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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招聘合同多篇

代招聘合同多篇

代招聘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招聘人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單位簡介、招聘崗位職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寫《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見附件);

二、本次招聘崗位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崗位詳細情況見《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見附件)。

三、費用結算方式如下:

(一)委託招聘服務費按委託招聘崗位逐個單獨進行覈算,服務費標準詳見網站報價,具體數額以本合約爲準,本次委託招聘服務費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

(二)爲使委託招聘服務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爲乙方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薦的崗位候選人後報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候選人上班確認書反饋至乙方,並按《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中對應崗位的收費金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作爲預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後,須在本協議期限內完成以下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一)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兩個工作日內,乙方網站上發佈甲方的委託招聘信息。

(二)乙方在協議期內,按照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以各種方式爲甲方尋覓所需人才,在1個工作日內至少一個職位推薦五名有意應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五個工作日內即應作出相應的取捨決定,並書面反饋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六、在協議期限內,如甲方未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則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協議順延期。

(二)雙方可終止協議時,乙方不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七、乙方推薦候選人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十五天內,若甲方和候選人雙方都表示滿意,則本次委託招聘成功,甲方應根據《招聘崗位一覽表》向乙方支付該崗位收費金額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 元(大寫)。如委託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預付款。

八、委託招聘成功後,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須約定違約金)。錄用人員在報到之日起因個人原因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適人選,如在15個工作日內未能提供合適人選,則退回後續費用的50%;因甲方單方面原因導致錄用人員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則不退回該崗位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九、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否則視作委託招聘成功,向乙方雙倍支付委託招聘費用。

十、保密

(一)乙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作任何調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錄用人員盜取原錄用人員工作單位的商業祕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辦好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序辦好離職手續,錄用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各種勞動糾紛由甲方和該錄用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解決,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協議附件經甲乙雙方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六十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及經辦人簽字後開始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代招聘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現委託乙方招聘相關的_________人才,經雙方充分協商,議定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及單位介紹信,外地企業還需提供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才中心介紹信。

2.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企業背景及管理現狀介紹,所招聘職位的詳細崗位說明、人數、薪酬福利待遇等並保證其內容的真實性,並與委託職位相當,以便使該職位有較強的吸引力,(招聘崗位要求詳見附件)。

3.甲方委託乙方招聘職位爲:_________。

4.甲方須在協議簽訂時間向乙方繳納委託定金,用於招聘項目的保證及客戶委託職位的真實招聘,防止以招聘爲名竊取被推薦人的知識產權與乙方前期支付有關組織、尋訪、聯繫、安排面試等費用(此費不退)。並在簽約之日起,未經雙方協商,任意一方不得在招聘週期內任意改變協議,否則視爲違約,乙方可終止協議。

5.甲方應在乙方推薦候選人資料5-10個工作日內安排面試,面試後三日內通知乙方面試評審結果並詳細填寫《面試回執單》後傳真至乙方。甲方如有特殊情況影響招聘進程應提前說明情況,協議將自動延期。

6.甲方須在候選人入職後一週內向乙方繳納委託招聘佣金。

7.如需到甲方工作所在地面試,甲方需承擔前往面試者的食宿及需乘坐必要交通工具的路費,標準爲火車(硬臥)、汽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甲方提出的招聘要求和條件進行操作,有特殊崗位或專業要求的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根據_________人才資源情況做適當調整,並按1:2:3的比例推薦人才並保證所推薦候選人的個人資料真實性,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一週內提供至少1人的候選人資料。

2.乙方在不涉及個人隱私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儘可能向甲方提供高級人才人選的詳盡資料,以備甲方在選聘人才時參考。

3.乙方須嚴格保管招聘人員的相關資料,除向招聘單位提供外,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員泄露內容。乙方須保守甲方機密,以維護甲方的利益。

4.乙方在完成項目後,有責任加強與甲方間的溝通,及時瞭解用人情況,使人才順利渡過磨合期,並提出相關建議和諮詢。

5.乙方所推薦人才保證三個月的試用期,若試用期內辭職或被甲方認爲不能勝任工作,乙方依據本協議相關條款繼續爲甲方推薦(除非客戶要求停止推薦)。

6.乙方可提供人才測評服務,_________的面試場所(_________人才市場招聘大廳及會議室)並組織安排面試及相關配套服務。

7.乙方所推薦候選人如被甲方錄用爲本協議規定之外之職位,佣金收費按相關協規定執行。

8.乙方承諾兩年內不主動從甲方搜取人才。

三、收費及退款事宜:

1.委託定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每個職位的服務費按委託職位年薪的_________%計算,

2.委託招聘佣金收費標準爲全額年薪的20%(按正式錄用後年薪標準,年薪標準爲:基本工資,福利補貼,年度績效,並按稅前計算)。委託招聘佣金在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上崗後一週內支付總費用的70%;在候選人試用期三個月內結清剩餘30%;三個月試用期內候選人因個人原因辭職或甲方認爲不能勝任工作,乙方須繼續免費向甲方推薦合適人選或退還已收佣金的30%。

3.候選人入職三個月後,不退還委託招聘佣金,協議履行結束。

四、其他: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的信息轉送其它第三方,否則該人選視同被甲方聘用。

2.乙方向甲方推薦過的任何候選人,自簽訂協議時間起2年時間內,無論何時被甲方聘用或甲方利其個人資源發生合作關係,甲方均應按此協議第三項收費標準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用。甲乙雙方應恪守行業規範和職業道德,確保選拔程序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其它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發生爭議,雙方均有權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職位名稱:_________;

所屬部門:_________;

具體要求:_________;

招聘職位薪酬福利待遇:_________;

月薪範圍:_________天工作日,是否年底雙薪,_________天/年假;

合同期:_________年;

保險:

養老保險:_________;

醫療商業保險:_________;

工傷保險:_________;

失業保險:_________;

女工生育險:_________;

住房: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

代招聘合同篇3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培育和提升人力資源開發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受理乙方提出的委託人才招聘的申請。

第二條 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公司的詳細書面資料,包括公司業務介紹、工作環境、公司的長遠發展目標等,並提供委託招聘崗位的崗位描述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在簽定本合同後的_____天內向甲方支付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整(三個崗位)。乙方如拖欠手續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四條 甲方應及時、高效地完成乙方委託的招聘申請,自合同生效起_____個工作日內開始提供職位初選人才信息。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委託招聘延期,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因甲方的原因而未及時辦理委託招聘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賠償的損失,在委託費中扣除。

第五條 本合同委託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乙方如在委託週期內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應在錄用成功_____日內按職位收費分類標準(見附件)向甲方支付委託費用。

第七條 乙方如在委託週期(______天)內未成功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需再次申請招聘,可適當減手續費。

第八條 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交有關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式文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略)

代招聘合同篇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聘人才,就有關事宜訂立合同,目的在於確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獵聘______職位,此職位獵頭佣金爲人民幣_____元整。

2.年薪的計算標準

a.(月薪+固定獎金+補助+績效獎金)*_____(個月)=年薪

b.如有股權、期權等,單位與獵頭公司雙方協商大概年薪金額

3.獵頭佣金的訂算標準

單位與獵頭公司先覈算出大概年薪,然後按照簽定的佣金比例計算(並且佣金的計算以企業錄用人才實際年薪爲最終標準)。

4.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簡介並填寫《企業委託書》;

5.關於定金的雙方約定:

a.以下情況定金不退還給甲方:

①合約期內,乙方找到了候選人,甲方不面試,導致合作無法繼續。

②合約期內,甲方單方面中止協議,不再委託乙方尋獵人才。

b.以下情況定金退還給甲方:

①合約期內,乙方沒有給甲方推薦候選人。

②合約期內,乙方沒有推薦讓甲方滿意的候選人。

c.如果雙方合作成功,人才到崗,定金從佣金中扣除。

6.乙方錄獵人才需差旅費用、招聘應酬費用及保證人才質量的測評顧問費用等前期投入,所以甲方必須在委託獵頭協議簽定後先支付給乙方_____元爲尋獵定金;

7.如乙方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未獵到合適的候選人提供面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延遲初獵時間;

8.甲方如在乙方安排的初獵面試時不滿意乙方報薦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薦人才面試;

9.爲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面試由乙方安排見面;

10.待甲方通過面試選定人才到崗後,_____周之內必須付清其餘的佣金;

11.乙方所獵人才有_____個月的保用跟蹤期,如人才上班_____個月內和甲方解除聘用協議,乙方可免費繼續爲甲方提供專業獵頭一次。

12.乙方對推薦給甲方面試的人才,保留_____年獵頭收費標準權力,即甲方在_____年內不得繞開乙方私自通知乙方已推薦的人才到企業,就職人任何崗位。否則甲方將賠付此行爲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尋訪資料撰寫獵聘職位報告;

2.乙方通過各種途徑尋訪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3.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並甄選及評估測試,對有希望的候選人進行復試測評,選出符合甲方所列條件的候選人;

4.將經過乙方複試的最佳候選人的個人保密資料提供甲方參考,資料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5.爲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和地點;

6.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企業的商業保密;

7.協調甲方與人才之間的關係,最終完成獵頭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爲_____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尋獵時間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調

另立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招聘合同篇5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同意並簽訂以下條款:

1. 服務

在合同簽訂後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後 5 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後反饋給乙方爲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並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於求全等)和擴大搜索範圍,以便於乙方儘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以後每批人選的推薦時間爲___7__個工作日。

職位名稱 ______等職位

2. 職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範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各項要求應儘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託的職位相當。

3. 職位薪酬

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範圍。

4. 服務費

爲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幣 叄千元整 )的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

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後,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

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爲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計算所得低於 30,000rmb /人 ,則以 30,000rmb/人 收取。

(注:“稅前年薪”是指甲方與職位人選針對職位正式達成協議的全年稅前薪水總額,此數值包括稅前基本工資、年終雙薪、獎金、補助、績效獎金等全年的收入總和。)

5. 甲方通知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後五個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

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匯款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出發票。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實際委託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一經收取,概不退還。

7. 乙方開戶行

開 戶 行:上海工行建國西路支行

戶 名:上海荊氏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銀 行 帳號:1001220709006995501

8. 其它費用

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 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給甲方並由甲方聘用的人員,自其開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如發生聘用終止,由乙方免費再推薦合適的候選人一次。

9.2 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 服務限制

1) 對於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

2) 乙方在和甲方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不得獵取甲方之員工。

11. 保密原則

1)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並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 乙方推薦人員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爲“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13. 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

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爲儘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後方可進行。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期限有兩種,雙方可任選一種,本合同選擇 a 類。

a,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爲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照本合同條款。

b,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帳款全部結清日止爲本合同有效期。此合同只針對單一職位。

15. 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 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服務限制”的規定,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

4) 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繫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招聘合同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尋找所需人才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保證各自爲合法成立並有效的組織(企業)。乙方有從事該項服務的資格,甲方確認向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的真實性,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委託搜索(獵取)人才的具體要求,填寫(委託招聘書),乙方根據(委託招聘書)要求爲甲方搜索(獵取)相關人才,該委託招聘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次委託的總服務費_________人民幣。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須支付委託金_______元人民幣;其它服務費甲方在推薦的人才試用_______天之內支付________元人民幣;試用_____天之內再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乙方在收到委託金本合同生效後,應根據甲方的要求爲甲方提供人才,並保證提供人才的真實性,同時協助甲方安排有關面試的事宜。

五、甲方應在自面試之日起五天內將是否試用的意見及理由書面通知乙方。如試用,乙方將以此時間作爲收取服務費的基準日,並按上述第三條執行。

六、人才的保證期爲試用之日後的三個月。在這期限內,甲方若辭退乙方提供的人才,甲方已支付的委託金和服務費不予退還,但乙方應免費按本合同程序再爲甲方推薦人才,如甲方正式試用乙方推薦人才,乙方本次服務完成,不再有保證期。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候選人的應退還委託金;雖提供人選而甲方最終未能試用的,委託金不予退還。

八、本合同簽訂後,若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已付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的,退還所有甲方已付費用。

九、本合同爲甲方委託一個人才適用,超過一個的另行說明。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附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代招聘合同篇7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開展招聘業務,雙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誠意”爲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在雙方協議期限內,由乙方爲甲方提供人員代理招聘服務。

2.代理招聘服務費爲300元/人,支付方式爲工作時間每滿一個月支付100元/人,直至滿三個月後支付完畢。以30日爲月週期,不足25日無須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按實際崗位需求完整,並承諾工作內容、時間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社會公德。因乙方係爲甲方提供招聘代理服務,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如實提供應聘者資料,乙方對應聘者資料負有審查責任。因乙方爲應聘者提供職介服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的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

4.甲方可與乙方商議每次代理的服務範圍。甲方未與乙方商議的,即視作默認爲委託乙方負責對應聘資料進行初步篩選。(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5.甲乙雙方在代理招聘期間應保持密切聯繫,甲方在委託代理招聘期間可向乙方瞭解應聘進展,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過程中,有義務向甲方反饋招聘進展的情況,並提出調整應聘條件,崗位待遇等建議。

6.乙方可根據甲方商定的時間,地點,安排甲方與經乙方初步篩選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甲方根據面試情況確定意向錄用人員。

7.甲方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錄用的決定,並反饋給乙方,否則視作推薦成功。

8.甲方在錄用人員後,應依法與所錄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用工登記手續,繳納工傷保險、支付勞動報酬。對甲方拒絕或拖延與所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用工登記手續,支付工資等的,一經查實,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髮布招聘崗位。對情節嚴重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本協議。

9.甲方在錄用人員後,應向乙方反饋錄用人員的工作情況,以便乙方工作人員及時做好信息處理和回訪工作。

10.乙方所進行的代理招聘地點範圍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區(五區範圍)

11.對於因甲方崗位待遇前後不符,虛報工資等不誠信行爲而造成求職者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2.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6月13日20xx至20xx年月31日。

1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代招聘合同篇8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以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爲前提,在合理、規範、共同發展的前提下,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代理招聘一事,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資質條件認定

1、甲方必須是依法註冊、依法經營,可以爲職工(員工)提供安全合適的工作環境,合理合法的薪資福利且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單位(企業)。

2、乙方必須是經人事或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設立,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且經營範圍內有人事代理資格,具有甲方所需要的人才輸送渠道,有二年以上良好運營業績的機構(公司)。

3、甲乙雙方均有解放生產力接受對方的現場實地考察,坦誠介紹各自的基本運營及發展狀況,以幸相互的瞭解和信任,夯實合作基礎。

二、雙方約定的服務流程

1、委託

甲方應將招聘崗位描述、工作職責、工作地點、薪資福利、生活條件等用工基本信息和當期要求人數、男女比例、專業要求、到崗時間等具體用工計劃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向乙方出具單位(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招聘委託書。

2、甄選

乙方按照甲方的招聘人員數量和描述,通過自身擁有的招募渠道進行宣傳、推介,舉行公開招聘活動尋求甲方用工計劃所需人員,並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雙方給定的聯繫方式將經篩選的候選人簡歷資料交給甲方。乙方應對簡歷資料進行必要的審覈,乙方應客觀、真實、全面地向甲方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

3、面試

每批人員進行面試前,甲方雙方應將面試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定。通常條件下,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錄用條件先行面試,將初次面試合格人員派往甲方所在複試地,如一次性複試超過50人,甲方可派人專程赴乙方所在地複試。

4、聘用

經甲方對候選人進行復試和評審後,甲方會將錄用通知通過乙方送達候選人。

員工到崗接受崗前體檢和培訓,體檢合格及培訓考試合格人員可正式上崗。員工到崗一個月內將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甲方爲錄用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社會保險、崗位培訓等,甲方保證按照招聘承諾足額發放工資,爲員工提供公平、公正的環境,合理規範的管理。

三、代理費用

1、人數確認:以乙方招募的甲方確認錄用人員爲一個標準人次。

2、付費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代理招聘費用的標準爲人民幣元∕標準人次。

3、費用結算時間及支付方式:此條雙方協商後確定,並寫入協議中。

四、雙方的相關約定

1、甲乙雙方已經簽訂合作協議,雙方均有義務保守合作過程中獲知的對方訴商業祕密,包括不得隨意公開的各種資料信息。

2、甲方承諾工作環境、工作強度、薪資福利、生活條件等與委託信息一致。

3、被聘用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離職或因違規、過錯、不稱職等被甲方解聘的,乙方有義務按照約定招聘條件,繼續爲甲方提供招聘服務。

4、乙方承諾乙方所推薦之人員到崗後保用15天以上,否則退還該流失人員的全額委託招聘服務費用。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形成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均應信守執行,協議修訂、中止或終止,雙方均可協商解決;如違反或擅自解除本協議引起雙方的損失和損害,違約方應向對方提供對應的補償,由此引發的爭執和異議雙方不能協商達到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自動失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