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頂板事故案例剖析

頂板事故案例剖析
頂板事故案例剖析
 
----某公司採煤隊“1.31”頂板事故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03年1月31日12時40分,某公司採煤隊501採煤工作面作業段放頂至第二節槽子第二根密柱時,頂板來壓,將緊臨支柱推倒,鉸接頂樑落下,打傷放頂工李某的頭部,當即昏迷。後經局中心醫院搶救無效於2月1日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責任:
1、該作業段放頂工李某,沒有按規定先支後回,違章操作放頂(應按先支後回的原則,對失效、不合格的支架維護後更換,放頂前清理好退路,用長柄工具、遠距離卸液……),應負直接主要責任。
2、負責該作業段觀察頂板、監護放頂的工人權某,工作失職,沒有盡到監護職責。
三、防範措施及事故教訓:
“1.31”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它暴露了安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必須引起全體幹部職工的高度重視。
1、管理幹部存在思想鬆、管理鬆的問題。具體表現在制度措施不完善,隱患整改不及時,現場安全狀況掌握不夠,超前防範不夠,工作標準低,要求鬆,缺乏過硬管理。
2、管理幹部對安排的工作檢查落實不夠。作風不夠紮實,工作不夠細,要求不夠嚴。
3、對薄弱環節、特殊人物的思想動態要及時掌握。這起事故發生在大年除夕這個特殊時節,據調查死者前不久剛退婚,情緒低落,又對採煤作業不熟悉,自主保安能力不強,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
 
---某礦採三隊“4.7”頂板事故案例
一、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00年4月7日凌晨3時39分
地點:採三隊11506工作面
二、事故經過:
2000年4月7日凌晨3點39分左右,趙某在機尾向前第六節槽子處和彥某配段作業,放炮前將主樑老山側支柱摘下打在副樑中間,放炮後,又讓彥某去拿維護材料,彥某回來後向煤壁準備移主樑時趙某又去摘副樑老山側支柱,當柱子降下後,兩架棚斜着壓倒,老山煤及石塊冒落,副樑老山柱倒下壓住趙某右腿,趙某左腿跪在溜子上、煤及矸石將趙某埋住,頭露在外面。隊上立即組織搶救,5點39分將趙某扒出,迅速送往醫院急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當班工人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意識差,違章作業;工人趙某提前摘柱,導致接頂不實的頂板冒落將本人埋壓致死。
2、間接原因:採三隊對職工安全教育重視不夠,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差。
四、防範措施:
(1)加強連網質量管理,特別是短邊的連網。
(2)嚴禁缺樑少柱,頂板破碎處移樑應加強維護,堅持“先支後回”原則;
(3)要認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訓,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切實做到按章作業,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4)要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安全生產。
 
---某公司巷維隊“11.6”頂板事故
2005年11月6日中午12點05分,巷維隊在施工的三採北上剝採集中巷維護時,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一死一傷的嚴重事故。
一、事故發生經過:
11月6日早班,巷維隊照例召開班前會,該隊領導強調了安全生產。下井後,當班跟班副隊長高某、工長汪某、安監員第某一同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上一班架的最後一架棚略高,使前探樑移不過去,高副隊長立即安排撬掉危石,由於未撬下來,隨後安排支設臨時支護,由於運輸線要安設速度擋車器,高某、第某便離開工作面。汪某安排侯某、趙某打眼放炮打柱窩,炮後未進行敲幫問頂,安排劉某、周某挖左手幫柱窩,挖好後離開現場,安排侯某、趙某在右手幫挖柱窩,候某監護頂板。由於原巷道錨杆腐蝕嚴重,錨杆斷裂,頂板掉落下來1.5M×0.8M×0.4M梯形石頭砸傷2人,造成侯某死亡,趙某受傷的嚴重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放炮前工作面在前探樑移不到位的情況下,也未採取替代措施臨時支護。炮後對工作面頂板未進行敲幫問頂,在沒有對工作面隱患進行完全整改的情況下,跟班隊幹指揮職工進入下一道作業程序,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安全意識,自保、聯保、互保的意識不強,對原巷道未及時進行維護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四、防範措施:
1、全礦對井下所有的巷道進行排查,對因年久失修導致有活矸危石的及時進行維修。
2、加強工作面的頂板管理,前探樑、臨時支護要到位可靠。
3、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意識的教育,使之完全樹立起自保、互保的安全生產意識。
4、轉變幹部作風,克服鬆、散、懶的不良風氣,深入生產現場,堅持領導幹部值班不脫崗,對違犯勞動紀律的要及時做出處理決定,一視同仁,不留死角,紮紮實實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