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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材料

察布查爾縣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彙報材料

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材料

2018年,察布查爾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具體指導下,以十九大會議精神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及州級工作要求,堅持“民生爲本、服務優先”的工作主線,以提高參保率、持卡率爲重點目標,努力提升服務水平,不斷加強基礎管理,全縣上下精誠團結、務實重幹、多措並舉,使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情況

(一)完成情況

截止2018年8月1日,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885人,金額400600元,預計在12月底之前能夠完成州上下達任務;對到齡人員和未到齡人員均做了相應年度的補繳與一次性繳費,補繳人數有623人,金額爲104200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參保率。爲實現全民參保,使廣大羣衆能夠明白參保、放心參保、按時享受,針對羣衆關係的繳費年限、領取金額、繼承等問題,察布查爾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專門撰寫了《致廣大城鄉居民的一封信》,各鄉(鎮)場在升國旗、夜學等場合,通過講述、會議、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進行宣傳,充分調動羣衆參保積極性。以身邊的人帶動身邊的人,以身邊的事引導身邊人。根據不同年齡階段人員不同繳費檔次,我們幫羣衆計算領取待遇金額,講清實惠利益,鼓勵羣衆積極參保。

2、更新模式,確保基金安全。按照自治區、自治州的專項整改方案,我局城居保科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案,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管理。現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預計通過三種方式開展徵繳業務:一是全程電子化,現階段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通過全程電子化銀行代扣代繳業務已試驗成功,開始同各鄉(鎮)場參保人員簽訂三方協議,預計2018年收費將實施全程電子化徵繳,極大力度的避免了現金繳費帶來的安全隱患;二是安裝新型POS機,針對無法通過全程電子化收費的參保人員,我局準備將現階段全縣各鄉(鎮)場已安裝的原POS機進行更換,新型POS機新增可查詢繳費業務等權限,使參保人員清楚瞭解個人繳費情況,避免高收低入、收了未錄的現象發生,保障參保人員的個人利益;三是掌上繳費,爲了更便捷、更安全的開展徵繳業務,實現參保人員便利最大化,我局已與銀行協商,預計開通手機掌上繳費業務,爭取全方位的實現電子徵繳,確保無現金繳費,杜絕安全隱患。

3、規範管理,抓好服務。制定了參保流程圖、待遇審批流程圖、檔案管理制度等,嚴把參保資格審覈關。以村組爲單位統一收繳,保證一人登記、一人收費,確保基金安全。參加城居保人員的具體信息,由各鄉(鎮)場社保工作人員進行錄入,確保信息詳細準確。嚴格檔案管理,確保不漏一人。對年滿60週歲的老人及時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對已死亡的人員,及時協助其家屬辦理退保手續。

3、組織培訓,提高素質。針對各鄉(鎮)場社保工作人員流動性較大的問題,我局城居保科於2018年5月25日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業務培訓,並通過下鄉檢查、訪惠聚、幹部交流等方式,將城居保政策進行解讀、宣傳,解答社保工作人員疑惑,以保證每個村的社保人員都能明明白白的瞭解城居保的辦理流程和所需證件,都能清清楚楚的向村民講清城居保的好處和參保方法。

4、確保票據規範、安全。爲實現全民參保,使廣大參保人員明白參保、放心參保、按時享受養老金,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我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險嚴格管理收費票據,經各鄉(鎮)場準確覈對後,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收款收據第三聯上交至縣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收回覈銷,要求各鄉(鎮)場票據開具規範,收費票據繳費年份、金額要標註清楚;使用票據必須加蓋公章,有收款人姓名;作廢的收款收據要完整四聯留存,並註明作廢後,上交我縣社保經辦機構。截止現階段,已有部分鄉(鎮)場收款收據已覈銷完畢,我局已於2018年4月26日下發《關於督促開展2017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票據覈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鄉(鎮)場於5月30日前完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收款收據的核對工作,並上交我局城居保科進行最終覈銷。現有城鎮、愛新舍裏鎮、託布中心、良繁場、加尕斯臺鄉、堆齊鄉已完成票據覈銷工作。此外,歷年票據各鄉(鎮)場正在整理覈查中,確保高收低入、收了未錄的情況不再發生。

5、堅持真情扶貧,確保扶貧工作落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伊州人社發【2017】45號文件精神,在社保普惠政策的基礎上,給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羣體特殊幫扶政策,切實減輕貧困人員參保繳費負擔和醫療費用負擔,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保全覆蓋,最大限度助力貧困人口脫貧。2018年上半年,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方面,有建檔立卡人員中未標註脫貧的32人已享受養老待遇,低保戶中有2298人享受養老待遇;在徵繳方面,2018年建檔立卡貧困戶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率要達到100%,對未標註脫貧的貧困人員,經鄉(鎮)場查明無繳費能力的,將由所在鄉(鎮)場人民政府爲其代繳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每人每年100元。在社保惠民方面,我局城居保科將做到堅決執行,認真辦理,全力以赴,按時完成,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全部達到參保率目標,要真脫貧,要數據真實,不虛報漏報,確保脫貧工作紮紮實實,不走過場。        (三)經辦服務及基礎工作

1、2018年上半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未到齡人員辦理死亡退保72人次,累計退款金額112638.37元。

2、2018年上半年辦理轉移人員25人,其中轉入20人,轉出5人。

3、2017年自治區下發的重複領取待遇預警人員名單共220人,現已做追回160人,金額884531.82元;自治區下發死亡冒領預警人員名單共有528人,經篩查覈實後確定490人,現已做追回389人,金額1145943.79元。共追回549人,追回金額2030475.61元。

4、對異地領取待遇人員進行了生存認定。

三、存在的問題

1、監管力度不夠,造成從2010年至2017年出現大量死亡冒領人員及重複領取待遇人員。

2、對票據的管理力度不夠,從2010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收費起至2013年,個別鄉(鎮)場無正規票據,造成發現出現高收低入、只收未錄情況後無從查詢。近幾年票據開具不規範,存在票據領取後未按要求蓋章保存,使用維文開具票據等現象。

3、鄉(鎮)場工作人員流動性較大,個別鄉(鎮)場社保工作人員業務能力較低,責任心不夠強,工作中出現問題較多。

三、2018年下半年工作計劃

1、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加強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流程,政策等內容的學習,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升各鄉(鎮)場社保經辦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

2、加大監管力度。做到定期對各鄉(鎮)場階段性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抽查票據情況,杜絕死亡冒領、高收低入、收了未錄的現象再次發生。

3、做好應收盡收工作。確保鄉(鎮)場參保人員尤其是貧困戶、低保人員全部參加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