動的參政意識,她們對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參與率還很低,一些村委會、基層幹部也往往忽視了婦女參與村行政事務管理的權利,致使農村婦女不能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民主政治權利。在農村各種經濟組織中,從事管理工作的婦女比例極低;直接參政議政的農村婦女總體上仍存在着比例小、人數少、層次低、配角多的問題。目前我鄉村婦代會主任進“兩委”比例僅有14%。

(二)家庭權益受侵害的現象依然存在

一是農村婦女遭受家庭暴力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和救助。在一些家庭,婦女通常被當作丈夫的私有財產可以任意打罵,這些婦女找到村裏或者孃家解決,但村幹部認爲這是人家的“家務事”或 “民事糾紛”,有的甚至乾脆認爲是情理之中的事,便以清官難斷家務事爲由而推脫。孃家親人礙於家醜不可外揚及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傳統觀念又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無形中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而受家庭暴力的婦女中,中、老年明顯高於青年,貧困家庭及富裕家庭高於溫飽型家庭。二是農村婦女在喪偶和離婚後再婚難。由於“男尊女卑”、“三從四德”等封建殘餘思想的存在,喪偶和離婚農村婦女再婚會受到來自世俗和家庭等方面的諸多阻撓,就算勉強被同意改嫁也只能“淨身出門”,不得享受自己的財產處置權和對親生子女撫養權。三是農村夫婦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平等。由於許多農村婦女在經濟上還沒有完全獨立,需要依靠自己的男人生活,這就使得農村婦女在家庭中根本沒有什麼地位可言,有的發現配偶與他人同居,也只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這類婦女多數年齡大,無經濟獨立,生活上依附丈夫,所以丈夫即使有了外遇,只要他還給家裏錢用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三)農村婦女就業過程中的合法權益沒有保障

農村婦女就業的機會和待遇不平等。家政服務業是女性勞動力轉移的集聚點,但勞動合同簽訂率和社會保險參保率普遍低下。綜合素質低制約了婦女在農村經濟領域的發展。調查中顯示我鄉農村婦女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佔9.12%,國小文化程度佔21.31%,國中文化程度佔48.22%,高中文化程度佔15.11%,接受過中專教育的有4.22%,接受過大專以上教育的僅佔 1.12%。

(四)農村婦女土地權益遭限制

由於受封建思想 “夫權”“父權”等傳統觀念的影響,農村婦女婚前依附於自己的父母兄長,婚後從屬於丈夫公婆,沒有獨立的經濟處置權,其財產權利得不到保障,土地承包權被架空。農村土地政策歷來堅持的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許多農村婦女在結婚或離婚後,不能及時取得土地承包權。雖然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農村的土地承包責任制“30年不變”,但農

村婦女一旦出嫁,其孃家承包的土地就會被收回,而她能否在婆家分得一份土地,則取決於婆家村裏有無機動地或是否恰好遇到婆家村裏調整土地。

(一)加強村級婦女組織建設,提高婦女參政議政的意識和能力

確保基層婦女組織有人員、有陣地、有載體、有經費;保證村“兩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培養一批女村支書、女村委會主任;推廣“婦代會+協會”模式,開展“雙培養、雙帶動”工作,把女能手培養成爲婦代會幹部,把婦代會幹部培養成致富帶頭人。

(二)全面拓展素質培訓,提升新型女農民發展能力

建議劃撥專項資金建立健全農村婦女培訓體系,依託扶貧項目帶動,對文化程度較高、學習願望較強的農村婦女積極開展訂單式培訓;依託農業產業大戶和基地,對文化層次偏低、離不開家庭的農村婦女開展培訓;與大、中專學歷教育、新品種新技術推廣、經營管理知識培訓相結合,對農村女能人、女經紀人、女農民技術員等進行科技含量高的技能培訓,培養一批新型女農民。

(三)完善社會服務體系,促進農村婦女發展

提供農業生產綜合信息,爭取在良種、技術、資金、加工、儲運、推銷等方面形成系列化服務。完善小額信貸制度,設立農村婦女創業基金,爲農村婦女創業提供必要支持。建立農村託養機構,使農村婦女由家務勞動的主體真正轉變爲生產勞動的主體。

(四)健全完善立法,建立健全農村婦女維權體系

加強有關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廣大婦女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的能力。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維護婦女權益的作用。對涉及農村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規章制度從性別視角進行修訂和完善。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切實承擔起維護廣大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職責。隨時關注農村婦女維權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工作實踐中不斷總結探索,提出對策,因勢利導,建立健全農村婦女維權體系。

【第13篇】農民土地權益保障調研報告

這是關於調研報告的範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鑑!

近年來,隨着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不可避免地徵用了大量農村集體土地,各級政府認真執行土地徵用的政策法規,努力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保證了經濟建設的用地需求。但在補償安置中,還有不到位等情況的發生,損害了被徵地農民的利益,由此引發羣衆上訪事件時有發生,影響了社會穩定,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社會的廣泛關注。切實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這是當前土地管理需要重點解決的突出問題,也是國土資源部門服務經濟發展的一項義不容辭的職責。

一、限制徵用土地地範圍,減少圈佔耕地行爲

近幾年來,隨着我區經濟的不斷好轉,建設佔用土地數量大幅上漲。徵地數量大量增加,一方面是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必然結果;另一方面,徵用土地範圍過寬,建設佔地又控制不嚴,造成了目前任何項目用地包括一般經營性用地,都可以徵用農村集體土地。“有佔必徵”,既違背了市場經濟規律,又不能有效保護農民利益。個別地方脫離實情和項目實際需要,盲目佔用土地,徵多用少,寬打窄用,既違反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擴大規模,又導致了大量土地徵而不用,長期閒置拋荒,人爲加劇了建設用地供需矛盾,增大了被徵地農民的補償安置壓力。

徵地是政府行爲,改革徵地制度,要求政府加快職能轉變,儘可能地減少自由裁量權。徵地權不能濫用,更不能損害農民合法權益,不能剝奪農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發展權。要嚴格界定徵地範圍,“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要通過不同方式取得土地。除國家機關和軍事設施用地,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點工程,由各級政府組織實施徵用外,其他建設用地,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一律要通過有償方式取得。國家也明文規定了對商業、旅遊、娛樂、房地產開發四類經營性用地一律納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範圍。對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要求和比例不斷提高。這對加快徵地制度改革創造了條件。另外,我區爲了彌補建設用地指標不足的矛盾,採用了全區建設用地統一調劑使用的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徵而不用現象的發生。

同時,要堅持土地用途管制,嚴格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用地規模和範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擴大用地規模,堅持按項目、按產業政策、按建設用地指標、按投資強度提供用地,不斷提高土地的集約利用水平,杜絕盲目圈地造成土地閒置、拋荒。

二、依法落實補償政策,保證費用足額到位

徵地補償安置經費不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存在層層剋扣和挪用現象,這是當前引發土地信訪多的一個重要原因。對於徵地補償安置經費的落實,現有的法律法規規定得很明確。目前出現的問題,關鍵是執行上的偏差。因此,嚴格依法辦事程序,是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一要嚴格執行土地管理實施條例和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這是徵地補償的底線。各地應根據經濟發展情況,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爲原則,逐步提高補償標準,儘可能給農民多一些補償。同時要加快建立徵地補償安置區片價格體系,根據土地區位條件確定徵地補償安置區片價格,區片價格總體上不得低於按耕地年產值倍數計算的補償標準。二要認真執行徵地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及徵地補償登記制度。這是規範徵地補償安置程序、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保證。要通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或聽證會,將徵地方案及補償安置標準與被徵地農戶見面,實行陽光操作,確保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三要加強對徵地補償安置經費分配和使用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對按照規定應支付給農民的安置補償費用,要全額發給農民,不得搭車代扣,嚴禁侵佔、截留和挪作他用。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將徵地補償費用的收取、支出、用途等向全體成員公佈,接受農民羣衆的監督。

三、實行以土地換社保,保障農民長遠生計

目前,徵地大多采取貨幣形式一次性安置。這種方式簡單且便於操作,但只能保一時,不能管長遠。失地農民一旦補償費用完,生活沒了來源,就會陷入困境,成了“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的三無“貧民”,也給集體經濟組織和各級地方政府增加了很大壓力。從被徵地農民的長遠生計考慮,改革現有的徵地補償安置辦法勢在必行。近年來,各地都在積極探索保險、留用地、土地入股等安置辦法。我區在調查摸準當前徵地補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的基礎上,借鑑浙江、廣東等省經驗的基礎上,對以土地換社保、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進行了初步探討和研究。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積極鼓勵徵地補償費採用分次支付的方式,補償年期可按承包合同剩餘年限計算。目前,我區正在積極地徵求各方面的意見,以從制度上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利益。

積極探索嘗試逐步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適當提高徵地補償標準,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對不同地區、不同年齡段的失地農民給予相應的基本生活保障,變一次性補償作爲長遠性保障。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來源,主要從土地徵用補償費和土地有償使用政府收益及其他可用資金中解決。江蘇、浙江、廣東等地在這方面取得了比較成熟的經驗,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既體現了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原則,又針對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切實維護了失地農民的長遠利益。爲我們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可供借鑑的經驗模式。

四、探索集體土地流轉,合理分配土地收益

改革現行的徵地制度,必須同步推進各項配套制度改革,尤其是加快推進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制度改革。過去我們一直將集體土地當作國有土地的附屬和補充,剝奪了農民集體土地的部分財產權。進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目的就是要在維護集體土地所有權權益的基礎上,通過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合理流動,實現集體土地資產的充分顯化,使農民從土地上可以得到永續收益,從而建立起長期有保障的財產收入機制。

鑑於此,我區從盤活集體土地資產入手,鼓勵農民流轉使用集體土地,既可節省資金,辦理手續又方便快捷。其目的就在於還權於民、還利於民。在這一工作中,關鍵是要抓好基礎業務工作,積極構建集體土地市場體系。首先,要適應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快集體土地登記發證進度,理順集體土地產權關係,明晰土地產權。只有明確集體土地的物質性質,還農民以處置土地財產的權利,才能從根本上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其次,要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確定農村土地等級,進行地價評估,顯化集體土地的資產價值。通過確定土地等級和評估地價,建立建設用地和農用地相銜接的地價體系,防止土地流轉中地價的隨意性,規範土地流轉市場,保護農民的利益。第三,推動現有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流轉。實踐證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更加有效地配置土地資源,必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國有土地是這樣,集體土地也不例外。在強化用途管制和嚴格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允許集體土地使用權進入有形土地市場進行交易,實行有償、有限期流轉,做到“兩種產權、一個市場”,統一管理。在農民自願的前提下,實行以土地入股、租賃等方式,使農民從土地開發中得到長久的收益。第四,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農民之間的利益關係,合理分配集體土地收益。地方人民政府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則,確定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比例,把絕大部分土地增值收益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切實維護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權利,特別是要保護原土地承包者的利益。集體土地流轉收益,應主要用於建立農民社會保障體系,改善農村經濟發展面貌,以保護農民的長遠利益。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我區已在城南、太河兩鄉鎮進行了試點,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區推開。去年共辦理流轉手續23宗,面積122畝,處置集體土地資產額74萬元,使農民從土地流轉增值中得到長久的收益。

五、加大土地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行爲

當前,一些地方違反規劃圈佔土地、未批先用、邊報邊用、低價出讓土地等違法行爲仍有發生。這些違法用地手續不全,沒有法律保障,對農民的補償安置往往很難落實。杜絕各類違法用地,是保證徵地補償安置工作落實的一項治本措施。必須切實加大土地管理執法力度,強化國土資源部門的執法職能,依法嚴肅查處各種違法用地行爲,規範徵地程序和批准手續,維護良好的土地市場秩序。要將落實徵地補償標準作爲一項政策“高壓線”,作爲政治法律來執行,侵佔、截留、挪用土地補償費等嚴重侵佔農民利益的行爲,要發現一處,查處一處,並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以強有力的手段保證農民的土地權益不受侵犯。同時,加強社會輿論監督,暢通土地信訪、舉報的渠道,調動農民保護自身權益的積極性,做到事前防範、事中監督和事後查處相結合。還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及時對重大土地違法案件進行通報和曝光,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方。去年以來,國務院省政府多次召開了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查處違法用地、圈佔土地等違法行爲的措施和決心前所未有,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的高度前所未有。各級領導對制止違法用地行爲,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權益提出了明確要求,關鍵在於地方政府和各有關的部門在具體工作中一步一步地抓好落實,切實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來認真履行職責。

【第14篇】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工作調研報告

20xx年4月29日、5月19日、6月3日三批川籍民工共176人分別向**縣政府及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其工資被拖欠,導致百餘名民工滯留**,形勢嚴峻,**縣按照市長朱廣平和市長助理、市政府祕書長李中傑的重要指示,積極行動,精心部署,堅持依法處理,最終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得以快速化解矛盾,使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維護。

一、案情

國家電網重點工程晉東南——**——荊門特高壓線工程途徑**。20xx年10月23日,發包方河北省送變電公司與四川省廣安市嶽池縣石埡建安總公司(以下簡稱“建安公司”)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20xx年4月,建安公司授權嶽池縣江華爲項目經理,設立項目部,具體負責施工事宜。隨後,該項目部在四川省招錄民工,民工由8位民工班長帶領,勞務派遣至**縣皇后鄉施工。工程發包方、承包方、項目部和施工隊均非**縣境內法人。

20xx年4月29日,四川省美姑縣28位彝族農民工到**縣勞動保障大隊投訴,反映施工隊共拖欠其工資9萬餘元。縣勞動監察部門立即致函四川省勞動保障廳,請求協查,並向發包方下發勞動保障監察建議書,建議暫停撥付施工隊工程款。5月6日,28位少數民族民工終於從發包方項目部暫扣工程款中領到工資9.076萬元。5月19日,又有44名川籍民工到縣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反映因家鄉發生地震急欲返鄉,但其工資未能兌付。縣勞動監察部門再次出擊,經不懈努力,5月26日,勞動監察部門將16.5萬元工資款發放至44名民工手中。

真正的考驗其實才剛剛開始。6月3日,縣勞動監察部門再次接到報案,稱建安公司法人授權項目經理江某於5月25日去向不明,導致多名川籍民工無法領取工資,現有104名民工滯留**。縣勞動監察部門在迅速立案調查的同時,立即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面對104名川籍民工滯留**的嚴重事態,**縣沉着冷靜,積極應對。一是高度重視。縣政府在瞭解事情原委後,迅速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請求支持,市長朱廣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計解決好欠薪和滯留問題。縣委書記趙景然、縣長鄢國賓得知情況後,指示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儘快予以解決,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工作情況,並明確由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指揮,具體負責。二是措施得力。6月10日上午,縣政府召開會議,常務副縣長汪天喜要求政府辦、公安局、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積極行動,深入調查,採取得力措施,依法從快處理。要求公安部門立即行動,經調查發現有違法行爲的,依法立案偵捕,每天向縣政府彙報行動情況;勞動監察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督促協調,樹立“宣傳、勸告、協調也是執法”的觀念,積極宣傳法律政策,督促工程發包方在未找到項目部經理江某之前儘快墊付104人的工資,動員8個民工班長協助做好民工穩定工作,並責成項目部保證解決民工臨時生活安置問題;施工所在地皇后鄉政府協助縣政府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工資討要和民工安撫工作。另一方面,**縣及時與嶽池縣取得聯繫,要求迅速派人來召協助。三是解決徹底。6月10日下午,事情迅速取得重要進展:第一是發包方同意預先支付工資總額的一半,約45萬元;第二是公安部門經調查取證,認爲江某涉嫌合同詐騙,決定立案查處;第三是嶽池縣政府同意迅速派人來召協助解決問題。6月11日,經過努力協調,積極協商,問題最終得到圓滿解決:工程發包方和農民工代表達成協議,發包方、項目部同意墊支85萬元用於民工工資發放。從當日起,104名民工懷揣血汗錢分三批由勞動監察部門統一購票並護送登上火車,陸續返鄉。

二、思考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縣的努力,從4月29日起至6月11日,共有176名民工的拖欠工資合計170.576萬元被追回,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保障。但在整個執法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疑難,暫時還無法迴避和解決。

(一)違法行爲發生地執法部門管轄存在障礙。依據《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爲發生地行政執法部門管轄,**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可依法對拖欠民工工資的項目部進行處罰;但是,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管轄。本案用人單位項目部作爲二級法人,應依法承擔拖欠民工工資的法律責任,可是項目部在四川省嶽池縣境內,**縣勞動監察部門雖是違法行爲發生地的執法機關,但不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執法機關,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法規規定,沒有法定管轄權,從實際情況來講,也不可能直接到四川省境內開展執法活動。這樣,違法行爲發生地的**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該違法行爲的監管就出現了管轄障礙,不能依法採取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措施,民工拖欠工資不能依法予以強制追回。因爲執法手段過於單一和軟弱,僅靠宣傳、勸告和協調,畢竟不能有效地解決所有問題。

(二)制度存在缺陷。國家電網工程沒有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現工資拖欠問題,不能有保障地及時支付拖欠工資。

(三)缺乏全國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息聯動平臺。由於沒有全國性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息平臺,在執法過程中遇到疑難和障礙時,信息不能互通,工作不能聯動,執法障礙不能迅速消除,不能有效制約須承擔責任的企業,工作效率和質量得不到提高,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能及時有效的予以保障。在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今天,在踐行以人爲本、執政爲民的過程中,絕對是一個遺憾。

三、建議

(一)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法律法規體系。有關立法部門應針對法律法規中的模糊地帶或衝突,及時予以修訂和完善,清除執法障礙,使其更有操作性和實踐性,便於監管部門嚴格執法,依法辦事。

(二)儘快建立國家電網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隨着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增多,儘快建立電網及其他領域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迫在眉睫。這一點,可以參照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的有關制度,一旦遇到類似問題,可動用保障金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建立全國性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息平臺。企業不管在哪裏違法,監管部門都能快速反應,予以制約,促進工作聯動性,提高工作效率,對違法企業施以高壓態勢,便於採取更加有效的懲治舉措,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更加有效地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第15篇】消費者權益保護調研報告

隨着消費者主權時代的到來,消費需求成爲拉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爲使消費者權益能在自由的市場競爭中得到更好的保護,由壟斷問題引起的對消費權益的保護也應提上日程。下面是畢業畢業生網的小編爲你整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調研報告。

引 言

消費者權益保護是反壟斷法的立法目標之一,但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直接體現在反壟斷法視野中較少,反壟斷法較多關注的是保護市場競爭性。市場經濟從它的本質和客觀要求來說,是消費者主權的經濟 ,市場經濟的發展迎來了嶄新的消費者主權時代,各種壟斷行爲不但具有明顯排斥市場競爭的特性,而且造成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因而爲反壟斷法所禁止。爲使消費者權益能在自由的市場競爭中得到更好的保護,本文希圖通過檢視我國現有的反壟斷法律制度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不足,在此基礎上,借鑑國外反壟斷法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驗,對消弭我國反壟斷法在消費者權益權利救濟方面的缺失、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陳一管之見,求教於方家。

一、拷問:緣何在反壟斷視閾下探究消費者權益之保護

法是由事物性質產生出來的必然關係。 市場經濟的發展造就了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的高度關注,多數國家制定了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壟斷法無論從立法目的上還是從執法結果上看,均將保護消費者權益作爲其考慮因素,均圍繞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相應的制度設計。但是,綜觀國內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壟斷法並未統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分而立之。說明兩者既有割捨不斷的內在聯繫,又有顯著的區別。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在現實市場交易中,在一個具體市場交易行爲的框架內,在消費過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費者以直接的保護。這種保護是特定的,帶有事後救濟的性質。而《反壟斷法》側重對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爲的規制,以保障良好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同時,企業或企業間爲排擠競爭對手而實施的一系列限制競爭行爲、壟斷行爲,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經營者,但實質上或最終結果上是對消費者利益的侵害。可見,反壟斷法是以一種迂迴的方式給予消費者以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不是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部法律來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壟斷法在內的多種法律制度的組合形成的消費者權益保護保護制度體系來完成的,反壟斷法通過維護市場競爭機制、規範各種市場競爭行爲等起到保護消費者的作用。因而需要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外、反壟斷法視閾中探究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二、檢視:反壟斷視閾下消費者權利救濟之困境

(一)消費者權利救濟遇壟斷規制制度“不給力”之尷尬

反壟斷法禁止非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非法集中和行政性壟斷。一些壟斷行爲短期內看似對消費者有益,但長期而言,可能會把爲消費者提供相同產品的企業排擠出市場,形成寡頭壟斷的局面,也使消費者的選擇權喪失。在面對各種壟斷行爲時,消費者權利救濟遭遇壟斷規制制度“不給力”的尷尬境遇。

1.壟斷協議規制制度。我國反壟斷法有關禁止壟斷協議的規制制度中,忽視了企業通過壟斷協議而引發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對消費者權益造成侵害這一情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與壟斷協議關係密切,一些壟斷協議會引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附隨性後果。所以二者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具有相似性。譬如,類似家電、航空、汽車、鋼鐵等寡頭或壟斷競爭行業,進行的價格聯盟,實行壟斷高價,或者進行掠奪性定價——先依仗自身經濟實力和市場力量,短期內大幅降低商品價格,與同業競爭者進行價格戰,待其他同業競爭者被排擠出競爭市場後,再全面擡高商品價格。

2.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目前我國反壟斷法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中,並未對擁有合法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對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該如何規制的制度規定。譬如我國鐵路線的壟斷經營就是典型的國家授權壟斷經營模式,在不存在相關競爭者的情況下,這些壟斷性質的企業很容易通過其合法的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其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價格,損害消費者的權益。此外,諸如司微軟、英特爾等跨國公在我國有顯著的市場勢力,微軟在計算機操作系統市場上,儘管因國家授予其知識產權保護而取得合法市場支配地位,但其有能力、有動機憑藉其知識產權的優勢地位大勢提高產品或服務價格,以剝削廣大消費者。

3、經營者集中規制制度。我國《反壟斷法》第4條規定:“國家制定和實施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競爭規則,完善宏觀調控,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由此條規定我們發現,我國《反壟斷法》中的一些規定帶有產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調研報告第2頁

政策的色彩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由一些產業政策導向出的經營者集中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存在不協調之處。我譬如,我國航空運輸業中,國家可能會爲了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而制定產業政策對該行業進行導向,該產業政策此時表現爲將國內多家大型航空公司予以聯合、統一定價,以提高國內航空運輸業的國際競爭力。國家爲實現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而採取產業政策的做法無可厚非,但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也應成爲制定產業政策的題中應有之義。

4、行政壟斷規制制度。在行政性壟斷規制制度中,並未對政府部門利用行政權力給個別國有企業不公平的庇護的行爲規制制度。目前,我國的經濟體制仍處於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政府部門利用行政權力給個別國有企業不公平的庇護的現象時有發生,中石油和中石化作爲石油業中的雙寡頭壟斷企業,不是想方設法創新和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而是利用行政權力給予的偏袒逃避市場競爭,恣意操縱產品的市場價格,導致石油企業“優”不能勝,“劣”不能汰的惡性局面,社會自由得不到合理配置,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二)反壟斷法律責任制度於消費者權利救濟之缺失

1、反壟斷法中有關民事責任的制度規定過於簡略。我國反壟斷法第五十條規定,“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爲,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該條雖然規定了民事責任,但對經營者承擔責任的方式未作具體規定。而事實上,責任主體遠不止經營者,還有包括經營者之決策者、主要實施者和行業協會主要負責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在內的衆多責任主體。這是我國反壟斷法法律責任制度體系構建中責任主體相關規定的制度性缺失。另外,反壟斷法民事責任的受益主體是僅包括直接受害者,還是既包括直接受害者也包括間接的、潛在的消費者?法律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

2、反壟斷法寬恕政策與接受承諾制度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有欠考慮。我國反壟斷法的寬恕政策僅初見雛形,立法者在制定寬恕政策的過程中所沒有考慮到——寬恕政策在運用減輕甚至免除罰金的手段激勵違法者坦白其違法行爲的同時,如何維護關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關聯消費者在違法經營者那裏能否仍能獲得索賠權?而對於接受承諾制度,反壟斷執法機構一旦作出接受承諾的意思表示,就產生了兩個法律後果:一是該承諾具有法律效力,企業必須受該承諾的約束;二是反壟斷執法機關接受承諾便意味着放棄了對所承諾企業包括罰款在內的法律制裁。該制度一方面對相關企業有很強的約束力,另一方面,相關企業免受一切法律制裁可能使受損消費者處於無法獲得相應救濟的尷尬局面。

三、探究:反壟斷法視閾下消費者權利救濟之啓示

(一)完善壟斷規制制度

首先,就壟斷協議而言,應制定具體規則規制經營者因壟斷協議而引發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避免一些壟斷競爭行業給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對於電信業等服務行業資費收取不合理、捆綁銷售、限制用戶自由選擇通信服務等現象,賦予第三方如法律公益研究中心,對一些涉嫌壟斷行爲的企業和部門提起訴訟的權利,以避免出現僅憑消費者這一鬆散羣體,在與運營商“鬥”的過程中處於劣勢地位的局面。

其次,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中,將消費者權益保護這一因素作爲考量經營者擁有合法的市場支配地位的一個指標。明確將那些有損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的經營者剔除出擁有合法市場支配地位之列。對自然壟斷企業以及因知識產權而取得合法壟斷地位的經營者,建立長效監督制度,嚴格審查其合法市場支配地位的取得是否以未對消費者權益造成侵害爲前提,降低其利用優勢地位謀取經濟利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

再次,在制定帶有產業政策性質的經營者集中規制制度時,注意協調這些產業政策導向出的經營者集中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關係。使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成爲制定帶有產業政策的經營者集中規制制度的題中應有之義。此外,在對經營者的併購行爲進行審查時,着力把握併購規模中的“度”,力爭規模有“度”,讓企業實現規模經濟的同時確保消費者的福祉。

此外,筆者認爲,應該豐富反壟斷法中消費者權利的相關規定,賦予消費者更多實在的權利。具體而言,賦予消費者對反壟斷實施的監督權和申訴權。我國對壟斷行爲僅僅依靠政府機構進行監督是不夠的,還應建立包括消費者在內的社會監督機制,避免或者減少公權力監督機關濫用權力、爲權力尋租等類似情況的發生。

(二)完善反壟斷法律責任制度

1、完善反壟斷民事責任制度。反壟斷民事責任主體資格不明確,帶有模糊性,並且受到了許多限制。在民事責任制度請求權主體上,必須明確哪些主體有資格對違法壟斷行爲提起訴訟,即哪些主體具備原告資格?世界範圍看,美國明確要求原告必須是直接購買者,其他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則賦予非直接購買者以原告資格。就我國而言,有學者指出,基於法官的經驗不足和執法資源有限等因素的考慮,反壟斷私人訴訟的原告資格應當受到限制。 但是,筆者認爲,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反壟斷法對原告資格的限制不能有悖於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不能不利於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所以不能將潛在的消費者排除在原告資格之外,而應儘快完善相應的潛在消費者作爲原告提起訴訟的相關規定和相應程序。

2、完善反壟斷法的寬恕政策和接受承諾制度。在對相關企業實行寬恕政策或者接受相關企業的承諾時,將關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爲決策的考慮因素,在實施寬恕政策和接受承諾制度時,確保關聯消費者的索賠權得以順利行使,避免關聯消費者因相關企業的違法行爲而無法獲得救濟局面的再次出現。

(三)完善反壟斷法的實施

1、設置專門法院管轄反壟斷私人訴訟案件。發生反壟斷訴訟時,應設置專門的法院來對其進行管轄。因爲反壟斷法有別於合同法,通常,通過合同法相關法條很容易認定某一行爲是合法的還是違法的,但是,諸如大企業合併、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判斷,都需要運用專業化的知識、經過複雜的經濟分析而得出,對法官的素質有較高的要求,正因爲如此,設置專門法院管轄私人訴訟案件十分必要。在這之中,還應注意處理好專業性的法院與反壟斷執法機構之間的關係。如:法院對執法機構的監督、執法機構審決認定的事實對法院的約束力。

2、引入反壟斷法後繼執行機制。賦予反壟斷訴訟與其存在合法利益關係的案外人,向法院申請加入到已經存在的訴訟的權利,即借鑑美國反壟斷訴訟的後繼執行模式。後續執行模式是將反壟斷主管機關的處理決定作爲其前置程序,基於反壟斷主管機關先前的這一處理決定,私人當事人對被告的違法壟斷行爲提起訴訟的模式。美國的經驗表明,反壟斷後繼執行機制在美國私人尋求壟斷違法行爲的救濟過程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後續執行機制能夠使消費者擺脫單獨起訴存在的困難。這種執行方式應該在我國被提倡,以提高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

結 束 語

消費者主權時代的到來造就了對消費者權益問題的高度關注,我國的《反壟斷法》雖然出臺較晚,但該規範將保護消費者權益定爲立法目的之一,事實上彌補了在專業法領域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不足。本文在借鑑國外反壟斷法經驗的基礎上,對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反壟斷法視閾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做了粗淺的討論,提出初步設想。當然本文的研究還不夠深入,對於一些制度的創設,還未形成系統,這也是筆者未來的努力方向。筆者深信:在消費者主權時代,我國的《反壟斷法》一定會不斷完善,消費者權益必定得到更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