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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丹東市開展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開展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民政廳關於開展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遼住建〔2022〕63號)部署要求,切實抓好我市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遼寧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導區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部署要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聚焦羣衆關切的“一老一幼”設施建設,圍繞爲民、便民、安民服務,大力推進完整社區試點建設,儘快補齊社區服務設施短板,進一步提升社區服務功能,讓人民羣衆生活更便捷、更舒適、更美好。

二、試點目標

在全市選取5個社區(振興區2個、元寶區1個、振安區1個、東港市1個)開展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用2年左右時間完成試點建設任務,確保試點社區達到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完善、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完備、公共活動空間充足、物業管理全覆蓋、社區管理機制健全。通過試點先行、示範帶動,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完整社區建設模式和典型經驗做法。

三、試點內容

(一)完善社區服務設施。以社區居民委員會轄區爲基本單元推進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城市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建標167-2014)等標準規範和《遼寧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遼政辦發〔2022〕35號)要求,規劃建設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幼兒園、託兒所、老年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每百戶居民擁有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60%以上建築面積用於居民活動。適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郵件和快件寄遞服務設施、理髮店、洗衣店、藥店、維修點、家政服務網點等便民商業服務設施。新建社區要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集中佈局、綜合配建各類社區服務設施,爲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既有社區可結合實際確定設施建設標準和形式,通過補建、購置、置換、租賃、改造等方式補齊短板。統籌若干個完整社區構建活力街區,配建中國小、養老院、社區醫院等設施,與15分鐘生活圈相銜接,爲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務。

(二)打造宜居生活環境。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強供水、排水、供電、道路、供氣、供熱(集中供熱地區)、安防、停車及充電、慢行系統、無障礙和環境衛生等基礎設施改造建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完善設施運行維護機制,確保設施完好、運行安全、供給穩定。鼓勵具備條件的社區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場所,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順應居民對美好環境的需要,建設公共活動場地和公共綠地,推進社區適老化、適兒化改造,營造全齡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環境。鼓勵在社區公園、閒置空地和樓羣間佈局簡易的健身場地設施,開闢健身休閒運動場所。

(三)推進智能化服務。引入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技術,建設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促進線上線下服務融合發展。推進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與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智能家庭終端互聯互通和融合應用,提供一體化管理和服務。整合家政保潔、養老托育等社區到家服務,鏈接社區周邊生活性服務業資源,建設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務圈。推進社區智能感知設施建設,提高社區治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社區治理機制。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羣衆自治機制,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增強社區羣衆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實效。推進設計師進社區,引導居民全程參與完整社區建設。落實社區協商制度,對於涉及社區規模調整優化、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改造、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功能配置等關係社區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羣衆反映強烈、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和矛盾糾紛的重大事項,應廣泛聽取羣衆意見建議。開展城市管理進社區工作,有效對接羣衆需求,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培育社區文化,凝聚社區共識,增強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

四、實施步驟

試點工作自2022年12月份開始,爲期2年,到2024年年底前結束,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12月)

1.摸清底數。對轄區內社區現狀進行調查摸底,詳細瞭解掌握社區範圍內居住人羣及人口結構、公共空間現狀、公共配套建設等實際情況,對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認真查找社區建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確保調查摸底全覆蓋、底數清。

2.選取試點。結合實際,可選取具有代表性的社區,作爲試點開展建設。也可優先安排居民創建意願強、積極性高、有工作基礎的社區開展試點。

3.制定實施計劃。各縣(市)區要按照盡力而爲、量力而行的原則,明確試點目標、試點內容、重點項目、實施時序和保障措施,科學制定《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實施計劃表》(詳見附表)。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

1.建立臺賬。各縣(市)區要按照試點目標任務,在充分徵求居民意見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新建改造項目清單,建立項目實施臺帳,明確各類責任主體,保證各項工作進展有序。

2.加快建設。認真落實《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聚焦適老化、適兒化設施建設,加快補齊社區存在的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健全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完備市政配套基礎設施,滿足公共活動空間。科學制定建設項目施工方案,細化時間節點,合理安排工期,加強現場管理,狠抓工程質量,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各階段建設任務。

3.強化管理。推動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組織、業主參與、企業服務”的居住社區管理機制,加強物業服務管理平臺建設,提升社區智能化水平,推動城市管理進社區,提高城市管理覆蓋面。

4.鞏固推進。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可採取現場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推廣試點社區的經驗做法,促進社區之間相互學習借鑑。同時,加強對開展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情況的宣傳報道。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1.總結經驗。各縣(市)區通過開展試點工作,及時總結試點工作情況,梳理好的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2.做好評估。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試點工作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深入研究解決遇到的各類矛盾問題,爲持續推動完整社區建設工作奠定基礎。

3.健全機制。各縣(市)區要全面系統總結兩年來試點開展情況,梳理在政策標準層面需要建立或完善的具體制度,並結合經驗做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協同機制,結合城鎮老舊小區、老舊街區、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統籌推進完整社區試點建設。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因地制宜探索建設方法、創新建設模式、完善建設標準、以點帶面提升完整社區覆蓋率。各縣(市)區填寫的《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實施計劃表》請及時交市住建、民政部門。

(二)加強督促指導。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情況的跟蹤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試點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有力有序推進試點工作落實落地。要強化工作督促檢查,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

(三)抓好試點總結。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典型示範的引領推動作用,定期總結和推廣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中的經驗做法,認真梳理形成完整社區建設典型案例。自2023年開始,各縣(市)區要每半年對本地區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評估,總結試點進展成效,並於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將半年總結報告和典型案例分別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市民政局。

六、組織保障

(一)強化政策支持。各縣(市)區要加大資金整合力度,統籌用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海綿城市建設、智慧城市建設等涉及住宅小區的各類資金,支持完整社區試點建設,提高政策資金疊加效益。優化完整社區建設項目審批流程,簡化相關審批手續,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確保建設項目儘早開工建設、投入使用。

(二)推動社會參與。建立以政府投入爲引導、社會投入爲主體的多元化籌資體系,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完整社區試點建設。充分挖掘居住社區潛力,通過新增設施有償使用、落實資產權益等方式,吸引專業企業、金融機構、城市綜合開發運營商等參與完整社區試點建設和運營。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導,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完整社區建設的良好局面。

(三)加強技術支撐。各縣(市)區在完整社區建設中,應積極選用經濟適用、綠色環保的技術、工藝、材料、產品。要因地制宜加強綠色環保工藝技術的集成和創新,加大綠色環保材料產品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力度。利用信息技術提升綜合治理和服務能力,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發展線上線下社區服務業,拓展家政、教育、護理、養老等增值服務,滿足居民多樣化、多層次居住生活需求。

(四)注重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加大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多種途徑、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和進展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推進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充分發揮居民主體作用,推動實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對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中涌現的優秀單位、個人和做法,要通過多種方式予以表揚鼓勵。

七、聯繫方式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繫人:劉鑫 電話:2305762

市民政局聯繫人:劉修俊 電話:2179010

附件: 縣(市)區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實施計劃表

附件

縣(市)區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實施計劃表

填報單位:

序號

屬地

試點社區名稱

社區總面積

(平方公里)

社區總人口(人)

試點內容

計劃實施的建設和改造項目

計劃投資金額(萬元)

備註

1

2

審批人: 填報人: 聯繫方式: 填報時間:

注:試點內容包括:完善社區服務設施、打造宜居生活環境、推進智能化服務、健全社區治理機制等。

丹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2年12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