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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醫保局關於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市醫保局關於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市醫保局關於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號)和我市實施方案要求,各項工作有序推進。自4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平穩運行,效果良好。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穩步推進試點工作

一是市領導高度重視。2019年12月14日和今年2月26日,副市長小紅同志和來英同志分別於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統籌推動試點工作落實。4月1日運行後,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醫改領導小組組長陳浙閩同志,副市長曹小紅同志和姚來英同志,於4月26日組織市醫改專項小組會議,聽取市醫保局和市衛生健康委落實情況彙報,對前期工作給予肯定,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此外,我市成立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來英同志擔任組長,景悅、李國田和王建國同志擔任副組長,充分發揮不同部門優勢,形成了強大的合力,爲後期各項工作任務順利推進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是提前做好培訓和簽訂協議工作。3月12日,市醫保局組織358家公立醫療機構、16家中選藥品生產企業、41家經營企業開展培訓,推進帶量採購協議簽訂工作,並按照協議採購金額的50%,撥付第一筆預付款1.07億元。4月1日前,全部按時到達生產企業帳戶。剩餘50%第二筆預付款,將根據公立醫療機構使用情況,在10月1日前撥付。

三是採購和支付價格按時調整到位。細化國家醫保局文件要求,制發《關於做好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未中選品種採購和支付信息調整工作的通知》(津醫保發〔2019〕6號),並由市醫藥採購中心聯合市結算中心開展中選品種價格信息和支付信息同步調整工作。按照“讓信息多跑路,羣衆少跑腿”的標準,統一公佈政策信息,統一受理企業申報,實施信息共享。3月26日,完成全部中選品種掛網工作。4月1日我市試點工作啓動後,醫保支付標準同步執行。

四是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出臺了《市醫保局關於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津醫保發〔2019〕7號),進一步明確了落實醫保預付,確保專款專用;減輕企業負擔,確保藥品供應;調整支付標準,加強政策協同;完善激勵機制,合理使用藥品等方面政策和要求,針對性擬訂了對應中選品種的藥品專項預算額度,定點醫療機構規範使用中選藥品、履行合同、完成用量的,專項預算額度內基金結餘全部留給醫療機構,進一步調動公立醫療機構和企業做好試點工作積極性。

五是加強試點工作的檢查和巡查力度。試點工作開始之初,我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工作人員,採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到擔負試點工作任務較重的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進行檢查和巡查,督促更好落實國家任務。以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醫保部門爲依託,建立了工作羣,及時反饋醫療機構在試點工作遇到的問題,明確工作要求。市藥監局加大對中選藥品質量檢測,未發現不合格品種。

六是做好中選藥品採購、使用等情況監測。落實財政撥款,完成市醫藥採購平臺改造,增設對中選品種的監測功能,即時掌握中選藥品供應、採購和使用等情況。建立日監測直報制度,市醫保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圍繞藥品投訴、藥品短缺、中選藥品採購量異常變化、藥品採購訂單短時未響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檢測等6個指標開展日監測,起到了及時發現和防範風險的作用,截至目前未發現異常情況。落實國家要求,市醫保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制發《關於印發公立醫療機構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監測方案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19〕15號),組織全市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監測工作,涉及指標近30項。建立試點工作運行情況週報告制度,每週彙總中選藥品供應、採購、使用情況及工作動態,上報市領導和國家醫保局,截至目前共形成工作簡報7期。

二、試點工作效果初顯

(一)國家任務量完成情況良好

一是25箇中選品種(43個品規)全部發生採購。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選品種已採購6432.50萬片/支/粒(494.83萬盒),金額8014.57萬元,中選品種已完成合同量的38.09%

二是月度藥品採購量超出預期。在25箇中選品種(43個品規)中,4個品規總採購量已完成合同量;7個品規總採購量已完成合同量的50%;32個品規總採購量均已超過月平均合同量。

(二)中選藥品市場佔有率提升

一是中選品種醫療機構使用程度明顯提高。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選品種採購數量佔同通用名同劑型藥品採購數量的93.21%(中選品種採購金額佔同通用名藥品採購金額的73.67%)。

二是中選品種的替代效果已開始顯現。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選品種採購數量佔“基本可替代”藥品採購數量的63.03%,去年同期佔比爲18.14%。

(三)中選藥品供應充足,配送及時

一是中選藥品信息可追溯。配送企業在向醫院發貨時100%向平臺報送藥品的生產批號、數量等信息。實現了信息的全覆蓋追蹤和時時查詢。

二是中選藥品供應充足。配送企業積極響應簽約醫療機構採購需求,24小時訂單響應率爲92.97%,並按照要求及時上傳中選藥品庫存信息,藥品庫存充足。

三是中選藥品配送及時。所有配送企業能夠充分保障醫療機構藥品採購需求,合同內訂單滿足率達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積極做好統籌協調。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我局將繼續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組織作用,加強與其他成員單位的聯動配合,做好中選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工作,確保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二是強化中選藥品監測工作。嚴格落實中選藥品日監測和月監測制度,及時摸清市場脈動,第一時間瞭解市場變化情況,妥善處理和防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三是密切關注醫保基金安全。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加強醫療費用增長的趨勢研判,及時規範患者就醫行爲和醫生診療行爲,防止醫療費用異常增長,確保基金安全。

四是加大違法行爲處置力度。發揮打擊欺詐騙保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對中選藥品醫保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倒賣藥等各種違法行爲,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確保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特此報告。

2019年5月日

市醫保局關於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

和使用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浙閩同志: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號)和我市實施方案要求,各項工作有序推進。自4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平穩運行,效果良好。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穩步推進試點工作

一是市領導高度重視。2019年12月14日和今年2月26日,副市長小紅同志和來英同志分別於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統籌推動試點工作落實。4月1日運行後,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醫改領導小組組長陳浙閩同志,副市長曹小紅同志和姚來英同志,於4月26日組織市醫改專項小組會議,聽取市醫保局和市衛生健康委落實情況彙報,對前期工作給予肯定,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此外,我市成立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來英同志擔任組長,景悅、李國田和王建國同志擔任副組長,充分發揮不同部門優勢,形成了強大的合力,爲後期各項工作任務順利推進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是提前做好培訓和簽訂協議工作。3月12日,市醫保局組織358家公立醫療機構、16家中選藥品生產企業、41家經營企業開展培訓,推進帶量採購協議簽訂工作,並按照協議採購金額的50%,撥付第一筆預付款1.07億元。4月1日前,全部按時到達生產企業帳戶。剩餘50%第二筆預付款,將根據公立醫療機構使用情況,在10月1日前撥付。

三是採購和支付價格按時調整到位。細化國家醫保局文件要求,制發《關於做好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未中選品種採購和支付信息調整工作的通知》(津醫保發〔2019〕6號),並由市醫藥採購中心聯合市結算中心開展中選品種價格信息和支付信息同步調整工作。按照“讓信息多跑路,羣衆少跑腿”的標準,統一公佈政策信息,統一受理企業申報,實施信息共享。3月26日,完成全部中選品種掛網工作。4月1日我市試點工作啓動後,醫保支付標準同步執行。

四是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出臺了《市醫保局關於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津醫保發〔2019〕7號),進一步明確了落實醫保預付,確保專款專用;減輕企業負擔,確保藥品供應;調整支付標準,加強政策協同;完善激勵機制,合理使用藥品等方面政策和要求,針對性擬訂了對應中選品種的藥品專項預算額度,定點醫療機構規範使用中選藥品、履行合同、完成用量的,專項預算額度內基金結餘全部留給醫療機構,進一步調動公立醫療機構和企業做好試點工作積極性。

五是加強試點工作的檢查和巡查力度。試點工作開始之初,我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工作人員,採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到擔負試點工作任務較重的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進行檢查和巡查,督促更好落實國家任務。以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醫保部門爲依託,建立了工作羣,及時反饋醫療機構在試點工作遇到的問題,明確工作要求。市藥監局加大對中選藥品質量檢測,未發現不合格品種。

六是做好中選藥品採購、使用等情況監測。落實財政撥款,完成市醫藥採購平臺改造,增設對中選品種的監測功能,即時掌握中選藥品供應、採購和使用等情況。建立日監測直報制度,市醫保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圍繞藥品投訴、藥品短缺、中選藥品採購量異常變化、藥品採購訂單短時未響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檢測等6個指標開展日監測,起到了及時發現和防範風險的作用,截至目前未發現異常情況。落實國家要求,市醫保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制發《關於印發公立醫療機構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監測方案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19〕15號),組織全市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監測工作,涉及指標近30項。建立試點工作運行情況週報告制度,每週彙總中選藥品供應、採購、使用情況及工作動態,上報市領導和國家醫保局,截至目前共形成工作簡報7期。

二、試點工作效果初顯

(一)國家任務量完成情況良好

一是25箇中選品種(43個品規)全部發生採購。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選品種已採購6432.50萬片/支/粒(494.83萬盒),金額8014.57萬元,中選品種已完成合同量的38.09%

二是月度藥品採購量超出預期。在25箇中選品種(43個品規)中,4個品規總採購量已完成合同量;7個品規總採購量已完成合同量的50%;32個品規總採購量均已超過月平均合同量。

(二)中選藥品市場佔有率提升

一是中選品種醫療機構使用程度明顯提高。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選品種採購數量佔同通用名同劑型藥品採購數量的93.21%(中選品種採購金額佔同通用名藥品採購金額的73.67%)。

二是中選品種的替代效果已開始顯現。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選品種採購數量佔“基本可替代”藥品採購數量的63.03%,去年同期佔比爲18.14%。

(三)中選藥品供應充足,配送及時

一是中選藥品信息可追溯。配送企業在向醫院發貨時100%向平臺報送藥品的生產批號、數量等信息。實現了信息的全覆蓋追蹤和時時查詢。

二是中選藥品供應充足。配送企業積極響應簽約醫療機構採購需求,24小時訂單響應率爲92.97%,並按照要求及時上傳中選藥品庫存信息,藥品庫存充足。

三是中選藥品配送及時。所有配送企業能夠充分保障醫療機構藥品採購需求,合同內訂單滿足率達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積極做好統籌協調。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我局將繼續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組織作用,加強與其他成員單位的聯動配合,做好中選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工作,確保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二是強化中選藥品監測工作。嚴格落實中選藥品日監測和月監測制度,及時摸清市場脈動,第一時間瞭解市場變化情況,妥善處理和防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三是密切關注醫保基金安全。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加強醫療費用增長的趨勢研判,及時規範患者就醫行爲和醫生診療行爲,防止醫療費用異常增長,確保基金安全。

四是加大違法行爲處置力度。發揮打擊欺詐騙保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對中選藥品醫保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倒賣藥等各種違法行爲,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確保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特此報告。

2019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