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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法兩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

關於“一法兩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

關於“一法兩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代表: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XX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和《XX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條例》(以下簡稱“一法兩條例”),優化發展環境,激發發展活力,促進了民營經濟向高質量發展方向邁進。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的相關要求,現將我縣貫徹落實“一法兩條例”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一法兩條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來,我縣採取多項措施宣傳、落實“一法兩條例”,不斷強化對中小企業在財稅、融資、創業、創新、市場開拓等方面的扶持支持力度和服務措施,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開展宣傳學習,普法工作不斷推進。

一是多渠道開展普法宣傳。通過平時的企業走訪、安全生產月、3·15普法等活動多次開展“一法兩條例”的宣傳;積極組織相關業務部門熟悉政策法規的同志到各鄉鎮、循環經濟示範園集中宣傳,深入企業、車間面對面宣傳,累計參與宣傳的民營企業逾百家;通過我縣政府門戶網站、各相關部門子站平臺、各行業各領域政企交流互動羣以及其他多媒體渠道進行廣泛宣傳。

二是多方位開展學習培訓。自“一法兩條例”頒佈實施以來,我縣高度重視,多次組織專題會議學習法律、條例的內容、精神;對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專題培訓,提高自身法律法規理解水平和業務素質;多部門聯合組織企業培訓班,爲企業家開展各種法律法規政策培訓,受訓企業家達1000多人次。

(二)聚焦減負融資,激發中小企業發展活力。

一是注重政策支持。制定《肥東縣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肥東縣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肥東縣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發展考覈辦法》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二是推進減負工作。推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等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中小企業設立成本;出臺了《肥東縣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等規範涉企收費的文件;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標準擴圍,增值稅起徵點從3萬提高到了10萬,增值稅改革繼續深化。從2019年第一季度涉稅數據顯示,全縣3099戶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享受面100%,減免企業所得稅額3290.08萬,同比新增減免稅額1634.58萬,新增享受戶209戶;2019年第一季度全縣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增值稅免稅優惠10405戶次,減免稅額2302.03萬,同比2018年第一季度優惠稅額增長了43.03%,新增享受戶1958戶;2017年以來,爲開發園區和鄉鎮工業聚集區39家企業工業投資項目辦理免收費60項次,免收資金達1251.1萬元,其中:市級免收金額4.4萬元,縣級免收金額1246.7萬元;取消、停徵我縣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8項、政府性基金收費2項,年減負額約2700萬元。

三是積極破解融資難題。加大財政扶持,2019年初預算安排扶持產業資金3.5億元、扶持企業科技創新資金1.2億元、扶持民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5億元;完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健全政策性融資擔保,爲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增信服務,積極推廣4321”新型政銀擔、續貸過橋資金、“勸耕貸”等財政金融產品,2019年新增政銀擔貸款3.96億元,全縣金融機構對民營經濟提供的貸款餘額逐年遞增,2018年民營經濟貸款餘額約161.1億;推動中小企業掛牌上市,截止目前全縣3家民營企業(合礦機械、久易農業、東錦園林)在“新三板”掛牌,54家民營企業在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掛牌省股交中心科創板企業共10家,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額14098萬元(中南光電5800萬元,超清科技4998萬元,合礦機械3300萬元)。

(三)圍繞創業創新,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

一是推進雙創基地建設。全縣建設小微企業“雙創”基地12個,入駐企業406戶,其中5個被認定爲市級雙創示範基地,1個被認定爲省級示範基地。

二是引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培育科技計劃項目。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大力改造傳統產業,持續推進海源機械、中原內配等企業新一輪技術改造。在人工智能、機器人和生物技術等領域探索佈局重點項目,紮實推進合肥億達智慧科技城、華夏幸福機器人小鎮等項目建設;以發展需求爲導向,聚焦重點產業、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加快培育以海特精工、中南光電、希爾凱電氣爲代表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製造業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促進製造向“智造”轉型,推動製造業生產技術水平、智能化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全面提升。

三是提升企業創新能力。以科技創新爲核心帶動全面創新,以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創新活力,大力推動創新驅動發展,下好創新“先手棋”。三年來,全縣專利申請10244件,其中,申請發明專利6839件;專利授權1898件,其中,發明專利授權204件。有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56家,省、市創新型企業36家。省級博士後工作站點2處,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6家,企業技術中心59家。國家知識產權示範企業2家,市知識產權示範企業33家,省知識產權貫標企業4家,市知識產權貫標企業16家。“三品一標”總數達147個,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名牌產品、著名商標發展到41個。市級以上龍頭企業、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總量均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我縣在全國科技創新百強縣排名前移十位,躍居第74位。

(四)完善服務保障,助力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一是建立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建成肥東縣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合肥榮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智能小家電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平臺以及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的中鹽紅四方“衆銷”服務平臺,爲中小企業提供經營決策、創業輔導等免費服務。

二是着力提升服務效能。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縣政務服務中心實體中心共進駐縣級部門、機構49個;努力推行網上政務服務,全面落實“一網通辦”,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登記、一站服務”;開展營商環境大走訪大調研活動,廣泛瞭解企業意見和建議,全面貫徹落實領導聯繫服務企業制度,深入開展“四送一服”工作。

三是強化中小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創新型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合理流動和激勵保障機制。研究人才引進優惠政策,吸引高端人才來我縣幹事創業。加大本土人才的培育力度,在企業選拔一批技術拔尖人才,動員企業積極申報“363”團隊、廬州英才、228創新創業團隊等人才項目,努力培育一批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團隊。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姻合作,搭建人才和技術服務平臺,吸納高層次人才落戶發展,吸引高新技術落地產業化,力爭在相關技術研發、應用上創新突破。

二、“一法兩條例”貫徹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重視還不夠。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機構不健全。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但我縣尚未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職能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配合,各自爲戰,導致有些工作無人問津、出現盲點。二是法律法規宣傳有待進一步加強。雖然開展了很多宣傳活動以及學習培訓,但是效果不明顯,部分執法人員對一些法律法規一知半解的現象依然存在,相關職能部門對承擔的法律職責比較模糊,企業負責人及管理層主動學法用法的意識也較爲淡薄。

(二)管理工作粗放,監督檢查機制缺失。首先,管理體系不完善、統計信息不健全。我縣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部門爲經信局,具體業務由經信局下設的中小企業局負責,工作人員少,管理職能淡化、弱化,統籌協調非工業行業中小企業力度不夠,對不同行業企業牽頭抓總、分類指導能力不足,致使管理粗放。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六條規定“統計部門應當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定期發佈有關信息”。但我縣除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的中小企業數據較爲全面外,中小企業稅收、就業和非工業行業、規模以下企業等方面基礎性數據欠缺,資料不完整,影響了對我縣中小企業發展現狀的準確把握、分析判斷及制定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其次,沒有建立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的監督檢查機制。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五十七條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雖然其中沒有具體明確定期的時間間隔,但是應該根據各自的情況作具體的細化規定,在每年的工作安排中予以明確。

(三)服務效能亟待提高,扶持措施亟需加強。首先,職能部門服務意識有待加強。“放管服”改革還不夠徹底,重檢查、輕服務,重收費、輕管理現象和企業辦事難、慢、繁問題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面臨的資金、創新、市場、權益保障等方面的困難,幫助協調解決的工作力度不夠,措施不得力,工作缺乏主動性、靈活性、有效性。其次,政府扶持中小企業市場開拓方面,法律規定落實不到位。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條規定“向中小企業預留的採購份額應當佔本部門年度政府採購項目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爲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合同提供指導和服務”,但實際上,中小企業獲得本級政府採購合同情況不容樂觀。再次,社會化服務體系還不夠健全。擔保、法律、審計、徵信等中介機構數量少、規模小、實力弱,且分佈不平衡,服務效率不高,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和信息平臺建設還需進一步完善。

(四)中小企業發展困難多。我縣中小企業發展總量不大、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弱;不少中小企業管理方式落後,以家族式經營爲主,缺乏經營管理人才,創新動力不足,發展的質量和效益亟待提高;企業用地難、融資難、負擔重等老問題依然突出;企業投訴維權渠道不暢,機制不健全,當企業權益受到損害和侵犯時,很少走司法程序,也不知道向哪些部門和行業組織反映、投訴或舉報。

三、下一步措施及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一法兩條例”,改進工作,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落實部門法定職責。縣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性,認真履行“一法兩條例”中的法定職責,細化、硬化爲中小企業服務、支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措施,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做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各項工作。堅持各類企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業實行積極扶持、加強引導、完善服務、依法規範、保障權益的方針,爲中小企業創立、發展創造最優的營商環境。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的普法宣傳氛圍。一是狠抓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學習。採取專家解讀、專題宣講等形式,廣泛宣傳“一法兩條例”的主旨精神和實質內涵,使每一個政府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都能全面掌握並履行自身的法定職責和義務,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堅持上下聯動,部門協作,切實增強普法工作實效。二是積極主動深入企業、深入基層,面向全社會宣傳“一法兩條例”。開展送法律、政策進園區、進企業活動,利用我縣中小企業服務等平臺爲依託,將涉企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宣傳到每一箇中小企業,並做到突出重點、經常更新,想方設法地調動企業學法懂法用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企業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全面掌握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維護好企業及自身合法權益。弘揚企業家精神,營造全社會關心中小企業發展的輿論氛圍。

(三)加強領導,完善管理監督機制。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認真研判我縣中小企業發展形勢,總結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找準中小企業發展存在突出問題的癥結所在,依法建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定期聽取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彙報,以問題爲導向,加強對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工業行業中小企業的統籌規劃、工作指導和政策協調。二是完善中小企業經濟指標統計體系。加強對規模以下工業、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其他行業企業相關數據統計分析,落實分類統計、運行分析、監測預警等制度,定期發佈全縣中小企業相關信息,及時把握企業所需所求,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和針對性。三是建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監督檢查機制。縣政府中小企業協調領導小組要定期對職能部門中小企業促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強化對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及其他扶持政策執行效果的檢查和考覈,推動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相關政策落到實處。

(四)加大扶持,不斷健全服務體系。

一是加強財政扶持。在財政預算中進一步加大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力度,依法設立縣級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充分發揮政策、資金的導向作用,並以此帶動社會投資。加大對縣域中小企業服務平臺、服務體系的資金扶持,促進中小企業聚集發展。嚴把項目評審關,實行預算績效管理,強化資金管理和監督,確保資金使用實效。

二是優化政務服務。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意識,將宏觀管理服務與精準指導支持有機結合,認真對照“一法兩條例”,逐章逐條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切實改進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將“放管服”改革一項一項落到實處,簡化辦事程序,優化辦事流程,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健全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不斷提升行政監管效能。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面,爲中小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政府採購機制,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具體辦法,切實提高採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加大對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合同的指導,爲中小企業創造更多參與機會。

三是強化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堅持政策性導向和市場化運作,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培育和規範中介服務機構,實行中介服務清單管理,規範價格收費,加強服務監管,破除服務壟斷。不斷髮揮“互聯網+”作用,加強已有的縣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擴大信息覆蓋面,增強平臺影響力。完善信用信息體系,培育信用文化,建立健全企業誠信評價機制和獎懲制度。

(五)全力以赴出實招,依法依規爲企業排憂解難。

一是着力推進產業升級。立足我縣中小企業發展實際,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實施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推進主導優勢產業持續發展,出臺獎勵扶持政策,扶持壯大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推動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傳統服務業達標升級。培育壯大文化旅遊、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教育培訓等現代服務業。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創業創新基地建設,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引導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深化產學研合作,積極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引導企業把握市場動態,增強品牌意識,弘揚工匠精神,提升產品質量,形成一大批“專特新精”企業。

二是提升縣域工業化水平。以縣域特色資源和比較優勢爲依託,優化配置土地等生產要素,完善工業集中區標準化廠房等基礎設施和服務,發揮龍頭企業帶動引領作用,招引聚集一批配套中小企業,延長強化中小企業上下游產業鏈,逐步形成產業集羣。對於要求轉型轉產或依規治污的小微企業,引導其入駐工業集中區,並提供政策、技術支持,幫助其實現轉型升級。

三是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引導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不斷提升企業資信度。組織開展銀企對接活動,銀行等金融機構要針對中小企業發展實際,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項目。引導幫助企業用好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直接融資工具,積極推動有條件的企業掛牌上市。完善融資擔保體系,拓展抵(質)押物範圍,充分挖掘擔保貸款風險補償金潛力,發揮典當、信託等融資方式作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四是強化中小企業人力資源支撐。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政策,鼓勵貧困家庭勞動者、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創辦小型微型企業,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幫助中小企業引進創新人才。完善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機制,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

五是加強中小企業權益保護。嚴格落實市場準入機制,支持中小企業公平獲取社會資源,綜合協調、有效保障中小企業發展中對土地、水電氣暖等生產要素的需求。爲中小企業減負減壓鬆綁,嚴禁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嚴禁以各種方式強制中小企業贊助捐贈、訂購報刊、加入社團、接受指定服務,不得對企業及其產品重複交叉檢測、檢查,無正當理由不得對企業採取限產壓產措施,保證企業正常產能。完善投訴受理機制,加大對不作爲、亂作爲現象的查處力度,保護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及時瞭解中小企業對政府部門工作的意見、建議,切實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我縣和全國各地一樣,中小企業與民營企業多互爲主體。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明確提出,我國民營經濟只能壯大、不能弱化,不僅不能“離場”,而且要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廣州考察中小企業和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尤其要貫徹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六個方面政策舉措,突出問題導向,積極迴應社會關切,逐一對照“一法兩條例”中關於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要求,帶着感情,帶着責任,帶着辦法研究全面貫徹落實“一法兩條例”的各項措施,確保黨中央和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到位,確保法律法規得到全面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