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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論文(多篇)

非物質文化遺產論文(多篇)

非物質文化遺產論文 篇一

關鍵詞:新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

保護民族優秀文化傳統不僅是涉及民族命運的重要問題,同時是建設全人類文化、使人類文化得以多樣性發展的基礎。區分消費文化和認同文化,對於保護民族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意義。吸納外來文化和繼承固有傳統,二者所形成的張力對創造新的文化起着重要作用。優秀的非物質文化具有鮮明的共享性特點,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才具有了世界意義。

一、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缺乏普遍的民族自覺

許多地方對非物質文化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責任感和使命感,非物質文化保護沒有擺到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沒有行之有效的規劃和措施,致使非物質文化不能得到積極保護,甚至遭到不適當開發,加劇了文化資源的破壞和毀滅。同時,全民保護非物質文化的意識不強,還沒有成爲羣衆的自覺行爲。

2.非物質文化生態環境惡化

在現代文明的衝擊下,非物質文化的生存屏障十分脆弱,文化生態環境急劇惡化,大批有歷史、科學和文化價值的村落、村寨遭到破壞,依靠口頭和行爲傳承的各種技藝、習俗、禮儀等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

3.非物質文化資源流失狀況極爲嚴重

非物質文化資源大多分散存留或流傳於民間。最能體現少數民族文化特色的文物、工藝品和有代表性的民間文化實物,由於歲月的流逝和各種劫難,木來就傳世不多。近年來,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機構和個人,通過各種渠道私下收購、倒賣非物質文化珍品,使這些文化資源大量流失。雖然各級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門以及相關單位做了大量保護工作,但由於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缺少懂行的專門人才、缺少強有力的管理手段、缺少經費的支撐,使得我國非物質文化資源的流失愈演愈烈。

4.非物質文化的繼承後繼乏人,一些傳統技藝面臨滅絕

許多非物質文化藝術屬獨門絕技,口傳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絕藝亡。目前,掌握一定傳統技藝的民間藝人爲數不多,或年事己高,或生活困難,他們掌握的工藝技藝隨時都在消失,民間技藝的傳承後繼乏人。

二、開展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幾點建議

1.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應樹立的意識

(1)樹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危機意識和安全意識。目前,我國非物質文化資源中相當一部分毀損嚴重,瀕臨消失。因此相關部門要通過各種方式,加大宣傳,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將文化資源的保護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對各地的非物質文化資源進行廣泛而深入的普查、編目,從而有的放矢地依法對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管理。

(2)樹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意識。要實現對非物質文化資源的有效保護,就必須實施非物質文化資源的保護性開發戰略,建立良好的非物質文化生態環境。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正確處理好搶救、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係,要及時搶救和保護損毀嚴重、瀕臨消失、不可再生的非物質文化資源,同時,要把保護與開發利用結合,在保護的同時,進行科學合理的開發和利用。

(3)樹立可持續發展意識。要徹底拋棄傳統的發展觀、文明觀中的糟粕,樹立起新的可持續發展觀和生態文明觀,既要防止對非物質文化盲目的、無序的、過度的甚至是破壞性的開發,又要防止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急功近利、竭澤而漁的做法,還要特別注意保護好非物質文化資源和非物質文化生態環境,着眼長遠,合理利用。

2.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建設

要加大培訓力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開創性的工作,對各級各類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素質要求很高。在實際工作中,一定要抓好業務骨幹和工作隊伍的培訓工作。培訓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文化部負責培訓到省級文化部門,省級文化部門培訓到市縣,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非物質文化保護工作人才培訓體系。

3.加強宣傳教育,在社會營造良好的保護意識和氛圍

加強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保護意識的有效措施。人民羣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造者、傳承者,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者。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倘若沒有人民羣衆的參與,無論多麼美好的藍圖,都只能是政府和官員們的一廂情願。所以,搶救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就不只是某些部門、某些人的事,而是一個全社會共同參與,且常抓不懈的大事,這件大事應當成爲全民的共識、全民的自覺行動。我們應通過新聞媒體,加強輿論宣傳,調動廣大羣衆的積極性,使人人都懂得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明瞭爲什麼要保護,以及怎樣保護,從而讓“保護”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在全社會形成愛護、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風氣,使每一位公民都能爲中華民族擁有如此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而自豪,從而自覺地珍惜它。

同時,非遺保護要從小抓起。現在社會已經開展了“非遺進校園”活動,就是把學生作爲非遺傳承的主體,不僅是臨時、短期地讓非遺走進校園展覽、展示、展演、做講座等,更在學校建立非遺傳承基地,由專職教師在學校進行持續性、常態化教學活動,把非遺項目植入校園生活,編寫出適合不同年級段學生的教材,並將它們與美術、音樂、體育、德育等課程以及鄉土文化有機融合,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園文化,讓非遺之花在校園綻放。讓“非遺”進校園,不僅能培養學生的動手動腦能力,而且能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接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三、結語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非遺保護還存在一些問題,有待改善。因此,以科學發展觀作爲指導原則,以文化戰略的眼光來審視問題,從全局的、宏觀的、歷史的和人類文化發展的視角來思考和分析問題,我們所從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纔會獲得令人滿意的結果。

參考文獻:

[1]陳華文。關於新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的思考[J].浙江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03:17-20.

非物質文化遺產論文 篇二

高校公共藝術教育作爲一項重要教育內容,對於學生審美能力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豐富他們的精神世界,培養團隊意識和創造性思維,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實現。藝術教育能夠加強學生的審美能力,提高學生的道德修養和綜合素質,因此,高校公共藝術教育是其他任何學科都不能替代的一門重要學科。爲了促進學校公共藝術教育的實施,我國教育部先後頒佈實行了《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公共意識課程指導方案》等條例,加快了公共藝術教育的制度化與規範化進程,並且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我們在爲高校公共藝術教育取得成績感到欣喜的同時,還要清醒地認識到其存在的突出問題。從我國高校公共藝術教育的整體情況來看,基本上都設置了相關課程,但是得到的重視程度卻比較低,甚至沒有配備專業的老師,存在其他學科教師兼職的情況。另外,公共藝術教育的課程體系不夠合理,教學內容和形式比較單一、落後,只是機械地向學生灌輸理論知識,忽視了實踐的環節,學生上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上課的目的主要是湊學分或者是單純地覺得好玩,很難達到藝術教育原本的教學效果。

二、區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

在世界歷史發展的長河中,中國以一個悠久的國家屹立於世界的東方,從古代中國到現在經濟、綜合國力等方面都很強大的現代化的中國,積澱了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文化沒有中斷的國家。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表演藝術、傳統手工藝、社會禮儀、節日、風俗等方面,與藝術之間有着非常緊密的聯繫。我國國務院於2005年頒佈了《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其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做出這樣的界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式存在的、與羣衆生活密切相關、世代傳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述、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與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隨着時代的發展變化,人們普遍熱衷於追求快節奏、現代化的生活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和了解越來越少,如果任這種情況繼續發展下去的話,將來的某一天,我們的子孫後代可能無法體會到優秀非物質文化帶來的民族自豪感。保護與傳承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在潛移默化中加深人們對非物質文化的瞭解,也有助於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讓中國文化之魂在世界上長盛不衰。

三、高校公共藝術教育引入區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策略

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寶貴的教育資源,不僅可以增強學生的民族榮譽感和自豪感,還能發揮藝術的薰陶作用,提升學生的審美情趣。高校公共藝術教育的開展,應當實現與區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結合,讓文化的魅力得到充分的發揮,提高藝術教育的效果。

(一)樹立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育理念

我國高校公共藝術教育的專業性和系統性比較強,主要引用的是一些正統的文化和藝術,忽視了對本土非物質文化的引用,還沒有正式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課程體系中,因而造成公共藝術教育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脫節現象。高校公共藝術教師要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充分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育價值,逐漸養成“文化自覺”的思想,讓優秀的傳統文化發揮出現代價值,不斷豐富高校公共藝術教育的內容,實現藝術教育與文化傳承的有機統一。

(二)構建科學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課程體系

區域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當地勞動人民生活與勞動的積澱,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和針對性,對區域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整理和提煉,挖掘其中的藝術內容和教育價值,並融入到高效藝術教育課程體系中,可以建立一套科學的課程體系,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神內涵繼續發揚光大。高效公共藝術教育要實現與民間音樂、舞蹈、工藝美術、雜技等的融合,不斷拓展其題材和內容,吸引更多學生的眼球。

(三)建設一支非物質文化遺產教師隊伍

從高校公共藝術教育的師資力量來看,他們大都畢業於正規的藝術院校,正朝着年輕化的方向發展,他們掌握了豐富的藝術理論知識,但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和了解較少,很難實現文化傳承與藝術教育的融合。針對這樣一種情況,高校要加強對藝術教師的培訓,讓他們掌握一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鼓勵他們深入研究與文化遺產有關的課題,不斷提升教學素養和能力,爲藝術教育效果的提高打下基礎。

(四)實現課堂教學與參觀實踐的結合

非物質文化的教育功能,主要通過其藝術載體展現出來,如果單純依靠老師的講解或者是欣賞圖片、觀看影響的形式,則不能收到較好的藝術效果。高校公共藝術教育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要走出課堂的限制,讓學生近距離與文化藝術進行交流,在輔助以必要的講解,把遺產中蘊含的民族精神和藝術思想傳達給學生,教會學生一些欣賞藝術作品的方法,引導學生提出新穎的看法,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創造性思維。筆者於公共藝術教育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兩者融合的實際教學中總結出如下一些經驗。

1.將公共藝術教育當作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學平臺,並將其納入專業課堂。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這個教學平臺必須要與社會需求相適應。因此在教學過程中必須讓學生知道,知識應該更新換代,並不等於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就要遭到拋棄,與之相反,對其傳承與發揚理念應當貫穿於公共藝術教育的始終。

2.在教學中抓住校內建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以及一定數量的校外實踐基地作爲教學的基礎元素,積極踐行設計實踐、採風實踐以及假期社會實踐和畢業實習,並且帶率領學生進行實地考察,這樣可以將民間工藝美術在校內外得到廣泛傳承和發揚。

3.使用多媒體以及校內刊物作爲公共藝術教育的學術交流和專業教學的平臺,配合與公共藝術教育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窗口和欄目,徵集理論上有創新學術上價值的觀點和論文,以便輔助高校公共藝術教育教學,從而提高設計的教學效果,達到設計的教學目的。

4.老師可以利用假期或週末,組織學生參觀當地的博物館,或者拜訪一些民間藝人,讓學生記下心得體會,鼓勵學生髮掘更多的本地文化遺產。

四、結語

非物質文化遺產論文 篇三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高等教育;原則

隨着全球化趨勢的加快,處於轉型期的中國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其中文化領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中國傳統文化的生存環境日益惡化,尤其是以口傳身授爲主要傳承方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面臨着變異和消亡的危機。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見證了我們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歷史,是中華民族文明智慧的結晶,蘊含着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和文化意識,凝聚着無限的生命力和創造力,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推動中國發展的重要力量。2012年11月,總書記在十報告中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發揮文化引領風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展的作用。高校彙集了民族文化遺產傳承和創造的重要主體——青年學生,因此,加強高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對於傳承和保護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重要意義,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界說

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稱無形文化遺產。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是指“被各社區、羣體、有時是爲個人視爲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其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具體內容包括以下方面:1.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爲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範圍基本就是我們所熟知的“民俗”或“民間文學”所包含的內容。因此,加強高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最主要的就是加強高校民俗學和民間文學的教育,主要內容包括:1.民間口頭文學,如史詩、神話、傳說、故事、歌謠、謎諺等;2.民間傳統表演藝術,如傳統的戲劇、曲藝、說唱、音樂、舞蹈、皮影、木偶、剪紙、年畫、書法等藝術;3.傳統手工製作技藝,如蠟染、刺繡、編織、雕刻、陶瓷、器具、服飾、首飾等;4.風俗、禮儀、節慶、遊藝活動等;5.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原本是我們的日常文化生活,無需保護。但在現代化進程和全球化的迅猛衝擊下,我們昔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始面臨消失的命運。我國曆史悠久、民族衆多,與其他國家相比,非物質文化遺產有着得天獨厚的優勢,但非物質文化遺產多爲民衆日常生活文化,屬於“小傳統”文化,上層和精英階層一直較少關注,故在現代化大潮下面臨的生存危機無比險峻。如《格薩爾》是世界範圍內規模最大、演唱篇幅最長的英雄史詩,代表着古代藏族和蒙古族民間文化與口頭敘事傳統的最高成就,是研究古代少數民族的一部百科全書,國際學術界將此稱作“東方的《伊利亞特》”。目前我國大約有近百位《格薩爾》說唱藝人,但是這些演唱藝人年邁體弱,面臨着人亡歌息的危險境地,如藏族史詩演唱大師桑珠老人,能夠演唱45部以上的《格薩爾》,但是他已年過八旬。由於缺乏傳承人,若干年後,我們或許只能通過前人的錄像來了解《格薩爾》了。所以,西班牙作家胡安?戈伊蒂索洛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寫信說:“對人類來說,失去一個說書藝人,要比200名暢銷書作者的去世造成的損失嚴重得多。”高校作爲文化遺產傳承的重要場所,不僅要傳承以書面文獻爲主體的傳統精英文化,還須傳承以口傳身授爲主體的民間文化。

二、高校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原則

(一)因地制宜原則

我國地域廣博、民族衆多,不同民族地區的文化各有特色。在這個多元化生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國裏,不同性質的高校在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承擔了不同的責任。

民族地區高校應把握住民族特色,爲民族地區培養既能面向世界又具有“民族性、地方性、適應性”的一專多能複合型應用人才。這類人才不僅要具備一般合格大學生的素質,還應熟悉和熱愛民族地區文化,有獻身民族地區建設的決心和能力。少數民族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地區性和民族性很強,在國務院2006年公佈的第一批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總計518項中,屬於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就有156項,並且十個大類皆有分佈。但隨着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民族地區受漢文化和外來文化的影響很大,人們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很多有民族特色的習俗、技藝等文化因得不到傳承而面臨消亡的危險。因此,民族高校要立足本地區民族的特色,放眼世界,加強特色教育,重點保護和傳承屬於本民族的文化。

作爲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主體部分,地方高校往往是一個地方的文化中心,它們有着獨特的區域文化背景,主要爲地方培養高素質人才,以服務於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面對區域非物質文化遺產,地方高校應正確認識其價值,充分利用其資源,建構特色鮮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體系。徐州師範大學的趙明奇教授以徐州地區爲例,探討了徐州高校的“非遺”特色教育。以徐州爲中心的淮海地區作爲漢文化的重要起源地和集結地,融合了黃河、長江兩大文化體系,在人文思想、政治體制、軍事哲學、文學藝術等領域給後人留下了豐厚的文化遺產。因此,徐州地區高校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教育方面定位爲以歷史渾厚久遠的漢文化爲主要內容,“我們不能苛求沿海地區高校都學彈木卡姆、冬不拉,也不能強制西部高校都研究媽祖文化。在地大物博的中華大家庭中,全國各地高校‘地近則易核,時近則跡真’,完全可以根據所掌握的區域文化資源優勢,揚長避短,構建自我特色鮮明的非物質文化特色教育體系。”

(二)因材施教原則

不僅各地各族文化具有多樣性,作爲文化實踐的主體——高校學生也各有特色。尤其是一些非地方性和民族性的高校,來自全國各地的學生在生活習慣、思維方式和語言上各有差異,儘管處在相似的規章制度和校園環境中學習生活,說的都是普通話,但不可避免的是興趣的千差萬別和內心深處對各自故鄉的懷念。

爲尊重學生的個性,發展學生的興趣愛好,高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在課程設置上應該將必修課和選修課相結合,同時在校園內成立學生民間文化社團,使學生有較多的選擇自由。必修課以民間文學、民俗學課程爲主,爲文理工科的學生們普及民間文化的基礎知識,使他們在十多年的正統書面文學學習之外聆聽民間藝術家們的心聲,感受民間文化的魅力。選修課的針對性和專業性更強,能夠爲對民間文化有特別興趣的學生提供更大的舞臺。學習傳統的音樂、戲曲、剪紙、平影戲、書法等非物質文化遺產藝術不僅可以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增加藝術細胞,還能達到修身養性、提升文化內涵的效果;蒐集和講述身邊的民謠、民間故事,瞭解各地的節日、風俗,不僅是體驗普通民衆日常生活,還是傳承中華民族文化。這些課程知識的學習無疑能在基礎的專業學習之外擴大學生的視野,提高他們發現和感悟生活美的能力,增強他們的創新精神。組織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生社團也是十分有效的學習方式。通過聚集一些具有一定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戲劇、書法、象棋等基礎的學生定期舉行有相應特色的社團活動,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在互相切磋和學習中吸引新成員的加入,不斷壯大社團的隊伍,形成課堂之外的另一個重要的文化傳承空間。湘潭大學歷來重視對大學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工作,自1980年代以來在全校開設了民俗學選修課,早在1984年起就成立了民俗學社,指導學生開展民間文化遺產的調查研究工作,並出版社刊《竹枝》15期,開展了皮影戲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進高校等活動,取得了一定成績。

(三)循序漸進原則

由於我們在現代化進程中忽略了對傳統文化的傳承和保護,才導致一些非物質文化成爲“遺產”。我們已經越來越意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採取各種措施加大宣傳和保護的力度,如通過了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制度,設立了文化遺產日。但在這探索保護的實踐過程中也產生了許多問題,如很多地方政府爲迎合現代消費者的需求,僅僅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當作發展地方經濟和提高地方知名度的招牌,致使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失去了傳統的內在意蘊,只剩下一副乾癟的軀殼;還有一些人忽略了民間文化本真存在、自然傳承方式的特殊性,使之脫離了文化現場,造成了“保護性破壞”,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簡直是雖生猶死;此外,對“非遺”有重要作用的民俗學學科在建設發展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難,1997年後原屬於中文系之下的中國民間文學專業更名爲民俗學,從屬於一級學科社會學之下,地位尷尬。目前國內一些著名的高校不僅沒有民俗學學科點,而且也沒有開設民俗學方面的課程。而有的高校民俗學學科點受到其他學科的排斥,被邊緣化,陷入苦苦掙扎的境地。

產生這種情況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和重視還不夠深刻,要改變這種現狀首先得從加強基本認知,樹立保護意識做起。鑑於民俗被一些人誤認爲是“不登大雅之堂”、“粗俗”、“淺陋”、“下里巴人”的底層文化,要改變這一認知狀況,須普及一些有關民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知識,在課堂之外組織實踐活動,通過進入現場親身參與一些民俗事件,從整體上關照活生生的民俗,從而感受其魅力,真正意識到民俗的審美價值、認識價值和生活價值。因爲只有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加強了重視,才能將保護和傳承真正落到實處。在高校,藉助國際上和國內對非遺的日益重視這股東風,加強民俗學學科點的建設,壯大師資隊伍,規範和豐富民俗學課程,加強理論建設,培養民俗學的專業人才,從而保證非遺傳承和保護的主力軍後繼有人。

2002年5月,中國中央美術學院正式成立了我國首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並在國內高校率先創建以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國民間文化藝術研究爲主旨的新學科,將民間美術作爲人類文化遺產正式系統地列入大學藝術教育,填補了“學院派”教育中長期忽視民間文化藝術認知教育的空白。華中師範大學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方面也一直走在高校前列,培養了大批民俗學民間文學教學研究專門人才。2006年,該校整合校內學科資源成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並於2007年獲得“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先進集體”。這些學校通過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提高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其研究的成功經驗值得其他高校借鑑和學習,總之它們在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帶頭作用。

(四)知行合一原則

高校的專業學習一般以課堂教育爲主,但由於包括民俗在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多是融入生活之中的,如果只是學習抽象的理論知識而不接觸活生生的民俗,或者是強行把某些民俗剝離其存在的文化環境搬入課堂,那麼學生們所接受的只是失去了原滋原味的意義大打折扣的民俗,非遺的教育工作就達不到應有效果,因此,將理論知識的學習和親身實踐相結合是十分必要的。

民族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鮮明又較爲集中,當地高校學生利用假期到少數民族村組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條件可謂得天獨厚。有經驗的老師指導學生制定科學的實踐活動計劃,到文化現場親身瞭解、體驗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魅力。注意收集整理民間故事、傳統音樂和舞蹈等技藝的第一手資料,利用現代技術製作成文字、音像資料以存世;對剪紙、刺繡等傳統手工藝的學習不能只停留在參觀的感性體驗上,還要自己動手實踐,結合所學的專業知識逐步進行理論探討,在學習繼承中創新。

2003年以來,重慶文理學院以牟延林教授爲首的教學團隊,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傳承領域積極開展教育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他們的“中華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傳承體系在當代高校的構建與實踐”項目,確立了以素質爲基礎、向專業延伸的課程建設思路,教學內容突出原生性與活態性,創新性地提出了“傳承性學習”與“生活化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式。這正是將專業理論知識與田野調查的親身實踐以及學生日常生活合而爲一,在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的同時,也加強了學生對家鄉的瞭解和熱愛,增進了對民族和國家的認同。在高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領域又是一個可資借鑑的成功範例。

三、結語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們中華民族重要的精神財富,也是我國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高校是培養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發展所需高素質人才的重要場所,把非物質文化遺產引入大學教育體系加強學科建設是十分必要的。儘管現在已經有一些高校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還有大部分高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有待提高。我們應不斷完善我國高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體系,讓學生在學習中體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珍貴价值,產生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神自覺,從而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人類文明演進中生生不息。

參考文獻

[1]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R].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公報,2006,(2).

[2]趙明奇。地方高校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徐州高 校“非遺”特色教育探討[J].徐州工程學院學報(社會科 學版),2009,(1).

世界文化遺產論文 篇四

Discussion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ocumentation and Impact Assessment in World Heritage

Li Rui

(Zhengzhou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fice, Zhengzhou Henan 450007)

Abstract: Both documentation and impact assessment are essential aspects in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WCH) domain in terms of its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They focus on the 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of the WCH, enjoying particular definitions and characteristics in WCH domain. They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playing significant roles in WCH protection, management, presentation and promo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ocumentation and the impact assessment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WCH domain, so as to promote the proper us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WCH.

Key words: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documentation; impact assessment; application

中原文化?z產是華夏曆史文明傳承創新區的重要歷史文化資源,河南省目前擁有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羣、洛陽龍門石窟、大運河河南段、絲綢之路和安陽殷墟五處世界文化遺產,是突出普遍價值獲得國際肯定並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一部分精華。檔案信息系統建設是文物工作中四有檔案建設的一部分重要內容,爲文物的歷史沿革、價值內涵、現存狀況提供記錄,爲文物發展趨勢和潛在危險、解決方案提供借鑑。而文物影響評估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面臨的當前和潛在風險提供分析和評級,爲解決方案和預防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據。本文分析世界遺產範疇的檔案信息與文物影響評估關係,旨在促進世界文化遺產得到妥善利用和可持續發展。

1 世界文化遺產範疇的影響評估與檔案信息

1.1 世界文化遺產範疇的影響評估

世界文化遺產影響評估的對象主要爲文化遺產威脅因素及影響,如各種形式的大規模開發對世界遺產保護造成的威脅――道路、橋樑、高樓的建設,不恰當、不和諧或欠考慮的開發、翻新、拆除等行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土地使用政策變化以及城市構架變化。此外,過度及不適當旅遊等,都會給文化遺產外觀、天際線、關鍵景觀等承載突出普遍價值的文化遺產屬性帶來潛在的不利影響。

2011年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制定《世界文化遺產影響評估導則》,對擬議項目施加於反映突出普遍價值的整體屬性的影響進行連續和動態的分析,並根據遺產的保護級別、價值、保存狀況等因素對擬議項目引起的變更程度進行定級,爲決策提供依據。

1.2 世界文化遺產範疇的檔案

1.2.1 世界文化遺產檔案的定義。世界文化遺產檔案是指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這一特定對象及相關活動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遺產記錄是以文字或圖片形式對文化遺產的物質信息、發展演變及保存狀態進行的捕獲[1]。世界文化遺產檔案是信息和資源的整合,應當跨學科和跨部門,最大程度地利用所有信息資源,以便認識重大問題,確保文檔質量[2]。

1.2.2 世界文化遺產檔案的要求。國內外對文化遺產檔案的內容、格式、形式及要求予以規範。《世界遺產公約操作指南》認爲檔案文本是申報世界遺產及申報後做好管理工作的依據。締約國所提供申報文件內容應涵蓋遺產、保護管理、旅遊設施和統計資料等方面[3]。國家文物局定義文化遺產檔案爲“文物保護單位本身的記錄和有關文獻史料,形式有文字、攝影(照片、幻燈片、電影膠片)、錄像、繪圖、拓片、摹本、計算機磁盤及其他信息載體。”記錄檔案分爲主卷(保護管理工作和科學資料)、副卷(行政管理文件及日常工作情況)和備考卷(可供參考的有關資料)[4],並遵循記錄檔案檔號編制規則[5]。

1.2.3 世界文化遺產檔案的特點。世界文化遺產檔案既要遵循檔案的建設原則和方法,又具有自己的特點:①以文化遺產的突出普遍價值、真實性和完整性爲核心對象,不僅對遺產構成單體進行記錄,還對承載和體現遺產價值的整體屬性和單一屬性進行記錄;②根據遺產歷史年代和文物類型(如古建築、遺址、景觀、文化線路等),涉及的領域和專業有所區別,是融合文獻學、歷史學、檔案學、管理學、社會學、繪圖學和數字化等的較爲複雜的綜合性實踐;③是一個動態和發展的過程,文化遺產的保存狀態、周邊自然人文環境和保護管理情況在不斷髮生變化,因此“記錄檔案應不斷充實,力求做到系統、完整”[4]。

2 世界文化遺產影響評估與檔案建設之間的關係

檔案信息科學和文物影響評估系統在世界文化遺產保護中發揮重要作用,前者是文物工作的內容和依據,後者爲文物工作的有效性、合理規避風險提供工具和方法:世界遺產檔案記錄遺產的價值、保存狀態,保護和管理情況以及一個時間點上或者一定時期內的變化,構成世界遺產基準數據,具有重要參考和依據意義。世界遺產影響評估旨在通過評估遺產潛在威脅對其影響作出決策和反應,保護世界遺產本體及與其相關的歷史、文化、科技、藝術等聯繫。檔案和影響評估具有雙向關係,促進二者相互結合和作用,有助於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

2.1 檔案爲文化遺產影響評估提供基準數據和資料

一是在評估準備設計(前期設計、諮詢,確定領域和範圍,確定機構或人員)、分析評估階段(收集整理數據,分析遺產資源特徵,建立影響評估模型並進行直接或間接影響評估),檔案提供遺產目錄廓清遺產範圍和內容,檔案中關於突出普遍價值及承載價值的整體和個別屬性以及其保存狀態有助於建立數據基準和評估模型。

二是在結論和措施階段(制定緩解措施草案,制定報告初稿,諮詢,修改評估結果和完善緩解措施)以及實施、記錄和反饋階段,遺產檔案中保護規劃、監測管理措施及實施情況是遺產影響評估報告和措施制定的重要資料來源。

2.2 世界文化遺產影響評估進一步豐富檔案內容

世界文化遺產影響評估報告包括世界遺產的確切名稱、地理座標、列入日期、遺產影響評估報告日期、負責準備遺產影響評估報告的組織或實體的名稱、報告爲誰而作以及是否經過外審或同行審查的聲明等內容。報告大綱包括非技術性總結、目錄、引言、方法(數據來源、數據庫、田野調查、影響評估方法和評估範圍等)、遺址評估領域定義歷史與描述、對提議變化或開發項目的描述、對提議變化的整體影響進行評估、影響的緩解措施、總結和結論、參考文獻、術語詞彙、鳴謝和作者、圖表圖片以及數據詳實的附錄等[6]。這些在評估過程中積累的數據和資料構成世界文化遺產檔案的重要內容。

2.3 檔案與影響評估在世界文化遺產範疇中的應用

世界文化遺產檔案與影響評估圍繞遺產突出普遍價值,從保護價值及承載價值的相關遺產屬性出發,對城鎮化發展帶來的影響進行記錄、監測、評估和反饋,從而實現世界遺產的保護與傳承(見圖1)。

2.3.1 反映作用。以世界文化遺產價值爲核心:與突出普遍價值相關的遺產整體屬性和個體屬性在某個時間的狀態或一定時期的變化情況能夠反映世界遺產突出普遍價值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是檔案建設和影響評估的主要對象。

2.3.2 診斷作用。爲世界文化遺產價值的改變提供診斷:遺產現狀、遺產價值、保護級別以及遺產改變程度有助於對城鎮化帶來的影響進行分析和定級,爲制定開發建設相關決策、遺產保護措施提供科學、量化的依據。

2.3.3 反饋作用。爲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提供反饋:以預防性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爲指導原則,對於開發項目施加於文化遺產的風險評估過程及結果進行檔案記錄並反饋於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有助於遺產影響緩解措施的制定以及對開發項目的建設具體行爲的控制。

3 世界文化遺產檔案信息與影響評估關係的啓示

3.1 結合世界文化遺產範疇的特點,加強檔案建設

一是不斷充實檔案內容,通過文物收集、科學調查、坑探或試掘,口述歷史或證據的收集等方法豐富檔案內容,並確保信息與數據的科學性與有效性。二是進一步依靠網絡和科技構建數字化檔案系統,便於遺產的評估和分析。同時,應當建立科學的信息化系統對遺產數據進行提取、分析,並提出解決方案。二是加強數字化檔案平臺對接和數據分享。根據國家文物局要求,各世界遺產地建設了檔案預警監測平臺,實現監測數據的共享。然而還應當擴大平臺的應用範疇,促進跨部門、跨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提高數據利用的效率。如日本亞洲文化中心對其組織的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與項目建立了亞太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實現亞太地區相關信息資源的共享[7]。

3.2 充分利用檔案和數據,做好影響評估

一是促進影響評估與檔案數據利用相結合,如使用地形測量、地球物理測量、虛擬三維模型等非侵入性的評估手段,利用數據庫和GIS系統、3D成像更新遺產影響評估開展的方式。利用空間製圖顯示遺產以及相關聯的屬性(如視覺、歷史、宗教等)分佈情況。二是利用檔案數據對風險及其等級進行綜合認識。根據遺產在保護稱號(國際或部級別)、在國內研究議程的優先級或推薦順序、認定的價值等體現出來的重要性等級,由專業機構和人士評估遺產所面臨影響因素的危害等級。三是制定清晰和全面的遺產影響報告,對遺產的個體和/或整體屬性的現狀、重要性、相互關聯性和敏感性,以及可能發生變化的跡象進行描述。

世界文化遺產論文 篇五

關鍵詞:遺產保護;城市規劃;文化線路:國際化

中圖分類號:C91

文獻標識碼:D

文章編號:1674-4144(2010)02-47(5)

專家簡介:阿爾伯特 博士 德國一級教授 著名遺產保護專家和遺產保護教育家

採訪者:丁援 同濟大學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 博士

2009年10月23日至26日,德國東部城市科特布斯天氣陰沉氣溫初降,加上又是學生放秋假的時間,本該是這座城市唯一的大學――勃蘭登堡理工大學最冷清的時候。而這幾天,突然涌來的幾百位學者和校友使校園頓時生動起來。在學校的會議大樓最顯眼處,一條橫幅是:“世界遺產和文化多樣性”(本次論壇主題),而未來往往的人們挎着的小包上都印着一行字:“十年了,依然獨特”。

這裏正在慶祝一個遺產保護專業的十歲生日,慶祝的形式則是很德國風格的:一個嚴肅的關於遺產教育的國際學術論壇。十年前,由阿爾伯特教授和其他兩位德國教授共同建立的遺產保護專業“世界遺產研究”現在已經在國際舞臺上初露鋒芒,培養了一批遺產保護的專業人員:而十年後,在慶祝活動的絢麗退去後,也是阿爾伯特教授退休的時間。

我受《中國名城》雜誌社的委託,對阿爾伯特教授進行了專訪。我們的訪談在2009年10月25目的晚上,德國勃蘭登堡理工大學的新圖書館的一樓。

我們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全球戰略的一部分

丁援:阿爾伯特教授,首先祝賀您,這次的論壇十分成功!

阿爾伯特:謝謝!也謝謝你的參加

丁援:這次研討會有“在時空轉移中的遺產”、“融匯的文化景觀”等四個主題和七十個專題演講,都是很前沿的題目,又聚集了這麼多的專家學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有代表參加。我下週去他們總部調研,約時間時我得知,現在是他們最忙的階段――從10月23日到28日正好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7屆成員國大會時間,不能請假的。但我注意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的一些核心人員還是來參加了。

阿爾伯特:他們當然會來參加,因爲這也是他們的慶祝活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是我們這個專業的最初的贊助組織,也就是2000年你來學習的時候,他們是我們的贊助人。後來的贊助主要是DAAD(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以下簡稱DAAD),但起步階段是十分關鍵的。十年了,我們的專業發展良好,這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球戰略的一部分。

我們成立這個專業十年了,積累了大量的人脈,所以這次的組織工作主要是學生完成的,也作爲他們課程實踐的一部分。我們得到了德國政府和DAAD的一些資助。我很高興有這麼多專家和名流能到場。

丁援:您是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戰略,所謂的4C戰略吧,主題就是要保護世界的遺產和推廣他們保護的理念。

阿爾伯特:這是他們大的想法,他們還有青年計劃,在各地建立分支機構。比如在中國建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教育與培訓中心。

丁援:對,亞太中心是他們唯一的一個教育和培訓的中心,在北京、上海和蘇州三個地方。另一個二級組織在羅馬。

阿爾伯特:除此之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還在各地的教育機構設立教席(UNESCO Chair)。我們這個專業就是他們的正式的教席,遺產保護教席,而這次參加我們論壇的還有五個世界各地的大學的教席,也是關於遺產保護方面的。他們在法國、意大利、以色列等地都有很好的遺產保護方面的教育成績。

丁援:我們專業現在還能得到世界遺產中心的資助嗎?

阿爾伯特:是的。每年世界遺產中心有兩個名額給世界遺產所在地的管理人員全額資助,幫助他們來我們專業進行學習。此外,他們有很多別的方面的支持,比如教學、實習上的支持。應該說,我們是很近的關係、很緊密的聯繫着的,不僅僅是經濟上的,更是非物質方面的。我個人很重視對於實際管理人員的培訓――我們不能都是建築師和規劃師的學生,雖然我們在建築學院,我們需要世界遺產地的管理者的參與。

十年,我們依然獨特

丁援:我想問問您,既然現在有不止一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遺產保護的教席,爲什麼我們專業現在“依然獨特”?

阿爾伯特:這是此次慶祝活動的唯一一句很自豪的廣告用語――“十年了,我們依然獨特”。實事求是地說,比起十年前,我覺得這種獨特性現在確實不明顯了,不過每一個專業都有其特點。我們專業的特點是在建築、土木和城市規劃學院裏的一個跨學科和國際化的專業。

作爲建築學院的一個跨學科專業,“世界遺產研究”集中了全校共30個研究中心的師資力量,教學內容包括各類法規、建築與規劃的設計理論、歷史、生態建設、生態保持、經濟管理科學等。此外,我們還在全世界聘請了一些優秀的客座教授。

丁援:比如有的碩士論文指導老師是來自洪堡大學的建築文化教授,還有城市規劃的卡麥亞教授,都是您聘請的?

阿爾伯特:對。更多的是一些臨時性的講座,幾乎每個月、每一週都有。另外,我們還儘可能組織同學參觀有價值的地方,比如2000年的漢諾威世博會,還有歐洲的世界遺產地。我們還和澳大利亞、日本等其他大洲的教育機構互派學生。

丁援:您對遺產保護專業是如何理解和設置課目的?

阿爾伯特:首先要理解什麼是遺產。遺產在有的地方人們先想到的是文化遺產,如歐洲人和亞洲人,有的地方人們先想到自然遺產,如美國人和澳洲人。另一方面,遺產現在也有物質遺產和非物質遺產,但遺產總的來說就意味着價值,這對於我們研究遺產和保護遺產至關重要。所以,我們在課程設置上主要有四個模塊,第一個模塊其實是專注於價值研究的,內容主要是建築與城市及空間歷史、文化學概論、宗教、美學、認識論、現象學、自然哲學、技術評價、技術與環境歷史、世界遺產的理論解釋。

另外當然還有建築和建築保護類的課程的模塊,基本上是傳統建築專業的一些課目,包括介紹建築學概論、建築保護、藝術史、考古學、文化遺產的人爲和自然的威脅等;這個在建築學院裏是比較容易組織的。

第三個模塊是關注於自然遺產和文化景觀,主要課目包括:生態學、生態多樣性的維護、環境保護法規、自然保護區的規劃等;這是邀請了生態學家來設計的課程。

第四個方面是遺產的管理,課程包括計劃編定、交流合作與衝突管理、相關政策規定、世界遺產旅遊區管理、社會學、經濟社會學、市場與管理、博物館學、世界遺產項目管理、世界遺產的提升和諮詢、公共關係、地區歷史與地區遺產的保存。經濟管理對於遺產保護也是至關重要的。

學生的整個學習過程可分爲四個部分:基礎課,專題研究,實習和畢業論文。其中基礎課部分最爲重要,佔總學分的一半。基礎課由我剛纔介紹的四個模塊組成,每個模塊都有其必修課和選修課。

丁援:我覺得這種專業設置是很有利於學生的綜合發展的。不過,設置得如此寬泛的研究領域,對於組織者來說,真的不容易!

阿爾伯特:謝謝你的理解!這次論壇還有一個成果,就是我們的校長承諾要建立新的遺產保護專業的博士課程!我們的確有很多很好的題目值得繼續做博士研究。所以,我很高興,我又看到了“十年了,我們依然獨特”的另一個原因。

文化線路,沒有遺產的遺產地和沒有遺產地的遺產

丁援:我們正在中國與東南大學出版社一塊兒編輯一套文化線路研究叢書,所以我對文化線路的問題也很感興趣。您能不能談談這方面的情況。

阿爾伯特:文化線路當然是目前國際上遺產保護界的一個熱點。我們這次論壇的第一個專題就是“在時空轉換中的遺產”。我們收到了很多很好的論文,最後在論壇上宣讀的1 5篇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些題目以前是不常見的,比如以美國人心理認同爲線索的美國系列遺產、以音樂爲線索的萊比錫城市遺產、喜馬拉雅山脈走廊遺產、德國自然遺產系列。等等。當然也包括一些以前的題目:大型複雜遺產的界定、遺產的界定等。我覺得這都是很好的題目。不過,我認爲在實際操作中,難處也是很顯而易見的。

丁援:比如……

阿爾伯特:界定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問題比較複雜。有的遺產地沒有具體的建成的遺產了,有的線路不復存在了。

丁援:也就是說,文化線路,有的是沒有遺產的遺產地,而有的是沒有遺產地的遺產。但歐洲的聖地亞哥線路的影響還是很具體的。

阿爾伯特:聖地亞哥線路,據我所知,主要是三個遺產地的系列申報。這三個點是互相聯繫的一個整體,不是分開的。現在的ICOMOS文化線路委員會是西班牙專家爲主導,這也是當時的一個具體影響吧。當然,我知道,你說得具體影響是包括申遺和文化線路國際。

丁援:是的。您知道,目前中國在努力申請大運河和絲綢之路爲世界遺產,您有什麼建議給我們?

阿爾伯特:我個人不是太瞭解大運河和絲綢之路的研究。我遇到ICOMOS的副主席郭旃先生幾次,也聽你介紹過大運河,但這些材料還是不多,特別是對於這樣的大尺度的文化遺產,很難下結論。

我個人以爲,這些都是一個系列遺產的概念。系列遺產是看似分散的遺產,由一條線索連接起來,這個線索是關鍵,而分散的遺產的實物證明也很重要。

丁援:系列遺產的概念以前很少被提起,在《世界遺產實施指南》中也缺乏具體的操作規範;文化線路以前是歸於文化景觀類型的。

阿爾伯特:現在全世界的大型複雜遺產很多是系列遺產。文化景觀也有動態的、靜態的,文化線路以前歸於動態的文化景觀類型,現在ICOMOS的文化線路頒佈了,可以說,文化線路作爲一種文化遺產的類型已經被承認了,也就不再歸於文化景觀類型。不過,這兩者還是有很多相似性的。

引用一句德國哲學家的話,“文化景觀是可以觀賞、可以品味、可以傾聽、可以感覺、可以觸摸的”,我覺得,文化線路也是如此,可以看、可以聽、可以接觸到感覺到。

有的地方沒有具體的遺產,這固然可惜,但他們是有故事可以聽的,有氣氛可以感覺的,這也是十分可貴的。

文化線路的研究目前並不算充分,你們的文化線路研究叢書對今後人的研究和認識是很有幫助的。

中國遺產保護潛力巨大

丁援:我注意到,這次的十年慶祝活動來了不少中國人。

阿爾伯特:是呀!我們的會後節目之一是來自中國山西的皮影戲。他們的節目真的很精彩,我也多次表示,支持皮影戲進入《世界非物質遺產名錄》。

我們專業與中國的淵源很深的。我們與同濟大學、北京理工大學都是友好學校,我本人有專著談到中國問題,而且多次訪問過中國。我的很多學生都來自中國大陸、臺灣、香港和新加坡。他們都很勤奮,也很有天賦。

丁援:您也常常邀請中國學者來訪問吧?

阿爾伯特:當然。我們請過同濟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理工大學、西安建築科技大學等中國大學的不少學者來參加我們每年一次的國際研討會,阮儀三教授、呂舟教授,還有這次來的張傑教授,都是我們的貴客。

丁援:阮儀三老師這次沒來有點可惜,他在您的研討會上還和德國前總理施羅德先生有過一面之緣。

阿爾伯特:那是2001年,也是我們大學的校慶,施羅德總理親自來到學校慶賀我們學校的十週年。我們準備請阮儀三教授向施羅德總理介紹一下他的研究和保護成果。你知道,我們大學是在兩德統一後,由東德原來的建築學院發展而成的大學,當時德國政府給予了很多支持。施羅德總理也是積極推進中德友好的重要人士。

中國的遺產保護近些年來發展很快,在國際舞臺上我們越來越多的看到中國人的身影,這是可喜可賀的事情。同時,越來越多的歐洲人喜歡中國文化,到中國去旅遊,到中國去辦事務所……

丁援:我的老師,也是和您一同創立我們專業的SHUSTER教授在上海和北京都有自己的建築師事務所,他告訴我,每個月他都來中國一次!

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 篇六

今年第xx屆世界遺產大會,於6月28日至7月14日在蘇州舉行。這是我們年輕人應該義不容辭參加的活動,這對我們年輕人來說,能夠更加了解這世界遺產,同時也能學會怎樣保護這些世界遺產,爲保護世界遺產作出更大的貢獻。在*衆多的世界遺產中,我覺得兵馬俑是最燦爛的一個,如果讓我參加這次活動,我會首先爲客人簡單地介紹一下秦始皇的兵馬俑。

秦始皇的兵馬俑爲三個坑,一號坑爲東西向的長方形坑,長有230米,寬有62米,四周各有五個門道。坑東西兩端有長廊,南北兩側各有一邊廊。軍陣主體面向東,在南、北、西邊廊中各有一排武士面向外,擔任護翼和後位。哦,對了,你現在看到的哪一個俑,說不定就是古代時的一名工兵,或將軍,這真是奇蹟。這就是第八大奇蹟。二號兵馬俑坑遺址大廳,位於一號兵馬俑坑遺址主廳東端北側。三號兵馬俑坑中部,出土木質戰車一乘,車已朽,僅存殘跡。車後有陶俑4件。前排的一件爲軍史俑,後排中間一件爲御手俑,御手俑兩側的俑爲車士。此組陶馬位於三號俑坑中部是車馬。

介紹完了秦始皇的兵馬俑,客人們會爲這第八大奇蹟而感到驕傲,也會爲這個世界而感驕傲。同時我會呼籲大家爲保護世界遺產而共同努力!因爲這世界遺產是屬於全世界的',也是屬於全人類。大家肯定還記得泰山吧,有些人爲了眼前的經濟利益,他們不惜代價,隨意建造高級住宅樓和高檔大酒樓,被世界文化遺產**發出警告!

讓我們年輕人共同參加這一次世界遺產大會,更加了解這些世界遺產,以便爲保護這些世界遺產儘自己最大的一份力。

世界文化遺產論文 篇七

“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和“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內涵和外延不同的兩個專有名詞和各有評價標準的兩種遺產類型,共同點只在於,它們是由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宣佈、在國際層面上加以保護的文化或自然遺產。作爲熱門詞彙,比較容易被望文生義地理解爲是一種統一的世界級的遺產;所以在討論學術問題時,宜謹慎使用“世界遺產”漢譯詞通稱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這兩種遺產類型。

關鍵詞:

世界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 遺產保護與利用

收稿日期: 2010-11-09; 修訂日期: 2010-12-28

基金項目: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基於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旅遊產品研究》(CW0917);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旅遊資源與文化發展創新基地》(CLA601)資助。

作者簡介:

樑保爾(1953-),男,博士,上海師範大學旅遊學院教授,研究方向爲遺產旅遊、旅遊文化。張朝枝(1973-),男,博士,中山大學旅遊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爲旅遊與遺產保護、旅遊規劃與管理。

1 問題的提出

我國自1987年、2001年起分別有文化遺產項目入選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公佈的《世界遺產目錄》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以來,“世界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爲了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門詞彙。本文2010年底用“谷歌”搜索引擎①,以“世界遺產”爲主題詞搜索到112萬條記錄,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爲主題詞搜索到119萬條記錄;在“中國知網”學術文獻總庫作檢索②,以“世界遺產”爲題名的有1703條記錄,爲主題詞的有4537條記錄;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爲題名的有6304條記錄,爲主題詞的有26391條記錄③。與此同時,以英文法文兩種文字圍合的“世界遺產”徽

記也無可爭議地成爲優質旅遊資源的身份標識(見圖1)。

“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和“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佈《世界遺產目錄》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時使用的一種專有名詞,有特定的涵意。然而我們發現,學術界在一些場合使用時,往往以“世界遺產”通稱兩種類型的遺產,如羅哲文《世界遺產大觀》

羅哲文。世界遺產大觀[M].北京:五洲傳播出版社,2008:69.

列有“中國的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人類口頭與非物質遺產”章節,劉紅嬰《世界遺產概論》

劉紅嬰。世界遺產概論[M].北京:中國旅遊出版社,2003:12.

列有“世界遺產類別五:口頭與非物質遺產”章節,且此類現象亦非個案

如孫克勤《世界遺產學》(旅遊教育出版社,2008:26209.)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與“世界遺產”章節並列,彭順生《世界遺產旅遊概論》(中國旅遊出版社,2008:25.)將這兩種遺產並稱爲“中國的世界遺產類別”等。

。這樣一來未免令人感到有些困惑:“世界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兩種遺產類型究竟是同屬一個範疇還是分屬於兩個獨立的體系?倘若是分屬兩套獨立體系的話,那麼這兩種遺產類型的主要區別何在?本文試就這兩個問題作一些梳理工作。

2 兩種遺產歸屬兩種不同的體系

“世界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都屬於UNESCO宣佈的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2)第1條。

的遺產保護項目,然而研究發現,這兩種遺產,其內涵和外延並不屬於一個統一的範疇。

2.1 有兩份獨立的公約文本

UNESCO第17屆會議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2)規定,由“政府間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委員會”制定、更新和出版《世界遺產目錄》。這份《公約》將“世界-本站§ 遺產”定義爲“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兩個大類,1987年起增列“文化和自然混合遺產”,1992年又增列“景觀遺產”,總計爲四個類型。因此,嚴格意義上的“世界遺產”應指入選《世界遺產目錄》的遺產保護項目,除了“自然遺產”之外,“文化遺產”還應涵蓋“文化景觀”以及“文化和自然混合遺產”的文化遺產部分《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第45-4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41號《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2006)第2條。

UNESCO第32屆會議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規定,由“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編輯、更新和公佈《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這份《公約》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爲“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爲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等五個類別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第2條。

。但UNESCO 2001年起在宣佈入選項目時,又劃分出一個“文化空間”的類型(參見表5),曾一度引起了學術界很大的爭議(參見本文3.3敘述)。入選這份《名錄》

的遺產保護項目通常就被稱作“非物質文化遺產”,或徑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以強調是一種所謂“國際”級別的遺產類型。

由此可見,“世界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涇渭分明,是由兩個不同的遺產委員會獨立宣佈的兩種類型的遺產保護項目體系,UNESCO因此爲兩個相對獨立行使權力的“本公約的最高權力機關”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第4條第1款。

制定了兩個獨立的標識(見圖2)。

2.2 有兩套不同的遺產目錄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了兩個相應的目錄,一個是《世界遺產目錄》,另一個是《處於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UNESCO最新統計顯示

UNESCO官方網站http:∥。

,2010年第34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大會結束時,《世界遺產目錄》收錄項目總數達911項,包括:文化遺產(含文化景觀)704項、自然遺產180項、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27項;2010年在冊的瀕危遺產項目總數爲34項。自1987年至2010年,《世界遺產目錄》先後收錄中國項目達40項

限於篇幅不再一一羅列,可參見“維基百科”相關條目。

,包括:文化遺產26項、自然遺產8項、自然和文化混合遺產4項、文化景觀2項。中國的“世界遺產”2010年總量位居世界第三(意大利44項、西班牙41項)。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也建立了兩個相應的目錄。一個是《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另一個是《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UNESCO最新統計顯示

UNESCO官方網站http:∥。

,2010年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結束時,《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收錄項目總數213項,2010年在冊的急需保護項目總數達16項。自2003年至2010年,這兩個目錄分別收錄中國項目28項和6項,中國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總量達34項

UNESCO官方網站http:∥。

。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2010年總量位居世界第一。

即以《處於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兩種目錄而論,其性質亦大相徑庭。《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列入《處於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的項目均須已載於《世界遺產目錄》中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2)第10條。

。如1995-2003年被列入《處於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的美國“黃石國家公園”是1978年第一批《世界遺產目錄》收錄項目;1992-2004年被列入《處於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的柬埔寨“吳哥窟”是於1992年被《世界遺產目錄》收錄的項目(便於“吳哥窟”及時接受國際援助)

Google 譯自UNSCO官方網站的2010年《瀕危世界遺產名錄》在冊的35個項目名單以及經整改已陸續解除瀕危的25個項目名單。

。而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則未必是《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已列入項目,如中國2009-2010年被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6個項目,皆爲UNESCO當年的新增項目

《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與《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主要區別在於,列入前一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那些儘管在社區或羣體的努力保護下其存續狀況仍然受到威脅的文化遺產,申報國需要承諾制訂專門的保護計劃。

3 兩種遺產執行不同的標準

3.1 遴選標準不同

UNESCO《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以“突出的普遍價值”爲準繩擬定了10條遴選標準

《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第77條對世界遺產的遴選做了規定:()代表人類創造精神的傑作;()體現了在一段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重要的價值觀交流,對建築、技術、古蹟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的發展產生過重大影響;()能爲現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是一種建築、建築羣、技術整體或景觀的傑出範例,展現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發展階段;()是傳統人類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開發的傑出範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或者人類與環境的相互作用,特別是由於不可扭轉的變化的影響而脆弱易損;()與具有突出的普遍意義的事件、文化傳統、觀點、信仰、藝術作品或文學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聯繫(委員會認爲本標準最好與其他標準一起使用);()絕妙的自然現象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區;()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包括生命記載和地貌演變中的地質發展過程或顯著的地質或地貌特徵;()突出代表了陸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羣落演變、發展的生態和生理過程;()是生物多樣性原地保護的最重要的自然棲息地,包括從科學或保護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瀕危物種棲息地。

,“文化遺產”、“文化景觀”、“自然遺產”只須符合其中的一條或多條相應的單一標準就會被認定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而入選《世界遺產目錄》,如“奧斯維辛集中營”、“九寨溝國家風景名勝區”是符合一條文化標準或者自然標準,“莫高窟”、“三江並流”是符合全部文化或者自然標準而入選(見表1)。“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則必須同時滿足雙重標準才具備入選《世界遺產目錄》的資格,如“武夷山”、“泰山”同時滿足了文化標準與自然標準,特別是泰山同時以7條標準入選,在《世界遺產目錄》中十分罕見(見表1)。“文化景觀”的“突出的普遍價值”在於文化,或本質上是一種文化遺產,這也可以從“廬山國家風景名勝區”入選標準上予以識別(見表1)。

UNESCO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沒有設立具體的遴選標準,只是表述了一些基本特徵或要素,以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突出的普遍價值”做了若干限定,如“各國人民集體記憶的保管者”、“能夠確保文化特性永存”

《宣佈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89)第1條。、

“文化多樣性的熔爐”、“可持續發展的保證”、“密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他們之間進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面臨損壞、消失和破壞的嚴重威脅”等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引言。

。各締約國在此基礎上都建立了龐大的名錄體系。以中國爲例,截至2010年,進入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有7萬項之多

據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司副司長屈盛瑞在2010年11月23日召開的新聞會上所的通報,7萬項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之中,有1028項“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7109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8186項“地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3776項“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見中國民俗學網http:∥)。

,國務院併爲之制定了6條遴選標準

《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第6條:1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傑出價值;2紮根於相關社區的文化傳統,世代相傳,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3具有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紐帶;4出色地運用傳統工藝和技能,體現出高超的水平;5具有見證中華民族活的文化傳統的獨特價值;6對維繫中華民族的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缺乏保護措施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主要涉及候選項目的傑出創造力、世代相傳、文化認同、高超技藝、見證傳統、瀕臨危險等“突出的普遍價值”。這些遴選標準對各層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適性。

3.2 類型標準不同

本文將已列入《世界遺產目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各種類型的遺產項目嘗試着排列了一份比較直觀的通表(見表2):

本表綜合了兩個板塊。第一板塊,參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首先區別爲“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兩個大類;參照《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再分列出“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和“文化景觀”兩大類;參照《世界文化遺產管理辦法》(2006)第2條:“本辦法所稱世界文化遺產,是指列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的世界文化遺產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中的文化遺產部分”的口徑,繼而將“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拆分爲“(文化部分)”“(自然部分)”兩部分列入相應類別。第二板塊,參照《宣佈“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

作”條例》(1998)二分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五分法和《部級非

4.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第31條:“應把在本公約生效前宣佈爲‘人類口述遺產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的遺產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01/2003)(第一批《人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2001/《公約》2003)

1.民間和傳統表現形式(注)

《宣佈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89)第1條:“宣佈的目的在於獎勵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的優秀代表作品,這一口頭和非物質遺產(文化場所或民間和傳統表現形式)將被宣佈爲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

(《條例》1998)

(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

1.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爲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表演藝術

3.社會風俗(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5.傳統的手工藝技能

《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第3條。

(《公約》2003/《暫行辦法》2005)28+6項

2.文化場所

《宣佈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89)第1條。

(《條例》1998)6.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第3條。

(《暫行辦法》2005)(如媽祖信俗、端午節、麥西熱甫等)

2.自然遺げ(《公ぴ肌1972)

.文化與自然混ず弦挪(自然部し)(1987增列)

1.自然面貌

2.動植物生境區

3.天然名勝

4項

(總計8項)

資料來源:據《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1972)、《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宣佈“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98)、《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世界文化遺產管理辦法》(2006)等並參考王文章《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第293頁圖表歸納整理。

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六分法擬定。通過一種通融辦法,把UNESCO宣佈的兩種體系的遺產類型納入到一個統一的框架中顯示其相互關係,這樣似乎比通稱爲“世界遺產”更妥帖、更容易理解。

相比較而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情況要比“世界遺產”複雜。

第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規定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第12條。

:“爲了使其領土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確認以便加以保護,各締約國應根據自己的國情擬定一份或數份關於這類遺產的清單,並應定期加以更新。”因此《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這種特殊的“清單”性質,旨在爲中國項目前赴後繼地躋身《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或《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而“熱身”。很顯然,部級項目和世界級中國項目之間有穩定的對應關係,也就是說,部級項目處於一種預備狀態,隨時可向UNESCO申報“國際一級”的項目。限於篇幅,茲選取兩批被收錄的中國項目列表,以便說明世界層面與國家層面兩個級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之間的對應關係(見表3):

第二,除了UNESCO的分類之外,還有一種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應用性分類,即《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http:∥。

(2006-2008)的十分法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手冊》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手冊[Z].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7:1316.

(2007)的十六分法,這兩種分類也有一個明顯的對應關係(見┍4):

從表上可以發現兩個問題:一是《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傳統醫藥”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手冊》中並沒有建立對應的類別,而只是在“民間知識”下設一小類;二是《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0類)分類與《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6類)、《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6類)的分類不能完全對應。

3.3 類型分歧不同

在“世界遺產”分類中的“文化景觀”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似乎難以截然區分。對於這個問題不妨這樣理解:其一從遺產性質而言,它是人類學的一個概念,代表的是《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條“文化遺產/遺址”所表述的“自然與人類聯合工程”

韓鋒在《世界遺產文化景觀》一文中認爲,“文化景觀”在於“展示人類社會與聚落在自然環境的物質性制約或機會下以及在社會、經濟、文化等因素的內在和外在持續作用下的演進,突出強調人和自然之間長期而深刻的相互關係作用”(見 ,200918)。並參見UNSCO《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第47條。

;其二從遴選標準而言,“文化景觀”的入選項目只須滿足符合文化標準的一條或多條標準,而不必涉及其他的自然標準;其三從類型劃分而言,它主要包括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景觀(園林、公園)、有機進化的景觀(殘餘物景觀、持續性景觀)、關聯性文化景觀(自然因素、宗教、藝術、文化)三類。所以說,“文化景觀”的“突出的普遍價值”應該在於文化方面,或者說,“文化景觀”本質上就是一種文化遺產,這也可以從“廬山國家風景名勝區”入選標準上予以識別

江西廬山是中華文明的發祥地之一,這裏的佛教和道教廟觀與代表理學觀念的白鹿洞書院一起,以其獨特的方式融匯在具有突出價值的自然美景之中,激發了無數藝術家以美學的態度看待自然,開拓自然文化。

(參見表1)。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中關於“文化空間”(“文化場所”)的分類有頗多爭議。起因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明確分爲五類,而實際宣佈《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時卻多了“文化空間”的類別(見表5);與此相反,《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明確有“文化空間”的類別,而實際上在國務院兩次公佈的《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上卻難覓其蹤跡

參見相關文獻。

――於是便引發了關於“文化空間”的學術爭端。

從源頭而言,《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的“文化空間”概念來源於《宣佈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UNESCO,1989)“文化場所”

《宣佈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89)第1條:“這一口頭和非物質遺產(文化場所或民間和傳統表現形式)將被宣佈爲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文化場所的人類學概念被確定爲一個集中了民間和傳統文化活動的地點,但也被確定爲一般以某一週期(週期、季節、日程表等)或是以一事件爲特點的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和這一地點的存在,取決於按傳統方式進行的文化活動本身的存在。”

。《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把“文化空間”解釋爲“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第3條:“非物質文化遺產可分爲兩類:(1) 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等;(2) 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王文章認爲

王文章。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M].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6:48,300.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類本身就不是一種邏輯的分類,難免會出現一些跨類現象。烏丙安認爲

烏丙安《民俗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中之重》認爲,“凡是按照民間約定俗成的古***慣在確定的時間和固定的場所舉行傳統的大型綜合性的民族民間文化活動,就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空間形式。……傳統節慶活動、廟會、歌會(或花兒會、歌圩、趕坳之類)集市(巴扎)等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間。”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http:∥。)

,傳統節慶活動就是最典型的文化空間。但這些解讀聽起來仍然有些費解,關鍵在於要解釋清楚“文化空間”爲什麼是“非物質”的。相對而言,向雲駒的解讀比較透徹

向雲駒《論文化空間》20091026,《再論文化空間》20100101,見中國民俗學網http:∥。。他認爲,“文化空間”是一種重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型,其存在的核心價值和理論依據在於它完整地、綜合地、真實地、生態地、生活地呈現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空間”是“人類學”的概念,作爲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型、類別、樣式之一的文化空間,首先必須有實在、實有的場所,這個場所必有物的存在(橋、民居、村落、廟宇、街道、廣場等等),或有固定的(如物的永固性)時間週期;其次,這個空間必與人的身體的棲居和精神的棲居相關聯,才成其爲“文化空間”。棲居必然建造,建造是人在場的象徵和天然成分。也就是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空間”,是有人在場和出場的空間。因此,有人在場的“文化空間”纔是人類學意義上的“文化空間”,纔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空間”。如果沒有活的人在場,“此地空餘黃鶴樓”的話,那就只能是文物、古蹟和遺址(“文化遺產”)。向雲駒的解讀爲《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對“文化空間”的釋義作了必要的註腳。

4 結論與討論

4.1 本文結論

“世界遺產”是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在官方文件《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2)和《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而入選《世界遺產目錄》、由UNESCO和國實施保護的遺產種類,英文名World Heritage,漢譯名“世界遺產”,包括了“文化遺產”、“文化景觀”、“自然遺產”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四個類別。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在頒佈的官方文件《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而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由UNESCO和國實施保護的遺產種類,英文名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漢譯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有UNESCO官方的中文文本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39條“有效文本”:“本公約用英文、阿拉伯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和俄文擬定,六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這一文本將目錄譯作《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加“人類”二字,以表示這是一種“在國際一級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4章:“在國際一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由此可知,“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和“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內涵和外延各不相同的兩個專有名詞和各有評價標準的兩種遺產類型,共同點只在於,它們是由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宣佈、在國際層面上加以保護的文化或自然遺產。作爲熱門詞彙,社會層面通常的興奮點在其UNESCO“出身”,比較容易望文生義地理解爲是一種統一的世界級的遺產;所以,討論學術問題時,爲避免產生歧義起見,宜謹慎使用“世界遺產”漢譯詞通稱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這兩種遺產類型。

4.2 問題討論

兩個《公約》的根本宗旨在於確保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第79-95條有關“完整性和/或真實性”條款內容。

。國家爲確保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2006)第3條“世界文化遺產工作貫徹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確保世界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對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貫徹了“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貫徹了“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2005)《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2005第二條第二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 18972-2003)“旅遊資源分類表”分列了8個資源主類

《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 18972-2003)第4.3條款,見國家旅遊局官方網站http:∥。

,其中的A.地文景觀、B.水域風光、C.生物景觀、D.天象與氣候景觀、E.遺址遺蹟、F.建築與設施等類別多與“世界遺產”(自然、文化)有關,G.旅遊商品、H.人文活動等類別則多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換言之,本文討論的兩種類型遺產的“合理利用”與旅遊吸引物有着有高度的相關性。

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爲例。旅遊通常由“吃、住、行、遊、購、娛”六大要素組成,“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通過旅遊要素進行生產性傳承,如崑曲(人類2001)(國家145 Ⅳ1)

人類、國家、國家三推分別指《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第三批部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推薦項目名單》。

、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人類2005)(國家101 Ⅱ70)、京劇(人類2010)(國家172 Ⅳ28)等

參見表3。

是通過旅遊“娛”的要素的發揮、通過劇場演出和票房收入解決一部分傳承發展中的問題,這是第一種方式;第二種方式是通過“購”的要素的發揮,使瀕危手工製作技藝在各類旅遊攤檔令人愛不釋手的小商品形態中保持“活態”,如內聯升千層底布鞋(國家898Ⅷ115)、龍鳳旗袍、亨生和培羅蒙奉幫裁縫(國家三推Ⅷ6)、上海魯庵印泥(國家917Ⅷ134)、曹素功墨錠製作(國家三推Ⅷ73)、油紙傘、西湖綢傘(國家923Ⅷ140)、嘉定黃草(國家830 Ⅶ54)等;第三種方式是直接嵌入現實生活,成爲居家旅行、日常用度的趣味盎然的選擇,最典型爲“吃”要素的發揮,如存續我國城市歷史文脈的“老字號”項目等(見表6)。

令人矚目的是,在2010年,注重人與人之間的親密和睦、味覺上的美好體驗以及人與自然間的平衡的“法國美食大餐”(人類2010)首次以一國美食而被UNESCO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參見UNESCO官方網站;並參見《文匯報》2010年11月20日報道《法國大餐入選非物質文化遺產》.

。“法國美食大餐”是慶祝個人或羣體生活重要時刻,如:出生、結婚、生日、紀念日、慶功和團聚等活動時的一種實用的社會風俗,通過節日盛宴,法國人聚集在一起享受獨特的美食藝術。“法國美食大餐”的入選,對旅遊資源而言,意味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遴選將逐漸從諸如中醫鍼灸

王樂,吳越。申遺後鍼灸精髓如何傳承[N].文匯報,20101125;吳越,王樂。如何讓老外弄懂活血化瘀[N].文匯報,20101227.

(人類2010)(444 Ⅸ5)、中國活字印刷術

任思蘊。活着――中國活字印刷術的前世今生[N].文匯報,20101207.

(人類急2010)(國家918Ⅷ135)、中國書法

莫三相。漢字書寫――懷戀中國人的文脈載體[N].文匯報,20101227.

(人類2009)(國家839Ⅶ63)之類主要依賴於詮釋系統予以轉化的項目趨向於開始關注存活於現實生活中的通俗旅遊吸引物了,這對於旅遊資源利用和旅遊產品開發的研究而言不能不說是一種非常鮮活的信號。オ

(鳴謝:謹對上海師範大學張萍、姚小梅所承擔的資料整理工作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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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 篇八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被學者稱作是一個民族的DNA。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方面卻出現了諸多亂象,而我國現有的對其的知識產權保護**仍然不夠完善。本文以此爲切入點,討論瞭如何才能從知識產權保護的角度對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高效的全面保護。

關鍵詞:知識產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我國擁有上下五千多年的璀璨文明,在五千多年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祖先們不僅留下了有形的古物,還給予了我們同樣珍貴的無形財富———非物質文化遺產。可是我國目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採取的保護措施,與先進國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這無疑是令人痛心的。**來涉及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案例頻頻發生。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面,不但有外患,還有內憂。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與種類

首先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傳承並視爲民族文化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及場所。其次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一是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爲其載體的語言;二是傳統音樂、戲劇、美術、舞蹈、書法、曲藝和雜技;三是傳統技藝、曆法和醫藥;四是傳統節慶、禮儀等民俗;五是傳統遊藝和體育;六是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我國知識產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不足之處

首先,沒有一部**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法律規範。到了1990年,在《著作權法》中才姍姍來遲地規定,由*另行制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相關辦法,可是直到20xx年制定該法,其中關於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的相關規定還是不夠具體。經過10年發展,在立法範疇中卻沒有體現出明顯的進步,從側面也反映了我國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立法方面的嚴重滯後。20xx年頒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而言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但是僅有44條,且多爲原則性規定的內容。其次,行政保護機制不夠完善。許多行政部門都有權管轄非物質文化遺產,比如*門、*門、工商部門、文物保護部門、*部門、宗教部門、專利部門、旅遊部門等,但在實際上根本不知道哪個部門纔是真正的主管部門。這樣的機構設置不僅會導致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還會因各個管理部門之間的權責界限不清,而導致在有利益的情況下互相“爭着管”,沒利益的情況下互相“踢皮球”,這種多頭管理的狀況不利於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全面保護。然後,傳承主體有限,且**義務不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第31條規定了傳承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義務,即“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妥善保存相關的實物、資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公益性宣傳”。這部法律一再要求傳承人將所持有的技術、技藝貢獻給社會,針對性極強,卻沒有關於其所享有**的隻言片語,這是非常不公*的。當使用者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時,其使用行爲會與傳承人產生兩種關係:一種是民事合同關係,另一種則是侵權關係。因爲傳承人在實際上不享有利益分享權,更不用談專有權,那在合同關係中,傳承人如何去約束使用人,如何向使用人行使**,都沒有法律上的規定;還有當出現侵權情況時,哪種情況構成侵權,侵權人如何去補償傳承人損失,也沒有一致的標準。最後,現有知識產權**存在缺陷。首先,著作權以及其鄰接權對**人的要求是作品具有獨創性,並只給予個人、單位或其他**享有的**,而且保護期限通常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上去世後50年。但是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通常是一定區域內,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才最終形成的,有些作品甚至根本找不到具體的作者,也無從探明作品的確切完成時間。其次,專利權對保護對象有新穎性、工業實用性和創造性三種具體要求,而不少的民族傳統科技在長期的廣泛使用中失去了新穎性,再加上其自身的限制,通常無法達到專利申請的要求。在消極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上,一些民族傳統科技知識還可以適用;但是在積極的知識產**益取得措施上,民族傳統科技知識的傳承人很難用知識產權對其來進行保護,因爲它既無法申請專利權,也無法申請外觀設計。諸多限制造成了沒有法律對民族傳統手工技藝進行保護的情況出現。

三、從知識產權保護**角度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議

第一,從著作權法角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國千百年間民族傳統文化進行傳承積累的結晶,有非常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無法確定具體的產生年代,其**歸屬無從知曉,其知識產權的保護期限也很難用著作權保護期限的相關規定來明確。甚至還有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和著作權的差距更爲遙遠,比如民間風俗、民族節日、民族儀式等。因此,我們要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具體的保護方式。我國已經公佈了兩批共計102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單,其中一些項目的著作權保護應當從對傳承人的保護着手。年代久遠的民間故事與我國現行的著作權法無疑是存在脫節的,但是用著作權法保護一代代傳承人不斷創作的成果卻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對我國民間創作者創作或整理的作品,用著作權法來進行保護,是符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的。第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長期保護**。一般客體的知識產權都有具體的保護期限,保護期限到期後知識產權就自動進入市場的公共領域。但是基本上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經過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傳承和完善才得以形成最終的形態的,現有的保護期限不適用於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要求。筆者認爲,比較合理的解決方法就是給非物質文化遺產製定一個不同於普通知識產權保護期限規定,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所特有的保護期限應該是長期的。還應當仿照我國現行商標法中註冊商標續展的相關規定,允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對其知識產權進行續展,而且與註冊商標不同的是,在符合嚴格的相關條件的情況下,**人續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次數是沒有限制的。第三,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和限制。傳承人在取得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體資格之後,就自然而然地獲得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合理使用和享用收益的**。並且,如果其他人想要對**人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營利性使用,必須徵得**人的同意並且支付合理的費用。而且由於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有着羣體性的特點,它的**主體是一個聚落,而不是個人。在這個聚落中的每一個個體都對這個非物質文化遺產享有主體**,所以他人支付的使用費用也應當由全體**人共同享有。知識產權保護也只是其保護體系的一方面,加強和規範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是刻不容緩。相比起專門的法律法規的保護,知識產權的保護應當是一種輔助性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個**體系,需要完整的法律體系及法律部門相互銜接。(作者單位:大理大學政法與經管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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