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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反洗錢工作報告多篇

信用社反洗錢工作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信用社反洗錢的自查工作報告

信用社反洗錢自查工作報告根據省聯社的工作部署,結合我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工作,爲切實做好反洗錢工作,縣聯社決定於1月3日至1月10日這段時間對我社的反洗錢工作進行自查。通過這次自查,能充分讓我社所有工作人員貫徹落實《反洗錢法》及各項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理順和改進在之前反洗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全面完善反洗錢工作措施,以提高反洗錢工作水平。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做以下彙報:

一、機構組織設立反洗錢領導小組

自縣聯社設立安排反洗錢工作以來,我社成立了以主任爲組長、副主任爲副組長,我社員工爲成員的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對反洗錢做了全面部署。在全社範圍內大力開展反洗錢工作,對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及其各具體崗位的職能、職責做明確分工,完善了反洗錢工作的進展,不定期組織檢查,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深入開展,並於xx年11月市信用社網絡中心在綜合業務系統中新增反洗錢維護子交易,實現對反洗錢工作的實時監測分析和上報功能。

主任在每一次會議中強調了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與迫切性,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工作機構,配備必要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反洗錢工作,能夠做到“三明確”、“二落實”,將反洗錢工作職責落實到崗,落實到人。由會計、出納專門負責收集全轄反洗錢工作及大額支付報告和可疑支付報告,再由專人打印整理按月報送縣聯社,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分社的反洗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我社加強了對全轄分社執行反洗錢工作盡職調查制度、大額交易報告制度、可疑交易報告制度、保存記錄制度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同時要求我社內控小組把反洗錢工作列入日常檢查範圍,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將反洗錢工作落到實處。

二、組織員工培訓學習反洗錢宣傳工作

去年以來,我社全面開設了對反洗錢工作的學習和宣傳工作,組織反洗錢宣傳活動。通過張貼宣傳畫、分發傳單等輿論工具,結合存款利率上浮進行廣泛宣傳,加強反洗錢知識普及和相關金融法規的教育,提高客戶的法律意識,積極配合我社開展反洗錢工作,形成良好的抵制、打擊洗錢活動的社會氛圍。

新一年到來之際,我社繼續開展對客戶的反洗錢宣傳工作,並將反洗錢培訓擺上工作日程,開展反洗錢學習活動,讓所有工作人員進一步掌握有關反洗錢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增強反洗錢工作能力,制定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組織員工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2號)、《金融機構外匯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3號)、《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1號)、《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2號)及《反洗錢可疑交易報送錄入操作手冊》和其他法律規定,對本社反洗錢工作的基本原則、內控要求、組織機構、崗位責職、報告方式等做出全面規定。建立了反洗錢協調聯繫機制,每月按時召開反洗錢領導小組成員會議,交流溝通反洗錢工作信息,分析我社反洗錢工作形勢,研究解決反洗錢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協調落實各項反洗錢工作。

爲提升員工反洗錢業務技能,我社組織了多次反洗錢業務培訓,培訓對象是全轄臨櫃工作人員、會計、網點負責人。通過組織多形式、多層次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了全轄負責人和反洗錢崗位人員的反洗錢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增強了反洗錢法律意識和職業操守,嚴格履行反洗錢職責和義務。

【第2篇】農村信用社反洗錢工作調研報告推薦

反洗錢工作在當今複雜的金融和社會環境下是一項重要而艱鉅的工作,做好反****工作是國家利益和人民羣衆根本客觀要求,是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及金融穩定的需要,也是保證信譽支付穩定,促進農村信用社發展的保證。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相繼頒佈實施,農村信用社反洗錢認識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錢內控制度,明確了內部反洗錢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規定開展反洗錢日常工作。但由於反洗錢工作還處於起步階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要求,無論是工作力度、實效,還是長效管理機制建設,都未達到有關要求,亟待於在今後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和提高。現結合工作實際,淺談農信社在反洗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存在問題

反洗錢工作思想認識不深刻。思想認識是制約農村信用社反洗錢工作質量提高的關鍵因素。雖然反洗錢工作已開展多年,市縣人行和聯社也做了大量工作,並進行了多次培訓,但缺教材、缺師資、缺案例、缺成熟規範的反洗錢技術模式,從而培訓也只是停留在低層次水平,翻來覆去抄法規、讀概念,對如何深化反洗錢工作的現實指導意義不大。在實際工作中多數職工不熟知與其業務相關的金融法規和行業制度規範,憑感覺、憑經驗辦理,業務處理隨意性較強,不能及時識別和防範洗錢活動。加之部分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及員工對反洗錢工作重視不夠,表現在:一方面認爲農村地區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經濟發展落後,x污、x毒、x私、x社會等犯罪分子不會通過本地信用社進行洗錢犯罪;另一方面是怕得罪客戶,擔心業務流失,影響自身經濟效益,發現疑點後沒有深入調查。

反洗錢工作宣傳力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的艱鉅性,決定了加強力度宣傳相關知識的必要性。由於農村信用社的服務對象主要是“三農”,而農村文化素質高的年輕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質較低、體弱病殘的老人或留守兒童,再加之農村地區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閉塞,羣衆基本不知道洗錢爲何物,更談不上了解或熟悉反洗錢的相關

法律法規了,而農村信用社的反洗錢相關知識宣傳只侷限在信用社所在場鎮 或結合懸掛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也沒有深入到偏遠的、交通不便的鄉村,沒有真正把宣傳工作落到實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從而沒能在社會上營造出 “打擊洗錢犯罪”強烈之勢。

反洗錢工作崗位履職不落實。一是縣級聯社制訂的相關制度中,雖然明確了牽頭組織部門的工作職責,相關部門的職責以及部門之間的協調,而在實際工作中都未得到落實,造成部門之間相互推委, 工作效率低。二是縣級聯社指定信用社主管會計爲反洗錢崗位兼職人員,但主管會計既要承擔會計職責又要履行出納複覈職責,工作量大;再則對反洗錢的相關業務知識瞭解只上級聯社轉發的文件,對可疑交易的辨別能力較差;加之反洗錢相關案例學習較少,缺乏反洗錢的工作經驗,這些都直接影響反洗錢工作的開展。三是信用社存在“重現金支出管理、輕現金收入和大額轉賬業務管理”的現象,聯社雖制訂了相關審批辦法,但信用社科技手段相對落後,對上報聯社審批的大額現金及轉賬業務需電話請示後方可辦理,而聯社相關人員無法現場審覈交易的真實性,只得事後補批,一定程度上致使審批流於形式。四是雖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報告、分析程序和操作規程,但只停留在操作人員的口頭彙報上, 且只進行了簡單的登記、審批和彙總,操作不夠規範、隨意性較強。五是未制定內部反洗錢工作激勵約束辦法,未將反洗錢工作納入部門、員工日常和年度考覈,工作人員缺乏責任性、主動性和積極性。這些都導致反洗錢工作不能高效開展實施。反洗錢工作資料審查、保管不規範。由於農村信用社機構人力資源不足,客戶經理配備不齊,而客戶經理面對的客戶對象多且雜,於是對客戶的瞭解有限,櫃面也只對客戶開戶資料進行了即時的完整性審查,沒有實地調查開戶資料真實性和開戶單位經營狀況,因此開戶資料真實性調查不到位的現象普遍。同時,個別信用社對開戶資料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對開戶單位有關證件審查不嚴,開戶資料檔案的保管不規範,造成開戶資料檔案缺失,不能及時有效排查風險。

反洗錢工作協調機制不完善。一是各金融機構之間缺少協調和資源共享的機制,農村信用社與其他商業銀行、工商、稅務、紀檢監察部門沒有實行橫向聯網,無法真正實現客戶身份識別的資源平臺信息互通,對客戶身份無法有效識別,對大額資金的來源無法進行辨別分析,給一些洗錢犯罪分子造成可趁之機,反洗錢工作沒有形成聯動。二是由於縣級人行與反洗錢的聯繫機構屬於同一級別,制約了區域性人民銀行反洗錢聯席機構,不能有效發揮反洗錢聯繫部門的職能,難以將金融機構、工商、公安、紀檢監察部門聯合起來,無法形成強大的反洗錢社會聯動網絡,無法營造良好的社會反洗錢氛圍。

對策與建議

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反洗錢社會氛圍。一是加大社會公衆宣傳力度。在集鎮、鬧市和營業窗口宣傳的同時,聯合人行、公安、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保險公司以及相關政府部門聯合在媒體上做公益性廣告宣傳,提高社會公衆對反洗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二是加大對偏遠農村反洗錢宣傳教育的投入,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反洗錢宣傳,使偏遠農村的農戶更多地瞭解反洗錢知識和反洗錢的重要性;三是充分利用自身網點多、人員多、覆蓋面廣的優勢,向廣大羣衆宣傳洗錢活動對社會的危害性,重點要向企事業單位的財務人員宣傳洗錢的方式和方法,從而營造濃厚的反洗錢社會氛圍。

規範完善制度,明確反洗錢業務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儘快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一是制定行之有效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反洗錢業務學習制度和違規違紀操作處罰制度,將反洗錢工作納入內部稽覈範圍,增強反洗錢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徇私舞弊,違規違紀操作的處罰。使反洗錢內控制度與信用社的業務操作規程和會計覈算系統做到有機結合,兩者共同進步,相得益彰,促進農村信用社穩健經營和發展。二是將存款實名制、賬戶管理、票據監管全部納入反洗錢的管理範圍之內。三是在財務會計部門儘快設立專職反洗錢監管員,專門負責反洗錢的非現場監管、檢查、輔導以及基層信用社反洗錢崗位人員的培訓工作。明確各信用社的會計爲反洗錢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的原則,每月發放一定的風險崗位津貼,主要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甄別、分析、報送工作,不斷增強反洗錢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四是由人民銀行、財政和縣聯社共同出資設立反洗錢獎勵基金,對那些工作責任心強,準確甄別大額和可疑交易,發現可疑的洗錢犯罪人員,及時報告上級進行處理,挽回國家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重視人員培訓,培植反洗錢骨幹隊伍。人民銀行應制定和實施對金融機構特別是縣級聯社的反洗錢由淺入深的系列培訓計劃,儘快培養一批具有專業技能的反洗錢業務骨幹,再由這部分人員負責指導、培訓基層營業網點的反洗錢人員,不斷增強和充實一線反洗錢操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可疑交易的甄別能力。通過採取舉辦多層次的反洗錢業務培訓班、編印反洗錢教材、組織反洗錢知識競賽、在金融機構開展巡迴指導、案例剖析、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豐富和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的反洗錢知識技能,提高處理、甄別、審議可疑支付交易的能力,培養出一批批反洗錢骨幹精英,全面提升農村信用社員工反洗錢工作水平。

強化現金管理,管好反洗錢重點部位。農村信用社通過近幾年的規範管理,對大額現金支取能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審覈、審批程序,但對繳存現金卻不夠重視,而現金繳存恰好是反洗錢的重要環節。爲此農村信用社在辦理業務過程中,對大額現金存取均應嚴格按照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辦法要求及時上報,同時更要強化現金管理:一是堅持對大額現金繳存實行登記,瞭解客戶信息,摸清資金來源;二是嚴禁爲單位和個人違規提取現金,對於超過規定金額起點的大額現金支付要進行嚴格的審查和登記備案;三是對發生頻繁的存取現金業務進行重點監管;四是建立覆蓋所有營業網點的金融網絡,有效監控和管理資金賬戶系統,積極引導客戶使用先進的電子化非現金結算工具,不斷改善支付清算環境,減少社會現金持有量,防範和打擊利用現金結算進行x現、洗錢、逃稅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維護支付結算秩序和良好的經濟金融環境。加強客戶身份識別,構建反洗錢堅固防線。一是農村信用社應根據客戶對象等實際情況,儘快配足客戶經理,對於一些大客戶個人和對公客戶進行統一細化管理,特別要加強對重點客戶的

業務經營、營業收入、資金使用及週轉和新業務的開展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瞭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戶。二是加強客戶身份識別登記制度,特別是對於一次性服務的客戶、現金兌換、大額現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戶要認真實行客戶識別,進行認真分析和甄別,嚴格管理身份識別資料,防患於未然。三是從源頭上杜絕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現象。四是應儘快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社門櫃業務系統與公安、稅務、工商和人行的相關係統聯網,以便加強對客戶和身份識別和核查。

完善協調機制,形成反洗錢工作合力。一是農村信用社要發揮與其他金融機構、工商、稅務、紀檢監察等部門反洗錢協作機制的作用,密切與公、檢、法、司的聯繫,定期研究佈置反洗錢的階段性工作任務,實現農村信用社與政法部門的通力合作;二是要進一步完善工作協調機制,按照“一個規定一個辦法”要求,在現行公安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的基礎上,擴大協調機制成員單位覆蓋範圍,在當地政府牽頭下,逐步把檢察、法院、工商、稅務等單位吸納進來,建立反洗錢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統一部署階段性的工作任務,制定和落實反洗錢工作舉措;三是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技術手段,完善反洗錢軟硬件措施,推行完整、規範和真實的電子化數據採集方式,不斷完善數據篩選和分析工作,提高數據篩選的準確性和分析報告質量,增強反洗錢監測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第3篇】農村信用社反洗錢工作調研報告

反洗錢工作在當今複雜的金融和社會環境下是一項重要而艱鉅的工作,做好反****工作是國家利益和人民羣衆根本客觀要求,是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及金融穩定的需要,也是保證信譽支付穩定,促進農村信用社發展的保證。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相繼頒佈實施,農村信用社反洗錢認識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錢內控制度,明確了內部反洗錢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規定開展反洗錢日常工作。但由於反洗錢工作還處於起步階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要求,無論是工作力度、實效,還是長效管理機制建設,都未達到有關要求,亟待於在今後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和提高。現結合工作實際,淺談農信社在反洗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存在問題

反洗錢工作思想認識不深刻。思想認識是制約農村信用社反洗錢工作質量提高的關鍵因素。雖然反洗錢工作已開展多年,市縣人行和聯社也做了大量工作,並進行了多次培訓,但缺教材、缺師資、缺案例、缺成熟規範的反洗錢技術模式,從而培訓也只是停留在低層次水平,翻來覆去抄法規、讀概念,對如何深化反洗錢工作的現實指導意義不大。在實際工作中多數職工不熟知與其業務相關的金融法規和行業制度規範,憑感覺、憑經驗辦理,業務處理隨意性較強,不能及時識別和防範洗錢活動。加之部分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及員工對反洗錢工作重視不夠,表現在:一方面認爲農村地區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經濟發展落後,貪污、販毒、走私、黑社會等犯罪分子不會通過本地信用社進行洗錢犯罪;另一方面是怕得罪客戶,擔心業務流失,影響自身經濟效益,發現疑點後沒有深入調查。

反洗錢工作宣傳力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的艱鉅性,決定了加強力度宣傳相關知識的必要性。由於農村信用社的服務對象主要是“三農”,而農村文化素質高的年輕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質較低、體弱病殘的老人或留守兒童,再加之農村地區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閉塞,羣衆基本不知道洗錢爲何物,更談不上了解或熟悉反洗錢的相關

法律法規了,而農村信用社的反洗錢相關知識宣傳只侷限在信用社所在場鎮 或結合懸掛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也沒有深入到偏遠的、交通不便的鄉村,沒有真正把宣傳工作落到實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從而沒能在社會上營造出 “打擊洗錢犯罪”強烈之勢。

反洗錢工作崗位履職不落實。一是縣級聯社制訂的相關制度中,雖然明確了牽頭組織部門的工作職責,相關部門的職責以及部門之間的協調,而在實際工作中都未得到落實,造成部門之間相互推委, 工作效率低。二是縣級聯社指定信用社主管會計爲反洗錢崗位兼職人員,但主管會計既要承擔會計職責又要履行出納複覈職責,工作量大;再則對反洗錢的相關業務知識瞭解只上級聯社轉發的文件,對可疑交易的辨別能力較差;加之反洗錢相關案例學習較少,缺乏反洗錢的工作經驗,這些都直接影響反洗錢工作的開展。三是信用社存在“重現金支出管理、輕現金收入和大額轉賬業務管理”的現象,聯社雖制訂了相關審批辦法,但信用社科技手段相對落後,對上報聯社審批的大額現金及轉賬業務需電話請示後方可辦理,而聯社相關人員無法現場審覈交易的真實性,只得事後補批,一定程度上致使審批流於形式。四是雖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報告、分析程序和操作規程,但只停留在操作人員的口頭彙報上, 且只進行了簡單的登記、審批和彙總,操作不夠規範、隨意性較強。五是未制定內部反洗錢工作激勵約束辦法,未將反洗錢工作納入部門、員工日常和年度考覈,工作人員缺乏責任性、主動性和積極性。這些都導致反洗錢工作不能高效開展實施。反洗錢工作資料審查、保管不規範。由於農村信用社機構人力資源不足,客戶經理配備不齊,而客戶經理面對的客戶對象多且雜,於是對客戶的瞭解有限,櫃面也只對客戶開戶資料進行了即時的完整性審查,沒有實地調查開戶資料真實性和開戶單位經營狀況,因此開戶資料真實性調查不到位的現象普遍。同時,個別信用社對開戶資料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對開戶單位有關證件審查不嚴,開戶資料檔案的保管不規範,造成開戶資料檔案缺失,不能及時有效排查風險。

反洗錢工作協調機制不完善。一是各金融機構之間缺少協調和資源共享的機制,農村信用社與其他商業銀行、工商、稅務、紀檢監察部門沒有實行橫向聯網,無法真正實現客戶身份識別的資源平臺信息互通,對客戶身份無法有效識別,對大額資金的來源無法進行辨別分析,給一些洗錢犯罪分子造成可趁之機,反洗錢工作沒有形成聯動。二是由於縣級人行與反洗錢的聯繫機構屬於同一級別,制約了區域性人民銀行反洗錢聯席機構,不能有效發揮反洗錢聯繫部門的職能,難以將金融機構、工商、公安、紀檢監察部門聯合起來,無法形成強大的反洗錢社會聯動網絡,無法營造良好的社會

反洗錢氛圍。

對策與建議

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反洗錢社會氛圍。一是加大社會公衆宣傳力度。在集鎮、鬧市和營業窗口宣傳的同時,聯合人行、公安、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保險公司以及相關政府部門聯合在媒體上做公益性廣告宣傳,提高社會公衆對反洗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二是加大對偏遠農村反洗錢宣傳教育的投入,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反洗錢宣傳,使偏遠農村的農戶更多地瞭解反洗錢知識和反洗錢的重要性;三是充分利用自身網點多、人員多、覆蓋面廣的優勢,向廣大羣衆宣傳洗錢活動對社會的危害性,重點要向企事業單位的財務人員宣傳洗錢的方式和方法,從而營造濃厚的反洗錢社會氛圍。

規範完善制度,明確反洗錢業務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儘快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一是制定行之有效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反洗錢業務學習制度和違規違紀操作處罰制度,將反洗錢工作納入內部稽覈範圍,增強反洗錢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徇私舞弊,違規違紀操作的處罰。使反洗錢內控制度與信用社的業務操作規程和會計覈算系統做到有機結合,兩者共同進步,相得益彰,促進農村信用社穩健經營和發展。二是將存款實名制、賬戶管理、票據監管全部納入反洗錢的管理範圍之內。三是在財務會計部門儘快設立專職反洗錢監管員,專門負責反洗錢的非現場監管、檢查、輔導以及基層信用社反洗錢崗位人員的培訓工作。明確各信用社的會計爲反洗錢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的原則,每月發放一定的風險崗位津貼,主要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甄別、分析、報送工作,不斷增強反洗錢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四是由人民銀行、財政和縣聯社共同出資設立反洗錢獎勵基金,對那些工作責任心強,準確甄別大額和可疑交易,發現可疑的洗錢犯罪人員,及時報告上級進行處理,挽回國家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重視人員培訓,培植反洗錢骨幹隊伍。人民銀行應制定和實施對金融機構特別是縣級聯社的反洗錢由淺入深的系列培訓計劃,儘快培養一批具有專業技能的反洗錢業務骨幹,再由這部分人員負責指導、培訓基層營業網點的反洗錢人員,不斷增強和充實一線反洗錢操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可疑交易的甄別能力。通過採取舉辦多層次的反洗錢業務培訓班、編印反洗錢教材、組織反洗錢知識競賽、在金融機構開展巡迴指導、案例剖析、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豐富和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的反洗錢知識技能,提高處理、甄別、審議可疑支付交易的能力,培養出一批批反洗錢骨幹精英,全面提升農村信用社員工反洗錢工作水平。

強化現金管理,管好反洗錢重點部位。農村信用社通過近幾年的規範管理,對大額現金支取能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審覈、審批程序,但對繳存現金卻不夠重視,而現金繳存恰好是反洗錢的重要環節。爲此農村信用社在辦理業務過程中,對大額現金存取均應嚴格按照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辦法要求及時上報,同時更要強化現金管理:一是堅持對大額現金繳存實行登記,瞭解客戶信息,摸清資金來源;二是嚴禁爲單位和個人違規提取現金,對於超過規定金額起點的大額現金支付要進行嚴格的審查和登記備案;三是對發生頻繁的存取現金業務進行重點監管;四是建立覆蓋所有營業網點的金融網絡,有效監控和管理資金賬戶系統,積極引導客戶使用先進的電子化非現金結算工具,不斷改善支付清算環境,減少社會現金持有量,防範和打擊利用現金結算進行套現、洗錢、逃稅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維護支付結算秩序和良好的經濟金融環境。加強客戶身份識別,構建反洗錢堅固防線。一是農村信用社應根據客戶對象等實際情況,儘快配足客戶經理,對於一些大客戶個人和對公客戶進行統一細化管理,特別要加強對重點客戶的

業務經營、營業收入、資金使用及週轉和新業務的開展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瞭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戶。二是加強客戶身份識別登記制度,特別是對於一次性服務的客戶、現金兌換、大額現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戶要認真實行客戶識別,進行認真分析和甄別,嚴格管理身份識別資料,防患於未然。三是從源頭上杜絕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現象。四是應儘快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社門櫃業務系統與公安、稅務、工商和人行的相關係統聯網,以便加強對客戶和身份識別和核查。

完善協調機制,形成反洗錢工作合力。一是農村信用社要發揮與其他金融機構、工商、稅務、紀檢監察等部門反洗錢協作機制的作用,密切與公、檢、法、司的聯繫,定期研究佈置反洗錢的階段性工作任務,實現農村信用社與政法部門的通力合作;二是要進一步完善工作協調機制,按照“一個規定一個辦法”要求,在現行公安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的基礎上,擴大協調機制成員單位覆蓋範圍,在當地政府牽頭下,逐步把檢察、法院、工商、稅務等單位吸納進來,建立反洗錢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統一部署階段性的工作任務,制定和落實反洗錢工作舉措;三是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技術手段,完善反洗錢軟硬件措施,推行完整、規範和真實的電子化數據採集方式,不斷完善數據篩選和分析工作,提高數據篩選的準確性和分析報告質量,增強反洗錢監測的及時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