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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202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

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

司法行政202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

2020年來,**縣司法局以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爲抓手,紮實推進依法治縣工作,緊扣隊伍建設、法治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社會矛盾化解、特殊人羣管理、人民調解、公共法律服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點工作,多措並舉切實提升公衆安全感和人民羣衆對司法行政隊伍的滿意度,爲平安和諧法治**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具體總結如下:

一、組織機構概況

根據《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和《**縣機構改革方案》精神以及我局人員情況,2020年上半年,我局完成了機構重組,局機關由原來的14個科室重組爲7個股室,即縣委依法治縣辦祕書股(法治宣傳股)、辦公室、政府法律事務股、社區矯正股、調解工作和人民參與司法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股,設14個派出機構即14個鄉鎮基層司法所。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由1名副局長兼任調處辦主任,目前尚空缺),**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鄉鎮司法所政法專項編制23名。目前,根據《中共河池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落實機構改革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全覆蓋工作相應調整**縣編制總量的通知》(河編辦發〔2020〕43號)要求,將從我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中實現單列管理的4名政法專項編制調整爲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的行政編制,即從我局連人帶編劃轉4名政法專項編制歸縣紀委監委管理使用,我局政法專項編制實際僅爲39名。

機構改革後,我局工作職能增加,但人員不足,加上年齡偏大,隊伍結構不合理。局機關目前共有11人不從事司法行政工作,其中駐村7人(派駐**鎮委榮村、金谷鄉隆通村、板路村駐村工作隊員),抽調2人(覃格、譚旭東長期在縣徵地辦工作),因病無法工作2人。現全局面臨人少事多、隊伍力量薄弱的局面,給司法行政工作帶來極大影響。

二、主要職能工作落實情況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爲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按照黨中央和區、市、縣委決策部署,及時動員,全面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爲當前頭等大事來抓細抓實,主要開展了以下四項工作:

一是成立領導機構,層層壓實責任。迅速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韋禮吉爲組長,黃忠衛副局長、樑穎副局長爲副組長,各司法所、科室負責人爲成員的縣司法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並召開專題會議傳達貫徹落實黨中央、區、市、縣委和區廳、市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明確責任,周密部署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疫情防控工作,將疫情防控宣傳工作要求落到實處。二是主動進村入戶,宣傳防控知識。面臨嚴峻的疫情形勢,我局從1月26日起在局機關LED屏上滾動播放“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等疫情防控宣傳標語。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取消春節休假,從1月27日起全部到崗,組成進村工作組、宣傳工作組等工作分隊。進村工作組由主要領導帶隊,深入金谷鄉隆通、板路兩個聯繫點開展進村入戶宣傳防控知識和排查工作,共排查732戶2701人,發放宣傳資料5000餘份。宣傳工作組自1月27日起,每日派出法治宣傳車在縣城廣場、各鄉鎮、社區進行疫情防控相關法律知識宣傳,截至今日,累計派出宣傳車58車次,巡迴播報9段疫情防控知識。建立各司法所疫情監測點14個,駐村工作隊員、城區網格監測點(我局負責果品廠小區、老司法局宿舍區)工作人員、各基層司法所人員上門入戶累計排查廣西區外返鄉人員258人次,其中長江司法所排查湖北石堰市返鄉人員7人。辦公室、社區矯正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法治**”公衆號上實時發佈疫情防控情況,全力做好羣衆的穩控工作,要求全體司法行政系統人員堅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做好個人防控措施,自覺做好科學防護。三是忠於職守,維護社會穩定。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嚴格落實縣、鄉(鎮)、村(社區)矛盾糾紛定期排查機制,對疫情引發的矛盾糾紛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邊排查、邊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升級。加強**縣社區矯正人員管控力度。目前全縣在冊社區服刑人員94人,在特殊人羣管理上,落實社區服刑人員報告和外出、居住地變更審批等監管措施,確保當前94位在冊社區服刑人員管理到位、不出問題。各司法所疫情監測點實行24小時值班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落實疫情防控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截至目前,未發現特殊人羣有疫情以及與湖北籍人員接觸情況。四是加強涉疫情的法律諮詢工作。組織局法援中心、蘭盛律師事務所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專業力量,通過法律援助熱線、網絡平臺做好涉疫情法律事務的諮詢工作。

  (二)法治宣傳工作落實情況。2020年來,爲做好我縣法治宣傳教育,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一是貼近生活實際,迎合羣衆要求進行普法宣傳。爲適應新形勢下普法工作要求,增強普法效果,針對徵地拆遷等所引發出來的各種矛盾糾紛,2020年來,我局組織縣-鄉(鎮)-村(社區)三級普法宣傳員積極開展有關信訪、社會保障、安全生產、勞動合同、“兩違”整治、掃黑除惡等法律法規的宣傳,真正做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大大增強了普法宣傳教育的針對性。二是宣傳注重效果,羣衆喜聞樂見。通過司法政務微博、手機移動平臺、法治宣傳杯、法治宣傳扇、法治宣傳傘、法治宣傳袋等現代媒體和人們日常生活用品進行普法,擴大了法治宣傳的輻射面,使法治宣傳題材內容更加豐富多彩,實現了法治宣傳效果和影響的最大化。三是紮實推進“法律七進”,宣傳覆蓋面廣。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我局組織法治宣傳員派出宣傳車80餘次,深入各鄉鎮、(村)社區開展專項法治宣傳活動54場。2019年來,我局牽頭指派普法宣講團成員進入各中國小開展法治教育講座9場,發放宣傳資料9.2萬份,受教育羣衆達10萬餘人。四是注重集中節點宣傳,維權主題更加凸顯。2019年來,我局創新普法載體開辦LED電子戶外法治宣傳廣告,滾動播放法治標語口號。利用“3.8”婦女節、“3.15”消費者權益日、“三月三”綜治宣傳日、五月安全宣傳月、“6.25”土地日、“6.26”禁毒日、“12.4”全國憲法宣傳日等特定節日,在縣城廣場進行普法宣傳,深受廣大羣衆和社會好評。

)“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落實情況。2020年,是我縣全面推進依法治縣和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規劃收官之年。爲進一步健全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17〕39號)以及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2020年廣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桂法辦發〔2020〕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縣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下發了《中共**縣委員會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誰執法誰普法”工作的通知》(蘭法辦通[2020]2號)到我縣各級各部門,並作具體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將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納入2020年**縣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績效考評指標。要求各部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部門普法責任,積極做好系統、行業領域普法和社會普法工作,共同推動廣大幹部羣衆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不斷提升公民法治素養和全社會法治意識。二是緊密聯繫實際,細化任務措施。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繼續推進普法責任清單工作機制,細化本年度具體任務、內容、工作措施,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各項工作。認真對照職責範圍和執法服務管理實際,收集梳理需要宣傳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做到“六個明確”,即明確普法內容、普法對象、主要措施、具體活動內容、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完成時限,使普法工作可細化、可量化、可操作、可考覈,確保普法責任落實、措施落實、任務落實。

人民調解工作落實情況。目前,我縣各級調委會共有167個,其中,村級調委會149個,鄉級調委會14個,行業(醫患、交通事故、勞動仲裁、消費)調委會4個, 人民調解員668人,全縣2908個村民小組都設有調解信息員。上半年(截至5月底),我縣累計調解糾紛437件,調解成功433件,成功率99%,排查糾951起,預防糾紛38次,無民事糾紛轉化爲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我局狠抓各項制度的落實,實現人民調解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層層落實責任,突出排查重大矛盾糾紛。制定了矛盾的糾紛多元化調處方案,明確落實基層司法幹警人民調解工作責任,基層司法幹警指導鄉(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員每月堅持開展人民羣衆矛盾糾紛排查,堅持重心下移,將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層,取得較好效果。

(四)公共法律服務、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情況及公證、法律援助、律師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情況。一是公共法律服務優化提升。律師、公證、人民陪審員工作全面開展,全面完成村(社區)法律顧問覆蓋率達100%任務,使城鄉一體的公共法律服務作用得以充分發揮。2020年來公證處共辦理案件62件,收取公證費2.7萬元。二是法律援助成效顯著。認真做好農民工、殘疾人、軍人軍屬等重點人羣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來累計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03件,其中羣體性農民工討薪仲裁案件130起,民事案件40起,執行案件33起,挽回經濟損失120餘萬元。三是持續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桂政辦發〔2015〕4號)和《河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河政辦發〔2015〕58號)文件精神,我縣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顧問工作,縣政府及工作部門已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根據工作實際,確認或聘請了一些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本部門的法律顧問;14個鄉鎮人民政府中已有少部分鄉鎮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

(五)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落實情況。一是我縣特殊人員重新犯罪率持續保持較低水平,在全市範圍內長期處於領先低位。上半年截止2020年5月底,我縣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32人,銜接率100%;新增社區服刑人員62人,解矯45人,現在矯94人,無特殊人員重新犯罪現象發生。我局認真開展刑釋解矯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對全縣1100名刑滿釋放人員全面建立臺賬,針對性地落實幫教措施,幫教率達到98%以上。有效控制了重新犯罪率,有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二是加強對重點領域以及特殊人羣的管理。開展民間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和黑惡勢力線索摸排,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防止民轉刑案件發生。2020年來累計開展大排查951人次,專題宣教16場次,一對一談話教育176人次,移交線索19條。

(六)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和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以及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落實情況。

2020年上半年,我局充分發揮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和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職責,爲政府常務會重大行政決策議題提供法律意見85件,爲全縣重大項目合同、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16件,解答法律諮詢15件。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複議案件11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行政複議答覆書7件,向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自治區級人民法高院提交行政案件答辯狀5件;行政案件出庭應訴9件,民事案件出庭應訴2件;審查三大糾紛案件13件,作出處理決定9件。行政複議共受理11起復議申請,現結案5起,其中1起撤銷,4起維持。行政應訴共有9起,均未判決,均無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

(七)“數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設落實情況。上半年,按照司法部“數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體系建設工作總體部署,我縣司法行政系統堅持以信息化引領和帶動司法行政事業發展爲目標,積極推進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目前,我局正在使用的網絡包括互聯網、政務內網、政務外網以及司法行政視頻會議專用通道,由中國電信**分公司提供維護服務,全縣系統運行的各類系統、平臺共計21個,根據功能主要分爲宣傳、服務、管理、督查會議、協同辦公等五部分。

我局依託“互聯網+辦公平臺”,實現辦公高效化。一是建立多功能視頻會議系統。實現與區廳、市局的連線對接,在縣級分會場及時參加中央、自治區、市組織召開的各類工作會議和業務培訓,提高司法行政辦公效率;二是實現電子政務外網全覆蓋。完成局指揮中心及14個基層司法所局域網改造,實現市、縣、鄉(鎮)三級網絡互聯互通,充分利用OA業務辦公系統,及時查收、統計、報送各類司法行政工作業務數據,實現信息共享。三是提升社區矯正規範化。打造智慧化社區矯正指揮中心,依託指揮中心與各鄉鎮司法所的互通視頻系統,對在冊社區服刑人員實現遠程監管,全面、準確、及時、高效的掌握全縣社區服刑人員情況。同時藉助微信平臺實現“微管理”、“微教育”、“微交流”。透過微信平臺要求信號異常社區服刑人員共享實時位置並視頻通話,定期推送法律法規知識、典型案例等提升社區服刑人員的法治觀念。四是推進服務便民化。依託新媒體,實現“指尖上的普法”。利用“法治**”微信公衆號以及“**司法”政務微博等網絡新媒體平臺,及時發佈涉法知識、典型案例,豐富法治宣傳載體,提高了普法宣傳實效,更好滿足羣衆多層次、多領域、個性化的法律需求。

(八)脫貧攻堅工作落實情況。上半年,我局挑選下派精幹力量,助力決戰脫貧攻堅。根據人員變動,我局及時充實了派駐金谷鄉隆通村、板路村的駐村工作人員隊伍,重新下派韋劍彬、覃義康等業務能力強、基層經驗豐富的通知到工作隊中,切實爲貧困戶辦好事做實事,解決實際問題。截至目前,縣司法局向聯繫點直接投入資金5萬元,完成幫扶項目2個,爲聯繫點羣衆解決各種民事糾紛19起,辦理法律援助4件,爲羣衆舉辦2期桑蠶和烏雞養殖技術培訓。爲方便羣衆辦事,鼓動幫扶幹部發動貧困戶參加縣人社局組織的招聘會,讓貧困戶爭取通過就業渠道脫貧摘帽。

三、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上半年,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堅強領導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正確指導下,我局堅持政治引領、改革推進,確保了重大政治任務的貫徹落實,紮實推進了依法治縣工作的均衡開展,着力提升了全縣依法治理水平,有力維護了我縣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從嚴管黨、治警,幹部擔當作爲的氛圍日益濃厚,全縣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和明顯進步。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認識到,我局在人員編制、隊伍結構、人民調解聯動等方面都還存在着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地方。經梳理,我縣司法行政工作目前存在以下突出短板:

(一)人才錄用缺乏自主權,隊伍力量薄弱。近兩年來,我局即使有空編,但招錄計劃還在全縣統籌範圍內,因此申報人員招錄計劃時在招錄人數、條件等上都受一定限制,不能依據基層司法行政崗位缺人實際情況進行招錄,自2015年之後,我局沒有再通過自治區統一招考招錄進新公務員

(二)基層司法所編制偏少,人員嚴重不足。按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的意見》和自治區規範化一級司法所、五好司法所驗收標準,每個所需配備3-5名工作人員。2019年機構改革後,從其他單位或部門調進局機關的人員擠佔了基層司法所的編制,造成無法招考錄用基層司法所幹警,導致全縣14個司法所現只有10名司法幹警(政法專項編制人員),僅有10個所配有1名幹警,尚有三石、蘭木、大同、金谷4個司法所無司法幹警,遠遠達不到上級的要求,也嚴重影響基層司法行政職能的發揮。

(三)隊伍人員結構不合理,年齡老化嚴重。我縣司法行政隊伍年齡老化現象比較嚴重。在局機關及司法所工作的幹警除少數2015年之前新招錄的公務員外,大多數都是年齡偏大的老同志,計算機知識比較匱乏,不能勝任網絡化支撐下的各種軟件操作,難以滿足日趨現代化的各項業務工作需求。

(四)我縣人民調解工作存在的問題。一是工作保障機制不夠完善。表現在:協調聯動機制不夠健全,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調機制還不夠完善,調解分工不明確、銜接面過窄、信息渠道不暢通等問題依然存在。二是指導協作機制不夠健全。司法行政部門和人民法院對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和指導有待進一步增強,在規範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提高依法調解的公正性和社會公信力、調解員專業素質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亟待加強。三是工作經費保障不夠到位。由於經費緊張,縣司法局工作人員下基層專門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次數減少,培訓的範圍、規模較小,指導力度有所減弱,職能部門管理督促和指導的職能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四、2020年下半年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計劃

(一)抓好司法行政隊伍建設。一是要整合人才資源。將我縣各鄉鎮優秀司法助理員編制置換爲司法幹警人員編制。按照《關於全區司法行政專項編制的使用》(桂編辦函[2007]34號)文件之“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編制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置換地方自定編制”的規定,建議將我縣鄉鎮優秀司法助理員編制置換爲司法幹警人員編制,不再保留鄉鎮司法助理員職位,以免工作職能重疊。二是要增加人員編制。機構改革前,我局原有政法專項編制39名,機構改革後,我局新劃入多項行政職能,特別是規範性文件審查、行政執法監督、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審覈和行政複議訴訟案件的承辦或協辦等工作,都需要專人辦理。同時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只有韋盛向1名專職副主任,該同志又擔任三弄鄉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分隊長,工作重心在鄉鎮,沒能全力開展依法治縣各項工作。我局實際人員編制數並未增加,造成了我局現在業務量龐大而業務人員不足的實際困難。下一步將加大向縣領導及編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等部門的請示協調力度,適當增加我縣司法行政機關的政法專項編制數。

(二)抓好司法行政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需要,是進一步強化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各項職能作用的重要舉措。我縣14個鄉鎮基層司法所業務用房多數是在2003年老區大會戰時興建,由於投資少(每所僅7—10萬元),導致房屋建設質量差,辦公設施無法達到規範化,現在已經十分陳舊,多數出現漏水、牆體開裂等問題,不能滿足現階段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其中,武篆司法所、三石司法所的業務用房是原武篆鎮人民法庭、三石鎮人民法庭的老業務用房(當時是通過購買置換方式獲得),長樂司法所因政府重建,現在已經沒有獨立業務用房,僅有兩間辦公室,根本無法滿足工作需要。下一步計劃開展三石鎮、武篆鎮、切學鄉、泗孟鄉、長樂鎮、**鎮等6個鄉鎮的司法所辦公樓重建工作,建設起止年限爲2020年—2022年,每個司法所計劃投資60萬元。其中,**司法所、三石司法所、長樂司法所需要重新選址興建,武篆司法所、切學司法所、泗孟司法所在原基礎上推倒重建,每個司法所計劃建設面積爲400㎡,均按照規範化要求裝修。

抓好人民調解工作一是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積極協調各鄉鎮及有關部門加強司法所建設,健全鄉鎮人民調解指導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基層司法幹警,改善辦公條件、提高司法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崗位責任制等制度,強化管理和指導,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二是人民法院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司法支持力度。建立法官聯繫指導基層調解組織制度。三是落實人民調解經費保障機制。縣級財政一直未按要求劃撥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與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也一直沒有按要求到位。**縣是河池市至今爲止唯一沒有實施人民調解“以獎代補”制度的縣。爲此,應按財政部、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將人民調解工作“三項經費”(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足額撥付到位。

(四)抓好“七五”普法收官年工作。2020年,是我縣全面推進依法治縣和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規劃收官之年。今年要全力落實“七五”普法規劃,持續深入開展“法律七進”活動,紮實推進“法治示範鄉鎮”、“民主法治示範村”、“法治示範單位”、“法治示範學校”、“誠信守法企業”等創建活動,有效提升民主法治創建水平,不斷擴大創建成果。

抓好社會治理創新工作全面創新我縣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嚴格貫徹執行《社區矯正法》,推進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大力推進社區矯正“隊建制”建設,不斷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規範化專業化水平,促進社區矯正對象成爲守法公民。同時要加強安置幫教工作,落實社會救助、安置幫扶措施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防止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現象發生。

抓好法律服務工作進一步提升爲民服務質量,強化司法爲民,規範律師、公證服務程序,強化服務意識,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區平;認真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積極與政法相關部門銜接,加強對農民工及外出務工人員法律援助力度。

**縣司法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