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範本【精品多篇】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範本【精品多篇】

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一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三條、公司爲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的健康檢查,員工患病及時建檔,並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採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條、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櫃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第一條、爲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積極參與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採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諮詢投訴,完善售後服務措施,努力爲所有消費者服務。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爲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僞造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僞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僞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該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市場。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並建立銷貨臺帳。

第三條、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註的信息。

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第一條、爲規範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經營單位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准入,是指本經營單位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範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係,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經營單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食品購《本站·》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簽訂購銷合同,並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六條、與本經營單位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的食品,可簡化准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經營單位。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原始憑證管理,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如: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覈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二、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做好會計審覈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覈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

四、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覈,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覈。

五、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據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覈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六、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七、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覈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八、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覈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公司主管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九、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十、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十一、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十二、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十三、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覈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十四、企業對存放的各項產品必須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發現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要及時進行處理,確保財產物資賬實相符和資金完整。

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三

爲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內抓管理,外樹品牌,形成高效、規範的工作方式,制定本章程,望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接待規範

凡有來賓,公司人員都要熱情接待,笑臉相迎,並用“您好”、“請坐”等禮貌用語接待,待客人就座後,要倒茶倒水。來客臨別時,要用“慢走”、“再見”等禮貌用語送行。客人與公司人員談話中間,無關人員不得吵鬧或隨便插話。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總經理室和財務室。

二、電話制度

1、凡接電話者,接機首先說“您好!這裏是xx貿易有限公司”。

2、除工作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便使用公司電話聊天。

3、工作和業務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意撥打長途電話,若有違例者,從工資扣除所打電話費的三倍。

4、若有來電被叫者不在公司,要做好來電記錄,包括來客姓名、電話、有何事等。

三、衛生制度

公司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衣着整齊、端莊,辦公用品要擺放整齊,不得隨便亂丟亂放,隨地丟棄雜物。

四、請假制度

1、公司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隨便離崗或脫崗,不得遲到或早退,違反一次警告,違反兩次扣除工資10元,以此遞增。

2、公司人員一般不準請事假。若有特殊情況,可寫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請假,並扣除請假天數的工資。

五、財務制度

1、業務部門支付各類款項時要填寫資金審批表,並提供相應的付款依據,經主管會計、公司領導審覈簽字後,出納方可辦理付款。

2、各項費用的報銷要填寫相應的報銷審批單。報銷審批單必須以真實、合法的原始發票爲依據,原始發票不得塗改、僞造。財務人員應加強費用報銷的審覈工作,對不符合規定和越權審批的,一律不予報銷。若有違反者,扣除相應報銷款項和當月工資。

六、派車制度

1、公司汽車由領導統一安排,未經許可,不得隨便借車、出車。

2、公司汽車誰開車誰負責,若有不必要的磕碰或損壞,由開車人負全部責任。

3、汽車要定時保養檢測,開車人要不斷地檢查車的機油、剎車等部件,遇有情況要及時排除或彙報。

七、人事異動

1、凡新招聘的員工,在辦理入職時需攜帶: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學歷正本、健康證明、2寸白底彩色照片兩張、工資卡一張等。

2、員工入職後的一個月內,單位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相關社保手續。

3、試用期員工要辭職的,需提前3天提出申請,正式員工需要辭職的,需提前30天提出申請。

4、員工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公司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補償金。

八、工資制度

1、員工每月的工資定於下個月的xx日發放。

2、員工工資通過委託xx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爲規範公司所有醫療器械產品的倉庫貯存、養護、出入庫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倉庫貯存

1、應當配備與經營產品相適應的儲存條件。按照醫療器械的貯存要求分庫(區)、分類存放,包括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發貨區等,並有明顯區分(如可採用色標管理,設置待驗區爲黃色、合格品區和發貨區爲綠色、不合格品區爲紅色),退貨產品應當單獨存放。

2、醫療器械與非醫療器械應當分開存放;

3、庫房的條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庫房內外環境整潔,無污染源;

(2)庫房內牆光潔,地面平整,房屋結構嚴密;

(3)有防止室外裝卸、搬運、接收、發運等作業受異常天氣影響的措施;

(4)庫房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能夠對無關人員進入實行可控管理。

4、按說明書或者包裝標示的貯存要求貯存醫療器械;

5、貯存醫療器械應當按照要求採取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防火等措施;

6、應作好倉庫安全防範工作,定期對安全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並填寫“安全衛生檢查表”。

7、搬運和堆垛醫療器械應當按照包裝標示要求規範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醫療器械包裝;

8、醫療器械應當按規格、批號分開存放,醫療器械與庫房地面、內牆、頂、燈、溫度調控設備及管道等設施間保留有足夠空隙;

9、貯存醫療器械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

10、非作業區工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貯存作業區,貯存作業區內的工作人員不得有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行爲;

11、醫療器械貯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貯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12、從事爲其他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提供貯存、配送服務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其自營醫療器械應當與受託的醫療器械分開存放。

二、庫存養護

1、養護人員要在質量管理部門的技術指導下,檢查並改善貯存條件、防護措施、衛生環境。按照醫療器械儲存養護標準做好醫療器械的分類存放。

2、醫療器械養護人員對庫存醫療器械要逐月進行質量檢查,一般品種每季度檢查一次;

對易變效期品種要酌情增加養護、檢查次數;對重點品種應重點養護。可以按照“三三四”循環養護檢查,(所謂三三四指一個季度爲庫存循環的一個週期,第一個月循環庫存的30%,第二個月循環庫存的30%,第三個月循環庫存的40%)並做好養護記錄,發現問題,應掛黃牌停止發貨並及時填寫“質量複檢通知單”交質量管理部門處理。並要認真填寫“庫存醫療器械養護記錄”。

3、養護人員要指導並配合保管人員做好庫房溫、溼度的管理工作,當溫、溼度超過規定範圍時應及時採取降溫、除(增)溼等各種有效措施,並認真填寫“庫房溫溼度記錄表”,每天上、下午不少於2次對庫房溫溼度進行監測記錄;對庫存醫療器械的外觀、包裝、有效期等質量狀況進行檢查;

4、對庫存醫療器械有效期進行跟蹤和控制,採取近效期預警,超過有效期的醫療器械,應當禁止銷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區,然後按規定進行銷燬,並保存相關記錄。

1)效期產品的醫療器械直接影響到該產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採購入庫驗收、倉貯、出庫複覈銷售及售後服務中都必須注意,在所有記錄表格中都必須明顯記錄其效期起止日期。

2)採購時應注意是否近失效期產品,入庫時應認真填寫“效期商品管理記錄表”,並按先進先出原則,認真做好保管,貨位卡特別註明,填寫效期催銷表,銷售時,告知消費者注意事項,並做好售後服務。

3)有效期產品的內外包裝破損不得銷售使用,應視爲不合格商品,登記後放置於不合格區。

4)對所有商品應根據企業銷售情況限量進貨。

6、養護人員在日常質量檢查中對下列情況應有計劃地抽樣送檢,如易變質的品種、儲存兩年以上的品種、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種、其它認爲需要抽檢的品種等。當發現不合格品種時要及時請示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後將“不合格醫療器械”移出合格區,放至不合格區,並做好記錄。

7、企業應當對庫存醫療器械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貨相符。

三、出入庫管理

1、入庫

1)倉管員依據驗收的結果,將產品移至倉庫相應的區域,如:驗收結果爲:不合格,需將產品移至不合格區域,產品經判定需退貨的,需將產品移至退貨區。如爲合格品,將產品移至合格區域。

2)企業應當建立入庫記錄,驗收合格的醫療器械應當及時入庫登記;驗收不合格的,應當註明不合格事項,並放置在不合格品區,按照有關規定採取退貨、銷燬等處置措施。

3)驗收合格入庫商品,需填寫:“醫療器械驗收、入庫交接單”。

2、出庫

1)器械出庫應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2)醫療器械出庫時,庫房保管人員應當對照出庫的醫療器械進行覈對,發現以下情況不得出庫,並報告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1)醫療器械包裝出現破損、污染、封口不牢、封條損壞等問題;

(2)標籤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示內容與實物不符;

(3)醫療器械超過有效期;

(4)存在其他異常情況的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出庫應當複覈並建立記錄,複覈內容包括購貨者、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註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產企業、數量、出庫日期等內容。

4)醫療器械拼箱發貨的代用包裝箱應當有醒目的發貨內容標示。

5)醫療器械出庫,必須有銷售出庫複覈清單。倉庫要認真審查銷售出庫複覈清單,如有問題必須由銷售人員重開方爲有效。

6)醫療器械出庫,倉庫要把好複覈關,必須按出庫憑證所列項目,逐項複覈購貨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和複覈人員等項目。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包裝牢固。

7)出庫後,如對帳時發現錯發,應立即追回或補換、如無法立即解決的,應填寫查詢單聯繫,並留底立案,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配合協作,認真處理。

8)發貨複覈完畢,要做好醫療器械出庫複覈記錄。出庫複覈記錄包括:銷售日期、銷往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至、生產廠商、質量情況、經手人等,記錄要按照規定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後2年。

9)需要冷藏、冷凍運輸的醫療器械裝箱、裝車作業時,應當由專人負責,並符合以下要求:

(1)車載冷藏箱或者保溫箱在使用前應當達到相應的溫度要求;

(2)應當在冷藏環境下完成裝箱、封箱工作;

(3)裝車前應當檢查冷藏車輛的啓動、運行狀態,達到規定溫度後方可裝車。

10)運輸需要冷藏、冷凍醫療器械的冷藏車、車載冷藏箱、保溫箱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車具有顯示溫度、自動調控溫度、報警、存儲和讀取溫度監測數據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