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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計劃生育(精選多篇)

保證書1.78W

第一篇:實施計劃生育

實施計劃生育(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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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控制人口過快增長,確保 工地計劃生育責任制的落實,現由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與 班組簽訂計劃生育保證書

保證書內容如下:

一、本班組外來人員已辦理《暫住證》及《婚育證明》或《計生證明》,無僱請未落實節育措施、未交清社會撫養費、政策外懷孕的人員;按時督促育齡婦女做好查環查孕工作,協助計生部門做好計劃生育的宣傳、檢查、督促工作。如僱請或收留違反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人員情況屬實,自願接受計生部門的有關處罰。

二、此保證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項目負責人簽名: 班組長簽名:

第二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昌吉州史志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

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和有關計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我辦的計劃生育管理,規範季度綜合服務秩序,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提升管理服務水平,推動全辦的人口計生工作健康發展。結合我辦實際,現就我辦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明確目標,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1、認真貫徹計劃生育政策杜絕違規生育的事件發生,確保我辦計劃生育工作平衡發展。

2、嚴格兌現政策。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相關責任,進一步治理生育環境,切實維護計劃生育政策的公平、公正及嚴肅性。

3、進一步宣傳計劃生育知識、現行生育政策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等,進一步滿足他們在計劃生育及生殖保健等方面的需求。

二、強化領導,實行單位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

(一)史志辦主任是完成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按照上級的要求和計生工作責任書條款的規定,認真抓好落實。

(二)在制訂評先評優標準或規定時,要把計劃生育作爲一項重要的評比、考覈條件,並在執行中嚴格把關;在幹部、職工的調動、提拔、晉升等方面,都要與計生服務站一起共同把好計劃生育關,嚴格執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

三、強化管理,努力堵塞計劃生育管理漏洞

(一)健全計生檔案,切實規範管理。各科室必須全面、準確、及時掌握本單位幹部職工的結婚、懷孕、生育、節育等情況,按照規範化管理的要求進行造冊登記、建檔管理,對婚、孕、育、術等情況有變動的,要及時予以變更,並上報鎮計生服務站,全部錄入計算機進行管理。

(二)規範計劃生育日常管理。確保機關信息系統數據庫的正常運行,否則如因變更信息不及時造成的漏管、漏報、錯報、遲報等由各單位負責;要督促做好避孕節育措施及補救措施的落實。凡是應落實節育措施的對象,都必須及時“對號入座”落實節育措施,即:生育一孩的落實上環措施,二孩及以上的落實結紮措施。

四、強化監督,嚴格執行計生政策

(一)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切實加強羣衆監督。對舉報幹部職工違反計生政策生育的,經查實後,每一例給予500元至2014元的獎勵。各科室應將本單位每位職工的計劃生育生育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羣衆監督。

(二)切實加大對幹部職工違反計生政策的查處力度,決不心慈手軟、姑息遷就。

昌吉州史志辦

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

首羨鎮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爲深入貫徹落實省、石市人口計生委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深化民主評議活動,加強機關行政交通建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推動全市計劃生育系統的民主評議行風活動,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民主評議要堅持以“xx”重要思想爲指導,以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爲動機和契機,以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爲重點,以提高羣衆的滿意度爲標準,認真貫徹落實計劃生育“一法三規”,着力解決羣衆反映的突出問題,特別是發生在羣衆身邊的、嚴重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現象,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質量,完善服務體系,爲構建“和諧辛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二、組織領導

全鄉計劃生育民主評議活動在鄉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鄉黨委書記李玉振同志任組長,副鄉長李蘭剛任副組長,鄧安進、吉從真、董會梅、高豔爲成員,領導小組除負責抓好本機關的民主評議活動外,還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抓機關必須抓基層”的原則,負責抓好計生系統內分管工作的民主評議活動。領導小給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要落實民主評議工作責任制,把民主評議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融入具體工作,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級級抓落實。

三、民主評議的重點內容

1、轉變職能方面

認真落實“提速、提質、爲人民、促發展”的要求,按照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機關的標準,進一步規範機關行爲,完善運行程序,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糾正不作爲、亂作爲行爲的效率低下等問題;建立健全權力動作中的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制度,提高自身的社會公信力。要按照科學、規範、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實解決機關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機制和規範高效的運行機制,減少辦事環節,加快辦事速度,年度內不發生重大違紀案件,不出現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問題。

2、改進作風方面

要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轉變作風,真抓實幹,努力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要樹立正確政績觀,認真查找本部門存在的問題,抓住主要矛盾制定整改措施。要深入基層,到羣衆反映大、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發現和解決問題,對事關羣衆利益的問題逐一提出處理意見,限期整改;要遵紀守法,堅持廉潔奉公,潔身自好;要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杜絕弄虛作假、辦事效率低下的問題;要重視投訴舉報,認真解決本部門影響和制約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確保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並尊重和維護舉報人的權利;要增強服務意識,創新工作方法,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

3、依法行政方面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實施細則》,嚴格執法程序,積極推進行政執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執法人員要經過培訓上崗,無資質、無法律授權的人員和無法律授權範圍的不得執法,嚴禁利用再生育審批和其他管理權限謀取私利;確保執法過程的嚴肅性、公正性,做到執法公開、文明,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4、優質服務方面

兌現向社會作出的公開承諾,提高羣衆滿意率。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收支兩條線”規定,杜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搭車收費。爲羣衆免費項目全面得到落實,有償服務項目實行自願的原則。

5、自身建設方面

認真貫徹從嚴治黨、治政的方針,強化幹部隊伍建設,切實解決個別計生人員中存在的以權謀私問題。計生辦的工作人員不得接受有關單位、個人贈送的貴重禮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下屬單位、基層部門和工作人員也不得以各種名義向領導和上級部門工作人員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得以開會、考察、培訓爲名,利用公款互相宴請、大吃大喝和安排高消費娛樂活動,在轄區內執行公務活動,一律吃工作餐。努力創造整潔衛生、秩序良好、人際關係和諧的工作環境。

四、評議步驟

民主評議時間自xx年3月到2014年3月。具體分析以下幾個步驟:

1、制定方案進行部署。7月份,制定計劃生育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實施方案,部署xx年度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各村根據各自工作情況實際制定工作方案。

2、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按照市民主評議辦公室的時間安排,向社會作出的公開承諾向社會進行公佈,並公佈計生局行風熱線電話。

3、踐諾公示。10月份對照向社會公開承諾內容,總結工作,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下步打算,並向社會進行踐諾公示。

五、幾點要求:

1、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局黨組要把民主評議工作切實列入議事日程,作爲優化發展環境、增強黨的執政能力的首要任務,常抓不懈,堅持定期聽取彙報,深入基層,傾聽羣衆的意見和呼聲,以不斷改進工作,把民主評議活動逐步引向深入。

2、要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把機關效能建設作爲民主評議和行風建設的重點,把“提速、提質,爲人民、促發展”作爲民主評議的主要內容,把民主評議活動和行風政風建設列入全鄉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考覈內容。

3、要規範評議工作,確保評議結果真實可信。要嚴格按照省、市要求,規範操作,確定評議範圍和分類;切實排除各種人爲因素的干擾,組織好問卷測評;嚴密組織,確保多方面、多環節的公平公正。同時,要緊緊圍繞市委的總體要求,創造性地開展好各項工作,不斷探索民主評議工作規律,創新體制、機制制度,使民主評議工作始終保持時代特色,貼近工作實際,符合人民羣衆願望。要注意總結經驗、鞏固成果,及時把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形成制定,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逐步建立起民主評議工作的長效機制。

4、要着力解決人民羣衆反映的突出問題,維護好羣衆的根本利益。民主評議要堅持糾、評、建相統一,與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的原則,把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爲一條主線,貫徹於民主評議的全過程。要注重深入基層聽民聲、訪民意,瞭解羣衆的呼聲和意願,着力解決發生在老百姓身邊、嚴重損害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使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特別要強化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公開、公示和舉報查實工作。

5、要認真抓好民主評議經常性工作的落實。突出要抓好以下幾項經常性工作;公開承諾事項的檢查與落實,組織“陽光投訴”、“聽證質詢”與“行風熱線”活動,開展計劃生育工作評議與自查自糾活動,對踐行公開承諾事項的成果進行公示等。

6、要充分發揮每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不斷完善行風建設的自我運行機制。以民主評議活動爲載體,把行風政風建設與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全面加強自身建設。要進一步建立起符合計生系統特點,具有鮮明特色,促進機關自身建設,能夠自我運行的行風政風建設長效機制,使行風政風建設逐步走上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第四篇:關於調整我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費用標準的通知

關於調整我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費用標準的通知

關於調整我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和實施

計劃生育手術費用標準的通知

銅人社[2014]491號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

爲進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險政策,保障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必要的費用補償,根據《銅陵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現將我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費用標準調整如下:

一、住院生育醫療費用補貼按下列最高支付限額標準內支付:

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引產或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或引產的,醫療費用補貼爲:順產2500元,剖宮產5000元,高位產鉗3000元。

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醫療費用補貼爲1500元。

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的,醫療費用補貼爲500元。

二、職工實行計劃生育節育技術服務及符合生育政策實施復通等所需手術費用,按下列最高支付限額標準內支付:放置宮內節育環100元;取出宮內節育環80元;

取殘環、嵌頓環150元;皮下埋植術100元;取出皮下埋植術55元;

妊娠門診人工流產術(10周內)260元;藥物流產術26 0元;

輸卵管結紮術800元;輸精管結紮術400元;輸卵管吻合術3000元;

輸精管吻合術2014元;

以上標準已包括(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牀位費和所有手術費用,即含術前的常規檢查費,術中的手術費和材料費,術後的常規用藥費等。

三、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第五篇:計劃生育政策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計劃生育政策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網友提問:計生政策哪年開始實施?哪年頒佈計劃生育條例?

中顧法律網律師回答: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歷史沿革可大致劃分爲以下四個階段:一、1953年至1961年:節制生育的提出階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在這一階段,我國人口增長基本處於自發和無計劃的狀態,人口出生率持續增加。伴隨着新中國成立之後的第一次出生高峯的出現,人口無計劃地盲目增長同國民經濟有計劃發展的矛盾開始顯現出來。與此同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醫療衛生條件的改善促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隨着死亡率的下降和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人們要求節制生育的呼聲在增高。

我國領導人在這一時期已意識到中國人口多的現實,並逐步認識到節制生育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途徑。一些知名學者和民主人士也開始關注日益增長的中國人口問題對於國家社會經濟建設的負面影響,如著名的經濟學家馬寅初先生、民主人士邵力子先生等。

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計劃生育的試點階段

20世紀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災害以後,我國人口增長經歷了建國後的第二次出生高峯期。1964年全國第二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當時總人口已接近7億。人口這種盲目增長的態勢引起了政府的再一次關注。196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指示》強調:“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農村提倡節制生育,適當控制人口自然增長率,使生育問題由毫無計劃的狀態逐步走向有計劃的狀態。”這是制定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一個里程碑式的文件。1964年,成立了國務院計劃生育委員會,一些地區也相應成立了類似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尤其是在城市地區先後建立了計劃生育組織機構,這也是我國建立相應組織機構來推廣節制生育工作的嘗試。

三、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階段

20世紀70年代,在周恩來總理的大力倡導下,計劃生育工作在全國城鄉全面展開,並明確提出了力爭在“四五”期間將城市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農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內,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制目標。1973年12月,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全國第一次計劃生育工作彙報會,會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實行計劃生育,使人口增長與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戰略思想。

四、1980年至今:現行生育政策的提出、完善與穩定階段

1980年9月,國務院在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指出:“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數民族地區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長率儘快控制住”。與此同時,中共中央發表了《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號召黨團員帶頭執行新的計劃生育政策。次年,五屆人大四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限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這就是我們的人口政策。”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確定“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同年12月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確立了計劃生育的法律地位,走上了依法行政的道路。2014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實施。

這個階段計劃生育政策的特點是,具體內容不斷完善,政策不斷制度化和法制化。

文章來源:中顧法律網 (免費法律諮詢,就上中顧法律網)

我國從70年代實行計劃生育政策 至今分三階段

2014年7月10日下午3時,人口計生委新聞發言人、政策法規司司長於學軍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穩定生育政策,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網友問:能否請於司長介紹一下我們國家建國以來人口變化的情況,實行生育政策的變化過程。近年來我國的生育政策有哪些變化?未來還會不會有改革?

[於學軍]我們國家從70年代初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到現在爲止分爲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70年代初到2014年,主要任務是控制人口的數量,通過降低婦女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數量,這是我們最主要的任務。到2014年時,這個目標基本實現了。但是生育水平的下降不是自然的,主要是靠行政約束和社會約束取得的,還不是很穩定。

所以,2014年中央又決定要穩定低生育水平,從2014年到2014年進入第二個階段,主要是穩定低生育水平,而不是進一步下降生育水平。從“十一五”開始,進入第三個階段,從生育水平已經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同時又出現了很多其他的人口問題,使我們的人口問題更加複雜,更加多元化。比如我們除了要穩定低生育水平以外,現在還要提高人口素質,怎麼去改善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問題,還要做好流動人口的服務,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等等,現在還有其他很多問題,所以我們又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就是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礎上,我們要統籌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