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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心理疏導方案精品多篇

員工心理疏導方案精品多篇

員工心理疏導方案 篇一

爲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校園封閉管理期間師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據國家民委、自治區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強疫情防控校園封閉管理期間師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堅定抗擊疫情必勝信心,教育引導廣大師生培養健康、積極向上的心態,有效預防和緩解因疫情所帶來的心理不適等問題。

二、工作原則

積極應對、調減壓力、消除恐懼、科學疏導

三、主要內容

1、着力做好宣傳教育引導。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疫情防控工作整體部署,制定工作計劃方案,有序推進相關工作。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及時調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點,以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傷害、確保學生穩定爲目標,及時幫助調整師生心理狀態,出現特殊情況,積極進行早期心理干預。學生處要面向師生組織開展疫情防控心理調試知識講座。學校心理髮展指導中心、各學院要通過微信公衆號等平臺推出疫情心理調適、技巧等文章,普及心理知識,幫助學生正確理解心理狀態,積極調節情緒,應對學習與生活。

2、着力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堅持校院兩級、以學院爲主原則。學校統一制定活動方案,由校團委統一組織實施,各學院黨委按照“一院一策”原則制定本學院工作方案。考慮到疫情防控對人員聚集、規模、活動方式的要求,活動以線上爲主、以線下爲輔,以知識性爲主、以趣味性爲輔,重在引導廣大學生尤其是心理關注學生的積極參與,在活動中疏導因疫情防控所帶來的焦躁不安、恐懼等心理不適問題。

3、着力開展心理健康工作排查。各學院制定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心理健康工作特點,制定心理健康工作預案,組織輔導員、班主任和學生幹部深入開展學生心理問題排查,及時掌握師生心理健康動態,準確識別心理健康高危人羣,避免發生極端事件、羣體心理危機事件,排查結果要及時報送學生處。各學院要組織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幹部、家長構建學院心理問題學生關注機制,及時掌握學生表現,及時做好心理問題治療學生醫療服務保障工作。要重點做好2021級學生和考研學生心理排查和疏導工作。要一對一與家長溝通,積極獲取家長的支持。學生處組織各學生公寓駐樓輔導員針對各學院重點關注學生排查結果建立由宿舍長、樓層長、宿舍長爲主體的學生公寓心理問題學生預防機制,每日晚12點前向學生處直接報送相關信息。各單位各部門在開展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嚴格保護受關注者的個人隱私。

4、着力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服務工作機制。堅持以學生生命安全爲第一位的原則,學生處要積極整合校內外資源力量,組建校內外線上線下一體化心理服務師資隊伍。學校心理髮展指導中心和各學院心理健康工作站要加強心理健康工作宣傳,對因疫情導致心理困擾的師生及時開展個別心理諮詢,做好定期追蹤瞭解。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儘可能開展線下心理諮詢服務,全校師生通過微信公衆號、電話、QQ等途徑預約諮詢,根據預約時間持防疫健康碼、做好防控措施到心理髮展指導中心進行線下諮詢。各學院要針對重點關注學生、不願意就醫治療學生及時協調心理髮展指導中心教師開展諮詢。學生處要建立心理健康師生轉介綠色通道,及時讓心理問題學生到自治區專業醫院或回家就醫治療。

5、着力完善線上心理健康干預機制。針對不方便到中心的師生,提供線上心理支持服務。開通線上心理諮詢服務,通過QQ方式幫助受疫情及封控管理措施影響的學生、老師及時進行心理支持與疏導,以更好地適應目前的學習、生活方式。網絡服務QQ號:xxxxxxxx。針對我校集中隔離、居家監測等各類隔離師生,分別建立微信工作羣,開展“安心抗疫你我同行”網絡團體心理輔導活動。以學院爲主體對上述師生進行心理狀況分類評估,心理髮展指導中心組織開展網絡團輔心理活動。通過網絡團體心理輔導,確保學生“隔離不隔愛”,掌握自我情緒調適方法,啓動積極應對模式,確保平安、積極、樂觀地度過隔離期。

6、着力完善重點關注人員跟蹤反饋機制。學校心理疏導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心理疏導工作及時進行研判、督導和處置。各學院要嚴格做好日查日報、周查週報工作,有序開展心理排查與心理訪談工作,尤其對20xx級心理健康測試篩查出的學生,做到早排查、早訪談、早預防,如有突發情況及時上報人事處和學生處,並在學校指導下及時做好跟蹤服務。

員工心理疏導方案 篇二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爲指導各地做好不同人羣心理危機干預工作,1月26日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目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發生積極向好變化,不同人羣心理狀況也隨之變化。爲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羣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患者及其家屬、病亡者家屬、一線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羣,開展心理疏導、心理干預等心理服務,維護公衆心理健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患者及家屬的心理疏導。

各地醫療衛生機構要關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狀況,由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導服務。對於心理健康狀況較差的患者,及時進行評估干預,必要時請精神科醫師會診。在患者出院時,將使用精神科藥物干預患者的有關資料轉交到隔離點或患者所在地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確保治療的延續性。(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湖北武漢等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區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要組建由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等組成的服務隊,對治癒隔離患者提供心理服務,重點爲焦慮抑鬱、失眠、創傷後應激障礙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導,及時識別自傷、自殺、攻擊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狀人羣,由精神科醫生會診或轉入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治療。(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負責)

城鄉社區工作者要加強對患者家屬及治癒歸家患者的人文關懷,幫助患者恢復正常生活。引導社區居民正確對待患者及家屬,避免歧視。通過組織動員社會工作者和專業志願者等力量,爲城鄉社區有心理問題的治癒患者及家屬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撫慰、社會融入等服務,及時識別有嚴重心理行爲問題的個體,並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民政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屬關心關愛及心理疏導。各地民政、衛生健康、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要加強對病亡者家屬的關心、關愛,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爲其提供社會支持、心理干預服務,引導其宣泄哀傷情緒,幫助其順利度過哀傷期,恢復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單位、社區等應當建立關愛幫扶小組,爲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屬提供關愛幫扶和心理支持。對出現嚴重心理問題的家屬,協助其到當地精神衛生機構就診。湖北省、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預案,強化人文關懷,指導通過網上等方式寄託哀思,避免人羣集聚。(民政、衛生健康、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負責)

(三)強化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特殊困難老年人、困境兒童、流浪乞討人員、殘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要動員和引導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志願服務組織等社會力量,爲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特殊困難老年人、困境兒童、流浪乞討人員、殘疾人等羣體提供生活救助和關愛幫扶。湖北省、武漢市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要摸清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寡老人、孤兒、困境兒童、殘疾人等羣體的具體情況,把日常生活服務和保障與心理服務相結合,瞭解工作對象心理特點,針對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協助尋求心理專業人員幫助。(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負責)

(四)做好疫情防控醫務工作者心理服務。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充分利用當地精神衛生、心理健康及社會工作服務資源,爲醫務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務。對一線醫務人員加強關心關愛,在輪休期間由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組織開展放鬆訓練等活動。對出現明顯應激反應的醫務人員,要進行鍼對性的個體心理治療或適當的藥物干預。湖北省、武漢市要充分發揮當地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援鄂心理救援隊的作用,通過講座、團體輔導、個體諮詢、網絡平臺、心理熱線等方式,爲醫務人員提供心理服務。(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五)加強公安民警等一線工作人員心理疏導。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會等部門要做好公安民警(輔警)、司法行政幹警、社區工作者、基層工作人員、下沉幹部等值班、輪班安排,利用本系統資源或社會資源,對一線工作人員提供心理服務,對有嚴重心理行爲問題的個體進行主動干預。爲因疫情防控殉職的民警(輔警)、社區工作者、基層工作人員等的家屬加強心理疏導。湖北省、武漢市要發揮各類志願者作用,注意識別、發現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個體,及時通過社區幹部聯繫心理服務專業人員和社會工作者進行評估、干預。(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會等部門負責)

(六)加強特殊人羣管理服務。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層綜合管理小組,加強公安監所被監管人員、服刑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解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願戒毒人員、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羣管理服務。信訪部門要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引導利益受損羣衆理性反映訴求,做好思想疏導工作。湖北省、武漢市要做好滯留在鄂、在漢人員特別是生活困難、經濟損失較大人羣的心理服務。對有典型心理行爲問題的利益受損羣體,引入心理服務工作人員配合進行矛盾處理或糾紛化解,預防極端事件發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衛生健康、信訪部門負責)

(七)積極開展廣大羣衆心理疏導。各地宣傳、廣電部門要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和國家政策解讀,及時疏導廣大羣衆因長期隔離帶來的負面情緒,營造強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會氛圍。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利用各類線上、線下心理服務資源,加強對學生、機關企事業單位員工、婦女兒童等不同人羣的心理疏導。湖北省、武漢市要將心理服務融入網格化管理工作,對仍有確診病例的小區,安排心理服務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或志願者,及時疏導居民長期封閉管理產生的。負面情緒。(宣傳、廣電、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將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務納入疫情防控整體工作部署,建立黨政領導、部門協作、社會動員的工作機制。

(二)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對心理服務提供資金支持。支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等參與心理服務工作。

(三)各地要對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專業志願者等開展培訓,提升服務水平,恪守職業道德,保護服務對象個人隱私。

(四)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對不同人羣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及時調整心理服務工作重點。通過委託第三方等方式對有關機構心理服務情況及效果進行評價。

員工心理疏導方案 篇三

一、工作目標

加強對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人文關懷和關愛幫扶,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等服務,普及疫情相關心理行爲問題的預防及應對知識,提高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的自我心理調適能力,努力減少疫情相關心理健康問題的發生,促進治癒患者身心全面康復。

二、工作內容

(一)加強關愛幫扶。街道各社區(村)要組建由社區工作者、網格員、志願者、心理諮詢師等組成的基層服務團隊,定期對轄區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進行走訪慰問,加強人文關懷,瞭解服務對象情況、家庭經濟狀況等,協調落實救助康復等政策,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同時,暢通羣衆訴求反映渠道,及時瞭解和掌握羣衆訴求和心理服務需求,對合理訴求儘量協調解決,對發現的心理問題及時進行疏導干預。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社區(村)以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新冠肺炎相關知識的科普宣傳,介紹團結和睦的鄰里關係對促進患者身心全面康復的意義,引導城鄉社區居民正確瞭解新冠肺炎特點,減少對治癒患者的歧視和排擠,共同營造理解、關愛、幫助治癒患者的良好氛圍。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居民經常活動場所設立心理健康科普宣傳欄或展板,介紹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及心理健康服務機構信息、服務方式、求助渠道等內容,幫助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掌握心理自助和識別早期心理異常的方法,促進其主動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社區(村)要整合患者在院治療數據、出院後健康管理、隔離情況等信息。各相關工作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應當嚴格做好患者信息隱私保護。

(四)開展心理測評。在新冠肺炎患者治癒出院返回社區(村)後,社區(村)要按照知情同意和自願原則,採用心理評估量表或心理軟件對治癒患者心理健康狀況進行測查評估。同時對有服務需求的治癒患者,提出團體干預、家庭干預、個體干預等心理疏導的建議。

(五)加強心理疏導和隨訪管理。社區(村)要根據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意願實施針對性心理干預。發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冊、服務資源宣傳頁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導服務團隊結合心理疏導工作,同步開展服務對象的隨訪管理,原則上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隨訪,隨訪時記錄心理測評、心理疏導情況,並給予相應的健康指導。

(六)做好重點人羣危機干預。心理疏導服務團隊針對測評結果提示有心理健康問題或基層工作人員反映有心理行爲異常的患者作爲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一對一的有針對性干預。若發現存在嚴重心理行爲問題或有明顯自殺自傷風險的個體,應當及時與定點醫院聯繫收治入院,由專科醫生進行診療和提供服務,同時將信息反饋給患者所在社區(村),納入重點人羣實施網格化服務管理。

(七)推動心理熱線平臺服務。各社區要按照實際情況設置心理熱線,延長在線服務時間,使電話打得通、有人接。定時分析彙總來電諮詢的信息,發現突出問題或可能發生應激事件時,及時將相關信息報告街道。

三、有關要求

(一)各社區(村)要將治癒患者心理疏導納入疫情防控工作整體部署,將心理疏導工作與其他防控措施同步實施,爲治癒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導等服務。建立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檔案數據庫,組織開展心理測評,並對重點患者進行危機干預。對符合條件的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實施救助;同時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宣傳,介紹心理服務求助渠道。

(二)各社區(村)要整合轄區的心理服務資源,充分發揮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者等不同專業隊伍的力量,爲患者提供心理疏導、心理干預服務。同時各村、社區組建3-5人心理疏導小分隊開展心理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

(三)各社區(村)要對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工作情況進行指導,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並協調有關部門予以解決。要及時總結各地在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心理干預等方面的經驗和特色做法,及時報送至街道疫情防控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