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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經驗彙報材料(精選多篇)

目錄

司法局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經驗彙報材料(精選多篇)
第一篇:司法局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經驗彙報材料第二篇:維護外出務工婦女合法權益經驗材料第三篇:維護外出務工婦女合法權益經驗材料第四篇:區檢察院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經驗彙報材料第五篇:關於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調查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司法局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經驗彙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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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來源實現好、保障好、維護好法律賦予婦女的合法權益,事關婦女成長進步、社會穩定和千家萬戶的安寧。司法行政部門在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方面,具有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職能。近年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執法爲民”的思想,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會同婦聯等有關部門以服務婦女,提高其維權能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採取多種形式,積極組織開展了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宣傳、爲婦女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家庭糾紛調解等工作。據統計,“十五”期間,全市共組織有關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宣傳活動340餘場次,發放法制宣傳資料16.8萬餘份,展出圖板680餘塊,及時調解家庭糾紛5萬多件次,提供法律援助562件。切實維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深受廣大婦女的好評。具體做法是:

一、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婦女、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社會氛圍

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大力倡導尊重婦女、男女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對保障婦女的基本權利,實現社會公正,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做好婦女權益保障的宣傳工作中,我們一是周密部署,把婦女權益保障法納入全市普法規劃和年度普法計劃。在“四五”普法規劃和各年度普法計劃中,把婦女權益保障法作爲重點普及內容,列入普法規劃和計劃,列入檢查考覈項目。二是廣泛宣傳,着力提高婦女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十五”期間,我們針對大部分婦女文化水平相對較低、法律知識缺乏、維權能力不強等特點,加大了《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宣傳普及力度,先後開展了廣場諮詢、以案釋法圖板展、發放宣傳資料、“送法入戶”、“送法下鄉村村行”等活動。先後多次組織普法宣傳小分隊、普法義務宣講團等深入社區、農村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知識。使廣大婦女對婦女權益保障法有了進一步的瞭解,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和素質得到進一步的加強。三是拓展載體,積極營造全社會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氛圍。婦女權益的保護,是個社會系(本站:)統工程,只有全社會真正形成尊重婦女、保護婦女權益的良好環境,婦女權益才能得到保障。近年來,我們注重整合資源、創新形式,特別是在全市“大普法宣傳月活動”中,我們以“有話好好說,有事依法辦”爲主題,會同市婦聯等部門開展了“維護婦女權益、營造和諧家庭”爲主題的系列活動,還運用法制文藝、法制圖板巡展、遵紀守法提示牌等形式,大力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促進了尊重婦女、愛護婦女、維護婦女合法權益良好氛圍的形成。

二、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體現政府關愛、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近年來,我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把婦女作爲法律援助服務工作的一項內容,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制度,開展了一系列活動。一是建立健全婦女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在全市建立婦女法律援助中心12個,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9個,聘請了160餘位青年律師擔任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爲婦女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和人員保障。二是發放愛心卡,開通維權諮詢熱線。爲使婦女及時得到法律上援助服務,進一步暢通法律援助諮詢、申請渠道,我們發放了《法律援助愛心卡》,開通了12條法律諮詢熱線,及時解答、受理和協調婦女合法權益的案件和問題。三是爲婦女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援助。我們以服務爲宗旨,用“熱心、耐心、細心、愛心”來疏導化解來訪者的憂怨,爲來訪者答疑釋惑,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僅去年,全市共辦理婦女維權案件153起,接待法律諮詢3000餘人次,較好地維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原創文章,盡在文祕知音網絡網。

三、積極做好法律服務工作,爲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提供良好的服務保障

一是把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納入大調解工作機制。要求農村每十戶、社區每單元、企業每一班組選配一名人員擔任信息員,全市基本建成了由信息員、村(居)調委會、鎮(街道)調處中心、縣(市)區調處中心爲主體的四級網絡,及時掌握和了解家庭、婦女維權方面的矛盾糾紛。二是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各縣(市)區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排查,重要節日和敏感時期及時排查,做到“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對排查出的糾紛苗頭,逐一登記,制定出預案,及時調處。爲使調解結果得到落實。定期開展“大回訪”活動,每個調解人員都要回訪調解對象,進行糾紛調解回頭看,嚴防矛盾糾紛反彈。三是動員廣大公證、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參與調解。僅去年,全市共成功調處婚姻家庭糾紛3263件,佔全年排查矛盾糾紛隱患的17.33%。及時有效地維護了家庭穩定和婦女的合法權益。四是認真做好兩勞釋放婦女的安置幫教工作。發揮各級基層司法所及幫教人員的作用,維護其合法權益,建立了婦女刑釋解教人員登記錄入和檔案管理制度,落實安置幫教責任和安置幫教工作內容,確保解教人員不漏管、不失控、不重入歧途。同時,深入監所,超前幫教,每年市安置辦組織人員到徐州籍人員較爲集中勞動教養管理所看望服刑、教養人員,帶去法律書籍和學習用品。

今後,我們將繼續加大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宣傳力度,繼續把該法作爲重點宣傳普及內容之一,納入“五五”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持之以恆地做好宣傳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婦女權益保護法》的宣傳力度。通過宣傳,進一步增強全社會關心和維護婦女權益的法制觀念,提高廣大婦女維權意識,加強婦女自立自強的意識和能力建設;同時,充分發揮司法行政的職能作用,積極配合婦聯等相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加大法律救助和司法保護,紮實做好婦女法律援助、家庭糾紛調處等工作,嚴厲打擊各種侵害婦女權益的犯罪活動,嚴懲犯罪分子,切實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爲促進全市婦女的平等地位和法律權利做出積極貢獻!ww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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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來源

第二篇:維護外出務工婦女合法權益經驗材料

近幾年來,××市××縣委、縣政府把組織和引導勞務輸出作爲發展農村經濟致富農民的一項重要舉措,××縣婦聯圍繞縣委、縣政府這一中心,廣泛宣傳發動,收集提供信息,尋找婦女就業渠道,爲實現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發揮了積極作用。一、總體現狀

××縣是勞務大縣,勞務收入佔農民人均收入的比重已連續三年超過50,本縣現有農村勞動力32萬

人,外出打的達20萬人之多,而婦女就佔有一半以上,且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隨着進城務工人數的年年增加,勞務人員被侵權的案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且,大多數外出務工人員把孩子留在家裏,由此,產生了一大批“留守兒童”,也產生了比如親情缺失、自控能力差、價值觀念扭曲、心理問題較爲嚴重等這些社會關注的問題,針對以上情況,縣婦聯依託法律援助站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措並舉、積極協調,充分發揮婦聯職能,切實爲外出務工的婦女和“留守兒童”提供法律服務,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

二、具體做法

(一)加強機制建設,構建社會化維權格局

1999年,××縣婦聯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法律援助站的基礎上,又積極探索維權工作新路子,明確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制度;首先制定法律援助接待日製度;定爲每週四上午爲援助站外接待日,接待法律援助來訪者接受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當事人特別是婦女羣衆和有關法律諮詢的申請援助。二是開通法律援助熱線電話,爲受援婦女提供有關法律諮詢。三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公安、檢察、法院、司法、民政、信訪等單位參加,政法委、婦聯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集中典型侵權案件,調研工作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形成統一協調、各方參與、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維權工作格局,擴大了婦聯維權工作的領域。

(二)強化宣傳教育,營造婦女維權良好氛圍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只要依據法律武器,才能把維權落到實處,而婦聯則是提高婦女自身素質,喚醒女性維權意識的重要力量。××縣婦聯主要開展以下宣教活動:一是堅持每年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每兩年組織一次家庭學法競賽活動,做到普法與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相結合,以“送法進村、送法進學校、送法進企業、送法進社區”和“三八”維權周等多種形式爲載體,深入農村、社區等大力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提高了普法活動的覆蓋面,營造了全社會關心婦女、愛護婦女的良好氛圍。二是以演講比賽、以案說法等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或利用宣傳媒體和宣傳陣地進行宣講,使法制教育更貼近羣衆,更具實效,以此來提高受害婦女的抗爭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三是加大外出勞務人員的法制宣傳與教育,縣婦聯和縣司法局宣教科聯繫,制定一年至少兩次到本縣婦女較爲集中的杭州、蘇錫常等地開展“千里送法維權到江南”活動,舉辦了8期法律講座,向務工婦女送去1萬餘本《憲法》、《勞動法》、《經濟合同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條例》、《女職工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書籍和2萬多張“××維護外出勞務人員法律聯繫卡”,討回拖欠工資款45萬元,受理各類工作、工傷等糾紛26起,調處17起,追回各種欠款97萬元,受到社會各界和務工婦女的一致好評;如:2014年11月份,××籍在杭州某環衛所務工的劉孝忠夫婦從1999年來一直都是每月372元,而杭州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每月620元,此前,劉孝忠夫婦和他的老鄉曾兩次要求環衛所增加工資,都沒有得到應有的理睬,正在杭州維權的××婦聯、工會的同志知道了此事,立刻和當地婦聯、工會聯繫,出面與當地環衛所協調,圓滿解決了此事,使包括劉孝忠在內的翠苑環衛所××籍工人及時達到了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次有了加班工資,並且從2014年7月起一次性補算了他們被剋扣掉的工資。同樣,在杭州的別墅、下城等地,不僅僅是××籍務工人員,就連外省在杭州務工的人員也落實了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健全維權網絡,發揮婦聯在婦女維權中的重要作用

哪裏有婦女,哪裏就有婦女組織,爲了切實保護受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在原有網絡的基礎上,以縣婦聯法律援助站爲龍頭,在各鄉鎮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外出勞務人員密集的地方成立婦代會組織,設立法律援助聯繫點,目前已在蘇州、無錫、上海、杭州等地設立4個法律援助聯繫點,形成了司法維權網絡。

一是強化信訪窗口建設,信訪是接受婦女羣衆個案投拆的重要窗口,是開展法律知識宣傳,進行有針對性法律諮詢服務陣地,建立領導負責制,首問負責制,值班負責制,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辦,件件有落實,事事有交待。

二是強化鄉鎮維權站和聯繫點建,維權站是最基層的工作陣地,是維權工作的第一道防線,婦聯工作最貼近羣衆,維權工作重心下移,爲方便羣衆,縣鄉法律援助中心,開通熱線電話和聯繫卡,聘請專家參與,建立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開展系列法律諮詢活動。

三是強化維權工作隊伍建設,通過多種形式加強自身培訓,

不斷提高維權工作的整體水平和執法能力,法律援助站所有同志緊密聯繫,互相支持,相互連動,資源共享,充分發揮特邀陪審員的作用。形成統一的規範化運行網絡。

(四)實行齊抓共管,增強婦女法律維權合力

援助站成立後,縣婦聯十分注重協調各方力量,共同解決婦女問題,對在全縣範圍內影響較大的嚴重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案件,協調縣法

律援助中心及有關部門共同查處,爲受害婦女伸張正義;如本縣三口鄉女青年宋某在蘇州某髮廊賣淫被當地警方抓獲,該女青年盜用同村鄰居女青年封某的名字,蘇州警方未經審查,即用鄰家女封某名字對賣淫決定勞教一年,並向其家裏郵寄勞教通知書,在當地造成極壞的影響,封某知道權益受侵害後,但是家裏貧窮,無力爲自己討回公道,無奈之下到婦聯上訪,在婦聯法律援助站與縣法律援助中心調查研究後,指派王德智律師負責,王律師兩次南下蘇州,深入地調查瞭解案件,經過做工作,終使受害者挽回了影響,並得到一萬元的精神賠償金;《連雲港日報》、《蒼悟晚報》等媒體報道了此案。

(五)關愛“留守兒童”的成長,解決務工婦女的後顧之憂

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是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要求。但如果因爲工作不到位,“留守兒童”成了“問題孩子”,就不僅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會的不幸。因此,關愛“留守兒童”,保證他們健康成長,應該成爲家庭、學校、社會共同關心,方方面面協同配合的綜合工程。××縣婦聯結合實際,主要做好以下幾點:

1、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幫助他們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縣婦聯和縣教育局聯合搞調查,充分了解“留守兒童”的心理狀況,與他們交朋友、做知己,通過婦聯、團委、學生會等組織,儘可能多地關心幫助他們,通過“一幫一”和上門補習、分擔家務等形式,使他們從被動到主動參加集體活動,融入到大集體中去,通過家訪、通電話等情感教育的形式,通過學習指導和理想教育等情感教育的內容,努力創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積極引導“留守兒童”正確認定自我,幫助他們樹立成長的信心,讓“留守兒童”生活在一個共同生活、共同學習、共同進步的大家庭中,切實感受到生活的溫暖和社會的關愛。

2、充分發揮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幫助他們形成健康的心理。“留守家庭”的子女由於自身存在的問題,平時受的批評較多,往往有自卑心理,因此,縣婦聯定期聘請有關專家爲學生講授青春期健康知識,通過教師與學生對話,幫助幫助“留守兒童”克服孤僻、膽怯、冷淡等心理,以彌補父母不在身邊的家教缺失。使他們的心理能夠健康發展,提高教育實效。

3、加強法制宣傳,增強“留守兒童”的法制觀念。與關工委、教育局、文明辦聯合組織法律知識專題講座,定期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採用以案說法、現身說法等生動有效形式,進行警示教育,教育青少年和“留守兒童”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並耐心教育引導,預防青少年犯罪。與學校和公安、司法、法院、工商、文化等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及時清理、整頓、淨化學校周邊環境。刊登未成年人教育有關法律、管護知識或以案說法的案例等喜聞樂見的形式,來引導家庭對“留守兒童”成長問題的共同關注。通過發放有關家教知識的宣傳材料,讓監護人通過閱讀,瞭解“留守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及成長環境等因素,增加管護知識。

4、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大家庭。縣婦聯向全社會發出倡議,在全縣機關黨員幹部中開展“奉獻愛心,爭當社會媽媽“活動,從精神上關愛他們,從學習上鼓勵他們,從生活上關心他們,從經濟上資助他們;使“留守兒童”能夠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與關愛,形成整個社會關注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目前已成功結對幫扶300多名“留守兒童”。

三、幾點建議

(一)樹立平等觀念,創造良好氛圍。

在外要消除少數人歧視打工妹的陳舊觀念,正確評價她們對地區經濟發展做出的積極貢獻,真誠地理解她們、認可她們、接受她們、把她們作爲“新市民”進行管理,爲她們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在內大力發展農村寄宿制學校,解決“留守學生”教育缺位,還必須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力度。

(二)加強教育培訓,提高整體素質。

要對她們進行多層次、多渠道、有針對性的系統培訓,建立學習、考覈、發證、上崗的管理機制。要切實提高她們學法、懂法、守法的自覺性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同時,還要不斷地對她們進行倫理道德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使她們儘快融入城市文明的大環境,並與城市發展良性互動;而對“留守兒童”則建立村組幹部對生其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制,建立健全檢查考覈機制,把“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作爲文明單位考覈的重要內容。

(三)構築維權網絡,鋪設綠色通道。

在務工地點建立有關維權機構,充分利用司法部門和婦聯等羣衆團體的維權熱線,爲她們提供法律服務。尤其是司法部門要對涉及侵害務工婦女合法權益的案件及時立案,並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向她們實行“司法傾斜”,以體現法律保護弱者的原則。婦聯、團委、文化等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定期如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形成關愛“留守兒童”的合力。

(四)提供政策支持,建立保障機制。

要根據中央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對務工婦女要給予政策傾斜和制度保證,要積極推進外來務工婦女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突破戶籍管理制度的限制,把進城務工婦女的養老、醫療等納入社會統籌和城市管理體制中,保障她們的生存發展的權利。對“留守兒童”各鄉鎮、村組要從當地有一定威望的老黨員、老教師、老幹部、老戰士、老模範中聘請一批校外輔導員,定期與學校溝通,做好“留守學生”品行方面的教育引導,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共管機制。

第三篇:維護外出務工婦女合法權益經驗材料

近幾年來,*市*縣委、縣政府把組織和引導勞務輸出作爲發展農村經濟致富農民的一項重要舉措,*縣婦聯圍繞縣委、縣政府這一中心,廣泛宣傳發動,收集提供信息,尋找婦女就業渠道,爲實現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總體現狀

*縣是勞務大縣,勞務收入佔農民人均收入的比重已連續三年超過50,本縣現有農村勞動力32萬人,外出打的達20萬人之多,而婦女就佔有一半以上,且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隨着進城務工人數的年年增加,勞務人員被侵權的案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且,大多數外出務工人員把孩子留在家裏,由此,產生了一大批“留守兒童”,也產生了比如親情缺失、自控能力差、價值觀念扭曲、心理問題較爲嚴重等這些社會關注的問題,針對以上情況,縣婦聯依託法律援助站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措並舉、積極協調,充分發揮婦聯職能,切實爲外出務工的婦女和“留守兒童”提供法律服務,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

二、具體做法

(一)加強機制建設,構建社會化維權格局

1999年,*縣婦聯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法律援助站的基礎上,又積極探索維權工作新路子,明確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制度;首先制定法律援助接待日製度;定爲每週四上午爲援助站外接待日,接待法律援助來訪者接受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當事人特別是婦女羣衆和有關法律諮詢的申請援助。二是開通法律援助熱線電話,爲受援婦女提供有關法律諮詢。三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公安、檢察、法院、司法、民政、信訪等單位參加,政法委、婦聯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集中典型侵權案件,調研工作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形成統一協調、各方參與、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維權工作格局,擴大了婦聯維權工作的領域。

(二)強化宣傳教育,營造婦女維權良好氛圍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只要依據法律武器,才能把維權落到實處,而婦聯則是提高婦女自身素質,喚醒女性維權意識的重要力量。*縣婦聯主要開展以下宣教活動:一是堅持每年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每兩年組織一次家庭學法競賽活動,做到普法與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相結合,以“送法進村、送法進學校、送法進企業、送法進社區”和“三八”維權周等多種形式爲載體,深入農村、社區等大力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提高了普法活動的覆蓋面,營造了全社會關心婦女、愛護婦女的良好氛圍。二是以演講比賽、以案說法等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或利用宣傳媒體和宣傳陣地進行宣講,使法制教育更貼近羣衆,更具實效,以此來提高受害婦女的抗爭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三是加大外出勞務人員的法制宣傳與教育,縣婦聯和縣司法局宣教科聯繫,制定一年至少兩次到本縣婦女較爲集中的杭州、蘇錫常等地此文來源於文祕家園:開展“千里送法維權到江南”活動,舉辦了8期法律講座,向務工婦女送去1萬餘本《憲法》、《勞動法》、《經濟合同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條例》、《女職工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書籍和2萬多張“*維護外出勞務人員法律聯繫卡”,討回拖欠工資款45萬元,受理各類工作、工傷等糾紛26起,調處17起,追回各種欠款97萬元,受到社會各界和務工婦女的一致好評;如:2014年11月份,*籍在杭州某環衛所務工的劉孝忠夫婦從1999年來一直都是每月372元,而杭州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每月620元,此前,劉孝忠夫婦和他的老鄉曾兩次要求環衛所增加工資,都沒有得到應有的理睬,正在杭州維權的*婦聯、工會的同志知道了此事,立刻和當地婦聯、工會聯繫,出面與當地環衛所協調,圓滿解決了此事,使包括劉孝忠在內的翠苑環衛所*籍工人及時達到了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次有了加班工資,並且從2014年7月起一次性補算了他們被剋扣掉的工資。同樣,在杭州的別墅、下城等地,不僅僅是*籍務工人員,就連外省在杭州務工的人員也落實了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健全維權網絡,發揮婦聯在婦女維權中的重要作用

哪裏有婦女,哪裏就有婦女組織,爲了切實保護受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在原有網絡的基礎上,以縣婦聯法律援助站爲龍頭,在各鄉鎮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外出勞務人員密集的地方成立婦代會組織,設立法律援助聯繫點,目前已在蘇州、無錫、上海、杭州等地設立4個法律援助聯繫點,形成了司法維權網絡。

一是強化信訪窗口建設,信訪是接受婦女羣衆個案投拆的重要窗口,是開展法律知識宣傳,進行有針對性法律諮詢服務陣地,建立領導負責制,首問負責制,值班負責制,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辦,件件有落實,事事有交待。

二是強化鄉鎮維權站和聯繫點建,維權站是最基層的工作陣地,是維權工作的第一道防線,婦聯工作最貼近羣衆,維權工作重心下移,爲方便羣衆,縣鄉法律援助中心,開通熱線電話和聯繫卡,聘請專家參與,建立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開展系列法律諮詢活動。

三是強化維權工作隊伍建設,通過多種形式加強自身培訓,不斷提高維權工作的整體水平和執法能力,法律援助站所有同志緊密聯繫,互相支持,相互連動,資源共享,充分發揮特邀陪審員的作用。形成統一的規範化運行網絡。

(四)實行齊抓共管,增強婦女法律維權合力

援助站成立後,縣婦聯十分注重協調各方力量,共同解決婦女問題,對在全縣範圍內影響較大的嚴重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案件,協調縣法律援助中心及有關部門共同查處,爲受害婦女伸張正義;如本縣三口鄉女青年宋某在蘇州某髮廊賣淫被當地警方抓獲,該女青年盜用同村鄰居女青年封某的名字,蘇州警方未經審查,即用鄰家女封某名字對賣淫決定勞教一年,並向其家裏郵寄勞教通知書,在當地造成極壞的影響,封某知道權益受侵害後,但是家裏貧窮,無力爲自己討回公道,無奈之下到婦聯上訪,在婦聯法律援助站與縣法律援助中心調查研究後,指派王德智律師負責,王律師兩次南下蘇州,深入地調查瞭解案件,經過做工作,終使受害者挽回了影響,並得到一萬元的精神賠償金;《連雲港日報》、《蒼悟晚報》等媒體報道了此案。

(五)關愛“留守兒童”的成長,解決務工婦女的後顧之憂

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是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要求。但如果因爲工作不到位,“留守兒童”成了“問題孩子”,就不僅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會的不幸。因此,關愛“留守兒童”,保證他們健康成長,應該成爲家庭、學校、社會共同關心,方方面面協同配合的綜合工程。*縣婦聯結合實際,主要做好以下幾點:

1、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幫助他們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縣婦聯和縣教育局聯合搞調查,充分了解“留守兒童”的心理狀況,與他們交朋友、做知己,通過婦聯、團委、學生會等組織,儘可能多地關心幫助他們,通過“一幫一”和上門補習、分擔家務等形式,使他們從被動到主動參加集體活動,融入到大集體中去,通過家訪、通電話等情感教育的形式,通過學習指導和理想教育等情感教育的內容,努力創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積極引導“留守兒童”正確認定自我,幫助他們樹立成長的信心,讓“留守兒童”生活在一個共同生活、共同學習、共同進步的大家庭中,切實感受到生活的溫暖和社會的關愛。

2、充分發揮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幫助他們形成健康的心理。“留守家庭”的子女由於自身存在的問題,平時受的批評較多,往往有自卑心理,因此,縣婦聯定期聘請有關專家爲學生講授青春期健康知識,通過教師與學生對話,幫助幫助“留守兒童”克服孤僻、膽怯、冷淡等心理,以彌補父母不在身邊的家教缺失。使他們的心理能夠健康發展,提高教育實效。

3、加強法制宣傳,增強“留守兒童”的法制觀念。與關工委、教育局、文明辦聯合組織法律知識專題講座,定期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採用以案說法、現身說法等生動有效形式,進行警示教育,教育青少年和“留守兒童”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並耐心教育引導,預防青少年犯罪。與學校和公安、司法、法院、工商、文化等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及時清理、整頓、淨化學校周邊環境。刊登未成年人教育有關法律、管護知識或以案說法的案例等喜聞樂見的形式,來引導家庭對“留守兒童”成長問題的共同關注。通過發放有關家教知識的宣傳材料,讓監護人通過閱讀,瞭解“留守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及成長環境等因素,增加管護知識。

4、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大家庭。縣婦聯向全社會發出倡議,在全縣機關黨員幹部中開展“奉獻愛心,爭當社會媽媽“活動,從精神上關愛他們,從學習上鼓勵他們,從生活上關心他們,從經濟上資助他們;使“留守兒童”能夠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與關愛,形成整個社會關注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目前已成功結對幫扶300多名“留守兒童”。

三、幾點建議

(一)樹立平等觀念,創造良好氛圍。

在外要消除少數人歧視打工妹的陳舊觀念,正確評價她們對地區經濟發展做出的積極貢獻,真誠地理解她們、認可她們、接受她們、把她們作爲“新市民”進行管理,爲她們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在內大力發展農村寄宿制學校,解決“留守學生”教育缺位,還必須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力度。

(二)加強教育培訓,提高整體素質。

要對她們進行多層次、多渠道、有針對性的系統培訓,建立學習、考覈、發證、上崗的管理機制。要切實提高她們學法、懂法、守法的自覺性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同時,還要不斷地對她們進行倫理道德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使她們儘快融入城市文明的大環境,並與城市發展良性互動;而對“留守兒童”則建立村組幹部對生其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制,建立健全檢查考覈機制,把“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作爲文明單位考覈的重要內容。

(三)構築維權網絡,鋪設綠色通道。

在務工地點建立有關維權機構,

第四篇:區檢察院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經驗彙報材料

文章標題:區檢察院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經驗彙報材料

近年來,**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把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作爲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系統工作來抓,有效遏制了我區青少年違法犯罪上升的勢頭,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區檢察院也因此先後被授予市級、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一、領導重視,明確責任,

將創建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開展以來,**區檢察院堅持把此項工作作爲“一把手”工程來抓,切實做到三個到位。一是認識到位。檢察長、分管檢察長經常深入科室瞭解情況,與幹警一起研究創建工作,掌握創建進度。二是人員到位,先後成立“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調研工作小組以及未成年人犯罪辦案小組及“未成年人犯罪檢察室”,制定了《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細則》。三是措施到位。創建活動伊始,區檢察院即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及時出臺了《關於開展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方案》,把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與業務工作同佈置、同檢查、同考覈。

二、立足辦案,履行職能,竭力挽救失足青少年

對失足青少年,區檢察院始終堅持“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充分體現“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具體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堅持“四問四看”,深挖犯罪根源。即詢問本人,瞭解其犯罪目的、動機,看其犯罪主觀原因何在;詢問家長,瞭解其成長過程,看家庭教育是否存在誤區;詢問老師,瞭解其在校表現,看學校教育是否有不當之處;詢問基層組織,瞭解其在社會上的表現如何,看社會環境是否存在不足。近年來,在辦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區檢察院幹警共走訪家長92人次,走訪學校老師45人次,走訪基層組織39人次。通過走訪,基本掌握了每個青少年犯的成長過程、家庭環境、教育狀況,瞭解了他們犯罪的主客觀原因,爲下一步矯治工作奠定了基礎。

2、用心感化教育,力求重鑄新魂。找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後,區檢察院即針對不同個性特徵、不同犯罪性質的未成年人進行有的放矢地感化與教育:對缺少家庭溫暖的未成年犯,着重幫助他們克服自卑感,樹立悔過自新的信心;對年幼無知偶爾失足犯罪的,着重引導他們吸取教訓,重新做人;對有牴觸情緒、認罪態度不好的,運用“假如我是被害人”的方法引導他們換位思考,增強他們的守法意識。

3、堅持寬大處理,營造良好的改造氛圍。在對未成年犯的處理上,區檢察院遵循“縮小打擊面、擴大教育面”的方針,認真做到三個區別:即把嚴重刑事犯罪與一般刑事犯罪加以區別,把團伙犯罪中的主要成員與一般成員加以區別,把教唆犯、慣犯、累犯與被教唆、被誘騙犯罪的及初犯、偶犯加以區別,努力爲未成年犯創造悔過自新的機會。除對罪行較重、主觀惡性較深的依法批捕、起訴外,對罪行較輕、情節一般,有悔罪表現或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現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訴決定;對罪該起訴的未成年被告人,精心準備一份感染力較強的公訴詞,深刻剖析其犯罪原因,促使其真正知罪、認罪、悔罪,充分闡述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4、履行監督職能,維護合法權益。主要針對公安機關是否有誘供、逼供、體罰現象,監管部門對未成年犯的關押、改造活動是否合法,法院是否對未成年犯不公開開庭審理、是否爲其指定了辯護人、量刑是否恰當等行爲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近年來,區檢察院對公安、法院辦案過程中出現的上述違法情形,共提出糾正意見32次,使未成年犯的訴訟權益得到了保障。

5、堅持回訪考察,預防重新犯罪。對不起訴或使用緩刑的未成年犯,區檢察院不侷限於案件程序的終結,而是從三個方面認真做好跟蹤回訪和幫教工作。一是做好釋放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深挖犯罪的思想根源,指明前進的道路,鞏固其悔改的決心;二是與其家長、所在學校、居委會、派出所等單位共同落實幫教措施,進行過跟蹤教育;三是定期或不定期上門組織回訪考察,檢查督促幫教措施落實情況。幾年來,區檢察院對有關人員上門考察達80餘次,成立“幫教小組”28個,幫助這些有劣跡的未成年人逐步擯棄了不健康的思想觀念,有效地預防了他們重新走上犯罪道路。通過我們的努力,許多失足浪子重新揚起了生活的風帆,有的成爲自食其力的勞動者,走上合法致富道路;有的走上了工作崗位,成爲業務技術骨幹;有的進一步學習,考上高一級學校繼續深造。

三、關注弱勢羣體,深入開展關護“留守孩子”行動

針對我區農村存在的大量“留守孩子”這個弱勢羣體,區檢察院黨組研究決定成立開展關護“留守孩子”活動領導小組,並由檢察長和副檢察長分別任組長、副組長。

首先,區檢察院通過與區文明辦、教育、勞動、婦聯等部門配合對我區“留守孩子”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爲開展關護“留守孩子”行動提供第一手資料。

其次,與

第五篇:關於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調查

調查報告

關於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調查

平江縣婦女聯合會

最近,我們就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問題組織了專項調查,調查結論是:維權大有進步,維權問題不少,維權任重道遠。現將當前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表現和婦聯維權的基本作法綜合如下: 維權內容多元化。隨着“五五”普法的不斷深入,平江縣廣大婦女羣衆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突出表現爲不同階層的婦女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犯時,能主動到婦聯、信訪等部門上訪求助,走依法維權之路。比如去年中興鞋廠的多名婦女聯名上訪,反映該廠虐待女工,不簽訂勞動合同,強迫增加勞動時間,婦女勞保福利無法保障等。經縣婦聯同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的共同努力和協調,才使此事件得到了圓滿解決。從調查的情況看,隨着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推進,往往更多的體現在勞動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土地徵收款的賠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對婦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類案件的比重已經越來越大。如三陽鄉大衆村南竹組五位出嫁女徵地得不到解決,縣婦聯就聯合三陽鄉政府、三陽司法所,多次與村、組進行溝通協調,協調無果後,縣婦聯支持五位出嫁女向

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

維權手段人性化。調查發現,由於法院判決要得到及時徹底執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難,而且通過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後,各部門聯動進行調解,其結果容易被雙方當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執行到位,越來越多的婦女羣衆願意接受這種人性化的方式來處理問題。比如去年5月18日餘坪鄉談胥村陳某反映與丈夫結婚,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後經常被男方毆打,女方要求離婚,但男方不肯,並且威脅女方及其家人。婦聯接待當事人以後,立即與該鄉鎮的政法書記聯繫,要求 1

調查處理該事件。通過司法所和派出所的調解,該事件已得到了處理,

得到了公平公正的解決。

維權體系社會化。調查發現,由於婦女維權涉及方方面面,迫切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首先是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縣婦聯去年開展“三八”維權周宣傳。活動期間,聯合政法系統在城關中心地區設立了法律諮詢服務檯,受理維權和法律諮詢80餘人次。發放宣傳資料3000多份。開展禁毒、預防艾滋病、防拐等知識宣傳。聯合縣禁毒辦在禁毒日普及“不讓毒品進我家”的知識,發放宣傳資料2014餘份。2014年,縣婦聯啓動了婦女“面對面”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活動。邀請了專家對全縣婦女幹部進行防艾知識培訓。全面完成國際勞工組織的“預防拐賣兒童和青年婦女項目”。聯合教育局、關工委等部門開展了“關愛明天、普法先行”行動,爲平江一中啓明中學等8所中國小送去法律知識讀本2萬多冊。全縣27個派出所成立了反家庭暴力舉報站,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法院成立了家庭暴力傷情鑑定中心,開通了12338維權熱線。去年共接待來信來訪案件200多件,辦結率達98%。快速處理了省婦聯交辦的信訪案3起。其中女囚方喜媛3歲女兒被拐賣案被評爲全省婦聯繫統優秀維權案例,榮獲一等獎,並被《今日女報》專題報道。開展了“流動婦女平安之家”和“平安家庭”創建活動,伍市鎮居委會、西街社區被評爲省級“流動婦女平安之家”。甕江鎮單雄飛等8個家庭被評爲市婦聯“平安家庭示範戶”。

社會化的維權舉措,形成了維權合力,擴大了維權實效。

維權機制科學化。近年來,縣婦聯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創新機制,選配人民陪審員、縣婦聯由一名副主席任人民陪審員,另配了3名婦女幹部爲人民陪審員。去年來,共參與縣人民法院16次案件審理,其中刑事案件6起,民事案件8起,其他案件2起。比如三陽鄉葉欣被繼父虐待致死案。婦聯在該案發生前,就多次督促三陽鄉婦聯和三陽司法所對葉欣繼父進行教育,責令他寫下保證書,但過後仍將女兒歐打致死。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縣婦聯人民陪審員極力維護兒童的合法

權益,要求對其繼父進行從嚴處理。最終,其繼父被判處有期徒刑七

年,充分維護了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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