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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藥品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化學藥品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一

依照上級規定,以切實保證師生用藥安全有效。

一、保健室應當嚴格執行藥品的質量管理與採購驗收制度,保健室不得擅自採購醫療機構的醫院製劑,保健室老師要堅持對購進的藥品做到根據原始憑證逐批驗收。

二、保健室應當嚴格使用規定藥品目錄範圍內的藥品,堅決不使用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對師生的用藥情況,必須及時記錄於藥品登記本。

三、對於破損、過期、失效的藥品報損銷燬,應當詳細記錄造列清單,及時交報有關部門處理。

四、經常保持藥櫃的清潔,注意採取有效地防潮、防黴措施,嚴格防止人爲的污染藥品。

五、藥品存放必須分類定位: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串味藥與不串味藥要注意分開放至不同藥櫃,並以標籤註明。

六、對藥品實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則,堅持定期對藥品進行質量的檢查,禁止使用過期、變質、變黴的藥品。

七、早上晨檢時認真記錄幼兒姓名、班級,幼兒帶來的藥物名稱、服藥劑量,中午給幼兒喂藥時,認真核對方可喂藥。

化學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對物理、化學、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和劇毒等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危險化學藥品專用櫃內,並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危險化學藥品櫃,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並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實行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危險化學藥品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危險化學藥品室列爲重點防範區。

4.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並覈對庫存量,做到帳卡物相符。

5.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化學藥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必須辦理領取手續,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爲領取。

6.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及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採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採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校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義和範圍

第四條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第五條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徵: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2、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3、需要特別防護。

第六條學校主要的危化品種類主要是指學生實驗用的化學藥品。

第三章危化品的採購管理

第七條危化品的採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採購部負責實施採購。或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

第八條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採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誌不符合國家標準規範(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第九條嚴格控制採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採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學校實驗室負責覈定,嚴禁超量存放。

第十條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採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第四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應有危化品存放場所,必須將相關資料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覈確認後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危化品存放點建築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的要求。

第十三條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第十四條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誌,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第十六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溼、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並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章危化品的運輸管理

第十八條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儘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羣。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範圍,並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後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第二十一條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範,採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第二十三條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範設置標誌和配備滅火器材。

第六章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條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並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第二十五條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週轉儲量不得超過一週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並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第二十六條危化品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領取。

第二十七條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餘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第二十九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條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第七章報廢處理

第三十一條危化品及其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第三十二條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採購部負責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全環境保障部、公司辦公室審覈同意後,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聯繫具有銷燬資質的企業進行銷燬,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學校將視情節給予50—500元處罰。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6 篇四

1、總則

1、1、根據《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344號)的規定,爲了加強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結合試驗室實際使用危險化學藥品情況制定本辦法,要求試驗室全體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1、2、危險性化學藥品種類,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1、3、公司全體人員均應認真貫徹執行《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嚴防各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2、職責

2、1、檢測室主管領導負責審查批准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採購計劃,配備相應的儲存專櫃、防護等資源,負責安全教育。

2、2、試驗負責人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及廢物處理規定;負責危險化學品需用計劃的申請和上報,監督使用並檢查廢液是否按規定處理;發現違章操作行爲,應立即糾正,填寫“不合格工作的評價及採取的措施”表,協助責任人制定糾正措施,限期糾正並報試驗室領導審查。保管專櫃鑰匙,掌握使用、儲存情況。

2、3、化學分析人員要認真學習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化學分析操作方法。填寫危險化學品採購入庫登記表、危險化學品領用審批登記表和各種化學分析記錄;負責化學室的日常安全檢查、每次工作結束,仔細清點危險化學品入庫數量,鎖好專櫃。

2、4、技術負責人負責監督危險化學品檢查使用管理情況,糾正違章作業行爲,批准日常領用計劃,負責安全教育。

3、嚴格計劃採購審批制度

3、1、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儲存數量。採購苯酚、丙烯酸酰銨、氬砷化鈉、氫化鉀等有毒化學試劑,三大酸(硫酸、鹽酸、硝酸)、汞和易燃品乙醇,實行少儲存勤採購。採購有毒、易燃、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由化驗室負責人填寫“採購申請表”並確認簽字,報公司領導審查批准後才能購置。

3、2、嚴格控制採購渠道,危險化學品必須從評價合格的化學試劑供應商名單中採購。

3、3、採購進場的危險化學品,應立即辦理入庫登記,不得在辦公室或其它場所停放。

4、建立危險化學品專櫃存放,雙人雙鎖管理制度。

有毒、易燃、爆炸、腐蝕性化學試劑分別存放,並與普通試劑隔離。由試驗負責人和化驗室負責人共同負責。使用苯酚、丙烯酰銨、氬砷化鈉、氫化鉀等有毒化學試劑,必須有兩人到場才能開鎖取用。

5、危險化學品實行使用審批制度。

化驗員根據每次分析項目需用數量填寫“危險化學品領用審批計劃”,試驗負責人審覈,檢測室負責人審批。

6、建立使用發放登記制度。

發放時由檢測室負責人根據領用審批計劃,發放相應數量,雙方簽字認可。

7、持證上崗。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才能獨立從事化驗室工作,正確按照化學分析方法處理化學分析後有毒、酸、鹼廢液及廢物。將廢物放入廢液桶進行中和,測量ph值達到7±1範圍後,再排入下水道中,並用適量清水沖洗。

8、嚴格控制進入化驗室人員,非試驗室人員進入化驗室須有試驗室領導同意,並指定化驗室負責人或試驗負責人陪同。試驗室其它人員進入化驗室應有試驗負責人同意。

9、勞動保護

化驗人員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帶防護手套。

10、獎罰措施款

10、1、化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與相關人員的安全質量獎掛勾,當全年無任何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質量體系審覈無不合格項時,年終發放安全質量獎。

10、2、當因責任人員主觀原因造成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時,根據事故大小由公司辦公會研究處理。

11、應急方案

11、1、公司任何人發現化驗室出現異常現象時,如“門、窗”被非正常打開、“危險化學品專櫃”被非正常打開,要立即向試驗室主管領導報告,由化學室負責人保護好現場,在公司領導未作出指示以前,不得改變原有形態。

11、2、化學試劑燒傷,一旦發生化學試劑燒傷,要立即採用清水沖洗,並向試驗負責人彙報,試驗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瞭解情況,當情況嚴重時,要立即向試驗室領導彙報,同時儘快護送傷員到門診所醫治。當門診所醫治有困難時,要儘快送大醫院救護。

11、3、發生危險化學品被盜事件

a)立即向試驗室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b)試驗室領導接到有關危險化學品被盜報告時,要立即組織相關部室人員進入現場,檢查分析事故大小、輕重程度;

c)由技術或質量負責人、試驗負責人同化驗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清點,確認被盜化學試劑種類、數量,分析危害程度;

d)當認爲被盜化學品危急周邊環境人生安全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並積極調查追蹤。

11、4、發生火災事故時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公司領導接到火災事故報告時,要立即組織相關負責人員進入現場,打開門窗通風,指揮輸散各樓層圍困人員到安全地點,啓用滅火器,同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彙報。火勢嚴重時,要即撥打119報警,請求援救。

12、本辦法由試驗負責人負責解釋。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五

1、實驗室按照學期計劃採購化學藥品,化學藥品的保管要由可靠的、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專管,實行崗位責任制。

2、藥品存放和使用要建帳,登記。所有藥品必須有明顯的標誌,對字跡不清的標籤要及時更換,對過期失效和沒有標籤的藥品不準使用,並要進行妥善處理,處理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3、化學藥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分類存放,做到分類科學,定櫥定位,加貼櫥標櫥卡。存放時無機物可按酸、鹼、鹽分類,鹽類中可按週期表金屬元素順序排列例如鉀鹽、鈉鹽等,有機物可按官能團分類,如烴、醇、酚、酮、酸等。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氧化劑和還原劑不同的櫥存放,見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

4、實驗室不要長期存放大量的化學藥品,,要制定合理的儲存量,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使用時遵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避免變質。

5、遇水能分解或燃燒、爆炸的藥品,鉀、鈉、三氯化磷、五氯化磷、發煙硫酸、硫磺等不準與水接觸,不準放置於潮溼的地方儲存。

6、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櫃中。

7、要經常檢查室內藥品,注意密封、防潮、防揮發、防光、防壓、防震、防碰撞、防變質、防分解。

8、藥品室要設有通風櫥,藥品室負責人要定期打開通風設備通風,進藥品室之前也要先通風排除有害氣體。

9、保持藥品室清潔、通風、陰涼、乾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負責人要定期檢查。危險化學藥品按照危險品管理制度執行。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六

1、對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和劇毒等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櫃內,並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危險化學藥品室、櫃,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並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實行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危險化學藥品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危險化學藥品室列爲重點防範區。

4、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並覈對庫存量,做到帳卡物相符。

5、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必須辦理領取手續,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採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進行處理。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七

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據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學藥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化學試劑必須入庫,由專人保管,非化驗人員不得進入試劑室,外來人員嚴禁私拿亂放。

2、易燃易爆試劑應存放於通風良好的房間內,室內通風要求良好,同時不應和易然物放在一起。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於20l的瓶裝易然液體。

3、相互混合或接觸後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爲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多爲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4、腐蝕性試劑應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擊,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學試劑的存放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類、烯烴等在見光條件下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週期不超過一年。

6、化學藥品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均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

7、發現試劑瓶上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制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品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8、劇毒品應存放於專門的櫃中,建立領用需經審批,雙人簽字制度,同時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員應熟悉藥性。

19、庫房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保持室內乾燥、潔淨、通風、避光,試劑排列有序。

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

在化驗工作中經常會產生有毒的廢液、廢渣以及廢氣,尤其是某些劇毒物質,如直接排出就可能污染周圍的空氣和水源,造成環境污染,結合我化驗室現狀,特介紹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1、無機酸類、將廢液慢慢到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鈣的水中,中和後用大量水沖洗。

2、無機鹼類、用6mol/l鹽酸水溶液中和,大量水沖洗。

3、含氟廢掖、加入石灰使之生成氟化鈣沉澱。

4、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加入鹼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澱,經過濾分離後處理。

5、六價鉻廢液、可用亞鐵經過濾分離後處理。還原成三價鉻,加入鹼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澱。

6、少量的廢氣一般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到室外,但排氣管必須高於附近屋頂3米。

三、常見化學燒傷的急救與治療

燒傷物質急救與治療方法

鹼類:koh、naoh、nh3、h2o、cao等

立即用大量水洗滌,再用稀乙酸溶液(20g/l)沖洗或撒上硼酸粉,最後用清水沖洗,消毒拭乾後,塗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酸類:h2so4、hcl、hno3、

甲酸、苦味酸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飽和溶液洗滌,最後用清水沖洗乾淨,消毒拭乾後,塗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鉻酸鹽:鉻酸、重鉻酸鉀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硫化銨溶液沖洗或用5%硫代硫酸鈉溶液清洗。

氫氟酸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然後用甘油與氧化鎂(2:1)懸浮液塗抹,並用消毒紗布包好。

氯化鋅、硝酸銀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

四、一些特殊藥品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1、開啓易揮發的試劑瓶(如濃鹽酸,濃氨水等)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溫較高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後再打開,且不可將瓶口對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衝出引起事故。

2、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淨,如曾使用毒物進行工作,工作完畢應立即洗手。

3、濃硫酸與水混合時必須邊攪拌邊將濃酸徐徐注入水中,且應在耐熱容器內進行,不得將水倒入濃硫酸中,否則引起爆炸或燒傷事故。凡在稀釋時能放出大量熱的酸鹼,稀釋時都應照此規定操作。

4、氫氟酸燒傷較其它酸鹼燒傷更危險,如不及時處理,將使骨胳組織壞死。使用時最好戴上橡膠手套,操作完畢後應立即洗手防止意外燒傷。

5、高氯酸的使用規則。1)濃熱高氯酸是強氧化劑,與有機物或還原劑接觸會發生爆炸,所以應避免與此類物質接觸,並且在高氯酸操作時不能戴手套。2)熱的濃高氯酸與某些粉狀金屬作用時,因產生氫可能引起爆炸,所以應防止其單獨與金屬粉未作用。

6、產生有毒氣體,或揮發性酸氣的操作,如配製氨水溶液等必須在通風櫃內進行。同時取用腐蝕性藥品時儘可能戴上防護眼鏡和戴手套。

7、加熱易燃溶劑如酒精必須在水浴或嚴密的電熱板上,不得用火或電爐直接加熱易燃易爆試劑。

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6 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採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校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義和範圍

第四條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第五條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徵: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2、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3、需要特別防護。

第六條學校主要的危化品種類主要是指學生實驗用的化學藥品。

第三章危化品的採購管理

第七條危化品的採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採購部負責實施採購。或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

第八條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採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誌不符合國家標準規範(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第九條嚴格控制採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採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學校實驗室負責覈定,嚴禁超量存放。

第十條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採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第三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應有危化品存放場所,必須將相關資料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覈確認後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危化品存放點建築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的要求。

第十三條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第十四條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誌,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第十六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溼、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並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危化品的運輸管理

第十八條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儘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羣。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範圍,並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後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第二十一條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範,採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第二十三條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範設置標誌和配備滅火器材。

第五章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條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並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第二十五條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週轉儲量不得超過一週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並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第二十六條危化品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領取。

第二十七條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餘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第二十九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條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第六章報廢處理

第三十一條危化品及其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第三十二條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採購部負責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全環境保障部、公司辦公室審覈同意後,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聯繫具有銷燬資質的企業進行銷燬,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學校將視情節給予50—500元處罰。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九

1、對物理、化學、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和劇毒等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危險化學藥品專用櫃內,並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危險化學藥品櫃,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並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實行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危險化學藥品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危險化學藥品室列爲重點防範區。

4、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並覈對庫存量,做到帳卡物相符。

5、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化學藥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必須辦理領取手續,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爲領取。

6、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及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採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處理。