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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調研報告多篇

行政審批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爲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創新大河西先導區行政審批管理及運行機制,提高政府工作的服務質量,根據市委、市政府對大河西先導區行政審批試點改革的總體要求,現就行政審批流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改革目標

通過行政審批流程再造,力爭審批環節明顯減少、審批行爲得到規範、審批效率顯著提高、審批監督機制進一步強化,構建科學、規範、透明、高效的行政審批快速通道。

二、審批原則

(一)集中原則。一是集中受理行政許可申報,先導區管委會設置一個專門的政務窗口,統一受理4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報批卷宗,統一對外發卷。二是集中統徵土地,先導區範圍內徵用土地,由先導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統一進行。三是涉及項目建設的行政事業性稅費集中在三個環節收取,即所有土地稅費統一在土地呈報批准後、用地審批發證之前收取,商品房項目報建費統一在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收取(非商品房則仍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前收取),房產契稅統一在產權證發放前收取。

(二)公開原則。先導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流程、項目申報條件、行政許可時限、辦理責任人等內容將全部向社會公佈,爲辦事人創造一個公開透明的辦事環境。

(三)精減原則。先導區管委會將履行11個市級行政審批部門44項行政許可或審批工作職能。先導區建設項目審批以規劃審批爲主線,國土、建設、環保、房產等審批爲輔線,其報建總時限利用大部委辦公的平臺,通過各審批環節的整合、並聯,原體外環節的納入、簡化,統籌利用各部門資源來予以壓縮,而並非簡單的壓縮某個辦事環節時限,併力爭單個審批項目報建總時限在原各部門承諾的總審批時限基礎上再縮短50%。

(四)便民原則。爲減少當事人往返行政審批機關的次數,降低項目報批成本,對當事人申報的行政許可事項所必需的資料,窗口工作人員須一次性告知。根據當事人的自主選擇,對所有行政報批事項均可由先導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實行全程代理,跟蹤服務。

(五)廉潔原則。在行政許可過程中,明確界定各級行政審批人員的職能職責,保持政策的剛性與連續性,實行電子化辦公,建立部門之間、處室之間相互監督辦事機制,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和效能考覈機制,真正做到精減廉潔,公開便民。

三、土地徵用、轉用、供應基本流程

(一)土地徵用、轉用、供地分三個階段進行,即用地預審,土地徵用、轉用報批,土地供應。先導區所有用地均由先導區管委會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下稱儲備(交易)中心】統一徵、轉,統一儲備,統一安置補償,統一供地。

1、用地預審。由儲備(交易)中心準備下列資料:

(1) 用地、規劃申請表

(2) 選址意見書(由國土規劃部規劃處提供)、立項文件(由項目建設部提供)或土地開發利用方案【省級審批部門有要求的即需要該項資料】

(3) 1:500至1:xx地形圖

(4) 土地規劃調整批文(若需調整規劃的)

(5) 其他相關資料

報國土規劃部國土處審查,由國土處組織本部規劃處、環境資源處進行用地預審,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是否有農用地轉用計劃、是否符合環保的要求、是否屬禁止、限制供地範圍(項目用地)等,審查通過出具預審報告,規劃條件,劃定規劃定點藍線。

2、土地徵用、轉用報批。由儲備(交易)中心準備下列資料:

(1) 用地預審階段的所有資料及預審報告

(2) 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彙總表及擬佔土地權屬證明(國土分局承擔)

(3) 勘測定界技術報告和勘測定界圖、土地利用現狀圖

(4) 預徵土地公告(國土分局承擔)

(5) 聽證筆錄(有聽證要求的、國土分局承擔)

(6) 補充耕地驗收文件(佔用耕地的)

(7) 相關部門意見

(8) 其他相關資料

報國土規劃部審查,規劃處審查合格發《規劃用地許可證》,國土處審查合格劃調查紅線,編制一書四方案,環境資源處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情況及壓覆礦產、地質災害等情況,各處審查合格簽署意見後上報先導區管委會、省、國務院審批。

3、土地供應。上述地塊經省、國務院審查批准後,交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統一儲備。根據土地開發進度,由儲備(交易)中心協調區級政府搞好土地安置補償工作。

4、土地劃撥。地塊符合劃撥條件的,由項目申請人準備下列資料:

(1) 用地申請表

(2) 選址意見書(由國土規劃部規劃處提供)、立項文件(由項目建設部提供)

(3) 1:500至1:xx地形圖、紅線圖

(4) 測量測繪成果表

(5) 單位資質證書、工商營業執照

(6) 法人委託書原件

(7) 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8) 先導區管委會同意土地劃撥批文

(9) 其他相關資料

報國土規劃部國土處審查並上報先導區管委會審批後發劃撥決定書及劃撥土地紅線圖。

5、土地出讓。地塊進行招、拍、掛出讓,由項目建設部就項目准入、投資強度等問題提出審覈意見,由國土規劃部規劃處儘可能做好該地塊的規劃要點及控制性詳規。規劃一旦確定即不再變更,土地招、拍、掛出讓後,不得改變土地性質,不得修改容積率,不得減少公共綠地,不得佔用公共配套設施用地。特殊情況確需變更的,由用地人將土地交回管委會重新招、拍、掛。儲備(交易)中心根據規劃編制土地出讓方案,測算土地出讓金,測算土地供應後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有稅費,一併列入土地成本,報國土規劃部國土處審批後,上報先導區管委會批准,由儲備(交易)中心組織招、拍、掛出讓,項目用地單位取得出讓土地後在建設過程中不再向行政管理部門繳納任何稅費。

項目用地單位通過劃撥、出讓途徑取得土地使用權,交清所有稅費後,準備相關資料報國土處審查,核發《土地使用證》。

四、項目建設報批、預售、竣工驗收

(一)項目建設報批分五個階段,即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

1、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下列資料:

(1) 建設用地規劃申請表

(2) 土地權屬資料(紅線圖、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等)

(3) 總平面圖

(4)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經國土規劃部規劃處審查總平面圖,環境資源處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後,規劃處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下列資料:

(1) 上一步驟中所有資料

(2) 相關設計文件和圖紙

由建築房產處牽頭,規劃處、環境資源處參與,審查合格後簽發批覆文件。

3、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兩證分別由規劃處、建築房產處牽頭,環境資源處參與,同步進行。

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項目建設人準備各類設計圖件報規劃處審查,規劃處審查上述資料,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各部門同意,簽署意見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家投資項目及國有(控股)企業先由項目建設部按照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社會化運作模式組織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招投標。再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下列資料:

(1) 施工項目報批表

(2) 中標通知書(非公有制企業不須提供)

(3) 施工合同、監理合同

(4) 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覈實表及建築工地計劃生育管理登記表

(5) 建設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報告

由國土規劃部建築房產處審查上述資料,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商品房預售。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以下資料:

(1) 房地產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2) 土地使用權證

(3)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 審查批准的報建圖

(7) 工程進度證明材料

(8) 商業房預售及物業管理方案

由建築房產處審查合格後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7、竣工驗收。項目建設部以向符合條件的各級質監、安監部門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在建項目實行全程監管。項目建設完工後,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上述流程各項資料,由項目建設部組織,國土規劃部各處參與,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對竣工項目進行綜合驗收,發竣工驗收合格證書。由國土處發分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房產處發《房產證》。

【第2篇】行政審批調研報告

對我縣行政審批的思考與探索 改善投資環境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不能有絲毫鬆懈。軟環境建設是一個永恆的話題,也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軟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4月2-10日,就我縣經濟發展軟環境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我縣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建立了行政服務中心,先後兩次對行政收費項目進行了清理,在方便企業、居民辦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企業、服務市民羣衆的水平明顯提高。但在實際運作中,還存在着許多問題。爲此,我們進行深入思考,借鑑先進地區經驗,結合我縣實際,探索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些舉措,供領導參考。

一、基本情況

**縣行政審批中心目前入駐部門35個,行政審批事項172項,部門窗口工作人員52人。管理人員7人。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狠抓了各項審批服務工作的開展。一是細化工作要求,切實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通過制發文件,定期召開入駐部門領導協調會、窗口負責人會議等方法,使大多數入駐部門按要求將本部門審批事項、行政許可的證照、收費票據等拿入審批中心集中辦理,併爲窗口配置了必要的辦公設備。二是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加強了大廳管理。年初以來,審批中心先後制定出臺了“各類審批事項管理制度”、“行政許可工作規程”、“工作人員行爲規範”及“窗口和工作人員考覈辦法”等16項規章制度,強化了審批服務監督和對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根據《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考勤暫行辦法》,審批中心採取早晚雙簽到及定時、不定時對大廳工作人員出勤情況進行檢查等措施,保證了大廳工作人員出勤,使前來辦事的服務對象隨來隨辦。三是着力解決了網絡化辦公問題。經多次請示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與各有關部門積極協調,於今年2月末爲審批服務大廳安裝了政務網和因特網,使因網絡問題一直沒有在審批中心辦件的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林業局、水務局等8個部門,順利將審批事項納入審批服務大廳辦理。四是創建了網上審批辦件管理系統。審批中心創辦了《**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網絡平臺,聘請哈工大中百信集團公司2名高級技師將審批中心22臺電腦全部安裝了審批辦件管理系統,並對工作人員進行了集中培訓,使各窗口實現了網上辦公,加快了網絡自動化辦公的進程。五是進一步規範了審批服務工作流程。審批中心爲各窗口統一製作了審批流程圖,印發了審批事項告知單和服務指南,實施了服務承諾“八項制度”,推進了政務公開,方便了辦事羣衆。六是加強對入駐部門和窗口工作人員的考覈監督。按市領導要求,借鑑南方經驗,已將各部門入駐審批中心情況納入全縣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考覈範圍,並佔一定的分值;在發展黨員、評先、評優、評模、選拔後備幹部、提拔幹部等方面,應將審批中心單列並在中心進行考覈,使表現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員能得到獎勵、提拔和重用。七是貫徹落實好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會議精神。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會議之後,審批中心按照上級會議要求,迅速開展工作。中心領導多次深入有關入駐部門,與部門主要領導進行溝通、協商,就審批項目進駐、人員落實、電腦配置等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在審批中心的積極運作下,有些單位近期將審批項目納入審批服務大廳集中辦理。八是發揮審批中心平臺作用,切實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經過我們確定專人、多方尋找門路、積極運作,已初步與長春一家客商達成投資協議,並在烏鴉泡鎮建一木材加工企業,投資金額200萬元。九是認真總結並在全市會議上介紹了我縣審批中心建設經驗。我縣是哈市各縣(市)中首家正式揭牌對外辦公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市政府有關領導認爲**縣委、縣政府對審批中心建設高度重視,起步早、進度快,工作推進力度大、效果明顯。在今年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會議上,市領導在講話中對我縣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我縣《依法行政 便民利商 開啓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的工作經驗在會上作了交流。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縣行政審批改革工作的整體情況而言,雖然運行較爲平穩,但與先進發達地區相比,與我縣經濟發展相比,與投資者、居民的期望相比,與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廣度,多數企業和民衆對行政收費項目之多、手續繁雜問題意見較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少數單位認識不夠到位,缺乏改革熱情。少數單位負責人大局意識、組織紀律意識淡薄,過多地強調困難性、習慣性,對縣委、縣政府有關審批項目進駐和辦理政策、規定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

2、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職能不強。行政服務中心與各窗口單位只是一種協調服務的關係,雖然縣委、縣政府賦予了一定的管理權力,但實際上很難運用到位。

3、“前店後坊”現象仍然存在。有些單位沒有在中心設立窗口進行集中辦公、公開辦事。少數單位爲保住自身的審批權力,對一些重要的審批事項仍未做到應進盡進,存在“小權進、大權不進”,將重要的服務項目、關鍵的辦事環節,仍放在本單位辦理,把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作爲“收發室”,“兩頭受理、收費標準不一”的現象依然存在,嚴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務功能和服務質量。如地稅部門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了窗口,而國稅卻沒有。地稅進“中心”,但稅務登記卻沒有進。

4、項目設置不合理,綜合功能發揮不明顯。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之初,被片面地理解爲集中收費,在項目設置上過多地考慮收費項目,行政審批職能相對弱化;極個別窗口單位內部管理鬆懈,機制不順,前方和後臺缺乏銜接;導致一站式服務功能不能充分發揮,在項目銜接上,出現“斷鏈”現象,集中、高效、協同的服務鏈條和網絡還沒有完全成型,未能充分發揮出集中、整合的綜合服務功能。

5、普遍缺乏改革的主動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行政審批事項的設置與取消,其權力在於省以上行政機關。而縣及縣以下只是具體的執行者,根本無權規定或調整上級機關設定的審批程序,更談不上取消審批事項或進行其他處理。基於這種狀況,改革其實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行爲,如果上級機關不給予必要的授權,縣及縣以下的行政審批單位只能被動地進行改革。少數單位對一些並不需要由其審批的項目,其上級主管部門卻要求有其審批意見。對同一審批事項涉及前置審批的,特別是民爆器材、礦山、化學危險品的經營審批,國家有明確的審批條件和期限規定,一昧地強調簡化程序和壓縮時限有一定困難。

6、窗口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意識有待提高。窗口工作人員基本都是單位挑選的精兵強將,一般都能完全勝任窗口服務工作,但有的單位人爲弱化窗口職能,把一些難管理、素質不高、業務不精的人派至窗口工作,這些人認爲自己是在原單位受不到重用而被派來的,再加上“中心”制度全,管理嚴,對工作產生牴觸情緒,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自然也就不高。

三、對策和建議

爲有效解決好我縣行政審批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切實推進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們進行深入思考,現借鑑先進發達地區,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一些針對性建議,供領導參考。

(一)進一步落實《行政許可法》,嚴抓項目清理。緊密結合《**人民政府辦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中心服務項目管理的通知》、《行政許可法》精神,由縣法制辦、監察局、物價局、財政局、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抽調專人,對全縣各審批和服務單位的服務項目、收費依據和標準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摸底和清理,按照審批、覈准、備案分類登記造冊。

(二)建立專門機構主抓此項工作。爲切實推進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解決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功能弱化的問題,着力完善行政服務中心的功能建設,切實賦予其必要的審批管理權和監督權,建立行政審批工作領導小組,縣常務縣長組長,下設“辦公室”,行政服務中心中心、監察局、法制辦、物價局、財政局等負責人具體協調辦事。“辦公室”負責清理、精減、確定進駐中心項目,制定中心建設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目標、管理方式等,由政府頒佈實施,強力推進,爲做好服務項目管理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建立起政府主抓項目進駐,中心管理協調的運行機制。

(三)規範審批項目運作,提高審批效率。在項目清理的基礎上,根據市有關精神,從實際出發,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則,對與市場經濟體制和世貿組織遊戲規則不符的縣級審批項目,對不符合政企分開和政事分開原則,妨礙公平競爭,以及實際上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的縣級行政審批,堅決予以取消;能用市場機制代替行政審批解決的問題,就用市場辦法運作;凡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就用法律手段解決。堅決取消各單位自行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對仍在執行、但明顯不符合實際工作需要或違背市場運行規則的審批事項,各審批單位也要積極、主動地向上提出建議和要求,不能機械、被動地去加以理解執行。對需要保留的審批項目,要制定出科學、規範、高效的操作規程,對審批對象、條件、程序、結果實行四公開,進一步完善公開辦事制度。要進一步實行聽證制度,對專業性和技術性強的審批事項,實行專家審查、諮詢制度。並將結果在新聞媒體、政務公示欄、便民卡、觸摸屏、聲訊電話上予以公佈,內容包括審批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時限、監督電話等。

(四)加強服務項目動態管理,注重服務項目的整合和開發。對清理後經規範保留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其他公共服務項目,按“應進俱進、一事一地、充分授權”的原則一律進駐“中心”進行綜合管理。各部門不準“截留”、“分流”、“迴流”,不允許該進中心的項目留在部門,不允許違背一事一地的原則,搞兩頭受理,不允許項目進入中心後再擅自撤回,由於客觀原因確需撤回或取消的,必須報經政府審查同意。由於受目前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場所的有限,中心的服務窗口數量可以保持在20個左右較爲合理。項目進駐要分批進行,窗口單位和服務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從有利於投資、有利於發展,着眼於爲經濟建設提供“一條龍”服務的角度,對服務項目進行認真篩選確定,把與企業設立登記和羣衆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項目優先納入中心,進行認真整合配置,優化流程,構建項目齊全、靈活高效、運轉協調的服務網絡和鏈條。按照“無條件進、有條件出”的原則,窗口單位依法增加、取消或變更服務項目,應及時向行政服務中心中心備案。窗口單位對有關行政許可項目提出調整要求,應經中心提出意見,政府法制部門審覈,報縣政府批准。

(五)進一步優化審批方式。 1、爲有效杜絕“前店後坊”、“小權進、大權不進”等違規現象,要把各窗口單位的行政審批職能剝離出來,交至窗口集中行使,原單位不再受理,並實行審批領導和股室成建制進駐窗口、刻制審批專用章等制度。各部門要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審批後的監督和管理上。建立“一家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完成”的並聯審批制度,變流水式審批爲同步式審批,努力提高辦事效率,對一個審批項目,尤其是對企業登記審批和經濟事務類的審批,要實行並聯審批制度,明確由一家有權威的單位牽頭全程服務,相關單位進行聯合審批,減少相互間的推諉、扯皮。對一些暫時手續不全的特急的重大項目,經有權批准後,本着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可以“先上車後買票”,邊建設邊辦理相關手續。要進一步擴大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範圍,由對外來投資項目審批擴大到縣內所有需要審批的項目,實行“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同時行政服務中心要積極組織八個流程,涉及到辦企業的有四個,即:外商投資企業法人開業審批登記總體流程、內資公司制企業法人開業審批登記總體流程、個體工商戶開業審批登記總體流程、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享受優惠政策辦理流程。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有四個,即:辦理各類工商營業執照審批審驗流程、辦理衛生許可證審批審驗流程、稅務登記證辦理及審驗流程、辦理各類房屋交易和權屬登記工作流程。 2、爲減少審批層次和環節,提高服務窗口就地辦結率,在中心服務窗口普遍推行“三項審批新制度”,即“一審一核”制、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制和建設項目並聯審批制等新的審批方式,建立政府重大項目快速辦理機制,設立“綠色通道”。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勇於創新,善於創新,真正達到:外地辦得到的事情,我們應當辦到;外地辦不到的事情,我們努力辦到。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限。要繼續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時限,要在現有基礎上再縮短1/3以上,具體方案報縣政府審覈把關。縣法制辦要對各單位呈報的辦理時限進行認真審覈,確保承諾的時限兌現。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首問負責制、一次說清制、限時辦結制和失誤追究制,向“零差錯行政”邁進。3、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裏要實行首席代表制。各部門指定一名負責人作爲窗口審批工作的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全權負責申請人提出審批事項的辦理。各部門要賦予首席代表一定的決定權,對一些經授權可直接辦理的申請,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直接給予申請人以明確答覆。同時,各單位要指定一位主管領導全面負責窗口的審批工作,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指導工作,及時解決窗口工作出現的問題,以加強窗口辦理工作的管理。4、推行“一事一地”、“充分授權”和“既受又理”。“一事一地”,是指同一審批事項只能由一個部門、在一個地點受理,凡進“中心”辦理的事項,不得在“中心”之外再受理和辦理,凡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的部門和事項,各部門原設立的服務窗口、辦證大廳等不得以各種理由繼續保留;“充分授權”,是指各進駐部門向在“中心”設立的窗口充分授權,實行“首問”負責制;“既受又理”,是指“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及時辦結。在現行機制下,爲了讓窗口真正擁有審批的權限,甚至給窗口配備了審批專用章,效力與單位的公章相同。

(六)加大紀檢監察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社會監督約束機制。針對行政審批中存在的一些不完善、不配套的問題,在加強規範、約束和監督以及保證落實上下工夫。紀檢監察機關要全程參與對項目的清理、精減,監督項目辦理和收費行爲,定期組織督查,有力地約束和規範行政審批行爲。各部門不僅要加強經常性的自查,而且要將審批行爲置於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之下。人大、政協對“中心”的視察調研要制度化,及時發現和研究問題,向政府建言獻策;新聞媒體要對拖延辦理、惡意刁難、違規收費等行爲進行曝光;經常性地組織羣衆評議,及時將評議結果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建立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社會輿論、羣衆評議“四位一體”的監督網絡,全程、立體地約束和規範服務項目管理工作。要聘請人大代表做監督員,每年堅持向社會發放《徵求意見函》,辦理了電話監督業務,設立投訴中心,等方便羣衆監督和投訴。制定責任追究辦法,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及早出臺《**縣行政審批管理辦法》、《**縣行政審批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等有關政策,明確審批部門和審批人應負的責任,將各單位窗口工作實績納入目標考覈和政風評議範圍,建立各項制度和長效機制,克服服務項目管理工作中的反覆現象。加強對審批行爲的監督。對每個審批項目,都要明確審批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制定相應的內部監督措施,建立社會質詢制度和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實行行政審批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決克服該審批的不審批,不該審批的亂審批等行政審批的隨意行爲。審批機關不按規定的審批條件、程序實施行政審批,甚至越權審批、濫用審批、徇私舞弊,要追究審批機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特別要強化行政監督,查處一批行政“不作爲”、“亂作爲”的人和事,開展了“萬人評議機關”活動,使機關行政效率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企業、服務市民羣衆的水平明顯提高。將“一站式”服務從形式到內容作了進一步調整,隨需隨辦,隨叫隨辦,主動上門,跟蹤服務。

(七)配齊配強窗口工作人員。各窗口單位窗口工作人員必須是單位的中層幹部或業務骨幹,當年內一般不得更換,其組織關係同時轉入中心,各單位要着力培養選拔任用窗口人員。今後,窗口單位要落實有關規定,下派和鼓勵後備幹部到中心工作半年到一年,加以鍛鍊,並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八)努力探索一條機構精幹、運作有序、行爲規範的行政管理體系。加快“中心”網絡建設,大力推行網上審批,實現網上辦公,使網絡成爲羣衆和企業獲取信息、辦理申報、繳納費用等有關事項的重要途徑,建立一個辦事高效、運轉有序、公開透明、行爲規範的行政管理體系。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行政審批調研報告(2)

爲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創新大河西先導區行政審批管理及運行機制,提高政府工作的服務質量,根據市委、市政府對大河西先導區行政審批試點改革的總體要求,現就行政審批流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改革目標

通過行政審批流程再造,力爭審批環節明顯減少、審批行爲得到規範、審批效率顯著提高、審批監督機制進一步強化,構建科學、規範、透明、高效的行政審批快速通道。

二、審批原則

(一)集中原則。一是集中受理行政許可申報,先導區管委會設置一個專門的政務窗口,統一受理4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報批卷宗,統一對外發卷。二是集中統徵土地,先導區範圍內徵用土地,由先導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統一進行。三是涉及項目建設的行政事業性稅費集中在三個環節收取,即所有土地稅費統一在土地呈報批准後、用地審批發證之前收取,商品房項目報建費統一在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收取(非商品房則仍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前收取),房產契稅統一在產權證發放前收取。

(二)公開原則。先導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流程、項目申報條件、行政許可時限、辦理責任人等內容將全部向社會公佈,爲辦事人創造一個公開透明的辦事環境。

(三)精減原則。先導區管委會將履行11個市級行政審批部門44項行政許可或審批工作職能。先導區建設項目審批以規劃審批爲主線,國土、建設、環保、房產等審批爲輔線,其報建總時限利用大部委辦公的平臺,通過各審批環節的整合、並聯,原體外環節的納入、簡化,統籌利用各部門資源來予以壓縮,而並非簡單的壓縮某個辦事環節時限,併力爭單個審批項目報建總時限在原各部門承諾的總審批時限基礎上再縮短50%。

(四)便民原則。爲減少當事人往返行政審批機關的次數,降低項目報批成本,對當事人申報的行政許可事項所必需的資料,窗口工作人員須一次性告知。根據當事人的自主選擇,對所有行政報批事項均可由先導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實行全程代理,跟蹤服務。

(五)廉潔原則。在行政許可過程中,明確界定各級行政審批人員的職能職責,保持政策的剛性與連續性,實行電子化辦公,建立部門之間、處室之間相互監督辦事機制,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和效能考覈機制,真正做到精減廉潔,公開便民。

三、土地徵用、轉用、供應基本流程

(一)土地徵用、轉用、供地分三個階段進行,即用地預審,土地徵用、轉用報批,土地供應。先導區所有用地均由先導區管委會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下稱儲備(交易)中心】統一徵、轉,統一儲備,統一安置補償,統一供地。

1、用地預審。由儲備(交易)中心準備下列資料:

(1) 用地、規劃申請表

(2) 選址意見書(由國土規劃部規劃處提供)、立項文件(由項目建設部提供)或土地開發利用方案【省級審批部門有要求的即需要該項資料】

(3) 1:500至1:xx地形圖

(4) 土地規劃調整批文(若需調整規劃的)

(5) 其他相關資料

報國土規劃部國土處審查,由國土處組織本部規劃處、環境資源處進行用地預審,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是否有農用地轉用計劃、是否符合環保的要求、是否屬禁止、限制供地範圍(項目用地)等,審查通過出具預審報告,規劃條件,劃定規劃定點藍線。

2、土地徵用、轉用報批。由儲備(交易)中心準備下列資料:

(1) 用地預審階段的所有資料及預審報告

(2) 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彙總表及擬佔土地權屬證明(國土分局承擔)

(3) 勘測定界技術報告和勘測定界圖、土地利用現狀圖

(4) 預徵土地公告(國土分局承擔)

(5) 聽證筆錄(有聽證要求的、國土分局承擔)

(6) 補充耕地驗收文件(佔用耕地的)

(7) 相關部門意見

(8) 其他相關資料

報國土規劃部審查,規劃處審查合格發《規劃用地許可證》,國土處審查合格劃調查紅線,編制一書四方案,環境資源處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情況及壓覆礦產、地質災害等情況,各處審查合格簽署意見後上報先導區管委會、省、國務院審批。

3、土地供應。上述地塊經省、國務院審查批准後,交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統一儲備。根據土地開發進度,由儲備(交易)中心協調區級政府搞好土地安置補償工作。

4、土地劃撥。地塊符合劃撥條件的,由項目申請人準備下列資料:

(1) 用地申請表

(2) 選址意見書(由國土規劃部規劃處提供)、立項文件(由項目建設部提供)

(3) 1:500至1:xx地形圖、紅線圖

(4) 測量測繪成果表

(5) 單位資質證書、工商營業執照

(6) 法人委託書原件

(7) 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8) 先導區管委會同意土地劃撥批文

(9) 其他相關資料

報國土規劃部國土處審查並上報先導區管委會審批後發劃撥決定書及劃撥土地紅線圖。

5、土地出讓。地塊進行招、拍、掛出讓,由項目建設部就項目准入、投資強度等問題提出審覈意見,由國土規劃部規劃處儘可能做好該地塊的規劃要點及控制性詳規。規劃一旦確定即不再變更,土地招、拍、掛出讓後,不得改變土地性質,不得修改容積率,不得減少公共綠地,不得佔用公共配套設施用地。特殊情況確需變更的,由用地人將土地交回管委會重新招、拍、掛。儲備(交易)中心根據規劃編制土地出讓方案,測算土地出讓金,測算土地供應後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有稅費,一併列入土地成本,報國土規劃部國土處審批後,上報先導區管委會批准,由儲備(交易)中心組織招、拍、掛出讓,項目用地單位取得出讓土地後在建設過程中不再向行政管理部門繳納任何稅費。

項目用地單位通過劃撥、出讓途徑取得土地使用權,交清所有稅費後,準備相關資料報國土處審查,核發《土地使用證》。

四、項目建設報批、預售、竣工驗收

(一)項目建設報批分五個階段,即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

1、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下列資料:

(1) 建設用地規劃申請表

(2) 土地權屬資料(紅線圖、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等)

(3) 總平面圖

(4)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經國土規劃部規劃處審查總平面圖,環境資源處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後,規劃處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下列資料:

(1) 上一步驟中所有資料

(2) 相關設計文件和圖紙

由建築房產處牽頭,規劃處、環境資源處參與,審查合格後簽發批覆文件。

3、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兩證分別由規劃處、建築房產處牽頭,環境資源處參與,同步進行。

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項目建設人準備各類設計圖件報規劃處審查,規劃處審查上述資料,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各部門同意,簽署意見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家投資項目及國有(控股)企業先由項目建設部按照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社會化運作模式組織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招投標。再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下列資料:

(1) 施工項目報批表

(2) 中標通知書(非公有制企業不須提供)

(3) 施工合同、監理合同

(4) 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覈實表及建築工地計劃生育管理登記表

(5) 建設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報告

由國土規劃部建築房產處審查上述資料,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商品房預售。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以下資料:

(1) 房地產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2) 土地使用權證

(3)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 審查批准的報建圖

(7) 工程進度證明材料

(8) 商業房預售及物業管理方案

由建築房產處審查合格後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7、竣工驗收。項目建設部以向符合條件的各級質監、安監部門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在建項目實行全程監管。項目建設完工後,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上述流程各項資料,由項目建設部組織,國土規劃部各處參與,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對竣工項目進行綜合驗收,發竣工驗收合格證書。由國土處發分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房產處發《房產證》。

【第3篇】2022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新形勢下迫切需要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2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研報告,歡迎閱讀!

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建設服務型、效能型、廉潔型政府的必由之路。黨的xx大明確要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作爲一名來自區縣政府的人大代表,結合多年的工作實踐和體會,通過與部分省人大代表、相關專家進行交流,廣泛借鑑省外成功經驗,形成該調研報告。

一、加快推進四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一)新形勢迫切需要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當前,四川同全國各地一樣,改革步入深水區和攻堅期。就政府自身建設而言,改革必須破除部門既得權力和利益格局形成的阻力,必須改變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的現象。政府部門的權力集中在行政審批領域。順應羣衆的期盼和要求,必須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從而不斷提高廣大公民和法人的滿意度。

(二)新目標迫切需要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四川省第十次黨代會明確提出,今後五年要努力實現三個翻番、五個提升的奮鬥目標。目標催人奮進,關鍵在於加快發展。四川要加快發展,重點是抓招商、增投資、上項目。只有栽下梧桐樹,才能引來金鳳凰只有優化服務,打造一流的政務環境,才能實現四川的快速發展。在制度上,就需要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通過簡化審批流程、建立健全監督機制,進一步規範行政許可、審批權限,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率。

(三)新成果迫切需要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四川雖偏居西部,但通過各級各部門的齊心協力,取得較爲可喜的成果。2022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研報告2022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研報告。2022年以來,全省先後10次對行政審批項目進行清理,取消和調整了一大批行政審批項目,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由2906項減少到478項。同時,規範了審批行爲,優化了審批程序,行政效率有所提高。但改革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當前我們既要鞏固來之不易的成果,更要乘勝追擊,擴大戰果,因此不能須臾懈怠,不能半點停頓,否則可能前功盡棄。

二、四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

(一)行政審批的項目有待進一步減少。調查發現,不少企業認爲:相關政府部門雖然大幅削減了審批項目的數量,但多數是監管風險高或不收費的項目;對於涉及經濟事務的可收費項目,卻採取化零爲整的方式加以保留。因此,減少行政審批的數量與政務服務水平的提升程度不成正比,審批項目仍有進一步縮減的空間。

(二)行政審批的流程有待進一步優化。一些政府部門對審批流程的改進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缺乏與相關平級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只是對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制度作一些局部的改良。由於缺乏完善的制度設計,一些部門仍然存在審批的前置條件過多過細;審批流程重複、阻塞。以市政項目爲例,在各項工作順利的情況下,從立項、用地預審、選址、環評、節能、可研、規劃許可、土地、消防、設計審批、概預算審批等需16個環節219個工作日,還未計入項目本身需要的勘察、規劃、設計、其它資料準備、方案圖紙修改和專題論證研究的時間。由於項目審批一環扣一環,若某一階段不批,則下一階段就無法實施,項目單位開展工作相當被動。更嚴重的是,部分審批甚至相互前置。例如:新上企業在生產經營前,應在發改部門進行備案登記,根據規定,辦理備案登記證時需要提供工商營業執照,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需要環評批覆意見,辦理環評批覆又需要提供備案登記證,發改、工商、環保三個部門的審批事項互爲前置,又都有相關政策依據,因此無法辦理相關證照,更無法投產運行。據瞭解,某地來川的客商投資一個項目,相關部門的公章蓋了80多個。最後,該客商感慨四川是一個休閒的天府,卻不是一個幹事創業的好地方。此例子雖不一定具有代表性,但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審批流程的繁雜以及效能的低下。

(三)行政審批的授權有待進一步到位。一些地方的政務服務中心存在定位不明確,管理權限和職責不到位,對審批窗口授權不充分,不能實現窗口接件與部門審批的前後臺聯動,當場辦結率低,甚至變成單純的接件窗口。

(四)行政審批的監管有待進一步加強。目前一些政府部門只審批不監管,或重審批輕監管;有的監管手段單一,監管不到位;甚至有個別人受利益驅動濫用監管權。同時,雖然有些政府部門出臺了行政審批的責任追究制度,但缺乏落實審批責任制度的可操作的程序和具體行動。公衆反映最強烈、最難解決的3個難題拖、卡、推現象便屢禁不絕。

三、省外成功經驗

(一)浙江省行政審批向下放權。20xx年6月27日,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於加強服務保障改善發展環境,大力推進浙江舟山羣島新區建設和xx市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進一步簡化和規範審批程序,壓縮辦事時限,做到能放就放、能減則減、能快則快。20xx年9月24日,浙江省政府出臺《關於下放部分省級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的通知》,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依法交辦、委託等方式,向各設區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下放406項省級行政審批和管理權限。

(二)海南省行政審批實行三集中。海南省政務服務中心實行審批事項、審批權力、審批人員三集中,其核心是審批權的集中。通過集中審批權,並配合監督制衡機制,海南實現了對行政審批事項和審批權的有序管理,提高了依法行政和政務服務水平。以海南省住建廳爲例,該廳有48項審批事項,以前分散在7個內設處室,由3位領導分管,涉及53位審批工作人員,使用7枚行政審批專用章進行審批。進入省政務服務中心後,改爲11人一個窗口對外,首席代表全權審批,只需1枚審批專用章。

(三)廣東省行政審批先行先試。國務院批准廣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其主要思路是以取消爲主、轉移下放爲輔,寬准入、嚴監管,其獨特處在於部分中央設定的審批事項經向上彙報爭取後也被改革掉。20xx年7月17日,廣東省公佈了省政府20xx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第一批目錄,全部調整事項達到354 項,佔省級政府現有實際審批項目的1/3以上。其中,明確取消的有179項、轉移的有55項、下放的有115項、委託管理的有5項。20xx年11月23 日,印發《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方案》,提出到20xx年,省內各級行政審批事項壓減40%以上,辦結時限總體縮短50%左右,網上審批辦理率90%。

四、加快推進四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具體建議

(一)科學確定目標。力爭通過4-5年努力,實現西部地區透明度最高、效率最高和收費最少的目標。爲了實現這一目標,省級相關部門有必要明確責任領導、責任處室,在制定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路線圖的基礎上,科學確定年度工作目標。

(二)設定基本原則。一是效率優先原則。要按照規矩服從效率、權限服從效果的要求,加大行政審批改革力度,下大力氣削減審批事項,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加快推進全省在科學發展的軌道上實現跨越提升。二是注意中立原則。建議由省編辦這個相對超脫的部門牽頭審批改革,其他同屬相對超脫的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協助,從而破除核心權力部門自我改革難題。三是社會協同原則。建議廣泛召開企業、社會組織、行業專家座談會,廣泛發放調查問卷表,詳細聽取審批行爲相對人的意見,打好一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人民戰爭。

(三)選擇合適路徑。

1. 做好省級層面的頂層設計。對於依據省人大制定的有關法規而設立的相關審批,由於經濟社會發展經論證不合理的,建議省人大修訂有關法規,從而取消相關行政審批,爲加快發展清除障礙。同時,建議省政府在加強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按照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原則,儘快出臺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的文件體系,如:《關於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見》、《關於優化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業項目、旅遊項目、房地產項目等四類建設項目聯合審批流程實施方案》、《關於簡化建設項目立項規劃環評審批程序的實施方案》、《關於下放或委託市(州)審批投資建設項目有關審批事項的實施意見》、《關於重點建設項目用地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等。

2. 突出重點深化改革。根據中央部署,結合四川實際,着力在三大領域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投資領域。與投資審批相關的企業登記註冊,目前前置審批項目多、環節多。因此,建議改革企業登記審批制度,最大限度地激發企業的活力和創造力。二是社會事業領域。現在以審批代替服務的現象、政府大包大攬的現象仍普遍存在。對此,一方面要下決心減少或下放審批權限;另一方面,要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逐步把部分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轉移給成熟的社會組織。三是非行政許可審批領域。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臨時性行政許可有效期只有1年,超過1年仍需實施的,必須上升到法規,如果1年之內沒有上升到法規,就自動取消。

3. 再造審批辦理流程。一是突出高效化,全面優化審批流程,做到減事項、減流程,特別是着力消除部分審批事項相互前置的羈絆。二是突出便民化,分領域編制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內容涉及辦理依據、辦理機構、審批條件、審批數量、申請材料等,切實方便企業辦事。三是突出集中化,建議借鑑海南模式優化省級部門機構設置,實行三集中。四是突出標準化,全面實行陽光審批,凡工作流程中不涉及的事項和材料,不得要求企業或相關組織提供。

4. 強化審批監管。加快創新和強化政府監管機制,建議省級各部門針對每一項取消、下放、轉移的事項,緊密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逐一制定相應的具體監管辦法,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的作用,着力構建行政管理、社會自治和公衆參與相結合的綜合監管體系,防止出現管理真空。

(四)強化保障措施。

1. 強化組織領導。建議省政府成立高規格的領導小組,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及時研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審批權的省級部門主要領導要帶頭抓,帶頭深入基層、深入企業、深入羣衆調查研究,切實擺脫固有利益的束縛,還權於社會、還權於市場,換來四川加快發展的無限生機。

2.強化工作監督。省人大每年組織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視察活動,聽取省政府的工作報告,切實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不斷把改革推向深入。

3.強化技術保障。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的作用,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着力建設全川統一使用的通用審批系統,建立省、市、縣三級聯網審批服務平臺,拓展完善網上審批服務大廳的功能,抓好人員培訓,全面推行網上審批,促進審批提速提效。

4.強化社會評價。堅持開門搞改革,建議由省統計局、省監察局牽頭,在廣泛徵求民意的基礎上建立四川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公衆評價體系,完善行政審批績效考覈制度,強化效能問責,做到審批提速不越軌、加快不違規,確保人民羣衆放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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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某縣行政審批工作調研報告

對我縣行政審批的思考與探索 改善投資環境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不能有絲毫鬆懈。軟環境建設是一個永恆的話題,也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軟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4月2-10日,就我縣經濟發展軟環境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我縣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建立了行政服務中心,先後兩次對行政收費項目進行了清理,在方便企業、居民辦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企業、服務市民羣衆的水平明顯提高。但在實際運作中,還存在着許多問題。爲此,我們進行深入思考,借鑑先進地區經驗,結合我縣實際,探索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些舉措,供領導參考。

一、基本情況

**縣行政審批中心目前入駐部門35個,行政審批事項172項,部門窗口工作人員52人。管理人員7人。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狠抓了各項審批服務工作的開展。一是細化工作要求,切實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通過制發文件,定期召開入駐部門領導協調會、窗口負責人會議等方法,使大多數入駐部門按要求將本部門審批事項、行政許可的證照、收費票據等拿入審批中心集中辦理,併爲窗口配置了必要的辦公設備。二是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加強了大廳管理。年初以來,審批中心先後制定出臺了“各類審批事項管理制度”、“行政許可工作規程”、“工作人員行爲規範”及“窗口和工作人員考覈辦法”等16項規章制度,強化了審批服務監督和對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根據《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考勤暫行辦法》,審批中心採取早晚雙簽到及定時、不定時對大廳工作人員出勤情況進行檢查等措施,保證了大廳工作人員出勤,使前來辦事的服務對象隨來隨辦。三是着力解決了網絡化辦公問題。經多次請示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與各有關部門積極協調,於今年2月末爲審批服務大廳安裝了政務網和因特網,使因網絡問題一直沒有在審批中心辦件的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林業局、水務局等8個部門,順利將審批事項納入審批服務大廳辦理。四是創建了網上審批辦件管理系統。審批中心創辦了《**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網絡平臺,聘請哈工大中百信集團公司2名高級技師將審批中心22臺電腦全部安裝了審批辦件管理系統,並對工作人員進行了集中培訓,使各窗口實現了網上辦公,加快了網絡自動化辦公的進程。五是進一步規範了審批服務工作流程。審批中心爲各窗口統一製作了審批流程圖,印發了審批事項告知單和服務指南,實施了服務承諾“八項制度”,推進了政務公開,方便了辦事羣衆。六是加強對入駐部門和窗口工作人員的考覈監督。按市領導要求,借鑑南方經驗,已將各部門入駐審批中心情況納入全縣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考覈範圍,並佔一定的分值;在發展黨員、評先、評優、評模、選拔後備幹部、提拔幹部等方面,應將審批中心單列並在中心進行考覈,使表現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員能得到獎勵、提拔和重用。七是貫徹落實好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會議精神。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會議之後,審批中心按照上級會議要求,迅速開展工作。中心領導多次深入有關入駐部門,與部門主要領導進行溝通、協商,就審批項目進駐、人員落實、電腦配置等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在審批中心的積極運作下,有些單位近期將審批項目納入審批服務大廳集中辦理。八是發揮審批中心平臺作用,切實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經過我們確定專人、多方尋找門路、積極運作,已初步與長春一家客商達成投資協議,並在烏鴉泡鎮建一木材加工企業,投資金額200萬元。九是認真總結並在全市會議上介紹了我縣審批中心建設經驗。我縣是哈市各縣(市)中首家正式揭牌對外辦公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市政府有關領導認爲**縣委、縣政府對審批中心建設高度重視,起步早、進度快,工作推進力度大、效果明顯。在今年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會議上,市領導在講話中對我縣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我縣《依法行政 便民利商 開啓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的工作經驗在會上作了交流。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縣行政審批改革工作的整體情況而言,雖然運行較爲平穩,但與先進發達地區相比,與我縣經濟發展相比,與投資者、居民的期望相比,與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廣度,多數企業和民衆對行政收費項目之多、手續繁雜問題意見較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少數單位認識不夠到位,缺乏改革熱情。少數單位負責人大局意識、組織紀律意識淡薄,過多地強調困難性、習慣性,對縣委、縣政府有關審批項目進駐和辦理政策、規定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

2、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職能不強。行政服務中心與各窗口單位只是一種協調服務的關係,雖然縣委、縣政府賦予了一定的管理權力,但實際上很難運用到位。

3、“前店後坊”現象仍然存在。有些單位沒有在中心設立窗口進行集中辦公、公開辦事。少數單位爲保住自身的審批權力,對一些重要的審批事項仍未做到應進盡進,存在“小權進、大權不進”,將重要的服務項目、關鍵的辦事環節,仍放在本單位辦理,把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作爲“收發室”,“兩頭受理、收費標準不一”的現象依然存在,嚴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務功能和服務質量。如地稅部門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了窗口,而國稅卻沒有。地稅進“中心”,但稅務登記卻沒有進。

4、項目設置不合理,綜合功能發揮不明顯。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之初,被片面地理解爲集中收費,在項目設置上過多地考慮收費項目,行政審批職能相對弱化;極個別窗口單位內部管理鬆懈,機制不順,前方和後臺缺乏銜接;導致一站式服務功能不能充分發揮,在項目銜接上,出現“斷鏈”現象,集中、高效、協同的服務鏈條和網絡還沒有完全成型,未能充分發揮出集中、整合的綜合服務功能。

5、普遍缺乏改革的主動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行政審批事項的設置與取消,其權力在於省以上行政機關。而縣及縣以下只是具體的執行者,根本無權規定或調整上級機關設定的審批程序,更談不上取消審批事項或進行其他處理。基於這種狀況,改革其實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行爲,如果上級機關不給予必要的授權,縣及縣以下的行政審批單位只能被動地進行改革。少數單位對一些並不需要由其審批的項目,其上級主管部門卻要求有其審批意見。對同一審批事項涉及前置審批的,特別是民爆器材、礦山、化學危險品的經營審批,國家有明確的審批條件和期限規定,一昧地強調簡化程序和壓縮時限有一定困難。

6、窗口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意識有待提高。窗口工作人員基本都是單位挑選的精兵強將,一般都能完全勝任窗口服務工作,但有的單位人爲弱化窗口職能,把一些難管理、素質不高、業務不精的人派至窗口工作,這些人認爲自己是在原單位受不到重用而被派來的,再加上“中心”制度全,管理嚴,對工作產生牴觸情緒,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自然也就不高。

三、對策和建議

爲有效解決好我縣行政審批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切實推進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們進行深入思考,現借鑑先進發達地區,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一些針對性建議,供領導參考。

(一)進一步落實《行政許可法》,嚴抓項目清理。緊密結合《**人民政府辦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中心服務項目管理的通知》、《行政許可法》精神,由縣法制辦、監察局、物價局、財政局、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抽調專人,對全縣各審批和服務單位的服務項目、收費依據和標準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摸底和清理,按照審批、覈准、備案分類登記造冊。

(二)建立專門機構主抓此項工作。爲切實推進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解決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功能弱化的問題,着力完善行政服務中心的功能建設,切實賦予其必要的審批管理權和監督權,建立行政審批工作領導小組,縣常務縣長組長,下設“辦公室”,行政服務中心中心、監察局、法制辦、物價局、財政局等負責人具體協調辦事。“辦公室”負責清理、精減、確定進駐中心項目,制定中心建設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目標、管理方式等,由政府頒佈實施,強力推進,爲做好服務項目管理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建立起政府主抓項目進駐,中心管理協調的運行機制。

(三)規範審批項目運作,提高審批效率。在項目清理的基礎上,根據市有關精神,從實際出發,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則,對與市場經濟體制和世貿組織遊戲規則不符的縣級審批項目,對不符合政企分開和政事分開原則,妨礙公平競爭,以及實際上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的縣級行政審批,堅決予以取消;能用市場機制代替行政審批解決的問題,就用市場辦法運作;凡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就用法律手段解決。堅決取消各單位自行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對仍在執行、但明顯不符合實際工作需要或違背市場運行規則的審批事項,各審批單位也要積極、主動地向上提出建議和要求,不能機械、被動地去加以理解執行。對需要保留的審批項目,要制定出科學、規範、高效的操作規程,對審批對象、條件、程序、結果實行四公開,進一步完善公開辦事制度。要進一步實行聽證制度,對專業性和技術性強的審批事項,實行專家審查、諮詢制度。並將結果在新聞媒體、政務公示欄、便民卡、觸摸屏、聲訊電話上予以公佈,內容包括審批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時限、監督電話等。

(四)加強服務項目動態管理,注重服務項目的整合和開發。對清理後經規範保留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其他公共服務項目,按“應進俱進、一事一地、充分授權”的原則一律進駐“中心”進行綜合管理。各部門不準“截留”、“分流”、“迴流”,不允許該進中心的項目留在部門,不允許違背一事一地的原則,搞兩頭受理,不允許項目進入中心後再擅自撤回,由於客觀原因確需撤回或取消的,必須報經政府審查同意。由於受目前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場所的有限,中心的服務窗口數量可以保持在20個左右較爲合理。項目進駐要分批進行,窗口單位和服務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從有利於投資、有利於發展,着眼於爲經濟建設提供“一條龍”服務的角度,對服務項目進行認真篩選確定,把與企業設立登記和羣衆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項目優先納入中心,進行認真整合配置,優化流程,構建項目齊全、靈活高效、運轉協調的服務網絡和鏈條。按照“無條件進、有條件出”的原則,窗口單位依法增加、取消或變更服務項目,應及時向行政服務中心中心備案。窗口單位對有關行政許可項目提出調整要求,應經中心提出意見,政府法制部門審覈,報縣政府批准。

(五)進一步優化審批方式。 1、爲有效杜絕“前店後坊”、“小權進、大權不進”等違規現象,要把各窗口單位的行政審批職能剝離出來,交至窗口集中行使,原單位不再受理,並實行審批領導和股室成建制進駐窗口、刻制審批專用章等制度。各部門要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審批後的監督和管理上。建立“一家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完成”的並聯審批制度,變流水式審批爲同步式審批,努力提高辦事效率,對一個審批項目,尤其是對企業登記審批和經濟事務類的審批,要實行並聯審批制度,明確由一家有權威的單位牽頭全程服務,相關單位進行聯合審批,減少相互間的推諉、扯皮。對一些暫時手續不全的特急的重大項目,經有權批准後,本着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可以“先上車後買票”,邊建設邊辦理相關手續。要進一步擴大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範圍,由對外來投資項目審批擴大到縣內所有需要審批的項目,實行“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同時行政服務中心要積極組織八個流程,涉及到辦企業的有四個,即:外商投資企業法人開業審批登記總體流程、內資公司制企業法人開業審批登記總體流程、個體工商戶開業審批登記總體流程、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享受優惠政策辦理流程。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有四個,即:辦理各類工商營業執照審批審驗流程、辦理衛生許可證審批審驗流程、稅務登記證辦理及審驗流程、辦理各類房屋交易和權屬登記工作流程。 2、爲減少審批層次和環節,提高服務窗口就地辦結率,在中心服務窗口普遍推行“三項審批新制度”,即“一審一核”制、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制和建設項目並聯審批制等新的審批方式,建立政府重大項目快速辦理機制,設立“綠色通道”。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勇於創新,善於創新,真正達到:外地辦得到的事情,我們應當辦到;外地辦不到的事情,我們努力辦到。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限。要繼續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時限,要在現有基礎上再縮短1/3以上,具體方案報縣政府審覈把關。縣法制辦要對各單位呈報的辦理時限進行認真審覈,確保承諾的時限兌現。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首問負責制、一次說清制、限時辦結制和失誤追究制,向“零差錯行政”邁進。3、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裏要實行首席代表制。各部門指定一名負責人作爲窗口審批工作的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全權負責申請人提出審批事項的辦理。各部門要賦予首席代表一定的決定權,對一些經授權可直接辦理的申請,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直接給予申請人以明確答覆。同時,各單位要指定一位主管領導全面負責窗口的審批工作,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指導工作,及時解決窗口工作出現的問題,以加強窗口辦理工作的管理。4、推行“一事一地”、“充分授權”和“既受又理”。“一事一地”,是指同一審批事項只能由一個部門、在一個地點受理,凡進“中心”辦理的事項,不得在“中心”之外再受理和辦理,凡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的部門和事項,各部門原設立的服務窗口、辦證大廳等不得以各種理由繼續保留;“充分授權”,是指各進駐部門向在“中心”設立的窗口充分授權,實行“首問”負責制;“既受又理”,是指“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及時辦結。在現行機制下,爲了讓窗口真正擁有審批的權限,甚至給窗口配備了審批專用章,效力與單位的公章相同。

(六)加大紀檢監察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社會監督約束機制。針對行政審批中存在的一些不完善、不配套的問題,在加強規範、約束和監督以及保證落實上下工夫。紀檢監察機關要全程參與對項目的清理、精減,監督項目辦理和收費行爲,定期組織督查,有力地約束和規範行政審批行爲。各部門不僅要加強經常性的自查,而且要將審批行爲置於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之下。人大、政協對“中心”的視察調研要制度化,及時發現和研究問題,向政府建言獻策;新聞媒體要對拖延辦理、惡意刁難、違規收費等行爲進行曝光;經常性地組織羣衆評議,及時將評議結果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建立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社會輿論、羣衆評議“四位一體”的監督網絡,全程、立體地約束和規範服務項目管理工作。要聘請人大代表做監督員,每年堅持向社會發放《徵求意見函》,辦理了電話監督業務,設立投訴中心,等方便羣衆監督和投訴。制定責任追究辦法,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及早出臺《**縣行政審批管理辦法》、《**縣行政審批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等有關政策,明確審批部門和審批人應負的責任,將各單位窗口工作實績納入目標考覈和政風評議範圍,建立各項制度和長效機制,克服服務項目管理工作中的反覆現象。加強對審批行爲的監督。對每個審批項目,都要明確審批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制定相應的內部監督措施,建立社會質詢制度和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實行行政審批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決克服該審批的不審批,不該審批的亂審批等行政審批的隨意行爲。審批機關不按規定的審批條件、程序實施行政審批,甚至越權審批、濫用審批、徇私舞弊,要追究審批機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特別要強化行政監督,查處一批行政“不作爲”、“亂作爲”的人和事,開展了“萬人評議機關”活動,使機關行政效率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企業、服務市民羣衆的水平明顯提高。將“一站式”服務從形式到內容作了進一步調整,隨需隨辦,隨叫隨辦,主動上門,跟蹤服務。

(七)配齊配強窗口工作人員。各窗口單位窗口工作人員必須是單位的中層幹部或業務骨幹,當年內一般不得更換,其組織關係同時轉入中心,各單位要着力培養選拔任用窗口人員。今後,窗口單位要落實有關規定,下派和鼓勵後備幹部到中心工作半年到一年,加以鍛鍊,並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八)努力探索一條機構精幹、運作有序、行爲規範的行政管理體系。加快“中心”網絡建設,大力推行網上審批,實現網上辦公,使網絡成爲羣衆和企業獲取信息、辦理申報、繳納費用等有關事項的重要途徑,建立一個辦事高效、運轉有序、公開透明、行爲規範的行政管理體系。

【第5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調研報告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調研報告

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十八大關於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重要環節。城管執法工作與民生訴求緊密關聯,通過梳理優化有關審批事項,促進便民利民,對於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美麗xx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局推進審批制度改革的實踐

我局自2022年底成立以來,按照省人民政府覈定的工作職責,開展與城管工作相對應的審批工作,可以說,履行行政審批事項的過程,就是我局逐步規範改革審批事項的具體實踐。爲有效履行行政審批職能,我局按照縣人民政府“三定方案”的要求,成立綜合管理股專職負責以渣土清運、大型廣告設置審批爲核心的各項審批工作。這樣設置,有利於充分發揮專管職能機構職責明、業務熟、更便民利民的特點,更能有效提高審批效能。主要實施了以下審批工作:

實行建築渣土清運審批,促進清潔運輸。我局制定實施了《xx縣建築渣土管理規定》,對建築工地要求圍牆施工、硬化出口路面,對車輛要求淨車輪上路、封閉式運輸、定點傾倒。對運輸車輛實行公司化管理,目前掛牌運營的3家渣土公司(xx、xx、xx)共有渣土清運車輛達96臺。xx年以來,我局選派2名工作人員駐縣政務中心履行審批業務,僅辦理渣土清運審批就達1000餘件,充分發揮了渣土清運的職能管理作用,遏制了渣土無序運輸對城市環境污染加劇的勢頭。

實行戶外廣告設置審批,促進規範管理。制定了《xx縣城區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規定了包括門店招牌在內的所有戶外廣告設置安裝的統一標準。並安排縣城6個城管執法中隊摸底統計,詳細登記全縣城的廣告製作公司,並組織召開全部30餘家廣告公司負責人會議,學習了《管理辦法》,強調了戶外廣告的標準設置項目和禁止設置項目以及罰則,通過嚴格行業監管,從現在開始從源頭上杜絕了新的不符標準戶外廣告的出現。根據工作規劃,成功實施了xx路、xx路商鋪招牌的標準化改造。將xx休閒廣場大型電子顯示屏和城區內各大型廣告牌位的廣告設置權收歸我局實行審批管理,實現合理使用公共廣告資源。

實行佔道經營依規審批,促進合理使用公共空間。xx年以來,根據工作需要,我局將臨街門面裝修的審批實施主體交由各執法中隊,實行押金制管理,對已審批進行裝修的門店進行跟蹤管理,督促店內裝修不佔用人行道,並搞好環境衛生,並對巡查發現的違規店面作出將押金轉作罰金的處罰。管理佔道夜市,我局成立了夜市中隊專職負責夜市攤點的日常管理,經摸底登記在案的96個夜市攤點,建立監管臺帳,我局採取行政許可、交納押金的辦法促進文明經營。規定所有夜市必須持證經營,由我局行政執法大隊統一頒發經營許可證,繳納2000元押金方可營業,同時簽定文明經營協議書,所有夜市攤點必須在經營範圍內鋪地面膠以防止油污污染地面,經營垃圾必須定點投放,對經營中影響環境衛生等違規行爲作出每次扣除200元押金的處罰。我局夜市中隊堅持每天對夜市進行一次督查,對違規經營業主下達限期整改告知書,並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夜市無序經營污染環境的問題得到一定遏制,當然,由於夜市攤點佔道經營對城市環境的影響很大,另行選址集中安置經營勢在必行。

實行停車收費制度,促進相對公平使用公共停車位。根據管理工作實際加強停車收費管理,深入調研,提請縣物價局出臺了收費適用文件,將xx路至縣人社局路段和老幹步行街統一施劃停車位,安排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組成停車收費隊伍。以市場手段調劑停車位供應,實行有償佔用公共空間,促進相對公平使用公共停車位,緩解縣城停車難問題。

着力優化服務環境。爲持續優化審批管理服務,我局按照“黨政機關抓效能、行業窗口抓誠信”的要求,制定《xx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關於深入開展創建“人民羣衆滿意窗口服務單位”活動的實施方案》,推進行政處罰中心、綜合管理股等窗口服務單位創先爭優活動,促進改進工作作風,增進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聘請行評代表,徵求各方意見,落實整改措施,對推動機關作風建設,落實各項工作,服務羣衆等方面取得一定實效。

xx年,我局按照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對本局工作職責和行政權力進行了整理規範,分清“能做什麼,要做什麼”,制定了本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通過刪減和劃轉,明確我局權責事項共108項,包括9項行政許可、88項行政處罰、7項行政強制、4項行政徵收項目,並清單式向全社會公開,實現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促進優化管理服務。

二、目前我局審批管理存在的差距

在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由於觀念轉變不到位,權力運行不規範等方面的原因,我局行政審批工作問題仍然較多。這當中,既有審批事項執行不到位,又有辦理過程不規範的問題,與規範權力運行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一)審批事項執行不到位。城管執法工作是一個逐步規範完善的過程,我局成立5年多來,由於依法行政意識沒有牢固樹立,適合本地管理工作需要的城管執法法規規章體系沒有建立起來,使通過梳理明確的9項行政許可事項並沒有全部實施,如臨時佔用城市綠地審批、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杆線等設施審批目前還沒開展,有些審批項目雖然實施了,由於各種主客觀條件限制,並沒有實現應批盡批。

(二)缺乏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一些審批項目的公開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較差,有的審批事項具備什麼條件才能獲批沒有公開的標準,行業准入沒有建立,一些私營經營單位趁機侵佔公共資源。以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審批爲例,目前,多數大型戶外廣告位都是私營廣告公司出資設立,廣告內容、設置時間等並沒有納入我局正常審批。休閒廣場大型電子顯示屏爲大地廣告公司在我局成立之前就已設立,其顯示播放權也一直沒有納入我局審批範圍。

(三)重審批輕監管的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由於審批工作程序沒有得到依法實施,目前我局在審批事項中,存在只只批不管,以批代管的現象。雖然局領導在工作安排中有所強調要依法實施審批,但是後續監管措施沒有跟進到位,在一些審批事項中,僅僅以收費代替審批,事後卻無人監管,如一些門面裝修審批,執法中隊辦理審批後,很多沒有進行巡查監管,業主出店佔道裝修、垃圾亂堆亂扔等現象嚴重破壞了城市環境衛生。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建議

推進我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既要搞好設定審批的源頭控制,又要搞好辦理審批的過程控制,還要搞好審批之後的跟蹤監管。

(一)建立審批監管工作機制。繼續實行一站式審批服務,重新啓用我局一樓審批服務窗口,按我局9項審批職能要求(其中渣土清運審批由我局駐政務服務中心人員辦理),充實綜合管理股力量,專人負責辦理審批手續,專人巡查監管。加大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確保依法審批、程序完善。

(二)切實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辦理審批手續只是整個審批工作中的一個環節,爲達到審批管理的最終目的,審批後的跟蹤管理不可或缺。要落實審批的各項工作要求,將實施審批事項對城市環境及羣衆生產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要明確綜合管理股長的監管直接責任,確保履職到位。

(三)加強清理做到應批盡批。切實履職,對縣城區城市管理公共資源進行徹底清理調查登記,屬於公共資源的,經登記確認後,要收回管理權,改變過來由於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私有業主對公共資源的肆意違規侵佔。屬城管部門管理的,依法收回管理權,私有業主需要使用,合乎規定的,依法先審批後使用。

(四)加大督查考覈確保審批依法規範。以考覈評價爲抓手,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見實效,加強我局內部的督查考覈和社會層面的評議監督,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納入全局年度崗位責任制管理,實行審批過錯責任追究,由局督查室進行日常督查考覈。建立行政審批社會評議制度,定期邀請專家學者、兩代表一委員、服務對象以及基層羣衆,對行政審批設定的合理性、審批辦理的公正性和效率進行評議提出意見建議,我局將合理吸納據以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